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建科院: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或“建科院”)于2018年12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 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及《关于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使用不超过4,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 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包括 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等);同意使用不超过12,000万元 人民币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 约定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等),公司 本部及并表范围内的下属子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上述现金管理额度在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有效期自2019年2月7日至 2020年2月7日。 现将详细情况公告如下: 一、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2017]1028号”《关于核准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的批复》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666.67 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6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34,200,122.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26,802,500.00元,实际募 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7,397,622.00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已于2017年7月11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确认, 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第ZI10642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闲置情况 截至2018年9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4,093,041.36元人民币 (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购买理财产品未到期40,000,000.00元人民币。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 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本次继续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议案内容 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适当增加募集资金存储收益,在不影响募 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计划和建设进度,在确保资 金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 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投资额度及期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4,000万元人民币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有效期自2019年2月7日至2020年2月7日,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 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投资品种: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 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 约定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等)。 决议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有效期自2019年2月7日至2020 年2月7日内有效。 资金来源:闲置募集资金。 实施方式:授权总经理办公会最终审定相关实施协议并作出决定,总经理根 据总经理办公会决定,报董事长批准后,签署协议或相关法律文件;授权总经理 办公会的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有效期自2019年2月7日至2020年2 月7日内有效。 信息披露: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要求及时披露购买理财产品的具体 进展情况。 二、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基本情况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稳定,财务状况稳健,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 公司主营业务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投资额度及期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2,000万元人民币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有效期自2019年2月7日至2020年2月7日,公司本部及并表范围 内的下属子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投资品种: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 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 限于结构性存款、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等)。 决议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有效期自2019年2月7日至2020 年2月7日内有效。 资金来源:闲置自有资金。 实施方式:授权总经理办公会最终审定相关实施协议并作出决定,总经理根 据总经理办公会决定,报董事长批准后,签署协议或相关法律文件;授权总经理 办公会的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有效期自2019年2月7日至2020年2 月7日内有效。 信息披露: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要求及时披露购买理财产品的具体 进展情况。 三、前期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18年2月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和《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4,000万元人民币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8,000 万元人民币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 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2018年12月26日,该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实施情况如下: (一)到期/赎回的理财产品情况 单位:万元 序 号 受托方 产品名称 委托 金额 理财投资 期限 产品 类型 资金 来源 到期/赎回情况 本金 收益 1 交通银行 深圳燕南 支行 蕴通财富·日 增利提升32 天 3,000 2018年2 月11日至 2018年3 月15日 保证 收益 型 自有 资金 3,000 10.783562 2 交通银行 深圳南山 支行 蕴通财富·日 增利提升91 天 4,000 2018年2 月14日至 2018年5 月16日 保证 收益 型 募集 资金 4,000 41.884932 3 交通银行 深圳南山 支行 蕴通财富结 构性存款91 天 3,800 2018年5 月28日至 2018年8 月27日 期限 结构 型 募集 资金 3,800 37.895890 4 交通银行 深圳燕南 支行 交通银行蕴 通财富活期 结构性存款 日增利S款 1,000 2018年7 月20日至 2018年9 月13日 价格 结构 型 自有 资金 1,000 4.416438 5 交通银行 深圳燕南 支行 交通银行蕴 通财富活期 结构性存款S 款 2,000 2018年8 月24日至 2018年9 月13日 价格 结构 型 自有 资金 2,000 2.049315 6 招商银行 深圳分行 招商银行结 构性存款 CSZ01772 3,000 2018年9 月14日至 2018年12 月14日 结构 性存 款 自有 资金 3,000 28.047945 合计 16,800 16,800 125.078082 (二)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情况 单位:万元 序 号 受托方 产品名称 委托金额 理财投资期限 产品类 型 资金 来源 1 交通银行深圳 燕南支行 交通银行蕴通财 富活期结构性存 款日增利S款 2,000 2018年5月25日起 (可随时赎回) 价格结 构型 自有 资金 2 交通银行深圳 南山支行 蕴通财富活期型 结构性存款S款 4,000 2018年8月28日起 (可随时赎回) 价格结 构型 募集 资金 3 交通银行深圳 燕南支行 交通银行蕴通财 富活期型结构性 存款S款 2,800 2018年11月1日起 (可随时赎回) 价格结 构型 自有 资金 4 招商银行深圳 分行 招商银行单位大 额存单2018年第 3,000 2018年12月17日至 2021年12月17日(可 大额存 单 自有 资金 2918期 提前支取、可转让) 合计 11,800 以上理财产品未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的理财产品金额范围和投资期限。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政策风险:理财产品项下的投资组合是根据当前的相关法规和政策设 计的,如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变化,可能影响理财产品的受 理、投资、偿还等流程的正常进行。 (2)利率风险:由于市场的波动性,投资于理财产品将面临一定的利率风 险。理财产品存续期间,若人民银行提高存款利率,客户将失去将资金配置于存 款时收益提高的机会,或因物价指数的抬升导致收益率低于通货膨胀率,导致实 际收益率为负的风险。 (3)流动性风险:除产品协议另有约定,在单期产品投资期限内客户无提 前终止权,单期产品投资期限内如果客户产生流动性需求,可能面临理财产品不 能随时变现、持有期与资金需求日不匹配的流动性风险。理财产品单期产品投资 期限内允许赎回的,若发生巨额赎回,投资者将面临不能及时赎回理财产品的风 险。 (4)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由于不可抗力及/或国家政策变化、IT系 统故障、通讯系统故障、电力系统故障、金融危机、投资市场停止交易等非银行 所能控制的原因,可能对理财产品的产品成立、投资运作、资金返还、信息披露、 公告通知造成影响,可能导致产品收益降低乃至理财产品遭受损失。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并提供保本承诺的 投资产品,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 等。 (2)公司财务部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投向、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 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所投资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 与监督,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有权对其投资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 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披露报告期内投资产品及相 关的损益情况。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不超过4,000万元人民币的闲 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12,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 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并视公司资金情况决定具体投资期限, 同时考虑产品赎回的灵活度,因此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并有利于提高资 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 通过进行适度的购买理财产品,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能进一步提升公司 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4,000万元人民 币和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12,000万元人民币进行现金管理,自公司董事会审议 通过后,有效期自2019年2月7日至2020年2月7日内可以滚动使用,内容及 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有利于 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 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 金不超过4,000万元人民币和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12,000万元人民币进行现金 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不超过4,000万元人民币、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额度不超过12,000万元人民币,该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有效期 自2019年2月7日至2020年2月7日内可以滚动使用。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 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闲置自有资金拟选择购买有保本约定、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不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 品、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产品,投资产品不得质押。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1)本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建科院本次继续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公 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并在到期后将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 集资金使用,未影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符合公司发展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第 二届董事第十三次临时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 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 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号——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 金使用》等相关规定。 综上,本保荐机构对建科院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 意见》; (四)《公司监事会关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五)《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 份有限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2月26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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