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七彩化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初步询价结果及推迟发行公告
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初步询价结果及推迟发行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七彩化学 ”、 “发行人 ”或 “公司 ”) 根 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 [第 144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证监会令 [第 142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 规范》(中证协发 [2018]142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细则》(中证协发 [2018]142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中证 协发 [2018]142 号)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采用深圳证券交易 所 ( 以下简称 “深交所 ”) 网下发行电子平台 ( 以下简称 “网下发行电子平台 ”) 及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 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 登记结算平台进行,请网下投资者认真阅读《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 行实施细则 》( 深证上 [2018]279号 )( 以下简称 “《 网下发行实施细则 》 ”)。 本次 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采用按市值申购方式进行,请网上投资者认真阅 读本公告及深交 所发布的《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深 证上 [2018]279号 )( 以下简称 “《 网上发行实施细则 》 ”)。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发行流程、报价剔除规则、申购和缴款、弃购股份处 理等方面规定,具体内容如下: 1、 发行人和保荐人 ( 主承销商 )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长 江保荐 ”、 “保荐人 ( 主承销商 ) ”或 “主承销商 ”) 根据初步询价结果 , 综合考虑 发行人基本面、本次公开发行的股份数量、发行人所处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估值 水平、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以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22.09元 /股,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本次发行价格 22.09元 /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 1) 17.24倍(每股收益按照 2017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 总股本计算); ( 2) 22.99倍(每股收益按照 2017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 总股本计算)。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 ”)《 上市公司行业分 类指引》( 2012年修订),发行人所属 行业为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C26)。 截至 2019年 1月 11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该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 盈率为 17.11倍。 由于本次发行价格 22.09元 /股对应的 2017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 后孰低的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同行业上市公司二 级市场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存在未来发行人估值水平向行业平均市盈 率回归,股价下跌给新股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 根据《关于加强新股发行监管的措施》(证监会公告 [2014]4号)等相关规定,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在网上申购前三周 内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连续发布投资风险特别公告,公告的时间 分别为 2019年 1月 16日、 2019年 1月 23日和 2019年 1月 30日,后续发行时 间安排将会递延,提请投资者关注。 原定于 2019年 1月 16日举行的网上路演推迟至 2019年 2月 12日,原定于 2019年 1月 17日进行网上、网下申购推迟至 2019年 2月 13日,并推迟刊登发 行公告。调整后的时间表如下: 日期 发行安排 2019 年 1 月 16 日 (周 三 ) 刊登《初步询价结果及推迟发行公告》 、 《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第一次)》 、《招股说明书》 2019 年 1 月 23 日 ( 周三 ) 刊登《投资风险特别公告(第二次)》 2019 年 1 月 30 日 (周 三 ) 刊登《投资风险特别公告(第三次)》 T - 2 日 2019 年 2 月 11 日 (周 一 ) 刊登《网上路演公告》 T - 1 日 2019 年 2 月 12 日 (周 二 ) 刊登《发行公告》 网上路演 T 日 2019 年 2 月 13 日 (周 三 ) 网下发行申购日(申购时间 9:30 - 15:00 ) 网上发行申购日(申购时间 9:15 - 11:30,13:00 - 15:00 ) 网上申购配号 确定网上网下最终发行量 T + 1 日 201 9 年 2 月 14 日 (周 四 ) 刊登《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 网上发行摇号抽签 确定网下初步配售结果 T + 2 日 2019 年 2 月 15 日 (周 五 ) 刊登《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网下申购缴款日( 16:00 前到账) 网上中签缴款日 T + 3 日 2019 年 2 月 18 日 (周 一 ) 主承销商根据网上网下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 额 T+4 日 2019 年 2 月 19 日 (周 二 ) 刊登《发行结果公告》 注:( 1) T日为申购日。 ( 2)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保荐人( 主承销商)及发 行人将及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 3)如因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系统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导致投资者无法正常使用其 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初步询价或网下申购工作,请及时与保荐人(主承销商)联系。 估值及投资风险提示 1、按照中国证监会制定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 2012年修订),发行 人所属行业为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分类代码: C26),中证指数有限公 司已经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为 17.11倍(截至 2019年 1月 11 日),请投资者决策时参考。本次发行价格 22.09元 /股对应的 2017年扣除非常性 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 22.99倍,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 2019 年 1月 11日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 新股投资具有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需要充分了解证券市场的风险,仔细 研读发行人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风险,并充分考虑风险因素,审慎参与本次新股 发行。 2、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经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公 开发行新股 2,668万股,本次发行不设老股转让。按本次发行价格 22.09元 /股计 算,发行人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为 58,936.12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4,571.73万元后, 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 54,364.39万元。 3、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如果运用不当或短期内业务不能同步增长,将对发 行人的盈利水平造成不利影响或存在发行人净资产收益率出现较大幅度下降的 风险,由此造成发行人估值水平下调、股价下跌,从而给投资者带来投资损失的 风险。 重要提示 1、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 2,668万股人民币普通 股 ( A股 )( 以下简称 “本次发行 ”) 的申请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2018]2096 号文核准 。 本次发行不进行老股转让 , 发行股份全部为新股 。 发行人股票简称为 “七彩化学 ”, 股 票代码为 “300758”, 该简称和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行网上网下申 购。本次发行的股票拟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 本次公开发行总量为不超过 2,668万股,全部为新股发行,无老股转让。回 拨机制启动前,本次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 1,600.80万股,为本次发行数量的 60.0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 1,067.20万股,为本次发行数量的 40.00%。最终 网下、网上发行数量将根据网上网下回拨情况确定。 2、 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 ( 以下简称 “网下发行 ”) 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 社会公众投资 者定价发行 ( 以下简称 “网上发行 ”) 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 发行人和保荐人 ( 主承 销商)将通过网下初步询价直接确定发行价格。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由保荐人(主 承销商)负责组织,通过深交所的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实施;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 交易系统实施。 3、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工作已于 2019年 1月 15日完成,共有 2,932家网 下投资者管理的 4,982个配售对象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 参与了初步询价,拟申购数量总和为 1,475,680万股。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 商)根据初步询价情况,并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 、本次公开发行的股份数量、 发行人所处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以及承销风 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22.09元 /股,且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此 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 1) 17.24倍(每股收益按照 2017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 总股本计算); ( 2) 22.99倍(每股收益按照 2017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 总股本计算)。 4、若本次发行成功,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为 58,936.12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4,571.73万元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 54,364.39万元,发行人募集资金的使用 计划等相关情况已于 2019年 1月 9日在《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意向书》中进行了披露。招股意向书全文及相关资 料可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五家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中证网, 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 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 www.stcn.com; 证券日报网, www.zqrb.cn)及发行人网站( www.hifichem.com)查询。 5、本次发行的网下、网上申购日为 2019年 2月 13日( T日),任一配售对 象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者网上发行一种方式进行申购。 ( 1)网下申购 本次网下申购时间为: 2019年 2月 13日( T日) 9:30- 15:00。 在初步询价期间提交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方可且必须 参与网下申购。网下投资者应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为其参与申购的全部配售 对象录入申购单信息,包括申购价格、申购数量及保荐人(主承销商)在《鞍 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 》( 以下简 称 “《 发行公告 》 ”) 中规定的其他信息 。 其中申购价格为本次发行价格 22.09元 /股 。 申购数量应等于初步询价中其提供的有效报价所对应的 “拟申购数量 ”。 在 参与网下申购时,投资者无需缴付申购资金,获配后在 T+2日缴纳认购款。 凡参与初步询价报价的配售对象 , 无论是否为 “有效报价 ”均不得再参与本 次网上申购,若同时参与网下和网上申购,网上申购部分为无效申购。 配售对象在申购及持股等方面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 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 相关信息(包括配 售对象全称、证券账户名称(深圳)、证券账户号码(深圳)和银行收付款账户 等)以在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的信息为准,因配售对象信息填报与注册信息不一 致所致后果由网下投资者自负。 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在配售前对有效报价投资者及管理的配售对象是否存 在禁止性情形进一步进行核查,投资者应按保荐人(主承销商)的要求进行相应 的配合(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资料、安排实际控制人访谈、如 实提供相关自然人主要社会关系名单、配合其它关联关系调查等),如拒绝配合 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上述禁止性情形的,保 荐人(主承销商)将剔 除不予配售。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将对本次网下发行进行见证,并出具专项 法律意见书。 ( 2)网上申购 本次网上申购的时间为: 2019年 2月 13日( T日) 9:15- 11: 30、 13: 00- 15:00。 在 2019年 2月 11日( T- 2日)前 20个交易日(含 T- 2日)日均持有深圳市 场非限售 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总市值 1万元以上(含 1万元)的投资者 均可通过交易系统申购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网 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投资者按照 其持有的深圳市场非限售 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总市值(以 下简称 “市值 ”) 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 。 根据投资者在 2019年 2月 11日 ( T- 2 日)前 20个交易日(含 T- 2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 20个交易日的,按 20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持有市值 1万元以上(含 1 万元)的投资者才能参与新股申购,每 5,000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 5,000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 500股,申购数量应当为 500 股或其整数倍,但申购上限不得超过其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股股份和非限售 存托凭证总市 值对应的网上可申购额度,同时不得超过本次网上初始发行股数的 千分之一,即 10,500股。 申购时间内,投资者按委托买入股票的方式,以确定的发行价格填写委托单。 一经申报,不得撤单。投资者参与网上申购,只能使用一个有市值的证券账户。 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按 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的该投资者的第一笔有市值的证券账户的申购为有效申购, 对其余申购作无效处理。每只新股发行,每一证券账户只能申购一次。同一证券 账户多次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按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 的该投 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投资者的同一证券账户多处托管的,其市 值合并计算。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确认 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 “账户持有人名 称 ”、 “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 ”均相同 。 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 T- 2日日终为准 。 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中,证券 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证券公司持有的市值中。 ( 3)网下网上投资者认购缴款 2019年 2月 15日( T+2日)当日 16:00前,网下投资者应根据《 鞍山七彩 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 告 》( 以下简称 “《 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 》 ”) 披露的初步配售数量乘以确 定的发行价格,为其获配的配售对象全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并确保认购资金 16:00前到账。 如同一配售对象同日获配多只新股,务必对每只新股分别足额缴款,并按 照规范填写备注。如配售对象单只新股资金不足,将导致该配售对象当日全部 获配新股无效,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应根据《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 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19年 2月 15日( 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 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 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当出现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时,保 荐人(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 息披露。 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 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人(主承 销商)将违约 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上投资者连续 12个月内累计出现 3次中签后未 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个月(按 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 交换公司债券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 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6、本次发行网上网下申购于 2019年 2月 13日( T日) 15:00同时截止。申 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申购总体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回拨 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 规模进行调节。有关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请参见本公 告中的 “一 、 5、 回拨机制 ”。 7、本次发行股份锁定期安排:本次网上、网下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 定安排。 8、 本次发行可能出现的中止情形详见 “六 、 中止发行情况 ”。 9、本公告仅对股票发行事宜扼要说明,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欲了解本 次发行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 2019年 1月 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上的《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 以下简称 “《 初步询价及推介 公告 》 ”)。 本次发 行的招股意向书全文及相关资料可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五家网站 (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中证网, 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 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 www.stcn.com;证券日报网 www.zqrb.cn)及发 行人网站( www.hifichem.com)查询。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在此提请投 资者特别关注招股意向书中 “重大事项提示 ”和 “风险因素 ”章节 , 充分了解发行人 的各项风险因素,自行判断其经营状况及投资价值,并审慎做出投资决策。发行 人受政治、经济、行业及 经营管理水平的影响,经营状况可能会发生变化,由此 可能导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9、有关本次发行股票的上市事宜及其他事宜,将在《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公司/发行人/七彩化 学 指 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长江保荐、保荐人 (主承销商)、主承 销商 指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 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本次发行 指 指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2,668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之行为 网下发行 指 本次发行中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向配 售对象根据确定价格发行1,600.8万股人民币普 通股(A股)之行为(若启动回拨机制,网下发 行数量为回拨后的网下实际发行数量) 网上发行 指 本次发行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向持有深圳市 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总市值的 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1,067.2万股人民币普 通股(A股)之行为(若启动回拨机制,网上发 行数量为回拨后的网上实际发行数量) 网上投资者 指 指除参与网下报价、申购、缴款、配售的投资 者以外的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证券账 户的机构投资者和根据《创业板市场投资者适 当性管理暂行规定》及实施办法等规定已开通 创业板市场交易的自然人(国家法律、法规禁 止购买者除外),并且符合《网上发行实施细 则》的规定 网下投资者 指 符合2019年1月9日《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初步询价 及推介公告》要求的可以参与本次网下询价的 投资者 网下发行资金专户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在 结算银行开立的网下发行银行资金账户 T日 指 2019年2月13日,为参与本次网下申购的网下投 资者按照其有效申购数量进行申购和本次网上 定价发行申购股票的日期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1、股票种类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人民币普通股( 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元。 2、发行数量和发行结构 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 2,668万股,全部为发行人公开发行新股。回拨机制启 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 1,600.8万股,为本次发行数量的 60.00%;网上初始 发行数量为 1,067.2万股,为本次发行数量的 40.00%。 3、发行价格 通过初步询价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22.09元 /股。 4、募集资金 若本次发行成功,预计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为 58,936.12万元,扣除发行费 用 4,571.73万元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 54,364.39万元,不超过招股意向书中 披露的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拟使用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额 54,364.39万元。 5、回拨机制 本次发行网上网下申购于 2019年 2月 13日( T日) 15:00同时截止。申购 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申购总体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 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 节。回拨机制的启动将根据网上投资者初步 有效认购倍数确定。 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认购倍数 =网上有效申购数量 /回拨前网上初始发行数 量。 有关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如下: ( 1)网上、网下发行均获得足额认购的情况下,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 倍数小于等于 50倍的,不启动回拨机制;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超过 50 倍低于 100倍(含)的,将从网下向网上回拨,回拨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 量的 20%;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超过 100倍低于 150倍(含)的,回拨 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 40%;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超过 150 倍的,回拨后网下发行比例不超过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 10%。 ( 2)网上发行未获得足额认购的情况下,网上申购不足部分向网下回拨, 由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认购,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按照既定的配售 原则进行配售;仍然认购不足的,将中止发行。 ( 3)网下发行未获得足额认购的情况下,不足部分不向网上回拨,将中止 发行。 在发生回拨的情形下,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及时启动回拨机制, 并于 2019年 2月 14日( T+1日)在《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定价发行申购情况及中签率 公告 》( 以下简称 “《 网上申 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 》 ”) 中披露 。 6、锁定期安排 本次网上、网下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7、承销方式 余额包销。 8、拟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9、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日期 发行安排 2019 年 1 月 16 日 (周 三 ) 刊登《初步询价结果及推迟发行公告》 、 《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第一次)》 及《招股说明书》 2019 年 1 月 23 日 ( 周三 ) 刊登《投资风险特别公告(第二次)》 2019 年 1 月 30 日 (周 三 ) 刊登《投资风险特别公告(第三次)》 T - 2 日 2019 年 2 月 11 日 (周 一 ) 刊登《网上路演公告》 T - 1 日 2019 年 2 月 12 日 (周 二 ) 刊登《发行公告》 网上路演 T 日 网下发行申购日(申购时间 9:30 - 15:00 ) 2019 年 2 月 13 日 (周 三 ) 网上发行申购日(申购时间 9:15 - 11:30,13:00 - 15:00 ) 网上申购配号 确定网上网下最终发行量 T + 1 日 2019 年 2 月 14 日 (周 四 ) 刊登《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 网上发行摇号抽签 确定网下初步配售结果 T + 2 日 2019 年 2 月 15 日 (周 五 ) 刊登《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网上 中签结果公告》 网下申购缴款日( 16:00 前到账) 网上中签缴款日 T + 3 日 2019 年 2 月 18 日 (周 一 ) 主承销商根据网上网下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 额 T+4 日 2019 年 2 月 19 日 (周 二 ) 刊登《发行结果公告》 注:( 1) T日为申购日。 ( 2)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保荐人(主承销商)及发 行人将及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 3)如因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系统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导致投资者无法正常使用其 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初步询价或网下申购工作,请及时与保荐人(主 承销商)联系。 二、初步询价结果及定价 1、初步询价情况 ( 1)总体申报情况 2019年 1月 11日为本次发行初步询价日。截至 2019年 1月 11日 15:00, 保荐人(主承销商)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收到 2,932家网下投资者管理 的 4,982个配售对象的初步询价报价信息,报价区间为 5.45元 /股 - 25.97元 /股, 拟申购总量为 1,475,680万股。 ( 2)投资者核查情况 保荐人(主承销商)及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对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 售对象进行了关联方核查和私募基金备案核查。经核查,有 68家投资者管理的 157个配售对象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有效的备案核查材料,被认定为无效 报价,对应的申报数量为 45,900万股,无效报价部分不计入有效申报总量,具 体名单请见附表 “配售对象初步询价及有效报价情况 ”中报价类型为 “无效报价 ” 部分。 剔除以上无效报价后,共有 2,868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 4,825个配售对象的 报价符合《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规定的条件,对应拟申购总量为 1,429,780万 股。上述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中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 金备案办 法(试行)》规范的私募投资基金的,已全部按照相关规定完成登记和备案;上 述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中属于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或其资产管理子公 司管理的一对一专户理财产品、一对多专户理财产品,证券公司管理的定向资产 管理计划、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已全部按照《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的要求提 供了产品备案的相关证明文件。 以上有效申报,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网下投资者报价的加权平均数、 公募基金报价的中位数及公募基金报价的加权平均数 如 下表 所示: 报价中位数 (元 /股 ) 报价加权平均数 (元 /股 ) 网下投资者 22.09 22.15 公募基金 22.09 22.02 投资者报价明细请见附表 “配售对象初步询价及有效报价情况 ”。 2、剔除最高报价情况 剔除上述无效报价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对所有参与初步询价的 配售对象的报价按照申报价格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并计算出每个价格上所对应的 累计申报数量后,协商确定申报数量中报价最高的剔除部分,剔除的申报数量不 低于申报总量的 10%。如被剔除部分的最低报价所对应的累计申报总量大于拟剔 除数量时,将按照申报数量从小到大依次剔除;如果申报数量相同,则按申报时 间从后至前依次剔除,如果申报时间相同,则按照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自动 生成的配售对象顺序依次剔除,直至满足拟剔除数量的要求。当最高申报价格与 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对该 价格的申报可不再剔除,剔除比例可低于 10%。 经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协商一致,将报价高于 22.09元 /股的初步询价申报予以 剔除,共有 275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 294个配售对象的报价被剔除,对应剔除的 拟申购总量为 87,810万股,占本次初步询价申报总量的 5.95%。 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加权平均数、以及公募基 金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如下表所示 : 报价中位数 (元 /股 ) 报价加权平均数 (元 /股 ) 网下投资者 22.09 21.97 公募基金 22.09 22.02 3、与行业市盈率和可 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比较 发行人所在行业为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分类代码: C26),截 至 2019 年 1月 11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 17.11 倍。 本次发行价格 22.09元 /股对应的发行人 2017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 的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 22.99倍,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 月平均静态市盈率。 A股市场中与公司业务相近的高性能有机颜料生产企业对应近 20个交易日 的平均市盈率为 24.86倍。发行人本次发行价格对应的平均市盈率低于可比公司 平均市盈率。 主营业务与 发行人相近的上市公司市盈率水平情况如下: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2019年 1月 11日前 20个交 易日均价(含当日)(元 /股) 2017年每 股收益(元 / 股) 对应的市 盈率 603823 百合花 15.70 0.59 26.61 603188 亚邦股份 7.58 0.87 8.71 603826 坤彩科技 14.13 0.36 39.25 平均值 24.86 数据来源: Wind,数据截至 2019年 1月 11日 4、有效报价投资者和发行价格确定过程 ( 1)发行价格确定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剔除后的剩 余报价情况,综合考虑发行人 基本面、本次公开发行的股份数量、发行人所处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 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以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22.09 元 /股。 ( 2)有效报价投资者确定过程 经统计,剔除最高报价后,申报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格 22.09元 /股的投资者且 未被剔除或未被认定为无效的报价为有效报价投资者,有效报价对应的拟申购数 量为有效申报数量。本次网下发行提交了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数量为 1,446家, 管理的配售对象家数为 3,244家,有效拟申购数量总和为 956,280万股。有效报 价 配售对象的名称 、 申购价格及拟申购数量请见附表 “配售对象初步询价及有效 报价情况 ”。 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在配售前对有效报价投资者及管理的配售对象是否 存在禁止性情形进一步进行核查,投资者应按保荐人(主承销商)的要求进行 相应的配合(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资料、安排实际控制人访 谈、如实提供相关自然人主要社会关系名单、配合其它关联关系调查等),如拒 绝配合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上述禁止性情形的,保荐人(主承销 商)将剔除不予配售。 三、网下发行 1、参与对象 经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确认,本次网下 询价有效报价的投资者数量 为 1,446个,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共计 3,244个,其对应的有效报价总量为 956,280 万股。参与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可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查询其报价是否 为有效报价及有效拟申购数量。 2、网下申购 初步询价过程中提供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必须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 台参与本次网下申购,通过该平台以外方式进行申购的视为无效。 ( 1)本次网下申购时间为 2019年 2月 13日( T日) 9:30- 15:00。参与网下 申购的配售对象必须在上述时间内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录入申购单信息,包括 申购价格、申 购数量等信息,其中申购价格为本次发行价格 22.09元 /股,申购数 量应等于初步询价中其提供的有效报价所对应的 “拟申购数量 ”。 ( 2)配售对象只能以其在证券业协会注册的证券账户和银行收付款账户参 与本次网下申购。配售对象全称、证券账户名称(深圳)、证券账户号码(深圳) 和银行收付款账户必须与其在证券业协会注册的信息一致,否则视为无效申购。 因配售对象信息填报与备案信息不一致所致后果由配售对象自行负责。 ( 3)网下投资者在 2019年 2月 13日( T日)申购时,无需缴纳申购资金。 ( 4)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将被视 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 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公告披露违约情况,并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监会、中国证 券业协会备案。 3、网下初步配售股份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中确定的配售 原则,将网下发行股票初步配售给提供有效报价并参与了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 4、公告初步配售结果 2019年 2月 15日( T+2日),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在《中国证 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刊登《网下发行初步配售 结果公告》,内容包括本次发行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名称、报价、申购数 量、 初步配售数量、应缴纳认购款金额等信息以及列表公示提供有效报价但未参 与申购的网下投资者。以上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已向参与网下申购的网下投资 者送达获配缴款通知。 5、认购资金的缴付 ( 1)《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中获得初步配售的全部网下有效配售对 象,需在 2019年 2月 15日( T+2日) 8:30- 16:00足额缴纳认购资金,认购资金 应当于 T+2日 16:00前到账。请投资者注意资金在途时间。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 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人(主 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 备案。 ( 2)应缴纳认购款金额的计算 每一配售对象应缴纳认购款金额 =发行价格 ×初步配售数量。 ( 3)认购款项的缴付及账户要求 网下投资者应依据以下原则进行资金划付,不满足相关要求将会造成配售对 象获配新股无效。 a.网下投资者划出认购资金的银行账户应与配售对象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 记备案的银行账户一致。 b.认购资金应该在规定时间内足额到账,否则该配售对象获配新股全部无效。 多只新股同日发行时出现前述情形的,该配售对象全部获配新股无效。 c.网下投资者在办理认购资金划付时,应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认购所对 应的股票代 码 , 备注格式为 : “B001999906WXFX300758”, 若没有注明或备注信 息错误将导致划款失败。 如同一配售对象同日获配多只新股,务必对每只新股分别足额缴款,并按 照规范填写备注。如配售对象单只新股资金不足,将导致该配售对象当日全部 获配新股无效,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d.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在取得中国结算结算银行资格的各家银行开立了网 下发行专户,配售对象备案银行账户属结算银行账户的,认购资金应于同一银行 系统内划付,不得跨行划付;配售对象备案银行账户不属结算银行账户的,认购 资金统一划付至工商 银行网下发行专户。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信息表如下: 序号 开户行 开户名称 银行账号 1 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4000023029200403170 2 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44201501100059868686 3 中国农业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41000500040018839 4 中国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777057923359 5 招商银行深纺大厦支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755914224110802 6 交通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443066285018150041840 7 中信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7441010191900000157 8 兴业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337010100100219872 9 中国光大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38910188000097242 10 中国民生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1801014040001546 11 华夏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4530200001843300000255 12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79170153700000013 13 广发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102082594010000028 14 平安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0012400011735 15 渣打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000000501510209064 16 上海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0039290303001057738 17 汇丰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622296531012 18 花旗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1751696821 19 北京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00392518000123500002910 注 : 以上账户信息如有更新以中国结算网站公告信息为准 。 可登录 “www.chinaclear.cn- 服务 支持 - 业务资料 - 银行账户信息表 -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信息表 ”查询 。 e.不同配售对象共用银行账户的,若认购资金不足,则共用银行账户的配售 对象的获配新股全 部无效。 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或未按要求足额缴纳认购资金的配售对象,中国结算深圳 分公司将对其全部的初步获配新股进行无效处理,相应的无效认购股份由保荐人 (主承销商)包销。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 行数量的 70%时,将中止发行。 ( 4)保荐人(主承销商)按照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的实际划拨资金有 效配售对象名单确认最终有效认购。初步获配的配售对象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及 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将视其为违约,将在《鞍山 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结果 公告》(以下 简称 “《 发行结果公告 》 ”) 中予以披露 , 并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 业协会备案。 ( 5)若初步获配的配售对象缴纳的认购款金额大于获得初步配售数量对应 的认购款金额,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于 2019年 2月 18日( T+3日)向配售对象 退还应退认购款至原划款账户,应退认购款金额 =配售对象有效缴付的认购款金 额 - 配售对象应缴纳认购款金额。 ( 6)网下投资者缴纳的全部认购款项在冻结期间产生的全部利息归证券投 资者保护基金所有。 6、其他重要事项 ( 1)律师见证: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将对本次网下发行过程进行见证 , 并出具专项法律意见书。 ( 2)保荐人(主承销商)特别提醒:若投资者的持股比例在本次发行后达 到发行人总股本的 5%以上(含 5%),需自行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3)配售对象已参与网下报价、申购、配售的,不得再参与网上申购。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以网下投资者报送的其管理的配售对象的关联账户为依据,对 配售对象参与网上申购的行为进行监控。 ( 4)违约处理: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 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主承销商将 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四、网上发行 1、网上申购时间 本次网上申购时间为 2019年 2月 13日( T日) 9:15- 11:30、 13:00- 15:00。网 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如 遇重大突发事件或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本次发行,则按申购当日通知办理。 2、网上发行数量和价格 本次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上发行数量为 1,067.2万股。保荐人(主承销商)在指定时间内( 2019年 2月 13日 9:15至 11:30, 13:00至 15:00) 将 1,067.2万股 “七彩化学 ”股票输入在深交所指定 的专用证券账 户 , 作为该股票唯一 “卖方 ”。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 22.09元 /股。网上申购投资者须按照本次发行价格进 行申购。 3、网上申购简称和代码 本次网上发行申购简称为 “七彩化学 ”; 申购代码为 “300758”。 4、网上投资者申购资格 网上申购时间前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且在 2019年 2月 11日 (含 T- 2日)前 20个交易日日均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 证总市值 10,000元以上(含 10,000元)的投资者均可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申购 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投 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市值按 2019年 2月 11日( T- 2日)前 20个交易日(含 T- 2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 20个交易日 的,按 20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 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 册资料中的 “账户持有人名称 ”、 “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 ”均相同 。 证券账户注册 资料以 T- 2日日终为准。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持有市值按其证券账户中纳入市值 计算范围的股份数量与相应收盘价的乘积计算。根据投资者持有的市值确定其网 上可申购额度 ,持有市值 1万元以上(含 1万元)的投资者才能参与新股申购, 每 5,000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 5,000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 一个申购单位为 500股,申购数量应当为 500股或其整数倍,但申购上限不得超 过其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总市值对应的网上可申购 额度,同时不得超过本次网上初始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即 10,500股。 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中,证券 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证券公司持有的市值中。证券 公司客户定向资产管理专用账户 以及企业年金账户 , 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 “账户 持有人名称 ”相同且 “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 ”相同的 , 按证券账户单独计算市值 并参与申购。不合格、休眠、注销证券账户不计算市值。非限售 A股股份发生 司法冻结、质押,以及存在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限制的,不 影响证券账户内持有市值的计算。 5、申购规则 ( 1)投资者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网上发行中的一种方式进行申购。所有参 与本次网下报价、申购、配售的投资者均不得再参与网上申购。若投资者同时参 与网下和网上申购,网上申购部分为无效申购。 ( 2)每一个申购单位为 500股,超 过 500股的必须是 500股的整数倍,但 不得超过回拨前网上初始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即本次发行设定网上可申购上限 不得超过 10,500股。对于申购量超过保荐人(主承销商)确定的申购上限 10,500 股的新股申购,深交所交易系统将视为无效予以自动撤销,不予确认;对于申购 量超过按市值计算的网上可申购额度,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将对超过部分作无效处理。 ( 3)投资者参与网上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购,只能使用一个有市值的证券账 户。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将以该投资者第一笔 有市值的证券账户的申购为有效申购,对其余申购作无效处 理;每只新股发行,每一证券账户只能申购一次。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只 新股申购的,以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的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 均为无效申购。 ( 4)不合格、休眠、注销和无市值证券账户不得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申购, 上述账户参与申购的,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对其作无效处理。 6、网上申购程序 ( 1)办理开户登记 参加本次网上发行的投资者须持有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证券账户卡。 ( 2)市值计算 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的投资者需于 2019年 2月 11日( T- 2日)前 20个交易 日(含 T- 2日)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总市值日均值 1 万元以上(含 1万元)。市值计算标准具体请参见《网上发行实施细则》的规定。 ( 3)申购手续 申购手续与在二级市场买入深交所上市股票的方式相同,自行操作电脑使用 账户所在券商交易系统买入或者委托买入,即:投资者当面委托时,填写好申购 委托单的各项内容,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和资金账户卡到申购者开户的与 深交所联网的各证券交易网点办理委托手续。柜台经办人员核查投资者交付的各 项证件,复核无误后即可接受委托。投资者通过电话委托或其他自动委托 方式时, 应按各证券交易网点要求办理委托手续。投资者的申购委托一经接受,不得撤单。 各地投资者可在指定的时间内通过与深交所联网的各证券交易网点,以发行 价格和符合本公告规定的有效申购数量进行申购委托。 7、投资者认购股票数量的确定方法 网上投资者认购股票数量的确定方法为: ( 1)如网上有效申购数量小于或等于本次最终网上发行数量(双向回拨后), 则无需进行摇号抽签,所有配号都是中签号码,投资者按其有效申购量认购股票; ( 2)如网上有效申购数量大于本次最终网上发行数量(双向回拨后),则按 每 500股确定为一个申购配号, 顺序排号,然后通过摇号抽签确定有效申购中签 号码,每一中签号码认购 500股。 中签率 =(最终网上发行数量 /网上有效申购总量) ×100%。 8、配号与抽签 若网上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本次最终网上发行数量,则采取摇号抽签确定中签 号码的方式进行配售。 ( 1)申购配号确认 2019年 2月 13日( T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根据投资者新股申购情况 确认有效申购总量,按每 500股配一个申购号,对所有有效申购按时间顺序连续 配号,配号不间断,直到最后一笔申购,并将配号结果传到各证券交易网点。 2019年 2月 14日( T+1日),向投资 者公告配号结果。申购者应到原委托 申购的交易网点处确认申购配号。 ( 2)公告中签率 2019年 2月 14日( T+1日),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在《中国证 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刊登的《网上申购情况及中 签率公告》中公告网上发行中签率。 ( 3)摇号抽签、公告中签结果 2019年 2月 14日( T+1日)上午在公证部门的监督下,由发行人和保荐人 (主承销商)主持摇号抽签,确认摇号中签结果,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于当日将 抽签结果传给各证券交易网点。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 2019年 2月 15日 ( T+2日)将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刊 登的《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中公告中签结果。 ( 4)确定认购股数 投资者根据中签号码,确定认购股数,每一中签号码只能认购 500股。 9、中签投资者缴款 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应依据 2019年 2月 15日( T+2日)公告的《网 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网上投资者缴款时,应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 司相关规定。 T+2日日终,中签的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 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 担。 网上投资者连续 12个月内累计出现 3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 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个月(按 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 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申购。放弃 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换 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10、放弃认购股票的处理方式 T+2日日终,中签的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 的部分视为放弃认购。对于因网上投资者资金不足而全部或部分放弃认购的情况, 结算参与人(包括证券公司及托管人等)应 当认真核验,并在 2019年 2月 18 日( T+3日) 15:00前如实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申报。截至 2019年 2月 18日 ( T+3日) 16:00结算参与人资金交收账户资金不足以完成新股认购资金交收,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无效处理。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票由保荐人(主承销商) 包销。 五、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股份处理 在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结束后,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实际缴款 情况确认网下和网上实际发行股份数量。如果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 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则中止本次发行;如果网下和网上投资 者 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少于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网下和网上投资者 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以及因结算参与人资金不足而无效认购的股份由保荐人 (主承销商)包销。 网下、网上投资者获配未缴款金额以及保荐人(主承销商)的包销比例等具 体情况请见 2019年 2月 19日( T+4日)刊登的《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 六、中止发行情况 当出现以下情况时,本次发行将中止: 1、初步询价结束后,提供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数量不足 10家的,或者剔 除最高报价部分后,提供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数 量不足 10家的; 2、初步询价结束后,提供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的有效申购数量未及网下 初始发行数量的,或者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提供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的有效 申购数量未及网下初始发行数量的; 3、申购日( T日),网下有效申购数量未及网下初始发行数量的; 4、若网上申购不足,申购不足部分向网下回拨后,网下投资者未能足额申 购的; 5、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 的; 6、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就发行价格未能达成一致意见的; 7、发行人在发行过程中发生重大会后事项影响本次发行 的; 8、中国证监会对证券发行承销过程实施事中事后监管,发现涉嫌违法违规 或者存在异常情形责令中止发行的; 9、出现其他特殊情况,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决定中止发行的。 如发生以上情形,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中止发行原因和恢复 发行安排等事宜。中止发行后,在本次发行核准文件有效期内,在向中国证监会 备案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择机重启发行。 七、余股包销 网下、网上投资者认购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部分由保荐人(主承销 商)负责包销。网下、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 数量的 70%时,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中止发行。网下、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 的股份数量超过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含 70%),但未达到本次公开发行数 量时,缴款不足部分由保荐人(主承销商)负责包销。 发生余股包销情况时, 2019年 2月 19日( T+4日),保荐人(主承销商) 依据保荐承销协议将余股包销资金与网下、网上发行募集资金扣除保荐承销费后 一起划付给发行人,发行人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交股份登记申请,将包销股 份登记至保荐人(主承销商)指定证券账户。 八、发行费用 本次网下发行不向网下投资者收取佣金、过户费 和印花税等费用;网上定价 发行不向投资者收取佣金和印花税等费用。 九、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 发行人: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鞍山市腾鳌经济开发区一号路八号 法定代表人:徐惠祥 联系电话:0412-8386166 传真:0412-8386366 联系人:于兴春 保荐人(主承销商):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198号28层 法定代表人:王承军 联系电话:021-61118539 传真:021-61118973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发行人:鞍山七彩化学股份 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2019年 1月 16日 (本页无正文,为《 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 市初步询价结果及推迟发行公告》之盖章页) 发行人: 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 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 市初步询价结果及推迟发行公告》之盖章页) 保荐人(主承销商):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表:配售对象初步询价及有效报价情况 序号 投资者名称 配售对象名称 申报价格 (元) 拟申购数量 (万股) 报价类型 1 李奕鸿 李奕鸿 25.97 200 无效报价 2 成都环境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成都环境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4.95 300 无效报价 3 梁俊丰 梁俊丰 24.95 300 无效报价 4 霍尔果斯金润悦网络科技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霍尔果斯金润悦网络科技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 24.95 300 无效报价 5 俞小玲 俞小玲 24.95 300 无效报价 6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全国社保基金五零三组合 22.09 300 无效报价 7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鹏华价值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LOF) 22.09 300 无效报价 8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鹏华动力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LOF) 22.09 300 无效报价 9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全国社保基金四零四组合 22.09 300 无效报价 10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鹏华消费领先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22.09 300 无效报价 11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鹏华策略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22.09 300 无效报价 12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鹏华优质治理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LOF) 22.09 300 无效报价 13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普天收益证券投资基金 22.09 300 无效报价 14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鹏华中国50开放式证券投资基 金 22.09 300 无效报价 15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四组合 22.09 300 无效报价 16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鹏华盛世创新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LOF) 22.09 300 无效报价 17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鹏华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LOF) 22.09 300 无效报价 18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鹏华精选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 22.09 300 无效报价 19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鹏华消费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 22.09 300 无效报价 20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鹏华新兴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 22.09 300 无效报价 21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鹏华中证A股资源产业指数分级 证券投资基金 22.09 300 无效报价 22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鹏华品牌传承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22.09 300 无效报价 23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鹏华环保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 基金 22.09 300 无效报价 24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国寿股份委托鹏华基金分红险 股票型组合 22.09 300 无效报价 25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国寿股份委托鹏华基金分红险 混合型组合 22.09 300 无效报价 26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鹏华中证5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LOF) 22.09 300 无效报价 27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鹏华医疗保健股票型证券投资 基金 22.09 300 无效报价 28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鹏华中证800地产指数分级证券 投资基金 22.09 300 无效报价 29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鹏华先进制造股票型证券投资 基金 22.09 300 无效报价 30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国寿集团委托鹏华基金股票型 组合 22.09 300 无效报价 31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鹏华中证国防指数分级证券投 资基金 22.09 300 无效报价 32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鹏华养老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 基金 22.09 300 无效报价 33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鹏华弘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 22.09 300 无效报价 34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鹏华弘润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 22.09 300 无效报价 35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鹏华改革红利股票型证券投资 基金 22.09 300 无效报价 36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鹏华外延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22.09 300 无效报价 37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鹏华弘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 22.09 300 无效报价 38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鹏华弘信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 22.09 300 无效报价 39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