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华谊兄弟:独立董事关于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华谊兄弟 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办法》、《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作为华谊兄弟 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针 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19次会议审议的有关事项进行了认真了解和核查,发表 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全资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向浙商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 保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事先认可,并就此事项发表如下独 立意见:公司作为本次被担保对象经营状况良好,偿债能力较强,公司全资子公 司华谊兄弟互娱(天津)投资有限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公司提供担保不会对 公司及子公司产生不利影响;关联方为公司提供财务支持,并未收取任何费用, 有利于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本次担保及关联交易事项是为了公司经营发展 和满足目前生产经营流动资金的需要,有利于促进公司业务发展的顺利进行,遵 循了市场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因此,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实施上 述担保及关联交易事项。 二、关于公司向平安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质押担保及关联自然人提供担保 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事先认可,并就此事项发表如下独 立意见:公司作为本次被担保对象经营状况良好,偿债能力较强,公司以持有的 英雄互娱20.17%的股权提供质押担保及关联自然人为公司提供担保不会对公司 产生不利影响;本次担保并未收取任何费用,有利于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本次担保及关联交易事项是为了公司经营发展和满足目前生产经营流动资金的 需要,有利于促进公司业务发展的顺利进行,遵循了市场公平、公正、公开的原 则,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 东利益的行为。因此,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实施上述担保及关联交易事项。 三、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为全资子公司向中信银行申请综 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事先认可,并就此事项发表了独立 意见:本次担保及关联交易是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全 资子公司向中信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关联方为本公司提供财务支持,并未收 取任何费用,有利于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本次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市场公 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对本次关联交易表 决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程序合法。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 的法律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 上市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以及《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同意公 司实施上述担保及关联交易事项。 四、关于公司向民生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质押担保及关联自然人提供担保 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事先认可,并就此事项发表了独立 意见:公司作为本次被担保对象经营状况良好,偿债能力较强,公司、关联自然 人及非关联第三方提供担保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关联自然人及非关联第三 方为公司提供财务支持,并未收取任何费用,有利于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本次担保及关联交易事项是为了公司经营发展和满足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流动资 金的需要,有利于促进公司业务发展的顺利进行。董事会对本次关联交易表决时, 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因此,公司 独立董事同意实施上述担保及关联交易事项。 五、关于为公司招商银行综合授信提供补充担保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补充担保事项事先认可,并就此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本次拟提供补充担保事项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有利于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 活动,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 股东利益的行为。因此,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实施上述补充担保事项。 六、关于增加全资影院为信托贷款提供质押担保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增加担保事项事先认可,并就此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本次增加担保事项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产生不利影响,有利于公司正常的生产经 营活动,有利于促进公司业务发展的顺利进行,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因此,公司独立董事 同意实施上述担保事项。 独立董事:王力群、盛希泰、王超群 二〇一九年一月八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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