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博时安诚3个月定开:博时安诚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开放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博时安诚 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博时安诚 3个月定开债 基金主代码 003564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定期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转型后) 2019年 1月 23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以及《博时安诚 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合同》及《博时安诚 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 书》 申购起始日 2019年 1月 23日 赎回起始日 2019年 1月 23日 下属基金份额的基金简称博时安诚 3个月定开债 A博时安诚 3个月定开债 C 下属基金份额的交易代码 003564 003565 该基金份额是否开放申购、赎回是是 注:重要提示 (1)根据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 2018年 12月 25日发布的《博时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关于博时安诚 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 的公告》,自 2019年 1月 23日起,原博时安诚 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 A类基金份额 (基金代码:003564)转型为博时安诚 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A类基金份额,原博时安诚 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 C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003565)转型为博时安诚 3个月定期 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C类基金份额,转型后基金代码不变;自该日起《博时安诚 18个月定期开放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失效,《博时安诚 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 称“《基金合同》”)生效; (2)投资者应及时通过本基金销售网点、致电博时一线通 95105568(免长途话费)或登录本公司网 站 www.bosera.com查询其申购、赎回申请的确认情况。 2、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1)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博时安诚 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 “《招募说明书》”)的规定,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含该日)或每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 日起(含该日)进入开放期,开放期的期限为 1至 20个工作日。基金管理人在基金合同约定的开放期之 外的日期不接受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业务。 本基金第一次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为 2019年 1月 23日,共 1个工作日。本基金第一个封闭 期为 2019年 1月 24日起(包括该日)3个月的期间,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也不上市 交易。 如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或需依据《基金合同》暂停申购与赎回 业务的,基金管理人有权合理调整申购或赎回业务的办理期间并予以公告。 (2)开放时间 本基金开放期内,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 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 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办理申购、赎回业务,也不上市交易。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 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 指定媒介上公告。 3、申购业务 (1)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人首次购买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或 C类基金份额的最低金额为 1元,追加购买最低金额为 1元; 详情请见当地销售机构公告。 (2)申购费率 1、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在申购时收取基金申购费用;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本基金申购费 用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本基金在申购时收取申购费用,并 对通过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的养老金客户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投资者实施差别的申购费率。 (1)对于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的养老金客户,各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如下表所 示: 购买金额(M) A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率 C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率 M<50万 0.06% 0.00% 50万≤ M<300万 0.003% 300万≤ M<500万 0.008% M≥500万每笔 100元 养老金客户指基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补充养老基金, 包括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如将来出 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基金管理人可在招募说明书更新时或发布临时公告将其 纳入养老金客户范围,并按规定向中国证监会备案。 (2)除上述养老金客户外,本基金的其他投资者,各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如下表所示: 购买金额(M) A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率 C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率 M<50万元 0.60% 0.00% 50万元≤ M<300万元 0.30% 300万元≤ M<500万元 0.08% M≥500万元 1000元/笔 (3)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和市场情况,调整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在 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申购费率或收费方式。费率或收费方式如 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应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4、赎回业务 (1)赎回份额限制 每个交易账户最低持有基金份额余额为 1份,若某笔赎回导致单个交易账户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 1份 时,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必须一同赎回。 投资者通过销售机构赎回基金份额时,本基金单笔赎回申请不得低于 1份,若投资者单个交易账户持 有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 1份,将不受此限制,但投资者在提交赎回申请时须全部赎回。 本基金目前对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份额不设上限限制,但法律法规、监管机构另有规定和基金合同另 有约定的除外。 (2)赎回费率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如下表所示: 基金份额持有时间 A类基金份额 C类基金份额 在同一开放期内申购后又赎回且持有期限少于 7日的 1.50% 1.50% 在同一开放期内申购后又赎回且持有期限大于等于 7日 的 0.60% 0.60% 非同一开放期申购后赎回的 0% 0%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向在同一 开放期内申购后又赎回且持有期限少于 7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向在同一开放期内 申购后又赎回且持有期限大于等于 7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总额不低于 25%计入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 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和市场情况,调整赎回金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在 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赎回费率或收费方式。费率或收费方式如 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应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5、基金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机构(含直销中心及直销网上交易)。 投资者如需办理直销网上交易,可登录本公司网站 www.bosera.com参阅《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 放式基金业务规则》、《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业务规则》办理相关开户、申购和赎回等业务。 (2)非直销机构 序号代销机构是否开通申赎 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是 2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是 3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是 4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是 5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是 6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是 7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是 8嘉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是 9江苏常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是 10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是 11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是 12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是 13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是 14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是 15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是 16厦门市鑫鼎盛控股有限公司是 17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是 18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是 19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是 20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是 21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是 22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是 23宜信普泽(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是 24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是 25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是 26北京钱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是 27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是 28深圳富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是 29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是 30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是 31深圳市金斧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是 32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是 33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是 34深圳前海微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是 35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是 6、基金份额净值公告的披露安排 (1)在基金封闭期内,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公告一次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 (2)在基金开放期每个开放日的次日,基金管理人应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 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3)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个市场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基金管 理人应当在前款规定的市场交易日的次日,将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登载在指 定媒介上。 7、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博时安诚 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第一次办理申购、赎回业务等相关事 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可于本基金管理人网站或相关代销机构查阅本基金相关法 律文件及资料。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2)本基金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包括该日)或每个封闭期结束之日后 第一个工作日起(含该日),本基金即进入开放期,开放期的期限为 1至 20个工作日,具体期间由基金 管理人提前公告说明,但在开放期内,基金管理人有权延长开放期时间并公告,但开放期最长不可超过 20个工作日。开放期内,本基金采取开放运作模式,投资人可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开 放期未赎回的份额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封闭期。 如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或需依据《基金合同》暂停申购与赎回 业务的,基金管理人有权合理调整申购或赎回业务的办理期间并予以公告,在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影响因 素消除之日下一个工作日起,继续计算该开放期时间。 (3)2019年 1月 23日为本基金的第一个开放期,即在开放期内的每个工作日接受办理本基金份额 的申购、赎回业务。2019年 1月 23日 15:00以后暂停接受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业务直至下一个开 放期。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4)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诚实信用地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 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 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 1月 22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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