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中利集团:关于非公开发行限售股票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时间:2019年01月21日 20:22:10 中财网


证券代码:002309 证券简称:中利集团 公告编号:2019-008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限售股票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总数为232,67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26.69%;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为2019 年1月25日(星期五);

3、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为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之限售股份,本次解除限
售的股东户数 6 名,为:江苏新扬子造船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
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长安信托·晨星(中利集团)定增单一资金信托)、
中意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中意资产-招商银行-兴铁资本定增精选67号资产
管理产品)、常熟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渤海国际
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渤海信托-恒利丰228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华安未来资
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华安未来资产-浙商银行-长安信托-长安信托-
中利定增投资单一资金信托)。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基本情况和股本情况

根据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利集团”或“公司”)201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2016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2016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
大会、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
可[2017]1591 号《关于核准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核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向六名认购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32,670,000股,
发行价格为13.35元/股,公司于2018年1月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登记托管手续,并于2018年1月2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641,289,068股增至873,959,068
股。


因公司于2018年4月17日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
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激励对象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于2018年6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部分
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司总股本由
873,959,068股调整为871,787,068股。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为871,787,068股,尚未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
402,557,554股,本次可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232,67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26.69%,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为2019年1月25日。




二、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承诺事项

承诺方

承诺主要内容

关于持有上
市公司股份
锁定期的承


江苏新扬子造船有限公
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中意资产管理有
限责任公司、常熟市发
展投资有限公司、财通
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
司、华安未来资产管理
(上海)有限公司

自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
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本单位/本人
所认购的上述股份。本单位/本人所认购的上述公
司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减持还将遵守《公司法》、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 件、深圳证券交易
所相关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
事、监事、 高级管理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
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上市公司也不存
在对其违规担保的情况。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符合《上市
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以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上市
流通时间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持有人均严格遵守了


非公开发行股票时做出的股份锁定承诺。保荐机构对中利集团非公开发行股票限
售股份解除限售、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四、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为2019年1月25日(星期五)。


2、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总数232,67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26.69%。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份持有人6名。


4.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



序 号





发行对象





证券账户名称



持有限售股
份总数(股)



本次解除限
售数量(股)

本次可上
市流通股
数占公司
总股本的
比例 (%)



冻结的
股份数
量(股)

1

江苏新扬子造
船有限公司

江苏新扬子造船有
限公司

78,651,685

78,651,685

9.02%







2

平安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长安国际信托股份
有限公司-长安信
托·晨星(中利集
团)定增单一资金
信托

27,715,355

27,715,355

3.18%











3

中意资产管理
有限责任公司

中意资管-招商银
行-中意资产-招
商银行-兴铁资本
定增精选67号资
产管理产品

26,966,292

26,966,292

3.09%







4

常熟市发展投
资有限公司

常熟市发展投资有
限公司

26,966,292

26,966,292

3.09%





5

财通证券资产
管理有限公司

渤海国际信托股份
有限公司-渤海信
托-恒利丰228号
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41,198,501

41,198,501

4.73%









6

华安未来资产
管理(上海)
有限公司

华安未来资产-浙
商银行-长安信托
-长安信托-中利
定增投资单一资金
信托

31,171,875

31,171,875

3.58%







合计

232,670,000

232,670,000

26.69%






上述股东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状态。


5.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后,中利集团股本结构的变化情况
如下:



股份类别

本次解禁前

本次解禁后

股份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份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402,557,554

46.18%

169,887,554

19.49%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469,229,514

53.82%

701,899,514

80.51%

三、股份总数

871,787,068

100.00%

871,787,068

100.00%





五、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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