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长信科技:公司、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告知函有关问题的回复
证券代码:300088 证券简称:长信科技 https://timgsa.baidu.com/timg?image&quality=80&size=b9999_10000&sec=1485674239&di=e0b82663e074191f7fadc879057f53e3&imgtype=jpg&er=1&src=http%3A%2F%2Fwww.ysdyxh.com%2FUploadFiles%2Fwhxwgg%2FPicture%2F201215112457382.jpg 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 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告知函有关问题 的回复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二〇一九年一月 目录 1、关于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变更 ............................................................................................. 4 2、关于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20 3、关于本次募投项目测算和产能消化 ....................................................................................... 56 4、关于JDI同时为第一大客户和第一大供应商 ....................................................................... 75 5、关于长短期借款增长 ............................................................................................................... 79 6、关于长信花园 ........................................................................................................................... 87 7、关于2017年半年度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相关事项 ............................................................. 97 8、关于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 ..................................................................................................... 104 9、关于2018年1-9月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9 10、请保荐机构和申请人律师补充说明申请人报告期内受到的行政处罚情况。 ............... 112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根据贵会于2019年1月3日下发的《关于请做好长信科技公开发行可转债 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以下称“告知函”)的要求,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长江保荐”)作为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申请人”或“长信科技”)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会同申请人及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申请人会计师”)、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申请人律师”) 等相关各方,本着勤勉尽责、诚实守信的原则,就告知函所提问题逐项进行认真 讨论、核查与落实,并逐项进行了回复说明。具体回复内容附后。 说明: 1、如无特殊说明,本回复中使用的简称或名词释义与募集说明书一致。 2、本回复中若出现总计数尾数与所列数值总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 五入所致。 3、本回复中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黑体(加粗):告知函所提问题 宋体(不加粗):对告知函所提问题的回复 1、关于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变更 2018年10月25日,申请人原控股股东新疆润丰、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德普特投资与芜湖铁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铁元投资”)签订《股份转让 协议》,约定将其持有的申请人11.81%的股份计271,497,707股转让给铁元投资, 同日,新疆润丰与铁元投资签订《表决权委托协议》,将其持有的5%的股份所对 应的表决权委托给铁元投资行使。上述股份转让事项已办理完毕,铁元投资合计 可支配申请人16.81%股份对应的表决权,为申请人控股股东。安徽省投资集团 为安徽省国资委下属国有独资公司,通过安徽省铁路发展基金股份有限公司持有 铁元投资70.82%的股权,为申请人实际控制人。请申请人说明和披露:(1)在 申请人业绩稳定正常的情形下发生上述股权转让的原因及商业合理性;(2)新疆 润丰将5%表决权委托给铁元投资行使的原因,是否存在后续进一步股权转让的 安排等情形;(3)新疆润丰、德普特投资控股权转让后,相关为申请人所做的承 诺等义务是否均已解除,是否对申请人的持续经营造成重大不确定性影响。(4) 根据募集说明书披露,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公司原股东实行优先配售,且原股东 可放弃优先配售,请申请人说明本次发行后控股股东股权可能稀释情况,进一步 说明是否会对申请人股权的稳定性及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5)实际控制 人变更后,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思路是否会发生重大调整,是否会对本次募投项 目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实际控制人是否已经出具相关承诺,以保证本次可转债的 发行及募投项目的稳定实施。(6)申请人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是否稳定, 是否符合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七条(四)的规定。请保荐机构、律师说明核查依 据和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回复】 一、在申请人业绩稳定正常的情形下发生上述股权转让的原因及商业合理 性 (一)股权转让原因 在近期资本市场相对弱势的背景下,2018年下半年以来,公司股价持续低 位运行,新疆润丰和德普特投资因所持公司股票质押比例均超70%而面临较大资 金压力。为缓解资金压力和避免控制权突然变化给公司运行带来负面影响,新疆 润丰和德普特投资拟向具备资金实力和资源优势的投资者转让部分所持公司股 份。 另一方面,铁路发展基金作为安徽省属市场化投融资主体,基于对长信科技 及其所在行业的分析和论证,认为长信科技符合其高端制造业领域的投资标准, 因而有意向取得长信科技控股权,以期充分发挥安徽铁路基金的产业优势和资源 整合能力,进一步增强长信科技在触控显示领域的综合竞争实力,提高其行业地 位,将长信科技打造成为铁路发展基金在先进制造行业的资本运作平台,具备真 实合理的投资意图。 因此,经协商一致,新疆润丰和德普特投资将所持公司部分股权转让给了安 徽省投资集团控制的铁元投资。 (二)转让价格公允确定且转让方与受让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1、转让价格公允确定 公司于2018年10月8日发布《关于重大事项停牌的公告》,公告安徽省国 资委下属公司拟大比例战略入股公司有关事项,公司股票自公告当日起停牌,本 次转让股份的价格确定为停牌前一交易日股票收盘价格,即为5.12元/股,定价 公允。 2、转让方与受让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转让方之一新疆润丰的出资人为公司经营管理团队高前文等人以及公司部 分骨干员工,合计39名自然人;另一转让方德普特投资的股东为以廉健、廖斌 为主的8名自然人。受让方铁元投资为铁路发展基金控制的投资主体,其实际控 制人为安徽省投资集团,安徽省投资集团为安徽省国资委下属国有独资公司。 经铁元投资和新疆润丰出具说明确认,新疆润丰、德普特投资与铁元投资及 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中介机构意见 中介机构查阅本次股权转让公告文件,查阅交易各方的工商资料,取得相关 方出具的说明等文件,并对公司高管人员访谈。 经核查,保荐机构和申请人律师认为,新疆润丰和德普特投资因股票质押资 金压力较大而转让所持股份,受让方铁元投资受让股份具备合理的投资目的,双 方经协商一致达成本次交易,转让价格公允且与受让方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股 权转让原因合理且具备商业合理性。 二、新疆润丰将5%表决权委托给铁元投资行使的原因,是否存在后续进一 步股权转让的安排等情形 (一)将5%表决权委托给铁元投资行使的原因 铁路发展基金本次通过铁元投资受让股份拟取得公司的控制权,而新疆润丰 因主要合伙人出具了其间接持股转让比例限制的承诺而仅能转让约10%的股份, 因此新疆润丰在转让股权的同时将5%股份所对应的表决权委托铁元投资行使, 以保证铁元投资取得公司控制权,具体情况如下: 1、铁路发展基金及铁元投资旨在取得公司控制权 安徽省投资集团是安徽省委、省政府确定的首家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改革 试点企业,铁路发展基金是安徽省政府支持的、以财政性资金为引导的多元化投 融资市场化主体,以高端制造业为投资主要标的之一。在与新疆润丰和德普特投 资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前,安徽省投资集团旗下无控制且纳入合并范围内的上市公 司,铁路发展基金正积极寻找符合其条件的优质上市公司标的。 长信科技自设立以来专注从事触控显示关键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经过 多年发展和积累,目前已经形成了从导电玻璃、触控玻璃、减薄加工到触控模组、 显示模组,再到触控显示一体化全贴合、显示模组和盖板玻璃全贴合的业务链条, 成为国内触控显示一体化领域的领先企业,并且长信科技于2010年5月实现创 业板上市,公司治理较为完善。 铁路发展基金基于对长信科技所处行业前景及公司竞争优势和公司治理完 善性等方面充分分析和论证,认为长信科技符合其投资条件,计划取得长信科技 控股权,并将长信科技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以期充分发挥铁路发展基金的产业 优势和资源整合能力,进一步增强长信科技在触控显示领域的综合竞争实力,提 高其行业地位,增强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将长信科技打造成为铁 路发展基金在先进制造行业的资本运作平台。 2、新疆润丰因其合伙人在首发时出具承诺的限制仅能转让约10%的股份 根据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相关承诺:新疆润 丰的全部自然人股东承诺:本人通过新疆润丰间接持有的长信科技股份自本次股 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长信科技回购该 部分股份。并且,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陈奇、高前文、罗德华、陈夕 林、李林、朱立祥、张兵、许沭华、王能生、何晏兵承诺:上述锁定期届满后, 在本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通过新疆润丰间接持有的长信科技股份不超过本人间 接持有的长信科技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间接持有的长信科技 股份。 上述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中,王能生、罗德华和李林分别于2011年 9月13日、2014年3月27日和2014年11月25日自公司离职,截至2018年 10月25日,剩余的上述人员均在公司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等职务。 截止2018年10月25日《股份转让协议》签订日,新疆润丰合伙人中在公 司担任董监高的人员及其他人员每年可转让通过新疆润丰间接持有的长信科技 股份的情况如下: 序 号 姓名 出资额 (万元) 占新疆润 丰出资的 比例 折合持有长 信的股数 (万股) 每年可转让 25%的股数 (万股) 可转让股份数占 公司总股本的比 例 1 陈奇 820.45 27.35% 11,924.42 2,981.11 1.30% 2 高前文 365.28 12.18% 5,308.98 1,327.24 0.58% 3 陈夕林 274.64 9.15% 3,991.62 997.90 0.43% 4 朱立祥 145.68 4.86% 2,117.31 529.33 0.23% 5 张兵 140.02 4.67% 2,035.05 508.76 0.22% 6 许沭华 93.5 3.12% 1,358.93 339.73 0.15% 7 何晏兵 2.37 0.08% 34.45 8.61 0.00% 小计 1,841.94 61.40% 26,770.76 6,692.69 2.91% 8 其他32位 合伙人 1,158.06 38.60% 16,831.24 16,831.24 7.32% 合计 3,000.00 100.00% 43,602.00 23,523.93 10.23% 新疆润丰因合伙人承诺限制每年可转让所持公司股份数上限为23,523.93万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23%。经与铁元投资充分协商,铁元投资受让新疆润丰 所持公司10%股份,即22,988.80万股。 因此,为保证铁元投资取得公司控制权,新疆润丰在转让10%股权后,将所 持5%股份对应的表决权等权利委托铁元投资行使。 (二)新疆润丰是否存在后续进一步股权转让的安排等情形 1、新疆润丰未来12个月内不减持所持股份 根据新疆润丰出具的说明以及相关公告披露,本次将所持股份转让给铁元投 资后,新疆润丰在未来12个月内无增持或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2、未来36个月内,新疆润丰对除铁元投资及其关联方外的其他方转让股 权须经铁元投资书面同意 新疆润丰在《股份转让协议》中保证,自该次股权转让交易完成之日起36 个月内,除向铁元投资或其关联方转让公司股份外,在未经铁元投资书面同意的 情况下,新疆润丰持有的长信科技股份不得以任何方式减持。同时在《表决权委 托协议》中约定,新疆润丰委托表决权的行使期限自协议生效之日起满48个月, 在委托期间内,新疆润丰不得减持委托股份。 除上述约定外,目前,新疆润丰与铁元投资无关于公司股份转让的安排或默 契。未来,在股权转让完成12个月后对于新疆润丰所持3.97%股权是否进一步 转让以及表决权委托期满后相关股份是否进一步转让事项,新疆润丰将本着维护 上市公司利益和保护中小股东权益的原则对期后安排进行友好协商,如果双方无 法就上述期后安排达成新的协议或约定,双方将根据各自持股比例依法行使股东 权利和承担股东义务。 3、未来铁元投资和安徽省投资集团对公司的控制地位稳固 新疆润丰和德普特投资在未征得同意的情况下,不能够增持股份或再行谋求 控股地位,新控股股东铁元投资对公司的控制地位稳固。 新疆润丰和德普特投资在《股份转让协议》中承诺: 自本次股权转让交易完成之日起,在未经铁元投资书面同意的情况下,新疆 润丰及其一致行动人不会以任何方式增持(包括新疆润丰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或 通过任何主体增持)长信科技股份;新疆润丰及其一致行动人亦不会以增持长信 科技股份或与任何其他第三方实际形成一致行动和签订一致行动协议、做出其他 安排等任何方式,成为长信科技的实际控制人或谋求对长信科技的实际控制权或 协助任何其他第三方谋求长信科技的控制权。 同时,新疆润丰和德普特投资承诺:在交易完成后十个工作日内,原实际控 制人之间签署的一致行动人协议将全部解除并且不会再以任何形式与任何一方 或第三方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 (三)中介机构意见 中介机构查阅了公司相关公告、协议及首发等申请文件,取得了新疆润丰等 相关方出具的说明等文件,并与公司高管人员访谈。 经核查,保荐机构和申请人律师认为:新疆润丰将5%股份表决权委托给铁 元投资行使的原因合理;在约定期间内,新疆润丰除向铁元投资及关联方转让股 份外,向其他方转让股份须取得铁元投资同意,保证了铁元投资控股地位的稳定 性,除此外,新疆润丰与铁元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目前无关于公司股份转让的其 他安排或默契。 三、新疆润丰、德普特投资控股权转让后,相关为申请人所做的承诺等义 务是否均已解除,是否对申请人的持续经营造成重大不确定性影响。 新疆润丰、德普特投资将所持公司股份转让时对公司所做的正在履行的承诺 等义务以及股权转让后的安排等情况如下: 承诺方 承诺主要内容 承诺履行 情况 股权转让后 的安排 新疆润丰 《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 1、不会越权干预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不会侵占公司利益。 2、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的相关措施以及对此作出 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 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 责任。 持续履行 至股权转 让完成,现 已解除 由铁元投资 重新出具相 关承诺 新疆润丰 《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一、本单位及下属企业(长信科技及其下属企业除外,下同) 的现有业务与长信科技的现有业务目前不构成同业竞争。 二、为避免本单位及下属企业将来与长信科技发生同业竞争, 持续履行 至股权转 让完成,现 已解除 由铁元投资 重新出具相 关承诺 本单位进一步作出以下明示且不可撤销的承诺: 1、本单位及下属企业保证不以任何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投资、 并购、联营合资、合作、合伙、承包或租赁经营等形式)直接 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任何与长信科技目前及今后进行的主营业务 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2、若本单位及下属企业的经营活动在将来与长信科技发生同业 竞争,本单位将促使将该企业的股权、资产或业务向发行人或 第三方出售; 3、本单位目前及将来不会利用在长信科技的控股股东地位,损 害长信科技及其它长信科技股东的利益。 本单位保证上述承诺的真实性,并同意赔偿长信科技由于本单 位或附属公司违反本承诺而遭受的一切损失、损害和支出。 本承诺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在本单位直接或间接持有长信科技 的股份期间持续有效,直至按照长信科技证券上市地规则的规 定,本单位不再需要向长信科技承担避免同业竞争义务时止。 新疆润丰 《不占用公司资金及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一、不利用自身作为长信科技的控股股东地位及对其的重大影 响,谋求长信科技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本单位或本单位控制 的其他企业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 二、不利用自身作为长信科技的控股股东地位及对其的重大影 响,谋求与长信科技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 三、杜绝本单位及本单位所控制的其他企业非法占用长信科技 资金、资产的行为,在任何情况下,不要求长信科技违规向本 单位及本单位控制的其他企业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四、本单位及本单位所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尽可能地避免与长信 科技的关联交易;对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 易,将遵循市场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并依法签署协议, 履行合法程序,按照长信科技公司章程、有关法律法规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程序,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长信科技 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本单位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长信科 技《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在董事会、股东大 会对涉及本单位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 六、本单位对如因本单位未履行本承诺函所作的承诺而给长信 科技造成一切损失和后果承担赔偿责任。 持续履行 至股权转 让完成,现 已解除 铁元投资重 新出具相关 承诺 新疆润丰 《关于公司是否存在闲置土地和炒地、捂盘惜售、哄抬房价等 违法违规行为的承诺》: (一)长信花园的转让对象仅限于长信科技内部员工,转让价 格按照建造成本确定,不以营利为目的,不属于房地产开发经 营业务; (二)长信科技及其控股子公司无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未来 也没有开展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的计划; (三)长信科技及其控股子公司在报告期内不存在闲置土地、 持续履行 至股权转 让完成,现 已解除 铁元投资重 新出具相关 承诺 炒地、捂盘惜售、哄抬房价等违法违规行为,也不存在因违反 土地和房地产管理法律法规而受到行政处罚或正在被(立案) 调查的情形; (四)如长信科技及其控股子公司因存在未披露的土地闲置等 违法违规行为,给上市公司和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承诺单位 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新疆润丰 《反担保函》: 若该106名员工中有任一员工未能按期足额向相应银行归还贷 款,导致长信科技因此承担相应担保责任的,则届时长信科技 因此承担的所有费用均由新疆润丰向长信科技支付;反担保有 效期直至上述106名员工全额偿还该等银行贷款本息,或者新 疆润丰不再作为长信科技的持股5%以上股东为止。 持续履行 由新疆润丰 持续履行 新疆润丰 积极推进深圳市比克动力电池有限公司、深圳市比克电池有限 公司与公司之间签署的增资扩股协议及补充协议中约定的业绩 对赌及补偿条款得到有效执行,若因该等条款未得到有效执行 而导致公司损失的,新疆润丰应积极配合铁元投资采取有效措 施保障标的公司的利益。 持续履行 由新疆润丰 持续履行 新疆润丰 在《股份转让协议》中承诺:公司实施的员工持股计划中,控 股股东向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作出的本金收益率的相关承诺, 在本次交易完成后仍由新疆润丰承担并履行。 公司现存的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本金金额19,494.00万元)中, 新疆润丰对本金收益率的承诺如下: 1、以2018年为考核年度 若2018年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较2017年度经审计归属 于母公司净利润,增长超30%(含30%),控股股东承诺员工持股 计划参与人本金收益率不低于15%(含15%);即: (1)、本员工持股计划清算时,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本金收益 率≧15%时,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享有全部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 收益; (2)、本员工持股计划清算时,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本金收益 率<15%时,控股股东以现金方式补偿直至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 本金收益率达到15%。 2、以2019年为考核年度(在2018年度完成考核目标的基础上) 若2019年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较2018年度经审计归属 于母公司净利润增长超30%(含30%),控股股东承诺员工持股计 划参与人本金收益率不低于30%(含30%,此30%包含2018 年度承诺收益率的15%);即: (1)、本员工持股计划清算时,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本金收益 率≧30%时,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享有全部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 收益; (2)、本员工持股计划清算时,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本金收益 率<30%时,控股股东以现金方式补偿直至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 本金收益率达到30%。 (3)、若2019年员工持股计划已经结束并清算,则不受2019 持续履行 由新疆润丰 持续履行 年业绩考核年度条款限制。 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本金收益率=(清算时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 清算金额÷员工持股计划成立时参与人缴纳金额)*100%-100% 注:除上述主要承诺外,新疆润丰作为公司主要股东或控股股东期间,在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等融资过程期间所做的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等事项的承诺,至今亦持续履行。 新疆润丰、德普特投资所持公司股份转让后,新疆润丰仍为持有公司5%以 上股份的股东,其主要合伙人系公司董事会核心成员和重要高级管理人员,同时 本次转让化解了新疆润丰的资金风险,可以更好地继续履行对公司的反担保、推 动投资标的相关协议执行及对现存员工持股计划承诺最低收益等承诺,新疆润丰 具备继续履行承诺或义务的能力。除上述外,新疆润丰和德普特投资对公司做出 的目前正在履行的主要承诺均由铁元投资重新出具承诺和接续履行。 中介机构查阅公司相关公告文件、融资等行为的申请文件等资料,取得铁元 投资出具的相关承诺,并与公司高管人员访谈。 经核查,保荐机构和申请人律师认为,新疆润丰和德普特投资控股权转让后, 对公司所做的正在履行的主要承诺等义务已由铁元投资重新出具和接续履行,对 于尚未解除的由新疆润丰等方继续履行的承诺等义务,新疆润丰具备履约能力, 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造成重大不确定影响。 四、根据募集说明书披露,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公司原股东实行优先配售, 且原股东可放弃优先配售,请申请人说明本次发行后控股股东股权可能稀释情 况,进一步说明是否会对申请人股权的稳定性及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一)本次发行后对控股股东股权可能稀释情况 假定公司本次以上限123,000万元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假定募集说明书公 告日前一日为2018年12月28日,经计算转股价格为4.70元,假定本次发行的 可转换公司债券均以该转股价格转换为公司股票,本次发行可转债对公司控股股 东的稀释情况模拟计算如下: 单位:万元 假定铁元投资认 购情况 认购金额 全部转股后铁 元投资控制的 表决权数量 全部转股后铁 元投资控制的 表决权比例 全部转股后 其他股东新 增股份数 全部转股后 其他股东新 增股份比例 按持股比例 14,526.30 41,735.53 16.30% 23,084.42 9.02% 11.81%优先认购 放弃优先认购 - 38,644.17 15.09% 26,175.78 10.22% 按上述假定条件,本次发行可转债全部转股后,将新增股份26,175.78万股, 公司控股股东铁元投资按照持股比例11.81%可优先认购14,526.30万元,全部转 股后将新增股份3,091.36万股,控制的表决权比例为16.30%;若铁元投资放弃 优先认购,全部转股后其控制的表决权比例为15.09%。铁元投资放弃优先认购 与否持股比例变化不大,仍均处于绝对控股地位。 同时,铁元投资出具认购意向说明,铁元投资作为长信科技控股股东,为进 一步巩固对长信科技的控股地位,在长信科技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向股东优先配 售时,有意向按照所持长信科技股份比例认购向其优先配售的金额。(按照国资 监管相关规定,具体认购事项及金额以铁元投资上级主管部门批复情况为准。本 次认购意向的说明不构成必须认购的承诺,铁元投资可能因资金状况、投资额度 限制等原因,放弃认购。) (二)本次发行不会对申请人股权的稳定性及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1、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前十大股东的持股情况如下(假定本次可转 债全部转股时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与2018年12月31日情况相同):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1 芜湖铁元投资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271,497,707 11.81% 2 新疆润丰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境内非国有法人 206,132,018 8.97% 3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创 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理财产品等 39,343,634 1.71% 4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安创业 板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理财产品等 33,503,893 1.46% 5 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 工持股计划 基金、理财产品等 29,393,100 1.28% 6 鹏华资产管理—浦发银行—鹏华资产大 拇指泰然1号资产管理计划 基金、理财产品等 27,809,492 1.21% 7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国有法人 27,669,600 1.20% 8 全国社保基金四一八组合 基金、理财产品等 25,161,641 1.09% 9 赣州市德普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22,968,809 1.00% 10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证5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基金 基金、理财产品等 19,584,904 0.85% 公司前十大股东中,新疆润丰将所持公司5%表决权委托铁元投资行使,其 持有的表决权比例为3.97%,除上述股东外,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比例均未超过 2%,铁元投资控股地位稳定。 新疆润丰、德普特投资与铁元投资于2018年10月25日签订的《股份转让 协议》对铁元投资控股地位约定了保护条款,新疆润丰和德普特投资在协议中承 诺:自本次交易完成之日起,在未经铁元投资书面同意的情况下,新疆润丰及其 一致行动人不会以任何方式增持(包括新疆润丰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或通过任何 主体增持)长信科技股份;新疆润丰及其一致行动人亦不会以增持长信科技股份 或与任何其他第三方实际形成一致行动和签订一致行动协议、做出其他安排等任 何方式,成为长信科技的实际控制人或谋求对长信科技的实际控制权或协助任何 其他第三方谋求长信科技的控制权。同时,新疆润丰和德普特投资在上述协议中 还承诺:在交易完成后十个工作日内,原实际控制人之间签署的一致行动人协议 将全部解除并且不会再以任何形式与任何一方或第三方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 因此,除新疆润丰和德普特投资外,以2018年12月28日公司的股权结构 看,即使其他股东在优先配售后或其他潜在股东较大比例或全部认购本次发行的 可转债并转股的极端情况下,铁元投资仍处于控股地位,具体测算情况请参见本 问题“(一)本次发行后对控股股东股权可能稀释情况”。 2、本次发行有利于提升公司行业竞争力,符合铁元投资及其关联方取得公 司控制权的主旨 长信科技目前已经成长为国内触控显示一体化领域的领先企业,具备较强的 行业竞争力,铁路发展基金本次受让公司控制权系主要基于对长信科技所处行业 前景及公司行业竞争优势等因素考量,旨在发挥铁路发展基金的产业优势和资源 整合能力,进一步增强长信科技在触控显示领域的综合竞争实力,将长信科技打 造成为铁路发展基金在先进制造行业的资本运作平台。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为 “触控显示模块一体化项目——智能穿戴项目”筹集资金,是公司紧抓行业发展 机遇,进一步增强公司行业竞争力的重要举措,预计将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盈利能 力和抗风险能力,符合股东根本利益和铁元投资及其关联方取得公司控制权的主 旨,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中介机构意见 中介机构查阅了公司相关公告和协议文件,取得了铁元投资出具的说明等文 件,与公司高管人员谈话。 经核查,保荐机构和申请人律师认为,公司本次发行后不会对控股股东股权 产生重大稀释,不会对公司控制权的稳定性和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五、实际控制人变更后,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思路是否会发生重大调整, 是否会对本次募投项目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实际控制人是否已经出具相关承诺, 以保证本次可转债的发行及募投项目的稳定实施。 (一)实际控制人变更后,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思路是否会发生重大调整, 是否会对本次募投项目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公司新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取得公司控制权,旨在将长信科技打造成旗下 先进制造业的资本运作平台,保留了公司董事会核心成员、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 技术人员,一定时期内亦无对公司业务进行调整的计划,因此,本次实际控制人 变更后,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思路不会发生重大调整,不会对本次募投项目产生 重大不利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1、实际控制人变更后,公司董事会核心成员及管理运营团队保持不变 根据《股份转让协议》约定,本次交易完成后,铁元投资有权对长信科技的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监事进行改选或改聘。其中董事会人数为11名(非独立 董事7名,独立董事4名),铁元投资提名董事6名(非独立董事4名,独立董 事2名);监事会人数为3名,铁元投资有权提名1名非职工代表监事。 本次权益变动后,经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而后经公 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铁元投资对公司非独立董事、监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进行的改选和选聘情况如下: 姓名 变更前任职 变更后任职 变动情况说明 陈奇 董事长 董事 系公司原管理团队内部人员调整 高前文 副董事长 董事长 系公司原管理团队内部人员调整 张兵 董事、总裁 董事、总裁 未变 方荣 - 副董事长 由铁元投资提名和委派 姚卫东 - 董事 由铁元投资提名和委派 李珺 - 董事 由铁元投资提名和委派 邢晖 - 董事 由铁元投资提名和委派 陈夕林 董事 - 本次变更退出公司董事会,不再担任公司职务 许沭华 董事、总工程师 兼技术总监 总工程师兼技 术总监 本次变更退出公司董事会,但仍继续任公司总工 程师兼技术总监 廉健 董事 - 本次变更退出公司董事会,不再担任公司职务 陈伟达 董事、财务总监、 董事会秘书、总 裁助理 董事会秘书、 总裁助理 本次变更退出公司董事会,但仍继续任公司董事 会秘书和总裁助理等职务,财务总监职务由公司 原管理团队中财务经理秦青华接任 朱立祥 监事会主席 监事会主席 未变 廖斌 监事 在公司担任非 董监高职务 本次变更退出监事会,但仍任子公司赣州德普特 高管。 潘治 职工监事 职工监事 未变 马腾 - 监事 由铁元投资提名和委派 郑建军 副总裁 副总裁 未变 何晏兵 副总裁 副总裁 未变 李荔芳 在公司担任非公 司董监高职务 副总裁 李荔芳担任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德普特电子 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承洺电子(深圳)有限责任 公司董事长、德普特日本株氏会社董事、捷科贸 易有限公司董事,系公司原管理运营团队主要成 员,本次经董事会聘任为高级管理人员 邹蓁 总裁助理 总裁助理 未变 仇泽军 总裁助理 总裁助理 未变 齐鹏 在公司担任非公 司董监高职务 总裁助理 齐鹏担任公司第五事业部总经理兼车载事业群 副总经理,系公司管理运营团队主要成员,本次 被董事会聘任为高级管理人员 秦青华 在公司担任非公 司董监高职务 财务总监 秦青华原担任公司财务部经理,系公司原聘任的 重要管理人员,本次经董事会聘任为财务总监 公司本次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变更后,公司仅董事会和监事会的部分成 员变动,原经营管理团队的核心成员仍保留董事会重要席位,本次被替换的董事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仍任职高级管理人员,新控股股东提名和委派的董事会成 员均不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亦未通过董事会聘任新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 人方面的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原运营和管理团队主要成员未发生变化。 新疆润丰和德普特投资在《股份转让协议》中保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均 应保证在长信科技持续服务至少3年,并且在服务期间,将对标的公司尽勤勉尽 职和善良注意之义务,在正常业务过程中按照与以往惯例及谨慎商业惯例一致的 方式进行日常经营;尽最大努力维护标的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所有资产保持良好 状态。 2、新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取得控制权后将进一步支持公司发展 长信科技自设立以来专注从事触控显示关键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经过 多年发展和积累,已经形成了从导电玻璃、触控玻璃、减薄加工到触控模组、显 示模组,再到触控显示一体化全贴合、显示模组和盖板玻璃全贴合的业务链条, 成为国内触控显示一体化领域的领先企业,盈利水平持续增长。 安徽投资集团是安徽省委、省政府确定的首家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改革试 点企业,铁路发展基金是安徽省政府支持的、以财政性资金为引导的多元化投融 资市场化主体,以高端制造业为投资主要标的之一。铁路发展基金基于对长信科 技所处行业前景及公司行业竞争优势等方面充分分析和论证,认为长信科技符合 其投资条件,计划取得长信科技控股权,以期充分发挥铁路发展基金的产业优势 和资源整合能力,进一步增强长信科技在触控显示领域的综合竞争实力,增强上 市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将长信科技打造成为铁路发展基金在先进制造 行业的资本运作平台。 铁元投资在《股份转让协议》中承诺,本次交易完成后,铁元投资将支持长 信科技的持续稳定发展,保证长信科技经营独立性以及运营的稳定性。同时,铁 元投资出具说明,在铁元投资作为长信科技控股股东期间,将坚持按照国资管资 本的理念和要求,通过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管战略、管制度、管章程。铁元投 资将支持长信科技现有运营管理团队对公司的管理,原则上不对长信科技当前的 运营管理思路和方向作出重大调整。 3、铁元投资及其控股股东和实际可控制人对公司业务调整的后续计划 根据铁元投资出具的说明和《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披露,铁元投资及其 一致行动人无在未来12个月内改变长信科技主营业务或者对长信科技主营业务 作出重大调整的计划,没有在未来12个月内对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 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计划,没有对公司拟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 计划,亦无其他确定的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 4、实际控制人变更后不会对本次募投项目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后,董事会核心成员及管理运营团队保持不变,新控股 股东将支持长信科技现有运营管理团队对公司的管理,原则上不对长信科技当前 的运营管理思路和方向作出重大调整,无在未来12个月内改变长信科技主营业 务或者对长信科技主营业务作出重大调整的计划。 同时,公司变更后的实际控制人安徽省投资集团也出具了批复意见,同意公 司本次可转债发行方案。 因而,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后不会对本次募投项目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实际控制人是否已经出具相关承诺,以保证本次可转债的发行及募 投项目的稳定实施 公司实际控制人安徽投资集团于2018年12月13日出具《关于长信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有关事项的批复》(皖投资管【2018】238 号),同意本次可转债发行方案,具体批复内容如下: 一、原则同意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发 行总额不超过12.30亿元。 二、你公司(指铁路发展基金)督促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按照《公司 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履行相关程序,完成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 债券有关工作。 根据上述批复,实际控制人安徽省投资集团同意公司本次发行方案,可以保 证本次发行及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稳定实施。 (三)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中介机构查阅公司相关公告、“三会”资料以及与公司高管人员谈话,取得 铁元投资出具的相关说明和安徽投资集团的批复等文件。 经核查,保荐机构和申请人律师认为,新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取得公司控 制权,旨在将长信科技打造成旗下先进制造业的资本运作平台,新控股股东在协 议中作出了保证公司经营独立性以及运营的稳定性的约定,保留了公司原董事会 核心成员、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等公司原班运营管理团队,在一定时期 内亦无对公司业务进行调整的计划,同时实际控制人出具了同意公司本次发行可 转债的方案,因此,本次实际控制人变更后,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思路不会发生 重大调整,对本次募投项目实施不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六、申请人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是否稳定,是否符合证券发行管 理办法第七条(四)的规定 (一)申请人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保持稳定 本次实际控制人变更后,新控股股东根据《股份转让协议》约定,对公司 董事会和监事会进行了改选,更换了四名非独立董事和一名非职工监事,新控股 股东提名和委派的董事会成员均不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亦未通过董事会 聘任新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方面的高级管理人员,新增高级管理人员原系任公 司重要子公司或重要部门的负责人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未发生 重大变动。具体情况参见本题“五、实际控制人变更后,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思 路是否会发生重大调整,是否会对本次募投项目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实际控制人 是否已经出具相关承诺,以保证本次可转债的发行及募投项目的稳定实施。”相 关内容。 (二)中介机构意见 中介机构查阅了公司相关公告资料和“三会”文件,并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谈话。 经核查,保荐机构和申请人律师认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后,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未发生重大变化,符合相关规定。 2、关于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申请人前次募集资金为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截至2018年6月30目,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入资金合计为109,855.70万元,占募集资金计划投 资总额的90.95%。申请人对前次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和金额分配等 进行了变更。2016年8月,申请人将中大尺寸轻薄型触控显示一体化项目的投 资金额由7.94亿元调减为2.94亿元,将中小尺寸触控显示一体化项目的投资金 额4.14亿元调增为9.14亿元。报告期内中大尺寸轻薄型触控显示一体化项目的 毛利率分别为25%、28.79%、37.57%、32.92%,中小尺寸轻薄型触控显示一体 化项目的毛利率分别为6.37%、5.72%、3.19%、9.46%。本次募集资金拟投向同 属于中小尺寸触控显示一体化业务领域,完全达产后的毛利率预计为4.60%。请 申请人进一步说明:(1)前次募集资金实施主体、地点、金额变更的具体原因及 合理性;变更后相关效益测算是否发生了变化;投资进度是否符合计划安排;调 整后项目能够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原因及合理性;募投项目可研报告的严谨性; 变更事项是否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2)说明前次募投调增低 毛利业务,调减高毛利业务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会对持续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 响。(3)本次募集资金继续投向低毛利业务,且募投项目毛利率低于同类业务平 均毛利率的原因及合理性;(4)结合前募项目最新进展,说明是否符合《创业板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第(一)项有关“前次募集资金基本 使用完毕,且使用进度和效果与披露情况基本一致”的规定。请保荐机构、律师 说明核查依据和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回复】 一、前次募集资金实施主体、地点、金额变更的具体原因及合理性;变更 后相关效益测算是否发生了变化;投资进度是否符合计划安排;调整后项目能 够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原因及合理性;募投项目可研报告的严谨性;变更事 项是否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一)前募变更的具体原因及合理性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245号”号文件核准,公司于 2015年3月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63,304,758股,募集资金净额 117,994.44万元,募投项目为中大尺寸轻薄型触控显示一体化项目和中小尺寸触 控显示一体化项目。 2015年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及市场情况,对募投项 目进行了调整,具体情况、原因及合理性如下: 1、2015年5月,项目实施主体调整 2015年5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将原由全资子公司赣州德普特实施的中小尺寸触控显示一体化项目调整为由 赣州德普特和其控股子公司深圳德普特共同实施。本次调整前后募投项目投资额 及实施主体如下: 募投项目 原实施主体 募集资金投资金 额(万元) 变更后实施主体 募集资金投资金 额(万元) 中大尺寸轻薄型 触控显示一体化 项目 芜湖长信科 技股份有限 公司 79,420.00 芜湖长信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79,420.00 中小尺寸触控显 示一体化项目 赣州市德普 特科技有限 公司 41,365.48 赣州市德普特科 技有限公司 11,518.26 深圳市德普特电 子有限公司 29,847.22 合计 - 120,785.48 - 120,785.48 该次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的具体原因及合理性为: (1)深圳德普特实施募投项目主体部分的条件更为成熟 为加快中小尺寸触控显示一体化业务的发展,赣州德普特以购买的世成电子 机器设备等资产出资,于2014年4月作为主要出资人设立了深圳德普特。深圳 德普特同时承接了世成电子的主要客户、管理团队和核心骨干员工。世成电子原 系国际知名面板企业JDI重要的触控显示模组生产厂商之一,与JDI等国际客户 有深厚的合作基础。深圳德普特实现了快速发展,销售大幅增加,原有产能已无 法满足日益增长的客户订单需求,迫切需要扩建产线。 (2)赣州德普特转向实施为触控显示模组提供配套的玻璃盖板部分 原投资方案是在赣州德普特所在地新购用地上新建厂房及产线,周期较长, 无法尽快扩大产能;且赣州的供应链配套体系暂时不能迅速满足大批量触控显示 模组产品出货的需要。同时,深圳德普特生产触控显示模组的主要零部件玻璃盖 板均系外购,而赣州德普特具备建设为触控显示模组提供配套的玻璃盖板产线的 土地、人员和技术储备等条件。为顺应触控显示一体化整合的发展趋势,提升公 司产品品质,公司计划由赣州德普特实施为触控显示模组提供配套的玻璃盖板产 线,实现深圳德普特所需盖板由外购转为自配,完善公司产业链,提升公司盈利 能力。 鉴于此,公司决定对中小尺寸触控显示一体化项目实施主体进行调整,由赣 州德普特及其控股子公司深圳德普特共同实施。 2、2016年5月,项目实施主体调整 2016年5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公司将中小尺寸触控显示一体化项目原由深圳德普特实施的部分,调整为 由东莞德普特实施。本次调整前后募投项目投资额及实施主体如下: 募投项目 原实施主体 募集资金投资金 额(万元) 变更后实施主体 募集资金投资金 额(万元) 中大尺寸轻薄 型触控显示一 体化项目 芜湖长信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79,420.00 芜湖长信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79,420.00 中小尺寸触控 显示一体化项 目 赣州市德普特科 技有限公司 11,518.26 赣州市德普特科 技有限公司 11,518.26 深圳市德普特电 子有限公司 29,847.22 东莞市德普特电 子有限公司 29,847.22 合计 - 120,785.48 - 120,785.48 该次募投项目变更的具体原因及合理性为:由于深圳德普特租赁的厂房将于 2017年10月到期,且随着来自国际客户的订单不断增加,深圳德普特租赁的原 有厂房已无法满足产能进一步扩充的需要。深圳德普特于2015年10月收购已无 实际生产经营的东莞兆丰鞋业制造有限公司全部股权,将其更名为东莞市德普特 电子有限公司,从而拥有了其名下位于东莞大岭山镇大片美村的土地和厂房,为 新建产线提供了必要的场地空间。东莞德普特靠近深圳,供应链配套体系齐整, 离货运港口较近,便于向国际客户供货,满足不断增长的订单需求;此外,也便 于深圳德普特就近管理,方便经营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骨干人员在两地的调配, 并可为深圳德普特的搬迁奠定基础。鉴于此,公司决定中小尺寸触控显示一体化 项目中原由深圳德普特实施的部分,变更为由子公司东莞德普特实施。 3、2016年8月,项目投资金额调整 2016年8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金额的分配进行调整,在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不变的前提下,调减中大尺寸轻薄型触控显示一体化项目的投资金额,调增中小 尺寸触控显示一体化项目的投资金额。本次调整前后募投项目投资额及实施主体 如下: 募投项目 实施主体 变更前募投金额 (万元) 变更后募投金额 (万元) 中大尺寸轻薄型触控 显示一体化项目 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79,420.00 29,420.00 中小尺寸触控显示一 体化项目 赣州市德普特科技有 限公司 11,518.26 41,518.26 东莞市德普特电子有 限公司 29,847.22 49,847.22 合计 - 120,785.48 120,785.48 本次募投项目变更的具体原因为:中小尺寸触控显示一体化业务发展迅速, 产销规模不断增长,迫切要求进一步新建产线、扩充产能,资本性支出需求较高。 其中,赣州德普特新建厂房、产线及配套设施尚需进一步投入,东莞德普特也需 要尽快装修厂房、新建产线、扩大产能。鉴于此,公司决定在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不变的前提下,调减中大尺寸轻薄型触控显示一体化项目的投资金额,调增中小 尺寸触控显示一体化项目中分别由赣州德普特、东莞德普特实施部分的投资金额。 本次募投项目变更的合理性为:2015年及2016年上半年,中小尺寸触控显 示一体化业务主要应用领域——智能手机的市场发展非常迅速。根据Wind资讯 数据,2015年我国智能手机出货量为4.57亿部,同比增长17.65%;2016年上半 年出货量为2.35亿部,同比增长13.00%。作为中小尺寸触控显示一体化业务的 主要承担主体,深圳德普特2015年实现营业收入267,831.46万元、净利润 9,597.20万元,同比分别增长1,442.21%和642.93%;2016年上半年,实现营业 收入239,423.58万元、净利润6,321.42万元,同比分别增长103.89%和104.90%。 公司中小尺寸触控显示一体化业务发展迅速。为抢抓市场机遇,促进公司业务的 更快更好发展,公司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额及实施主体变更是合理的。 (二)变更后相关效益测算的变化 1、根据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前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非公开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公司中大尺寸轻薄型触控显示一体化项目投 产后,预计年销售收入150,000万元、税后利润14,149万元,投资回收期4.21 年(不含建设期);中小尺寸触控显示一体化项目投产后,预计年销售收入124,500 万元、税后利润8,855.68万元,投资回收期3.96年(不含建设期)。 2、2015年5月和2016年5月,并未改变中大尺寸轻薄型触控显示一体化 项目和中小尺寸触控显示一体化项目投资金额,项目相关效益测算未发生变化。 3、2016年8月,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金额的分配进行调整,在募集资金投 资总额不变的前提下,调减中大尺寸轻薄型触控显示一体化项目的投资金额,调 增中小尺寸触控显示一体化项目的投资金额。本次调整后,募集资金项目相关的 效益测算也发生了变化。其中,中大尺寸轻薄型触控显示一体化项目投产后,预 计年销售收入为42,000万元、税后利润4,634.35万元,投资回收期4.55年(不 含建设期);由东莞德普特实施的中小尺寸触控显示一体化项目投产后,预计年 销售收入为480,000万元、税后利润12,600万元,投资回收期4.15年(不含建 设期);由赣州德普特实施的中小尺寸触控显示一体化项目,因最终投资额与非 公开发行股票测算时基本保持一致,效益测算未发生变化,预计年销售收入为 124,500万元、税后利润8,855.68万元,投资回收期3.96年(不含建设期)。 (三)投资进度是否符合计划安排 2016年8月,长信科技对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变 更后,中大尺寸轻薄型触控显示一体化项目由长信科技本部实施,中小尺寸触控 显示一体化项目由长信科技子公司赣州德普特和东莞德普特分别实施,各项目的 建设期均为24个月。 截至2018年6月30日,变更后的前次募投项目投资进度具体如下: 募投项目 实施主体 变更后募投项目 计划投资金额 (万元) 截至2018年6月30日投资进 度情况 累计投入金额 (万元)注 累计投入进 度(%) 中大尺寸轻薄型触 控显示一体化项目 芜湖长信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29,420.00 29,800.30 101.29 中小尺寸触控显示 一体化项目 赣州市德普特科 技有限公司 41,518.26 30,173.74 72.76 东莞市德普特电 子有限公司 49,847.22 49,881.66 100.07 合计 120,785.48 109,855.70 90.95 注:截至2018年6月30日累计投入金额数据未经审计。 1、中大尺寸轻薄型触控显示一体化项目 2016年8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对募集资金金额分配及实施主体进行调整后,中大尺寸轻薄型触 控显示一体化项目承诺投资规模为29,420.00万元。截至2018年6月30日,中 大尺寸轻薄型触控显示一体化项目累计投入金额为29,800.30万元(未经审计), 累计投入进度为101.29%,募集资金基本使用完毕,该项目投资进度符合投资计 划安排。 2、中小尺寸触控显示一体化项目 2016年8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对募投项目投资金额分配及实施主体进行调整后,中小尺寸触控 显示一体化项目承诺投资规模为91,365.48万元,由公司子公司赣州德普特和东 莞德普特分别实施。 (1)由东莞德普特实施的中小尺寸触控显示一体化项目 由东莞德普特实施的中小尺寸触控显示一体化项目,计划投资金额为 49,847.22万元,主要用于建设中小尺寸触控显示屏一体化全贴合生产线。截至 2018年6月30日,东莞德普特累计投入金额为49,881.66万元(未经审计), 累计投入进度为100.07%,募集资金基本使用完毕,该项目投资进度符合投资计 划安排。 (2)由赣州德普特实施的中小尺寸触控显示一体化项目 由赣州德普特实施的中小尺寸触控显示一体化项目,计划投资金额为 41,518.26万元,主要用于建设中小尺寸触控显示模组的玻璃盖板生产线。截至 2018年6月30日,赣州德普特累计投入募集资金30,173.74万元(未经审计), 累计投入进度为72.76%。 2018年7月,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公司将由赣州德普特实施的中小尺寸触控显示一体化项目计划建设期 延长至2018年12月30日。 3、2018年12月,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 截至2018年12月4日,中大尺寸轻薄型触控显示一体化项目和由东莞德普 特实施的中小尺寸触控显示一体化项目,均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项目建设已 完成;由赣州德普特实施的中小尺寸触控显示一体化项目已达到自配要求,计划 终止。截至2018年12月4日,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 情况如下: 募投项目 实施主体 募投项目计 划投资总额 (万元) 募投项目累 计投入金额 (万元) 募投项目已发 生尚未支付金 额(万元) 募集资金余额 (含利息)(万 元) 中大尺寸轻薄型触 控显示一体化项目 长信科技 29,420.00 29,800.30 - 0.38 小计 29,420.00 29,800.30 - 0.38 中小尺寸触控显示 一体化项目 赣州德普特 41,518.26 31,118.59 3,799.96 7,511.97 东莞德普特 49,847.22 49,881.66 - 500.04 小计 91,365.48 81,000.25 3,799.96 8,012.01 合计 120,785.48 110,800.55 3,799.96 8,012.39 截至2018年12月4日,中大尺寸轻薄型触控显示一体化项目和由东莞德普 特实施的中小尺寸触控显示一体化项目投资进度均符合计划安排;由赣州德普特 实施的中小尺寸触控显示一体化项目投资进度未能按照计划投资进度实施,但截 至2018年12月该项目已建成产能已基本能够满足自配和市场需求。 由赣州德普特实施的中小尺寸触控显示一体化项目,主要投向是中小尺寸触 控显示模组的玻璃盖板业务,为东莞德普特中小尺寸触控显示模组业务提供所需 盖板。截至2018年12月4日,该项目部分厂房及部分生产线已经建成,现有产 能已基本能够满足自配和市场需求,基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考虑,经 公司第五届第十三次董事会和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不再 以前次募集资金继续投入由赣州德普特实施的中小尺寸触控一体化项目,将由赣 州德普特实施的中小尺寸触控一体化项目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不含已发生尚未支 付的部分),及中大尺寸轻薄型触控显示一体化项目和由东莞德普特实施的中小 尺寸触控显示一体化项目结余的募集资金,合计8,012.39万元(含利息),用于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四)调整后项目能够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原因及合理性 1、由东莞德普特实施的中小尺寸触控显示一体化项目能够达到预定可使用 状态的原因及合理性 (1)2015年及2016年上半年,中小尺寸触控显示一体化业务主要应用领 域——智能手机的市场发展非常迅速。根据Wind资讯数据,2015年我国智能手 机出货量为4.57亿部,同比增长17.65%;2016年上半年出货量为2.35亿部,同 比增长13.00%。且手机产品更新换代较快,消费者对于手机产品更换的周期一 般较短,而每部智能手机均需要一件触控显示模组产品。公司中小尺寸触控显示 一体化业务发展也非常迅速,作为东莞德普特成立前公司中小尺寸触控显示一体 化业务的主要承担主体,深圳德普特2015年实现营业收入267,831.46万元、净 利润9,597.20万元,同比分别增长1,442.21%和642.93%;2016年上半年,实现 营业收入239,423.58万元、净利润6,321.42万元,同比分别增长103.89%和 104.90%。业务的快速发展及快速增长的市场需求,为中小尺寸触控显示一体化 项目的实施带来了良好的机遇。公司中小尺寸触控显示一体化项目,将新增年产 9,600万件中小尺寸触控一体化模组的产能。从智能手机市场的存量和增量来看, 有充足的市场空间来消化募投项目新增产能。 (2)东莞德普特具有实施中小尺寸触控显示一体化项目的良好条件。首先, 东莞德普特具有中小尺寸触控显示领域的客户基础,拥有行业经验丰富的管理团 队和骨干员工。深圳德普特是公司在收购世成电子设备及主要资产的基础上设立, 承继了世成电子的主要客户、管理团队和核心骨干员工,同时注入了公司本部在 触控显示行业的管理和工艺理念。在深圳德普特拥有全资子公司东莞德普特后, 原有客户资源、管理团队和核心骨干员工转移至东莞德普特,成为东莞德普特产 能成功扩大的有力保障之一。 其次,东莞德普特具备投资建设中小尺寸触控显示一体化项目的技术基础。 中小尺寸触控显示一体化项目是在公司原有中小尺寸触控显示一体化基础上的 扩产和升级。公司在与主要客户合作过程中,不断学习产线建设和工艺改进等先 进经验,同时在承继原有核心人员和技术的基础上,通过积累和自主开发,也具 备了投资建设中小尺寸触控显示一体化项目的人员和技术基础。通过自主研发和 技术积累,公司掌握了成熟的OGS触控模组+TFT-LCD显示模组一体化、G1F 触控模组+TFT-LCD显示模组一体化和On-CellTFT-LCD触控显示模组 +CoverGlass一体化的中小尺寸触控显示一体化的技术生产方案。 再次,东莞德普特拥有满足产能扩张需要的土地和厂房条件。东莞德普特拥 有东莞市大岭山镇大片美村10万平方米工业用地,为中小尺寸触控显示一体化 项目建设提供了必要的场地空间和物质条件。 综上各方面的因素,由东莞德普特实施的中小尺寸触控显示一体化项目具备 能够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基础和条件。截至2018年12月,由东莞德普特实施 的中小尺寸触控显示一体化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项目建设已完成。 2、由赣州德普特实施的中小尺寸触控显示一体化项目能够达到预定可使用 状态的原因及合理性 (1)2015年及2016年上半年,中小尺寸触控显示一体化产品下游市场需 求快速增长。赣州德普特生产的玻璃盖板主要用于满足向中小尺寸触控显示一体 化模组的自配供货,并自主开发玻璃盖板领域下游客户。随着中小尺寸触控显示 一体化市场需求的快速增长,深圳德普特营业收入及净利润快速增长,并计划在 此基础上进一步扩大产能,提升出货量和盈利水平。同时,公司中小尺寸触控显 示一体化业务在与主要客户采用Buy and Sell模式合作的同时,通过自身积累的 基础,积极加强技术研发和客户开发力度,努力向Buy and Sell模式和ODM模 式并举转型。随着公司中小尺寸触控显示一体化业务中ODM业务占比逐步提升, 玻璃盖板的自配量不断增加,有利于由赣州德普特实施的中小尺寸触控显示一体 化项目的产能消化。 (2)赣州德普特具有实施中小尺寸触控显示一体化项目的人员和技术基础。 赣州德普特一直致力于触摸屏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收购赣州德普特后, 保留了其原有的管理团队和核心技术人员;同时,公司也从外部大力引进盖板玻 璃相关技术和管理人员。通过自主研发和技术积累,赣州德普特掌握了盖板玻璃 生产所需的CNC加工、强化、研磨抛光、镀膜、丝印等的加工工艺技术。这为 赣州德普特实施中小尺寸触控显示一体化项目提供了人员和技术基础。 (3)赣州德普特拥有满足产能扩张需要的土地和厂房条件。赣州德普特在 赣州市南康区龙岭工业园拥有3.83万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并于2014年9月通 过出让方式取得了赣州市南康区龙岭工业园两处土地,合计6.67万平方米的土 地,为中小尺寸触控显示一体化项目的实施提供了必要的场地空间和物质条件。 综上,各方面的因素,由赣州德普特实施的中小尺寸触控显示一体化项目具 备能够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基础和条件。截至2018年12月,该项目部分厂房 及部分生产线已经建成,现有产能已基本能够满足自配和市场需求,基于提高募 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的角度考虑,公司终止赣州德普特组织实施的中小尺寸触 控显示一体化项目并停止对该项目继续投入募集资金。 3、中大尺寸轻薄型触控显示一体化项目能够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原因及 合理性 (1)中大尺寸轻薄型触控显示一体化项目的应用领域较广,为募投项目产 能消化奠定了良好的市场基础。公司中大尺寸轻薄型触控显示一体化项目的主要 市场包括车载触控显示市场、显示面板薄化市场及医疗工控市场。首先,随着汽 车产销量的不断增长,以及配备车载触控显示屏的汽车的增加,车载触控显示市 场增长较快。根据国际汽车制造商协会的数据,全球乘用车销量近年来持续增长, 已由2009年的4,965.03万辆增至2017年的7,084.95万辆,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4.54%;同时,随着网络、导航及智能技术的发展,更多的汽车装配了车载触控 显示产品,带动车载触控显示市场不断增长。其次,随着电子产品轻薄化趋势的 发展,对大尺寸显示面板提出了更多的减薄需求,促进了显示面板薄化市场的扩 大。 (2)公司中大尺寸触控显示领域客户基础雄厚,客户黏性较高,为募投项 目产能消化奠定了良好的客户基础。公司通过在触控显示领域的多年发展,积累 了中大尺寸触控轻薄型触控显示一体化领域的多家中高端客户资源,包括比亚迪、 吉利等大型汽车领域客户及京东方、SHARP、天马等国内外大型面板企业客户。 该等客户遴选合格供应商的认证程序严格复杂且历时较长,而该等客户注重供应 商生态系统的打造,一旦通过其认证并批量供货,一般不会轻易更换,客户黏性 较高。公司继续加强与这些客户的合作,同时大力拓展更多的中大尺寸轻薄型触 控显示一体化客户,从而实现募投项目产能的消化。 (3)公司长期专注于触控显示领域发展,行业经验丰富,技术储备较深, 为募投项目产能消化奠定了良好的技术基础。自2010年5月上市后,长信科技 在原有ITO导电玻璃等业务的基础上,投资切入电容式触控模组用传感器(触 控Sensor)领域;2011年,针对触控显示领域薄化的趋势和客户的减薄业务需 求,公司通过工艺技术研发,掌握了玻璃减薄工艺技术,投资建设显示屏化学减 薄生产线,顺利进入TFT面板减薄领域;2013年,公司制定了轻薄化触控显示 一体化全贴合整合解决方案战略发展方向,组建了触控模组事业部,公司在触控 Sensor和触控玻璃相关技术基础上,通过技术工艺研发向下延伸进行触控屏的 FPC邦定,掌握了完整的中大尺寸触控模组产品技术,触控显示行业经验丰富。 通过自主开发和技术积累,公司母公司掌握了中大尺寸轻薄型触控显示一体化业 务相关的大面积真空平面磁控溅射技术、大型真空磁控溅射镀膜设备研制技术、 大面积多层光学薄膜制备技术、大尺寸TFT面板喷淋减薄技术、车载使用大尺 寸一体化触控模组技术、触摸屏与显示屏全贴合技术等多种工艺技术。由此,公 司具备了实施中大尺寸轻薄型触控显示一体化项目的技术基础。 (4)公司按产能需求购置了相应的土地,为募投项目产能消化奠定了必要 的场地空间条件。公司在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拥有超过23.60万平方米土地使 用权,并于2015年4月新增取得了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2.67万平方米土地使 用权,为中大尺寸轻薄型触控显示一体化项目的实施提供了必要的场地空间和物 质条件。 综上,各方面的因素,由公司母公司实施的中大尺寸轻薄型触控显示一体化 项目具备能够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基础和条件。截至2018年12月,中大尺寸 轻薄型触控显示一体化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项目建设已完成。 (五)募投项目的严谨性 1、前次募投项目可研报告编制和报批程序的严谨性 前次募投项目可研报告的编制遵循谨慎性原则。前次申请非公开发行股票时,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募投项目的投资效益,公司参照原国家计划委 员会办公厅发布的《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指南(试用版)》(计办投资[2002]15号)、 原国家计划委员会、建设部发布的《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对前次募投 项目的可行性进行了充分的论证分析,在此基础上编制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 资金使用的可行性报告》,概述了该次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非公开发行的背景、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发展前景、对公司经营管理和财 务状况等的影响和可行性分析结论。募投项目可研报告以经济效益为中心,从当 时的产业政策、行业趋势、市场需求、技术方向出发,结合公司的经营现状、业 务基础和技术储备等实际情况编制,为公司的投资决策提供了科学依据。 前次募投项目可研报告先后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4年7月10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 金使用的可行性报告的议案》,同意票占有效表决票的100%。2014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议 案》,表决同意的股份数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4%。 2、前次募投项目可行性分析的严谨性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有良好的市场和客户基础,同时公司通过积累和自 主开发也具备投资建设中小尺寸触控显示一体化项目和中大尺寸轻薄型触控显 示一体化项目的人员、技术、土地等基础条件,具体详见前述“(四)调整后项 目能够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原因及合理性”部分的论述,前次募投项目是可行 的。 3、前次募投项目效益测算的谨慎性 (1)前次募投项目经济效益测算情况 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大尺寸轻薄型触控显 示一体化项目和中小尺寸触控显示一体化项目,是根据行业技术发展趋势,对公 司原有业务链进行整合和延伸。 根据2016年8月调整后的募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2015年非公开发行募 投项目达产年份的效益测算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中大尺寸轻薄型触 控显示一体化 由赣州德普特实施的中小 尺寸触控显示一体化 由东莞德普特实施的中小 尺寸触控显示一体化 营业收入 42,000.00 124,500.00 480,000.00 营业成本 35,220.40 109,793.92 452,808.00 毛利率 16.14% 11.81% 5.67% (2)募投项目效益测算与各实施主体经营数据比较情况 募投项目效益测算与各实施主体2014年、2015年主营业务毛利率比较情况 如下: 项目 长信科技母公司2014年 情况 长信科技母公司2015年 情况 中大尺寸轻薄型触控显 示一体化 毛利率 27.73% 23.79% 16.14% 项目 赣州德普特母公司2014 年情况 赣州德普特母公司2015 年情况 由赣州德普特实施的中 小尺寸触控显示一体化 毛利率 15.93% 16.24% 11.81% 项目 深圳德普特2014年情况 [注] 深圳德普特2015年情况 [注] 由东莞德普特实施的中 小尺寸触控显示一体化 毛利率 5.66% 6.58% 5.67% 注:由于东莞德普特是深圳德普特于2015年12月收购东莞兆丰鞋业并更名后,将其业务陆 续转移至东莞德普特后发展起来的,因而由东莞德普特实施的中小尺寸触控显示一体化项目 对比数据采用深圳德普特2014年、2015年数据。 中大尺寸轻薄型触控显示一体化项目和由赣州德普特实施的中小尺寸触控 显示一体化项目测算毛利率均低于实施主体2014年和2015年主营业务毛利率。 主要原因为:考虑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并投产后,随着其他竞争对手的不断 投资扩产,行业内同类产品的产能也将进一步扩大,导致竞争更加激烈,同时未 来市场也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基于谨慎性考虑编制了可行性研究报告,对毛利 率的预计相对谨慎。基于同样原因,由东莞德普特实施的中小尺寸触控显示一体 化项目毛利率也低于深圳德普特2015年主营业务毛利率情况。东莞德普特中小 尺寸触控显示一体化项目毛利率略高于深圳德普特2014年毛利率,深圳德普特 业务逐步发展起来,产能逐步释放,产销规模相对较低时,单位成本相对较高, 导致其2014年整体毛利率偏低。 (3)募投项目效益测算与同行业上市公司比较情况 在触控显示一体化模组业务方面,规模较大、实力较强的同行业上市公司主 要有欧菲科技、合力泰等。根据欧菲科技、合力泰2015年年度报告,分别选择 欧菲科技触控显示类产品和合力泰无缝贴合触显一体化模组产品毛利率,与公司 由东莞德普特实施的中小尺寸触控一体化项目和中大尺寸轻薄型触控显示一体 化项目的测算毛利率进行对比。 公司 产品 2014年度 2015年度 欧菲科技 触控显示类产品 12.32% 13.10% 合力泰 无缝贴合触显一体化模组 17.50% 18.39% 公司 由东莞德普特实施的中小尺寸触控显示一体化 5.67% 中大尺寸轻薄型触控显示一体化 16.14% 公司中大尺寸轻薄型触控显示一体化项目测算毛利率,高于欧菲科技触控显 示类产品毛利率,低于合力泰无缝贴合触控显示一体化模组产品毛利率。考虑到 公司中大尺寸轻薄型触控显示一体化项目包括部分对TFT减薄生产线进行扩产 的内容,该项业务主要材料由客户提供,公司提供减薄服务,因而毛利率相对较 高。综合考虑上述因素,公司中大尺寸轻薄型触控显示一体化项目效益测算是相 对谨慎的。 由东莞德普特实施的中小尺寸触控显示一体化项目测算毛利率,均低于欧非 科技和合力泰产品毛利率。考虑到由东莞德普特实施的中小尺寸触控显示一体化 项目主要面向JDI等国际大型客户进行销售,公司议价能力相对较弱,主要材料 采购也是来自客户或客户指定的供应商,公司议价能力同样比较有限。因而对于 由东莞德普特实施的中小尺寸触控显示一体化项目,公司对其效益预测采取了比 较谨慎的态度。 2016年8月,募投项目变更后,由赣州德普特实施的中小尺寸触控显示一 体化项目,主要承担中小尺寸触控显示一体化模组所需的盖板玻璃的生产。在盖 板玻璃业务方面,规模较大、实力较强的上市公司主要有蓝思科技。根据蓝思科 技2015年年度报告,选择其手机视窗防护屏产品毛利率,与由赣州德普特实施 的中小尺寸触控显示一体化项目测算毛利率进行比较,具体如下: 公司 产品 2014年度 2015年度 蓝思科技 手机视窗防护屏 24.40% 24.22% 公司 由赣州德普特实施的中小尺寸触控显示一体化 11.81% 由赣州德普特实施的中小尺寸触控显示一体化项目测算毛利率低于蓝思科 技毛利率,考虑到蓝思科技在盖板玻璃领域已形成了较大规模、实力较强,而公 司该项业务实力相对偏弱,因而对该项目的效益测算也采取了比较谨慎的态度。 4、前次募投项目的变更是基于市场和公司实际情况的变化做出的,具有严 谨性 公司属于新型显示器件制造业,主导产品触控显示器件具有更新换代快的特 点。以其下游应用——手机为例,产品生命周期约一到两年。随着信息技术产业 的快速发展,新技术、新材料的不断应用,消费者偏好的快速转换,终端用户产 品更新换代的速度更快。因而,公司需要及时根据市场和公司实际情况的变化调 整产品结构,并相应地对前次募投项目进行调整和变更,提高募投项目效益,具 有严谨性。具体如下: (1)2015年5月募投项目变更的严谨性 首次制定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可研报告时,赣州德普特具备更好的实施条件。 公司于2014年7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非公 开发行股票预案和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深圳市德普 特电子有限公司于2014年4月刚刚成立,公司对于原世成电子的相关设备和人 员的收购及整合尚未完成,对于与原世成电子主要客户的合作关系尚未完全理顺, 深圳德普特不具备建设中小尺寸触控显示一体化的基础条件。而赣州德普特自成 立以来即从事触控显示模组相关业务,自主研发了从GG型电容触摸屏产品和 PG型电容触摸屏产品到新一代OGS型电容式触摸屏产品,技术和人员基础较好。 因而2014年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可行性研究报告以 赣州市科普德科技有限公司作为中小尺寸触控显示一体化项目的实施主体。 随着深圳德普特的发展,其具备了人员和技术条件,同时客户需求进一步增 加,需要进一步扩大产能。深圳德普特业务理顺后,规模快速扩大,具备了承担 中小尺寸触控显示一体化的条件。深圳德普特完成对原世成电子的整合,并与主 要客户理顺合作关系后,2014年下半年,客户订单不断增加,业务规模快速增 长。同时,深圳德普特在与主要客户合作过程中,能够较快地吸收产线建设和工 艺改进等成熟经验,技术工艺水平也取得了跨越式的提升。深圳德普特的产品品 质和服务水平得到了客户的认可,国际大客户对深圳德普特订单需求进一步增加, 深圳德普特需要进一步扩大产能满足客户需求。另外,在中小尺寸触控显示一体 化产品的配套方面,深圳及周边供应链配套条件也优于赣州地区,可以使公司更 加快速满足客户的交货需求。基于此,2015年5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 次会议和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中小尺寸触控显示一体化的实施 主体由赣州市德普特科技有限公司变更为深圳市德普特电子有限公司。 (2)2016年5月募投项目变更的严谨性 为提高生产经营的稳定性,扩大生产规模,深圳德普特积极寻求自主拥有土 地使用权和更大的生产场地空间,于2015年12月收购东莞德普特的前身——东 莞兆丰鞋业。随着深圳德普特客户需求的快速增长及技术水平、供货能力的不断 提升,深圳德普特业务规模快速扩大。而深圳德普特生产经营场地为租赁取得, 将于2017年10月到期。下游主要客户需求量的增长,对深圳德普特生产场地的 稳定性,以及更大批量供货的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增强自身的持续发展能 力,更好地满足客户需求,深圳德普特积极寻求获取自主拥有土地使用权的经营 场地。2015年12月25日,深圳德普特收购了东莞兆丰鞋业股权,并拥有了其 所持有的土地使用权,并将其更名为东莞德普特。 在此基础上,公司将中小尺寸触控显示一体化业务实施主体由深圳德普特变 更至东莞德普特,有利于扩大产能,提升供货能力。同时,东莞地区员工成本相 对比较低,有助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约成本。基于此,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 议,中小尺寸触控显示一体化实施主体由深圳德普特变更为东莞德普特。 (3)2016年8月募投项目变更的严谨性 在该期间,中小尺寸触控一体化项目下游市场发展迅速,客户拟加大采购订 单,而中大尺寸轻薄型触控显示一体化发展相对平稳。2015年及2016年上半年, 受4G普及度提高等因素的影响,智能手机市场规模快速增长。根据Wind资讯 数据,我国2015年智能手机出货量为4.57亿部,同比增长17.65%;2016年上 半年出货量为2.35亿部,同比增长13.00%,拉动了对上游触控显示模组的需求。 公司中小尺寸触控显示一体化业务下游主要客户拟对公司加大采购量,公司迫切 需要进一步扩大中小尺寸触控显示一体化项目产能以满足客户需求。与此同时, 公司中大尺寸轻薄型触控显示一体化业务下游市场发展相对平稳,客户订单需求 的增长速度相对较慢。 从投资收益率角度,中小尺寸触控显示一体化可实现更好的投资收益。中小 尺寸触控显示一体化项目与主要客户采用Buy and Sell的合作模式,公司主要原 材料均是根据订单需求量采购自客户或其指定供应商,产品生产完成后即可根据 订单较快地进行交货,存货周转速度较快。因而,中小尺寸触控显示一体化项目 资产周转速度较快,投资收益率较高。 基于市场发展变化和满足客户需求的需要,同时提高募投项目的投资收益率 的角度考虑,公司调减了中大尺寸轻薄型触控显示一体化项目,调增了中小尺寸 触控显示一体化项目投资规模是严谨的。 综上,公司从事中大尺寸轻薄型触控显示一体化项目和中小尺寸触控显示一(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