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华夏新时代混合(QDII):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年第1号)
华夏新时代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QDII)招募说明书(更新) 华夏新时代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QDII)招募说明书(更新) 基金管理人: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华夏新时代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招募说明书(更新) 华夏新时代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招募说明书(更新)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 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 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境内市场和境外市场依法发行的金融工具,基金净值会因为所投资证 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根据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收益,同时承担相应的 投资风险。本基金投资中的风险包括:全球市场投资面临的汇率风险、国别风险、新兴市场 风险等特别投资风险;基金所投资的股票、债券、衍生品等各种投资工具的相关风险;由于 基金份额持有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 生的积极管理风险等。本基金为混合基金,0%-95%的基金资产投资于股票,其预期风险和 预期收益低于股票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和普通债券基金,属于中等风险品种。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 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 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8年11月30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数据截止日 为2018年9月30日。(本招募说明书中的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1 华夏新时代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招募说明书(更新) 华夏新时代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招募说明书(更新) 2 华夏新时代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招募说明书(更新) 华夏新时代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招募说明书(更新) 《华夏新时代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招募说明书(更新)》(以下简称“本 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证券投 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 法》”)、《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管理试行办法》(以下简称“《试行办法》”)、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及其他有关规定以及《华夏新时代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合同》(以 下简称“基金合同”)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 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 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 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 合同当事人之间基本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其他与本基金相关的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 利义务关系的任何文件或表述,均以基金合同为准。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包括基金管理人、基 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本基金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 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 受。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基金合同当事人并不以在基金合同上书面签章为必要条件。基金合 同当事人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者欲了 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二、释义 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华夏新时代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 2、基金管理人:指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境外托管人: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根据基金托管人与其签订的合同,为本 3 华夏新时代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招募说明书(更新) 华夏新时代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招募说明书(更新) 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10、《基金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销售办法》:指《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信息披露办法》:指《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 的修订。 13、《运作办法》:指《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 的修订。 14、《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会2017年8月31日颁布、同年10月1日实 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5、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6、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17、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主 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8、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9、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并 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20、投资人、投资者: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 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的合称。 21、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者。 22、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办理基金 4 华夏新时代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招募说明书(更新) 华夏新时代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招募说明书(更新) 23、销售机构:指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 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代理协议,代为办理基 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4、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者基金 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 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25、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接 受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26、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者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由该登记机构办理登记的 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27、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者开立的、记录投资者通过该销售机构买卖基金 的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28、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基金管理 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日期。 29、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产清算完毕, 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0、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不得超过三 个月。 31、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2、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以及境外主要投资场所 的共同交易日。 33、T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者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开放日。 34、T+n日:指自T日起第n个工作日(不包含T日)。 35、开放日:指为投资者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36、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37、《业务规则》:指《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是规范基金管理 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理人、销售机构和投资者 共同遵守。 38、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5 华夏新时代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招募说明书(更新) 华夏新时代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招募说明书(更新) 41、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本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 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 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42、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持基金份额 销售机构的操作。 43、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者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申购日、扣款 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 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4、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 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 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 45、元:指人民币元。 46、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行存款利息、 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47、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申购款及其 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48、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49、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50、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 额净值的过程。 51、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媒介。 52、不可抗力:指本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 53、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 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10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 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 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6 华夏新时代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招募说明书(更新) 华夏新时代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招募说明书(更新) 三、风险揭示 (一)投资于本基金的主要风险 本基金将主要面临以下风险,其中部分或全部风险因素可能对基金份额净值、收益率、 和/或实现投资目标的能力造成影响。 1、全球投资的特殊风险 (1)汇率风险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全球市场以多种币种计价的金融工具。外币相对于人民币的汇率变化 可能会影响本基金的基金资产价值,从而导致基金资产面临潜在风险。 此外,由于汇率取自汇率发布机构,如果汇率发布机构出现汇率发布时间延迟或是汇率 数据错误等情况,可能会对基金运作或者投资者的决策产生不利影响。 (2)国家/地区市场风险 全球投资受到各个国家/地区宏观经济运行情况、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以及 交易规则、结算、托管以及其他运作风险等多种因素的影响,上述因素的波动和变化可能会 使基金资产面临潜在风险。此外,全球投资的成本、全球市场的波动性也可能高于境内市场, 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 (3)法律和政治风险 由于各个国家/地区适用不同法律法规的原因,可能导致本基金的某些投资行为在部分 国家/地区受到限制或合同不能正常执行,从而使得基金资产面临损失的可能性。 基金所投资的国家/地区因政治局势变化(如罢工、暴动、战争等)或法令的变动,可 能导致市场的较大波动,从而给本基金的投资收益造成直接或间接的影响。此外,基金所投 资的国家/地区可能会不时采取某些管制措施,如资本或外汇管制、对公司或行业的国有化、 没收资产以及征收高额税收等,从而对基金收益以及基金资产带来不利影响。 (4)会计制度风险 由于各个国家/地区对上市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会计处理、财务报表披露等会计核算标 准的规定存在一定差异,可能导致基金经理对公司盈利能力、投资价值的判断产生偏差,从 7 华夏新时代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招募说明书(更新) 华夏新时代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招募说明书(更新) (5)税务风险 由于各个国家/地区在税务方面的法律法规存在一定差异,当投资某个国家/地区市场时, 该国家/地区可能会要求基金就利息、资本利得等收益向当地税务机构缴纳税金,该行为会 使基金收益受到一定影响。此外,各个国家/地区的税收规定可能发生变化,或者实施具有 追溯力的修订,从而导致基金向该国家/地区缴纳在基金销售、估值或者出售投资当日并未 预计的额外税项。 2、投资工具的相关风险 (1)股票 股票投资风险主要包括:各国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的变化对各国证券市场 产生一定的影响,导致市场价格水平波动的风险;各国宏观经济运行周期性波动,对各国股 票市场的收益水平产生影响的风险;各国市场挂牌交易的上市公司经营状况受多种因素影响, 如市场、技术、竞争、管理、财务等都会导致公司盈利发生变化,从而导致股票价格变动的 风险。 (2)债券 债券投资风险主要包括:市场利率水平变化导致债券价格变化的风险;债券市场不同期 限、不同类属债券之间的利差变动导致相应期限和类属债券价格变化的风险;债券发行人出 现违约、拒绝支付到期本息,或由于债券发行人信用质量下降导致债券价格下降的风险。 (3)衍生品 由于金融衍生产品具有杠杆效应,价格波动较为剧烈,在市场面临突发事件时,可能会 导致投资亏损高于初始投资金额,从而对基金收益带来不利影响。衍生品的交易可能不够活 跃,在市场变化时,可能因无法及时找到交易对手或交易对手方压低报价,导致基金资产的 额外损失。此外,还可能存在交易对手违约的风险。投资衍生品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投资标的风险: ①投资股指期货的风险 基差风险。标的股票指数价格与股指期货价格之间的价差被称为基差。在股指期货交易 中因基差波动的不确定性而导致的风险被称为基差风险。 合约品种差异造成的风险。合约品种差异造成的风险,是指类似的合约品种,在相同因 素的影响下,价格变动不同。表现为两种情况:1)价格变动的方向相反;2)价格变动的幅 度不同。类似合约品种的价格,在相同因素作用下变动幅度上的差异,也构成了合约品种差 8 华夏新时代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招募说明书(更新) 华夏新时代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招募说明书(更新) 标的物风险。股指期货交易中,标的物风险是由于投资组合与股指期货的标的指数的结 构不完全一致,导致投资组合特定风险无法完全锁定所带来的风险。 衍生品模型风险。本基金在构建股指期货组合时,可能借助模型进行期货合约的选择。 由于模型设计、资本市场的剧烈波动或不可抗力,按模型结果调整股指期货合约或者持仓比 例也可能将给本基金的收益带来影响。 ②投资国债期货的风险 国债期货的投资可能面临市场风险、基差风险、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是因期货市场价 格波动使所持有的期货合约价值发生变化的风险。基差风险是期货市场的特有风险之一,是 指由于期货与现货间的价差的波动,影响套期保值或套利效果,使之发生意外损益的风险。 流动性风险可分为两类:一类为流通量风险,是指期货合约无法及时以所希望的价格建立或 了结头寸的风险,此类风险往往是由市场缺乏广度或深度导致的;另一类为资金量风险,是 指资金量无法满足保证金要求,使得所持有的头寸面临被强制平仓的风险。 ③期权投资风险 本基金可投资于期权,投资期权主要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保证金风险、信用风 险、操作风险等风险,极端情况下会给投资组合带来较大损失。 (4)正回购/逆回购 在回购交易中,交易对手方可能因财务状况或其他原因不能履行付款或结算的义务,从 而对基金资产价值造成不利影响。 (5)证券借贷 作为证券借出方,如果交易对手方(即证券借入方)违约,则基金可能面临到期无法获 得证券借贷收入甚至借出证券无法收回的风险,从而导致基金资产发生损失。 (6)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投资风险 基金所投资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之债务人出现违约,或在交易过程中发生交收违约,或 由于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信用质量降低导致价格下降,可能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此外,受市场 规模及交易活跃程度的影响,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可能无法在同一价格水平上进行较大数量的 买入或卖出,存在一定的流动性风险,从而对基金收益造成影响。 3、基金投资的一般风险 (1)积极管理风险 指基金经理对基金的主动性操作导致的风险。在实际操作中,基金管理人可能限于知识、 9 华夏新时代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招募说明书(更新) 华夏新时代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招募说明书(更新) (2)流动性风险 在市场或者个券流动性不足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能无法迅速、以合理成本地调整基 金投资组合,从而对基金收益造成不利影响。 由于开放式基金的特殊要求,本基金必须保持一定的现金比例以应付赎回要求,在管理 现金头寸时,有可能存在现金不足的风险或现金过多所导致的收益下降风险。 此外,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境内市场和境外市场依法发行的金融工具,境外市场的交易日 及交易时间与境内市场会有不同,因此赎回款项的支付时间与境内基金不同,在境外市场休 市、暂停交易或交收时,基金还可能发生延迟支付赎回款项或暂停赎回等风险。 (1)基金申购、赎回安排 投资人具体请参见基金合同“第六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和本招募说明书“八、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详细了解本基金的申购以及赎回安排。 在本基金发生流动性风险时,基金管理人可以综合利用备用的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以减 少或应对基金的流动性风险,投资者可能面临巨额赎回申请被延期办理、赎回申请被暂停接 受、赎回款项被延缓支付、被收取短期赎回费、基金估值被暂停、基金采用摆动定价等风险。 投资者应该了解自身的流动性偏好,并评估是否与本基金的流动性风险匹配。 (2)拟投资市场、行业及资产的流动性风险评估 本基金主要投资对象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一般情况下拟投资资产具有较好的 流动性,本基金管理人在投资时也会充分考虑投资标的的流动性,但是在特殊市场环境下本 基金仍有可能出现流动性不足的情形。本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历史经验和现实条件,制定出现 金持有量的上下限计划,在该限制范围内进行现金比例调控或现金与证券的转化。同时,本 基金管理人会进行标的的分散化投资并结合对各类标的资产的预期流动性合理进行资产配 置,以防范流动性风险。 (3)巨额赎回情形下的流动性风险管理措施 当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以下流动性风险管理措施: ①延期办理巨额赎回申请; ②暂停接受赎回申请; ③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④摆动定价;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措施。 10 华夏新时代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招募说明书(更新) 华夏新时代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招募说明书(更新) 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在确保投资者得到公平对待的前提下,可依照法律法 规及基金合同的约定,综合运用各类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对赎回申请等进行适度调整,作 为特定情形下基金管理人流动性风险的辅助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①延期办理巨额赎回申请 当本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决定全额赎回 或部分延期赎回。 在此情形下,投资者的全部或部分赎回申请可能将被延期办理,同时投资人完成基金赎 回时的基金份额净值可能与其提交赎回申请时的基金份额净值不同。 ②暂停接受赎回申请 投资人具体请参见基金合同“第六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中的“八、暂停赎回 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和“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详细了解本基金暂停 接受赎回申请的情形及程序。 在此情形下,投资人的部分或全部赎回申请可能被拒绝,同时投资人完成基金赎回时的 基金份额净值可能与其提交赎回申请时的基金份额净值不同。 ③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投资人具体请参见基金合同“第六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中的“八、暂停赎回 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和“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详细了解本基金延缓 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及程序。 在此情形下,投资人接收赎回款项的时间将可能比一般正常情形下有所延迟。 ④收取短期赎回费 本基金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1.5%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 额计入基金财产。 ⑤暂停基金估值 投资人具体请参见基金合同“第十四部分、基金资产估值”中的“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详细了解本基金暂停估值的情形及程序。 在此情形下,投资人没有可供参考的基金份额净值,基金申购赎回申请或被暂停,或被 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⑥摆动定价 当本基金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制,以确保基金 估值的公平性。 当基金采用摆动定价时,投资者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的基金份额净值,将会根据投资 11 华夏新时代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招募说明书(更新) 华夏新时代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招募说明书(更新) ⑦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措施。 (3)操作或技术风险 相关当事人在业务各环节操作过程中,因内部控制存在缺陷或者人为因素造成操作失误 或违反操作规程等原因可能引致风险,例如,越权违规交易、会计部门欺诈、交易错误、IT 系统故障等风险。 在开放式基金的各种交易行为或者后台运作中,可能因为技术系统的故障或者差错而影 响交易的正常进行或者导致投资者的利益受到影响。这种技术风险可能来自基金管理人、基 金托管人、境外托管人、登记机构、销售机构、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等。 根据证券交易资金前端风险控制相关业务规则,中登公司和交易所对交易参与人的证券 交易资金进行前端额度控制,由于执行、调整、暂停该控制,或该控制出现异常等,可能影 响交易的正常进行或者导致投资者人的利益受到影响。 (4)政策变更风险 因相关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政策修改等基金管理人无法控制的因素的变化,使基金或投 资者利益受到影响的风险,例如,监管机构基金估值政策的修改导致基金估值方法的调整而 引起基金净值波动的风险、相关法规的修改导致基金投资范围变化基金管理人为调整投资组 合而引起基金净值波动的风险等。 (5)不可抗力风险 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出现,将会严重影响证券市场的运行,可能导致基金 资产的损失。金融市场危机、行业竞争、代理机构违约等超出基金管理人自身直接控制能力 之外的风险,可能导致基金或者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受损。 4、本基金的特有风险 (1)本基金主要投资新时代主题,本基金所指的新时代主题行业或企业为顺应时代发 展趋势,在经济发展、转型升级过程中,中国经济发展的大趋势所带动辐射的行业及企业, 包括:在加快建设制造强国过程中,在我国产业迈向全球价值链中高端、培育若干世界级先 进制造业集群过程中,着力发展的先进制造业及相关行业领域;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 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的相关行业领域;中高端消费、绿色低碳、现代供应链、人力资本服务 等领域;优化升级的传统产业以及现代服务业等。与基金所定义的新时代主题投资标的相关 12 华夏新时代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招募说明书(更新) 华夏新时代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招募说明书(更新) (2)本基金可投资于境内市场和境外市场,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不同配置地市 场环境的变化,选择是否将基金资产投资于某一国家或地区(含香港),同时也存在境外投 资比例较小的可能。 (二)声明 1、本基金未经任何一级政府、机构及部门担保。投资者自愿投资于本基金,须自行承 担投资风险。 2、除基金管理人直接办理本基金的销售外,本基金还通过代销机构销售,但是,本基 金并不是代销机构的存款或负债,也没有经代销机构担保或者背书,代销机构并不能保证其 收益或本金安全。 四、基金的投资 (一)投资目标 本基金通过积极资产配置和组合管理,追求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实现基金资产的稳 健、持续增值。 (二)投资范围 本基金可投资于境内市场和境外市场依法发行的金融工具。境内市场投资工具包括依法 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创业板、中小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包括 国内依法发行和上市交易的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 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政府支持债券、地方政府债券、 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货币 市场工具(含同业存单)、权证、资产支持证券、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 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境外市场投资工具包括银行存款、可转让存单、银行 承兑汇票、银行票据、商业票据、回购协议、短期政府债券等货币市场工具;政府债券、公 司债券、可转换债券、住房按揭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等及经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国际金融 组织发行的证券;已与中国证监会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国家或地区证券市场挂牌 交易的普通股、优先股、全球存托凭证和美国存托凭证、房地产信托凭证;在已与中国证监 会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国家或地区证券监管机构登记注册的公募基金;与固定收 益、股权、信用、商品指数、基金等标的物挂钩的结构性投资产品;远期合约、互换及经中 13 华夏新时代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招募说明书(更新) 华夏新时代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招募说明书(更新)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0%-95%。本基金投资于新时代 主题的资产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合 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 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本基金可投资于境内 市场及境外市场,其中本基金投资于境外证券市场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10%-90%。 (三)投资策略 1、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将根据全球宏观经济发展走向、区域经济发展态势、中国大国战略部署、经济政 策、法律法规等可能影响证券市场的重要因素的分析和预测,分析和比较股票、债券等不同 金融工具的风险收益特征,并以此为依据,确定资产配置比例并不时进行调整,以保持基金 资产配置的有效性。 2、股票精选策略 在新时代大背景下,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转向高质量发展方向,不断转变发展方式、 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本基金将精选境内外上市的具有良好成长潜力的新时代主题 企业进行投资。本基金所指的新时代主题行业或企业为顺应时代发展趋势,在经济发展、转 型升级过程中,中国经济发展的大趋势所带动辐射的行业及企业,包括:在加快建设制造强 国过程中,在我国产业迈向全球价值链中高端、培育若干世界级先进制造业集群过程中,着 力发展的先进制造业及相关行业领域;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的相 关行业领域;中高端消费、绿色低碳、现代供应链、人力资本服务等领域;优化升级的传统 产业以及现代服务业等。在深入研究的基础上,通过对新时代经济发展趋势的分析,把握经 济发展过程中所蕴含的投资机会,通过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式来考察和筛选具有 比较优势的个股。定性分析包括公司在行业中的地位、竞争优势、经营理念及战略、公司治 理等。定量分析包括盈利能力分析、财务能力分析、估值分析等。 3、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在分析和判断国际、国内宏观经济形势、资金供求曲线、市场利率走势、信用 利差状况和债券市场供求关系等因素的基础上,结合新券发行情况,综合分析市场利率和信 用利差的变动趋势,采用久期调整策略、收益率曲线策略、债券类属配置策略、信用利差策 14 华夏新时代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招募说明书(更新) 华夏新时代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招募说明书(更新) ①可转换公司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着重对可转债对应的基础股票的分析与研究,对那些有着较好盈利能力或成长 前景的上市公司的可转债进行重点选择,并在对应可转债估值合理的前提下集中投资,以分 享正股上涨带来的收益。同时,本基金还将密切跟踪上市公司的经营状况,从财务压力、融 资安排、未来的投资计划等方面推测、并通过实地调研等方式确认上市公司对转股价的修正 和转股意愿。 ②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投资策略 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通过严谨的研究,综合考虑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安全性、收 益性和流动性等特征,并与其他投资品种进行对比后,选择具有相对优势的类属和个券进行 投资。同时,通过期限和品种的分散投资降低基金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信用风险、利率 风险和流动性风险。 4、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深入分析资产支持证券的市场利率、发行条款、支持资产的构成及质量、提前 偿还率、风险补偿收益和市场流动性等基本面因素,估计资产违约风险和提前偿付风险,并 根据资产证券化的收益结构安排,模拟资产支持证券的本金偿还和利息收益的现金流过程, 辅助采用定价模型,评估其内在价值。 5、衍生品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本着谨慎原则,适度参与期货、期权、权证、互换、远 期、结构性投资产品等衍生品投资。通过对现货市场和衍生品市场运行趋势的研究,结合基 金组合的实际情况及对衍生品的估值水平、基差水平、流动性等因素的分析,在采用数量化 模型分析其合理定价的基础上,选择合适的合约构建相应的头寸,以调整投资组合的风险暴 露,降低系统性风险。基金还将利用衍生品作为组合流动性管理工具,降低现货市场流动性 不足导致的冲击成本过高的风险,提高基金的建仓或变现效率。 (1)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本着谨慎原则,适度参与股指期货投资。通过对现货市 场和期货市场运行趋势的研究,结合基金股票组合的实际情况及对股指期货的估值水平、基 差水平、流动性等因素的分析,选择合适的期货合约构建相应的头寸,以调整投资组合的风 险暴露,降低系统性风险。基金还将利用股指期货作为组合流动性管理工具,降低现货市场 流动性不足导致的冲击成本过高的风险,提高基金的建仓或变现效率。 15 华夏新时代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招募说明书(更新) 华夏新时代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招募说明书(更新) 本基金按照风险管理的原则,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选择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股 票期权合约进行投资。本基金基于对证券市场的判断,结合期权定价模型,选择估值合理的 股票期权合约。 本基金投资股票期权,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审慎原则,建立期权交易决策部门或小组,授 权特定的管理人员负责股票期权的投资审批事项,以防范股票期权投资的风险。 (3)国债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国债期货,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充分考虑国债期货的流动性和风险收益 特征,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适度参与国债期货投资。 未来,随着全球证券市场投资工具的发展和丰富,基金可相应调整和更新相关投资策略, 并在招募说明书更新中公告。 (四)投资限制 1、组合限制 (1)本基金应遵循以下限制: ①本基金股票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0%-95%。本基金投资于新时代主题的资产不低于 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 ②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不低于 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 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③本基金可投资于境内市场及境外市场,其中本基金投资于境外证券市场的比例为基金 资产的10%-90%。 ④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开放式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 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15%; ⑤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 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30%; (2)本基金境外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限制: ①本基金持有同一机构(政府、国际金融组织除外)发行的证券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 净值的10%。 ②本基金不得购买证券用于控制或影响发行该证券的机构或其管理层。本基金管理人管 理的全部基金(含本基金)不得持有同一机构10%以上具有投票权的证券发行总量。其中, 16 华夏新时代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招募说明书(更新) 华夏新时代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招募说明书(更新) ③本基金持有同一家银行的存款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其中银行应当是中资 商业银行在境外设立的分行或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达到中国证监会认可的信用评级机构评 级的境外银行,但在基金托管账户的存款不受此限制。 ④本基金持有与中国证监会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国家或地区以外的其他国家 或地区证券市场挂牌交易的证券资产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其中持有任一国家或 地区市场的证券资产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 ⑤基金境外投资中,基金持有非流动性资产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其中, 非流动性资产是指法律或基金合同规定的流通受限证券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资产。 ⑥本基金持有境外基金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但持有货币市场基 金不受此限制。 ⑦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含本基金)持有任何一只境外基金,不得超过该境外 基金总份额的20%。 ⑧本基金的金融衍生品全部敞口不得高于基金资产净值的100%。 ⑨本基金投资期货支付的初始保证金、投资期权支付或收取的期权费、投资柜台交易衍 生品支付的初始费用的总额不得高于基金资产净值的10%。 ⑩本基金投资于远期合约、互换等柜台交易金融衍生品,应当符合以下要求:所有参与 交易的对手方(中资商业银行除外)应当具有不低于中国证监会认可的信用评级机构评级; 交易对手方应当至少每个工作日对交易进行估值,并且基金可在任何时候以公允价值终止交 易;任一交易对手方的市值计价敞口不得超过本基金资产净值的20%。 .为应付赎回、交易清算等临时用途,借入现金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3)本基金境内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限制: ①本基金境内投资中,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②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超过该证券的10%; ③本基金持有单只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④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40%;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基金管理公司的债券回购最长期限为1年,债券回 购到期后不得展期; ⑤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本基金所申报的金额不超过本基金的总资产,本基金所 17 华夏新时代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招募说明书(更新) 华夏新时代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招募说明书(更新) ⑥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 全部基金持有的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权证的10%;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买入权证的总金 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5%; ⑦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本基金持 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10%; 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不得超过其各类 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10%;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 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⑧本基金应投资于信用级别评级为BBB以上(含BBB)的资产支持证券。基金持有资 产支持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应在评级报告发布之日起3 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 ⑨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本基金资产净值的15%;因 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 前述所规定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⑩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卖出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持有的股票总市值的 20%;基金在任何交易日内交易(不包括平仓)的股指期货合约的成交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 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20%; .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国债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5%; 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卖出国债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持有的债券总市值的 30%;基金在任何交易日内交易(不包括平仓)的国债期货合约的成交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 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30%; .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 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与本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一致。 4、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限制。 除第(1)项②及第(3)项⑧、⑨、.外,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 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 管理人应当在3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况除外,法律法规另有 规定的从其规定。 18 华夏新时代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招募说明书(更新) 华夏新时代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招募说明书(更新)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 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 2、禁止行为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财产不得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1)购买不动产。 (2)购买房地产抵押按揭。 (3)购买贵重金属或代表贵重金属的凭证。 (4)购买实物商品。 (5)除应付赎回、交易清算等临时用途以外,借入现金。 (6)利用融资购买证券,但投资金融衍生品除外。 (7)参与未持有基础资产的卖空交易。 (8)直接投资与实物商品相关的衍生品; (9)承销证券。 (10)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11)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12)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13)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14)依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由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 (五)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30%*富时中国A股全股指数收益率+30%*富时中国国际(不 含B股)全指指数收益率+40%*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 富时中国A股全股指数属于富时中国A股指数系列,富时中国A股指数系列包含在上 海和深圳交易所交易的所有A股股票,该指数由合格股票池中总市值排名前98%的股票组 成,适合作为本基金A股投资部分的业绩基准。 富时中国国际(不含B股)全指指数,属于富时中国指数系列,包含在香港、美国、 以及新加坡上市交易的中国公司股票,适合作为本基金境外投资部分的业绩基准。 19 华夏新时代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招募说明书(更新) 华夏新时代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招募说明书(更新) 未来,如基金变更投资范围,或市场有其他更适合本基金的基准时,或原指数供应商变 更或停止原指数的编制及发布,本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具体情况,依据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合 法权益的原则,取得基金托管人同意后,对业绩比较基准进行相应调整,不需召开持有人大 会。 (六)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基金,0%-95%的基金资产投资于股票,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低于股票 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和普通债券基金,属于中等风险品种。本基金为全球证券投资基金, 除了需要承担与国内证券投资基金类似的市场波动风险之外,本基金还面临汇率风险等海外 市场投资所面临的特别投资风险。 (七)基金的融资融券 本基金可以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在境外市场进行融资融券等相关业务。 未来,本基金拟在境内进行融资、融券或参与转融通业务的,可以按照国家的有关法律 法规规定进行融资、融券以及参与转融通等相关业务。 (八)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以下内容摘自本基金2018年第3季度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项目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 例(%) 1权益投资175,496,462.5342.71 其中:普通股162,351,301.9339.51 存托凭证13,145,160.603.202基金投资-- 3固定收益投资-- 其中:债券-- 资产支持证券-- 4金融衍生品投资-- 20 华夏新时代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招募说明书(更新) 华夏新时代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招募说明书(更新) -- 期货-- 期权-- 权证-- 5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 产 -- 6货币市场工具-- 7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233,473,081.8056.828其他各项资产1,913,599.400.479合计410,883,143.73100.00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通过港股通机制投资香港股票的公允价值为17,783,798.30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为4.40%。 5.2报告期末在各个国家(地区)证券市场的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分布 国家(地区)公允价值(元)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美国79,473,794.7519.64 中国内地74,347,607.3918.38 中国香港21,675,060.395.36 合计175,496,462.5343.38 5.3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组合 行业类别公允价值(元)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信息技术67,036,928.3116.57 非必需消费品42,989,918.3110.63 工业21,428,152.475.30 保健9,715,423.042.40 金融8,343,375.002.06 材料5,722,353.391.41 通信服务5,664,608.451.40 能源4,739,760.001.17 必需消费品4,596,588.001.14 公用事业4,169,203.101.03 房地产1,090,152.460.27 21 华夏新时代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招募说明书(更新) 华夏新时代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招募说明书(更新) 175,496,462.5343.38 注:以上分类采用全球行业分类标准(GICS)。 5.4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明细 序 号 公司名称(英文) 公 司 名 称 ( 中 文) 证券 代码 所 在 证 券 市 场 所 属 国 家 ( 地 区) 数量 (股) 公允价值 (元) 占基 金资 产净 值比 例 (%) 1VISA INC-V 纽 约 美国14,600.0015,074,487.273.73 纳 2MICROSOFT CORP-MSFT 斯 达 美国17,200.0013,532,514.593.34 克 3CHINAINTERNATIONALTRAVELSERVICE CORP LTD 中 国 国 旅 601888 上 海 中国 内地 183,800.0012,502,076.003.094SALESFORCE.COM INC-CRM 纽 约 美国9,800.0010,721,191.922.655MASTERCARDINC-MA 纽 约 美国5,900.009,035,134.402.236BEIJING CAREERINTERNATIONALCO LTD 科 锐 国 际 300662 深 圳 中国 内地 393,500.008,570,430.002.127ALIBABAGROUP HOLDING LTD-BABA 纽 约 美国6,600.007,480,552.151.858AMAZON.COM INC-AMZN 纳 斯 达 克 美国500.006,889,518.801.709ZHENGZHOUCOAL MININGMACHINERYGROUP CO LTD 郑 煤 机 601717 上 海 中国 内地 886,300.006,230,689.001.5400564 香 港 中国 香港 81,000.00297,933.470.07 22 华夏新时代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招募说明书(更新) 华夏新时代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招募说明书(更新) CONTEMPORARYAMPEREXTECHNOLOGYCOLTD 宁 德 时 代 300750 深 圳 中国 内地 86,700.006,329,100.001.56 注:所用证券代码采用当地市场代码。 5.5报告期末按债券信用等级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金融衍生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金融衍生品。 5.9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基金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基金。 5.10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0.1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未发现本基金投资的前十 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 处罚的情形。 5.10.2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5.10.3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名称金额(元) 1存出保证金1,792,886.162应收证券清算款- 3应收股利77,590.474应收利息28,420.525应收申购款14,702.256其他应收款- 7待摊费用- 8其他- 23 华夏新时代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招募说明书(更新) 华夏新时代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招募说明书(更新) 合计1,913,599.40 5.10.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0.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5.10.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五、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 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下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 要低于所列数字。 阶段 净值增长 率① 净值增长 率标准差 ②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标准差 ④ ①-③②-④ 2018年5月30日至 2018年9月30日-2.38%0.36%-5.04%0.73%2.66%-0.37% 六、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顺义区天竺空港工业区A区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3号通泰大厦B座8层 设立日期:1998年4月9日 法定代表人:杨明辉 联系人:李彬 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 传真:010-63136700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23800万元,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24 华夏新时代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招募说明书(更新) 华夏新时代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招募说明书(更新) 持股单位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POWER CORPORATIONOF CANADAMACKENZIE FINANCIAL CORPORATION 天津海鹏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合计 持股占总股本比例 62.2% 13.9% 13.9% 10% 100% (二)主要人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监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杨明辉先生:董事长、党委书记,硕士,高级经济师。现任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党委 副书记、执行董事、总经理、执行委员会委员,华夏基金(香港)有限公司董事长。曾任中 信证券公司董事、襄理、副总经理,中信控股公司董事、常务副总裁,中信信托董事,中国 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总裁,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证通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等。 BarrySean McInerney先生:董事,硕士。现任万信投资公司(Mackenzie FinancialCorporation)总裁兼首席执行官。曾在多家北美领先的金融机构担任高级管理职位。 胡祖六先生:董事,博士,教授。现任春华资本集团主席。曾任国际货币基金组织高级 经济学家,达沃斯世界经济论坛首席经济学家,高盛集团大中华区主席、合伙人、董事总经 理。 葛小波先生:董事,硕士。现任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执行委员会委员、财 务负责人,兼任CLSA B.V.董事、CLSAAmericas Holdings, Inc.董事、北京中赫国安足球俱乐 部有限责任公司董事等。曾任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经理和高级经理、A股上市 办公室副主任、风险控制部副总经理和执行总经理、交易与衍生品业务部、计划财务部、风 险管理部、海外业务及固定收益业务行政负责人、上海自贸试验区分公司负责人。葛先生于 2007年荣获全国金融五一劳动奖章。 杨冰先生:董事,硕士。现任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执行委员会委员、资产管理业务行 政负责人。曾任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交易员、资产管理业务投资经理、资产管 理业务投资主管等。 李一梅女士:董事、总经理,硕士。兼任证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华夏基金(香港)有 限公司董事。曾任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营销总监、市场总监、基金营销部总经 理,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等。 张平先生:独立董事,博士。现任中国社科院经济研究所研究员。兼任民生通惠资产管 25 华夏新时代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招募说明书(更新) 华夏新时代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招募说明书(更新) 张宏久先生:独立董事,硕士。现任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兼任博天环境 股份有限公司及中信信托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全国律师协会外事委员会及金融证券专业委员 会副主任,全国侨联法律顾问委员会委员,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经济贸 易仲裁委员会及吉隆坡地区国际仲裁院仲裁员等。 支晓强先生:独立董事,博士。现任中国人民大学继续教育处副处长、商学院财务与金 融系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全国会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兼副秘书长、中 国会计学会财务成本分会副会长、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咨询委员会咨询专家、中国会计学会 内部控制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独立董事委员会委员、国家留学基金委评审专 家、北农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 杨一夫先生:监事长,硕士。现任鲍尔太平有限公司总裁,负责总部加拿大鲍尔公司 (PowerCorporation of Canada)在中国的投资活动,兼任三川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董事、中国 投资协会常务理事。曾任国际金融公司(世界银行组织成员)驻中国的首席代表,华夏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董事等。 杨维华先生:监事,硕士。现任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风险管理部B角(主持工作)。 曾任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风险管理部总监等。 史本良先生:监事,硕士,注册会计师。现任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B角。 曾任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总监等。 汪贵华女士:监事,博士。现任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党委委员。曾任财政部科研所助 理研究员、中关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计划资金部总经理、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等。 李彬女士:监事,硕士。现任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合规部执行总经理、信息披露负责 人。曾任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基金管理部项目经理、中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监察稽核 部高级副总裁、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法律监察部总监等。 宁晨新先生:监事,博士,高级编辑。现任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办公室总监、董事会 秘书(兼)。曾任中国证券报社记者、编辑、办公室主任、副总编辑,中国政法大学讲师等。 张霄岭先生:副总经理,博士。现兼任华夏基金(香港)有限公司首席执行官、中国石 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特聘教授。曾任美国联邦储备委员会(华 盛顿总部)经济学家、摩根士丹利(纽约总部)信用衍生品交易模型风险主管、中国银监会 银行监管三部副主任等。 26 华夏新时代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招募说明书(更新) 华夏新时代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招募说明书(更新) 阳琨先生:副总经理、投资总监,硕士。现任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党委委员。曾任中 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投资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门经理,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助理, 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部部门经理,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股票投资部副总经理等。 周璇女士:督察长,硕士。现任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纪委书记。曾任华夏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曾任职于中国证监会、北京金融街建设开发公司。 2、本基金基金经理 阳琨先生,北京大学MBA。曾任宝盈基金基金经理助理,益民基金投资部部门经理,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投资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门经理等。2006年8月加入华夏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曾任策略研究员、股票投资部副总经理、兴和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09年1月1 日至2012年1月12日期间)、兴华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07年6月12日至2013年4月11日期 间)、华夏盛世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09年12月18日至2015年9月1日期间)、 华夏大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9月1日至2017年5月2日期间)、华夏大中华企 业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经理(2016年1月20日至2018年10月11日 期间)等,现任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投资总监,华夏兴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2013年4月12日起任职)、华夏新时代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 金经理(2018年5月30日起任职)。 常亚桥先生,约翰霍普金斯大学金融学硕士。2014年2月加入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曾任国际投资部研究员、投资经理等,现任国际投资部高级副总裁,华夏新时代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经理(2018年5月30日起任职)。 3、本公司股票投资决策委员会 主任:阳琨先生,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投资总监,基金经理。 成员:李一梅女士,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孙彬先生,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董事总经理,基金经理。 郑煜女士,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董事总经理,基金经理。 蔡向阳先生,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基金经理。 郑晓辉先生,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股票投资部执行总经理,基金经理。 27 华夏新时代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招募说明书(更新) 华夏新时代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招募说明书(更新) 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 5、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编制中期和年度基金报告。 7、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12、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承诺 1、本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按照招募说明书列明的投资目标、策略及限 制等全权处理本基金的投资。 2、本基金管理人不从事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行为,并建立健全内部控制 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行为的发生。 3、本基金管理人不从事违反《基金法》的行为,并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 措施,保证基金财产不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1)购买不动产。 (2)购买房地产抵押按揭。 (3)购买贵重金属或代表贵重金属的凭证。 (4)购买实物商品。 (5)除应付赎回、交易清算等临时用途以外,借入现金。 (6)利用融资购买证券,但投资金融衍生品除外。 28 华夏新时代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招募说明书(更新) 华夏新时代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招募说明书(更新) (8)直接投资与实物商品相关的衍生品。 (9)承销证券。 (10)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11)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12)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13)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14)依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由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 4、本基金管理人将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行为: (1)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5、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 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被代理人、被代表人、受雇人或任何其他第三人谋取不 当利益。 (3)不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 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五)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基金管理人根据全面性原则、有效性原则、独立性原则、相互制约原则、防火墙原则和 成本收益原则建立了一套比较完整的内部控制体系。该内部控制体系由一系列业务管理制度 及相应的业务处理、控制程序组成,具体包括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沟通、 内部监控等要素。公司已经通过了ISAE3402(《鉴证业务国际准则第3402号》)认证,获得 无保留意见的控制设计合理性及运行有效性的报告。 29 华夏新时代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招募说明书(更新) 华夏新时代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招募说明书(更新) (1)公司引入了独立董事制度,目前有独立董事3名。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等专门 委员会。公司管理层设立了投资决策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等专业委员会。 (2)公司各部门之间有明确的授权分工,既互相合作,又互相核对和制衡,形成了合 理的组织结构。 (3)公司坚持稳健经营和规范运作,重视员工的合规守法意识和职业道德的培养,并 进行持续教育。 2、风险评估 公司各层面和各业务部门在确定各自的目标后,对影响目标实现的风险因素进行分析。 对于不可控风险,风险评估的目的是决定是否承担该风险或减少相关业务;对于可控风险, 风险评估的目的是分析如何通过制度安排来控制风险程度。风险评估还包括各业务部门对日 常工作中新出现的风险进行再评估并完善相应的制度,以及新业务设计过程中评估相关风险 并制定风险控制制度。 3、控制活动 公司对投资、会计、技术系统和人力资源等主要业务制定了严格的控制制度。在业务管 理制度上,做到了业务操作流程的科学、合理和标准化,并要求完整的记录、保存和严格的 检查、复核;在岗位责任制度上,内部岗位分工合理、职责明确,不相容的职务、岗位分离 设置,相互检查、相互制约。 (1)投资控制制度 投资决策委员会是公司的最高投资决策机构,负责资产配置和重大投资决策等;基金 经理小组负责在投资决策委员会资产配置基础上进行组合构建,基金经理领导基金经理小组 在基金合同和投资决策权限范围内进行日常投资运作;交易管理部负责所有交易的集中执行。 ①投资决策与执行相分离。投资管理决策职能和交易执行职能严格隔离,实行集中交 易制度,建立和完善公平的交易分配制度,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交易执行机会。 ②投资授权控制。建立明确的投资决策授权制度,防止越权决策。投资决策委员会负 责制定投资原则并审定资产配置比例;基金经理小组在投资决策委员会确定的范围内,负责 确定与实施投资策略、建立和调整投资组合并下达投资指令,对于超过投资权限的操作需要 30 华夏新时代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招募说明书(更新) 华夏新时代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招募说明书(更新) ③警示性控制。按照法规或公司规定设置各类资产投资比例的预警线,交易系统在投 资比例达到接近限制比例前的某一数值时自动预警。 ④禁止性控制。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规定,基金禁止投资受限制的证券并禁止从 事受限制的行为。交易系统通过预先的设定,对上述禁止进行自动提示和限制。 ⑤多重监控和反馈。交易管理部对投资行为进行一线监控;风险管理部进行事中的监 控;监察稽核部门进行事后的监控。在监控中如发现异常情况将及时反馈并督促调整。 (2)会计控制制度 ①建立了基金会计的工作制度及相应的操作和控制规程,确保会计业务有章可循。 ②按照相互制约原则,建立了基金会计业务的复核制度以及与托管人相关业务的相互核 查监督制度。 ③为了防范基金会计在资金头寸管理上出现透支风险,制定了资金头寸管理制度。 ④制定了完善的档案保管和财务交接制度。 (3)技术系统控制制度 为保证技术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公司对硬件设备的安全运行、数据传输与网络安全 管理、软硬件的维护、数据的备份、信息技术人员操作管理、危机处理等方面都制定了完善 的制度。 (4)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公司建立了科学的招聘解聘制度、培训制度、考核制度、薪酬制度等人事管理制度, 确保人力资源的有效管理。 (5)监察制度 公司设立了监察部门,负责公司的法律事务和监察工作。监察制度包括违规行为的调 查程序和处理制度,以及对员工行为的监察。 (6)反洗钱制度 公司设立了反洗钱工作小组作为反洗钱工作的专门机构,指定专门人员负责反洗钱和 反恐融资合规管理工作;各相关部门设立了反洗钱岗位,配备反洗钱负责人员。除建立健全 反洗钱组织体系外,公司还制定了《反洗钱工作内部控制制度》及相关业务操作规程,确保 依法切实履行金融机构反洗钱义务。 31 华夏新时代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招募说明书(更新) 华夏新时代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招募说明书(更新) 公司建立了内部办公自动化信息系统与业务汇报体系,通过建立有效的信息交流渠 道,公司员工及各级管理人员可以充分了解与其职责相关的信息,信息及时送交适当的 人员进行处理。目前公司业务均已做到了办公自动化,不同的人员根据其业务性质及层 级具有不同的权限。 5、内部监控 公司设立了独立于各业务部门的稽核部门,通过定期或不定期检查,评价公司内部控 制制度合理性、完备性和有效性,监督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确保公司各项经 营管理活动的有效运行。 6、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的声明 (1)本公司确知建立、实施和维持内部控制制度是本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的责任。 (2)上述关于内部控制的披露真实、准确。 (3)本公司承诺将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及公司的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七、基金的募集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 规定募集。本基金募集申请已经中国证监会2017年12月12日证监许可[2017]2287号文注 册。 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基金,基金存续期间为不定期。 本基金自2018年5月7日至2018年5月25日止进行发售。募集期间,本基金共募集 471,400,177.64份基金份额,有效认购户数为29,928户。 八、基金合同的生效 根据有关规定,本基金满足基金合同生效条件,基金合同于2018年5月30日正式生效。 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 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 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转换运作方式、与 32 华夏新时代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招募说明书(更新) 华夏新时代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招募说明书(更新) 九、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一)申购和赎回场所 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销售机构进行。具体的销售网点将由基金管理人在招募说明 书或其他相关公告中列明。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构,并予以公告。基金 投资者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 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1、直销机构 本基金直销机构为本公司北京分公司、上海分公司、深圳分公司、南京分公司、杭州分 公司、广州分公司、成都分公司,设在北京、上海、广州的投资理财中心以及电子交易平台。 (1)北京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3号通泰大厦B座1层(100033) 电话:010-88087226/27/28 传真:010-88087225 (2)北京海淀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3号通泰大厦B座8层(100033) 电话:010-88066318 传真:010-88066222 (3)北京东中街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中街29号东环广场B座一层(100027) 电话:010-64185181/82/83 传真:010-64185180 (4)北京科学院南路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科学院南路9号(新科祥园小区大门口一层)(100190) 电话:010-82523197/98/99 传真:010-82523196 (5)北京崇文投资理财中心 33 华夏新时代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招募说明书(更新) 华夏新时代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招募说明书(更新) (6)北京亚运村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3号通泰大厦B座8层(100033) 电话:010-88066552 传真:010-88066480 (7)北京朝外大街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3号通泰大厦B座8层(100033) 电话:010-88066460 传真:010-88066130 (8)北京东四环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八里庄西里100号1幢103号(100025) 电话:010-85869585 传真:010-85869575 (9)上海分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101A室(200120) 电话:021-58771599 传真:021-58771998 (10)上海静安嘉里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1515号静安嘉里中心办公楼一座2608单元(200040) 电话:021-60735022 传真:021-60735010 (11)深圳分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益田路6001号太平金融大厦40层02室(518038) 电话:0755-82033033/88264716/88264710 传真:0755-82031949 (12)南京分公司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汉中路2号金陵饭店亚太商务楼30层B区(210005) 电话:025-84733916/3917/3918 34 华夏新时代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招募说明书(更新) 华夏新时代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招募说明书(更新) (13)杭州分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杭大路1号黄龙世纪广场B区4层G05、G06室(310007) 电话:0571-89716606/6607/6608/6609 传真:0571-89716611 (14)广州分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写字楼5305房(510623) 电话:020-38461058 传真:020-38067182 (15)广州天河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5306房(510623) 电话:020-38460001 传真:020-38067182 (16)成都分公司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交子大道177号中海国际中心B座1栋1单元14层1406-1407号 (610000) 电话:028-65730073/75 传真:028-86725411 (17)电子交易 本公司电子交易包括网上交易、移动客户端交易等。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 统或移动客户端办理基金的申购、赎回等业务,具体业务办理情况及业务规则请登录本公司 网站查询。本公司网址:www.ChinaAMC.com。 2、代销机构 本基金代销机构的名称、住所等信息请详见本招募说明书“十九、相关服务机构”中“(一) 销售机构”的相关描述。 (二)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1、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本基金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境外主要投资场所的共同交易 日,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 时除外。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以销售机构公布时间为准。 35 华夏新时代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招募说明书(更新) 华夏新时代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招募说明书(更新) 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本基金已于2018年7月16日起开始办理日常申购、赎回、定期定额申购业务。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或者赎回。投 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 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三)申购和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申购与赎回价格以受理申请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金额申购、份额赎回”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3、当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4、赎回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即按照投资者认购、申购的先后次序进行顺序赎回; 5、投资者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时应提交的文件和办理手续、办理时间、处理规则等 在遵守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的前提下,以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必须在新规 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四)申购和赎回的数额限制 1、投资者通过直销机构或华夏财富办理本基金的申购及赎回业务,每次最低申购金额 为1.00元(含申购费),每次赎回申请不得低于1.00份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 赎回后在直销机构或华夏财富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00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赎 回。具体业务办理请遵循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及华夏财富的相关规定。 2、投资者通过其他代销机构办理本基金的申购及赎回业务,每次最低申购金额、每次 最低赎回份额、赎回时或赎回后在该代销机构(网点)保留的最低基金份额余额以各代销机 构的规定为准。具体业务办理请遵循各代销机构的相关规定。 3、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 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 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请参见相关公告。 4、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以上限制。基金管 36 华夏新时代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招募说明书(更新) 华夏新时代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招募说明书(更新) 的申请。 2、申购和赎回的款项支付 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必须全额交付申购款项,投资人交付款项,申购成立,申购是 否生效以基金登记机构确认为准。 基金份额持有人递交赎回申请,赎回成立,赎回是否生效以基金登记机构确认为准。基 金份额持有人赎回申请成功后,基金管理人将在T+10日(包括该日)内支付赎回款项。 若遇特殊情况,如基金投资主要市场暂停交易、交易清算规则发生较大变化等,赎回款项支 付的时间可相应调整。在发生巨额赎回时,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基金合同有关条款处理。 3、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 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和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或赎回申请 日(T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T+2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日 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可在T+3日后(包括该日)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 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若申购不成功,则申购款项退还给投资人。 基金销售机构对申购、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 接收到申请。申请的确认以登记机构或基金管理人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申请的确认情况, 投资者应及时查询。 4、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基金管理人可根据业务规则,对上述业务办理时间进行 调整并公告。 5、当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制,以确保基金估 值的公平性,具体处理原则与操作规范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自律规则的规定。 (六)申购费与赎回费 1、本基金申购费由申购人承担,用于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结算等各项费用。投资者 在申购本基金时需交纳前端申购费,申购费率具体如下: 申购金额(含申购费) 前端申购费率 50万元以下1.5% 37 华夏新时代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招募说明书(更新) 华夏新时代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招募说明书(更新) 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200万元以下1.2% 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500万元以下0.8% 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每笔1,000.00元 2、本基金赎回费由赎回人承担,在投资者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费率随基金份额的持 有期限的增加而递减,具体如下: 持有期限赎回费率 7天以内 7天以上(含7天)-30天以内 30天以上(含30天)-365天以内 365天以上(含365天) 1.5% 0.75% 0.5% 0 对于赎回时份额持有不满30天的,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于赎回时份额 持有满30天不满90天收取的赎回费,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75%计入基金财产;对于赎 回时份额持有满90天不满180天收取的赎回费,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50%计入基金财产; 对赎回时份额持有期长于180天(含180天)收取的赎回费,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25% 计入基金财产。 3、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 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4、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 基金促销计划,针对以特定交易方式(如网上交易、移动客户端交易)等进行基金交易的投 资者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 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赎回费率。 (七)申购份额与赎回金额的计算方式 1、申购份额的计算 (1)申购份额的计算 申购费用适用比例费率时,申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前端申购费率) 前端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 申购费用为固定金额时,申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38 华夏新时代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招募说明书(更新) 华夏新时代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招募说明书(更新) (2)基金份额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损失由基金财 产承担,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财产所有。 例一:假定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2300元,四笔申购金额分别为1,000.00元、50万元、 200万元和500万元,则各笔申购负担的前端申购费用和获得的基金份额计算如下: 申购金额(元,a) 适用前端申购费率(b) 净申购金额(c=a/(1+b)) 前端申购费(d=a-c) 基金份额净值(e) 申购份额(f=c/e) 申购1 1,000.001.5% 985.22 14.78 1.2300 800.99 下: 申购金额(元,a) 前端申购费(b) 净申购金额(c=a-b) 基金份额净值(d) 申购份额(e=c/d) 申购2 500,000.001.2% 494,071.155,928.851.2300401,683.86 申购4 5,000,000.001,000.004,999,000.00 1.23004,064,227.64 申购3 2,000,000.000.8% 1,984,126.9815,873.021.23001,613,111.37 若该投资者申购金额为500万元,则申购负担的前端申购费用和获得的基金份额计算如 2、赎回金额的计算 赎回金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赎回金额=赎回份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用=赎回金额×赎回费率 净赎回金额=赎回金额-赎回费用 例二:假定某投资者在T日赎回10,000.00份基金份额,持有期限半年,该日基金份额净 值为1.2500元,则其获得的净赎回金额计算如下: 39 华夏新时代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招募说明书(更新) 华夏新时代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招募说明书(更新) 3、本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4位,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由此产 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T+1日内计算,并在T+2日内公 告。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八)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发生下列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拒绝或暂停接受投资者的申购申请: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收投资者的申 购申请。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 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 当暂停接受基金申购申请。 3、证券、期货交易所或外汇市场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 基金资产净值。 4、基金境外重要投资市场休市。 5、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基金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资品种,或其他可能对基金业 绩产生负面影响,从而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形。 6、基金投资的重要市场正常或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准确计算当日基金资 产净值。 7、基金资产规模接近或达到规模上限。(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境外投资额度及市场境况等 进行调整) 8、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登记机构、销售机构等因异常情况无法办理申购业务。 9、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 达到或者超过50%,或者变相规避50%集中度的情形时。 10、申请超过基金管理人设定的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单一投资者单日或单笔申购金额 上限的。 11、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第1-8、11项暂停申购情形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申购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 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申购公告。如果投资者的申购申请被拒绝,被拒绝的申购 40 华夏新时代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招募说明书(更新) 华夏新时代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招募说明书(更新) 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 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 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接受基金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3、证券、期货交易所或外汇市场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 基金资产净值。 4、连续两个或两个以上开放日发生巨额赎回。 5、基金境外重要投资市场休市。 6、继续接受赎回申请可能会影响或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时。 7、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时,基金管理人应在 当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已确认的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应足额支付;如暂时不能足额支付, 应将可支付部分按单个账户申请量占申请总量的比例分配给赎回申请人,未支付部分可延期 支付,并以后续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依据计算赎回金额。若出现上述第4项所述情形, 按基金合同的相关条款处理。基金份额持有人在申请赎回时可事先选择将当日可能未获受理 部分予以撤销。在暂停赎回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赎回业务的办理并公告。 (十)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1、巨额赎回的认定 若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内的基金份额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 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前一 开放日的基金总份额的10%,即认为是发生了巨额赎回。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当本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决定全额赎回 或部分延期赎回。 (1)全额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有能力支付投资者的全部赎回申请时,按正常赎回 程序执行。 41 华夏新时代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招募说明书(更新) 华夏新时代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招募说明书(更新) 如果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在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超过基金总份额20%以上的赎回申请 等情形下,基金管理人应当延期办理赎回申请。 ①如果基金管理人认为有能力支付其他投资人的全部赎回申请,为了保护其他赎回投资 人的利益,对于其他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按正常程序进行。对于单个投资人超过基金总份额 20%以上的大额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在剩余支付能力范围内对其按比例确认当日受理的赎 回份额,未确认的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处理。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 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 回为止。如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选择取消赎回的,则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 撤销。 ②如果基金管理人认为仅支付其他投资人的赎回申请也有困难时,则所有投资人的赎 回申请(包括单个投资人超过基金总份额20%以上的大额赎回申请和其他投资人的赎回申 请)都按照上述“(2)部分延期赎回”的约定一并办理。 (3)暂停赎回:连续2个开放日以上(含本数)发生巨额赎回,如基金管理人认为有 必要,可暂停接受基金的赎回申请;已经接受的赎回申请可以延缓支付赎回款项,但不得超 过20个工作日,并应当在指定媒介上进行公告。 3、巨额赎回的公告 当发生上述巨额赎回并延期办理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过邮寄、传真或者招募说明书规 定的其他方式在3个交易日内通知基金份额持有人,说明有关处理方法,同时在指定媒介上 刊登公告。 (十一)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1、发生上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况的,基金管理人当日应立即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在(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