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中国光大银行:海外监管公告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 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 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之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中國光大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China Everbright Bank Company Limited (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6818) 海外監管公告 本公告乃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第13.10B條而作出。 茲載列中國光大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刊登的《中國光大銀行股份有限 公司關於更換持續督導保薦機構及保薦代表人的公告》,僅供參閱。 代表董事會 中國光大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李曉鵬 中國 .北京, 2018年12月26日 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非執行董事為李曉鵬先生、蔡允革先生、傅東先生、師永彥先生、 王小林先生、何海濱先生及趙威先生;以及獨立非執行董事為喬志敏先生、謝榮先生、 霍靄玲女士、徐洪才先生、馮侖先生及王立國先生。 1 股票代码:601818股票简称:光大银行公告编号:临2018-072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中 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 可[2017]315号)核准,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行”) 获准公开发行300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可转债”)。本次可转 债已于2017年3月完成发行。本行聘请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 称“中信证券”)担任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的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 至2018年12月31日止(如持续督导期届满尚未完成可转债全部转 股,则延长至可转债全部转股)。中信证券指派马小龙先生和孙毅先 生担任本行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项目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 本行于2017年2月28日和2018年2月28日分别召开2017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7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2017年第 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17年第一次优先股类别股东大会和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8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2018年 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18年第一次优先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非公开发行优先股的相关议案。因本次非公开发行优先股需要, 本行聘请中信证券和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光大证券”)担 任本次非公开发行优先股的联席保荐机构,并与其签订了《中国光大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发行人)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 1 股票代码:601818股票简称:光大银行公告编号:临2018-072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中 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 可[2017]315号)核准,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行”) 获准公开发行300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可转债”)。本次可转 债已于2017年3月完成发行。本行聘请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 称“中信证券”)担任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的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 至2018年12月31日止(如持续督导期届满尚未完成可转债全部转 股,则延长至可转债全部转股)。中信证券指派马小龙先生和孙毅先 生担任本行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项目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 本行于2017年2月28日和2018年2月28日分别召开2017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7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2017年第 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17年第一次优先股类别股东大会和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8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2018年 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18年第一次优先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非公开发行优先股的相关议案。因本次非公开发行优先股需要, 本行聘请中信证券和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光大证券”)担 任本次非公开发行优先股的联席保荐机构,并与其签订了《中国光大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发行人)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 2 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联席保荐机构)关于非公开发行优先股之保荐 协议》。中信证券已委派马小龙先生、吕超先生,光大证券已委派孙 蓓女士、储伟先生担任本行本次非公开发行优先股的保荐代表人,具 体负责本次非公开发行优先股的保荐工作及优先股挂牌后的持续督 导工作。中信证券和光大证券持续督导期间为本行本次优先股上市当 年剩余时间及其后1个完整会计年度。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之相关规定, 本行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 构的保荐协议且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应当完成原保荐机构尚未完成 的持续督导工作。本行与中信证券和光大证券签署了非公开发行优先 股的保荐协议,中信证券未完成的对本行公开发行可转债的持续督导 工作由中信证券和光大证券承接。中信证券已指派马小龙先生、吕超 先生,光大证券已指派孙蓓女士、储伟先生作为保荐代表人负责本行 公开发行可转债剩余持续督导期的持续督导工作,持续督导期至2018 年12月31日止(如持续督导期届满尚未完成可转债全部转股,则延 长至可转债全部转股)。 保荐代表人马小龙先生、吕超先生、孙蓓女士、储伟先生简历附 后。 特此公告。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27日 后 1个完整会计年度。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之相关规定, 本行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 构的保荐协议且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应当完成原保荐机构尚未完成 的持续督导工作。本行与中信证券和光大证券签署了非公开发行优先 股的保荐协议,中信证券未完成的对本行公开发行可转债的持续督导 工作由中信证券和光大证券承接。中信证券已指派马小龙先生、吕超 先生,光大证券已指派孙蓓女士、储伟先生作为保荐代表人负责本行 公开发行可转债剩余持续督导期的持续督导工作,持续督导期至 2018 年 12月 31日止(如持续督导期届满尚未完成可转债全部转股,则延 长至可转债全部转股)。 保荐代表人马小龙先生、吕超先生、孙蓓女士、储伟先生简历附 后。 特此公告。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 27日 2 3 附件: 保荐代表人马小龙先生、吕超先生、 孙蓓女士、储伟先生简历 马小龙,保荐代表人,现任中信证券投资银行管理委员会董事总 经理。曾主持和参与五洲交通改制和IPO、卧龙电气改制辅导和上市 推荐、广州控股2004年增发、中国银行改制及A股IPO、交通银行A 股IPO、北京银行IPO、中国银行次级债、深发展非公开发行、深发 展重大资产重组、深发展混合资本债、招商银行A+H配股、中国银行 A+H配股、中国银行可转债、中国银行A+H优先股、深发展吸收合并 平安银行、北京银行非公开发行、平安银行2013年度非公开发行、 中国银行优先股、平安银行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陕国投非公开发 行、中信银行优先股、光大银行A股可转债、平安银行优先股、平安 银行二级资本债、中信银行可转债、平安银行可转债等项目。 吕超,保荐代表人,现任中信证券投资银行管理委员会总监。曾 主持或参与了西安银行A股IPO、河北银行A股IPO辅导、南充银行 A股IPO辅导、农业银行优先股、五矿资本收购绵阳银行股权、乐山 银行金融债及二级资本债、绵阳银行二级资本债及金融债、长城华西 银行金融债及资产证券化、华龙证券新三板挂牌及私募增资等项目。 孙蓓,保荐代表人,现任光大证券投行产业客户部总经理。曾作 为财务顾问主办人负责连云港如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项目;作为项目主办人负责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项目;作为保荐代表人负责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项 3 附件: 保荐代表人马小龙先生、吕超先生、 孙蓓女士、储伟先生简历 马小龙,保荐代表人,现任中信证券投资银行管理委员会董事总 经理。曾主持和参与五洲交通改制和IPO、卧龙电气改制辅导和上市 推荐、广州控股2004年增发、中国银行改制及A股IPO、交通银行A 股IPO、北京银行IPO、中国银行次级债、深发展非公开发行、深发 展重大资产重组、深发展混合资本债、招商银行A+H配股、中国银行 A+H配股、中国银行可转债、中国银行A+H优先股、深发展吸收合并 平安银行、北京银行非公开发行、平安银行2013年度非公开发行、 中国银行优先股、平安银行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陕国投非公开发 行、中信银行优先股、光大银行A股可转债、平安银行优先股、平安 银行二级资本债、中信银行可转债、平安银行可转债等项目。 吕超,保荐代表人,现任中信证券投资银行管理委员会总监。曾 主持或参与了西安银行A股IPO、河北银行A股IPO辅导、南充银行 A股IPO辅导、农业银行优先股、五矿资本收购绵阳银行股权、乐山 银行金融债及二级资本债、绵阳银行二级资本债及金融债、长城华西 银行金融债及资产证券化、华龙证券新三板挂牌及私募增资等项目。 孙蓓,保荐代表人,现任光大证券投行产业客户部总经理。曾作 为财务顾问主办人负责连云港如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项目;作为项目主办人负责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项目;作为保荐代表人负责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项 4 目;作为项目主办人负责光大银行可转债项目;作为项目主办人负责 建设银行优先股项目;作为保荐代表人负责光大银行非公开发行优先 股项目;作为项目主办人负责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 券项目;作为项目协办人负责山西百圆裤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项目。 储伟,保荐代表人,现任光大证券投行产业客户部业务董事。曾 主持或参与了光大银行优先股、光大银行可转债、建设银行优先股、 东方航空非公开发行、华东医药非公开发行、华东医药公司债、招商 证券公司债、东方航空公司债、如意集团重大资产重组等项目。 4 目;作为项目主办人负责光大银行可转债项目;作为项目主办人负责 建设银行优先股项目;作为保荐代表人负责光大银行非公开发行优先 股项目;作为项目主办人负责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 券项目;作为项目协办人负责山西百圆裤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项目。 储伟,保荐代表人,现任光大证券投行产业客户部业务董事。曾 主持或参与了光大银行优先股、光大银行可转债、建设银行优先股、 东方航空非公开发行、华东医药非公开发行、华东医药公司债、招商 证券公司债、东方航空公司债、如意集团重大资产重组等项目。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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