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广发全球精选: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年1月)

时间:2019年01月22日 03:55:38 中财网


广发全球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广发全球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重要提示】

【重要提示】

广发亚太(除日本)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成立于2010年8月18日,基金管理人为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5月19日,广发亚太(除日本)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以现场方式召开,大会讨论通过了关于修改基金名称、投资范围及相关事项的议案。在基金
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履行相应备案手续,并经中国证监会确认后,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生效。依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中国证监会确认之日起,原《广发亚太(除日本)
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失效,《广发全球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
效,基金更名为“广发全球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
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
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
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
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
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等。本基金投资于境外证券市场,基金
净值会因为境外证券市场波动、汇率变动等因素产生波动。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拟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招募说明书》与《基金
合同》等,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应充分考虑投资人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
并对于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
资人基金投资要承担相应风险。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8年12月10日,有关财务数据截止日为2018
年9月30日、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8年6月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目录
第一部分绪言...........................................................4
第二部分释义..........................................................5
第三部分风险揭示.....................................................11
第四部分基金的投资...................................................16
第五部分基金的业绩...................................................32
第六部分基金管理人...................................................34
第七部分基金托管人...................................................41
第八部分境外托管人...................................................46
第九部分相关服务机构.................................................48
第十部分基金的历史沿革..............................................108
第十一部分基金的存续................................................109
第十二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与转换................................110
第十三部分基金的财产................................................122
第十四部分基金资产的估值............................................124
第十五部分基金的收益与分配..........................................130
第十六部分基金费用与税收............................................132
第十七部分基金的会计与审计..........................................135
第十八部分基金的信息披露............................................136
第十九部分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142
第二十部分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145
第二十一部分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160
第二十二部分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180
第二十三部分其它应披露事项..........................................182


第二十四部分备查文件................................................183


第一部分绪言

第一部分绪言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
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发全球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或“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
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
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
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
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
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
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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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释义

第二部分释义

《招募说明书》指《广发全球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
说明书》,即供基金投资者选择并决定是否提
出基金认购或申购申请的要约邀请文件,及其
定期的更新
本合同、《基金合同》指《广发全球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
同》及对本合同的任何有效的修订和补充
中国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仅为《基金合同》目的不
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
法律法规
地区)
指中国现时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基金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销售办法》指《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运作办法》指《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信息披露办法》指《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试行办法》指《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管理试
行办法》
《通知》《关于实施<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
资管理试行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
元指中国法定货币人民币元
基金或本基金指依据《基金合同》所募集的广发全球精选股
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签订的《广发全球
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其任何
有效修订和补充
《发售公告》指《广发全球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
额发售公告》
5


《业务规则》《业务规则》
则》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银行监管机构指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他经国
务院授权的机构
外管局指国家外汇管理局或其授权的代表机构
基金管理人指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仅指该法人)
基金托管人指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境外托管人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根据基金托管人
与其签订的合同,为本基金提供境外资产托管
服务的境外金融机构
境外投资顾问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根据基金管理人
与其签订的合同,为本基金境外证券投资提供
证券买卖建议或投资组合管理等服务的境外
金融机构。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基金运作情况
选择、更换或撤销境外投资顾问
基金份额持有人指根据《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及相关
文件合法取得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投资者
基金销售机构指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
条件,取得基金代销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
人签订基金销售与服务代理协议,代为办理本
基金发售、申购、赎回和其他基金业务的代理
机构
销售机构指基金管理人及基金销售机构
基金销售网点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网点及基金销售机构的
代销网点
注册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清算和交收业务,具体内
容包括投资者基金账户管理、基金份额注册登
记、清算及基金交易确认、发放红利、建立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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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
指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其委托的其他符
合条件的办理基金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
《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
受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
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个人投资者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可以投资开放式
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机构投资者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开放式证券投
资基金的在中国合法注册登记并存续或经政
府有关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
法人、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
投资者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法律法规或中国
证监会允许购买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
投资者的总称
基金合同生效日基金募集达到法律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
条件,基金管理人聘请法定机构验资并办理完
毕基金备案手续,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

基金中的基金指投资对象为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其投资
组合由各种基金组成
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的期限
基金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合法存续的不定期之期

日/天

指公历日
指公历月
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
交易日
开放日指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等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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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工作日

的工作日
日指申购、赎回或办理其他基金业务的申请日
T+n日指自T日起第n个工作日(不包含T日)
认购指在本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购买本基金基金
份额的行为
发售指在本基金募集期内,销售机构向投资者销售
本基金份额的行为
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者根据基金销售
网点规定的手续,向基金管理人购买基金份额
的行为。本基金的日常申购自《基金合同》生
效后不超过3个月的时间开始办理
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根据
基金销售网点规定的手续,向基金管理人卖出
基金份额的行为。本基金的日常赎回自《基金
合同》生效后不超过3个月的时间开始办理
巨额赎回指在单个开放日,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赎回申
请(赎回申请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
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
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日本基金
总份额的10%时的情形
基金账户指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给投资者开立的用于记
录投资者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开放式基金
份额情况的账户
交易账户指各销售机构为投资者开立的记录投资者通
过该销售机构办理认购、申购、赎回、转换及
转托管等业务而引起的基金份额的变动及结
余情况的账户
转托管指投资者将其持有的同一基金账户下的基金
份额从某一交易账户转入另一交易账户的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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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务
指投资者向基金管理人提出申请将其所持有
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任一开放式基金(转出基
金)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
管理的任何其他开放式基金(转入基金)的基
金份额的行为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者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
期扣款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
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银行账户内
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

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的股票红利、股息、债券利息、
票据投资收益、买卖证券差价、银行存款利息
以及其他收益和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
或费用的节约
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所拥有的各类证券及票据价值、银行存
款本息和本基金应收的申购基金款以及其他
投资所形成的价值总和
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扣除负债后的净资产值
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
金资产净值的过程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
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
因无法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
限于到期日在10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
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
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
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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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指证券发行人所公告的会或将会影响到基金
资产的价值及权益的任何未完成或已完成的
行动,及其他与本基金持仓证券所投资的发行
公司有关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权益派
发、配股、提前赎回等信息
指定媒体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
国性报刊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互联网
网站
不可抗力指本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
服的客观事件或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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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风险揭示

第三部分风险揭示

投资于本基金可能面临的风险包括:

一、境外投资风险

证券市场价格会因为国际政治环境、宏观和微观经济因素、国家政策、投资人风险收益
偏好和市场流动程度等各种因素的变化而波动,将对本基金资产产生潜在风险,这种风险主
要包括:

1、海外市场风险

由于本基金投资于海外证券市场,不同国家或地区所处的经济周期和产业景气循环周期
不同,将对基金的投资绩效产生影响。各国适用的法律法规可能与国内证券市场有诸多不同。

此外,相关的投资目的地如美国、香港、新加坡等证券交易市场对每日证券交易价格并无涨跌
幅上下限的规定,因此这些国家或地区证券的每日涨跌幅空间相对较大。上述因素可能会带来
市场的急剧下跌,从而带来投资风险的增加。


2、政治风险

政治风险是指基金投资的某些境外国家或地区出现大的政治变化,例如政府更迭、国内
动乱、政策调整、对外政治关系发生危机等,以及财政、货币、产业和地区发展政策等宏观
政策发生变化等,这些事件甚至可能造成市场剧烈波动,从而带来投资风险,影响基金的投
资收益。


3、经济周期风险

各个国家或地区证券市场受宏观经济运行的影响,而经济运行具有周期性的特点。随着
经济运行的周期性变化,不同国家或地区经济、各个行业及上市公司的盈利水平也呈周期性
变化,从而影响到证券市场走势,对基金收益产生影响。


4、法律和政府管制风险

由于各个国家或地区适用不同法律法规的原因,可能导致本基金的某些投资行为在部分
国家或地区受到限制或合同不能正常执行,从而使得基金资产面临损失的可能性。


各国对市场的管制程度不同,有些可能会通过该国或该地区的财政、货币、产业、地区
发展等方面的政策进行管制,例如,新兴市场国家一般对外汇的管制较严格,存在一定的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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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管制风险,可能导致汇兑损益。因此,上述政府管制将对基金的投资收益造成影响。

5、新兴市场风险
海外新兴市场相对欠缺成熟稳定的市场环境及严格规范的法律法规,其市场准入制度、

汇管制风险,可能导致汇兑损益。因此,上述政府管制将对基金的投资收益造成影响。

5、新兴市场风险
海外新兴市场相对欠缺成熟稳定的市场环境及严格规范的法律法规,其市场准入制度、

争、人员素质等,这些都会导致企业的盈利发生变化。如果基金所投资的上市公司经营不善,
其股票价格可能下跌,或者能够用于分配的利润减少,使基金投资收益下降。虽然基金可以
通过投资多样化来分散这种非系统风险,但不能完全规避。


7、汇率风险

由于本基金产品是以人民币销售与结算,投资于以港币、新元或美元等外币报价的金融
工具,因此投资者面临汇率风险。也就是说,投资者使用人民币申购本基金,本基金将人民
币换为外币后投入境外市场,投资者赎回本基金时获得的为人民币,由于人民币汇率在未来
存在不确定性,因此,投资本基金存在一定的汇率风险。


8、会计核算风险
由于各个国家/地区对上市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会计处理、财务报表披露等会计核算标准

的规定存在一定差异,可能给本基金投资带来潜在风险。

9、税务风险
由于各个国家或地区税务法律法规的不同,本基金可能会就股息、利息、资本利得等收

益向各国家或地区税务机构缴纳税金,包括预扣税,该行为可能会使得投资收益受到一定影
响。各国、地区的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可能变化,或者加以具有追溯力的修订,所以可能须
向该等国家缴纳本基金销售、估值或者投资日并未预计的额外税项。


二、基金投资的一般风险
1、流动性风险
开放式基金要随时应对投资者的赎回,如果基金资产不能迅速转变成现金,或者变现为

现金时使资金净值产生不利的影响,都会影响基金运作和收益水平。尤其是在发生巨额赎回
时,如果基金资产变现能力差,可能会产生基金仓位调整的困难,导致流动性风险,从而影
响基金份额净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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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拟投资市场、行业及资产的流动性良好: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全球主要证券市场,
其中投资股票及其它权益类证券市值占基金资产的60%-95%,投资标的为流动性良好的的金
融工具;基金管理人将采取各种有效管理措施,保障基金运作安排,防范流动性风险,满足
流动性的需求。一般情况下,本基金流动性较好。


本基金拟投资市场、行业及资产的流动性良好: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全球主要证券市场,
其中投资股票及其它权益类证券市值占基金资产的60%-95%,投资标的为流动性良好的的金
融工具;基金管理人将采取各种有效管理措施,保障基金运作安排,防范流动性风险,满足
流动性的需求。一般情况下,本基金流动性较好。


为强化对投资者短期投资行为的管理,本基金还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不
低于1.5%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同时管理人还将在特定情形下暂停
基金估值,以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由于境外市场的交易日、交易时间、结算规则等与国内存在一定的差异,本基金有关申
购、赎回的开放与交易确认的安排不同于国内一般开放式基金。本基金赎回款项到达投资者
指定账户需要更长的时间。


2、利率风险

金融市场利率的波动会导致证券市场价格和收益率的变动。利率直接影响着债券的价格
和收益率,影响着企业的融资成本和利润。基金投资于债券和债券回购,其收益水平可能会
受到利率变化和货币市场供求状况的影响。各个国家或地区的利率变动还将影响该地区的经
济与汇率等。


3、管理风险

基金运作过程中由于基金投资策略、人为因素、管理系统设置不当造成操作失误或公司
内部失控而可能产生的损失。管理风险包括:

(1)决策风险:指基金投资的投资策略制定、投资决策执行和投资绩效监督检查过程中,
由于决策失误而给基金资产造成的可能的损失;
(2)操作风险:指基金投资决策执行中,由于投资指令不明晰、交易操作失误等人为因
素而可能导致的损失;
(3)技术风险:是指公司管理信息系统设置不当等因素而可能造成的损失。

4、大额赎回风险
本基金为开放式基金,基金规模将随着投资人对基金单位的申购赎回而不断变化,若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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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投资人的连续大量赎回而导致基金管理人被迫以低于目标价格抛售证券以应付基金赎回

由于投资人的连续大量赎回而导致基金管理人被迫以低于目标价格抛售证券以应付基金赎回

5、金融模型风险

投资管理人在有时会使用金融模型来进行资产定价、趋势判断、风险评估等辅助其做出
投资决策。但在使用金融模型时,可能会因为模型使用不恰当、模型参数的估计错误、数据
录入错误等导致模型使用失败,面临出现错误结论的可能性,从而引起投资损失的风险。


6、衍生品投资风险

金融衍生品的价值是从一些基础资产价格、参考利率或指数中派生出来的,其保证金交
易制度产生了杠杆作用,可以放大收益或损失:一方面,由于交易成本非常低,杠杆作用可
使金融衍生品成为一种对冲风险和投机的有效工具;另一方面,杠杆作用使得潜在的风险和
收益同时放大,在基础资产的价格剧烈变动时,由于杠杆作用和投资者的非理性预期,金融
衍生品可能会给投资组合带来难以估算和控制的风险。本基金投资金融衍生品的目的是为了
组合避险或有效管理,并通过严格的风险管理等手段来有效控制风险。


7、证券借贷、正回购/逆回购风险

证券借贷、正回购/逆回购风险的主要风险在于交易对手风险,具体讲,对于证券借贷,
作为证券借出方,如果交易对手方(即证券借入方)违约,则基金可能面临到期无法获得证
券借贷收入甚至借出证券无法归还的风险,从而导致基金资产发生损失;对于正回购,交易
期满时买方未如约卖回已买入证券,或在交易期间未如约支付售出证券产生的所有股息、利
息和分红;对于逆回购,交易期满时卖方未如约买回已售出证券。


8、信用风险

(1)交易结算风险
基金在证券交割或现金交割过程中,由于交易对手违约而引发的风险。

(2)债券投资的信用风险
基金所投资债券的发行人出现违约、拒绝支付到期本息,可能导致基金资产损失和收益
变化,从而产生风险。

9、其它风险

(1)因人为因素而产生的风险,如内幕交易、欺诈行为等产生的风险;
(2)由于基金管理人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从而给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带来损失的风
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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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因基金业务快速发展而在制度建设、人员配备、内控制度建立等方面不完善而产生
的风险;
(3)因基金业务快速发展而在制度建设、人员配备、内控制度建立等方面不完善而产生
的风险;
(5)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可能导致基金资产的损失,影响基金收益水平,从而带
来风险;
(6)其他意外导致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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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部分基金的投资
一、投资目标
通过在全球市场进行积极的资产配置和组合管理,有效分散基金的投资组合风险,实现
基金资产的持续、稳健增值。


第四部分基金的投资
一、投资目标
通过在全球市场进行积极的资产配置和组合管理,有效分散基金的投资组合风险,实现
基金资产的持续、稳健增值。


本基金投资组合中股票及其它权益类证券市值占基金资产的60%-95%,现金、债券及中
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市值占基金资产的5%-40%,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
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具体投资范围包括:股票及其他权益类证券包括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普通股、优先股、
存托凭证、公募股票基金等;现金、债券及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包括银行存
款、可转让存单、回购协议、短期政府债券等货币市场工具;政府债券、公司债券、可转换
债券、债券基金、货币基金等及经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国际金融组织发行的证券;中国证监会
认可的境外交易所上市交易的金融衍生产品等。


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将投资于全球主要证券市场,其中投资于与中国证监会签订了双边监
管合作谅解备忘录国家或地区以外的其他国家或地区证券市场挂牌交易的证券资产不超过基
金资产净值的10%。


如与中国证监会签订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国家或地区增加、减少或变更,本基金
投资的主要证券市场将相应调整。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本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
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三、投资理念

本基金以自上而下的宏观经济研究和自下而上的个券研究为基础,精选全球市场具有高
成长性及投资价值的证券,实现基金资产在资产类别以及区域方面的有效配置,努力为投资
者带来长期而稳健的回报。


四、投资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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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将通过自上而下的资产配置策略和自下而上的个股精选策略进行基金资产的投资
组合构建,注重国际宏观经济环境、政治形势、区域市场和证券市场走势的综合分析,并强
调公司品质与成长性的结合,由此确定基金资产在国家与地区间的区域配置以及在股票、债
券和现金等各类资产类别上的投资比例,并通过自下而上的个股精选,挖掘定价合理、具备
持续竞争优势的上市公司股票进行投资,并有效控制下行风险。


本基金将通过自上而下的资产配置策略和自下而上的个股精选策略进行基金资产的投资
组合构建,注重国际宏观经济环境、政治形势、区域市场和证券市场走势的综合分析,并强
调公司品质与成长性的结合,由此确定基金资产在国家与地区间的区域配置以及在股票、债
券和现金等各类资产类别上的投资比例,并通过自下而上的个股精选,挖掘定价合理、具备
持续竞争优势的上市公司股票进行投资,并有效控制下行风险。


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的比例5%-40%。

(二)权益类投资策略
本基金通过分析全球经济发展趋势下全球各主要市场的投资特点,进行自上而下的国家

和地区配置,在此基础上对公司及行业所处的基本面进行深入分析和把握,采取自下而上的

个股精选策略实现合理的投资组合配置。

1、个股精选策略
本基金力图对公司及行业所处的基本面进行深入分析和把握,采取自下而上的个股精选

策略实现合理的投资组合配置。

本基金个股选择策略由定量和定性两部分组成。

定量分析的选择标准包括成长性和盈利质量分析相结合。本基金特别注重盈利质量的分

析。


本基金在定量分析选取出的股票基础上,通过进一步定性分析,包括对公司治理、核心
业务竞争优势、行业外部环境以及潜在机会的分析,重点考察行业龙头、国际知名品牌和具
有资源或技术优势的企业。


本基金重点投资的股票是通过深入研究论证后的优秀公司,并且每只重点投资的股票都

应有清晰的投资主题和详尽的估值分析。

2、基金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对境外基金的投资,主要是作为股票投资的一种替代性投资工具。一般情况下,

本基金对各个国家和地区的资产配置主要通过直接投资当地市场的股票来实现,如果基金管
理人由于某些原因出现无法或不能及时的直接投资当地市场的股票、或者直接投资的成本过
高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通过投资以ETF为主的公募股票基金来快速实现对该市场的资产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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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在ETF的选择上主要考虑标的指数的市场代表性、基金的跟踪误差、交易成本和
流动性等,其它主动型股票基金的投资则重点考察基金的投资策略和投资风格、过往历史业
绩、基金经理的长期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的声誉和投资管理团队的稳定性等。


本基金在ETF的选择上主要考虑标的指数的市场代表性、基金的跟踪误差、交易成本和
流动性等,其它主动型股票基金的投资则重点考察基金的投资策略和投资风格、过往历史业
绩、基金经理的长期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的声誉和投资管理团队的稳定性等。


本基金固定收益类投资以分散投资风险和优化流动性管理为主要目标,一般不做主动性
投资。本基金将投资于与中国证监会签订了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国家或地区信用等级
为投资级以上的债券,其资产组合以安全性、流动性和收益性为配置原则。


本基金主要根据基金申购赎回对资金的流动性需求、基金在不同国家和地区的资产配置
需求、各国家和地区的宏观经济环境、货币和财政政策、金融市场环境及利率走势等决定固
定收益类资产的投资比例和投资区域,并选择信用等级为投资级以上的政府债券、公司债券
等来构建固定收益类投资组合。


(四)衍生品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以投资组合避险或有效管理为目标,在基金风险承受能力许可的范围内,本着
谨慎原则,适度参与金融衍生品投资,包括远期合约、掉期、期权、期货等,以实现投资组
合风险管理。


此外,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本基金还可进行证券借贷交易、回购交易等
投资,以增加收益。未来,随着全球证券市场投资工具的发展和丰富,基金管理人可以在经
监管部门允许,并履行相应程序后,可调整和更新相关投资策略。


(五)币种配置和外汇管理

本基金人民币与其他外币的转换目的是为了满足股票投资清算和应对赎回的需要,基金
管理人将根据对汇率前景的预测、股票资产的地区配置要求,以及应对申购赎回的需要,对
货币资产在港币、美元、日元、韩币、澳元、欧元、英镑、新币、人民币等币种之间进行配
置。基金管理人将通过比较在境内由人民币直接转换为外币与在境外通过美元或港币转换为
其他外币的成本,及考虑清算交割风险成本,决定币种转换方式,以节约货币交易成本。


五、投资决策依据和决策程序
(一)决策依据
1、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2、全球宏观经济发展态势、区域经济发展情况、各国经济运行环境及其货币市场和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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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运行状况。

3、投资对象收益和风险的配比关系。在充分权衡投资对象的收益和风险的前提下作出投
资决策,是本基金维护投资者利益的重要保障。

4、本基金将在对宏观经济和上市公司基本面深入研究的基础上,进行基金资产的组合投

市场运行状况。

3、投资对象收益和风险的配比关系。在充分权衡投资对象的收益和风险的前提下作出投
资决策,是本基金维护投资者利益的重要保障。

4、本基金将在对宏观经济和上市公司基本面深入研究的基础上,进行基金资产的组合投

进行持续跟踪调研,并提供个股、债券决策支持。


3、基金经理小组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的投资战略,根据投研联席会议的决议,结合对证
券市场、上市公司、投资时机的分析,拟订所辖基金的具体投资计划,包括:资产配置、行
业配置、重仓个股投资方案。


4、投资决策委员会对基金经理小组提交的方案进行论证分析,并形成决策纪要。

5、根据决策纪要,基金经理小组构造具体的投资组合及操作方案,交由交易部执行。

6、交易部按有关交易规则执行,并将有关信息反馈基金经理小组。

7、基金绩效评估及风险管理小组重点控制基金投资组合的市场风险和流动性风险,定期

进行基金绩效评估,并向投资决策委员会提交综合评估意见和改进方案。


六、投资限制
(一)禁止行为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除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外,本基金禁止从事下列行

为:
1、承销证券;
2、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购买不动产;
5、购买房地产抵押按揭;
6、购买贵重金属或代表贵重金属的凭证;
7、购买实物商品;

19


8、除应付赎回、交易清算等临时用途以外,借入现金;
9、利用融资购买证券,但投资金融衍生品除外;
10、参与未持有基础资产的卖空交易;
11、购买证券用于控制或影响发行该证券的机构或其管理层;
12、直接投资与实物商品相关的衍生品;
13、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14、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基金合同》规定禁止从事的其他行为。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禁止性规定,本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不受上

8、除应付赎回、交易清算等临时用途以外,借入现金;
9、利用融资购买证券,但投资金融衍生品除外;
10、参与未持有基础资产的卖空交易;
11、购买证券用于控制或影响发行该证券的机构或其管理层;
12、直接投资与实物商品相关的衍生品;
13、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14、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基金合同》规定禁止从事的其他行为。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禁止性规定,本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不受上

受上述限制。

2、基金持有同一机构(政府、国际金融组织除外)发行的证券市值不得超过基金净值的
10%。


3、基金持有与中国证监会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国家或地区以外的其他国家或地
区证券市场挂牌交易的证券资产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其中持有任一国家或地区市
场的证券资产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


4、基金不得购买证券用于控制或影响发行该证券的机构或其管理层。同一基金管理人管
理的全部基金不得持有同一机构10%以上具有投票权的证券发行总量。

前项投资比例限制应当合并计算同一机构境内外上市的总股本,同时应当一并计算全球

存托凭证和美国存托凭证所代表的基础证券,并假设对持有的股本权证行使转换。

5、基金持有非流动性资产市值不得超过基金净值的10%。

前项非流动性资产是指法律或基金合同规定的流通受限证券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

资产。


6、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任何一只境外基金,不得超过该境外基金总份额
的20%。单只基金持有境外基金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净值的10%,持有货币市场基金可
以不受上述限制。


7、为应付赎回、交易清算等临时用途借入现金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20


8、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
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8、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
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10、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开放式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
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1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
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30%,证监会认定的特殊投资组合除外。


若基金超过上述1-7项投资比例限制,应当在超过比例后30个工作日内采用合理的商业
措施减仓以符合投资比例限制要求。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
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第10项投资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应在法
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进行调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三)金融衍生品投资
本基金投资衍生品应当仅限于投资组合避险或有效管理,不得用于投机或放大交易,同

时应当严格遵守下列规定:
1、本基金的金融衍生品全部敞口不得高于基金资产净值的100%。

2、本基金投资期货支付的初始保证金、投资期权支付或收取的期权费、投资柜台交易衍

生品支付的初始费用的总额不得高于基金资产净值的10%。

3、本基金投资于远期合约、互换等柜台交易金融衍生品,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1)所有参与交易的对手方(中资商业银行除外)应当具有不低于中国证监会认可的信
用评级机构评级。

(2)交易对手方应当至少每个工作日对交易进行估值,并且基金可在任何时候以公允价
值终止交易。

(3)任一交易对手方的市值计价敞口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

4、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本基金会计年度结束后6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交包括衍生
品头寸及风险分析年度报告。

(四)本基金可以参与证券借贷交易,并且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所有参与交易的对手方(中资商业银行除外)应当具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信用评级机

构评级。


21


2、应当采取市值计价制度进行调整以确保担保物市值不低于已借出证券市值的102%。

3、借方应当在交易期内及时向本基金支付已借出证券产生的所有股息、利息和分红。一
旦借方违约,本基金根据协议和有关法律有权保留和处置担保物以满足索赔需要。

4、除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外,担保物可以是以下金融工具或品种:

2、应当采取市值计价制度进行调整以确保担保物市值不低于已借出证券市值的102%。

3、借方应当在交易期内及时向本基金支付已借出证券产生的所有股息、利息和分红。一
旦借方违约,本基金根据协议和有关法律有权保留和处置担保物以满足索赔需要。

4、除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外,担保物可以是以下金融工具或品种:
(2)存款证明;
(3)商业票据;
(4)政府债券;
(5)中资商业银行或由不低于中国证监会认可的信用评级机构评级的境外金融机构(作
为交易对手方或其关联方的除外)出具的不可撤销信用证。

5、本基金有权在任何时候终止证券借贷交易并在正常市场惯例的合理期限内要求归还任
一或所有已借出的证券。

6、基金管理人应当对基金参与证券借贷交易中发生的任何损失负相应责任。

(五)基金可以根据正常市场惯例参与正回购交易、逆回购交易,并且应当遵守下列规

定:
1、所有参与正回购交易的对手方(中资商业银行除外)应当具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信用
评级机构信用评级。


2、参与正回购交易,应当采取市值计价制度对卖出收益进行调整以确保现金不低于已售
出证券市值的102%。一旦买方违约,本基金根据协议和有关法律有权保留或处置卖出收益
以满足索赔需要。


3、买方应当在正回购交易期内及时向本基金支付售出证券产生的所有股息、利息和分红。


4、参与逆回购交易,应当对购入证券采取市值计价制度进行调整以确保已购入证券市值
不低于支付现金的102%。一旦卖方违约,本基金根据协议和有关法律有权保留或处置已购
入证券以满足索赔需要。


5、基金管理人应当对基金参与证券正回购交易、逆回购交易中发生的任何损失负相应责
任。


(六)基金参与证券借贷交易、正回购交易,所有已借出而未归还证券总市值或所有已
售出而未回购证券总市值均不得超过基金总资产的50%。前项比例限制计算,基金因参与证
券借贷交易、正回购交易而持有的担保物、现金不得计入基金总资产。


22


七、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60%×MSCI全球指数(MSCI World Index)+40%×恒生指数。

MSCI全球指数是摩根士丹利资本国际公司主持开发的全球性证券市场指数,是全球投资

七、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60%×MSCI全球指数(MSCI World Index)+40%×恒生指数。

MSCI全球指数是摩根士丹利资本国际公司主持开发的全球性证券市场指数,是全球投资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指数编制单位停止计算编制该指数或更改指数名称、
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或者是市场上出现更加适合用
于本基金业绩基准的指数时,本基金可以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
告。


八、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风险和收益高于货币基金、债券基金和混合型基金,具有较高风
险、较高预期收益的特征。


九、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行使股东权利的处理原则及方法
基金管理人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表本基金独立行使股东权利,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

利益。基金管理人在代表基金行使股东或债权人权利时应遵守以下原则:
1、不谋求对上市公司的控股,不参与所投资上市公司的经营管理;
2、有利于基金资产的安全与增值;
3、基金管理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表基金独立行使股东权利,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

益;
4、基金管理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表基金独立行使债权人权利,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
利益。


十、代理投票
1、基金管理人作为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代理人,将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参加上市公司股

23


东大会,并行使股票的代理投票权。

2、基金管理人将本着维护持有人利益的原则,按照增加股东利益、提高股东发言权的
原则代理基金份额持有人行使投票权。

3、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操作需要,委托境外资产托管人或其他专业机构提供代理投票的
建议、协助完成代理投票的程序等,基金管理人应对代理机构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监督。


东大会,并行使股票的代理投票权。

2、基金管理人将本着维护持有人利益的原则,按照增加股东利益、提高股东发言权的
原则代理基金份额持有人行使投票权。

3、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操作需要,委托境外资产托管人或其他专业机构提供代理投票的
建议、协助完成代理投票的程序等,基金管理人应对代理机构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监督。


十一、证券交易
1、基金管理人将主要根据交易执行能力、研究实力和研究支持服务等评价指标选择交易
券商:

(1)交易执行能力。主要指券商是否对投资指令进行了有效的执行以及能否取得较高质
量的成交结果。衡量交易执行能力的指标主要有:是否完成交易、成交的及时性、成交价格、
交易差错率、对市场的影响等;
(2)研究实力。主要是指券商能否提供高质量的宏观经济研究、行业研究及市场走向、
个股分析报告和专题研究报告,报告内容是否详实,投资建议是否准确;
(3)研究支持服务。主要是指券商能否根据本基金的业务需要,提供高质量的研究报告、
协助安排上市公司调研、举办推介会、及时沟通市场情况、协助交易评价等较为全面的服务;
(4)其它指标。主要包括券商的财务实力、市场和销售服务和后台操作便利性。

2、基金管理人根据上述评价指标进行综合评价,并确定交易券商交易量的分配。

3、对于在券商选择和分仓中存在或潜在的利益冲突,管理人应该本着维护持有人的利益
出发进行妥善处理,并及时进行披露。


十二、基金的融资政策
本基金可以按照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进行融资。


十三、基金的融券政策

24


本基金可以按照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进行融券。在进行交易清算时,以不
卖空为基础进行融券。


本基金可以按照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进行融券。在进行交易清算时,以不
卖空为基础进行融券。


十五、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9年1月21日复核
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8年9月30日,本报告中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一)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项目金额(人民币元)
占基金总资
产的比例(%)
1权益投资890,536,646.3075.05
其中:普通股799,973,354.1467.42
存托凭证90,563,292.167.63
优先股--
房地产信托--
2基金投资--
3固定收益投资--
其中:债券--
资产支持证券--
4金融衍生品投资--

25


其中:远期其中:远期-
期货--
期权--
权证--
5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6货币市场工具--
7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293,355,261.8224.728其他各项资产2,704,273.540.239合计1,186,596,181.66100.00

(二)报告期末在各个国家(地区)证券市场的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分布

国家(地区)公允价值(人民币元)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中国香港477,378,704.7141.43
美国413,157,941.5935.86
合计890,536,646.3077.29

注:1、国家(地区)类别根据股票及存托凭证所在的证券交易所确定。

2、上述美国比重包括注册地为开曼群岛在美国上市的ADR。


(三)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行业类别公允价值(人民币元)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日常消费品--
公用事业--
信息技术360,922,238.6731.32
非日常生活消费品143,566,918.8812.46
通信服务108,073,206.409.38
原材料73,705,469.966.40
医疗保健63,130,992.025.48

26


工业工业5.01
能源49,649,207.674.31
金融26,276,433.342.28
房地产7,483,165.200.65
合计890,536,646.3077.28

注:以上分类采用全球行业分类标准(GICS)。


(四)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明




公司名称(英文)
公司
名称
(中
文)
证券
代码






所属
国家
(地
区)
数量
(股)
公允价值(人
民币元)
占基金
资产净
值比例
(%)



1AMAZON.COM INC
亚马
逊公

AMZN
US



美国5,000.0068,895,188.005.98




2BYD ELECTRONIC
INTL CO LTD
比亚
迪电

285
HK



中国
香港
6,785,500.0068,784,776.355.97


27


香香
TENCENT
HOLDINGS LTD
腾讯
控股
700
HK



中国
香港
200,000.0056,879,968.004.94




4MICROSOFT CORP微软
MSFT
US



美国70,000.0055,074,187.284.78




5ANHUI CONCH
CEMENT CO LTD-H
海螺
水泥
914
HK



中国
香港
902,000.0037,503,029.033.25


6CNOOC LTD
中国
海洋
石油
883
HK



中国
香港
2,661,000.0036,293,977.733.15


恩智
NXP 斯
浦半NXPI
7SEMICONDUCTORS
导体US
达美国60,000.0035,290,296.003.06NV克
公司


28


券券



阿里

巴巴

ALIBABA GROUP 集团BABA
8HOLDING-SP ADR控股US
券美国30,000.0034,002,509.762.95

有限

公司


9SINOTRUK HONG
KONG LTD
中国
重汽
3808
HK



中国
香港
1,997,500.0029,951,210.132.60



10HUAMI CORP -ADR
华米
科技
HMI
US



美国400,000.0029,442,976.002.56



注:1、此处所用证券代码的类别是当地市场代码。

2、其中678.55万股的285 HK、20万股的700 HK、56.6万股的914 HK、266.1万股的883 HK、

199.75万股的3808 HK通过沪港通或深港通持有。

(五)报告期末按债券信用等级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29


(六)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六)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八)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金融衍生品投资明细

序号衍生品类别衍生品名称
公允价值
(人民币元)
占基金资产
净值比例(%)
1股指期货H-SHARE IDX FUT 2018100.000.002股指期货USD/CNY FUTURES 2018120.000.00

注:股指期货投资采用当日无负债结算制度,相关价值已包含在结算备付金中。


(九)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基金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基金。


(十)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在本报告期内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
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2.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3.其他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名称金额(人民币元)
1存出保证金-
2应收证券清算款-
3应收股利260,208.394应收利息16,676.28

30


552,427,388.876其他应收款-
7待摊费用-
8其他-
9合计2,704,273.54

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31


第五部分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
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业绩数据截
至2018年6月30日。


第五部分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
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业绩数据截
至2018年6月30日。

阶段
份额净
值增长
率①
份额净值
增长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标
准差④
①-③②-④
2010.8.18-2010.12.313.10%0.85%13.63%0.90%
-10.53%
-0.05%
2011.1.1-2011.12.31-22.50%1.15%-21.59%1.47%-0.91%-0.32%
2012.1.1-2012.12.3119.02%0.64%17.43%0.92%1.59%-0.28%
2013.1.1-2013.12.3143.43%0.86%-2.48%0.84%45.91%0.02%
2014.1.1-2014.12.3111.59%0.73%7.55%0.57%4.04%0.16%
2015.1.01-2015.12.315.83%1.54%-0.18%0.93%6.01%0.61%
2016.01.01-
2016.12.313.86%0.81%10.53%0.81%-6.67%0.00%
2017.01.01-
2017.12.3129.39%0.92%18.19%0.46%11.20%0.46%
2018.01.01-
2018.06.300.95%1.32%-0.09%0.74%1.04%0.58%
2010.8.18-2018.06.30118.53%1.01%42.63%0.90%75.90%0.11%

32


注:本基金自2014年6月10日起,将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由“摩根士丹利综合亚太(除日
本)总收益指数”变更为“60%×MSCI全球指数(MSCI World Index)+40%×恒生指数”。


注:本基金自2014年6月10日起,将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由“摩根士丹利综合亚太(除日
本)总收益指数”变更为“60%×MSCI全球指数(MSCI World Index)+40%×恒生指数”。

广发全球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0年8月18日至2018年6月30日)


本基金自2014年6月10日起,将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由“摩根士丹利综合亚太(除日
本)总收益指数”变更为“60%×MSCI全球指数(MSCI World Index)+40%×恒生指数”。


33


第六部分基金管理人
一、概况
1、名称: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住所: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49848(集中办公区)
3、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31-33楼
4、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5、设立时间:2003年8月5日
6、电话:020-83936666

第六部分基金管理人
一、概况
1、名称: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住所: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49848(集中办公区)
3、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31-33楼
4、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5、设立时间:2003年8月5日
6、电话:020-83936666

7.881%的股权。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孙树明先生:董事长,博士,高级经济师。兼任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执行董事、

党委书记,中证机构间报价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中国证券业协会第六届理事会兼职副
会长,上海证券交易所第四届理事会理事,深圳证券交易所第二届监事会监事,中国上市公司
协会第二届理事会兼职副会长,亚洲金融合作协会理事,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道德准则委员会
委员,广东金融学会副会长,广东省预防腐败工作专家咨询委员会财政金融运行规范组成员。

曾任财政部条法司副处长、处长,中国经济开发信托投资公司总经理办公室主任、总经理助理,
中共中央金融工作委员会监事会工作部副部长,中国银河证券有限公司监事会监事,中国证监
会会计部副主任、主任等职务。


林传辉先生:副董事长,学士,现任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兼任广发国际资产管
理有限公司董事长,瑞元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中国基金业协会创新与战略发展专业委员会

34


委员、资产管理业务专业委员会委员,深圳证券交易所第四届上诉复核委员会委员。曾任广发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常务副总经理,瑞元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


委员、资产管理业务专业委员会委员,深圳证券交易所第四届上诉复核委员会委员。曾任广发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常务副总经理,瑞元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


戈俊先生:董事,硕士,高级会计师,现任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兼任南京烽
火星空通信发展有限公司董事。曾任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经理助理、财务部总
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副总裁。


翟美卿女士:董事,硕士,现任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南方香江集团董事长、
总经理,香江集团有限公司总裁、深圳市金海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任全国政协委员,
全国妇联常委,中国女企业家协会副会长,广东省妇联副主席,广东省工商联副主席,广东省
女企业家协会会长,香江社会救助基金会主席,深圳市深商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广东
南粤银行董事,深圳龙岗国安村镇银行董事。曾任深圳市前海香江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法定
代表人、董事长。


许冬瑾女士:董事,硕士,副主任药师,现任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常务副总
经理,兼任世界中联中药饮片质量专业委员会副会长、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对外交流合作专家咨
询委员会委员、中国中药协会中药饮片专业委员会专家,全国中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全
国制药装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中药炮制机械分技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国家中医药行业特有工
种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中药炮制与配置工专业专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广东省中药标准化技术委
员会副主任委员等。


罗海平先生:独立董事,博士,现任中华联合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集团
机关党委书记,兼任保监会行业风险评估专家。曾任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荆襄支公司经理、湖北
省分公司国际保险部党组书记、总经理、汉口分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太平保险有限公司市
场部总经理、湖北分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助理总经理、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阳光财产
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总裁,阳光保险集团执行委员会委员,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总经
理、董事长、党委书记。


35


董茂云先生:独立董事,博士,现任宁波大学法学院教授、学术委员会主任,复旦大学兼
职教授,浙江合创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曾任复旦大学教授、法律系副主任、法学院副院长,
海尔施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董茂云先生:独立董事,博士,现任宁波大学法学院教授、学术委员会主任,复旦大学兼
职教授,浙江合创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曾任复旦大学教授、法律系副主任、法学院副院长,
海尔施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监事会成员

符兵先生:监事会主席,硕士,经济师。曾任广东物资集团公司计划处副科长,广东发展
银行广州分行世贸支行行长、总行资金部处长,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总经理、市
场拓展部副总经理、市场拓展部总经理、营销服务部总经理、营销总监、市场总监。


匡丽军女士:股东监事,硕士,高级涉外秘书,现任广州科技金融创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工会主席、副总经理。曾任广州科技房地产开发公司办公室主任,广州屈臣氏公司行政主管,
广州市科达实业发展公司办公室主任、总经理,广州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董事
会秘书。


吴晓辉先生:职工监事,硕士,现任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信息技术部总经理,兼任广发
基金分工会主席。曾任广发证券电脑中心副经理、经理。


张成柱先生:职工监事,学士,现任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央交易部交易员。曾任广州
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师,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师,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信息技
术部工程师。


刘敏女士:职工监事,硕士,现任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营销管理部副总经理。曾任广发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市场拓展部总经理助理,营销服务部总经理助理,产品营销管理部总经理助
理。


3、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林传辉先生:总经理,学士,兼任广发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瑞元资本管理有限
公司董事,中国基金业协会创新与战略发展专业委员会委员,资产管理业务专业委员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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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证券交易所第四届上诉复核委员会委员。曾任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常务副总
经理,瑞元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


深圳证券交易所第四届上诉复核委员会委员。曾任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常务副总
经理,瑞元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


易阳方先生:副总经理,硕士。兼任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广发创新驱动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广发聚惠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广发国
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曾任广发证券投资自营部副经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
核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总经理、公司总经理助理,广发聚
富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广发制造业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广发鑫享灵
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广发稳裕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广发聚丰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广发聚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广发鑫益灵
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广发转型升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瑞元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邱春杨先生:督察长,博士。曾任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机构理财部副总经理、金融工程
部副总经理、金融工程部总经理、产品总监、副总经理,广发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经理、广发中证5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瑞元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魏恒江先生:副总经理,硕士,高级工程师。兼任广东证券期货业协会副会长及发展委员
会委员。曾在水利部、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工作,历任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总
经理、综合管理部总经理、总经理助理。


张敬晗女士:副总经理,硕士,兼任广发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曾任中国农业
科学院助理研究员,中国证监会培训中心、监察局科员,基金监管部副处长及处长,私募基金
监管部处长。


张芊女士:副总经理,硕士。兼任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投资总监、广发纯债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广发聚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广发鑫裕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广发集裕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曾在施耐德电气公司、中
国银河证券、中国人保资产管理公司、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工
作,历任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总经理,广发聚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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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经理、广发安宏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广发安富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广发集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广发集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经理、广发集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广发集源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金经理、广发安宏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广发安富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广发集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广发集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经理、广发集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广发集源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4、基金经理

余昊先生,理学硕士,持有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从业证书。曾任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
究发展部研究员、国际业务部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投资经理、广发道琼斯美国石油开发与
生产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LOF)基金经理(自2017年2月28日至2018年4月18日)。现
任广发沪港深新机遇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6年6月7日起任职)、广发全球精
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6年10月27日起任职)、广发沪港深行业龙头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8年3月21日起任职)、广发中小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经理(自2018年5月4日起任职)。


历任基金经理:潘永华,任职时间为2010年10月29日至2013年7月26日;王德捷,任
职时间为2010年8月18日至2010年11月26日;丁靓,任职时间为2012年4月6日至2016
年12月10日。


5、基金投资采取集体决策制度。基金管理人权益公募投委会由副总经理朱平先生、策略
投资部总经理李巍先生、价值投资部总经理傅友兴先生、成长投资部总经理刘格菘先生和研
究发展部总经理孙迪先生等成员组成,朱平先生担任投委会主席。基金管理人固定收益投委
会由副总经理张芊女士、债券投资部总经理谢军先生、现金投资部总经理温秀娟女士、债券
投资部副总经理代宇女士和固定收益研究部副总经理韩晟先生等成员组成,张芊女士担任投
委会主席。(启用时间20190110)

6、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
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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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
5、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编制中期和年度基金报告;
7、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12、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职责。


4、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
5、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编制中期和年度基金报告;
7、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12、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职责。


(1)严格遵守《基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
效措施,防止违反《基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行为的发生;
(2)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按照招募说明书列明的投资目标、策略及限制进行基金资产的
投资。

2、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基金资产不得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1)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3、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最大
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代理人、代表人、受雇人或任何其他第三人谋取不当利益;
(3)不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
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不协助、接受委托或以其他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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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五、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根据基金管理业务的特点,公司设立顺序递进、权责统一、严密有效的四道内控防线:

1、建立以各岗位目标责任制为基础的第一道监控防线。各岗位均制定明确的岗位职责,各
业务均制定详尽的操作流程,各岗位人员上岗前必须声明已知悉并承诺遵守,在授权范围内承
担各自职责。


2、建立相关部门、相关岗位之间相互监督的第二道监控防线。公司在相关部门、相关岗位
之间建立重要业务处理凭据传递和信息沟通制度,后续部门及岗位对前一部门及岗位负有监督
的责任。


3、建立以合规风控部门对各岗位、各部门、各机构、各项业务全面实施监督反馈的第三道
监控防线。合规风控部门属于内核部门,独立于其他部门和业务活动,对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
情况实行严格的检查和监督。


4、建立以合规审核委员会及督察长为核心,对公司所有经营管理行为进行监督的第四道监
控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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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部分基金托管人

第七部分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成立时间:1984-01-01

法定代表人:易会满

注册资本:人民币35,640,625.71万元

联系电话:010-66105799

联系人:郭明

二、主要人员情况

截至2018年6月,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共有员工212人,平均年龄33岁,95%以上员
工拥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高管人员均拥有研究生以上学历或高级技术职称。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中国大陆托管服务的先行者,中国工商银行自1998年在国内首家提供托管服务以来,
秉承“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宗旨,依靠严密科学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规范的管
理模式、先进的营运系统和专业的服务团队,严格履行资产托管人职责,为境内外广大投资
者、金融资产管理机构和企业客户提供安全、高效、专业的托管服务,展现优异的市场形象
和影响力。建立了国内托管银行中最丰富、最成熟的产品线。拥有包括证券投资基金、信托
资产、保险资产、社会保障基金、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基金、QFII资产、QDII资产、股
权投资基金、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商业银行信贷资产
证券化、基金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QDII专户资产、ESCROW等门类齐全的托管产品体系,
同时在国内率先开展绩效评估、风险管理等增值服务,可以为各类客户提供个性化的托管服
务。截至2018年6月,中国工商银行共托管证券投资基金874只。自2003 年以来,本行连
续十五年获得香港《亚洲货币》、英国《全球托管人》、香港《财资》、美国《环球金融》、内
地《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等境内外权威财经媒体评选的61项最佳托管银行大奖;是获
得奖项最多的国内托管银行,优良的服务品质获得国内外金融领域的持续认可和广泛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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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四、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风险控制目标

保证业务运作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强化和建立守法经营、规范
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风格,形成一个运作规范化、管理科学化、监控制度化的内控体系;
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保证托管资产的安全完整;维护持有人的权益;保障资产托管业务安
全、有效、稳健运行。


2、内部风险控制组织结构

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业务内部风险控制组织结构由中国工商银行稽核监察部门(内控
合规部、内部审计局)、资产托管部内设风险控制处及资产托管部各业务处室共同组成。总行
稽核监察部门负责制定全行风险管理政策,对各业务部门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指导、监督。资
产托管部内部设置专门负责稽核监察工作的内部风险控制处,配备专职稽核监察人员,在总
经理的直接领导下,依照有关法律规章,对业务的运行独立行使稽核监察职权。各业务处室
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实施具体的风险控制措施。


3、内部风险控制原则

(1)合法性原则。内控制度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监管要求,并贯穿于托
管业务经营管理活动的始终。

(2)完整性原则。托管业务的各项经营管理活动都必须有相应的规范程序和监督制约;
监督制约应渗透到托管业务的全过程和各个操作环节,覆盖所有的部门、岗位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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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及时性原则。托管业务经营活动必须在发生时能准确及时地记录;按照“内控优先”

的原则,新设机构或新增业务品种时,必须做到已建立相关的规章制度。

(3)及时性原则。托管业务经营活动必须在发生时能准确及时地记录;按照“内控优先”

的原则,新设机构或新增业务品种时,必须做到已建立相关的规章制度。

(5)有效性原则。内控制度应根据国家政策、法律及经营管理的需要适时修改完善,并
保证得到全面落实执行,不得有任何空间、时限及人员的例外。

(6)独立性原则。设立专门履行托管人职责的管理部门;直接操作人员和控制人员必须
相对独立,适当分离;内控制度的检查、评价部门必须独立于内控制度的制定和执行部门。

4、内部风险控制措施实施

(1)严格的隔离制度。资产托管业务与传统业务实行严格分离,建立了明确的岗位职责、
科学的业务流程、详细的操作手册、严格的人员行为规范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并采取了良好
的防火墙隔离制度,能够确保资产独立、环境独立、人员独立、业务制度和管理独立、网络
独立。

(2)高层检查。主管行领导与部门高级管理层作为工行托管业务政策和策略的制定者和
管理者,要求下级部门及时报告经营管理情况和特别情况,以检查资产托管部在实现内部控
制目标方面的进展,并根据检查情况提出内部控制措施,督促职能管理部门改进。

(3)人事控制。资产托管部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建立“自控防线”、“互控防线”、“监
控防线”三道控制防线,健全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树立“以人为本”的内控文化,增强员
工的责任心和荣誉感,培育团队精神和核心竞争力。并通过进行定期、定向的业务与职业道
德培训、签订承诺书,使员工树立风险防范与控制理念。

(4)经营控制。资产托管部通过制定计划、编制预算等方法开展各种业务营销活动、处
理各项事务,从而有效地控制和配置组织资源,达到资源利用和效益最大化目的。

(5)内部风险管理。资产托管部通过稽核监察、风险评估等方式加强内部风险管理,定
期或不定期地对业务运作状况进行检查、监控,指导业务部门进行风险识别、评估,制定并
实施风险控制措施,排查风险隐患。

(6)数据安全控制。我们通过业务操作区相对独立、数据和传真加密、数据传输线路的
冗余备份、监控设施的运用和保障等措施来保障数据安全。

(7)应急准备与响应。资产托管业务建立专门的灾难恢复中心,制定了基于数据、应用、
操作、环境四个层面的完备的灾难恢复方案,并组织员工定期演练。为使演练更加接近实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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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托管部不断提高演练标准,从最初的按照预订时间演练发展到现在的“随机演练”。从演
练结果看,资产托管部完全有能力在发生灾难的情况下两个小时内恢复业务。


资产托管部不断提高演练标准,从最初的按照预订时间演练发展到现在的“随机演练”。从演
练结果看,资产托管部完全有能力在发生灾难的情况下两个小时内恢复业务。


(1)资产托管部内部设置专职稽核监察部门,配备专职稽核监察人员,在总经理的直接
领导下,依照有关法律规章,全面贯彻落实全程监控思想,确保资产托管业务健康、稳定地
发展。

(2)完善组织结构,实施全员风险管理。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需要从上至下每个员工的
共同参与,只有这样,风险控制制度和措施才会全面、有效。资产托管部实施全员风险管理,
将风险控制责任落实到具体业务部门和业务岗位,每位员工对自己岗位职责范围内的风险负
责,通过建立纵向双人制、横向多部门制的内部组织结构,形成不同部门、不同岗位相互制
衡的组织结构。

(3)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资产托管部十分重视内控制度的建设,一贯坚持把风险防范和
控制的理念和方法融入岗位职责、制度建设和工作流程中。经过多年努力,资产托管部已经
建立了一整套内部风险控制制度,包括:岗位职责、业务操作流程、稽核监察制度、信息披
露制度等,覆盖所有部门和岗位,渗透各项业务过程,形成各个业务环节之间的相互制约机
制。

(4)内部风险控制始终是托管部工作重点之一,保持与业务发展同等地位。资产托管业
务是商业银行新兴的中间业务,资产托管部从成立之日起就特别强调规范运作,一直将建立
一个系统、高效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体系作为工作重点。随着市场环境的变化和托管业务的快
速发展,新问题、新情况不断出现,资产托管部始终将风险管理放在与业务发展同等重要的
位置,视风险防范和控制为托管业务生存和发展的生命线。

五、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基金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有关基金法规的规定,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范
围和投资对象、基金投融资比例、基金投资禁止行为、基金参与银行间债券市场、基金资产净
值的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应收资金到账、基金费用开支及收入确定、基金收益分配、相
关信息披露、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中登载基金业绩表现数据等进行监督和核查,其中对基金的投
资比例的监督和核查自基金合同生效之后六个月开始。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违反《基金法》、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或有关基金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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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的行为,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应及时核对,
并以书面形式对基金托管人发出回函确认。在限期内,基金托管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
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基
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规定的行为,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应及时核对,
并以书面形式对基金托管人发出回函确认。在限期内,基金托管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
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基
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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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部分境外托管人

第八部分境外托管人

名称:渣打银行(香港)有限公司[Standard Chartered Bank (Hong Kong) Limited]

法定代表人:陈秀梅女士( Ms.May Tan )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渣打银行(香港)有限公司于2004年7月1日完成在香港本地注册的手续。


办公地址: 香港九龙官塘道388号渣打中心十五楼15/F., Standard Chartered Tower,
388 Kwun Tong Road, Kowloon, Hong Kong

注册地址:香港中环德辅道中四至四A渣打银行大厦三十二楼32/F., Standard
Chartered Bank Building, 4-4A Des Voeux Road, Central, Hong Kong

已发行及缴足股本: HKD20,256,000,000.00 截至2015年12月31日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渣打银行在1853年获得英国皇家特许状注册成立,至今已有超过150年的历史。渣打集
团的业务遍及全球增长最快的市场,拥有超过1700个经营网点(包括子公司、关联公司和合
资公司),涉及亚太地区、南亚、中东、非洲、英国和美国等70多个国家。渣打银行现有超
过88,000名雇员,来自115个国家,遍布70个市场。


渣打银行(香港)有限公司的证券资产托管规模截至2015年12月31日维持在2,817亿
美元以上。


二、托管业务及主要人员情况

渣打银行证券托管业务是渣打银行的核心业务之一,主要提供托管和投资组合会计服务,
机构客户群广泛分布在北美,欧洲及亚洲。渣打银行在香港有超过五十年的证券托管经验,
是亚洲区具备较强实力的托管银行之一,也是全球笫一家拿到ISO国际认证的托管银行。证
券托管服务业务不仅是渣打银行的核心业务之一,该部门也是债打银行主要的利润来源部门。

渣打银行集团董事会对证券托管业务提供了巨大支持,为证券托管业务发展提供相应的财务
支持。


渣打银行(香港)有限公司作为渣打银行的地区托管运作中心,支持该行在美洲、欧洲、
澳洲、非洲、中东和亚洲的托管业务。渣打银行也在亚洲,非洲和中东40个国家和地区通过
本地分行提供托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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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境外资产托管人职责
基金托管人可以委托境外资产托管人履行以下职责:

三、境外资产托管人职责
基金托管人可以委托境外资产托管人履行以下职责:
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2.计算境外基金资产的资产净值;
3.按照相关合同的约定,及时办理基金资产的清算、交割事宜;
4.按照相关合同的约定和所适用国家、地区法律法规的规定,开设基金资产的资金
账户以及证券账户;
5.按照相关合同的约定,提供与基金资产业务活动有关的会计记录、交易信息;
6.保存基金资产托管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以及其他相关资料;
7.其他由基金托管人委托其履行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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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部分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第九部分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广州分公司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10楼
直销中心电话:020-89899073
传真:020-89899069 020-89899070
(2)北京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9号楼11层1101单元
(电梯楼层12层1201单元)
电话:010-68083368
传真:010-68083078
(3)上海分公司
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东路166号905-10室
电话:021-68885310
传真:021-68885200
(4)网上交易
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基金转换等业务,
具体交易细则请参阅本公司网址公告。

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网址:www.gffunds.com.cn
本公司网址: www.gffunds.com.cn
客服电话:95105828(免长途费)或020-83936999
客服传真:020-34281105

(5)投资人也可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进行本基金发售相关事宜的查询和投诉等。

2、销售机构

(1) 名称: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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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广州天河区天河北路183-187号大都会广场43楼(4301-4316房)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天河北路大都会广场5、18、19、36、38、39、41、42、43、44

注册地址:广州天河区天河北路183-187号大都会广场43楼(4301-4316房)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天河北路大都会广场5、18、19、36、38、39、41、42、43、44

(2)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法定代表人:易会满
联系人:郭明
电话:010-66107900
传真:010-66107914
客服电话:95588
公司网站:www.icbc.com.cn
(3) 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69号
法定代表人:周慕冰
客服电话:95599
公司网站:www.abchina.com
(4) 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法定代表人:陈四清
客服电话:95566
传真:010-66594946
公司网站:www.boc.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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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8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牛锡明
联系人:曹榕
电话:021-58781234
传真:021-58408483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网址:www.bankcomm.com
(5) 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8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牛锡明
联系人:曹榕
电话:021-58781234
传真:021-58408483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网址:www.bankcomm.com
(7) 名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00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法定代表人:吉晓辉
电话:021-61618888
传真:021-63604199
联系人:倪苏云、虞谷云
客服电话:95528
公司网站:www.spdb.com.cn
(8) 名称: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法定代表人:董文标
联系人:董云巍
电话:010-58560666
50


传真:010-57092611
客服电话:95568
公司网站:www.cmbc.com.cn

传真:010-57092611
客服电话:95568
公司网站:www.cmbc.com.cn
(10) 名称: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6号光大大厦
法定代表人:唐双宁
联系人:薛军丽
电话:010-68098777
客服电话:95595(全国)
公司网站:www.cebbank.com
(11) 名称: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C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常振明
联系人:廉赵峰
联系电话:010-65557048
业务传真:010-65550827
客服热线:95558
公司网址:www.bank.ecitic.com
(12) 名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中路1099号
51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中路1099号
法定代表人:孙建一
联系人:蔡宇洲
电话:0755-22197874 25879591
传真:0755-22197701
客服电话:40066-99999
公司网站:http://bank.pingan.com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中路1099号
法定代表人:孙建一
联系人:蔡宇洲
电话:0755-22197874 25879591
传真:0755-22197701
客服电话:40066-99999
公司网站:http://bank.pingan.com
名称: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17号首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17号
法定代表人:闫冰竹
联系人:谢小华
电话:010-66223587
传真:010-66226045
客户服务电话:95526
公司网站:www.bankofbeijing.com.cn
(14) 名称: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宁波市鄞州区宁南南路700号
法定代表人:陆华裕
联系人:胡技勋
联系方式:0574-89068340
传真:0574-87050024
客服电话:96528,上海、北京地区962528
公司网站:www.nbcb.com.cn
(15) 名称: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68号
法定代表人:郭少泉
联系人:滕克
联系电话:0532-85709787
52


传真:0532-85709799
客服电话:(青岛)96588,(全国)400-66-96588
公司网站:www.qdccb.com

传真:0532-85709799
客服电话:(青岛)96588,(全国)400-66-96588
公司网站:www.qdccb.com
名称: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庆春路288号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庆春路288号
法定代表人:张达洋
联系人:毛真海
联系电话:0571-87659546
传真:0571-87659188
客服电话:95527
公司网站:www.czbank.com
(17) 名称: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201-205号
法定代表人:刘宝凤
联系人:王宏
电话:022-58316666
传真:022-58316569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811
公司网站:www.cbhb.com.cn
(18) 名称: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东莞市运河东一路193号
办公地址:东莞市运河东一路193号
法定代表人:廖玉林
联系人:巫渝峰
电话:0769-22100193
传真:0769-22117730
客服电话:40011-96228(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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