[提示]宁波华翔:关于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提示性公告
股票代码:002048 股票简称:宁波华翔 公告编号:2017-048 关于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份 解除限售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 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1、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时间为2018年12月28日; 2、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84,329,40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47%。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基本情况及股本变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800号)核准,本公司向10家特定投资者共发行了 96,180,164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 公司于2017年12月21日就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 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2017年12月28日,本次非公开发 行新增股份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530,047,150股增至626,227,314股。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完成后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 二、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对象以及锁定情况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对象以及锁定安排如下: 序号 发行对象名称 认购股数(股) 限售期(月) 1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3,552,941 12 2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3,552,941 12 3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3,317,647 12 4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1,811,764 12 5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1,811,764 12 6 王季文 11,811,764 12 7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5,882,352 12 8 兴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411,764 12 9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176,470 12 10 宁波峰梅实业有限公司 11,850,757 36 合计 96,180,164 -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 等相关规定,宁波峰梅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峰梅”)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 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可上市流通时间为2020年12月28日。除宁波峰 梅外其他特定发行对象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可上 市流通时间为2018年12月28日。 三、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所作出的承诺及履行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份为除宁波峰梅外通过询价确定的发行对象所认购的本 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合计股数为84,329,407股。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为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王季文、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兴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时该等股东做出的承诺函,其承诺:本单位/本人将遵守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和《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本单位/本人与宁 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的有关规定,自宁波华 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所认购的新 股。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发生违反 上述承诺的情况,且无后续追加承诺。 四、是否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等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不存在对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公司不 存在为其提供任何担保的情况。 五、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时间为2018年12月28日(星期五)。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84,329,40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47%。 3、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共计9名,证券账户数为35户。 4、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明细如下: 序号 证券账户名称 限售股份数 量(股) 解除限售股 份数量(股) 本次解除 限售股份 占解除限 售股份总 数的比例 质押 (股) 1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欧 丰泓沪港深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 559,059 559,059 0.66% 0 2 泰达宏利基金-招商银行-中银国 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176,470 1,176,470 1.40% 0 3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实 新兴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470,588 470,588 0.56% 0 4 鹏华基金-建设银行-中国人寿- 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委托鹏华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定增组合 2,823,529 2,823,529 3.35% 0 5 财通基金-宁波银行-四川发展申 万宏源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 4,705,882 4,705,882 5.58% 0 6 财通基金-招商银行-华融津投(天 津)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352,941 2,352,941 2.79% 0 7 中国银行-嘉实服务增值行业证券 投资基金 1,040,000 1,040,000 1.23% 0 8 财通基金-宁波银行-上海国泰君 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705,882 705,882 0.84% 0 9 财通基金-光大银行-广州联鑫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联鑫六号私募基 金 94,118 94,118 0.11% 0 10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实优化 红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364,706 1,364,706 1.62% 0 11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全全球 视野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1,411,764 1,411,764 1.67% 0 12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实价值 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3,105,882 3,105,882 3.68% 0 13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1,811,764 11,811,764 14.01% 0 14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欧恒利 三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5,589,176 5,589,176 6.63% 0 15 财通基金-工商银行-定增17号资 产管理计划 47,059 47,059 0.06% 0 16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实沪港 深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258,824 2,258,824 2.68% 0 17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实 低价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160,000 160,000 0.19% 0 18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实沪港 深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3,388,235 3,388,235 4.02% 0 19 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传统 -普通保险产品-019L-CT001深 11,811,764 11,811,764 14.01% 0 20 财通基金-平安银行-东方国际集 团上海投资有限公司 141,177 141,177 0.17% 0 21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欧 价值发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4,607,059 4,607,059 5.46% 0 22 王季文 11,811,764 11,811,764 14.01% 0 23 财通基金-招商银行-芜湖华融渝 稳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1,411,765 1,411,765 1.67% 0 24 财通基金-中国银行-财通基金- 富春创益定增3号资产管理计划 1,411,765 1,411,765 1.67% 0 25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实价值 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82,353 282,353 0.33% 0 26 嘉实基金-平安银行-华润深国投 信托-华润信托·增盈单一资金信托 705,882 705,882 0.84% 0 27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实 新消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776,471 776,471 0.92% 0 28 财通基金-工商银行-信达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 1,388,235 1,388,235 1.65% 0 29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鹏华 价值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1,176,470 1,176,470 1.40% 0 3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欧 潜力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 2,175,529 2,175,529 2.58% 0 31 财通基金-工商银行-上海同安投 资管理有限公司 470,588 470,588 0.56% 0 32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欧睿泓 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 622,118 622,118 0.74% 0 33 财通基金-招商银行-财通基金- 祥和2号资产管理计划 352,941 352,941 0.42% 0 34 鹏华基金-平安银行-华润深国投 信托-华润信托·增盈单一资金信托 1,882,353 1,882,353 2.23% 0 35 财通基金-广发证券-财通基金- 东方晨星11号资产管理计划 235,294 235,294 0.28% 0 合计 84,329,407 84,329,407 100.00% 六、股本结构变化 本次解除限售后的股本结构如下: 股份类别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股份数(股) 占总股本 比例 股份数(股) 股份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一、有限售条 件股份 165,589,979 26.44% -84,329,407 81,260,572 12.98% 二、无限售条 件股份 460,637,335 73.56% 84,329,407 544,966,742 87.02% 股份总数 626,227,314 100% 0 626,227,314 100% 七、保荐机构对本次解除限售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就宁波华翔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份持有人持有的限售股份上市 流通事项,经核查后,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1、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2、本次限售股份持有人均严格履行了本次非公开发行并上市时做出的承诺; 3、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宁波华翔对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 确、完整。 保荐机构对宁波华翔本次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持有人持有的限售股份上市流通 事宜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份结构表、限售股份明细; 4、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相关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2月26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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