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东方集团:2019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摘要(面向合格投资者)
493001594764686746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368号经开区大厦第9层901室) 2019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募集说明书摘要 (面向合格投资者) 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签署日: 年 月 日 声明 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 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3号——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2015年修订)》及 其他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本次债券的核准, 并结合发行人的实际情况编制。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 带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 证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 主承销商已对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主 承销商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因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与发行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是能够证 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且公司债券未能按时兑付本息的,主承销商承诺负责组织本募集说明 书及其摘要约定的相应还本付息安排。 债券受托管理人承诺严格按照相关监管机构及自律组织的规定、本募集说明 书及其摘要及《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文件的约定,履行相关职责。发行人的相 关信息披露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债券持有人遭受 损失的,或者公司债券出现违约情形或违约风险的,债券受托管理人承诺及时通 过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等方式征集债券持有人的意见,并以自己名义代表债券持 有人主张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与发行人、增信机构、承销机构及其他责任主体进 行谈判,提起民事诉讼或申请仲裁,参与重组或者破产的法律程序等,有效维护 债券持有人合法权益。债券受托管理人承诺,在受托管理期间因其拒不履行、迟 延履行或者其他未按照相关规定、约定及债券受托管理人声明履行职责的行为, 给债券持有人造成损失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及有关的信 息披露文件,进行独立投资判断并自行承担相关风险。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 政府部门对本期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经营风险、偿债风 险、诉讼风险以及公司债券的投资风险或收益等做出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 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本期债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 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 责。 投资者认购或持有本期公司债券视作同意《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 有人会议规则》及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其他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债券 受托管理人等主体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 会议规则》及债券受托管理人报告将置备于债券受托管理人处,债券持有人有权 随时查阅。 除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外,发行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或实体提供未在 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列明的信息和对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作任何说明。投 资者若对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人、律师、 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投资者在评价和购买本期债券时,应特别审慎地考 虑本募集说明书第二节所述的各项风险因素。 重大事项提示 一、本期债券债项评级为AA+,本期债券上市前,发行人2018年6月末的 净资产为2,069,129.81万元(截至2018年6月末合并报表中所有者权益合计), 合并报表口径的资产负债率为58.11%(母公司口径资产负债率为28.09%)。本 期债券上市前,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61,990.23万 元(2015年、2016年和2017年合并报表口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平均 值),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1.5倍。本期债券发行及上市安排请参见 发行公告。 二、公司债券属于利率敏感型投资品种。受国民经济总体运行状况、国家宏 观经济、金融政策、资金供求关系以及国际经济环境变化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在 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可能跨越多个利率调整周期,市场利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 投资者持有债券的实际收益具有不确定性。 三、本期债券面向《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公开 发行,不向公众投资者发行。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积极申请本期债券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由于具体上市审批事宜需要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 方能进行,并依赖于有关主管部门的审批或核准,发行人目前无法保证本期债券 一定能够按照预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且具体上市进程在时间上存在不 确定性。此外,证券交易市场的交易活跃程度受到宏观经济环境、投资者分布、 投资者交易意愿等因素的影响,发行人亦无法保证本期债券在交易所上市后本期 债券的持有人能够随时并足额交易其所持有的债券。 四、截至2018年6月末,发行人股东累计质押发行人无限售股份54,219.12 万股,有限售股份44,110.28万股,合计98,329.40万股,占发行人A股总股本 371,457.61万股的26.47%。目前发行人控股股东经营情况良好,具备资金偿还能 力,股权被质押风险可控,发生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及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形 可能性较低。若发行人或发行人控股股东经营情况发生较大波动,将可能会影响 发行人的股权结构或偿债能力。 五、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粮油购销板块,粮油购 销板块收入分别为620,127.55万元、561,105.47万元、671,997.04万元和398,200.11 万元,毛利润分别为6,662.79万元、571.04万元、12,769.03万元和6,774.09万 元,毛利率分别为1.07%、0.10%、1.90%和1.70%。发行人主营业务盈利能力较 弱,对投资收益的依赖较为明显,存在一定的主营业务盈利能力较弱风险。同时 发行人粮油购销板块盈利能力受粮油价格波动影响较大,报告期内发行人粮油购 销板块毛利润及毛利率均出现较大幅度的波动,如果粮油价格进一步波动,可能 会对发行人的主营业务收入产生一定影响。 六、发行人日常经营需保持一定数量的存货,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存货分别 为103,791.10万元、1,152,940.15万元、1,330,551.52万元和1,373,605.95万元。 虽然发行人已严格依据国家相关会计政策,按照单个存货项目客观、真实地计提 了存货跌价准备,但当存货市场价格出现较大波动时,尤其当存货可现净值低于 成本时,企业将面临相应损失,影响企业的资产和利润水平。若市场经济持续不 景气,产品需求低迷时,发行人由于较高的存货占比将导致其面临一定的存货跌 价风险。 七、发行人2017年末短期借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分别为840,431.54 万元和366,092.31万元,占总负债比重分别为30.41%和13.25%。2018年6月 末短期借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分别为930,974.39万元和501,325.88万 元,占总负债比重分别为32.43%和17.46%,发行人短期有息债务比例相对较高, 可能对发行人的日常经营带来一定的资金周转风险。 八、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实现利润总额分别为40,667.08万元、68,587.05万 元、76,240.74万元和49,902.87万元,但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投资收益(主要为 对民生银行及锦州港的股权投资收益)保持较高水平,分别为149,923.98万元、 153,454.24万元、168,109.07万元和90,969.97万元,对营业利润总额贡献较高。 发行人主营业务中粮油贸易板块盈利能力相对较弱,营业利润对投资收益依赖程 度较高,如果被投资企业出现经营亏损或财务状况恶化,发行人将面临投资收益 下降导致营业利润减少的风险。 九、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资本公积分别为220,321.72万元、966,569.91万元、 880,910.70万元和851,967.17万元,发行人的资本公积变化主要原因为发行人 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86.10亿元、实施转增股份及参股企业民 生银行、锦州港增发股票导致资本公积增加。若今后发行人参股企业根据需要通 过增发股票等方式增加资本金时,将相应对发行人资本公积及所有者权益产生影 响。同时,若发行人参股的上市公司民生银行、锦州港的股票市值发生大幅波动, 也将对发行人资本公积变动产生影响。 十、发行人的所有者权益主要由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 利润组成,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未分配利润分别为416,750.50万元、 463,053.96万元、508,746.73万元和561,285.20万元,未分配利润在所有者权益 中占比较大,并持续上升,未来发行人对未分配利润的分配和使用,将会使发 行人所有者权益的结构产生变化,发行人存在所有者权益结构不稳定的风险。 十一、由于发行人经营规模不断扩大,相关成本和费用增长较快。发行人 近三年及一期管理费用分别为25,911.31万元、35,250.98万元、38,414.31万元 和20,093.12万元,销售费用分别为4,412.85万元、7,330.36万元、8,021.29万 元和4,292.22万元,财务费用分别为48,883.20万元、47,544.18万元、82,807.88 万元和30,104.18万元。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期间费用合计占当年营业总收入的 比重分别为12.75%、14.21%、16.23%和12.69%,发行人期间费用占营业收入 的比重相对较高,若发行人未来期间费用出现大幅增长的情况,则会影响到发 行人的盈利能力。 十二、截至2018年6月末,发行人受限资产账面价值为191.66亿元,占 净资产的比例为92.63%,其中受限的长期股权投资为123.43亿元,占受限资产 总额的64.40%,占比较高,主要受限原因系发行人将所持民生银行和锦州港部 分股票进行质押进行融资。此外,发行人子公司国开东方等部分股权已质押。 发行人受限资产规模较大,对未来的再融资能力产生了一定影响。 十三、除粮油购销板块外,发行人主要投资行业包括金融业、港口运输业、 新型城镇化开发产业等。发行人未来资本支出规模较大,对自有资金投资支出及 外部融资需求较大。若投资项目收益不及预期,甚至出现亏损,则会对发行人财 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十四、目前,东方集团商业投资有限公司、东方粮仓五常稻谷产业有限公司 等发行人子公司发生持续亏损。若今后由于经营不善或项目计划有变等原因,造 成亏损规模增加,则可能导致发行人利润扣减等不利影响。 十五、发行人对参与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均有合理规划。近期国内房地产市场 增速放缓,甚至部分地区出现房价下滑;同时发行人新型城镇化及房地产开发业 务目前主要集中在北京市、杭州市等一二线,2017年以来一二线城市出台了一 系列的限购政策,对房地产市场影响较大。发行人针对房地产调控政策以及不断 变化的房地产市场灵活采取应对措施,受到的影响较小,但若未来房地产政策进 一步大幅收紧或房地产市场出现大幅波动,将会对发行人的经营状况和盈利、偿 债能力产生影响。 十六、近年来,发行人已通过股权投资涉足金融、港口、房地产等领域。目 前来看,发行人投资对象经营情况良好,资产价值稳定,但不排除在复杂的市场 环境影响下,出现不可预知的不利变化,导致发行人长期股权投资发生减值风险, 或盈利能力受到影响。 十七、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9,635.38 万元、-156,393.63万元、-183,298.44万元和93,343.45万元,最近三年发行人经 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且波动较大。2016年发行人将国开东方纳入合 并范围后,由于国开东方土地一级开发等业务处于前期投入阶段,经营活动的现 金净流出进一步扩大,2018年1-6月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有所改 善。随着未来发行人业务的发展,若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继续为 负,将对本期债券的偿付产生一定压力。 十八、发行人多项业务依托于下属子公司来开展。截至2015年末、2016年 末、2017年末和2018年6月末,发行人母公司总资产分别为1,947,086.78万元、 2,989,439.37万元、3,102,360.36万元和3,154,380.84万元,净资产分别为 1,106,867.66万元、2,060,204.51万元、2,205,020.73万元和2,268,251.52万元, 资产负债率分别为43.15%、31.08%、28.92%和28.09%;2015年度、2016年度、 2017年度和2018年1-6月,发行人母公司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100.00万元、 21,705.73万元、40,655.82万元和19,219.01万元,实现净利润103,136.11万元、 114,905.82万元、156,048.61万元和86,897.86万元。目前发行人主要子公司无明 确的分红政策。发行人除持有下属子公司东方粮仓五常稻谷产业有限公司80% 股权外,均持有其他一级子公司100%股权,有着绝对的控制权。其中,发行人 控股股东东方集团有限公司持有东方粮仓五常稻谷产业有限公司另外20%股权, 且根据东方粮仓五常稻谷产业有限公司章程,“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 弥补亏损的方案”“须经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发行人对东方 粮仓五常稻谷产业有限公司同样有着绝对控制力。报告期内,发行人子公司未进 行分红,子公司资金主要用于自身业务发展。整体来说,发行人本级资产状况较 好,资产负债率较低,盈利情况较好。根据公司相关管理制度,发行人母体对子 公司的资金使用进行统一管理、调度,能够保证正常偿付债券本息。发行人财务 部依据公司整体的战略目标及各子公司的发展需求,负责年度财务预算的编制和 落实工作以及资金管理工作,对公司的投融资及授信工作进行统一安排。发行人 投资控股型架构有利于高效实行其制定的财务政策,严格控制负债规模,对纳入 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拥有较强的控制权,对其分红政策、分红比例均有较强的控制 力,这对发行人保持较高的盈利能力和偿债能力有一定的促进作用。若发行人子 公司持续不分红,投资收益变动等导致本级盈利能力下降,将会在一定程度影响 发行人整体的盈利能力和偿债能力。 十九、为提高公司融资效率,推动公司主营业务稳步发展,发行人于2018 年度与控股股东东方集团有限公司保持互保关系,发行人为东方集团有限公司提 供担保限额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且发行人为东方集团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 额不超过东方集团有限公司为发行人提供的担保余额。此互保事项已经过发行人 董事会和股东会等有权机构决议审议通过。 发行人与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建立互保关系的目的是为了增强公司的融资能 力,提高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进行融资的效率,满足发行人及下属子公司生产 经营资金需求。东方集团有限公司资信状况良好,偿还债务的能力强,且发行人 为东方集团有限公司累计担保金额不超过东方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的担保 总额,担保风险可控。 二十、经鹏元评级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 本期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AA+。发行人本期评级与公司历史其他债务融资工具 的评级存在差异,鹏元评级在进行评级时综合考虑了东方集团主体业务发展状况 和财务风险状况等维度,通过多方面考察,给予了发行人主体及本期公司债券 AA+的信用等级。 同时考虑到信用评级机构对发行人和本期债券的评级是一个动态评估的过 程,如果未来信用评级机构调低对发行人主体或者本期债券的信用评级,本期债 券的市场价格将可能随之发生波动从而给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造成损失,甚至 导致本期债券无法在证券交易场所进行交易流通。 本期信用评级报告出具后,鹏元评级将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对其进行不定 期跟踪评级。鹏元评级将密切关注发行人的相关状况,如发现发行人或本期债券 相关要素出现重大变化,或发现其存在或出现可能对信用等级产生较大影响的重 大事件时,鹏元评级将落实有关情况并及时评估其对信用等级产生的影响,据以 确认或调整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如果未来资信评级机构调低发行人主体或者本 期债券的信用等级,本期债券的市场价格将可能发生波动从而对本期债券的投资 者造成损失。 二十一、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本期债券的主体信用评级结果为AA+, 说明发行人偿还债务的能力很强,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不大,违约风险很低。 但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若受不可控制的因素影响,发行人不能如期从预期的还 款来源中获得足够资金,将可能会影响本期债券的本息按期兑付。债券持有人亦 无法通过保证人或担保物受偿本期债券本息,将可能对债券持有人的利益造成不 利影响。 二十二、债券持有人会议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审议通过的决议,对 所有债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决议或放弃投票权的债 券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本期债券的持有人)均有同等约束力。在 本期债券存续期间,债券持有人会议在其职权范围内通过的任何有效决议的效力 优先于包含债券受托管理人在内的其他任何主体就该有效决议内容做出的决议 和主张。债券持有人认购、购买或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期债券均视作同意并接 受发行人为本期债券制定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等对本期债券各项权利和义务的规定。 二十三、发行人2018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已于2018年10月30日公告。2018 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披露后,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仍然符合发行上市条件。截 至2018年9月末,发行人总资产5,013,816.45万元,净资产2,090,735.57万元; 2018年1-9月,发行人营业收入773,809.20万元,利润总额73,352.76万元,净 利润72,599.96万元。发行人三季度财务报表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等进行查询。发行人2018年三季度数据不存在重大不利变 化,仍然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 件中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的基本条件。 目录 声明 ......................................................................................................................... 1 重大事项提示 ......................................................................................................... 3 目录 ....................................................................................................................... 10 释义 ....................................................................................................................... 12 第一节 发行概况 ............................................................................................... 14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 14 二、本期发行的基本情况及发行条款 ........................................................ 14 三、本期债券发行及上市安排 .................................................................... 15 四、本期发行有关机构 ................................................................................ 19 五、发行人与本期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人员之间的利害关系 ........ 22 六、认购人承诺 ............................................................................................ 22 第二节 发行人及本期债券的资信状况 ........................................................... 24 一、本期债券的信用评级情况 .................................................................... 24 二、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主要事项 ........................................................ 24 三、公司资信情况 ........................................................................................ 27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36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 36 二、发行人股权结构及独立性 .................................................................... 40 三、发行人对其他企业的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 45 四、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 51 五、发行人内部管理制度的建立及运行情况 ............................................ 57 六、关联方关系及交易情况 ........................................................................ 64 七、发行人内部管理制度的建立及运行情况 ............................................ 71 八、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 74 第四节 财务会计信息 ....................................................................................... 96 一、最近三年及一期的财务会计报表 ........................................................ 98 二、最近三年及一期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变化情况 .................................. 108 三、最近三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 110 第五节 募集资金运用 ..................................................................................... 111 一、前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111 二、债券募集资金规模 .............................................................................. 112 三、募集资金运用计划 .............................................................................. 112 四、募集资金运用对发行人财务状况的影响 .......................................... 113 五、专项账户管理安排 .............................................................................. 114 六、发行人关于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承诺 .............................................. 114 第六节 备查文件 ............................................................................................. 116 一、本募集说明书的备查文件如下: ...................................................... 116 二、查阅地点 .............................................................................................. 116 释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发行人、公司、本公司、东方集团 指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债券 指 发行总额不超过40亿元(含40亿元)的“东方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本期债券 指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公开发行公司债 券(第一期) 实际控制人 指 张宏伟先生 控股股东 指 东方集团有限公司 本次发行 指 本次债券的发行 本期发行 指 本期债券的发行 募集说明书 指 发行人为本期债券的发行而制作的《东方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2019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募集说明书》 募集说明书摘要 指 发行人为本期债券的发行而制作的《东方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2019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募集说明书摘要》 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 理人、安信证券 指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机构、会计师 指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评级机构、鹏元评级 指 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律师事务所、律师 指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监管银行 指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 合格投资者 指 《管理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 上市交易场所、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登记机构、中证登记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东方实业 指 东方集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东方润澜 指 西藏东方润澜投资有限公司 东方粮仓 指 东方粮仓有限公司 东方粮油 指 东方集团粮油食品有限公司 国开东方 指 国开东方城镇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商业投资 指 东方集团商业投资有限公司 东方物业 指 东方集团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联合能源 指 联合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大成饭店 指 北京大成饭店有限公司 金联金服 指 金联金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东方财务公司 指 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民生银行 指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锦州港 指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东方网络 指 东方集团网络信息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新鸿基 指 北京新鸿基盛城置业集团有限公司 诚致德盛 指 天津诚致德盛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金联金控 指 金联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百盛坤达 指 天津百盛坤达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宁波泓沣 指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泓沣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钰璟投资 指 共青城钰璟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余额包销 指 主承销商按承销协议的规定,在规定的发行日 后,将未售出的公司债券全部自行购入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管理办法》 指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公司章程》 指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指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 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指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债 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债券持有人 指 持有本期债券的合格投资者 报告期、近三年及一期、最近三年及 一期 指 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和2018年1-6 月 最近三年 指 2015年度、2016年度和2017年度 工作日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商业银行的对公营业日(不 包括法定假日或休息日) 交易日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法定假日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假日(不包括香港特别行 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的法定假日)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所引用的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无特殊说明, 指合并报表口径的财务数据和根据该等财务数据计算的财务指标。 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 能略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第一节 发行概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30199126965908A 法定代表人:孙明涛 注册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368号经开区大厦第9层901室 办公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花园街235号东方大厦 联系人:王华清 邮政编码:150001 设立日期:1989年8月16日 注册资本:3,714,576,124元 电话号码:0451-53666028 传真号码:0451-53666028 经营范围:粮食收购。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的项目除外,国 营贸易或国家限制项目取得授权或许可后方可经营)。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对 外工程承包,职业中介;物业管理;经销建筑轻工材料,家具,家居装饰材料, 建筑机械,五金交电,卫生洁具;生产、销售电接触材料产品,开发无银触头 相关产品;粮食销售,水稻种植,优良种子培育、研发。 二、本期发行的基本情况及发行条款 (一)公司债券发行批准情况 发行人于2017年9月2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该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发行公司债券方案 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获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 公司债券发行相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 发行人于2017年10月10日召开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该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上述董事会提交的所有议案。 (二)核准情况及核准规模 2018年3月9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8】426号文核准,发行人 获准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含40亿元)的公司债券。 发行人将综合市场等各方面情况确定债券的发行时间、发行规模及其他具体发 行条款。 (三)本期债券的基本条款 1、发行主体: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3、发行规模: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 4、配售规则:主承销商根据网下询价结果对所有有效申购进行配售,机构 投资者的获配售金额不会超过其有效申购中相应的最大申购金额。配售依照以 下原则:按照投资者的申购利率从低到高进行簿记建档,按照申购利率从低到 高对认购金额进行累计,当累计金额超过或等于本期债券发行总额时所对应的 最高申购利率确认为发行利率;申购利率在最终发行利率以下(含发行利率) 的投资者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配售;在价格相同的情况下,按照等比例原则进 行配售,同时适当考虑长期合作的投资者优先。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有权决定本 期债券的最终配售结果。 5、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3年,附第1年末和第2年末发行人调整票 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6、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定价流程:本期债券采用固定利率形式,票面 利率将以公开方式向具备相应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的合格投资者进行询价,由 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根据利率询价情况确定利率区间后,通过簿记建档方式确 定。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7、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 第1年末和第2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1年和后2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本 期债券存续期内第1个和第2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20个交易日披露关于是 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调整方式(加/减)以及调整幅度的通知。若发行人 未行使票面利率调整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 率不变。 8、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调整 方式(加/减)以及调整幅度的通知后,债券持有人有权选择在公告的投资者回 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若 债券持有人未做登记,则视为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调整。 9、回售登记期:投资者选择将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 行人的,须于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 之日起5个交易日内进行登记。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 应的公司债券面值总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登记期内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 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 及上调幅度的决定。 10、债券票面金额:本期债券票面金额100元。 11、发行价格:本期债券按面值平价发行。 12、发行方式与发行对象:本期公司债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13、向公司股东配售安排:本期债券不向公司股东配售。 14、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登记机 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有关主 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交易、质押等操作。 15、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另计利 息。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16、发行首日:2019年1月28日。 17、起息日:2019年1月29日。 18、利息登记日:本期公司债券付息的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1个 交易日,在该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公司债券持有人均有权获得上 一计息年度的债券利息(最后一期含本金)。 19、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2020年至2021年每年的1月29日为上 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若 投资者第1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20年 1月29日;若投资者第2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回售部分债券的付 息日为2020年至2021年每年的1月29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个交易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20、兑付登记日:本期债券兑付的债权登记日为2022年1月29日的前1 个交易日,在该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公司债券持有人均有权获得 所持本期债券的本金及最后一期利息。如投资者在第1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 则回售部分的本金及最后一期利息的兑付登记日为2020年1月29日之前的第 1个交易日;如投资者在第2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的本金及最后 一期利息的兑付登记日为2021年1月29日之前的第1个交易日。 21、兑付日:本期债券本金兑付日为2022年1月29日。若投资者第1年 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20年1月29日;若投资者 第2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21年1月29日。如 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22、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的本息支付将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规定来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 具体安排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相关规定办理。 23、支付金额:本期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为投资者截 至利息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票面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 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为投资者截至兑付登记日收市时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 利息及等于票面总额的本金。 24、担保方式:本期债券无担保。 25、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鹏元评级综合评定,本期债券信用等级 为AA+,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 26、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发行人拟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开 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及本息偿付。 27、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8、簿记管理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9、债券受托管理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0、承销方式:本次债券由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31、拟上市交易场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32、上市安排:本期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尽快向上交所提出关于本期债 券上市交易的申请。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33、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公司 债务。 34、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 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三、本期债券发行及上市安排 (一)本期债券发行时间安排 发行公告刊登日期:2019年1月24日。 发行首日:2019年1月28日。 网下发行期限:2019年1月28日至2019年1月29日。 (二)本期债券上市安排 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尽快向上交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 的申请,办理有关上市手续,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四、本期发行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368号经开区大厦第9层901室 法定代表人:孙明涛 联系人:王华清 联系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花园街235号东方大厦 联系电话:0451-53666028 传真号码:0451-53666028 邮政编码:150001 (二)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法定代表人:王连志 项目负责人:马能 项目组成员:马能、杨均天、李雨萌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北大街2号国投金融大厦12层 联系电话:010-83321237 传真:010-83321405 邮政编码:100034 (三)律师事务所: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77号华贸中心3号写字楼34层 负责人:赵洋 联系人:杜林红 联系地址: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77号华贸中心3号写字楼34层 联系电话:010-58091056 传真:010-58091100 邮政编码:100025 (四)会计师事务所: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主要经营场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执行事务合伙人:梁春 联系人:高世茂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路16号院7号楼9层 联系电话:010-58350505 传真:010-58350077 邮政编码:100039 (五)资信评级机构: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08号阳光高尔夫大厦3楼 法定代表人:张剑文 联系人:金善姬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26号新闻大厦8层806室 联系电话:010-62216006-613 传真:010-62212002 邮政编码:100005 (六)债券受托管理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法定代表人:王连志 联系人:马能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北大街2号国投金融大厦12层 联系电话:010-83321237 传真:010-83321405 邮政编码:100034 (七)监管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 经营场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黄河路88号 负责人:艾民 联系人:宋佳 联系电话:0451-85715672 联系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黄河路88号 邮编:150090 (八)公司债券申请上市交易场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住所:上海市浦东南路528号证券大厦 总经理:黄红元 联系人:汤毅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528号证券大厦 联系电话:021-68004232 传真:021-68802819 邮政编码:200120 (九)公司债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 海分公司 经营场所:上海市陆家嘴东路166号中国保险大厦3楼 负责人:聂燕 联系人:王博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166号中国保险大厦3楼 联系电话:021-38874800 传真:021-58754185 邮政编码:200120 五、发行人与本期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人员之间的利 害关系 截止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签署之日,发行人与本期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 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 他重大利害关系。 六、认购人承诺 购买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包括本期债券的初始购买人和二级市场的购买人 及以其他方式合法取得本期债券的人,下同)被视为做出以下承诺: (一)接受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对本期债券项下权利义务的所有规定并 受其约束; (二)本期债券的发行人依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在经有 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该等 变更; (三)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申请本期债券在上交所上市交易, 并由主承销商代为办理相关手续,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安排。 第二节 发行人及本期债券的资信状况 一、本期债券的信用评级情况 公司聘请了鹏元评级对本期公司债券发行的资信情况进行评级。根据鹏元 评级出具的《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信用 评级报告》,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 望为稳定。 二、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主要事项 (一)信用评级结论及标识所代表的涵义 根据鹏元评级对于信用等级的符号及定义的阐释,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 和债券信用评级等级各划分成9级,分别用AAA、AA、A、BBB、BB、B、 CCC、CC和C表示,其中,除AAA级,CCC级(含)以下等级外,每一个信 用等级可用“+”、“-”符号进行微调,表示略高或略低于本等级。 鹏元评级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级别的 涵义为发行人偿还债务的能力很强,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不大,违约风险很 低。 鹏元评级评定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本级别的涵义为本期债券偿安全 性很高,违约风险很低。 (二)评级报告的主要内容 1、评级观点 鹏元评级对东方集团本期拟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10亿元公司债券的评级 结果为AA+,该级别反映了本期债券安全性很高,违约风险很低。该级别反映 了本期债券安全性很高,违约风险很低。该等级的评定是考虑到公司粮油购销 业务具有较强的产区粮源优势,近年收入规模较大;公司股权投资质量较好; 新型城镇化开发业务项目储备量较大,业务持续性较好,且2016年非公开发行 股票增强了公司的资本实力。同时中证鹏元也关注到了近年公司新型城镇化开 发业务投资规模大,且该部分业务未来资金回流时间及盈利性存在较大的不确 定性;粮油购销业务利润空间较小,股权投资质押比例较高,有息负债规模大, 其他应收款规模大幅攀升,面临较大的短期偿债压力以及存在一定的或有负债 风险等风险因素。 2、正面 公司粮油购销业务具有较强的产区粮源优势,近年收入规模较大。公司粮 油购销业务主要由子公司东方粮仓有限公司负责,东方粮仓地处黑龙江省,且 在五常、方正、肇源三个优质水稻主产区设立了加工园区,具有较强的产区粮 源优势。2015-2017年及2018年1-6月公司粮油购销业务收入分别为62.01亿元、 56.11亿元、67.20亿元和39.82亿元,规模较大。 公司所持股权质量较好,投资收益较大。截至2017年末,公司分别持有民 生银行及锦州港2.92%和15.39%的股权,账面价值分别为108.94亿元和9.55 亿元,所持股权质量较好;2017年和2018年1-6月,按照权益法核算的民生银 行投资收益分别为14.41亿元和8.66亿元,且2017年公司主要通过出售方正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1901.SH,以下简称“方正证券”)股权获得投 资收益1.72亿元,对公司营业利润的贡献较大;2017年公司通过持股锦州港和 民生银行合计获取分红3.07亿元。 非公开发行股票有效提升了公司的资本实力。公司资本实力较强,2016年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86.10亿元,用于收购国开东方城镇发展投资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开东方”)股权及其项目建设,进一步增强了公司的资 本实力,且将业务拓展至新型城镇化开发,截至2017年末,公司所有者权益合 计195.65亿元,规模较大,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效提升了公司的资本实力。 公司新型城镇化开发业务项目储备量较大,业务持续性较好。公司新型城 镇化开发业务项目储备量较大,截至2018年6月末,新型城镇化开发业务二级 开发项目总建筑面积208.60万平方米,已竣工28.19万平方米,项目储备量较 大,业务持续性较好。 3、关注 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表现不佳,新型城镇化开发业务持续亏损,未来资金 回流时间及盈利性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面临较大的资金压力。新型城镇化开 发业务持续的资金投入导致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表现较差,2015-2017年公司经 营活动现金分别净流出0.96亿元、15.64亿元和18.33亿元,且2018年6月末 新型城镇化业务二级开发项目计划总投资353.88亿元,已投资规模达240.99亿 元,投资规模较大;随着《关于进一步加强商业、办公类项目管理的公告》的 发布,新型城镇化开发业务中商业、办公用房以及公寓的销售风险加剧,未来 该部分业务资金回流时间及盈利性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公司粮油购销业务利润空间较小,且存在一定的客户集中度风险。近年受 粮食流通行业低迷影响,公司粮油购销业务毛利率较低,2015-2017年及2018 年1-6月分别为1.07%、0.10%、1.90%和1.70%,利润空间较小;2015-2017年 及2018年1-6月公司粮油购销业务前五大客户销售金额占比分别为33.53%、 41.45%、38.76%和41.53%,存在一定的客户集中度风险。 公司股权投资质押比例较高。截至2018年6月末,公司所持锦州港和民生 银行股权已质押股数占比分别为91.51%和99.99%,股权质押比例较高。 公司其他应收款规模大幅攀升。截至2017年末,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 为72.17亿元,同比增长473.21%,累计计提坏账准备5.40亿元,规模较大; 2018年6月末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为82.07亿元,主要为公司子公司借出 的项目合作款,需关注该部分款项未来的回收时间和坏账损失风险。 公司有息负债规模大,面临较大的短期偿债压力。截至2018年6月末,公 司有息负债合计249.20亿元,占负债总额的比重为86.81%,其中短期有息负债 合计150.83亿元,面临较大的短期偿债压力。 公司面临一定的或有负债风险。截至2018年6月末,公司对外担保余额合 计27.88亿元,占当期所有者权益的比重为13.48%,被担保对象主要为公司控 股股东东方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有限”)及其子公司,公司存在一 定的或有负债风险。 (三)跟踪评级的有关安排 根据监管部门规定及鹏元评级跟踪评级制度,鹏元评级在初次评级结束后, 将在受评债券存续期间对受评对象开展定期以及不定期跟踪评级,鹏元评级将 持续关注受评对象外部经营环境变化、经营或财务状况变化以及偿债保障情况 等因素,以对受评对象的信用风险进行持续跟踪。在跟踪评级过程中,鹏元评 级将维持评级标准的一致性。 定期跟踪评级每年进行一次。届时,发行主体须向鹏元评级提供最新的财 务报告及相关资料,鹏元评级将依据受评对象信用状况的变化决定是否调整信 用评级。鹏元评级将在发行人年度报告披露后2个月内披露定期跟踪评级结果。 如果未能及时公布定期跟踪评级结果,鹏元评级将披露其原因,并说明跟踪评 级结果的公布时间。 自此次评级报告出具之日起,当发生可能影响此次评级报告结论的重大事 项时,发行主体应及时告知鹏元评级并提供评级所需相关资料。鹏元评级亦将 持续关注与受评对象有关的信息,在认为必要时及时启动不定期跟踪评级。鹏 元评级将对相关事项进行分析,并决定是否调整受评对象信用评级。如发行主 体不配合完成跟踪评级尽职调查工作或不提供跟踪评级资料,鹏元评级有权根 据受评对象公开信息进行分析并调整信用评级,必要时,可公布信用评级暂时 失效或终止评级。 鹏元评级将及时在公司网站(www.cspengyuan.com)、证券交易所和中国 证券业协会网站公布跟踪评级报告,且在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时间不晚于在 其他渠道公开披露的时间。 三、公司资信情况 (一)发行人历史评级情况 最近 三年,发行人因在境内发行其他债券、债务融 资工具进行资信评级情 况如下表: 表 - 发行人最近三年历史信用评级情况表 主体长期 信用级别 评级展望 变动方向 评级机构 评级时间 AA 稳定 维持 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 201 8 - 07 - 20 AA+ 稳定 维持 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 2018 - 0 6 - 25 A+ 稳定 维持 中债资信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201 8 - 04 - 27 AA+ 稳定 首次 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 2018 - 04 - 08 A+ 稳定 首次 中债资信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2015 - 10 - 08 AA 稳定 维持 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 2015 - 09 - 28 AA 稳定 维持 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 2015 - 07 - 25 AA 稳定 维持 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 2015 - 03 - 09 AA 稳定 维持 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 2015 - 01 - 07 注: 2018 年 11 月 5 日,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名称变更为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 限公司。 最近三年,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对东方集团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均评定 为 AA ,评级展望为稳定。 201 8 年 7 月 20 日,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出具最新 一次的跟踪评级报告(联合【 201 8 】 17 50 号),确定维持东方集团主体长期信 用等 级为 AA ,评级展望为稳定。 鹏元评级于 201 9 年 1 月 8 日出具的《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 9 年公开 发行公司债券 (第 一 期) 信用评级报告》(鹏信评【 201 9 】第 Z 【 6 】号 0 1 )对 东方集团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评定为 AA+ ,评级展望为稳定。对于与其他评级 公司对发行人的评级结果存在差异的事项,主要原因如下: 1 、评级机构在评级理论和评级方法上具有相对独立性 评级机构对受评对象偿债能力的分析侧重点不完全相同,因此对同一受评 对象的评级会因评级机构的不同而可能出现评级结果的差异。鹏元评 级对公司 主体长期信用等级评定的核心是揭示 其按期足额偿付 一般无担保债务 的 能力和 意愿 ,级别评定主要是分析影响公司未来债务偿还能力和意愿的各种因素,包 括行业发展趋势及影响,主体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等方面,最终对债务偿还的 能力和意愿及违约风险的大小做出评价。 2 、本次评级应用的具体的标准、方法、模型和程序 在对东方集团的评级过程中,鹏元评级采用了自身制订的《企业主体长期 信用评级方法》所规定的方法、模型和程序。 根据《企业主体长期信用评级方法》,鹏元评级对东方集团采用的评级基本 方法为:从受评主体信用风险影响因素出发,遵 循偿债能力和偿债意愿评估相 结合、个体评级 和支持评级相结合、定性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 原则,运用企业 主体信用等级二维评估矩阵得出受评主体基础信用等级。 二维评估矩阵主要包括两个维度,分别为受评主体的业务发展状况和受评 主体的财务风险状况。其中业务发展状况的重点考虑因素包括外部运营环境、 公司治理和管理、公司经营竞争力、公司背景和外部支持四个方面;财务风险 状况的重点考虑因素包括公司规模、营运能力、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和成长能 力五个方面。 在此基础上,鹏元评级综合考虑受评主体面临的内外部重大且特殊的风险 调整事项对受评主体基 础信用等级进行调整得出参考信用等级。通过 本评级方 法得出的受评主体参考信用级别为分 析师提交等级建议以及评审委员会评定级 别的参考,并不能完全代替评审委员会的专业判断,评审委员会有权在此级别 基础上结合专家经验,确定受评主体最终的信用等级。 图 - 企业主体长期信用评级框架 根据《企业主体长期信用评级方法》,鹏元评级运用的评级模型为:采用评 分表工具,通过构建业务发展状况评估模型和财务风险状况评估模型,设置各 评级要素的衡量标准和评分方法,并根据重要性原则,按照层级分解的方式由 专家意见给出各子要素的评级权重,计算得出受 评主体业务发展状况和财务风 险状况各自的总 评分,再通过各自的映射关系得到业务发展状 况等级和财务风 险状况等级,最后通过下表的评估矩阵,得出受评主体基础信用等级。 表 - 企业主体信用等级二维评估矩阵 业务发展 状况 财务风险状况 最小 较小 中等 较高 很高 极高 极好 AAA AAA AAA AAA AA+ AA 强 AAA AA+ AA AA- A+ A 令人满意 AA+ AA AA- A+ A A- 尚好 AA AA- A+ A A- BBB+ 弱 AA- A+ A A- BBB+ BBB 较弱 A+ A A- BBB+ BBB BB+ 根据《企业主体长期信用评级方法》,鹏元评级采用的评级程序主要包括: ( 1 )前期准备,即在项目承揽工作完成后,由评级部组建评级项目组并与发行 人进行联系,由发行人准备资料,项目组通过公开渠道搜集企业及其所属行业 的相关资料,了解并分析企业的基本情况和行业的现状及发展;( 2 )尽职调查, 按照鹏元评级《现场调研工作指引》对企业的业务和财务情况进行全面了解、 分析;( 3 )报告撰写及审核,主要工作包括由项目组根据掌握的各类评级信息 对企业信用风险进行风险和评价,撰写评级报告初稿,提出 信用等级建议并申 报,初稿完成后经过项目组 、评级部、评级总监三级审核并提交评审会; ( 4 ) 项目评审并出具评级结果,主要工作包括评审会评审并确定受评对象的信用等 级,出具评级结果。 3 、本次评级过程重要指标的选取情况及评级方法和模型的具体应用 ( 1 )业务发展状况 业务发展方面,鹏元评级综合考量可能对公司未来经营产生影响的重要因 素,主要在外部运营环境、公司经营竞争力等方面考察评估了东方集团的业务 发展能力。外部运营环境选取的指标包括:行业环境及其前景、区域环境和供 需对公司运营的影响等。项目组在确定以上指标后主要的判断和 评价基础为: 我国粮食作物主要生长于北方, 存在一定的产销市场割裂问题,部分区域粮食 供需矛盾较为明显。针对此种情况我国近年着力推动农业供给侧改革,各地针 对粮食品种的供需矛盾,主动优化农业生产结构和区域布局,在一定程度上促 进了粮食流 通 行业的发展。 由于粮油购销业务盈利空间有限,近年来公司通过 非公开发行股票、投资等方式将经营业务拓展至新型城镇化开发及房地产领域。 近年来我国房地产市场需求较为旺盛。但国家及北京市出台的一系列关于土地 出让和房地产开发的调控政策,加大了房地产行业的风险。 公司经营竞争力方面选取的指标包括:公 司扩张、市场占有率、成本优势 和区域多元化 等。项目组在确定以上指标时主要的判断和评 价基础为: 近年来 公司粮油购销业务规模较大,但受国际、国内市场价格以及农业供给侧改革等 因素影响,收入规模存在一定波动。公司粮油购销业务货款结算主要采用先款 后货方式,整体周转效率较高,但该项业务毛利率较低,盈利能力较弱。 2016 年公司将业务拓展至新型城镇化开发及房地产领域,收入来源有所丰富,且目 前公司房地产项目储备规模较大,未来收入来源较有保障。 ( 2 )财务风险状况 鹏元评级选取的财务风险状况主要指标包括:公司规模、盈利能力和偿债 能 力。项目组在确定以上指标时主要的判断和评 价基础为: 公司规模方面,近年来,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及并购、扩张,公司总资产 及净资产规模快速扩大,净利润水平有一定波动,营业活动收现情况较好,公 司经营规模持续扩大。 盈利能力方面,随着公司业务在新型城镇化开发及房地产领域的拓展,收 入来源有所丰富,但目前新型城镇化开发及房地产业务收入占比仍较小。公司 粮油购销业务毛利率水平较低,主营业务盈利能力较弱,利润主要来源于投资 收益。 偿债能力方面,近年公司资产负债率有所上升,但公司短期偿债能力指标 表现较好。此外,公司还可通过外部融 资缓解短期债务压力,截至 201 8 年 6 月 末 ,公 司未使用授信额度 102.5 2 亿元,财务弹性尚可。 4 、鹏元评级评审委员会决定的东方集团评级结果及评审依据: 经项目组申报后, 经 鹏元评级评审委员会评审并决定,东方集团主体长期 信用等级级别为 AA+ ,展望为稳定。评审依据如下: ( 1 )公司粮油购销业务具有较强的产区粮源优势,近年收入规模较大。 公司粮油购销业务主要由子公司东方粮仓有限公司负责,东方粮仓地处黑 龙江省,具有较强的产区粮源优势。 2017 年公司粮油购销业务收入为 67.20 亿 元,规模较大,同比增长 19.76% 。 ( 2 ) 公司所持股权质量较好,投资收益较大。 截至 2017 年末,公司分别持有民生银行及锦州港 2.92% 和 15.39% 的股权, 账面价值分别为 108.94 亿元和 9.55 亿元,所持股权质量较好; 2017 年和 2018 年 1 - 6 月,按照权益法核算的民生银行投资收益分别为 14.41 亿元和 8.66 亿元, 对公司营业利润的贡献较大; 2017 年公司通过持股锦州港和民生银行合计获取 分红 3.07 亿元。 ( 3 ) 非公开发行股票有效提升了公司的资本实力。 公司资本实力较强, 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 86.10 亿元,主 要用于收购国开东 方城镇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开东 方”)股权及其 项目建设,进一步增强了公司 的资本实力,且将业务拓展至新型城镇化开发, 截至 2017 年末,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195.65 亿元,规模较大,本次非公开发 行股票有效提升了公司的资本实力。 ( 4 ) 公司新型城镇化开发业务项目储备量较大,业务持续性较好。 公司新型城镇化开发业务项目储备量较大, 2017 年末新型城镇化开发项目 总建筑面积 170.31 万平方米,已竣工 28.19 万平方米,项目储备量较大,业务 持续性较好。 综上,鹏元评级对东方集团的评级过程严格遵循了监管部门和 鹏元 评级 的 业务合规要求,严格遵循了鹏元评级《 公司债券评级方法》相关要求,并在评 级 方法运用上保持了一致性和连续性。鹏元评级对东方集团主体长期信用等级 评定为 AA+ ,评级展望为稳定,评级结论客观、合理。 (二)获得主要金融机构的授信情况、使用情况 发行人资信状况良好,与多家大型金融机构建立了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 关系,无延期支付银行贷款本息的情况发生,融资渠道较为畅通,融资能力强。 截至2018年6月末,发行人获得主要金融机构的授信额度为3,378,406.48万元 人民币,其中已使用额度为2,353,203.42万元人民币,未使用额度为1,025,203.06 万元人民币。发行人严格遵守银行结算纪律,按时归还银行贷款本息。发行人 最近三年及一期的贷款偿还率和利息偿付率均为100%,不存在逾期未偿还的债 务。 表-截至2018年6月末发行人主要金融机构授信情况表 单位:万元、% 编号 金融机构 授信额度 已使用额度 未使用余额 占比 编号 金融机构 授信额度 已使用额度 未使用余额 占比 1 交通银行 60,000 40,680 32.20% 2 兴业银行哈分行 100,000 87,300 12.70% 3 招商银行哈尔滨文化宫支行 391,200 381,200 2.56% 4 民生银行 385,000 174,562.94 54.66% 5 龙江银行 60,000 40,000 33.33% 6 哈尔滨银行 80,000 80,000 - 7 农村商业银行 20,000 20,000 - 8 渤海银行北京分行 25,820 19,820 23.24% 9 工商银行 52,000 40,600 21.92% 10 华夏银行 110,000 39,994 63.64% 11 进出口银行 30,000 30,000 - 12 浦东发展银行 50,000 50,000 - 13 中国银行 15,000 15,000 - 14 新湖期货公司 1,347.00 1,347.00 - 15 平安银行 150,000 124,500 17.00% 16 西藏信托有限公司 560,000 460,000 17.86% 17 昆仑信托 30,000 30,000 - 18 财务公司 250,000 129,200 48.32% 19 包商银行呼和浩特支行 20,000 10,000 50.00% 20 农行方正支行 50,000 50,000 - 21 建设银行北京延庆支行 60,000 56,600 5.67% 22 中信银行沈阳分行 150,000 88,800 40.80% 23 民生银行(中国人寿保险) 432,000 160,000 62.96% 24 民生银行(中国人寿财产保险) 97,200 36,000 62.96% 25 金巍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 343.03 343.03 - 26 北京银行聊城支行 3,000.00 3,000.00 - 27 国开北京新型城镇化发展基金 91,402.45 91,402.45 - 28 上海二三四五融资租赁公司 20,000.00 20,000.00 - 29 平安信托 80,000.00 69,000.00 13.75% 30 四川长宁竹海商业银行 4,094.00 3,854.00 5.86% 合计 3,378,406 2,353,203 30.35% (三)发行人与主要客户最近三年业务往来情况 发行人与主要客户及供应商的业务往来均严格按照合同执行,最近三年及 一期未发生过严重违约现象。 (四)发行人债券、其他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及偿还情况 2015年以来,发行人共发行11只债券及其他债务融资工具,合计规模65.20 亿元。其中,短期融资券(含超短期融资券)6只,合计规模35亿元;中期票 据3只,合计规模22.5亿元;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1只,规模4.1亿元;公开 发行公司债券1只,规模3.6亿元。发行人已发行的其他债务融资工具具体情 况如下: 表-发行人合并范围发行的债券和其他债务融资工具明细表 单位:亿元、年、% 债券简称 发行总额 发行期限 发行日期 票面利率 状态 18东方02 3.60 1+1+1 2018-04-27 7.20 未到期 17东方SCP001 5.00 0.7397 2017-10-17 6.00 已到期偿还 17国东01 4.10 2+1 2017-01-09 6.50 已到期偿还 16东方集SCP003 5.00 0.7397 2016-08-31 3.68 已到期偿还 16东方集SCP002 5.00 0.7397 2016-08-26 3.80 已到期偿还 16东方集SCP001 5.00 0.7397 2016-08-10 3.88 已到期偿还 15东方MTN003 7.50 3 2015-11-03 5.94 已到期偿还 15东方CP002 10.00 1 2015-09-11 4.39 已到期偿还 15东方MTN002 7.50 3 2015-06-17 6.50 已到期偿还 15东方CP001 5.00 1 2015-05-11 4.90 已到期偿还 15东方MTN001 7.50 3 2015-01-26 6.75 已到期偿还 截至2018年6月末,发行人已发行的债券、其他债务融资工具没有违约或 迟延支付本息的情形。 (五)本次发行后的累计公司债券余额及其占发行人最近一期 净资产的比例 截止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签署之日,发行人已公开发行发行公司债券余 额3.60亿元。如发行人本次申请的公司债券全部发行完毕后,发行人累计债券 余额为人民币40亿元,占发行人2018年6月末的合并报表净资产比例为 19.33%,不超过发行人最近一期末净资产的40.00%,符合相关法规规定。 (六)影响债务偿还的主要财务指标 发行人报告期内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表-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合并口径的主要财务指标表 单位:倍 项目 2018年6月末/1-6月 2017年末/度 2016年末/度 2015年末/度 流动比率 1.54 1.78 2.42 0.72 速动比率 0.80 0.94 1.47 0.57 资产负债率 58.11% 57.49% 58.55% 49.79% 利息保障倍数 1.37 1.88 1.45 1.87 贷款偿还率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利息偿付率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注: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 (4)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费用化利息支出)/(费用化利息支出+资本化利息支出) (5)贷款偿还率=实际贷款偿还额/应偿还贷款额 (6)利息偿付率=实际支付利息/应付利息 表-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合并口径的主要财务指标表(可比) 单位:倍 项目 2018年6月末/1-6月 2017年末/度 2016年末/度 2015年末/度 流动比率 1.54 1.78 2.42 1.46 速动比率 0.80 0.94 1.47 0.65 资产负债率 58.11% 57.49% 58.55% 59.33% 利息保障倍数 1.37 1.88 1.48 1.38 贷款偿还率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利息偿付率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注: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 (4)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费用化利息支出)/(费用化利息支出+资本化利息支出) (5)贷款偿还率=实际贷款偿还额/应偿还贷款额 (6)利息偿付率=实际支付利息/应付利息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30199126965908A 注册资本 人民币3,714,576,124元 法定代表人 孙明涛 成立日期 1989年8月16日 注册地址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368号经开区大厦第9层901室 办公地址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花园街235号东方大厦 (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