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新机遇: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8年第2号)
华宝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018年第2号 基金管理人: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5年4月30日证监许可【2015】801号文注册, 进行募集。 基金管理人保证《华宝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以 下简称“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 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 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中国证监会不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 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 资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 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 的非系统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有风 险等其他风险。本基金是混合型基金,其长期平均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型基金, 高于债券型基金、货币市场基金。 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等信 息披露文件,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 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 风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 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 投资于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摘要。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 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导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8年12月11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 为2018年9月03日,数据未经审计。 原招募说明书与本次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不一致的,以本次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为准。 一、《基金合同》生效日期 本基金自2015年6月1日到2015年6月5日向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同时发售,《基 金合同》于2015年6月11日生效。 二、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00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58楼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00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58楼 法定代表人:孔祥清 总经理:HUANG Xiaoyi Helen(黄小薏) 成立日期:2003年3月7日 注册资本:1.5亿元人民币 电话:021-38505888 联系人:章希 股权结构:中方股东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持有51%的股份,外方股东Warburg Pincus Asset Management, L.P.持有49%的股份。 (二) 基金管理人主要人员情况 1、 董事会成员 孔祥清先生,董事长,硕士,高级会计师。曾任宝钢计财部资金处主办、主管、副处长, 宝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 公司产业金融党工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法兴华宝汽车租赁(上海)有限公司董事长,华宝 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华宝都鼎(上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太平洋保险(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HUANG Xiaoyi Helen(黄小薏)女士,董事,硕士。曾任加拿大TD Securities公司金 融分析师,Acthop投资公司财务总监。2003年5月加入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先后担任 公司营运总监、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现任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Michael Martin先生,董事,博士。曾任Wachtell Lipton Rosen & Katz律师助理; 第一波士顿银行董事总经理;瑞银证券董事总经理;Brooklyn NY Holdings总裁;现任美 国华平投资集团全球执行委员会成员、全球金融行业负责人、董事总经理,美国Financial Engines董事、加拿大DBRS董事、美国Mariner Finance董事。 周朗朗先生,董事,本科。曾任瑞士信贷第一波士顿(加拿大)分析师;花旗银行(香 港)投资银行部分析师;现任美国华平集团中国金融行业负责人、董事总经理,华融资产管 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上海灿谷投资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董事。 胡光先生,独立董事,硕士。曾任美国俄亥俄州舒士克曼律师事务所律师、飞利浦电子 中国集团法律顾问、上海市邦信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现任上海胡光律师事务所主任、首席 合伙人。 尉安宁先生,独立董事,博士。曾任宁夏广播电视大学讲师,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 所助理研究员,世界银行农业经济学家,荷兰合作银行东北亚区食品农业研究主管,新希望 集团常务副总裁,比利时富通银行中国区CEO兼上海分行行长,山东亚太中慧集团董事长。 现任上海谷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陈志宏先生,独立董事,硕士。曾任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 所合伙人,苏黎世金融服务集团中国区董事长,华彬国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高级顾问。 2、监事会成员 朱莉丽女士,监事,硕士。曾就职于美林投资银行部、德意志银行投资银行部;现任美 国华平集团执行董事。 杨莹女士,监事,本科。曾在三九集团、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永亨银 行(中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华宝投资有限公司工作,现任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风险管理部副总经理。 贺桂先先生,监事,本科。曾任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研究部副总经理;现任华宝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营运副总监兼北京分公司总经理兼综合管理部总经理。 王波先生,监事,硕士。曾任上海证券报记者;现任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互金业务总 监兼互金策划部总经理。 3、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孔祥清先生,董事长,简历同上。 HUANG Xiaoyi Helen(黄小薏)女士,总经理,简历同上。 向辉先生,副总经理,硕士。曾在武汉长江金融审计事务所任副所长、在长盛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市场部任职。2002年加入华宝基金公司参与公司的筹建工作,先后担任公司清算 登记部总经理、营运副总监、营运总监,现任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欧江洪先生,副总经理,本科。曾任宝钢集团财务部主办,宝钢集团成本管理处主管, 宝钢集团办公室(董事会办公室)主管/高级秘书,宝钢集团办公厅秘书室主任,华宝投资 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行政人事部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宝钢金融系统党委组织部部长、党 委办公室主任。现任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李慧勇先生,副总经理,硕士。曾在上海申银万国证券研究所有限公司担任董事总经理 /所长助理/研究执行委员会副主任/首席分析师的职务。现任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 理。 刘月华先生,督察长,硕士。曾在冶金工业部、国家冶金工业局、中国证券业协会等单 位工作。现任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 4、本基金基金经理 林昊先生,本科。2006年5月加入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先后担任渠道经理、交易 员、高级交易员、基金经理助理等职务。2017年3月起任华宝新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华宝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华宝新活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7年12月至2018年6月任华宝新动力一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7年12月至2018年7月任华宝新回报一年定期开放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7年12月起任华宝新优选一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8年8月起任华宝宝丰高等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5、权益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刘自强先生,投资总监、华宝动力组合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华宝国策导向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华宝未来主导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闫 旭女士,投资总监、国内投资部总经理、华宝行业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华宝 收益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华宝稳健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 胡戈游先生,助理投资总监、华宝宝康消费品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华宝核心优势灵 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曾豪先生,研究部总经理,华宝先进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蔡目荣先生,国内投资部副总经理、华宝多策略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华 宝资源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华宝价值发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宝绿色主 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6、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职责 基金管理人应严格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1、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 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本基金备案手续; 3、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 5、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 7、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 为; 12、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承诺 1、基金管理人将遵守《基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并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2、基金管理人不从事下列行为: (1)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或者职务之便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侵占、挪用基金财产; (6)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 相关的交易活动; (7)玩忽职守,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8)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3、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 最大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代理人、代表人、受雇人或任何其他第三人牟取不当 利益; (3)不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 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或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 动; (4)不以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五)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制度 1、风险管理体系 本基金在运作过程中面临的风险主要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 险、合规性风险、信誉风险和事件风险(如灾难)。 针对上述各种风险,基金管理人建立了一套完整的风险管理体系,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搭建风险管理环境。具体包括制定风险管理战略、目标,设置相应的组织机构、 建立清晰的责任线路和报告渠道、配备适当的人力资源、开发适用的技术支持系统等内容。 (2)识别风险。辨识公司运作和基金管理中存在的风险。 (3)分析风险。检查存在的控制措施,分析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及其引起的后果并将 风险归类。 (4)度量风险。评估风险水平的高低,既有定性的度量手段,也有定量的度量手段。 定性的度量是把风险水平划分为若干级别,每一种风险按其发生的可能性与后果的严重程 度分别进入相应的级别。定量的方法则是设计一些风险指标,测量其数值的大小。 (5)处理风险。将风险水平与既定的标准相对比,对于那些级别较低、在公司所定 标准范围以内的风险,控制相对宽松一点,但仍加以定期监控,以防其超过预定标准;而 对较为严重的风险,则制定适当的控制措施;对于一些后果可能极其严重的风险,则除了 严格控制以外,还准备了相应的应急处理措施。 (6)监视与检查。对已有的风险管理系统进行实时监视,并定期评价其管理绩效, 在必要时结合新的需求加以改变。 (7)报告与咨询。建立风险管理的报告系统,使公司股东、公司董事会、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及监管部门及时而有效地了解公司风险管理状况,并寻求咨询意见。 2、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风险控制原则 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机制必须覆盖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和各级岗位,并渗透 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有效性原则。通过设置科学清晰的操作流程,结合程序控制,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 维护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执行; 独立性原则。公司必须在精简高效的基础上设立能充分满足公司经营运作需要的部门 和岗位,各部门和岗位在职能上保持相对独立性;公司固有财产、各项委托基金财产、其 他资产分离运作,独立进行; 相互制约原则。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必须权责分明、相互制约,并通过切实可行的 相互制衡措施来消除内部控制中的盲点; 防火墙原则。公司基金管理、交易、清算登记、信息技术、研究、市场营销等相关部 门,应当在物理上和制度上适当隔离;对因业务需要必须知悉内幕信息的人员,应制定严 格的批准程序和监督防范措施; 成本效益原则。公司应当充分发挥各部门及每位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尽量降低经营运 作成本,保证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合法合规性原则。公司内控制度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各项规定,并 在此基础上遵循国际和行业的惯例制订; 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必须涵盖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并普遍适用于公司每 一位员工,不留有制度上的空白或漏洞; 审慎性原则。公司内部控制的核心是风险控制,内部控制制度的制订要以审慎经营、 防范和化解风险为出发点; 适时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的制订应当具有前瞻性,并且必须随着公司经营战略、经 营方针、经营理念等内部环境的变化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等外部环境的改变及时进 行相应的修改或完善。 (2)内部风险控制的要求和内容 内部风险控制要求不相容职务分离、建立完善的岗位责任制和规范的岗位管理措施、 建立完整的信息资料保全系统、建立授权控制制度、建立有效的风险防范系统和快速反应 机制。 内部风险控制的内容包括投资管理业务控制、市场管理业务控制、信息披露控制、信 息技术系统控制、会计系统控制、档案管理控制、建立保密制度以及内部稽核控制等。 (3)督察长制度 公司设督察长,督察长由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并应当经全体独立董事同意。 督察长的任免须报中国证监会核准。 督察长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向全体董事报送工作报告,并在董事会及董事会下设的相 关专门委员会定期会议上报告基金及公司运作的合法合规情况及公司内部风险控制情况。 督察长发现基金及公司运作中存在问题时,应当及时告知公司总经理和相关业务负责人, 提出处理意见和整改建议,并监督整改措施的制定和落实;公司总经理对存在问题不整改 或者整改未达到要求的,督察长应当向公司董事会、中国证监会及相关派出机构报告。 (4)监察稽核及风险管理制度 监察稽核部和风险管理部依据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在所赋予的权限内,按照所规定 的程序和适当的方法,进行公正客观的检查和评价。 监察稽核部和风险管理部负责调查评价公司内控制度的健全性、合理性;负责调查、 评价公司有关部门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情况;评价各项内控制度执行的有效性,对内 控制度的缺失提出补充建议;进行日常风险监控工作;协助评价基金财产风险状况;负责 包括基金经理离任审查在内的各项内部审计事务等。 3、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制度的声明书 (1)基金管理人承诺以上关于内部控制制度的披露真实、准确; (2)基金管理人承诺根据市场变化和基金管理人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三、基金托管人 (一)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建设银行)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成立时间:2004年09月17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贰仟伍佰亿壹仟零玖拾柒万柒仟肆佰捌拾陆元整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12号 联系人:田 青 联系电话:(010)6759 5096 中国建设银行成立于1954年10月,是一家国内领先、国际知名的大型股份制商业银 行,总部设在北京。本行于2005年10月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代码939),于2007 年9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代码601939)。 2018年6月末,本集团资产总额228,051.82亿元,较上年末增加6,807.99亿元,增 幅3.08%。上半年,本集团盈利平稳增长,利润总额较上年同期增加93.27亿元至1,814.20 亿元,增幅5.42%;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加84.56亿元至1,474.65亿元,增幅6.08%。 2017年,本集团先后荣获香港《亚洲货币》“2017年中国最佳银行”,美国《环球金 融》“2017最佳转型银行”、新加坡《亚洲银行家》“2017年中国最佳数字银行”、“2017 年中国最佳大型零售银行奖”、《银行家》“2017最佳金融创新奖”及中国银行业协会“年 度最具社会责任金融机构”等多项重要奖项。本集团在英国《银行家》“2017全球银行1000 强”中列第2位;在美国《财富》“2017年世界500强排行榜”中列第28名。 中国建设银行总行设资产托管业务部,下设综合与合规管理处、基金市场处、证券保 险资产市场处、理财信托股权市场处、QFII托管处、养老金托管处、清算处、核算处、跨 境托管运营处、监督稽核处等10个职能处室,在安徽合肥设有托管运营中心,在上海设有 托管运营中心上海分中心,共有员工315余人。自2007年起,托管部连续聘请外部会计师 事务所对托管业务进行内部控制审计,并已经成为常规化的内控工作手段。 (二)主要人员情况 纪伟,资产托管业务部总经理,曾先后在中国建设银行南通分行、总行计划财务部、 信贷经营部任职,并在总行公司业务部、投资托管业务部、授信审批部担任领导职务。其拥 有八年托管从业经历,熟悉各项托管业务,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龚毅,资产托管业务部资深经理(专业技术一级),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 国际部、营业部并担任副行长,长期从事信贷业务和集团客户业务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 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黄秀莲,资产托管业务部资深经理(专业技术一级),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总行会计 部,长期从事托管业务管理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郑绍平,资产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总行投资部、委托代理部、 战略客户部,长期从事客户服务、信贷业务管理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 验。 原玎,资产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总行国际业务部,长期从事 海外机构及海外业务管理、境内外汇业务管理、国外金融机构客户营销拓展等工作,具有丰 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国内首批开办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一直秉持“以客 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不断加强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严格履行托管人的各项职责,切实 维护资产持有人的合法权益,为资产委托人提供高质量的托管服务。经过多年稳步发展,中 国建设银行托管资产规模不断扩大,托管业务品种不断增加,已形成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社 保基金、保险资金、基本养老个人账户、(R)QFII、(R)QDII、企业年金等产品在内的托管业 务体系,是目前国内托管业务品种最齐全的商业银行之一。截至2018年二季度末,中国建 设银行已托管857只证券投资基金。中国建设银行专业高效的托管服务能力和业务水平,赢 得了业内的高度认同。中国建设银行先后9次获得《全球托管人》“中国最佳托管银行”、4 次获得《财资》“中国最佳次托管银行”、连续5年获得中债登“优秀资产托管机构”等奖项, 并在2016年被《环球金融》评为中国市场唯一一家“最佳托管银行”、在2017年荣获《亚 洲银行家》“最佳托管系统实施奖”。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一)内部控制目标 作为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托管业务的法律法规、行业监管规 章和本行内有关管理规定,守法经营、规范运作、严格监察,确保业务的稳健运行,保证基 金财产的安全完整,确保有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 权益。 (二)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中国建设银行设有风险与内控管理委员会,负责全行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工作,对托 管业务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检查指导。资产托管业务部配备了专职内控合规人员负责托管业务 的内控合规工作,具有独立行使内控合规工作职权和能力。 (三)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资产托管业务部具备系统、完善的制度控制体系,建立了管理制度、控制制度、岗位 职责、业务操作流程,可以保证托管业务的规范操作和顺利进行;业务人员具备从业资格; 业务管理严格实行复核、审核、检查制度,授权工作实行集中控制,业务印章按规程保管、 存放、使用,账户资料严格保管,制约机制严格有效;业务操作区专门设置,封闭管理,实 施音像监控;业务信息由专职信息披露人负责,防止泄密;业务实现自动化操作,防止人为 事故的发生,技术系统完整、独立。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一)监督方法 依照《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监督所托管基金的投资运作。利用 自行开发的“新一代托管应用监督子系统”,严格按照现行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规定,对 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的投资比例、投资范围、投资组合等情况进行监督。在日常为基金投资 运作所提供的基金清算和核算服务环节中,对基金管理人发送的投资指令、基金管理人对各 基金费用的提取与开支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二)监督流程 1.每工作日按时通过新一代托管应用监督子系统,对各基金投资运作比例控制等情况 进行监控,如发现投资异常情况,向基金管理人进行风险提示,与基金管理人进行情况核实, 督促其纠正,如有重大异常事项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2.收到基金管理人的划款指令后,对指令要素等内容进行核查。 3.通过技术或非技术手段发现基金涉嫌违规交易,电话或书面要求基金管理人进行解 释或举证,如有必要将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四、相关服务机构 (一) 基金份额销售机构 1、A类基金份额的场外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直销柜台 名称: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00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58楼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00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58楼 法定代表人:孔祥清 直销柜台电话:021-38505731、38505732、021-38505888-301或302 直销柜台传真:021-50499663、50988055 网址:www.fsfund.com 2)直销e网金 投资者可以通过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直销e网金系统办理本基金的认/申购、 赎回、转换等业务,具体交易细则请参阅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公告。网上交易网址: www.fsfund.com。 (2) 场外代销机构 (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邮编:100033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客户电话:95533 公司网址:www.ccb.com (2)深圳前海微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1819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7栋A座 法定代表人:顾敏 客户电话:400-999-8800 公司网址:www.webank.com (3)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400-619-9059 (4)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400-821-0203 (5)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12楼B1201-1203 客户电话:020-89629099 公司网址:www.yingmi.cn (6)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08号中国凤凰大厦1号楼9层 邮编:518026 法定代表人:王连志 联系人:陈剑虹 联系电话:4008-001-001 客户电话:95517 公司网址:www.essence.com.cn (7)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杭大路15号嘉华国际商务中心 201,501,502,1103,1601-1615,1701-1716室 法定代表人:沈继宁 联系人:陶志华 客户电话:95336 ,4008696336 公司网址:www.ctsec.com (8)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6-17层 邮编:518034 法定代表人:丁益 联系人:金夏 客户电话:400-6666-888 公司网址:www.cgws.com (9)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路特8号 邮编:430015 法定代表人:尤习贵 联系人:奚博宇 联系电话:027-65799999 传真:027-85481900 客户电话:95579 公司网址:www.95579.com (10)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1号院6号楼2单元21层222507 法定代表人:钟斐斐 联系电话:15910450297 传真:010-61840699 客户电话:4000618518 公司网址:https://danjuanapp.com/ (11)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福山路500号城建国际中心26楼 法定代表人:武晓春 联系人:刘熠 联系电话:95353 传真:862168767981 客户电话:400-8888-128 公司网址:www.tebon.com.cn (12)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福华一路115号投行大厦18F 邮编:518000 法定代表人:刘学民 联系人:李晓伟 传真:0755-25838701 客户电话:95358 公司网址:www.firstcapital.com.cn/ (13)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长春市生态大街6666号 邮编:130118 法定代表人:李福春 联系人:安岩岩 联系电话:400-600-0686 传真:0431-85096795 客户电话:95360 公司网址:www.nesc.cn (14)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928号东海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赵俊 联系人:王一彦 联系电话:95531 传真:021-50498825 客户电话:95531;400-8888-588 公司网址:www.longone.com.cn (15)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5号 邮编:215021 法定代表人:范力 联系人:陆晓 传真:0512-62938527 客户电话:95330 公司网址:www.dwzq.com.cn (16)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3楼 法定代表人:周健男 联系人:李晓皙 传真:021-22169134 客户电话:95525 公司网址:www.ebscn.com (17)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北路183号大都会广场43楼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联系人:马梦洁 客户电话:95575 公司网址:www.gf.com.cn (18)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内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9层 邮编:100007 法定代表人:王少华 联系人:李弢 传真:010-84183311 客户电话:400-818-8118 公司网址:www.guodu.com (19)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无锡市太湖新城金融一街8号国联金融大厦 邮编:214121 法定代表人:姚志勇 联系人:祁昊 传真:0510-82830162 客户电话:95570 公司网址:http://www.glsc.com.cn (20)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上海银行大厦29楼 法定代表人:杨德红 联系人:钟伟镇 联系电话:400-888-6628 传真:021-38670666 客户电话:95521 公司网址:www.gtja.com (21)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法定代表人:何如 联系人:周杨 联系电话:95536 传真:0755-82133952 客户电话:95536 公司网址:www.guosen.com.cn (22)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广东路689号 法定代表人:周杰 联系人:李楠 客户电话:95553、400-8888-001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公司网址:www.htsec.com (23)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903~906室 联系电话:400-700-9665 客户电话:400-700-9665 公司网址:www.ehowbuy.com (24)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号泛利大厦10层 联系电话:400-920-0022 客户电话:400-920-0022 公司网址:www.licaike.com (25)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198号 邮编:230081 法定代表人:章宏韬 联系人:范超 传真:0551-65161672 客户电话:95318 公司网址:www.hazq.com (26)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57楼 邮编:200120 法定代表人:陈林 联系电话:400-820-9898 传真:021-68777822 客户电话:400-820-9898 公司网址:www.cnhbstock.com (27)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288号 邮编:210019 法定代表人:周易 联系人:马艺卿 联系电话:95597 传真:021-83387254 客户电话:95597 公司网址:www.htsc.com.cn (28)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488号太平金融大厦1503室 法定代表人:王翔 客户电话:400-820-5369 公司网址:www.jiyufund.com.cn (29)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创新三路833号 邮编:150028 法定代表人:赵宏波 联系人:姜志伟 传真:0451-82337279 客户电话:400-666-2288 公司网址:www.jhzq.com.cn (30)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28号富卓大厦A座7层 客户电话:400-166-1188 公司网址:http://8.jrj.com.cn (31)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东三街2号4层401-15 客户电话:4000988511 公司网址:http://kenterui.jd.com (32)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福泉北路518号8座3层 客户电话:4000-466-788 公司网址:www.66zichan.com (33)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 客户电话:4008219031 公司网址:www.lufunds.com (34)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万塘路18号黄龙时代广场B座6F 客户电话:4000-776-123 公司网址:http://www.fund123.cn/ (35)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杨浦区秦皇岛路32号C栋 2楼 联系电话:400-820-0025 客户电话:400-821-5399 公司网址:www.noah-fund.com (36)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4036号荣超大厦16-20层 法定代表人:何之江 联系人:周驰 联系电话:95511 传真:0755-82435367 客户电话:95511-8 公司网址:www.stock.pingan.com (37)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世纪商贸广场40楼 邮编:200031 法定代表人:李梅 联系人:陈飙 联系电话:95523 传真:021-33388224 客户电话:95523 公司网址:www.swhysc.com (38)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世纪商贸广场40楼 邮编:200031 法定代表人:李梅 联系人:陈飙 联系电话:95523 传真:021-33388224 客户电话:95523 公司网址:www.swhysc.com (39)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电话:95177 公司网址:www.snjijin.com (40)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5号3C座9楼 联系电话:400-1818-188 客户电话:400-1818-188 公司网址:www.1234567.com.cn (41)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一号元茂大厦903室 联系人:张丽琼 联系电话:4008-773-772 客户电话:4008-773-772 公司网址:www.5ifund.com (42)上海挖财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客户电话:021-50810673 公司网址: www.wacaijijin.com (43)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8号西南证券大厦 邮编:400023 法定代表人:廖庆轩 联系人:周青 联系电话:400-809-6096 传真:023-63786212 客户电话:4008-096-096 公司网址:www.swsc.com.cn (44)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甲127号大成大厦6层 法定代表人:张志刚 联系人:张晓辰 传真:010-63081344 客户电话:95321 公司网址:www.cindasc.com (45)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长柳路36号 法定代表人:杨华辉 联系人:(公邮) 客户电话:95562 公司网址:www.xyzq.com.cn (46)宜信普泽(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8号9号楼15层1809 客户电话:400-6099-200 公司网址:www.yixinfund.com (47)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中国北京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邮编:100033 法定代表人:陈共炎 联系人:辛国政 联系电话:95551 传真:010-83574807 客户电话:4008-888-888或95551 公司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48)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四区2号 中航资本大厦35层 邮编:100102 法定代表人:王晓峰 联系人:王紫雯 传真:010-59562637 客户电话:400-8866-567 公司网址:www.avicsec.com (49)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法定代表人:毕明建 联系人:吕卓 传真:010-65058065 客户电话:400-910-1166 公司网址:www.cicc.com (50)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花园石桥路66号东亚银行金融大厦18层 法定代表人:李玮 联系人:秦雨晴 传真:021-20315125 客户电话:95538 公司网址:www.zts.com.cn (51)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A栋第18-21层及第 04层01.02.03.05.11.12.13.15.16.18.19.20.21.22.23单元 法定代表人:高涛 联系人:胡芷境 联系电话:95532 传真:0755-82026539 客户电话:95532或400-600-8008 公司网址:www.china-invs.cn (52)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东城区朝内大街2号凯恒中心B座18层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许梦园 联系电话:400-888-8108 客户电话:95587 公司网址:www.csc108.com (53)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层1301-1305 室、14层 法定代表人:张皓 联系人:刘宏莹 传真:0755-83217421 客户电话:400-990-8826 公司网址:www.citicsf.com (5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 邮编:100026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联系人:王一通 联系电话:400-889-5548 传真:010-60833739 客户电话:95548 公司网址:www.cs.ecitic.com (55)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 邮编:100026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联系人:王一通 联系电话:400-889-5548 传真:010-60833739 客户电话:95548 公司网址:www.cs.ecitic.com (56)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8号HALO广场4楼 客户电话:400-678-8887 公司网址:www.zlfund.cn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机构代理销售基金,并及时公告。 2、A类基金份额的场内销售机构 本基金场内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内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会员单位发售。本基金认购期结束前获得基金销售业务 资格的证券公司也可代理场内基金份额的发售。尚未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但属于深圳证 券交易所会员的其他机构,可在本基金份额上市后,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办理本基 金份额的上市交易。 3、 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机构 (1)直销柜台 名称: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00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58楼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00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58楼 法定代表人:孔祥清 直销柜台电话:021-38505731、38505732、021-38505888-301或302 直销柜台传真:021-50499663、50988055 网址:www.fsfund.com (二)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法定代表人:周明 联系人:朱立元 电话:010-59378839 传真: 010-59378907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负责人:俞卫锋 联系电话:021-31358666 传真: 021-31358600 联系人:孙睿 经办律师:黎明、孙睿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6楼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202号企业天地2号楼普华永道中心11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丹 联系电话:(021) 23238888 传真:(021) 23238800 联系人:曹阳 经办注册会计师:薛竞、曹阳 五、基金简介 基金名称:华宝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类型:契约型开放式 六、基金的投资 (一)投资目标 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本基金通过大类资产间的灵活配置和多样的投资策略,追求 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二)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 中小板、创业板和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固定收益品种和货币市场工具(包 括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 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含超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质押及买断式回购、 银行存款、大额存单等)、股指期货、权证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 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 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 本基金投资于股票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0-95%,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 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本基金保留的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股指期货的投资比例依照法律 法规或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 (三)投资策略 1、大类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采取积极的大类资产配置策略,通过宏观策略研究,综合考虑宏观经济、国家财 政政策、货币政策、产业政策、以及市场流动性等方面因素,对相关资产类别的预期收益进 行动态跟踪,决定大类资产配置比例。 2、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取积极的股票选择策略,将“自上而下”的行业配置策略和“自下而上”的股 票精选策略相结合,根据对宏观经济和市场风险特征变化的判断,进行投资组合的动态优化, 实现基金资产长期稳定增值。 (1)行业配置 各个行业由于所处的商业周期不同,面临的上下游市场环境也各不相同,因此不同行业 表现也并非完全同步。本基金将综合考虑经济周期、国家政策、社会经济结构、行业特性以 及市场短期事件等方面因素,在不同行业之间进行资产配置。 (2)个股选择 本基金将主要以“自下而上”的精选策略,精选个股,构建投资组合。本基金进行个股 投资时,主要通过深入分析企业的基本面和发展前景,并以定量的指标为参考,精选优质公 司。优质公司需符合以下一项或多项标准:公司所处行业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产品具有竞 争优势、公司治理健全规范、公司具有较强的营销能力、公司具有垄断优势或资源的稀缺性、 有正面事件驱动。 本基金的定量分析方法主要包括分析相关的财务指标和市场指标,选择财务健康、成长 性好、估值合理的股票。具体分析的指标为: 1)成长指标:预测未来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利润复合增长率等; 2)盈利指标:毛利率、净利率、净资产收益率等; 3)价值指标:PE、PB、PEG、PS等。 3、固定收益类投资工具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投资于债券、货币市场工具和资产支持证券等固定收益率投资工具,以有效利 用基金资产,提高基金资产的投资收益。 首先,本基金将密切关注国内外宏观经济走势与我国财政、货币政策动向,预测未来利 率变动走势,自上而下地确定投资组合的久期。 其次,债券投资组合的构建与调整是一个自下而上的过程,需综合评价个券收益率、波 动性、到期期限、票息、赋税条件、流动性、信用等级以及债券持有人结构等决定债券价值 的影响因素。同时,本基金将运用系统化的定量分析技术和严格的投资管理制度等方法管理 风险,通过久期、平均信用等级、个券集中度等指标,将组合的风险控制在合理的水平。在 此基础上,通过各种积极投资策略的实施,追求组合较高的回报。主要运用的策略有: (1)利率预期策略 基于对宏观经济环境的深入研究,预期未来市场利率的变化趋势,结合基金未来现金流 的分析,确定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如果预测未来利率将上升,则可以通过缩短组合平均 剩余期限的办法规避利率风险,相反,如果预测未来利率下降,则延长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赚取利率下降带来的超额回报。 (2)估值策略 通过比较债券的内在价值和市场价格而做出投资决策。当内在价值高于市场价格时,买 入债券;当内在价值低于市场价格时,卖出债券。 (3)利差策略 基于不同债券市场板块间利差而在组合中分配资产的方法。收益率利差包括信用利差、 可提前赎回和不可提前赎回证券之间的利差等表现形式。信用利差存在于不同债券市场,如 国债和企业债利差、国债与金融债利差、金融债和企业债利差等;可提前赎回和不可提前赎 回证券之间的利差形成的原因是基于利率预期的变动。 (4)互换策略 为加强对投资组合的管理,在卖出组合中部分债券的同时买入相似债券。该策略可以用 来达到提高当期收益率或到期收益率、提高组合质量、减少税收等目的。 (5)信用分析策略 根据宏观经济运行周期阶段,分析债券发行人所处行业发展前景、发展状况、市场地位、 财务状况、管理水平和债务水平等因素,评价债券发行人的信用风险,并根据特定债券的发 行契约,评价债券的信用级别,确定债券的信用风险。 4、权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主动进行权证投资。基金权证投资将以价值分析为 基础,在采用数量化模型分析其合理定价的基础上,把握市场的短期波动,进行积极操作,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力争实现稳健的超额收益。 5、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依据法律法规并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参与股指期货投资。本基金将通过对证券 市场和期货市场运行趋势的研究,采用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期货合约,并充分考虑股指期 货的收益性、流动性及风险性特征。主要的投资策略有: (1)Alpha套利 利用多因子模型和事件驱动模型等,精选预期未来相对股指期货标的指数有超额收益的 个股,结合行业配置模型,构建投资组合,利用股指期货完全对冲,获取股票组合的超额收 益。 (2)期现套利 股指期货价格和现货价格之间的基差会随着市场环境变化而波动,当基差上升到一定程 度以后,可以做空股指期货,做多现货,待基差收窄后平仓。 (3)跨期套利 在正向市场(Contango)里,远期升水,可以买入近月合约,卖出远月合约;在反向市 场(Backwardation)里,远期贴水,可以卖出近月合约,买入远月合约。另外股指期货不 同合约之间的价差因市场环境、投资者预期、成分股分红等的影响而波动,当价差扩大到不 合理的区间时,可以开仓买入低估的合约、卖出高估的合约,待价差收窄后平仓,获取价差 收窄部分收益。 6、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严格控制资产支持证券的总体投资规模并进行分散投资,以降低流动性风险。 7、其他金融工具投资策略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于其他金融产品,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监管机构 的规定及本基金的投资目标,制定与本基金相适应的投资策略、比例限制、信息披露方式等。 (四)投资管理 1、决策依据 本基金主要依据下列因素决定基金资产配置和具体证券的买卖: (1)国内外宏观经济环境及其对中国证券市场的影响; (2)国家货币政策、产业政策以及证券市场政策; (3)市场资金供求状况及未来走势; (4)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2、投资决策流程 (1)投资决策机制 公司的投资决策实行投资决策委员会领导下的基金经理负责制,由基金经理根据投资决 策委员会的授权具体承担基金管理工作。投资总监负责监督管理基金日常投资活动。公司投 资决策机制为分级授权机制,即: 第一级,投资决策委员会。审定基金经理的投资组合配置提案和重点投资; 投资决策委员会是公司基金投资的最高决策机构,以定期或不定期(会议频率每月不少 于一次)会议的形式讨论和决定基金投资的重大问题。 第二级,投资研究联席会议。确定投资组合配置提案。 研究部、投资管理部定期或不定期(会议频率双周一次或更多)召开投资-研究联席会 议,研究、交流投资信息,探讨、解决投资业务的有关问题。双周投资-研究联席会议就研 究部提交的全市场模拟组合与配置、宏观及行业策略,以及研究员提交的各行业模拟组合、 三级股票池、重点投资品种等进行充分讨论。基金经理根据联席会议的成果及自身判断确定 投资组合配置提案。 第三级,基金经理。在各自的权限内执行和优化组合配置方案。 (2)投资流程 1)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投资决策 投资决策委员会定期和不定期召开会议,负责就基金重大战略、资产配置做出决策。 2)研究部负责投资研究和分析 宏观研究人员通过研究其他证券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的报告,通过走访政府决策部门和 研究部门,研究经济形势、经济政策(货币政策、财政政策、区域政策、产业政策等)、重 大技术服务创新等,撰写宏观研究报告,就基金的股票、债券、现金比例提出建议。 行业研究人员考察上市公司的核心业务竞争力、经营能力和公司治理结构等,预测上市 公司未来2-3年的经营情况,选择重点上市公司进行调研,撰写行业和子行业研究报告及 上市公司调研报告,对个股买卖提出具体建议。 3)基金经理小组负责投资执行 基金经理小组根据宏观经济和行业发展,提出投资组合的资产配置比例建议,同时结合 股票排序和研究员的报告,形成投资计划提交投资决策委员会,并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的决 策,具体实施投资计划。 经投资决策委员会和总经理审核的投资组合方案后,基金经理向交易部下达具体的投资 指令,交易员根据投资决定书执行指令。 4)绩效评估 主要包括四项核心功能:风格检验、风险评估、投资绩效的风险调整和业绩贡献,由绩 效评估人员利用相关工具评估。 5)内部控制 内部控制委员会、督察长、副总经理、监察稽核部和风险管理部负责内控制度的制定, 并检查执行情况。 (五)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1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基准利率(税后)+3% 1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基准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并执行的金融机构1年期人民币定 期存款基准利率。 本基金以实现绝对收益作为投资目标,力争在灵活配置混合型基金的投资限定之下,追 求资产长期稳定增值。银行定期存款可以近似理解为定息产品,而1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基准 利率(税后)+3%作为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与本基金追求的预期收益水平相符。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证券市场中有其他代表性更强或者更科学客观的业绩比 较基准适用于本基金时,本基金管理人可以依据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原则,与基金托管人 协商一致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及时公告,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 (六)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混合型基金,其长期平均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型 基金、货币市场基金。 (七)投资限制 1、组合限制 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限制: (1)本基金投资于股票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0-95%; (2)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 产净值5%的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 内的政府债券; (3)本基金持有一家公司的证券,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4)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超过该证券的10%; (5)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 (6)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的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权证的10%; (7)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买入权证的总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5%; (8)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 值的10%; (9)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 (10)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资产支持 证券规模的10%; (11)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不得 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10%; (12)本基金应投资于信用级别评级为BBB以上(含BBB)的资产支持证券。基金持有资 产支持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应在评级报告发布之日起3 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 (13)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本基金所申报的金额不超过本基金的总资产,本基 金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14)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 的40%;本基金在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中的债券回购最长期限为1 年,债券回购到期后不得 展期; (15)本基金参与股指期货交易依据下列标准建构组合: 1)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 的10%; 2)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期货合约价值与有价证券市值之和,不得超 过基金资产净值的95%。其中,有价证券指股票、债券(不含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权证、资产支持证券、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不含质押式回购)等; 3)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卖出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持有的股票总市 值的20%; 4)本基金所持有的股票市值和买入、卖出股指期货合约价值,合计(轧差计算)应当 符合基金合同关于股票投资比例的有关约定; 5)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内交易(不包括平仓)的股指期货合约的成交金额不得超过上 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20%; (16)本基金资产总值不得超过本基金资产净值的140%; (17)本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基金管理人应事先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与基金 托管人在本基金托管协议中明确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的比例,根据比例进行投资。基金管 理人应制订严格的投资决策流程和风险控制制度,防范流动性风险、法律风险和操作风险等 各种风险; (18)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5%;因 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 前述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19)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开放式基金(包括开放式基金以及处于开放期的定期开 放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15%;本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 可流通股票的30%; (20)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 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21)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投资限制。 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 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中 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 的有关约定。在上述期间内,本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应当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 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的监督与检查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或变更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 序后,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或按变更后的规定执行。 2、禁止行为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财产不得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1)承销证券; (2)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6)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7)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 与其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 交易的,应当符合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策略,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防范利 益冲突,建立健全内部审批机制和评估机制,按照市场公平合理价格执行。相关交易必须事 先得到基金托管人的同意,并按法律法规予以披露。重大关联交易应提交基金管理人董事会 审议,并经过三分之二以上的独立董事通过。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应至少每半年对关联交易事 项进行审查。 法律、行政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 限制。 (八)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行使股东权利和债权人权利的处理原则及方法 1、基金管理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表基金独立行使股东权利和债权人权利,保护基金 份额持有人的利益; 2、不谋求对上市公司的控股,不参与所投资上市公司的经营管理; 3、有利于基金财产的安全与增值; 4、不通过关联交易为自身、雇员、授权代理人或任何存在利害关系的第三人牟取任何 不当利益。 (九)经基金管理人公告有关规则及事项,本基金可以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参与融资、 融券。 (十)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本基金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 2018 年 9 月 30 日,本报告中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 计。 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63,982,208.50 37.80 其中:股票 63,982,208.50 37.80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83,064,083.96 49.07 其中:债券 83,064,083.96 49.07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18,290,144.74 10.80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2,733,981.29 1.62 8 其他资产 1,206,828.54 0.71 9 合计 169,277,247.03 100.00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1)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 - B 采矿业 3,326,324.00 1.98 C 制造业 24,223,640.70 14.39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2,123,724.00 1.26 E 建筑业 2,286,795.60 1.36 F 批发和零售业 2,101,095.00 1.25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1,985,715.00 1.18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 J 金融业 23,579,235.20 14.00 K 房地产业 2,933,015.00 1.74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1,422,664.00 0.84 S 综合 - - 合计 63,982,208.50 38.00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港股通投资股票。 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1)报告期末指数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601318 中国平安 80,500 5,514,250.00 3.27 2 600519 贵州茅台 5,300 3,869,000.00 2.30 3 600690 青岛海尔 199,900 3,302,348.00 1.96 4 600703 三安光电 187,400 3,065,864.00 1.82 5 600036 招商银行 96,700 2,967,723.00 1.76 6 601398 工商银行 503,200 2,903,464.00 1.72 7 600016 民生银行 456,880 2,896,619.20 1.72 8 601166 兴业银行 180,800 2,883,760.00 1.71 9 601009 南京银行 353,100 2,701,215.00 1.60 10 600048 保利地产 148,800 1,810,896.00 1.08 (2)报告期末积极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股票投资明细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序号 债券种类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20,503,000.00 12.18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20,503,000.00 12.18 4 企业债券 1,008,000.00 0.60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6 中期票据 20,123,000.00 11.95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12,148,083.96 7.21 8 同业存单 29,282,000.00 17.39 9 其他 - - 10 合计 83,064,083.96 49.33 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111808170 18中信银行CD170 200,000 19,632,000.00 11.66 2 180205 18国开05 100,000 10,459,000.00 6.21 3 101454014 14中金集MTN001 100,000 10,154,000.00 6.03 4 180407 18农发07 100,000 10,044,000.00 5.96 5 101660048 16夏商MTN001 100,000 9,969,000.00 5.92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未投资股指期货。 (2)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未投资股指期货。 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未投资国债期货。 (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未投资国债期货。 (3)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未投资国债期货。 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新机遇基金截至2018年9月30日持仓前十名证券中的18中信银行CD170(111808170) 发行主体中信银行(601998)于2017年11月24日收到各省市银监局、银监会处罚通知。 由于公司存在办理无真实贸易背景票据业务、以存单质押再投资的方式虚增存款、资产质量 反映不真实、未对借款人关联企业重大风险信息进行调查、未对借款人务状况真实性进行认 真核实等情况,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处以罚款。 本基金管理人通过对上述上市公司进行进一步了解和分析,认为上述处分不会对公司的 投资价值构成实质性影响,因此本基金管理人对上述证券的投资判断未发生改变。报告期内,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其余九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本报告 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2)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3) 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9,644.99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102,092.60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1,092,814.34 5 应收申购款 2,276.61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1,206,828.54 (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123006 东财转债 4,303,083.96 2.56 2 113011 光大转债 3,250,800.00 1.93 3 113013 国君转债 2,615,000.00 1.55 4 128016 雨虹转债 1,979,200.00 1.18 (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1)报告期末指数投资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序 号 股票代 码 股票名 称 流通受限部分的公允价值 (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流通受限情况说 明 2)报告期末积极投资前五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序 号 股票代 码 股票名 称 流通受限部分的公允价值 (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流通受限情况说 明 七、基金的业绩 基金业绩截止日为2018年9月30日,所列数据未经审计。 1、 净值增长率与同期比较基准收益率比较: 华宝新机遇混合A: 阶段 净值增长 率 ① 净值增 长率标 准差 ② 业绩比 较基准 收益率 ③ 业绩比 较基准 收益率 标准差 ④ ①-③ ②-④ 2015/06/11-2015/12/31 2.89% 0.14% 2.67% 0.01% 0.22% 0.13% 2016/01/01-2016/12/31 3.99% 0.00% 4.39% 0.01% -0.40% -0.01% 2017/01/01-2017/12/31 8.83% 0.14% 4.50% 0.01% 4.33% 0.13% 2018/01/01-2018/09/30 -0.99% 0.45% 3.37% 0.01% -4.36% 0.44% 2015/06/11-2018/09/30 15.30% 0.24% 15.05% 0.01% 0.25% 0.23% 华宝新机遇混合C: 阶段 净值增长 率 ① 净值增 长率标 准差 ② 业绩比 较基准 收益率 ③ 业绩比 较基准 收益率 标准差 ④ ①-③ ②-④ 2016/08/04-2016/12/31 1.09% 0.06% 1.85% 0.01% -0.76% 0.05% 2017/01/01-2017/12/31 8.72% 0.14% 4.50% 0.01% 4.22% 0.13% 2018/01/01-2018/09/30 -1.06% 0.45% 3.37% 0.01% -4.43% 0.44% 2016/08/04-2018/09/30 8.74% 0.28% 9.72% 0.01% -0.98% 0.27% 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份额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 变动的比较: (2015年6月11日至2018年9月30日) 新机遇A.png 新机遇C.png 注:1、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截至2015年12月11日,本基金已达到合同规定的资产配置 比例。 2、华宝新机遇C成立于2016年8月4日,上图累计净值收益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 的历史走势对比图的数据的计算起始日期为2016年8月4日。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 (一)申购与赎回的场所 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销售机构进行。 投资者可使用开放式基金账户,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和其他场外销售机构,办理 基金份额的场外申购与赎回业务。投资者也可使用深圳证券账户,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 办理基金份额的场内申购与赎回业务。场内申购和赎回业务的销售机构为具有基金销售业务 资格、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 具体的销售机构将由基金管理人在招募说明书“五、相关服务机构”部分相关内容以及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或其他相关公告中列明。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构,并 予以公告。基金投资者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 他方式办理基金份额的场外申购与赎回。 (二)申购与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1、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投资者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 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 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 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 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自2015年6月23日起开始办理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 换。投资者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 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