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长盛添利宝: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年1月)

时间:2019年01月22日 06:00:16 中财网

长盛添利宝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


(更新)























基金管理人: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长盛添利宝货币市场基金
(以下简称

本基金


)于
2013

11

4
日获中
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2013

1403
号文准予注册。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
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
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证券投资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降低投资单
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基金投资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够提供固定收
益预期的金融工具,投资者购买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资所产
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



本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属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低风险收益品种。投资者
购买本基金
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基金管理
人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
《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根据自身的投资
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
相适应,
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并通过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
委托的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其他机构购买基金。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
产,但不保证投资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购买货币市

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者存款类金融机构。基金管理人管
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
者基金投资的

买者自负


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
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
8

12

9
日,有关财务数
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1
8

9

3
0
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目录

重要提示
................................
................................
................................
................................
.....
2
目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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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
第一节
绪言
................................
................................
................................
...............................
5
第二节
释义
................................
................................
................................
...............................
6
第三节
基金管理人
................................
................................
................................
.................
11
第四节
基金托管人
................................
................................
................................
.................
21
第五节
相关服务机构
................................
................................
................................
.............
23
第六节
基金份额的类别
................................
................................
................................
.........
61
第七节
基金的募集
................................
................................
................................
.................
63
第八节
基金合同的生效
................................
................................
................................
.........
64
第九节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
.............................
65
第十节
基金的投资
................................
................................
................................
.................
77
第十一节
基金的业绩
................................
................................
................................
.............
90
第十二节
基金的财产
................................
................................
................................
.............
91
第十三节
基金资产的估值
................................
................................
................................
.....
92
第十四节
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
................................
................................
.
97
第十五节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
................................
...............................
100
第十六节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
...............................
102
第十七节
基金的信息披露
................................
................................
................................
...
103
第十八节
风险揭示
................................
................................
................................
...............
110
第十九节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
........................
114
第二十节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
...........................
116
第二十一节
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
................
132
第二十二节
对基金份
额持有人的服务
................................
................................
................
142
第二十三节
其他应披露事项
................................
................................
...............................
143
第二十四节
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和查阅方式
................................
................................
........
144
第二十五节
备查
文件
................................
................................
................................
...........
145




第一节 绪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

《基金
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运作办法》


)、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销售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信息披露办法》


)、
《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
理办法》、《关于实施<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规定》、《证券
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5

<
货币市场基金信息披露特别规定
>
》(以下
简称

《信息披露特别规定》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6
号〈基金合同的内容与格式〉》、《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
理规定》(以下简称

《流动性规定》



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长
盛添利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

基金合同


)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
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
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
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
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
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
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
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份额
持有人的权利
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第二节 释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
、基金或本基金:指长盛添利宝货币市场基金


2
、基金管理人:指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
、基金托管人:指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
、基金合同:指《长盛添利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及对基金合同的
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
、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长盛添利宝
货币市场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
、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指《长盛添利宝货币市场基金
招募说明
书》及其定期的更新


7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长盛添利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8
、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
件、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
通知等


9
、《基金法》:指
2012

12

28
日经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
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自
2013

6

1
日起实施,并经
2015

4

24

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关于修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
>
等七部法律的决定》修改的
《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0
、《销售办法》:指
2013

2

17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
28
次主席办公会议通过,自
2013

6

1
日起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
办法》及不时做出的修订


11
、《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04

6

8
日颁布、同年
7

1
日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
、《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4

7

7
日颁布、同年
8

8
日实
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
、《流动性规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

8

31
日颁布、同年
10

1
日起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



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4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5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
/
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
员会


16
、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
义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7
、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



18
、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
内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
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19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
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20
、投资人: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
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1
、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
资人


22
、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
,发售基金份
额,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3
、销售机构:指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
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
服务代理协议,代为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4
、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
括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
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25
、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
长盛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或接受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26
、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
所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27
、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
机构办理认购、申购、赎回、转换及转托管业务而引起基金的基金份额变动及
结余情况的账户


28
、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
件,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
确认的日期


29
、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
财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0
、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
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31
、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2
、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3

T
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
的开放日


34

T+n
日:指自
T
日起第
n
个工作日
(
不包含
T

)

n
指自然数


35
、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
务的工作日


36
、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37
、《业务规则》:指《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是
规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
理人和投资人共同遵守


38
、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
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39
、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
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0
、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规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
的行为


41
、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
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42
、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
所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43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
申购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
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4
、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
(
赎回申请份额总
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
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
)
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


45
、元:指人民币元


46
、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行存款利息、
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47
、摊余成本法:指计价对象以买入成本列示,按照票面利率或协议利率
并考虑其买入时的溢价与折价,在剩余存续期内按实际利率法摊销,每日计提
损益


48
、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指按照相关法规计算的每万份基金份额的日
已实现收益


49
、七日年化收益率:指以最近
7

(
含节假日
)
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
所折算的年资产收益率


50
、销售服务费:指本基金用于持续销售和服务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费用,
该笔费用从基金财产中扣除,属于基金的营运费用


51
、基金份额分类:本基金分设两类基金份额:
A
类基金份额和
B
类基
金份额。两类基金份额分设不同的基金代码,收取不同的销售服务费并分别公
布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


52

A
类基金份额:指按照
0.25%
年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类别


53

B
类基金份额:指按照
0.01%
年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类别


54
、升级:指当投资人在单个基金账户保留的
A
类基金份额达到
B
类基
金份额的最低份额要求时,基金的登记机构自动将投资人在该基金账户保留的
A
类基金份额全部升级为
B
类基金份额


55
、降级:指当投资人在单个基金账户保留的
B
类基金份额不能满足该



类基金份额的最低份额要求时,基金的登记机构自动将投资人在该基金账户保
留的
B
类基金份额全部降级为
A
类基金份额


56
、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
收申购款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57
、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58
、基金份额净值
: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59
、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
净值和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七日年化收益率的过程


60
、指定媒体: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互联网网
站及其他媒体


61
、不可抗力:指本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
件。



62
、中国: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就基金合同而言,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
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


63
、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
法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
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
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资产支持证
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第三节 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福中三路诺德金融中心主楼
10D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
5
号院
3
号楼中建财富国际中心
3



法定代表人:周兵


电话:(
010

86497888


传真:(
010

86497999


联系人:
张利宁


本基金管理人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
[1999]6
号文件批准,于
1999

3
月成立,注册资本
为人民币
18900
万元。截至目前,本公司股东及其出资比例
为:国元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占注册资本的
41%
;新加坡星展银行有限公司占
注册资本的
33%
;安徽省信用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占注册资本的
13%
;安徽省
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占注册资本的
13%
。截至
201
8

12

9
日,基金管
理人共管理
五十七
只开放式基金和

只社保基金委托资产,同时管理专户理财
产品。



(二)主要人员情况


1
.董事会成员


周兵先生,董事长,经济学硕士。曾任中国银行总行综合计划部副主任科
员、香港南洋商业银行内地融资部副经理、香港中银国际亚洲
有限公司企业财
务部经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业务总部副总经理(期间兼任海南华银
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北京证券营业部托管组负责人)、北京朝阳门大街证券营业
部总经理。

2004

10
月加入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公司副总经理、总
经理。现任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兼任长盛基金(香港)有限公司董
事长。



蔡咏先生,董事,中共党员,高级经济师。曾任安徽财经大学财政金融系



讲师、会计教研室主任,安徽省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美国分公司财务经理,
安徽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国际金融部经理、深圳证券部经理、证券总部副总经
理,香港黄山有
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裁、党委
副书记。现任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兼任安徽国元控股(集
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国元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安徽安元投资基
金有限公司董事长。



葛甘牛先生,董事,硕士。曾任职多个金融机构,包括所罗门兄弟公司、
瑞士信贷第一波士顿银行
(
香港
)
有限公司、美林集团、德意志银行、荷兰银行、
中银国际控股有限公司、瑞士信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瑞信方正证券有限责任
公司。现任星展银行(中国)有限公司董事、行长
/
行政总裁。



陈健元先生,董事,硕士。曾任职多个金融
机构,包括高盛
(
亚洲
)
有限责
任公司、巴克莱银行。现任星展银行(香港)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兼北亚洲区
私人银行业务主管。



钱力先生,董事,博士。曾任安徽省政府办公厅综合调研室干部、科员、
副主任科员、秘书一室主任科员、副调研员、副主任(副处、正处级);安徽
省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综合处处长、副主任、党组成员;淮南市政府副市长、
党组成员;现任安徽省信用担保集团党委书记、总经理。



陈翔先生,董事,博士。曾任安徽省六安行署办公室秘书、副科长、科长、
副主任,安徽省政府办公厅综合调研室助理调研员、副主任、调研员,安徽省
政府办公厅
一处处长、助理巡视员兼秘书一室主任、副主任、党组成员,安徽
省政府副秘书长、安徽省政府办公厅党组成员,安徽省委统战部副部长、安徽
省工商联党组书记、第一副主席、安徽省委非公有制经济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
会副书记。现任安徽省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



林培富先生,董事,硕士,高级经济师。曾任安徽省信托投资公司国际业
务部科长、副经理、投资银行总部副经理、经理,国元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基金
公司筹备组负责人。

2005

1
月加入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公司人力
资源部总监、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长盛创富资产管理有限公
司执行董事。

现任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兼任长盛基金(香港)有限公司董事、长
盛创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李伟强先生,独立董事,美国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工商管理硕士,美国宾
州州立大学政府管理硕士和法国文学硕士。曾任摩根士丹利纽约、新加坡、香
港等地投资顾问、副总裁,花旗环球金融亚洲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香港国际
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香港骏程投资有限公司负责人。现任香港万里资本
有限公司负责人。



张仁良教授,独立董事,博士。现任香港教育大学校长、公共政策讲座教
授,兼任香港金融管理局
ABF
香港创富债券指数基金监
督委员会主席、香港
永隆银行独立董事及第十三届中国全国政协委员,同时亦为复旦大学顾问教授
和上海交通大学兼任教授。曾任香港社会创新及创业发展基金专责小组主席,
太平洋经济合作香港委员会主席、香港浸会大学工商管理学院院长。

2009

获香港特区政府颁发铜紫荆星章、
2007
年被委任为太平绅士,并于
2017
年获
法国政府颁发棕榈教育军官荣誉勋章。



荣兆梓先生,独立董事,学士,教授。曾任安徽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院
长。现任安徽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安徽大学经济与社会发展高等研究院执
行院长、校学术委员会委员,安徽省政府决策咨询专家委员会委员,全国资本
论研究会常务理事,全国马经史学会理事,安徽省经济学会副会长。



朱慈蕴女士,独立董事,博士。现任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清华大学商法研究中心主任,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中国法学
会经济法研究会常务理事,最高人民法院特约咨询员,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
委员会仲裁员。兼任泛海股份公司、绿盟科技股份公司、
艾艾精工股份公司独
立董事。



2.
监事会成员


刘锦峰女士,监事会主席,工学及经济学双学士。曾任国元证券有限责任
公司投资银行部副总经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总部副总经理、业
务三部总经理兼资本市场部总经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现
任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董事会办公室主任、机构管理部总经理,
兼任国元股权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国元创新投资有限公司董事。



吴达先生,监事,博士,特许金融分析师
CFA
。曾就职于新加坡星展资
产管理有限公司,历任星展珊顿全球收益基金经理助理、星展增裕基金经理,



新加坡毕
盛高荣资产管理公司亚太专户投资组合经理、资产配置委员会成员,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国际策略分析师、固定收益投资经理。

2007

8
月起
加入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长盛积极配置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长盛创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国际业务部总
监,长盛环球景气行业大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长盛沪港深优
势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长盛转型升级主题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兼任长盛基金(香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魏斯诺先生,监事,英国雷丁大学硕士。历任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投资组合经理、高级组合经理,合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组合管理部总经理。

2013

7
月加入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社保业务管理部总监,社保组合组合
经理。



3
.管理层成员


周兵先生,董事长,经济学硕士。同上。



林培富先生,董事、总经理,硕士,高级经济师。同上。



杨思乐先生,英国籍,拥有北京大学法学学士学位与英国伦敦政治经济学
院硕士学位
,
特许另类投资分析师
CAIA
。从
1992

9
月开始曾先后任职于
太古集团、摩根银行、野村项目融资有限公司、汇丰投资
银行亚洲、美亚能源
有限公司、康联马洪资产管理公司、星展银行有限公司(新加坡)。

2007

8
月起加入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任
长盛基金(香港)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王宁先生,
EMBA
。历任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助理,兴业基金
经理等职务。

2005

8
月加盟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基金经理助理、
长盛动态精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长盛同庆可分离交易股票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经理、长盛成长价值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长盛同庆中证
800
指数分
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长盛同智优势
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基
金经理、长盛同德主题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公司总经理助理等
职务。现任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社保组合组合经理。



蔡宾先生,中央财经大学硕士,特许金融分析师
CFA
。历任宝盈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

2006

2
月加入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曾任研究员、社保组合助理,投资经理,长盛积极配置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经理,长盛同禧信用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长盛同鑫保本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长盛同鑫行业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长盛同鑫二
号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长盛中小盘精选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公司总经理助理等职务。现任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
经理。



张利宁女士,大学学士,注册会计师。曾任职于华北计算技术研究所财务
部,太极计算机公司子公司北京润物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1999

1
月起加入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公司研究部业务秘书,业务运营部基金会计、总
监,财务会计部总监,监察稽核部副总监、总监等职务。现任长盛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督察长、监察稽核部总监。



4.
本基金基金经理


段鹏先生,
1982

12
月出生。中央财经大学经济学硕士。

曾在中信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从事人民币货币市场交易、债券投资及流动性管理等工作。

2013

12
月加入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固定收益部副总监。自
2014

4

10
日起任长盛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4

10

24
日起兼任长盛年
年收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6

7

5
日起兼任长
盛盛和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6

8

4
日起兼任长盛盛
景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6

8

4
日起兼任长盛盛裕纯
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8

6

22
日起兼任长盛添利宝货币

场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8

6

22
日起兼任长盛积极配置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经理。



王赛飞女士,
1987

10
月出生。中国人民大学金融学硕士。曾任大公国
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分析师、信用评审委员会委员。

2015

7
月加入长盛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曾任信用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等职务,自
2018

6

22
日起任长盛添利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8

6

22
日起
兼任长盛积极配置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本基金历任基金经理:张帆先生,自
2013

12

9
日至
2018

8

7
日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本招
募说明书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决定确定的聘
任日期和解聘日期。)


5
.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王宁先生,副总经理,
EMBA
。同上。



蔡宾先生,副总经理,中央财经大学硕士,特许金融分析师
CFA
。同上。



吴达先生,监事,博士,特许金融分析师
CFA
。同上。



魏斯诺先生,监事,英国雷丁大学硕士。同上。



赵楠先生,经济学学士,北京大学光华MBA在读。历任安信证券研究中心
研究员,光大永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权益投资部高级股票投资经理、资深
股票投资经理、权益创新业务负责人、投行总部执行董事等职务。2015年2
月加入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权益投资部执行总监,长盛新兴成长主题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长盛互联网+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经理。


乔培涛先生,清华大学硕士。曾任长城证券研究员、行业研究部经理。

2011

8
月加入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研究部执行总监,长盛同益成长回报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
LOF
)基金经理,长盛国企改革主题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长盛航天海工装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经理,长盛动态精选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经理,长盛高端装备制造灵活配
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长盛生态环境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经理,
长盛养老健康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
、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
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
、办理基金备案手
续;

3、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
、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
分配收益;



5
、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
、编制季度报告、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


7
、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七
日年化收益率,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
、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
、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
、保存基金财产
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
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
其他法律行为;


12
、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承诺


1
、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基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的内
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上述法律法规的行为发生;


2
、基金管理人承诺防止下列禁止行为的发生:



1
)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
)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
)利用基金财产
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
)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禁
止的其他行为。



3
、基金经
理承诺



1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
额持有人谋取最大利益;



2
)不能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受雇人或任何第三者谋取利益;



3
)不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
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
)不协助、接受委托或以其它任何形式为其它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
易。




(五)基金管
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
、内部控制的原则


本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遵循以下原则:



1
)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包括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或机构
和各级人员,并涵盖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2
)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
维护内控制度的有效执行。




3
)独立性原
则。公司各部门和岗位职责保持相对独立,基金资产、公
司自有资产、委托
理财及其他资产的运作应当分离。




4
)相互制约原则。公司及各部门在内部组织结构和岗位的设置上要权
责分明、相互制衡。




5
)成本效益原则。公司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提
高经济效益,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
控制效果。




6
)风险控制与业务发展并重原则。公司的发展必须建立在风险控制制
度完善和健全的基础上,内部风险控制应与公司业务发展放在同等地位上。



2
、完备严密的内部控制体系


公司建立了

三层控制二道监督


(董事会

经营管理层

业务操作层、督
察长

监察稽核部、风险管理部)内部控制组织体系。董事会下设的风险控制
管理委员会定期
或者不定期听取督察长关于公司风险控制方面的报告。督察长
负责监督检查公司内部风险控制情况,组织指导公司监察稽核、风险管理部工
作,对基金运作、内部管理的制度执行及遵规守法进行检查监督;公司风险控

委员会定期对基金资产运作的风险进行评估,对存在的风险隐患或发现的风
险问题进行研
究;监察稽核部通过日常的的监督检查工作,督促公司各部门持
续完善且严格执行内控制度,风险管理部通过全面梳理与投资运作相关的法律、
法规、基金合同及公司制度,从法规限制、合同限制、公司制度限制三个层面
及时和全面揭示各基金风险控制要素,明确风险点并标识各风险点所采用的控
制工具与控制方法,全面加强对各基金投资合规风险监控。



3
、内部控制制度的内容


公司严格按照《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内部控



制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按照合法合规性、全面性、审慎性、适
时性原则,建立健全
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由内部控制大纲、基本
管理制度和公司及部门业务规章等三部分组成。




1
)公司内部控
制大纲是对公司章程规定的内控原则的细化和展开,是
公司各项基本管理制度的纲要和总揽,内部控制大纲对内控目标、内控原则、
控制环境、内控措施等内容加以明确。




2
)公司基本管理制度包括风险管理制度、稽核监察制度、投资管理制
度、基金会计核算制度、信息披露制度、信息技术管理制度、公司财务制度、
资料档案管理制度、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和危机处理制度等。公司基本管
理制度
在报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后实施。




3
)公司及部门业务规章是在公司基本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对公司及各
部门的主要职责、岗
位设置、岗位责任、业务流程和操作守则等的具体说明。

公司及部门业务规章由公司相关部门依据公司章程和基本管理制度,并结合部
门职责和业务运作的要求拟定,其制定和实施需报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批准。



公司的内部控
制制度根据法律法规变化和公司业务发展实际适时修订完
善。公司各部门对规章制度的调整由监察稽核部负责检查与督促。



4
、内部控制制度评价与报告


公司建立了严格的内控制度评价程序和报告制度,以保证公司内
部控制制
度的合理性与有效
性。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须定期检查本部门的风险控制情况和风险控制措施是否有效,对相应的内部控
制制度的合理性、有效性做出评价,并根据检查、评价结果及时调整内控制度
或修正行为。公司监察稽核部在各部门自我监督基础之上实施再监督,通过对
各项制度执行情况定期、不定期的稽核,对各项制度的合理性与有效性进行检
查评价,发现制度不
合理的、不适用的,要求相关部门进行修改,同时报告公
司总经理和督察长;发现制度未能有效执行、控制失效的,要求相关部门立即
整改,并出具监察报告,及时
向公司管理层和督察长报告。督察长就公司内控
制度建设与执行情况定期向监管机构及公司董事会进行报告。



5
、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的声明


本公司确知建立内部控制系统、维持其有效性以及有效执行内部控制制度



是本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的责任,董事会承担最终责任;本公司特别声明以上
关于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披露真实、准确,并承诺根据市场的变化和公司的
发展不断完善风险管理
和内部控制制度。







第四节 基金托管人

(一)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银行”)


住所及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首次注册登记日期:
1983

10

31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仟玖佰肆拾叁亿捌仟柒佰柒拾玖万壹仟贰佰肆拾壹元



法定代表人:陈四清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
1998

24



托管部门信息披露联系人:王永民


传真:(
010

66594942


中国银行客服电话:
95566


(二)基金托管部门及主要人员情况


中国银行托管业务部设立于
1998
年,现有员工
110
余人,大部分员工具
有丰富的银行、证券、基金、信托从业经验,且具有海外工作、学习或培训经
历,
60
%以上的员工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高级职称。为
给客户提供专业化的托
管服务,中国银行已在境内、外分行开展托管业务。



作为国内首批开展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中国银行拥有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一对多、一对一)、社保基金、保险资金、
QFII

RQFII

QDII
、境外三类机构、券商资产管理计划、信托计划、企业年金、银行理财
产品、股权基金、私募基金、资金托管等门类齐全、产品丰富的托管业务体系。

在国内,中国银行首家开展绩效评估、风险分析等增值服务,为各类客户提供
个性化的托管增值服务,是国内领先的大型中资托管银行。



(三)证券投资基金托管情况


截至
2018

12

31
日,中国银行已托管
700
只证券投资基金,其中境
内基金
662
只,
QDII
基金
38
只,覆盖了股票型、债券型、混合型、货币型、
指数型、
FOF
等多种类型的基金,满足了不同客户多元化的投资理财需求,
基金托管规模位居同业前列。



(四)托管业务的内部控制制度



中国银行托管业务部风险管理与控制工作是中国银行全面风险控制工作
的组成部分,秉承中国银行风险控制理念,坚持“规范运作、稳健经营”的原
则。中国银行托管业务部风险控制工作贯穿业务各环节,通过风险识别与评估、
风险控制措施设定及制度建设、内外部检查及审计等措施强化托
管业务全员、
全面、全程的风险管控。



2007
年起,中国银行连续聘请外部会计会计师事务所开展托管业务内部
控制审阅工作。先后获得基于

SAS70
”、“
AAF01/06


ISAE3402
”和“
SSAE16


等国际主流内控审阅准则的无保留意见的审阅报告。

2017
年,中国银行继续
获得了基于“
ISAE3402
”和“
SSAE16
”双准则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国银
行托管业务内控制度完善,内控措施严密,能够有效保证托管资产的安全。



(五)托管人对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
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
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应当拒绝执行,及时通知基
金管理人,并及时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告。基金托管人如发现基金管
理人依据交易程序已经生效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
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
,
应当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及时向国务院证券监
督管理机构报告。




第五节 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
发售机构


1
、直销机构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理财中心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
5
号院
3
号楼中建财富国际中心
3



法定代表人:周兵


邮政编码:
100029


电话:(
010

86497908
、(
010

86497909
、(
010

86497910


传真:(
010

86497997
、(
010

8649 7998


联系人:吕雪飞、张晓丽


2
、代销机构


(1)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法定代表人:
陈四清


联系人:
朱杰


电话:
010
-
66594824


传真:
010
-
66594942


客户服务电话:
95566


公司网址:
www.boc.cn


(2)
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内蒙古包头市钢铁大街
6



办公地址:
内蒙古包头市钢铁大街
6



法定代表人:
李镇西


联系人:
刘芳


电话:
0472
-
5189051


传真:
0472
-
5189051


客户服务电话:
95352


公司网址:
www.bsb.com.cn



(3)
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大连市中山区中山路
88



办公地址:
大连市中山区上海路
51



法定代表人:
陈占维


联系人:
沈宗达


电话:
0411
-
82356627


传真:
0411
-
82356590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664
-
0099


公司网址:
www.bankofdl.com


(4)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合肥安庆路
79
号天徽大厦
A



办公地址:
合肥安庆路
79
号天徽大厦
A



法定代表人:
吴学民


联系人:
顾伟平


电话:
0551
-
65898103


传真:
0551
-
62667684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96588
(安徽省内可直拨
96588



公司网址:
www.hsbank.com.cn


(5)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银城中路
188



办公地址:
上海市银城中路
188



法定代表人:
彭纯


联系人:
王菁


电话:
021
-
58781234


传真:
021
-
58408483


客户服务电话:
95559


公司网址:
www.bankcomm.com


(6)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秦岭路
6




办公地址:
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秦岭路
6



法定代表人:
郭少泉


联系人:
徐伟静


电话:
0532
-
68629925


传真:
0532
-
68629939


客户服务电话:
96588


公司网址:
www.qdccb.com


(7)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中山东一路
12



办公地址:
上海市中山东一路
12



法定代表人:
高国富


联系人:
胡子豪


电话:
021

61612165


传真:
021

63604196


客户服务电话:
95528


公司网址:
www.spdb.com.cn


(8)
星展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18

1301

1801
单元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18

1301

1801
单元


法定代表人:
葛甘牛


联系人:
程芳夷
/
吴欣莹


电话:
021
-
38525985/021
-
38968359


传真:
021
-
38968995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820
-
8988


公司网址:
www.dbs.com.cn


(9)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法定代表人:
李建红



联系人:
季平伟


电话:
0755

83198888


传真:
0755

83195050


客户服务电话:
95555


公司网址:
www.cmbchina.com


(10)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



办公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



法定代表人:
周慕冰


联系人:
李紫钰


电话:
010
-
85108753


传真:
010
-
85109219


客户服务电话:
95599


公司网址:
www.abchina.com


(11)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9



办公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9



法定代表人:
李庆萍


联系人:
王晓琳


电话:
010
-
89937325


传真:
010
-
85230049


客户服务电话:
95558


公司网址:
bank.ecitic.com


(12)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35
层、
28

A02
单元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2008
号中国凤凰大厦
1

9



法定代表人:
牛冠兴


联系人:
陈剑虹


电话:
0755
-
82825551



传真:
0755
-
82558355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800
-
1001


公司网址:
www.essence.com.cn


(13)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
42
号写字楼
101



法定代表人:
王春峰


联系人:
蔡霆


电话:
022
-
28451991


传真:
022
-
28451958


客户服
务电话:
400
-
651
-
5988


公司网址:
www.bhzq.com


(14)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杭州杭大路
15
号嘉华国际商务中心


办公地址:
杭州杭大路
15
号嘉华国际商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沈继宁


联系人:
徐轶青


电话:
0571
-
87822359


传真:
0571
-
97918329


客户服务电话:
96336
(浙江)
,40086
-
96336
(全国)


公司网址:
www.ctsec.com


(15)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武汉市新华路特
8
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
杨泽柱


联系人:
奚博宇


电话:
027
-
65799999


传真:
027
-
85481900


客户服务电话:
95579

4008
-
888
-
999


公司网址:
www.95579.com


(16)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路
12
号中民时代广场
B

25

26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
115
号投行大厦
18



法定代表人:
刘学民


联系人:
毛诗莉


电话:

0755

23838750


传真:

0755

23838701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888
-
1888


公司网址:
www.fcsc.com


(17)
东北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长春市生态大街
6666



办公地址:
长春市生态大街
6666



法定代表人:
李福春


联系人:
安岩岩


电话:
0431
-
85096517


传真:
0431
-
85096795


客户服务电话:
95360


公司网址:
www.nesc.cn


(18)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江苏省常州延陵西路
23
号投资广场
18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928
号东海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
赵俊


联系人:
王一彦


电话:
021
-
20333333


传真:
021
-
50498825


客户服务电话:
95531

400
-
8888
-
588


公司网址:
www.longone.com.cn


(19)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
号新盛大厦
B

12
-
15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
号新盛大厦
B

12
-
15




法定代表人:
魏庆华


联系人:
夏锐


电话:
010
-
66559079


传真:
010
-
66555246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888
-
8993


公司网址:
www.dxzq.net


(20)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东省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一号


办公地址:
广东省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一号金源中心
30



法定代表人:
张运勇


联系人:
乔芳


电话:
0769
-
22100155


传真:
0769
-
22119426


客户服务电话:
0769
-
961130


公司网址:
www.dgzq.com.cn


(21)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华侨国际大厦
24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盘古大观
A

40



法定代表人:
高利


联系人:
丁敏


电话:
010
-
59355997


传真:
010
-
57398130


客户服务电话:
95571


公司网址:
www.foundersc.com


(22)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办公地址:
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法定代表人:
薛峰


联系人:
李芳芳



电话:
021
-
22169999


传真:
021
-
22169134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888
-
8788


公司网址:
www.ebscn.com


(23)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
5
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
19
层、
20



办公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
5
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
19
层、
20



法定代表人:
邱三发


联系人:
林洁茹


电话:
020
-
88836999


传真:
020
-
88836654


客户服务电话:
020
-
961303


公司网址:
www.gzs.com.cn


(24)
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3
号国华投资大厦
9

10



办公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3
号国华投资大厦
9

10



法定代表人:
王少华


联系人:
李春涛


电话:
010
-
84183226


传真:
010
-
84183311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818
-
8118


公司网址:
www.guodu.com


(25)
国金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东城根上街
95



办公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东城根上街
95



法定代表人:
冉云


联系人:
刘婧漪、贾鹏



电话:
028
-
86690057

028
-
86690058


传真:
028
-
86690126


客户服务电话:
95310


公司网址:
www.gjzq.com.cn


(26)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
618



办公地址:
上海市延平路
135



法定代表人:
万建华


联系人:
芮敏祺


电话:

021

62580818
-
213


传真:

021

62569400


客户服务电话:
95521


公司网址:
www.gtja.com


(27)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



办公地址:
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



法定代表人:
何如


联系人:
周杨


电话:
0755
-
82130833


传真:
0755
-
82133952


客户服务电话:
95536


公司网址:
www.guosen.com.cn


(28)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梅山路
18



办公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梅山路
18



法定代表人:
蔡咏


联系人:
李蔡



电话:
0551
-
62207323


传真:
0551
-
62207322


客户服务电话:
安徽地区:
96888
;全国:
400
-
8888
-
777


公司网址:
www.gyzq.com.cn


(29)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
198



办公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
198



法定代表人:
章宏韬


联系人:
范超


电话:
0551
-
65161821


传真:
0551
-
65161672


客户服务电话:
96518
(
安徽
)

4008096518
(全国)


公司网址:
www.hazq.com


(30)
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甘肃省兰州市东岗西路
638
号财富大厦


办公地址:
甘肃省兰州市东岗西路
638
号财富大厦
21



法定代表人:
李晓安


联系人:
李昕田


电话:
0931
-
8888088


传真:
0931
-
4890515


客户服务电话:
4006898888

0931
-
95368


公司网址:
www.hlzqgs.com


(31)
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8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8



法定代表人:
宋德清


联系人:
黄恒


电话:
010
-
58568235


传真:
010
-
58568062



客户服务电话:
010
-
58568118


公司网址:
www.hrsec.com.cn


(32)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南京市江东中路
228



办公地址:
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228
号华泰证券广场、深圳市福田区深
南大道
4011
号港中旅大厦
18



法定代表人:
周易


联系人:
庞晓芸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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