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中 关 村: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时间:2019年01月22日 17:11:13 中财网


证券代码:000931 证券简称:中关村 公告编号:2019-006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
会议通知于2019年1月4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或传真等方式发
出,2019年1月22日会议在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26号鹏润大厦22
层会议室如期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 9 名。会议召开
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
讨论研究,形成以下决议:

一、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感谢董事会全体成员在任期内勤勉
敬业,为公司做出的卓有成效的贡献。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进行董事
会换届选举。


根据公司股东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推荐,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审查,提名侯占军、黄秀虹、邹晓春、陈萍、张晔、翟姗姗为第七届
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根据董事会推荐,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提名雷世文、屠鹏
飞、李万军(会计专业人士)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
将采取累积投票制对上述董事候选人逐项表决、选举产生公司第七届
董事会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分别进行);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2017年修订)的规
定,经雷世文、屠鹏飞、李万军先生授权,公司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
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
通过上市公司业务专区提交深交所网站(www.szse.cn)进行公示,公
示期为三个交易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
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有异议的,均可通过深交所网站提供的渠道,就独
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可能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况向深交所反馈意
见。选举独立董事提案需经深交所对独立董事候选人备案无异议后方
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拟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一)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二)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9年2月20日(周三)下午14:50;

2、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2月19日(周二)—2019年2月20
日(周三)。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9年2月20日(周三)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2月
19日(周二)15:00至2019年2月20日(周三)15:00期间的任意
时间。


(三)召开方式: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四)股权登记日:2019年2月13日(周三)。


(五)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26号鹏润大厦 B 座22 层


会议室

(六)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1关于选举侯占军为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2关于选举黄秀虹为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3关于选举邹晓春为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4关于选举陈萍为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5关于选举张晔为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6关于选举翟姗姗为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2、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1关于选举雷世文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2关于选举屠鹏飞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3关于选举李万军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3、关于选举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3.1关于选举陈更为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通报事项:通报经公司工会委员会会选举产生的第七届监事会职
工代表监事。


详见同日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告编号:2019-008。


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九年一月二十二日


董事候选人简历:

侯占军先生,现任本司董事长兼总裁。研究生学历,会计师。历
任北京鹏泰投资有限公司财务经理,鹏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财务中
心财务经理,鹏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财务中心副总监,曾任本公司
副总裁、财务总监。


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和10.1.5条规定,侯占
军先生与持有本公司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
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侯占
军先生持有本公司(证券代码:000931)股份100,000股(截至2018
年12月31日)。侯占军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
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
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得提
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
求的任职资格。


黄秀虹女士,现任本公司董事。毕业于赫尔辛基学院,硕士学位。

历任北京国美电器有限公司总经理,北京国美电器有限公司总部采购
中心总经理,北京国美电器有限公司华东区总经理。现任国美控股集
团有限公司总裁、鹏润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


黄秀虹女士在直接控制上市公司的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任总
裁,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和10.1.5条规定,黄秀
虹女士与持有本公司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
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黄秀
虹女士本人未持有本公司(证券代码:000931)股份,其兄黄光裕先
生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通过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国美电器有限
公司持有中关村股份264,713,583股(截至2018年12月31日)。



黄秀虹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
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
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
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邹晓春先生,现任本公司董事。毕业于南昌大学法律系专科,先
后取得中国律师资格证书、中国税务师资格、国家公证员资格、工业
经济师、基建招投标律师业务资格、证券律师业务资格、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任职资格、基金从业资格等证书。


邹晓春先生系北京市中逸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并在该所担任
律师;从2010年12月起,担任国美零售控股有限公司(00493.HK)
执行董事(及授权代表);2014年8月起,任北京逸品资本管理有
限公司执行董事、董事长和简道众创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15
年3月起,任拉近网娱集团有限公司(08172.HK)非执行董事。


邹晓春先生曾担任广东梅雁吉祥水电股份有限公司(600868.SH)
独立董事、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000548.SZ)独立董事;自
2010年12月起至2013年12月,曾兼职国美零售控股有限公司副总
裁、高级副总裁;自2011年6月起至2014年6月,曾任三联商社股
份有限公司(600898.SH)副董事长。2013年12月至2018年12月,
曾任优万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833074.OC)董事、董事长职
务。


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和10.1.5条规定,邹晓
春先生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
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邹晓春先生
未持有本公司(证券代码:000931)股份,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
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


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
人,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
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陈萍女士,MBA,现任本公司董事。历任重庆市沙坪坝百货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国美电器重庆分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国美
电器董事局主席秘书,北京鹏润投资有限公司行政总监兼董事长办公
室主任、行政副总裁,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行政副总裁,现任国美
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兼办公室主任。


陈萍女士在直接控制上市公司的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任行政
副总裁,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和10.1.5条规定,
陈萍女士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
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陈萍女
士未持有本公司(证券代码:000931)股份,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
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
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
人,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
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张晔先生,现任本公司董事。毕业于中国石油大学。历任北京鹏
润投资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北京鹏润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总裁助
理。现任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并兼任集团内多家公司董
事、监事。


张晔先生在直接控制上市公司的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任总裁
助理,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和10.1.5条规定,张
晔先生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


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张晔先生未
持有本公司(证券代码:000931)股份,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
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
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
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翟姗姗女士,现任本公司董事。北京师范大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专
业,本科学历。现任拉近网娱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CEO办公室主
任。曾任北京京文唱片传播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北京华素制药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深圳前海华人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和10.1.5条规定,翟姗
姗女士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
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翟姗姗女士
未持有本公司(证券代码:000931)股份,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
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
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
人,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
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雷世文先生,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管理委员会委员,高级合
伙人,律师。1994年至2012年任北京天驰律师事务所律师、高级合伙
人、管委会主任;2012年至2015年10月任北京天驰洪范律师事务所律
师、高级合伙人、管委会主任;2015年10月至今任北京天驰君泰律师


事务所律师,高级合伙人。现任重庆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
国东方红卫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和10.1.5条规定,雷世文
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雷世文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证券
代码:000931)股份,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
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
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得提名为
董事、监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
任职资格。


屠鹏飞先生,北京大学药学院天然药物学系教授、博士生导师、
系主任,北京大学创新药物研究院副院长,兼任北京中医药大学中药
现代研究中心主任。第十一届国家药典委员会执行委员、中药材饮片
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委员。《中
国药学》英文版、《中药新药与临床药理》、《中国现代中药》杂志
副主编,《中国药学杂志》等10多家杂志编委。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
得者。现任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1985年毕业于中国药科大学,获学士学位;1988年至1989年在日
本富山医科药科大学学习;1990年7月在中国药科大学获得博士学位;
1990年9月进入北京医科大学药学院进行博士后研究,1992年12月博
士后出站后留校工作至今。


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和10.1.5条规定,屠鹏飞
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屠鹏飞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证券


代码:000931)股份,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
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
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得提名为
董事、监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
任职资格。


李万军先生,中共党员,山西财经大学管理学硕士。中国注册会
计师、中国注册税务师、高级会计师。现任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专业标准部主任。自参加工作以来,先
后在工商银行、河北省财政厅、注册会计师 协会长期从事会计、审
计理论研究、实务操作和注册会计师行业业务监管工作。1997年起担
任河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副秘书长,分管业务监管、专业标准贯彻工
作。主持、参与制定了谈话提醒、业务报备、风险提示等行业监管制
度,在全国推广,为行业监管体系创新付出努力。连续9年担任财政
部、证监会、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业务质量检查组组长,对全国证券
审计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含国际四大)进行业务质量检查,获选优秀
检查组长。2005年起,作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起草组成员,参
与行业技术标准的制定,主持起草了“存货监盘”、“计划审计工作”

等多项准则,为我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建立和完善做出自己的贡
献。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作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专业咨询委员
会委员、河北省投资理财协会财务专家委员会主任,为行业和企业提
供专业咨询服务。现担任长城汽车、常山北明独立董事,曾担任常山
股份、东方热电、沧州明珠独立董事。


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和10.1.5条规定,李万军
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李万军先生未持有中关村(证券


代码:000931)股份,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
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
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得提名为
董事、监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
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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