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万家鑫稳: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年第2号)
万家鑫稳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万家鑫稳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基金管理人: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九年一月 万家鑫稳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802 万家鑫稳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802 2 万家鑫稳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802 万家鑫稳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802 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与债券,基金投资者有可能获得较高的收益,也有可能 损失本金。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 说明书》及《基金合同》。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 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8年11月25日,有关财务数据和 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8年9月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3 万家鑫稳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802 万家鑫稳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802 4 万家鑫稳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802 万家鑫稳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802 5 万家鑫稳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802 万家鑫稳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802 6 万家鑫稳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802 万家鑫稳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802 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7、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8、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 团体或其他组织 19、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现行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 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20、投资者: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 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的合称 21、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 者 22、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 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3、销售机构:指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 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 代理协议,代为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4、直销机构:指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5、非直销销售机构:指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代理协议,代为办理 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6、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 投资者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 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27、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万家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或接受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7 万家鑫稳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802 万家鑫稳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802 29、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者开立的、记录投资者通过该销售机 构办理认购、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而引起的基金份 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30、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 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 日期 31、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 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2、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 不得超过3个月 33、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4、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5、T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者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 开放日 36、T+n日:指自T日起第n个工作日(不包含T日) 37、开放日:指为投资者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38、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39、《业务规则》:指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的相关业务规则,是规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 业务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和投资者共同遵守 40、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 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1、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者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 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2、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 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3、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 8 万家鑫稳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802 万家鑫稳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802 45、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者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申 购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银行账 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受理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6、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 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 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 47、元:指人民币元 48、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行存款利息、 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48、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 申购款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50、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51、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52、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 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53、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 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 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 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 交易的债券等 54、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互联网网站 及其他媒介 55、销售服务费:指从基金资产中计提的,用于本基金市场推广、销售以及 C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的费用 56、基金份额类别:指本基金根据认购/申购费用、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 9 万家鑫稳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802 万家鑫稳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802 57、不可抗力:指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 件 第三部分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电路360号8层(名义楼层9层)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电路360号陆家嘴投资大厦9 层 法定代表人:方一天 成立日期:2002年8月23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2】44号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壹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联系人:兰剑 电话:021-38909626 传真:021-38909627 股权结构: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49% 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40% 山东省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11% 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02年8月23日正式成立,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 10 万家鑫稳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802 万家鑫稳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802 11 万家鑫稳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802 万家鑫稳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802 二、主要人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 董事长方一天先生,大学本科,学士学位,先后在上海财政证券公司、中国 证监会系统、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任职,2014年10月加入万家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2014年12月起任公司董事,2015年2月起任公司总经理。2015年7 月起任公司董事长。 董事马永春先生,政治经济学硕士学位,曾任新疆自治区党委政策研究室科 长,新疆通宝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新疆对外经贸集团总经理,新疆天山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现为新疆国际实业 股份有限公司高级顾问。 董事袁西存先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工商管理学硕士,曾任莱钢集团财务 部科长,副部长,齐鲁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计划财务部总经理,现任中泰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董事经晓云女士,中国民主建国会会员,研究生,工商管理学硕士,曾任上 海财政证券公司市场管理部经理,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经纪管理总部副总经理、 总经理,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6年7月加入万家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独立董事黄磊先生,中国民主建国会成员,经济学博士,教授,曾任贵州财 经学院财政金融系教师、山东财经大学金融学院院长、山东省政协常委,现任山 东财经大学资本市场研究中心主任、山东金融产业优化与区域管理协同创新中心 副主任、山东省人大常委、山东省人大财经委员会委员、教育部高校金融类专业 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 独立董事张伏波先生,经济学博士,曾任上海申佳船厂科员、浙江省经济建 设投资公司副经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兴安证券有限责任公 司副总经理、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海证期货有限公司董事长、亚太 资源有限公司董事,现任玖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局副主席。 12 万家鑫稳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802 万家鑫稳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802 2、基金管理人监事会成员 监事会主席李润起先生,硕士学位,经济师。曾任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文 艺路营业部客户主管、公司投行部项目经理,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 务代表,副总经理,现任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监事张浩先生,中共党员,管理学博士,先后任职于山东东银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山东省国有资产控股有限公司、巨能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巨能资本管 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监事陈广益先生,硕士学位,先后任职于苏州对外贸易公司、兴业全球管理 有限公司。2005年3月加入本公司,现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基金运营部总监、 交易部总监。 监事李丽女士,中共党员,硕士,中级讲师,先后任职于中国工商银行济南 分行、济南卓越外语学校、山东中医药大学。2008年3月起加入本公司,曾任 公司综合管理部总监,现任公司总经理助理。 监事尹丽曼女士,中共党员,硕士,先后任职于申银万国期货有限公司、东 海期货有限责任公司、万家共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2017年4月起加入本公司, 现任公司综合管理部副总监。 3、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长:方一天先生(简介请参见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 总经理:经晓云女士(简介请参见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 副总经理:李杰先生,硕士研究生。1994年至2003年任职于国泰君安证券, 从事行政管理、机构客户开发等工作;2003年至2007年任职于兴安证券,从事 营销管理工作;2007年至2011年任职于齐鲁证券,任营业部高级经理、总经理 等职。2011年加入本公司,曾任综合管理部总监、董事会秘书、总经理助理, 2013年4月起任公司副总经理,2014年10月至2015年2月代任公司总经理。 13 万家鑫稳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802 万家鑫稳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802 副总经理:沈芳女士,经济学博士。历任东亚银行上海经济研究中心主任,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高级经理,长江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客户 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汇添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战略发展部总监,华融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筹备组副组长、拟任公司副总经理,中保保险资产登记交易系统有限 公司运营管理委员会副主任等职。2018年7月加入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18 年11月起任公司副总经理。 督察长:兰剑先生,法学硕士,律师、注册会计师,曾在江苏淮安知源律师 事务所、上海和华利盛律师事务所从事律师工作,2005年10月进入万家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工作,2015年4月起任公司督察长。 4、本基金基金经理简历 周潜玮,2006年7月至2016年8月,曾任上海银行金融市场部债券交易员、 债券交易副主管等职;2016年9月加入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固定收益 部投资经理。现任万家恒瑞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家享纯 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年年恒荣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年年 恒祥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鑫璟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双 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瑞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瑞和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瑞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增强收 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鑫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鑫稳纯债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历任基金经理: 苏谋东:本基金成立日至2018年3月1日。 柳发超:2017年1月14日至2018年10月11日。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14 万家鑫稳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802 万家鑫稳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802 (2)固定收益投资决策委员会 主任:方一天 委员:陈广益、莫海波、苏谋东 方一天先生,董事长。 陈广益先生,总经理助理、基金运营部总监、交易部总监。 莫海波先生,总经理助理、投资研究部总监、基金经理。 苏谋东先生,固定收益部总监,基金经理。 6、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取得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其他机构代为 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 配收益; 5、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15 万家鑫稳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802 万家鑫稳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802 他法律行为; 12、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 13、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的承诺 1、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现行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 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 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的行为发生。 2、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证券法》、《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 办法》、《信息披露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 施,防止下列行为的发生: (1)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侵占、挪用基金财产; (6)泄漏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 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7)玩忽职守,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8)依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由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3、本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1)越权或违规经营; (2)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16 万家鑫稳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802 万家鑫稳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802 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利益; (4)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 (5)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7)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 规定,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 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8)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倒仓等手段操纵市场价格,扰 乱市场秩序; (9)贬损同行,以抬高自己; (10)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 (11)有悖社会公德,损害证券投资基金人员形象; (12)在公开信息披露和广告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分; (13)侵占、挪用基金财产; (14)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 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15)其他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禁止的行为。 4、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 人谋取最大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及其代理人、受雇人或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 (3)不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 关规定,不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 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不从事损害基金财产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证券交易及其他活动。 五、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的原则 根据“合法合规、全面、审慎、适时”的要求,为确定明确的基金投资方向、 投资策略以及基金组织方式和运作方式,坚持基金运作“安全性、流动性、效益 17 万家鑫稳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802 万家鑫稳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802 (1)健全性原则。内部风险控制必须渗透到公司的不同决策和管理层次,贯 穿于各项业务过程和各个操作环节,覆盖所有的部门、工作岗位和风险点,不能 存在制度上的盲点。 (2)有效性原则。各种内部风险控制制度必须符合国家和监管部门的法律、 法规及规章,必须具有高度的权威性,成为全体员工严格遵守的行动指南;任何 人不得拥有超越制度或违反规章的权力。公司的经营运作要真正做到有章必循, 违章必究。 (3)独立性原则。公司各机构、部门和岗位职责应当保持相对独立,公司固 有财产、基金财产及其他财产的运作应当分离。 (4)相互制约原则。各项制度必须体现公司关键的业务部门之间和关键的工 作岗位之间的相互制约、相互制衡的原则,监察稽核部门具有其独立性,必须与 执行部门分开,业务操作人员与控制人员必须适当分开,并向不同的管理人员负 责;在存在管理人员职责交叉的情况下,要为负责监控的人员提供可以直接向最 高管理层报告的渠道。 (5)多重风险监管原则。公司为了充分防范各种风险,做好事前风险控制, 建立了多重风险监控架构。即由各机构及业务职能部门进行自我风险控制的第一 层级的控制;由监察稽核部及风险控制委员会组成的公司监察系统的第二层级的 风险控制。 (6)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原则。形成一套比较完备的制度体系和量化指标体系, 使风险控制工作更具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2、内部控制的目标 (1)保证公司经营运作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自觉形 成守法经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理念。 (2)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提高经营管理效益,确保经营业务的稳健运行和 受托资产的安全完整,实现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3)确保基金、公司财务和其他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3、内部控制的防线体系 为进行有效的业务组织的风险控制,公司设立“权责统一、严密有效、顺序 18 万家鑫稳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802 万家鑫稳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802 (1)建立一线岗位的第一道内控防线。属于单人、单岗处理业务的,必须有 相应的后续监督机制,各岗位应当职责明确,有详细的岗位说明书和业务流程, 各岗位人员在上岗前均应知悉并以书面方式承诺遵守,在授权范围内承担责任。 (2)建立相关部门、相关岗位之间相互监督制约的工作程序作为第二道内控 防线。建立重要业务处理凭据传递和信息沟通制度,明确业务文件签字的授权。 (3)成立独立的风险控制部门,从而形成第三道内控防线。公司督察长和内 部监察稽核部门独立于其他部门,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总体执行情况,各职能 部门、岗位的业务执行情况实施严格的检查和反馈。 (4)公司合规控制委员会定期或不定期的对公司整体运营情况进行检查,并 提出指导性的意见,形成第四道内控防线。 4、内部控制的主要内容 (1)环境风险控制 1)制度风险——对于公司组织结构不清晰、制度不健全带来的风险控制; 2)道德风险——由于职员个人利益冲突带来的风险控制。 (2)业务风险控制 1)前台业务风险的控制; 2)后台业务风险的控制。 5、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合规控制声明书 (1)本公司承诺以上关于内部控制的披露真实、准确; (2)本公司承诺根据市场变化和公司发展不断完善内部风险控制制度。 19 万家鑫稳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802 万家鑫稳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802 公司法定中文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交通银行) 公司法定英文名称:BANK OF COMMUNICATIONS CO.,LTD 法定代表人:彭纯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188号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188号 邮政编码:200120 注册时间:1987年3月30日 注册资本:742.62亿元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5号 联系人:陆志俊 电话:95559 交通银行始建于1908年,是中国历史最悠久的银行之一,也是近代中国的 发钞行之一。1987年重新组建后的交通银行正式对外营业,成为中国第一家全 国性的国有股份制商业银行,总部设在上海。2005年6月交通银行在香港联合交 易所挂牌上市,2007年5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根据2017年英国《银行 家》杂志发布的全球千家大银行报告,交通银行一级资本位列第11位,较上年 上升2位;根据2017年美国《财富》杂志发布的世界500强公司排行榜,交通银 行营业收入位列第171位。 截至2018年9月30日,交通银行资产总额为人民币93915.37亿元。2018年 1-9月,交通银行实现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人民币573.04亿元。 20 万家鑫稳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802 万家鑫稳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802 (二)主要人员情况 彭纯先生,董事长、执行董事,高级会计师。 彭先生2018年2月起任本行董事长、执行董事。2013年11月起任本行执行 董事。2013年11月至2018年2月任本行副董事长、执行董事,2013年10月至2018 年1月任本行行长;2010年4月至2013年9月任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兼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05年8月至2010年4月任本 行执行董事、副行长;2004年9月至2005年8月任本行副行长;2004年6月至2004 年9月任本行董事、行长助理;2001年9月至2004年6月任本行行长助理;1994 年至2001年历任本行乌鲁木齐分行副行长、行长,南宁分行行长,广州分行行 长。彭先生1986年于中国人民银行研究生部获经济学硕士学位。 任德奇先生,副董事长、执行董事、行长,高级经济师。 任先生2018年8月起任本行副董事长、执行董事、行长。2014年7月至2016 年11月任中国银行副行长,2016年12月至2018年6月任中国银行执行董事、副 行长,其中:2015年10月至2018年6月兼任中银香港(控股)有限公司非执行 董事,2016年9月至2018年6月兼任中国银行上海人民币交易业务总部总裁; 2003年8月至2014年5月历任中国建设银行信贷审批部副总经理、风险监控部总 经理、授信管理部总经理、湖北省分行行长、风险管理部总经理;1988年7月至 21 万家鑫稳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802 万家鑫稳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802 袁庆伟女士,资产托管业务中心总裁,高级经济师。 袁女士2015年8月起任本行资产托管业务中心总裁;2007年12月至2015年 8月,历任本行资产托管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本行资产托管业务中心副总 裁;1999年12月至2007年12月,历任本行乌鲁木齐分行财务会计部副科长、科 长、处长助理、副处长,会计结算部高级经理。袁女士1992年毕业于中国石油 大学计算机科学系,获得学士学位,2005年于新疆财经学院获硕士学位。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截至2018年9月30日,交通银行共托管证券投资基金384只。此外,交 通银行还托管了基金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计划、 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私募投资基金、保险资金、全国社保基金、养老保障 管理基金、企业年金基金、QFII证券投资资产、RQFII证券投资资产、QDII证 券投资资产、RQDII证券投资资产和QDLP资金等产品。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一)内部控制目标 交通银行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章及行内相关管理规定,加强内部 管理,保证托管中心业务规章的健全和各项规章的贯彻执行,通过对各种风险的 梳理、评估、监控,有效地实现对各项业务风险的管控,确保业务稳健运行,保 护基金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二)内部控制原则 22 万家鑫稳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802 万家鑫稳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802 2、全面性原则:托管中心建立各二级部自我监控和风险合规部风险管控的 内部控制机制,覆盖各项业务、各个部门和各级人员,并渗透到决策、执行、监 督、反馈等各个经营环节,建立全面的风险管理监督机制。 3、独立性原则:托管中心独立负责受托基金资产的保管,保证基金资产与 交通银行的自有资产相互独立,对不同的受托基金资产分别设置账户,独立核算, 分账管理。 4、制衡性原则:托管中心贯彻适当授权、相互制约的原则,从组织结构的 设置上确保各二级部和各岗位权责分明、相互牵制,并通过有效的相互制衡措施 消除内部控制中的盲点。 5、有效性原则:托管中心在岗位、业务二级部和风险合规部三级内控管理 模式的基础上,形成科学合理的内部控制决策机制、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通过 行之有效的控制流程、控制措施,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保障内控管理的有效执 行。 6、效益性原则:托管中心内部控制与基金托管规模、业务范围和业务运作 环节的风险控制要求相适应,尽量降低经营运作成本,以合理的控制成本实现最 佳的内部控制目标。 (三)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法律法规,托管 中心制定了一整套严密、高效的证券投资基金托管管理规章制度,确保基金托管 业务运行的规范、安全、高效,包括《交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管理办法》、《交通 23 万家鑫稳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802 万家鑫稳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802 托管中心通过对基金托管业务各环节的事前指导、事中风控和事后检查措施 实现全流程、全链条的风险控制管理,聘请国际著名会计师事务所对基金托管业 务运行进行国际标准的内部控制评审。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交通银行作为基金托管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 金运作管理办法》和有关证券法规的规定,对基金的投资对象、基金资产的投资 组合比例、基金资产的核算、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管理人报酬的计提和支 付、基金托管人报酬的计提和支付、基金的申购资金的到账与赎回资金的划付、 基金收益分配等行为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监督和核查。 交通银行作为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违反《证券投资基金法》、《公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有关证券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行为,及 时通知基金管理人予以纠正,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及时核对确认并进行调整。 交通银行有权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理人对交通银 行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及时纠正的,交通银行有权报告中国证监会。 交通银行作为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有权立即报告 中国证监会,同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 24 万家鑫稳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802 万家鑫稳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802 最近一年内交通银行及其负责资产托管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无重大违法违 规行为,未受到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中国银保监会及其他有关机关的处 罚。负责基金托管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在基金管理公司无兼职的情况。 25 万家鑫稳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802 万家鑫稳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802https://trade.wjasset.com/ 微交易:万家基金微理财(微信号:wjfund_e) 2、非直销销售机构 (1)场外非直销销售机构 1、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159-9288 蛋卷基金官网: danjuanapp.com 2、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77-3772 网址:www.5ifund.com 3、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076-6123 26 万家鑫稳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802 万家鑫稳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802www.fund123.cn 4、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219-031 网址:www.lufunds.com 5、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 个人业务:95118 企业业务:4000888816 网址:fund.jd.com 6、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920-0022 网址:www.hexun.com 7、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21-5399 网址:www.noah-fund.com 8、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181-8188 网址:www.1234567.com.cn 9、民商基金销售(上海)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021-50206003 网址:www.msftec.com 10、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27 万家鑫稳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802 万家鑫稳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802www.ehowbuy.com 11、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11 网址:http://bank.pingan.com 12、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20-5369 网址:www.jiyufund.com.cn 13、北京百度百盈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055-9 网址:https://www.baiyingfund.com/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 金,并及时公告。 二、基金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法定代表人:周明 联系人:苑泽田 电话:(010)50938697 传真:(010)50938907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28 万家鑫稳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802 万家鑫稳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802 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办公地址:中国上海市南京东路61号新黄浦金融大厦四楼 联系电话:021-63391166 传真:021-63392558 联系人:徐冬 经办注册会计师:王斌、徐冬、詹阳 29 万家鑫稳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802 万家鑫稳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802 30 万家鑫稳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802 万家鑫稳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802 根据有效的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基金于2016年11月25日成立,自该 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31 万家鑫稳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802 万家鑫稳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802 32 万家鑫稳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802 万家鑫稳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802 4、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基金管理人按先进先出的原则,对该持有人账 户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基金份额进行处理,即先确认的份额先赎回,后确认的份 额后赎回,以确定所适用的赎回费率; 5、办理申购、赎回业务时,应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 6、本基金的申购、赎回等业务,按照登记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则执行。若相 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或登记机构对申购、赎回业务等规则有新的规定,按新 规定执行。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必 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四、申购与赎回的程序 1、申购和赎回的申请方式 投资者必须根据销售机构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内提出 申购或赎回的申请。 投资者在提交申购申请时须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备足申购资金,投资者在 提交赎回申请时须持有足够的基金份额余额,否则所提交的申购、赎回申请无效。 投资者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时应提交的文件和办理手续、办理时间、处理 规则等在遵守基金合同和本招募说明书规定的前提下,以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 为准。 2、申购和赎回的款项支付 投资者申购基金份额时,必须全额交付申购款项,投资者交付申购款项,申 购成立;本基金登记机构确认基金份额时,申购生效。若申购不成立或无效,基 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非直销销售机构将投资者已缴付的申购款项本金 退还给投资者,由此产生的利息等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基金份额持有人递交赎回申请,赎回成立,赎回是否生效以登记机构确认为 准。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申请成功后,基金管理人将指示基金托管人在T+7日 内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支付赎回款项。如遇交易所或交易市场数据传输延迟、通讯 系统故障、银行数据交换系统故障或其它非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所能控制的 因素影响业务处理流程,则赎回款项的支付时间可相应顺延。在发生巨额赎回或 33 万家鑫稳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802 万家鑫稳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802 照基金合同有关条款处理。 3、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 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和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 或赎回申请日(T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T+1日内对该交易的 有效性进行确认。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者应在T+2日后(包括该日)到销 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及时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若申购不成 功,则申购款项本金退还给投资者。 销售机构对申购、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 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购、赎回申请,申购、赎回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 对于申购申请及申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者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 基金管理人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可对上述程序规则进行调整。基金 管理人应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 告。 五、申购、赎回的数额限制 1、申请申购基金的金额 (1) 投资者申购时,通过本基金的电子直销系统(网站、微交易)或非直销 销售机构申购时,原则上,每笔申购本基金的最低金额为10元;投资者通过本 公司直销中心首次申购时,每笔申购本基金的最低金额为100元。实际操作中, 各销售机构可根据自己的情况调整申购金额限制; (2)投资者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基金份额不设上限限制。 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2、申请赎回基金的份额 本基金不设单笔最低赎回份额。 3、在销售机构保留的基金份额最低数量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网点)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 足1.00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赎回。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 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 34 万家鑫稳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802 万家鑫稳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802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 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 指定媒介上公告。 六、基金的申购费和赎回费 1、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申购基金份额的投资者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 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 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 2、申购费率 本基金对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申购的特定投资者群体与除此之外的 其他投资者实施差别的申购费率。 特定投资者群体指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依法设立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依法 制定的企业年金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基 金(包括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以及可以投资基金的其他社会保险 基金。如将来出现可以投资基金的住房公积金、享受税收优惠的个人养老账户、 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基金管理人可将其纳入特定投资 者群体范围。 特定投资者群体可通过本基金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 变更或增减特定投资者群体申购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并按规定予以公告。 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的特定投资者群体申购费率如下: 申购金额(含申购费)A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率C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率 M<100万0.08% 0100万≤M<300万0.05% 300万≤M<500万0.03% M≥500万每笔1000元 其他投资者的申购本基金的申购费率如下: 申购金额(含申购费)A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率C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率 M<100万0.80%0 35 万家鑫稳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802 万≤M<300万 万家鑫稳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802 万≤M<300万0.50% 300万≤M<500万0.30% M≥500万每笔1000元 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2、赎回费率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 金份额时收取。根据持有时间不同,按下表方式分档计提,其中不低于25%的部 分归入基金财产,其余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等相关手续费。其中对持续持有期少 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具体如下: 持有时间(Y)赎回费率 Y<7天1.50% 7天≤Y<30天1.00% 30天≤Y0% 3、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 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 上公告。 4、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况下根据市 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定期和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 期间,基金管理人可以对投资者开展不同的费率优惠活动。 七、申购和赎回的数额和价格 1、申购和赎回数额、余额的处理方式 (1)申购份额、余额的处理方式 申购的有效份额为按实际确认的申购金额在扣除相应的费用(若有)后,以申 请当日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采用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 位,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2)赎回金额的处理方式 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以申请当日该类基金份额净值并 扣除相应的费用(若有),计算结果采用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36 万家鑫稳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802 万家鑫稳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802 费用)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申购当日该类基金份额净值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例:某投资者(非特定投资者群体客户)投资10,000元申购本基金A类基 金份额,对应申购费率为0.80%,假设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1.0500元,则 可得到的申购份额为: 净申购金额=10,000/(1+0.80%)=9,920.63元 申购费用=10,000-9,920.63=79.37元 申购份额=9,920.63/1.0500=9,448.22份 即:该投资者投资10,000元申购本基金,对应申购费率为0.8%,假设申购 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1.0500元,可得到9,448.22份A类基金份额。 例:某投资者(特定投资者群体客户)投资10,000元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 份额,对应申购费率为0.08%,假设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1.0500元,则可 得到的申购份额为: 净申购金额=10,000/(1+0.08%)=9,992.01元 申购费用=10,000-9,992.01=7.99元 申购份额=9,992.01/1.0500=9,516.20份 即:该投资者投资10,000元申购本基金,对应申购费率为0.08%,假设申 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1.0500元,可得到9,516.20份A类基金份额。 3、基金赎回金额的计算 赎回金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赎回价格=赎回当日该类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总额=赎回份额×赎回价格 赎回费用=赎回总额×赎回费率 净赎回金额=赎回总额-赎回费用 37 万家鑫稳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802 万家鑫稳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802 赎回总额=10,000×1.0500=10,500.00元 赎回费用=10,500×1.00%=105.00元 净赎回金额=10,500.00-105.00=10,395.00元 即: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10,000份基金份额,持有时间为10天,对应的赎 回费率为1.00%,假设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是1.0500元,则其可得到的净赎 回金额为10,395.00元。 4、基金份额净值计算 T日某一类基金份额净值=T日该类基金资产净值/ T日该类发行在外的基 金份额总数 某一类基金份额净值为计算日该类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该类发行在外 的基金份额总数,基金份额净值单位为元,计算结果保留在小数点后4位,小数 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T日的基金份额 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T+1日内公告。遇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可以适 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八、申购、赎回的登记 正常情况下,投资者T日申购基金成功后,登记机构在T+1日为投资者增 加权益并办理登记手续,投资者自T+2日起(含该日)有权赎回该部分基金份 额。 基金份额持有人T日赎回基金成功后,正常情况下,登记机构在T+1日为 其办理扣除权益的登记手续。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前提下,登记机构可以对上述登记办理时间进行调整, 基金管理人应于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1、巨额赎回的认定 若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内的基金份额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 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 38 万家鑫稳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802 万家鑫稳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802 全额赎回或部分延期赎回。 (1)全额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有能力支付投资者的全部赎回申请时, 按正常赎回程序执行。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者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 为因支付投资者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 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 的前提下,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若进行上述延期办理,对于单个基金份 额持有人当日赎回申请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50%以上的部分,基金管理人 有权进行延期办理。对于其余当日非自动延期办理的赎回申请,应当按单个账户 非自动延期办理的赎回申请量占非自动延期办理的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确定当 日受理的赎回份额;对于未能赎回部分,投资者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 赎回或取消赎回。选择延期赎回的,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直到全 部赎回为止;选择取消赎回的,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延期的 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该类基金 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如投资者在提交 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投资者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 (3)暂停赎回:连续2个开放日以上(含本数)发生巨额赎回,如基金管 理人认为有必要,可暂停接受基金的赎回申请;已经接受的赎回申请可以延缓支 付赎回款项,但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并应当在指定媒介上进行公告。 3、巨额赎回的公告 当发生上述延期赎回并延期办理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过邮寄、传真或者招 募说明书规定的其他方式在3个交易日内通知基金份额持有人,说明有关处理方 法,同时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十、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发生下列情况,基金管理人可以拒绝或暂停接受投资者的申购申请: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39 万家鑫稳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802 万家鑫稳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802 有人利益时。 5、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基金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资品种,或其他可 能对基金业绩产生负面影响,或其他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形。 6、登记机构、销售机构、支付结算机构等因异常情况导致基金销售系统、 基金销售支付结算系统、基金登记系统、基金会计系统等无法正常运行。 7、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 份额数的比例达到或者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50%,或者有可能导致投资者变相规 避前述50%比例要求的情形时。 8、当一笔新的申购申请被确认成功,使本基金总规模超过基金管理人规定 的本基金总规模上限时;或使本基金单日申购金额或净申购比例超过基金管理人 规定的当日申购金额或净申购比例上限时;或该投资者累计持有的份额超过单个 投资者累计持有的份额上限时;或该投资者当日申购金额超过单个投资者单日申 购金额上限时;或该投资者单笔申购金额超过单个投资者单笔申购金额上限时。 9、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 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 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暂停接受基金申购申请的措施。 10、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第1、2、3、5、6、9、10项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申购 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申购公告。如果投资者 的申购申请被拒绝,被拒绝的申购款项本金将退还给投资者。在暂停申购的情况 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办理。 十一、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发生下列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暂停接受投资者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 回款项: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管理人不能支付赎回款项。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 40 万家鑫稳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802 万家鑫稳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802 资者的赎回申请。 6、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 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 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暂停接受基金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措施。 7、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申请或 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时,基金管理人应报中国证监会备案。若出现上述第4项所述 情形,按基金合同的相关条款处理。基金份额持有人在申请赎回时可事先选择将 当日可能未获受理部分予以撤销。在暂停赎回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 恢复赎回业务的办理。 十二、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1、发生上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况的,基金管理人应在规定期限内在指定媒 介上刊登暂停公告。 2、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暂停申购或赎回的时间,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 有关规定,最迟于重新开放日在指定媒介上刊登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也 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暂停公告中明确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时间,届时不再另行 发布重新开放的公告。 十三、基金转换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的规定决定开办本基金与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基金转换可以收取一定的转换费, 相关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届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制定并公告,并 提前告知基金托管人与相关机构。 本基金已于2016年12月15日开通了与基金管理人管理的部分其他基金之 间的转换业务(详情投资人可登陆管理人网站查阅相关公告)。 十四、基金的非交易过户 基金的非交易过户是指基金登记机构受理继承、捐赠和司法强制执行等情形 41 万家鑫稳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802 万家鑫稳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802 继承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死亡,其持有的基金份额由其合法的继承人继承; 捐赠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合法持有的基金份额捐赠给福利性质的基金会或社 会团体;司法强制执行是指司法机构依据生效司法文书将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 基金份额强制划转给其他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办理非交易过户必须提供基 金登记机构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对于符合条件的非交易过户申请按基金登记机 构的规定办理,并按基金登记机构规定的标准收费。 十五、基金的转托管、质押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办理已持有基金份额在不同销售机构之间的转托管,基金 销售机构可以按照规定的标准收取转托管费。 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基金登记机构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业务规则,办 理基金份额质押业务,并可收取一定的手续费。 十六、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基金管理人可以为投资者办理定期定额投资计划,具体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另 行规定。投资者在办理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时可自行约定每期扣款金额,每期扣款 金额必须不低于基金管理人在相关公告或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所规定的定期定 额投资计划最低申购金额。 十七、基金份额的冻结和解冻 基金登记机构只受理国家有权机关依法要求的基金份额的冻结与解冻,以及 登记机构认可、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况下的冻结与解冻。 十八、当技术条件成熟,本基金管理人在不违反法律法规且对基金份额持有 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提下,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可根据具体情况对 上述申购和赎回的安排进行补充和调整,或者安排本基金的一类或多类基金份额 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或者办理基金份额的转让、过户等业务。 42 万家鑫稳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802 万家鑫稳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802 43 万家鑫稳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802 万家鑫稳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802 3、期限结构配置策略 利率期限结构表明了债券的到期收益率与到期期限之间的关系。本基金通过 数量化方法对利率进行建模,在各种情形、各种假设下对未来利率期限结构变动 进行模拟分析,并在运作中根据期限结构不同变动情形在子弹式组合、梯式组合 和杠铃式组合当中进行选择适当的配置策略。 4、属类配置策略 不同类型的债券在收益率、流动性和信用风险上存在差异,债券资产有必要 配置于不同类型的债券品种以及在不同市场上进行配置,以寻求收益性、流动性 和信用风险补偿间的最佳平衡点。本基金将综合信用分析、流动性分析、税收及 市场结构等因素分析的结果来决定投资组合的类别资产配置策略。 5、债券品种选择策略 在上述债券投资策略的基础上,本基金对个券进行定价,充分评估其到期收 益率、流动性溢价、信用风险补偿、税收等因素,选择那些定价合理或价值被低 估的债券进行投资。具有以下一项或多项特征的债券,将是本基金债券投资重点 关注的对象: (1)符合前述投资策略; (2)短期内价值被低估的品种; (3)具有套利空间的品种; (4)符合风险管理指标; (5)双边报价债券品种; (6)市场流动性高的债券品种。 本基金的一个投资重点为信用债券,对信用利差的评估直接决定了对信用债 券的定价结果。信用利差应当是信用债券相对于可比国债在信用利差扩大风险和 到期兑付违约风险上的补偿。信用利差的变化受经济周期、行业周期和发行主体 财务状况等综合因素的影响。本基金围绕上述因素综合评估发行主体的信用风险, 确定信用债券的信用利差,有效管理组合的整体信用风险。在信息反映充分的 债券市场中,信用利差的变化有规律可循且在一定时期内较为稳定。当债券收益 率曲线上移时,信用利差通常会扩大,而在债券收益率曲线下移的过程中,信用 44 万家鑫稳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802 万家鑫稳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802 6、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将综合运用战略资产配置和战术资产配置进行资 产支持证券投资组合管理,并根据信用风险、利率风险和流动性风险变化积极调 整投资策略,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在保证本金相对安全和基金资产流 动性基础上获得长期稳定收益。 7、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投资策略 与传统的信用债券相比,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由于以非公开方式发行和转让, 普遍具有高风险和高收益的显著特点。本基金将运用基本面研究,结合公司财务 分析方法对债券发行人信用风险进行分析和度量,选择风险与收益相匹配的更优 品种进行投资。具体为:①研究债券发行人的公司背景、产业发展趋势、行业政 策、盈利状况、竞争地位、治理结构等基本面信息,分析企业的长期运作风险; ②运用财务评价体系对债券发行人的资产流动性、盈利能力、偿债能力、成长能 力、现金流水平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评估发行人财务风险;③利用历史数据、 市场价格以及资产质量等信息,估算私募债券发行人的违约率及违约损失率;④ 考察债券发行人的增信措施,如担保、抵押、质押、银行授信、偿债基金、有序 偿债安排等;⑤综合上述分析结果,确定信用利差的合理水平,利用市场的相对 失衡,选择具有投资价值的品种进行投资。 8、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根据内部的信用分析方法对可选的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品种进 行筛选,确定投资决策。此外,本基金将对拟投资或已投资的证券公司短期公司 债券进行流动性分析和监测,尽量选择流动性相对较好的品种进行投资,并适当 控制债券投资组合整体的久期,保证本基金的流动性。 45 万家鑫稳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802 万家鑫稳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802 四、投资限制 1、组合限制 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限制: (1)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 (2)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 券,其中,现金类资产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3)本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4)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超过该证 券的10%; (5)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 基金资产净值的10%; (6)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20%; (7)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 该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10%; (8)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 证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10%; (9)本基金应投资于信用级别评级为BBB以上(含BBB)的资产支持证券。 基金持有资产支持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应在评 级报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 (10)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 金资产净值的40%;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最长期限为1年, 债券回购到期后不得展期; (11)本基金投资于单只中小企业私募债的市值,不得超过本基金资产净值 的10%; (12)基金资产总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40%; 46 万家鑫稳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802 万家鑫稳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802 (14)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 的15%,因证券市场波动、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 合前述所规定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15)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 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 保持一致; (16)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投资限制。 除第(2)、(9)、(14)、(15)项另有约定外,因证券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 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 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 特殊情形除外。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 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上述期间,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应当符合基金合 同的约定。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的监督与检查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或调整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在 履行适当程序后,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或按调整后的规定执行,但需提 前公告。 2、禁止行为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财产不得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1)承销证券; (2)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5)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6)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7)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法律、行政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禁止性规定,如适用于本基金,基金管 47 万家鑫稳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802 万家鑫稳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802 3、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 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的,应当符合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策略,遵循 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防范利益冲突,建立健全内部审批机制和评估机 制,按照市场公平合理价格执行。相关交易必须事先得到基金托管人的同意,并 按法律法规予以披露。重大关联交易应提交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审议,并经过三分 之二以上的独立董事通过。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应至少每半年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 审查。 五、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90%+银行 活期存款利率(税后)×10% 本基金选择以上复合指数作为业绩比较基准的原因如下: 第一,从指数的权威性和代表性看,中债系列指数自2002年12月31日对 外发布、特别是自2007年3月完成升级以来,已经形成了基本完备的债券指数 体系。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旨在综合反映债券全市场整体价格和投资回报 情况,该指数涵盖了银行间市场和交易所市场,具有广泛的市场代表性,适合作 为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第二,从发布主体看,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是全国债券市场内提 供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和其他固定收益证券的登记、托管、交易结算等服务的 国有独资金融机构,是财政部唯一授权主持建立、运营全国国债托管系统的机构, 是中国人民银行指定的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登记、托管、结算机构和商业银 行柜台记账式国债交易的一级托管人。因此中债公司有较强的数据优势,包括银 行间债券市场结算数据、交易所债券的成交数据、债券柜台的双边报价、银行间 债券市场的双边报价及市场成员收益率的估值数据,能够客观并专业地编制指数。 第三,从与其他指数的比较看,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与本基金中固定 收益品种的投资的特征和投资理念更为吻合。本基金的债券投资比例不低于80%, 因此,取90%作为业绩比较基准中债券投资所代表的权重。本基金持有现金或者 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因此,取其余的10% 48 万家鑫稳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802 万家鑫稳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802 如果今后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停止计算编制该指数或更改指数 名称,或者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 较基准推出,或者是市场上出现更加适合用于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的指数时, 本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发展状况及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依据维护 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原则,在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按照监管部门要求履行适当 程序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而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六、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低于股票基金、混合基金,高 于货币市场基金,属于中低风险/收益的产品。 七、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8年10月 23日复核了本招募说明书中的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止至2018年9月30日,本报告中所列财务数据 未经审计。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项目金额(元)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权益投资-- 其中:股票-- 2基金投资-- 3固定收益投资544,019,000.0098.46 其中:债券544,019,000.0098.46 资产支持证券-- 4贵金属投资-- 49 万家鑫稳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802 万家鑫稳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802 金融衍生品投资-- 6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 入返售金融资产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 合计 1,164,983.460.218其他资产7,345,415.151.339合计552,529,398.61100.00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2.1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2.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沪港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沪港通股票投资组合。 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序号债券品种公允价值(元)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国家债券-- 2央行票据-- 3金融债券544,019,000.00108.51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544,019,000.00108.514企业债券-- 5企业短期融资券-- 6中期票据-- 7可转债(可交换债)-- 8同业存单-- 9其他-- 10合计544,019,000.00108.51 50 万家鑫稳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802 万家鑫稳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802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序号债券代码债券名称数量(张)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118020218国开02800,00081,192,000.0016.19210021810国开18800,00080,016,000.0015.96318021218国开12700,00070,063,000.0013.97418020818国开08600,00060,618,000.0012.09518040918农发09500,00050,690,000.0010.11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 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9.1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9.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10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0.1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不存在被监管部门立案调 查的,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也不存在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10.2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51 万家鑫稳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802 万家鑫稳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8023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名称金额(元) 1存出保证金- 2应收证券清算款- 3应收股利- 4应收利息7,345,415.155应收申购款- 6其他应收款- 7待摊费用- 8其他- 9合计7,345,415.15 10.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可转债。 10.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52 万家鑫稳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802 万家鑫稳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802 阶段 净值收 益率① 净值收益率 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标 准差④ ①-③②-④ 2018年1月1 日至9月30 日 4.98%0.07%2.49%0.06%2.49%0.01% 2017年0.55%0.06%-3.02%0.06%3.57%0.00% 自基金合同 生效起至 2016年12月 31日 0.55%0.04%-1.60%0.19%2.15%-0.15% 自基金合同 生效起至 2018年9月 30日 6.13%0.06%-2.20%0.08%8.33%-0.02% 万家鑫稳C 阶段 净值增 长率① 净值增长率 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标 准差④ ①-③②-④ 2018年1月1 日至9月305.64%0.10%2.49%0.06%3.15%0.04% 53 万家鑫稳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802 万家鑫稳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8022017年0.33%0.06%-3.02%0.06%3.35%0.00% 自基金合同 生效起至 2016年12月 31日 0.57%0.04%-1.60%0.19%2.17%-0.15% 自基金合同 生效起至 2018年9月 30日 6.59%0.08%-2.20%0.08%8.79%0.00% (二)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自基金合同日至2018年9月30日) 万家鑫稳A 54 万家鑫稳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802 万家鑫稳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802 注:本基金于2016年11月25日成立,根据基金合同规定,基金合同生效 后6个月内为建仓期,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 要求。报告期末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要求。 第十一部分基金的财产 一、基金资产总值 基金资产总值是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申购 款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二、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资产净值是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55 万家鑫稳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802 万家鑫稳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802 基金托管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为本基金开立资金账户、证券账 户等投资所需账户。开立的基金专用账户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 机构和基金登记机构自有的财产账户以及其他基金财产账户相独立。 四、基金财产的保管和处分 本基金财产独立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销售机构的财产,并由基 金托管人保管。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登记机构和基金销售机构以其自 有的财产承担其自身的法律责任,其债权人不得对本基金财产行使请求冻结、扣 押或其他权利。除依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处分外,基金财产不得被处 分。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因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等原 因进行清算的,基金财产不属于其清算财产。基金管理人管理运作基金财产所产 生的债权,不得与其固有资产产生的债务相互抵销;基金管理人管理运作不同基 金的基金财产所产生的债权债务不得相互抵销。 56 万家鑫稳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802 万家鑫稳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802 (1)对在交易所市场上市交易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基金合同另有 规定的除外),选取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的相应品种当日的估值净价进行估值; (2)对在交易所市场上市交易的可转换债券,选取每日收盘价作为估值全 价; (3)对在交易所市场挂牌转让的资产支持证券、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 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在估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成 本估值。 (4)对在交易所市场发行未上市或未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采用估值 技术确定公允价值,在估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成本估值; 3、银行间市场交易的固定收益品种的估值 (1)银行间市场交易的固定收益品种,选取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的相应品 种当日的估值净价进行估值。 (2)对银行间市场未上市,且第三方估值机构未提供估值价格的固定收益 57 万家鑫稳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802 万家鑫稳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802 4、同一债券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市场交易的,按债券所处的市场分别估 值。 5、中小企业私募债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在估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 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成本估值。 6、同业存单按估值日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的估值净价估值;选定的第三方 估值机构未提供估值价格的,按成本估值。 7、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值的,基 金管理人可根据具体情况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价格估值。 8、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有强制规定的,从其规定。如有新增事项, 按国家最新规定估值。 如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估值违反基金合同订明的估值方法、程 序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未能充分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时,应立即通知 对方,共同查明原因,双方协商解决。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和基金会计核算的义务由基金管理人 承担。本基金的基金会计责任方由基金管理人担任,因此,就与本基金有关的会 计问题,如经相关各方在平等基础上充分讨论后,仍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按照 基金管理人对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结果对外予以公布,由此给基金份额持有人和 基金造成的损失以及因该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计算顺延错误而引起的损失,由基 金管理人负责赔付。 四、估值程序 1、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闭市后,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基金份 额的余额数量计算,精确到0.0001元,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国家另有规 定的,从其规定。 每个工作日计算基金资产净值及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并按规定公告。 2、基金管理人应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值。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 或基金合同的规定暂停估值时除外。基金管理人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值后, 将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结果发送基金托管人,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 理人对外公布。 58 万家鑫稳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802 万家鑫稳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802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必要、适当、合理的措施确保基金资产估值 的准确性、及时性。当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4位以内(含第4位)发生错误时, 视为估值错误。 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应按照以下约定处理: 1、估值错误类型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如果由于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或登记机构、或销 售机构、或投资者自身的过错造成估值错误,导致其他当事人遭受损失的,过错 的责任人应当对由于该估值错误遭受损失当事人(“受损方”)的直接损失按下述 “估值错误处理原则”给予赔偿,承担赔偿责任。 上述估值错误的主要类型包括但不限于:资料申报差错、数据传输差错、数 据计算差错、系统故障差错、下达指令差错等。 2、估值错误处理原则 (1)估值错误已发生,但尚未给当事人造成损失时,估值错误责任方应及 时协调各方,及时进行更正,因更正估值错误发生的费用由估值错误责任方承担; 由于估值错误责任方未及时更正已产生的估值错误,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由估 值错误责任方对直接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若估值错误责任方已经积极协调,并且 有协助义务的当事人有足够的时间进行更正而未更正,则其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 任。估值错误责任方应对更正的情况向有关当事人进行确认,确保估值错误已得 到更正。 (2)估值错误的责任方对有关当事人的直接损失负责,不对间接损失负责, 并且仅对估值错误的有关直接当事人负责,不对第三方负责。 (3)因估值错误而获得不当得利的当事人负有及时返还不当得利的义务。 但估值错误责任方仍应对估值错误负责。如果由于获得不当得利的当事人不返还 或不全部返还不当得利造成其他当事人的利益损失(“受损方”),则估值错误责 任方应赔偿受损方的损失,并在其支付的赔偿金额的范围内对获得不当得利的当 事人享有要求交付不当得利的权利;如果获得不当得利的当事人已经将此部分不 当得利返还给受损方,则受损方应当将其已经获得的赔偿额加上已经获得的不当 得利返还的总和超过其实际损失的差额部分支付给估值错误责任方。 59 万家鑫稳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802 万家鑫稳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802 (1)查明估值错误发生的原因,列明所有的当事人,并根据估值错误发生 的原因确定估值错误的责任方; (2)根据估值错误处理原则或当事人协商的方法对因估值错误造成的损失 进行评估; (3)根据估值错误处理原则或当事人协商的方法由估值错误的责任方进行 更正和赔偿损失; (4)根据估值错误处理的方法,需要修改基金登记机构交易数据的,由基 金登记机构进行更正,并就估值错误的更正向有关当事人进行确认。 4、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处理的方法如下: (1)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出现错误时,基金管理人应当立即予以纠正,通报 基金托管人,并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 (2)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0.2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报基金托 管人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0.5%时,基金管理人 应当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3)前述内容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处理。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1、基金投资所涉及的证券交易市场遇法定节假日或因其他原因暂停营业时; 2、因不可抗力致使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无法准确评估基金资产价值时; 3、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 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 致的; 4、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认定的其它情形。 七、基金净值的确认 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负责 计算,基金托管人负责进行复核。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开放日交易结束后计算当 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并发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对净值 60 万家鑫稳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802 万家鑫稳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802 八、特殊情况的处理 1、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按估值方法的第8项进行估值时,所造成的误 差不作为基金资产估值错误处理。 2、由于不可抗力,或证券交易场所、登记结算机构及存款银行等第三方机 构发送的数据错误等原因,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虽然已经采取必要、适当、 合理的措施进行检查,但未能发现错误的,由此造成的基金资产估值错误,基金 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免除赔偿责任。但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积极采取必 要的措施消除或减轻由此造成的影响。 61 万家鑫稳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802 万家鑫稳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802 62 万家鑫稳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802 万家鑫稳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802 63 万家鑫稳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802 万家鑫稳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802 64 万家鑫稳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802 万家鑫稳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802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 基金托管人按照与基金管理人协商一致的方式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基 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或不可抗力等,支 付日期顺延。 3、基金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 率为0.20 %。本基金销售服务费将专门用于本基金的销售与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 基金管理人将在基金年度报告中对该项费用的列支情况作专项说明。 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 类基金资产净值的0.20%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 下: H=E×0.20%÷当年天数 H 为C 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 为C 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 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销售服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 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应付给销售 机构的部分由基金管理人代付。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若 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4-10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 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 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 目。 65 万家鑫稳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802 万家鑫稳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802 1、本基金认购费的费率水平、计算公式、收取方式和使用方式请详见本招 募说明书“第六部分基金的募集”中“十一、基金的初始面值、认购价格和认 购费用”中的相关规定。 2、本基金申购费、赎回费的费率水平、计算公式、收取方式和使用方式请 详见本招募说明书“第八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中的“六、基金的申购 费和赎回费”中的相关规定。 五、费用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按照基金发展 情况,并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针对全部或部分份额类别调整基金管 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或基金销售服务费率等相关费率。基金管理人必须于新的 费率实施日前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六、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 行。 66 万家鑫稳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802 万家鑫稳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802 67 万家鑫稳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802 万家鑫稳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802 68 万家鑫稳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802 万家鑫稳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802 (2)基金招募说明书应当最大限度地披露影响基金投资者决策的全部事项, 说明基金认购、申购和赎回安排、基金投资、基金产品特性、风险揭示、信息披 露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等内容。《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管理人在每6个月 结束之日起45日内,更新招募说明书并登载在网站上,将更新后的招募说明书 摘要登载在指定媒介上;基金管理人在公告的15日前向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的 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报送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并就有关更新内容提供书面说明。 (3)基金托管协议是界定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在基金财产保管及基金 运作监督等活动中的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文件。 基金募集申请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基金管理人在基金份额发售的3日前将(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