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交易]南方航空:关于续签《配餐服务框架协议》暨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证券简称:南方航空 证券代码:600029 公告编号:临2018-086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签《配餐服务框架协议》暨日常关联 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 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无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不涉及公司主要业务或收入、利润来 源,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2018年12月27日,经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本公司”、“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批 准,公司与深圳航空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航食”)续 签《配餐服务框架协议》。框架协议有效期3年,自2019年1 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各年度交易金额上限分别为人民 币2.31亿元、2.66亿元和3.06亿元。 由于本公司与深圳航食同为中国南方航空集团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南航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款的规定,深圳航食为本公 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由于本次关联交易 年度交易上限已超过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0.5%,需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但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经本公司第 八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同意。2018年12月27 日,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与深圳航食 续签《配餐服务框架协议》,框架协议有效期3年,自2019年 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各年度交易金额上限分别为人 民币2.31亿元、2.66亿元和3.06亿元;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 层签署相关法律协议。关联董事王昌顺先生、张子芳先生回避 对于上述议案的表决。经有表决权的董事审议,一致同意上述 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议案发表独立意见,认为上述关联交 易事项的条款是根据一般商业条款按市场规则经公平磋商后订 立的,定价合理,协议符合市场公允条件,未损害公司及其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上述关联交易决议事项关联董事 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有半数以上表决通过,公司董事会决策 程序符合上市地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合法有效;上述 协议的签署有利于公司的经营和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 东的利益。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对本次关联交易出具审核意见,认为本 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 回避后表决通过,其程序是合法、合规的;上述关联交易按照 市场原则,交易公允,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上述交易。 (二)前次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2015年12月30日,本公司与深圳航食续签《配餐服务框 架协议》,框架协议有效期3年,自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 12月31日,各年度交易金额(含税)上限分别为人民币1.52 亿元、1.75亿元和2.01亿元。协议实际执行情况如下: 单位:百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交 易类别 关联人 前次预计金额(含税) 实际发生金额 2016年 2017年 2018年 2016年 2017年 截至 2018年 11月 30日止 (未经 审计) 其他 深圳航食 152 175 201 124 125 126 注1:结合公司过往实际发生的业务量,深圳航食2017年收取的配餐等服 务费约占本公司2017年年报披露的餐食机供品费用的3.70%。 注2:上表中公司与深圳航食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不包含平均约为16%的 综合税项,2016年、2017年以及2018年1-11月实际发生金额(含税)分别约 为人民币144百万元、145百万元以及146百万元。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百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交 易类别 关联人 2019年预计年 度上限(含税) 2020年预计年 度上限(含税) 2021年预计年 度上限(含税) 其他 深圳航食 231 266 306 确定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上限时,本公司考虑了如下因素:根 据中国民航局公布的数据,2017年全国旅客运输量增速为13%。 预计2019-2021年本公司在深圳机场的运力投放及进出港航班 量将持续增长,机上配餐、机供品等服务需求量会相应增加。其 次,深圳地区人工成本逐年上涨,2014-2018年深圳最低工资标 准年均增速约6.7%。同时,本公司根据历史交易数据以及机上 配餐标准可能发生的变动,为未来增长留出一定空间。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关联人名称:深圳航空食品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作) 法定代表人:郭建业 注册资本:375万元人民币 主要股东:中国南方航空集团有限公司 主营业务: 为航空公司提供机上配餐及机供品配送等服务。 住所: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深圳宝安国际机场南方航空综 合大楼5楼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深圳航食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人 民币12,419.81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7,996.11万元。2017年 1-12月,深圳航食营业收入为人民币22,835.95万元,净利润 为人民币1,532.52万元。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深圳航食与本公司同为南航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深圳航食符 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中第(二)款规 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三)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2015年12月30日,本公司与深圳航食签署《配餐服务框 架协议》,由其为本公司在深圳机场指定的进出港航班上提供机 上餐盒和机供品的订购、配备、配发、回收、仓储及装机等服务。 目前,上述协议执行情况良好。根据本公司过往与深圳航食的良 好合作以及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本公司认为深圳航食 履约能力良好。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2018年12月27日,经双方友好协商,本公司与深圳航食 续签《配餐服务框架协议》。双方约定为保障本公司在深圳机场 的进出港航班正常运行,由深圳航食按照本公司的配餐和机供 品配送计划,按框架协议约定的具体条件向本公司提供前述服 务。协议的有效期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 各年度交易金额上限分别为人民币2.31亿元、2.66亿元和3.06 亿元。其他主要条款包括定价原则、违约责任等。 (二)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 本次交易的定价遵循市场原则,按照国家或地方收费规 定,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深圳航食承诺所提供的各项服务 收费标准不高于同类型服务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 本次交易收费主要包括四个部分,即机上餐盒费、服务 费、机供品服务费和仓储管理费。机上餐盒费作为主要收费项 目,其收费标准将根据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管理费用、税 金以及固定利润率确定,相应权重分别为35%、35%、10%、10% 以及10%;其他收费将根据租金成本、人工成本、设备折旧成 本、管理费用等适用项目确定。前述人工成本,深圳航食将参 考深圳市政府发布的上年度平均工资确定。 四、关联交易目的及对本公司的影响 深圳航食是具备HACCP体系认证及ISO22000:2005体系认 证的航空餐饮服务供货商,且作为南航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深圳 航食能够更好地理解公司的业务需求,业务协同效果更好。同时, 深圳航食与公司合作多年,能够深入了解本公司的航空配餐标 准,提供符合要求的机上餐食等各项配餐服务,较好地保障了本 公司在深圳的业务正常开展。 本次续签的协议,深圳航食承诺其提供的餐食价格和服务 费,均按照公平、合理的商业条款厘定,在按照市场定价原则的 基础上,各项具体收费均按照成本加成法,由双方在具体业务发 生时再公平协商确定。本次关联交易不涉及公司的主要业务或收 入、利润来源。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符合公司和全 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27日 报备文件 (一)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会议决议 (二)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 前认可的书面意见 (三)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 项的独立意见 (四)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 员会决议 (五)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关联交易的审 核意见 (六)《配餐服务框架协议》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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