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天津创业环保股份:海外监管公告 -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於对阜阳创业水务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 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 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1065) 海外監管公告 本公告乃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第13.10B條而作出。 以下為天津創業環保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於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 所刊發之《天津創業環保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關於對阜陽創業水務有限公司增資的公 告》。 承董事會命 董事長 劉玉軍 中國,天津 2019年1月30日 於本公告刊發日期,董事會由3名執行董事劉玉軍先生、王靜女士及牛波先生;3名非執行董事于中 鵬先生、韓偉先生及司曉龍先生;及3名獨立非執行董事邸曉峰先生、郭永清先生及王翔飛先生組 成。 证券代码: 600874 股票简称: 创业环保 公告 编号 :临 20 1 9 - 0 04 债券代码: 136801 债券简称 : 16 津创 01 债券代码: 143609 债券简称: 18 津创 01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对 阜阳创业水务有限公司 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本次增资 概述 (一)本次增资的基本情况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3 日在 《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发布了“中标公告”,根据江苏省国际招标公司发出的《界首市公共资源交易成 交通知书》,本公司成功中标界首市污水处理PPP项目(第二批)(以下简称“该 项目”)。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阜阳创业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阜阳公司”)的全资 子公司 界首市创业水务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界首公司”), 已于 2018 年 1 月投 资建设界首市污水处理厂等项目 ( 具体内容详见 2018 年 2 月 3 日本公司于《上 海证券报》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 http://www.sse.com.cn ) 发布的“关于对阜 阳创业水务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 ) ,因此, 经与界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进 行磋商,该项目继续由界首公司作为项目公司, 负责投资、建设、运营该项目, 并在特许经营期内向政府收取污水处理服务费、污水管网服务费、排污口服务费, 特许经营期满后, 将该项目移交给界首市政府或政府指定单位。 该项目为新建项目,总投资为人民币 48,724.86 万元,界首市政府在项目公 司中不占股份;项目资本金为人民币 14,618.22 万元(占该项目总投资的 30% ), 由界首公司唯一股东阜阳公司向其增资解决。 鉴于阜阳公司目前不具备向界首公司增资的条件,本公司拟先行向阜阳公司 增资人民币 14 , 618.22 万元,再由阜阳公司向界首公司增资人民币 14 , 618.22 万元,剩余建设资金由界首公司通过银行借贷等方式解决。 增资完成后,阜阳公司注册资本将由 人民币 19 , 110 万元增加至 人民币 33 , 728.22 万元,界首公司注册资本由 人民币 8 , 900 万元变更为 人民币 23 , 518.22 万元。阜阳公司仍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界首公司仍为阜阳公司全资子公司。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9年1月3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人。本公司已于2019年1月23日将 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以电邮形式发送给本公司全体董事。本次董事会 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 阜阳创业水务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以下简称“本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事项无须经股东大会批准,但须经有关部门的批准。 (三)本议案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 、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 增资方式 本次对 阜阳 公司 的增资资金 人民币 14,618.22 万元 由本公司自有资金解决 , 待完成后 , 再由阜阳公司向界首公司增资人民币 14,618.22 万元 。 2. 增资前后的股权结构 本次增资前, 本公司持有 阜阳 公司 100% 股权 , 阜阳公司 持有 界首公司 100% 股权 ; 本次 增资后 , 阜阳公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 19 ,110 万元增加至人民币 33,728.22 万元,界首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8,900 万元变更为人民币 23,518.22 万元 , 本公司仍持有 阜阳 公司 100% 股权 ; 阜阳公司仍 持有 界首公司 100% 股权。 3. 被增资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情况 截止 201 7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 阜阳 公司 的总资产为 人民币 35 , 265 万元, 净资产 为人民币 23 , 716 万元,负债 为人民币 11 , 549 万元,流动负债 为人民币 9 , 543 万元; 201 7 年度营业收入 为人民币 9 , 944 万 元,净利润 为人民币 3 , 137 万元。截至 2018 年 12 月底,未经审计的 阜阳 公司 的总资产为 人民币 75 , 709 万 元,净资产 为人民币 34 , 416 万元,负债 为人民币 41 , 293 万元,流动负债 为人民 币 39 , 673 万元; 营业收入 为 人民币 11 , 189 万 元 ,净利润 为人民币 3 , 274 万元。 截止 201 7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界首公司的总资产为人民币 8 , 472 万元, 净资产为人民币 77 万元,负债为人民币 8 , 394 万元,流动负债为人民币 8 , 394 万元; 201 7 年度营业收入为人民币 666 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 - 233 万元。截至 2018 年 12 月底,未经审计的界首公司的 总资产为人民币 49 , 951 万元,净 资产 为人民币 8 , 879 万元,负债为人民币 41 , 072 万元,流动负债为人民币 41 , 072 万元; 营业收入为人民币 2 , 428 万 元 ,净利润为人民币 402 万元。 4 、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本次向 阜阳 公司 增资,主要用于 阜阳 公司向 界首 公司增资事宜, 由 界 首公司投资建设实施 该 项目 。 本公司 与界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就该项目进 行了多次磋商, 并 拟签署《 界首市污水处理 PPP 项目合同(第二批) 》(以下简称 “ PPP 项目合同 ”)。 按照 PPP 项目合同 , 该项目为新建项目,包括12座污水处理厂(近期总规 模为 1.66 万吨 / 日,远期总规模为 3.05 万吨 / 日 )、4个一体化提升泵站、165.9km 配套管网工程、229.80km接户管网、7个入河排污口及配套管网,由界首公司以 BOT 模式实施 。 该项目总投资为人民币 48,724.86 万元, 特许经营期为 30 年, 其中建设期 1 年、运营期 29 年,自 PPP 项目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 界首公司 负 责投资、建设、运营该项目,并在特许经营期内向政府收取污水处理服务费、污 水管网服务费、排污口服务费。 三、本次增资对本公司影响 该项目是本公司继获得界首市污水处理 PPP 项目第一批后,界首市污水处理 第二批 PPP 项目,因此,投资该项 目,有利于本公司进一步扩大主营业务地域范 围,提高市场占有率,增强本公司在水务市场的影响; 该项目的顺利实施, 有利 于本公司增加营业收入,符合全体股东利益。 本次增资由本公司自有资金解决,对本公司财务情况不会产生负面影响。 特此公告。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月30日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