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阳 光 城:关于为参股子公司大连龙湖泽迎置业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671 证券简称:阳光城 公告编号:2019-028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参股子公司大连龙湖泽迎置业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为179.84亿元,占最 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93.9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控股子 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为1,209.18亿元。上述两类担保合计总额度1,389.03亿元,超 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担 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除上述两类担保之外,公司不存在其他 对外担保。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情况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有49%权益的参股子公司大连 龙湖泽迎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龙湖泽迎置业”)拟接受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大连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大连分行”)提供的7亿元贷款,期限36个月, 作为担保条件:公司及其他股东按照权益比例为本次交易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即公 司为大连龙湖泽迎置业提供3.43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大连龙湖泽迎置业为公 司提供反担保。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本次担保中涉及的金融机构、具体担保条 件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二)担保审批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 五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尚需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大连龙湖泽迎置业有限公司; (二)成立日期:2018年6月11日; (三)注册资本:人民币130,100万元; (四)法定代表人:邓健; (五)注册地点:辽宁省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广贤路11号1单元3层1号; (六)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销售,物业管理; (七)股东情况:公司全资子公司大连阳光城宏达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其49%股权, 大连恒发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其51%股权; 公司与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大连龙湖泽迎置业股权结构图如下: (八)最近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2018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228,453.51 负债总额 98,512.48 长期借款 0 流动负债 98,512.48 净资产 129,941.03 2018年1-9月 营业收入 0 净利润 -158.97 注:大连龙湖泽迎置业有限公司为2018年06月11日新设立公司,没有2017年财务数据。 (九)被担保方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十)项目用地基本情况: 所属公司 成交 (亿元) 土地证号 或宗地号 土地位置 出让面积 (平方米) 容积率 绿地率 土地用途 大连龙湖泽迎 置业有限公司 26.03 05900003、 05900039、 05900038 辽宁省大连市 高新区黄泥川 202,767.79 1.22 35% 居住、商业、 配套 三、本次交易拟签署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持有49%权益的参股子公司大连龙湖泽迎置业拟接受招商银行大连分行提 供的7亿元贷款,期限36个月,作为担保条件:公司及其他股东按照权益比例为本 次交易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即公司为大连龙湖泽迎置业提供3.43亿元的连带责任保 证担保,大连龙湖泽迎置业为公司提供反担保。 保证范围为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 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具体条款以各方签署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被担保方大连龙湖泽迎置业为公司参股子公司,公司及其他 股东按照权益比例为本次交易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系正常履行股东义务。大连龙湖 泽迎置业所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开发正常,不存在重大偿债风险,同时大连龙湖泽迎 置业为公司提供反担保,故本次公司为参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风险较小,不会对公司 及子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损害公司及中 小股东利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大连龙湖泽迎置业为公司持有49%权益的参股子公司,公司 及其他股东按照权益比例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即公司为其提供3.43亿元的连带 责任保证担保),有助于增强该公司的资金配套能力,进一步提高其经济效益,符 合公司整体利益。同时,大连龙湖泽迎置业为公司提供反担保,风险可控。该项担 保事项的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不存在损害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为参股子公司大连龙湖泽迎 置业提供担保。 六、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为179.84亿 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93.9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 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为1,209.18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 公司净资产631.42%。上述两类担保合计总额度1,389.03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 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725.34%。除上述两类担保,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截至 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均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五十七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对公司为参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三)公司本次交易的相关协议草案。 特此公告。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一月二十五日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