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阳 光 城:关于为参股子公司嘉兴融光房地产提供担保的公告

时间:2019年01月24日 20:16:11 中财网


证券代码:000671 证券简称:阳光城 公告编号:2018-031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参股子公司嘉兴融光房地产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为179.84亿元,占最
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93.9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控股子
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为1,209.18亿元。上述两类担保合计总额度1,389.03亿元,超
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担
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除上述两类担保之外,公司不存在其他
对外担保。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情况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有35%权益的参股子公司嘉兴
融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兴融光房地产”)拟接受中国民生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杭州分行”)提供的不超过7.8亿元贷款,
期限36个月,作为担保条件:嘉兴融光房地产股权100%提供质押,公司及其他股东
按照权益比例为本次交易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即公司为嘉兴融光房地产提供2.73亿
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嘉兴融光房地产为公司提供反担保。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
内,本次担保中涉及的金融机构、具体担保条件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二)担保审批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
五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尚需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嘉兴融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成立日期:2018年6月1日;

(三)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

(四)法定代表人:张杰伟;

(五)注册地点: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罗星街道汇金大厦2501室-1;

(六)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

(七)股东情况: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臻壬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上海兆焕
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上海旭辉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及嘉兴京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
司分别持有嘉兴融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35%、30%、30%及5%的股权。


公司与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嘉兴融光房地产股权结构图如下:



(八)最近一期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2018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81,416.87

负债总额

81,612.72

长期借款

0




流动负债

81,612.72

净资产

-195.85



2018年1-9月

营业收入

0

净利润

-195.85



注:嘉兴融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18年6月1日正式成立,无2017年审计报告。


(九)被担保方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十)项目用地基本情况:

所属公司

成交

(亿元)

土地证号

或宗地号

土地位置

出让面积

(平方米)

容积率

绿地率

土地
用途

嘉兴融光房
地产开发有
限公司

7.62

嘉善2016-52-1

罗星街道鑫锋村、新
区南区城西大道东
侧、规划经一路西侧、
规划纬三路北侧

43,077.2

2.5

30%

商住





三、本次交易拟签署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持有35%权益的参股子公司嘉兴融光房地产拟接受民生银行杭州分行提供
的不超过7.8亿元贷款,期限36个月,作为担保条件:嘉兴融光房地产股权100%
提供质押,公司及其他股东按照权益比例为本次交易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即公司为
嘉兴融光房地产提供2.73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嘉兴融光房地产为公司提供反
担保。


保证范围为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
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具体条款以各方签署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被担保方嘉兴融光房地产为公司参股子公司,公司为本次交
易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系正常履行股东义务。嘉兴融光房地产所开发的房地产项目
开发正常,不存在重大偿债风险,同时嘉兴融光房地产股权100%提供质押,公司及
其他股东按照权益比例为本次交易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即公司为嘉兴融光房地产提
供2.73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嘉兴融光房地产为公司提供反担保,故本次公司
为参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风险较小,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
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嘉兴融光房地产为公司持有35%权益的参股子公司,公司按
持股比例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有助于增强该公司的资金配套能力,进一步提高
其经济效益,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同时,嘉兴融光房地产股权100%提供质押,公司
及其他股东按照权益比例为本次交易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即公司为嘉兴融光房地产
提供2.73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嘉兴融光房地产为公司提供反担保,风险可控。

该项担保事项的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为参股子公司嘉兴融
光房地产提供担保。




六、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为179.84亿
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93.9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
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为1,209.18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
公司净资产631.42%。上述两类担保合计总额度1,389.03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
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725.34%。除上述两类担保,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截至
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均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五十七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对公司为参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三)公司本次交易的相关协议草案。




特此公告。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一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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