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中国平安:H股公告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 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 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沒收未領取的2011年度末期股息 根據中國平安保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章程,未領取的2011年度末期股息 將於2019年2月13日被沒收及復歸本公司。 按照本公司章程的規定,凡在股息派付日期起計六年後仍未領取的股息將予沒收及復歸本公 司。因此,本公司於2012年7月27日派付而於2019年2月13日仍為未領取的2011年度末期股息每 股人民幣0.25元(相等於每股0.3074港元)(含適用稅項)(“末期股息”)將予沒收及復歸 本公司。 凡有權收取但仍未收到末期股息,或仍未兌現該等股息支票的股東,請盡快聯絡本公司的股 份過戶登記處香港中央證券登記有限公司,地址為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183號合和中心17M 樓。 承董事會命 姚軍 公司秘書 中國深圳,二零一九年一月三十日 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的執行董事為馬明哲、孫建一、李源祥、任匯川、姚波及蔡方方;非執行 董事為謝吉人、楊小平、劉崇及王勇健;獨立非執行董事為葉迪奇、黃世雄、孫東東、葛明及歐 陽輝。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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