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苏大维格: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331 证券简称:苏大维格 公告编号:2019-005 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于2019年1月21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会 议通知,并于2019年1月31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名, 实到董事7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林森 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 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19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 案》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及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及子公司2019年拟向银行等 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或等值外币(包括但不限于 流动资金贷款、承兑汇票、信用证等信用品种,在不超过总授信额度范围内, 最终以各银行实际核准的信用额度为准),在此额度内由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实际 资金需求进行银行借贷。 上述综合授信额度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根据《公司章 程》等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择机召开股东大 会审议本议案,具体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本次综合授信额度的授信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陈林森先生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 人代表公司在综合授信额度范围内办理相关授信额度申请事宜,签署相关法律 文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意见,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 披露网站。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19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详见中国证 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苏州维旺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维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旺科技”)拟向中 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平江支行申请5,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 拟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申请1,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 拟向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申请2,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 拟向江苏常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申请2,000万元人民币的综 合授信额度,拟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支行申请2,000万 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本公司为支持全资子公司业务发展,保证其日常经 营所需流动资金,拟为维旺科技上述综合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 保期限为一年。 维旺科技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有绝对控制权,此次担保 行为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陈林森先生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代表公司在 董事会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办理本次担保事宜,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意见,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 披露网站。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苏州维旺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中国证 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苏大维格(盐城)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提 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大维格(盐城)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盐城维 格”)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丰支行申请3,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 额度,本公司为支持全资子公司业务发展,保证其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拟 为盐城维格上述综合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一年。 盐城维格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有绝对控制权,此次担保 行为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陈林森先生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代表公司在 董事会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办理本次担保事宜,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意见,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 披露网站。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苏大维格(盐城)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苏州维业达触控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苏州维业达触控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业达”)拟 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城中支行申请1,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 拟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申请1,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 本公司为支持控股子公司业务发展,保证其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拟为维业 达上述综合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一年。 维业达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69.60%的股权,公司对其日常经营 有绝对控制权,此次担保行为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公司本次 担保公平、合理,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因被担保公司维业达资产负债率超过7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公司将择机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具体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陈林森先生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 人代表公司在董事会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办理本次担保事宜,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意见,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 披露网站。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苏州维业达触控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 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交易业务及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加强对外汇套期 保值交易业务的管理,防范投资风险,健全和完善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交易业务 管理机制,确保公司资产安全,同意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 《对外投资与融资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外汇套 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 站。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为有效防范公司经营过程中存在的汇率风险,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同 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累计总额不超过人民 币1亿元或等值外币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 月内有效,在授权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授权董事长陈林森 先生审批日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方案及签署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合同。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项议案发表了意见,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 露网站。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 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2017年3月修订印发的《企业会计准 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 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文件及2017年5月修订印发 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文件,对公司会计政策作出的合 理调整。公司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新的企业会计准则,并将自公司 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起,按新准则要求进行财务报告的披露。 此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本年 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项议案发表了意见,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 露网站。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 站。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2月1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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