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华富中小板: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年第2号)
华富中小板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更新) (2018年第2号) 基金管理人: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华富中小板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由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有关法 律法规及约定发起,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352号文 核准,核准日期为2011年8月25日,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1年12月9日正 式生效。 本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 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 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本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 件,了解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 验、资产状况等判断本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本基金不同于具有稳定收益和低风险的银行存款和国债,本基金投资于股 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85%-95%,属于较高风险、较高收益的投资品种。 适合有稳定收入来源、风险承受能力相对较强、并希望分享中国证券市场长期 发展成果的投资者。中国资本市场未来发展前景广阔,但股市投资始终伴随风 险,股价波动更是无法避免,本基金至少85%的资产投资于股票市场,基金份 额净值必然会随股市行情变化上下波动,持有人购买的基金份额净值因此存在 下跌甚至亏损的可能性。对希望通过短期资金、借贷资金以及养老资金进行投 机快速获得高额收益的投资者可能面临较大的风险。 华富基金承诺以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 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和华富 基金旗下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华富基金提醒投资 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 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 证券投资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降低投资单 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 期的金融工具,投资人购买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 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 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 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 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 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本基金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可能面临各种风险,既包括市场风险,也包括管 理风险、技术风险以及其它风险等。巨额赎回风险是开放式基金所特有的一种 风险,即当单个交易日基金的净赎回申请超过基金总份额的百分之十时,投资 人将可能无法及时赎回持有的全部基金份额。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已通过指定报刊和华富基金的互联 网网站www.hffund.com进行了公开披露。 投资人应当通过基金管理人或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其他机构购买和赎回 基金,基金代销机构名单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以及相关公告。 选择优秀的基金产品长期持有,是基金持有人规避市场短期波动风险、获取 投资收益的有效方法。华富基金鼓励投资者避免短期频繁操作,坚持长期投 资。 基金招募说明书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每6个月更新一次,并于每6个月结 束之日后的45日内公告,更新内容截至每6个月的最后1日。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8年12月9日,有关财务数据和 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8年9月30日。 目 录 一、绪言 ................................ ................................ ................................ ................................ ........... 5 二、释义 ................................ ................................ ................................ ................................ ........... 6 三、基金管理人 ................................ ................................ ................................ ............................. 11 四、基金托管人 ................................ ................................ ................................ ............................. 22 五、相关服务机构 ................................ ................................ ................................ ......................... 26 六、基金的募集 ................................ ................................ ................................ ............................. 57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 ................................ ................................ ................................ ..................... 58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 ................................ ......... 59 九、基金份额的登记 ................................ ................................ ................................ ..................... 69 十、基金的投资 ................................ ................................ ................................ ............................. 70 十一、基金的业绩 ................................ ................................ ................................ ......................... 83 十二、基金的财产 ................................ ................................ ................................ ......................... 85 十三、基金资产估值 ................................ ................................ ................................ ..................... 86 十四、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 ................................ ................................ ............. 92 十五、基金费用与税收 ................................ ................................ ................................ ................. 94 十六、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 ................................ ............. 96 十七、基金的信息披露 ................................ ................................ ................................ ................. 97 十八、基金的风险揭示 ................................ ................................ ................................ ............... 102 十九、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 ................................ ... 105 二十、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 ................................ ....... 108 二十一、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 ........................... 109 二十二、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 ........................... 110 二十三、其他应披露事项 ................................ ................................ ................................ ........... 112 二十四、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 ................................ ................... 113 二十五、备查文件 ................................ ................................ ................................ ....................... 114 附件一、基金合同摘要 ................................ ................................ ................................ ............... 115 附件二、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 ........................... 13 0 一、绪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 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 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 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华富中小板指数增强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华富中小板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 基金”或“基金”)的投资目标、策略、风险、费率等与投资人投资决策有关 的全部必要事项,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 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招募说明书由本基金管理人解释。本基金管 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 招募说明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 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 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 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 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 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二、释义 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 基金或本基金 : 指 华富中小板指数增强型 证券投资基金 2. 基金管理人:指 华富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 基金托管人:指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 基金合同或本基金合同 :指 《 华富中小板指数增强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合同》及对本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 托管协议 : 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 华富中小板指 数增强型 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 托管 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 招募说明书 : 指《 华富中小板指数增强型 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及 其定期的更新 7.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 指《 华富中小板指数增强型 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 公告 》 8. 法律法规 : 指中国现 行 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 、规范性文 件、司法解释、 行政规章 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 通知等 9. 《基金法》: 指 2003 年 10 月 28 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2012 年 12 月 28 日经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自 2013 年 6 月 1 日起实施,并经 2015 年 4 月 24 日第十 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关于修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 > 等七部法律的决定》修改的《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 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0. 《 销售 办法》:指 中国证监会 20 13 年 3 月 15 日颁布、同年 6 月 1 日实 施的 《证券投资基金 销售 管理办法》 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 《信息披露办法》:指 中国证监会 2004 年 6 月 8 日颁布、同年 7 月 1 日实施的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 《运作办法》 : 指 2014 年 3 月 10 日中国证监会第 29 次主席办公会议 审议通过,中国证监会 2014 年 7 月 7 日公布、自 2014 年 8 月 8 日实施的《公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 做出的修订 13. 中国证监会 :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4.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 : 指中国人民银行和 / 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 会 15. 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 务的 法律主体,包括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6.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7.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 国境内合法注册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 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18.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现实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 中国境内证券市场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19.投资人: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 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0. 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 和 招募说明书 合法 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 人 21. 基金销售业务:指 基金管理人或代销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 额,办理基金份额的 申购、赎回、转换、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 等业务 22. 销售机构 : 指直销机构和代销机构 23. 直销机构:指 华富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4. 代销机构 : 指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 金代销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代理协议,代为办理基金 销售业务的机构 25. 基金销售网点 : 指直销机构的直销 中心 及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 26. 注册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 容包括投资 人 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注册登记、基金 销售业务的 确 认、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 27. 注册登记机构:指办理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为 华富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接受 华富 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注册登记业 务的机构 28. 基金账户 : 指 注册登记机构为投资 人 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 人所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29. 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 人 开立的、记录投资 人 通过该销售机 构买卖 本基金的 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30. 基金合同生效日 : 指 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 件,基金管理人向 中国证监会 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 确认的日期 31. 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 ,基金财 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并予以公告 的日期 32. 基金募集期 : 指 自 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 不得超过 3 个月 33. 存续期 : 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4. 工作日 :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5. T 日 : 指 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 投资 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 申请 的 工作日 36. T+n 日 : 指自 T 日起第 n 个工作日 ( 不包含 T 日 ) 37. 开放日 : 指 为投资人 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 或其他 业务的 工作日 38. 交易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39. 《 业务规则 》: 指《 华富 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是 规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注册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 金管理人和投资 人 共同遵守 40. 认购 : 指在基金募集期 内 ,投资 人 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1. 申购 : 指 基金合同生效后 ,投资 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 申 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2. 赎回 : 指 基金合同生效后, 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要求 将 基金份额 兑换为现金 的行为 43. 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本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 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 基金管理 人管理的、且由同一 注册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 的行为 44. 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 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45.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扣 款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 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6. 巨额赎回 :指 本基金单个开放日 , 基金净赎回申请 ( 赎回申请份额总数 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 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 ) 超过上一 开放 日基金总份额的 10% 47. 元 : 指人民币元 48. 基金收益 : 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 行存款利息 、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 约 49. 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 申购款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50. 基金资产净值 : 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51. 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52. 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 资产 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 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53. 指定媒体 : 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互联网网站 及其他媒体 54. 不可抗力 : 指本基金合同当事人无法预见、无法抗拒、无法避免的事件 55. 《流动性规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布、同年 10 月 1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 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56. 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 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 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 受限的新股及非 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 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57. 摆动定价机制:指当本基金遭遇大额申购赎回时,通过调整基金份额净 值的方式,将基金调整投资组合的市场冲击成本分配给实际申购、赎回的投资 者,从而减少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不利影响,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三、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 1000 号 31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000 号 31 层 邮政编码: 200120 法定代 表人:章宏韬 设立日期: 2004 年 4 月 19 日 核准设立机关:中国证监会 核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 2004 】 47 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 2 .5 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联系人:邵恒 电话: 021 - 68886996 传真: 021 - 68887997 股权结构: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9% 、安徽省信用担保集团有限公司 27% 、合 肥兴泰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4% (二)主要人员情况 1 、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 章宏韬先生 ,董事长,大学本科学历,工商管理硕士,经济师。历任安徽 省农村经济管理干部学院政治处职员,安徽省农村经济委员会调查研究处秘 书、副科级秘书,安徽证券交易中心综合部(办公室)经理助理、副经理(副 主任),安徽省证券公司合肥蒙城路营业部总经理,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办 公室副主任、总裁助理兼办公室主任、副总裁。现任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 司董事、总经理,兼任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华安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董事,中国证券业协会创新发展战略专业委员会委员。 徐峰先生,董事,工学博士,研究生学历。历任安徽大学助教、讲师,安 徽证券 交易中心工程师、高级工程师、电讯工程部经理助理、副经理,华安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技术部副总经理、总裁助理兼登记结算部总经理、总裁助 理兼任经纪业务部总经理,现任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党委委员。 范强先生,董事,大专学历,历任安徽省财政厅工交处副主任科员、主任 科员、副处长,安徽省财政厅工交处副处长,省地税局直属分局副局长、局 长,省地税局计财处处长,省地税局财监处处长,安徽省信用担保集团副总经 理兼任华安证券董事、皖煤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安徽省信用担保集团副 总经理、党委委员。 郑晓静女士,董事,硕士研究生 学历。历任合肥市财政局预外局(非税 局)科员,合肥市财政局办公室科员、副主任,合肥市财政局预算处副处长, 合肥市金融办(市投融资管理中心)资本市场处(企业融资处)副处长(主持 工作),合肥市金融办担保与保险处处长,合肥市金融办资本市场处处长。现 任合肥兴泰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兼任合肥兴泰资本管理有限公 司董事长。 余海春先生,总经理,硕士研究生学历。曾先后担任安徽省证券公司合肥 营业部业务员、上海自忠路营业部业务主管、合肥第二营业部经理助理,华安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总部副总经理、池州营业部总经理、合肥花园街 营业部 总经理、办公室主任、固定收益部总经理、投资管理部总经理,现任华富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刘瑞中先生,独立董事,研究生学历。历任安徽铜陵财专教师,中国经济 体制改革研究所助理研究员、信息部主任,中国国际期货经纪有限公司任信息 部经理、深圳公司副总经理,北京商品交易所常务副总裁,深圳特区证券公司 (现巨田证券)高级顾问。现任深圳神华期货经纪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冠通期 货经纪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陈庆平先生,独立董事,工商管理硕士。历任上海金融专科学校讲师、处 长,申银证券公司哈尔滨营业部总经理,上海鑫兆投资管理咨询有 限公司顾 问,宁波国际银行上海分行行长,上海金融学院客座教授。 张赛美女士,独立董事,硕士学位,研究生学历。历任上海张江公社团委 副书记,上海建平中学教师,上海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助理研究员,海通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投资银行管理部总经理、 并购及资本市场部总经理、战略规划部总经理、衍生产品部总经理,海通开元 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海通创意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上海双创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创始合伙人,上海双创投资中心总经理。 2 、基金管理人监事会成员 王忠道先生,监事会主席,本科学历。历 任上海财经大学金融理论教研室 助教,安徽省财政厅副主任科员,安徽信托投资公司部门经理、安徽省中小企 业信用担保中心副主任、安徽省皖煤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安徽省信用担 保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济师。 梅鹏军先生,监事,金融学博士,高级经济师。先后在安徽省国际经济技 术合作公司,安徽省物资局(后更名为安徽省徽商集团)工作,历任合肥兴泰 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业务经理,合肥兴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金融研究 所副所长。现任合肥兴泰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金融研究所所长,安徽大 学经济学院金融硕士研究生兼职导师。 李宏升先生,监 事,本科学历,经济师。历任国元证券斜土路营业部交易 部经理,交通银行托管部基金会计、基金清算。现任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综 合管理部总监。 邵恒先生,监事,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学历, CFA 。历任雀巢(中国)有 限公司市场部助理、强生(中国)有限公司市场部助理、讯驰投资咨询公司高 级研究员、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整合营销经理、双子星信息公司合伙人。现 任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市场拓展部总监。 3 、高级管理人员 章宏韬先生,董事长,简历同上。 余海春先生,总经理,简历同上。 满志弘女士,督察长,管理学硕士, CPA 。曾任道勤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财务 部总经理,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副总监兼董事会秘书,上海华富 利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监事,现任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兼监察稽核部 总监。 陈大毅先生,副总经理,硕士学位。曾先后供职于安徽省证券公司上海自 忠路营业部、徐家汇路营业部,华安证券上海总部,华安证券网络经纪公司 (筹)。曾任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运作保障部总监,上海华富 利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上海华 富利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龚炜先生,副总经理,硕士学位,先后供职于 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 国证监会安徽监管局、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金 融工程研究员、公司投研副总监、基金投资部总监、投研总监、公司总经理助 理。现任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公司公募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基 金经理。 曹华玮先生,副总经理,硕士学位,先后供职于庆泰信托公司、新疆金新 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德恒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汇 添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华富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总经理助理、机构理财部总监,现任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4 、本 基金基金经理简介 高靖瑜女士, 复旦大学金融学硕士,本科学历。十 八 年证券从业经验,历 任金鼎综合证券(维京)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代表处研究员、上海天相投资咨询 有限公司研究员, 2007 年 7 月加入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行业研究员, 2013 年 3 月 1 日至 2014 年 12 月 14 日任华富价值增长混合型基金基金经理助 理, 2014 年 12 月 15 日至 2016 年 1 月 12 日任华富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基 金基金经理。 现任 华富中小板指数增强型基金基金经理、华富中证 100 指数基 金基金经理、华富智慧城市灵活配置混合型基金基金经理、华富健康文娱灵活 配置混合型基金基金经理、华富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基金基金经理 。 郜哲 先生 , 北京大学理学博士,研究生学历 。四年证券从业经验,历 任方 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博士后研究员、上海同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高级研究员, 2017 年 4 月加入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现任 华富中小板指数增强型基金基金 经理、华富永鑫灵活配置混合型基金基金经理、华富中证 100 指数基金基金经 理 。 本基金历任基金经理: 郭晨先生, 2011 年 12 月 9 日至 2012 年 12 月 19 日担任华富中小板指数增 强型基金基金经理。 朱蓓女士, 201 2 年 12 月 1 9 日至 201 7 年 9 月 22 日担任华富中小板指数增 强型基金基金经理。 5 、 公募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公募投资决策委员会是负责公募基金投资决策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公司分 管公募投资业务的领导、涉及公募投资和研究的部门的业务负责人以及公募投 资决策委员会认可的其他人员组成。公募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由公司分管公募 投资业务的最高业务领导担任,负责投决会的召集和主持。 公募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姓名和职务如下: 龚炜先生 公司公募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公司副总经理、 基金经理 张娅女士 公司公募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公司总经理助 理、创新业务部总监、基金经理 郦彬先生 公司公募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研究发展部总监 陈启明先生 尹培俊先生 公司公募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基金投资部总 监、基金经理 公司公募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固定收益部总 监、基金经理 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 、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 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 、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 、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 、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 分配收 益; 5 、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 、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 7 、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 、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 、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 、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 、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 其他法律行为; 12 、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的承诺 1 、基金管理人将遵守《证券法》、《基金法》、《运作办法》、《销 售 办法》、《信息披露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并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 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2 、基金管理人不从事下列行为: ( 1 )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 2 )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 3 )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 4 )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 5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由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 为。 3 、基金经理承诺 ( 1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 持有人谋 取最大利益; ( 2 )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代理人、代表人、受雇人或任何其他第三 人牟取不当利益; ( 3 )不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 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 4 )不以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五)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制度 1 、内部控制制度概述 为了保证公司规范运作,有效地防范和化解管理风险、经营风险以及操作 风险,确保基金财务和公司财务以及其他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从而最大程 度地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本公司建立了科学合理、控制严密、运行高 效的内部控 制制度。内部控制制度是公司为实现内部控制目标而建立的一系列 组织机制、管理方法、操作程序与控制措施的总称。它由章程、内部控制大 纲、基本管理制度、部门业务规章等部分组成。 公司内部控制大纲是对公司章程规定的内控原则的细化和展开,是对各项 基本管理制度的总揽和指导,包括内控目标、内控原则、控制环境、风险评 估、控制体系、控制活动、信息沟通和内部监控等内容。公司基本管理制度包 括风险控制制度、投资管理制度、基金会计制度、信息披露制度、集中交易制 度、资料档案管理制度、信息技术管理制度、公司财务制度、监察稽核制度、 人事管理制 度、业绩评估考核制度、紧急应变制度和基金销售管理制度等。部 门业务规章是在基本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对各部门的主要职责、岗位设置、岗 位责任、操作守则等进行了具体规定。 ( 1 )风险控制制度 风险控制制度由风险控制的目标和原则、风险控制的机构设置、风险类型 的界定、风险控制的措施、风险控制的制度、风险控制制度的监督与评价等部 分组成。 风险控制的具体制度主要包括投资风险管理制度、交易风险管理制度、财 务风险控制制度以及岗位分离制度、防火墙制度、岗位职责、反馈制度、保密 制度、员工行为准则等程序性风险管理制度。 ( 2 )投资管理 制度 基金投资管理制度包括基金投资管理的原则、组织结构、投资禁止制度、 投资策略、投资研究、投资决策、投资执行、投资的风险管理等方面内容,适 用于基金投资的全过程。 ( 3 )监察稽核制度 公司设立督察长,组织、指导监察稽核工作,督察长由总经理提名,经董 事会聘任,对董事会负责,报中国证监会核准。督察长有权参加或者列席公司 董事会以及公司业务、投资决策、风险管理等相关会议,有权调阅公司相关文 件、档案,就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独立地履行检查、评价、报告、建议职 能。督察长应当定期和不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公司内部控制执行情况,董 事会应 当对督察长的报告进行审议。 公司设立监察稽核部门,具体执行监察稽核工作。公司配备了充足合格的 监察稽核人员,明确规定了监察稽核部门及内部各岗位的职责和工作流程。 监察稽核制度包括监察稽核体系、监察稽核工作内容、监察稽核方法和程 序等。通过这些制度的建立,监督公司各业务部门和人员遵守法律、法规和规 章的有关情况;评估公司各业务部门和人员执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各项管理 制度和业务规章的情况。 2 、内部控制的原则 ( 1 )健全性原则: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包括公司的各项业务、各 个部门或机构和各级人员,并涵盖到决策、 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 2 )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 维护内控制度的有效执行; ( 3 )独立性原则:公司各机构、部门和岗位职责应当保持相对独立,公 司基金资产、自有资产、其他资产的运作应当分离; ( 4 )相互制约原则:公司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应当权责分明、相互制 衡; ( 5 )成本效益原则:公司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提 高经济效益,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3 、内部控制的组织架构 ( 1 )风险管理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负责根据董事会的 授权 对公司的风险管理制度进行审查并提供咨询和建议的专门委员会,其工作 重点包括:审议公司的风险管理制度,对公司存在的风险隐患和可能出现的风 险问题进行研究、预测和评估,对重大突发性风险事件提出指导意见。 ( 2 )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为公司非常设投资决策机构。投 资决策委员会具体职责为:分析判断宏观经济形势和市场走势,制定基金重大 投资决策和投资授权;对投资决策的执行情况进行监控;对基金经理进行的交 易行为进行监督管理;考核基金经理的业绩; ( 3 )督察长:督察长组织、指导公司的监察稽核工作,监督检查基金及 公司运作的 合法合规情况和公司的内部风险控制情况;督察长履行职责的范 围,应涵盖基金及公司运作的所有业务环节;有权参加或者列席公司董事会以 及公司业务、投资决策、风险管理等相关会议,有权调阅公司相关文件、档 案,对基金运作、内部管理、制度执行及遵规守法情况进行内部监察、稽核; 定期独立出具稽核报告,报送中国证监会和董事长; ( 4 )风险控制委员会:风险控制委员会对识别、防范、控制基金运作各 个环节的风险全面负责,尤其重点关注基金投资组合的风险状况,对基金投资 运作的风险进行测量和监控,对投资组合计划提出风险防范措施。同时,负责 审核公 司的风险控制制度和风险管理流程,确保对公司整体风险的评估、识 别、监控与管理; ( 5 )监察稽核部:公司设立监察稽核部并保证其工作的独立性和权威 性,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监察稽核部监督公司各业务部门和人员严格遵守法 律法规、基金合同和公司内部各项规章制度,对公司各类规章制度及内部风险 控制制度的完备性、合理性、有效性进行评估,组织各部门对存在的风险隐患 或出现的风险问题进行讨论、研究,提出解决方案,并监督整改; ( 6 )业务部门:对本部门业务范围内的风险负有管控和及时报告的义 务; ( 7 )员工:依照公司“风险控制落实到人” 的理念,每个员工均负有一 线风险控制职责,负责把公司的风险控制理念和措施落实到每一个业务环节当 中,并负有把业务过程中发现的风险隐患或风险问题及时进行报告、反馈的义 务。 4 、内部控制措施 本基金管理人高度重视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重要性,强调要让风险控制 渗透到公司的每一项业务和公司的文化中去,要求所有员工以他们的能力、诚 信和职业道德来控制、管理风险。本基金管理人采取的主要措施包括: ( 1 )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系统。由风险控制委员会组 织、监察稽核部执行,通过与董事会到管理层到每个员工不断的沟通和交流, 识别和评估从治理结构到一线业务操作等公司所有方面、所有业务流程中公司 运作和基金管理的风险点和风险程度,明确划分风险责任,并制定相应的风险 控制措施。本基金管理人强调在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中,要全员参与,责任明 确和合理分工,让所有的员工对风险管理都有清晰的意识,清楚知道他们在风 险控制中的地位和责任。在风险识别和风险评估的基础上,监察稽核部建立了 覆盖公司所有业务的稽核检查项目表,该表为从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内部规 章等方面确保公司运作和基金管理合规和风险控制提供了检查和监督的手段; ( 2 )完善监察稽核工作流程,加强日 常稽核工作,促进风险管理的数量 化和自动化,提高风险管理的时效和频率。公司专门建立了华富风险控制系 统,能对基金投资风险和业绩评估做到动态更新。同时监察稽核部通过质询、 评估和报告等工作流程,以建立一种机制,使任何内控工作和外部审计中发现 的问题能够得到及时的解决; ( 3 )对风险实行动态的监控和管理。一方面,周期性根据公司的业务发 展和内部审核、稽查的情况进行评估和调整;另一方面,在变化的环境中,不 断识别、评估新的风险,尤其强调对新产品和新业务的风险分析、评估和控 制,强调新的法律法规对风险管理的要求。为确保公司运作和 基金管理能够符 合最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要求,本基金管理人还在组织机制上进行了设计,由监 察稽核部的内控人员和法律事务人员分工合作,保证对与基金有关的法律法规 进行实时跟踪、全面收集、准确分解并及时落实。 5 、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制度声明书 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制度的声明如下: ( 1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上关于内部控制制度的披露真实、准确; ( 2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根据市场变化和公司业务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制 制度。 四、基金托管人 一、托管人情况 (一)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简称:中国建设银行 ) 住 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 号院 1 号楼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成立时间: 2004 年 09 月 17 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贰仟伍佰亿壹仟零玖拾柒万柒仟肆佰捌拾陆元整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 [1998]12 号 联系人:田 青 联系电话: (010)6759 5096 中国建设银行成立于 1954 年 10 月,是一家国内领先、国际知名的大型股 份制商业银行,总部设在北京。本行于 2005 年 10 月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挂牌上 市 ( 股票代码 939) , 于 2007 年 9 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 ( 股票代码 601939) 。 2018 年 6 月末,本集团资产总额 228,051.82 亿元,较上年末增加 6,807.99 亿元,增幅 3.08% 。上半年,本集团盈利平稳增长,利润总额较上年 同期增加 93.27 亿元至 1,814.20 亿元,增幅 5.42% ;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加 84.56 亿元至 1,474.65 亿元,增幅 6.08% 。 2017 年,本集团先后荣获香港《亚洲货币》“ 2017 年中国最佳银行”, 美国《环球金融》“ 2017 最佳转型银行”、新加坡《亚洲银行家》“ 2017 年 中国最佳数字 银行”、“ 2017 年中国最佳大型零售银行奖”、《银行家》 “ 2017 最佳金融创新奖”及中国银行业协会“年度最具社会责任金融机构”等 多项重要奖项。本集团在英国《银行家》“ 2017 全球银行 1000 强”中列第 2 位;在美国《财富》“ 2017 年世界 500 强排行榜”中列第 28 名。 中国建设银行总行设资产托管业务部,下设综合与合规管理处、基金市场 处、证券保险资产市场处、理财信托股权市场处、 QFII 托管处、养老金托管 处、清算处、核算处、跨境托管运营处、监督稽核处等 10 个职能处室,在安 徽合肥设有托管运营中心,在上海设有托管运营 中心上海分中心,共有员工 315 余人。自 2007 年起,托管部连续聘请外部会计师事务所对托管业务进行内 部控制审计,并已经成为常规化的内控工作手段。 纪伟,资产托管业务部总经理,曾先后在中国建设银行南通分行、总行计 划财务部、信贷经营部任职,并在总行公司业务部、投资托管业务部、授信审 批部担任领导职务。其拥有八年托管从业经历,熟悉各项托管业务,具有丰富 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龚毅,资产托管业务部资深经理(专业技术一级),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 行北京市分行国际部、营业部并担任副行长,长期从事信贷业务和集团客户业 务等工作 ,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黄秀莲,资产托管业务部资深经理(专业技术一级),曾就职于中国建设 银行总行会计部,长期从事托管业务管理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 管理经验。 郑绍平,资产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总行投资部、 委托代理部、战略客户部,长期从事客户服务、信贷业务管理等工作,具有丰 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原玎,资产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总行国际业务 部,长期从事海外机构及海外业务管理、境内外汇业务管理、国外金融机构客 户营销拓展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 业务管理经验。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国内首批开办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一直 秉持“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不断加强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严格履行 托管人的各项职责,切实维护资产持有人的合法权益,为资产委托人提供高质 量的托管服务。经过多年稳步发展,中国建设银行托管资产规模不断扩大,托 管业务品种不断增加,已形成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社保基金、保险资金、基本 养老个人账户、 (R)QFII 、 (R)QDII 、企业年金等产品在内的托管业务体系,是 目前国内托管业务品种最齐全的商业银行之一。截至 20 18 年二季度末,中国 建设银行已托管 857 只证券投资基金。中国建设银行专业高效的托管服务能力 和业务水平,赢得了业内的高度认同。中国建设银行先后 9 次获得《全球托管 人》“中国最佳托管银行”、 4 次获得《财资》“中国最佳次托管银行”、连 续 5 年获得中债登“优秀资产托管机构”等奖项,并在 2016 年被《环球金 融》评为中国市场唯一一家“最佳托管银行”、在 2017 年荣获《亚洲银行 家》“最佳托管系统实施奖”。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一)内部控制目标 作为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托管业务的法律法规、 行业监 管规章和本行内有关管理规定,守法经营、规范运作、严格监察,确保 业务的稳健运行,保证基金财产的安全完整,确保有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完 整、及时,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二)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中国建设银行设有风险与内控管理委员会,负责全行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 工作,对托管业务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检查指导。资产托管业务部配备了专职内 控合规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内控合规工作,具有独立行使内控合规工作职权和 能力。 (三)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资产托管业务部具备系统、完善的制度控制体系,建立了管理制度、控制 制度、岗位职责、业 务操作流程,可以保证托管业务的规范操作和顺利进行; 业务人员具备从业资格;业务管理严格实行复核、审核、检查制度,授权工作 实行集中控制,业务印章按规程保管、存放、使用,账户资料严格保管,制约 机制严格有效;业务操作区专门设置,封闭管理,实施音像监控;业务信息由 专职信息披露人负责,防止泄密;业务实现自动化操作,防止人为事故的发 生,技术系统完整、独立。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一)监督方法 依照《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监督所托管基金的投资 运作。利用自行开发的“新一代托 管应用监督子系统”,严格按照现行法律法 规以及基金合同规定,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的投资比例、投资范围、投资组 合等情况进行监督。在日常为基金投资运作所提供的基金清算和核算服务环节 中,对基金管理人发送的投资指令、基金管理人对各基金费用的提取与开支情 况进行检查监督。 (二)监督流程 1. 每工作日按时通过新一代托管应用监督子系统,对各基金投资运作比例 控制等情况进行监控,如发现投资异常情况,向基金管理人进行风险提示,与 基金管理人进行情况核实,督促其纠正,如有重大异常事项及时报告中国证监 会。 2. 收到基金管理人的划款指令 后,对指令要素等内容进行核查。 3. 通过技术或非技术手段发现基金涉嫌违规交易,电话或书面要求基金管 理人进行解释或举证,如有必要将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五、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 、直销机构: 名称: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和网上交易系统 住所: 中国( 上海 )自由贸易试验 区陆家嘴环路 1000 号 31 层 办公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000 号 31 层 法定代表人:章宏韬 联系人:李晔 咨询电话: 021 - 50619688 , 400 - 700 - 8001 传真: 021 - 68415680 网址: www .hffund.com 2 、代销机构: ( 1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 号院 1 号楼 法定代表人: 田国立 联系人:王琳 客服电话: 95533 网址: www.ccb.com ( 2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 号 法定代表人: 彭纯 电话: 021 - 95559 传真: 021 - 62701216 联系人:张宏革 客户电话: 95559 公司网址: www .bankcomm.com ( 3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 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 : 李建红 电话 :0755 - 83161095 传真 :0755 - 83195050 联系人 : 于菲 客服电话: 95555 网址: www.cmbchina.com ( 4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 法定代表人:常振明 电话: 010 - 89937369 传真: 010 - 85230049 联系人:廉赵峰 客户服务热线: 95558 公司网站: http://bank.ecitic.com ( 5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 12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 12 号 法定代表人: 高国富 电话: (021)61618888 传真: (021)63604199 联系人:于慧、虞谷云 客户服务热线: 95528 公司网址: www.spdb.com.cn ( 6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 5047 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 5047 号 联系人:张波 联系电话: 0755 - 22168073 客户服务电话: 95511 - 3 公司网址 : www.bank.pingan.com ( 7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 17 号首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 17 号 法定代表人:闫冰竹 联系人:谢小华 传真: 010 - 66226045 客服电话: 95526 公司网址: www.bankofbeijing.com.cn ( 8 )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天津市河东区海河东路 218 号 法定代表人:李伏安 电话: 022 - 58316666 传真: 022 - 58316569 联系人:王宏 客服电话: 95541 公司网址: w ww.cbhb.com.cn ( 9 ) 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3038 号合作金融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伟 联系人:陈聪 电话: 0755 - 25188263 传真: 0755 - 25188785 网站: www.4001961200.net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196 - 1200 ( 10 )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8 号中融碧玉蓝天大厦 15 - 20 楼、 22 - 27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8 号中融碧玉蓝天大厦 15 - 20 楼、 22 - 27 楼 法 定代表人:冀光恒 联系人:李晨 电话: 021 - 38576666 客服电话: 021 - 962999 , 400 - 696 - 2999 网址: www.srcb.com ( 11 )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2 号华夏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建 联系人:刘军翔 联系电话: 010 - 85238820 客服电话: 95577 网址: www.hxb.com.cn ( 12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 号 法定代表人 :洪崎 客服电话: 95568 传真:( 010 ) 57092611 联系电话:( 010 ) 57092615 联系人:董云巍 网址: www.cmbc.com.cn ( 13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蒋超良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 号 联系人:牛峰 电话: 010 - 85108223 传真: 010 - 85109219 客服电话: 95599 网址: www.abchina.com ( 1 4 )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合肥市安庆路 79 号天徽大厦 A 座 办公地址:合肥 市安庆路 79 号天徽大厦 A 座 法定代表人:李宏鸣 联系人:叶卓伟 联系电话: 0551 - 62667635 传真电话: 0551 - 62667684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 - 96588 (安徽省内可直拨 96588 ) 公司网址 : www.hsbank.com.cn ( 15 ) 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南大街 248 号 办公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南大街 248 号 法定代表人:蔡国华 联系人:汪岛 电话: 021 - 38966235 传真: 021 - 38966204 客户服务电话: 95395 公司网站: www.egbank.com.cn ( 16 )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 198 号 法定代表人: 章宏韬 联系人:范超 联系电话: 0551 - 65161821 传真: 0551 - 65161672 客服电话: 95318 公司网址: www.hazq.com ( 17 ) 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600 号 1 幢 32 楼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600 号 1 幢 33 楼 法定代表人:钱华 联系人:王冠昌 联系电话 : 021 - 32229888 业务传真: 021 - 68728703 客服热线: 4001 - 962502 公司网址: www.ajzq.com ( 18 )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 号院 1 号楼 法定代表人:张志刚 联系人:唐静 电话: 010 - 63081000 传真: 010 - 63080978 客服电话: 95321 公司网址: www.cindasc.com ( 19 ) 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3 号国华投资大厦 9 层 10 层 法定代表人:王少华 联系人:黄静 电话: 010 - 84183333 客服电话: 400 - 818 - 8118 公司网址: www.guodu.com ( 20 )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长春市生态大街 6666 号 法定代表人:李福春 联系人:安岩岩 电话: 0431 - 85096517 客服电话: 95360 公司网址: www.nesc.cn ( 21 )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园路 2 号高科大厦四楼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 99 号保利广场 A 座 37 楼 法定代表人:余磊 联系人:杨晨 电话: 027 - 87107535 传真 : 027 - 87618863 客户服务电话: 4008005000 公司网站: www.tfzq.com ( 22 )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济南市经七路 86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花园石桥路 66 号东亚银行金融大厦 18 层 法定代表人:李玮 联系人:许曼华 电话: 021 - 20315290 传真: 021 - 20315137 客户服务电话: 95538 公司网址: www.zts.com.cn ( 23 )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8 号民生金融中心 A 座 16 - 18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8 号民生金融中心 A 座 16 - 20 层 法定代表人:余政 联系人:赵明 电话: 010 - 85127622 传真: 010 - 85127917 客服电话: 4006198888 公司网址 :www.mszq.com ( 24 )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无锡市太湖新城金融一街 8 号国联金融大厦 8 楼 办公地址:江苏省无锡市太湖新城金融一街 8 号国联金融大厦 702 法定代表人:姚志勇 电话: 0510 - 82831662 传真: 0510 - 82830162 联系人:沈刚 客服电话: 95570 网址: www.glsc.com.cn ( 25 )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刘晨 电话: 021 - 22169999 传真: 021 - 22169134 客户服务电话 :95525 、 4008888788 、 10108998 公司网址: www.ebscn.com ( 26 ) 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 A 栋第 18 层 - 21 层及第 04 层 01.02.03.05.11.12 .13.15.16.18.19.20.21.22.23 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6003 号荣超商务中心 A 栋第 04 、 18 层至 21 层 法定代表人:高涛 联系人:张鹏 电话: 0755 - 82023442 传真: 0755 - 82026539 客服电话: 400 - 600 - 8008 、 95532 公司网址: www.china - invs.cn ( 27 ) 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 11 号高德置地广场 F 座 18 、 19 层 法定代表人:张建军 联系人:甘蕾 电话: 020 - 38 286026 传真: 020 - 38286588 客服电话: 4008888133 公司网址: www.wlzq.com.cn ( 28 )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 268 号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长柳路 36 号 法定代表人: 杨华辉 联系人: 乔琳雪 电话: 021 - 38565547 客服电话: 95562 公司网站: www.xyzq.com.cn ( 29 )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 69 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东塔楼 法定代表人:侯巍 联系人:郭熠 电话: 0351 - 8686659 传真: 035 1 - 8686619 客服电话: 400 - 666 - 161895573 公司网址: www.i618.com.cn ( 30 ) 日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锡林南路(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