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东方永熙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年第2号)

时间:2019年02月01日 14:41:27 中财网

东方永熙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2018 年第 2 号)
基金管理人: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东方永熙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2018 年第 2 号)
重要提示
东方永熙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根据
2016
年 9 月 26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准
予东方永
熙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200 号)

予募集注册。 本基金合同于 2016 年 12 月 27 日生效。

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保证《东方永熙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或
“本招
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
国证
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

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中国证监会不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
前景
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的
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本基

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投资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
者在投资本基金前,请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

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

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认购(或申购)基金



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获得基金投资收益,亦承担基金投

中出现的各类风险。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证券市场整体环境引发的

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大量赎回或暴跌导致的流动性风险,

金投资过程中产生的操作风险,因交收违约和投资债券引发的信用风险,基金投

对象与投资策略引致的特有风险,等等。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低风险品种, 理论上其长期平
均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和混合型基金。

本基金为定期开放债券基金,投资人只能在开放期进行申购与赎回。投资人持
有的本基金份额在封闭期期间不能按基金净值自由赎回,存在一定程度的流动性

东方永熙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2018 年第 2 号)
险。

本基金在投资中将国债期货纳入到投资范围中,因此,可能面临市场风险、基
差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市场风险是因期货市场价格波动使所持有的期货合约价

发生变化的风险。基差风险是指由于期货与现货间的价差的波动,影响套期保值

套利效果,使之发生意外损益的风险。流动性风险可分为两类:一类为流通量风
险,
是指期货合约无法及时以所希望的价格建立或了结头寸的风险,此类风险往往是

市场缺乏广度或深度导致的;另一类为资金量风险,是指资金量无法满足保证金

求,使得所持有的头寸面临被强制平仓的风险。

本基金对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投资中将资产支持证券纳入到投资范围当中,可能
带来以下风险:
①信用风险:基金所投资的资产支持证券之债务人出现违约,或在交易过程中
发生交收违约,或由于资产支持证券信用质量降低导致证券价格下降,造成基金

产损失。

②利率风险:市场利率波动会导致资产支持证券的收益率和价格的变动,一般
而言,如果市场利率上升,本基金持有资产支持证券将面临价格下降、本金损失

风险,而如果市场利率下降,资产支持证券利息的再投资收益将面临下降的风险。

③流动性风险:受资产支持证券市场规模及交易活跃程度的影响,资产支持证
券可能无法在同一价格水平上进行较大数量的买入或卖出,存在一定的流动性风
险。

④提前偿付风险:债务人可能会由于利率变化等原因进行提前偿付,从而使基
金资产面临再投资风险。



⑤操作风险:基金相关当事人在业务各环节操作过程中,因内部控制存在缺陷
或者人为因素造成操作失误或违反操作规程等引致的风险,例如,越权违规交易、
交易错误、IT 系统故障等风险。

⑥法律风险:由于法律法规方面的原因,某些市场行为受到限制或合同不能正
常执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 原则,了解本基金的风险收益
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本基金是

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
基金
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责。

根据中国证监会2017 年10 月1 日起施行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东方永熙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8 年第2 号)
动性风险管理规定》的要求,经与相关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监管部门备案
后,
本基金管理人对旗下部分基金的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基金

同及托管协议自2018 年3 月31 日起生效,具体情况请参阅本基金管理人于
2018
年3 月31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
报》及本基金
管理人网站上发布的公告。

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8 年9 月30 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招募说明书其他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8 年12 月27 日。

东方永熙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8 年第2 号)
目录

第一部分绪言................................................. 1
第二部分释义.................................................. 2
第三部分基金管理人.............................................. 6
第四部分基金托管人............................................. 19
第五部分相关服务机构........................................... 22
第六部分基金的募集与基金合同生效............................... 45
第七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46
第八部分基金的投资............................................. 57
第九部分基金的业绩............................................. 68
第十部分基金的财产............................................. 70
第十一部分基金资产估值......................................... 71
第十二部分基金收益与分配....................................... 76
第十三部分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78
第十四部分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80
第十五部分基金的信息披露....................................... 81


第十六部分风险揭示............................................. 87
第十七部分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90
第十八部分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92
第十九部分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106
第二十部分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119
第二十一部分其他应披露事项.................................... 122
第二十二部分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 125
第二十三部分备查文件.......................................... 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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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绪言

《东方永熙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
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
下简
称“《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
《公开
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
基金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
资基金流
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其他有关规
定以及《东
方永熙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
同”)编
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

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

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同是
约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基本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其他与本基金相关的涉及基

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任何文件或表述,均以基金合同为准。基金合同

当事人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

取得本基金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

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基金合同

事人并不以在基金合同上书面签章为必要条件。基金合同当事人按照《基金法》、



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

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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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第二部分释义

在《东方永熙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
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东方永熙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管理人:指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指《东方永熙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

金基金合同》及对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东方永熙18 个月
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指《东方永熙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定期的更新
7、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东方永熙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份额发售公告》
8、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司
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9、《基金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

的修订
10、《销售办法》:指《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
的修订
11、《信息披露办法》:指《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
不时做出的修订
12、《运作办法》:指《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
不时做出的修订
13、《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
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作出的修订
14、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5、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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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
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7、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8、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
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



或其他组织
19、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
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

外的机构投资者
20、投资人、投资者: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1、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22、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
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等业务
23、销售机构:指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
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协
议,
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4、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
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算、
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25、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东方基金管理有限
责任公司或接受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26、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管
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27、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构
办理认购、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等业务而引起的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

账户
28、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
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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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产
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0、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不
得超过3 个月
31、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2、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3、T 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开
放日
34、T+n 日:指自T 日起第n 个工作日(不包含T 日)
35、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36、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37、《业务规则》:指《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是



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理人

投资人共同遵守
38、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
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39、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在开放期内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0、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开放期内按基金合同和招募
说明书规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1、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开放期内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
有效公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

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42、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持
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43、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
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
请份
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工作日基金总份额的20%
44、元:指人民币元
45、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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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款利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46、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申
购款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47、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48、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49、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
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50、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
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
银行
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
股及
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

51、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互联网网站及
其他媒介
52、A 类基金份额:指在投资者认购、申购时收取前端认购、申购费用,不从
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的基金

额类别


53、C 类基金份额:指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不收取认购/申购
费用,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的基金份额类别
54、18 个月月度对日:指某日期(在本基金中特指基金合同生效日或每一开放
期结束之日的次日)的18 个日历月月度对应日期。如该对应日期为非工作日或
不存
在该对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55、封闭期:本基金的封闭期为18 个月。即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含该日)或自
每一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含该日)起至18 个月月度对日(不含该日)止的期

56、开放期:指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等业务的期间。本基金自每个封闭期结
束后进入开放期,开放期时长原则上为5 至20 个工作日。第一个开放期的首
日为基
金合同生效日18 个月月度对日,后续开放期首日为上一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的
18

个月月度对日
57、不可抗力:指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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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基本情况
名称: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锦什坊街28 号1-4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锦什坊街28 号1-4 层
邮政编码:100033
法定代表人:崔伟
成立时间:2004 年6 月11 日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叁亿元人民币
营业期限:2004 年6 月11 日至2054 年6 月10 日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从事境外证券投资管理业务;中
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4]80 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635106822
联系人:李景岩
电话:010-66295888
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出资金额(人民币)出资比例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9,200 万元64%
河北省国有资产控股运营
有限公司
8,100 万元27%
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

2,700 万元9%
合计30,000 万元100%


内部组织结构:
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下设董事会和监事会,董事会下设合规与风险控
制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公司组织管理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
下设投资决策委员会、产品委员会、 IT 治理委员会、风险控制委员会和权益投
资部、
权益研究部、 固定收益投资部、 固定收益研究部、 量化投资部、专户投资部、
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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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产品开发部、电子商务部、机构业务一部、 战略客户部、 运营部、交易部、

息技术部、财务部、人力资源部、综合管理部、董事会办公室、风险管理部、监

稽核部、财富管理部二十一个职能部门及上海分公司、北京分公司、广州分公司、
成都分公司;公司设督察长,分管风险管理部、监察稽核部,负责组织指导公司

风险管理和监察稽核工作。

二、基金管理人主要人员情况
(一)董事会成员
崔伟先生,董事长,经济学博士。历任中国人民银行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
副处级秘书,中国证监会党组秘书、秘书处副处长、处长,中国人民银行东莞中

支行副行长、党委委员,中国人民银行汕头中心支行行长、党委书记兼国家外汇

理局汕头中心支局局长,中国证监会海南监管局副局长兼党委委员、局长兼党委

记,中国证监会协调部副主任兼中国证监会投资者教育办公室召集人;现任东方

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兼任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吉林大学商

院教师、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监事、东方汇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东

融汇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张兴志先生,董事,硕士,研究员。历任吉林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宏观处处
长,吉林省体改委产业与市场处处长,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
副总裁,东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东证融达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现任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纪委书记,兼任吉林省证券业协会监事长。

何俊岩先生,董事,硕士,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资产评估
师,吉林省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历任吉林省五金矿产进出口公司计划财务部财

科长,东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计划财务部总经理、客户资产管理总部总经理,福

凤竹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东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东北证



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常务副总裁,东证融达投资有限公司董事,东证融通投资

理有限公司董事,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主席;现任东北证券股份有

公司副董事长、 总裁、 党委副书记, 吉林省总会计师协会副会长, 东证融通
投资管
理有限公司董事长,东证融达投资有限公司董事, 东证融汇证券资产管理有限
公司
董事。

庄立明先生,董事,大学学历,会计师。历任河北省商业厅审计处,河北华
联商厦分店副经理,省贸易厅财审处,省商贸集团财审处(正科),省工贸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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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营有限公司财务监督处副处长,河北省国有资产控股运营有限公司财务监督部副
部长、财务监督部部长、副总会计师;现任河北省国有资产控股运营有限公司董
事、总会计师,兼任财达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华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董丁丁先生,董事,北京大学金融学硕士,中共党员。历任海南航空股份有
限公司飞行计划员、机组资源管理员、海航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金融服务部信贷信
息助理、信贷信息主管、公司业务经理、客户经理、总经理助理,资金信贷部副
总经理、总经理。现任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雷小玲女士,独立董事,北京大学 EMBA,中国注册会计师。历任贵阳市财经学
校会计专业教师,贵州省财经学院会计学系教师,海南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
证监会发行部发行审核委员,亚太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副主任会计师。现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海南分所所长,兼任海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专业技术咨询

员会主任委员。

陈守东先生,独立董事,经济学博士。历任通化煤矿学院教师,吉林大学数学
系教师,吉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副教授,吉林大学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现

吉林大学数量经济研究中心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独

董事,中国金融学年会常务理事,吉林省现场统计学会副理事长,吉林省法学会

融法学会副会长及金融法律专家团专家。

刘峰先生,独立董事,大学本科。历任湖北省黄石市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海南
方圆律师事务所主任;现任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兼任梓昆科技
(中
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中华全国律师
协会
律师发展战略研究委员会副主任,金融证券委员会委员,中国国际经济,科技法



学会理事,并被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聘为首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法律组专
家。

刘鸿鹏先生,董事,吉林大学行政管理硕士。曾任吉林物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
顾问,君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春办事处融资融券专员,吉林省信托营业部筹建

责人,新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同志街营业部副经理,经理,东北证券股份有

公司杭州营业部经理、营销管理总部副经理、经理。2011 年5 月加盟本公司,
历任
总经理助理兼市场总监、市场部经理,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公司总经理。

(二)监事会成员
赵振兵先生,监事会主席,本科,高级经济师。历任河北华联商厦团委副书记、
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河北省商贸集团经营二公司副总经理,河北省工贸资
产经
东方永熙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8 年第2 号)

营有限公司改革发展处副处长,河北省国有资产控股运营有限公司团委书记、企

管理部副部长、资产运营部部长、副总裁;现任河北省国有资产控股运营有限公

总裁、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兼任河北国控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
记,
华北铝业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杨晓燕女士,监事,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曾任职北京银行等金融机构,
20 余年金融、证券从业经历;现任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风险管理部总经
理,
兼任监察稽核部总经理。

肖向辉先生,监事,本科。曾任职北京市化学工业研究院、中国工商银行总行;
现任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运营部总经理。

(三)高级管理人员
崔伟先生,董事长,简历请参见董事介绍。

刘鸿鹏先生,总经理,简历请参见董事介绍。

秦熠群先生,副总经理,兼任东方汇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中央财经大学
经济学博士。历任中央财经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学校分部副主任等职务。2011

7 月加盟本公司,历任董办主任、董秘、总经理助理等职务,期间兼任人力资源
部、
综合管理部、风险管理部等部门总经理职务。

李景岩先生,督察长,硕士研究生,中国注册会计师。历任东北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延吉证券营业部财务经理、北京管理总部财务经理。2004 年6 月加盟本
公司,
曾任财务主管,财务部经理,财务负责人,综合管理部经理兼人力资源部经理、



经理助理。

(四)本基金基金经理

姓名任职时间简历
周薇
(女士)
2016 年12 月27 日
至今
中国人民银行研究生部金
融学博士,9 年证券从
业经历,曾任中国银行总行
外汇期权投资经理。2012
年7 月加盟东方基金管理
有限责任公司,曾任固定收
益部债券研究员、投资经
理、东方金账簿货币市场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
东方金账簿货币市场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永
润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于2017
年8 月23 日起转型为东

永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东方鼎新灵活

东方永熙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8 年第2 号)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东方荣家保本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东方稳定增利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
方永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基金经理。现任东方惠新灵
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经理、东方新价值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理、东方盛世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东方永熙18 个月定期
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


(五)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刘鸿鹏先生,总经理,投资决策委员会主任委员,简历请参见董事介绍。



许文波先生,公司总经理助理、权益投资总监、量化投资部总经理,投资决策
委员会委员。吉林大学工商管理硕士, 17 年投资从业经历。曾任新华证券有限
责任
公司投资顾问部分析师;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分公司投资管理部投资

理、部门经理;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投资研究部总经理。 2018 年
4 月
加盟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现任东方精选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东

强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彭成军先生,公司总经理助理, 固定收益投资总监, 固定收益研究部总经理,
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清华大学数学硕士, 11 年投资从业经历。曾任中国光大
银行
交易员,中国民生银行金融市场部投资管理中心总经理助理、高级交易员。 2017

11 月加盟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现任东方双债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
经理、东方添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强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基金经理、东方臻宝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臻享纯债债券型证

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稳健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蒋茜先生, 权益投资部总经理,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清华大学工商管理硕士,
8 年证券从业经历。历任 GCW Consulting 高级分析师、中信证券高级经理、天
安财
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研究总监、渤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资总监。 2017 年
5 月
加盟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现任东方支柱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
基金经理、东方精选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王然女士,权益研究部副总经理,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北京交通大学产业经
东方永熙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2018 年第 2 号)
11
济学硕士, 10 年证券从业经历,曾任益民基金交通运输、纺织服装、轻工制造
行业
研究员。 2010 年 4 月加盟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曾任权益投资部交通
运输、
纺织服装、商业零售行业研究员,东方策略成长股票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于
2015
年 8 月 7 日转型为东方策略成长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
东方
策略成长股票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于 2015 年 8 月 7 日转型为东方策略成
长混合
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赢家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东方保本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于2017 年5 月11 日转型为东方成长
收益平
衡混合型基金)基金经理、东方荣家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民

回报赢安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于2017 年9 月13 日起转型为东方
民丰回
报赢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成长收益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于
2018 年1 月17 日转型为东方成长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
东方成长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价值挖掘灵活配置混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合家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现任东

策略成长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新兴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基金经理、东方新思路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民丰回报赢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盛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东方大健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姚航女士,固定收益投资部副总经理,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中国人民大学

商管理硕士,14 年证券从业经历。曾就职于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运营部。

2010
年10 月加盟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曾任债券交易员、东方金账簿货币市
场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东方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方赢家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保本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于
2017 年5 月11 日起转型为东方成长收益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东方
民丰回报赢安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于2017 年9 月13 日起转型为
东方民
丰回报赢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成长收益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

金(于2018 年1 月17 日转型为东方成长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
经理、东方新思路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岳灵活配置混合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稳健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现任东
方金
账簿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成长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基金经理、东方新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金元宝货币

东方永熙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8 年第2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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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基金基金经理、东方金证通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东方民丰回报赢安混合型

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六)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职责
(一)基金管理人的权利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权利包括但不限
于:
1、依法募集资金;
2、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独立运用并管理
基金财产;
3、依照《基金合同》收取基金管理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
他费用;
4、销售基金份额;
5、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6、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监督基金托管人,如认为基金托管人违反
了《基金合同》及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应呈报中国证监会和其他监管部门,并采

必要措施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7、在基金托管人更换时,提名新的基金托管人;
8、选择、更换基金销售机构,对基金销售机构的相关行为进行监督和处理;
9、担任或委托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担任基金登记机构办理基金登记业务并获得
《基金合同》规定的费用;
10、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决定基金收益的分配方案;
11、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拒绝或暂停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
12、依照法律法规为基金的利益对被投资公司行使股东权利,为基金的利益行
使因基金财产投资于证券所产生的权利;
13、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为基金的利益依法为基金进行融资;
14、以基金管理人的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
其他法律行为;
15、选择、更换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证券经纪商、期货经纪机构或其
东方永熙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8 年第2 号)

13

他为基金提供服务的外部机构;
16、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制订和调整有关基金认购、申购、赎回、
转换和非交易过户等业务规则;
1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二)基金管理人的义务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
于:


1、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
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
财产;
4、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的经营
方式管理和运作基金财产;
5、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证所
管理的基金财产和基金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管理,

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6、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产为

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7、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法符
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

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9、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10、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
11、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报告
义务;
12、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法》、《基
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向他

泄露;
13、按《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
东方永熙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8 年第2 号)

配基金收益;
14、按规定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款项;
15、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
配合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会计账册、报表、记录和其他相关资
料15 年以上;
17、确保需要向基金投资者提供的各项文件或资料在规定时间发出,并且保证
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随时查阅到与基金有关的公开

料,并在支付合理成本的条件下得到有关资料的复印件;
18、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
和分配;
19、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通
知基金托管人;


20、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
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监督基金托管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基金托
管人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基金管理人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

向基金托管人追偿;
22、当基金管理人将其义务委托第三方处理时,应当对第三方处理有关基金事
务的行为承担责任;
23、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实施其他法
律行为;
24、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间未能达到基金的备案条件,《基金合同》不能生效,
基金管理人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将已募集资金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在基

募集期结束后30 日内退还基金认购人;
25、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26、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2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四、基金管理人的承诺
(一)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现行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中
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现行有

东方永熙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8 年第2 号)

的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的行为发生。

(二)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基金法》及有
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发生:
1、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或者职务之便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侵占、挪用基金财产;
6、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
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7、玩忽职守,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8、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三)本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1、越权或违规经营;
2、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3、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利益;
4、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
5、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玩忽职守、滥用职权,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7、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泄


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
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或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
动;
8、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倒仓等手段操纵市场价格,扰乱市
场秩序;
9、贬损同行,以抬高自己;
10、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
11、有悖社会公德,损害证券投资基金人员形象;
12、在公开信息披露和广告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分;
13、其他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禁止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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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
人谋取最大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及其代理人、受雇人或任何第三人牟取利益;
3、不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
容、
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或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
动;
4、不从事损害基金财产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证券交易及其他活动。

五、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一)内部控制的原则
1、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包括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或机构和各级人
员,并涵盖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2、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维护内

制度的有效执行。

3、独立性原则:公司各机构、部门和岗位职责应当保持相对独立,基金资产、
自有资产、其他资产的运作应当分离。

4、相互制约原则:公司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应当权责分明、相互制衡。

5、成本效益原则:公司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提高经济效
益,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二)内部控制的主要内容
1、控制环境

(1)控制环境构成公司内部控制的基础,环境控制包括管理思想、经营理念、
控制文化、公司治理结构、组织结构和员工道德素质等内容。

(2)管理层通过定期学习、讨论、检讨内控制度,组织内控设计并以身作则、
积极执行,牢固树立诚实信用和内控优先的思想,自觉形成风险管理观念;通过

造公司内控文化氛围,增进员工风险防范意识,使其贯穿于公司各部分、岗位和

务环节。


(3)董事会负责公司内部控制基本制度的制定和内控工作的评估审查,对公司
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系统承担最终责任;同时,通过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和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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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监督职能,避免不正当关联交易、利益输送和内部人控制现象的发生,建立健全

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法人治理结构。


(4)建立决策科学、运营规范、管理高效的运行机制,包括民主透明的决策程
序和管理议事规则,高效严谨的业务执行系统,以及健全有效的内部监督和反馈

统。

(5)建立科学的聘用、培训、轮岗、考评、晋升、淘汰等人事管理制度,严格
制定单位业绩和个人工作表现挂钩的薪酬制度,确保公司职员具备和保持正直、

实、公正、廉洁的品质与应有的专业能力。

2、风险评估
公司定期评估公司风险状况,范围包括所有能对经营目标产生负面影响的内部
和外部因素,评估这些因素对公司总体经营目标产生影响的程度及可能性,并将

估报告报公司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

3、组织体系
内部控制组织体系包括三个层次:
第一层次:董事会层面对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的风险控制工作的指导;
公司董事会通过其下设的合规与风险控制委员会、督察长对公司和基金的合法
合规性进行监督。

合规与风险控制委员会代表董事会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对公司和基金运作的合
法合规性及风险控制状况进行评估,并督促经理层、督察长落实或改进。

督察长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监督检查基金和公司运作的合法合规及公司内部
风险控制情况,行使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权。

第二层次:公司管理层对经营风险进行预防和控制的组织主要是总经理办公会、
风险控制委员会和风险与监察稽核部门;
(1)总经理办公会为公司经营重大事项之决策机构,并负责公司层面风险管理
工作。

(2)风险控制委员会是公司基金投资及资产管理的最高风险控制机构。风险控
制委员会的主要职权是拟定基金投资风险控制的基本制度和标准,划分和量化市

风险,并进行基金投资组合的风险评估和业绩评价。

(3)风险与监察稽核部门,负责对公司、基金运作和资产管理的合法合规性、
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及公司日常风险和基金投资的绩效评价进行风险管理、监
察、
东方永熙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8 年第2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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稽核。



第三层次:各职能部门对各自业务的自我检查和控制。

公司各业务部门作为公司内部风险控制的具体实施单位,在公司各项基本管理
制度的基础上,根据具体情况制订和执行本部门的业务管理办法和操作流程,对

自业务中潜在风险进行自我检查和控制。

4、制度体系
制度是内部控制的指引和规范,制度缜密是内部控制体系的基础。


(1)内部控制制度包括内部管理控制制度、业务控制制度、会计核算控制制度、
信息披露制度、监察稽核制度等。

(2)内部管理控制制度包括授权管理制度、人力资源及业绩考核制度、行政管
理制度、员工行为规范、纪律程序。

(3)业务控制制度包括投资管理制度、风险控制制度、资料档案管理制度、技
术保障制度和危机处理制度。

5、信息与沟通
建立内部办公自动化信息系统与业务汇报体系,通过建立有效的信息交流渠道,
保证公司员工及各级管理人员可以充分了解与其职责相关的信息,保证信息及时

达适当的人员进行处理。

(三)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制度的声明
1、基金管理人确知建立、实施和维持内部控制制度是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及管理
层的责任,董事会承担最终责任;
2、上述关于内部控制制度的披露真实、准确;
3、基金管理人承诺将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及基金管理人的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
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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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部分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概况
(一)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农业银行)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8 号凯晨世贸中心东座
法定代表人:周慕冰
成立日期:2009 年1 月15 日
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号:中国银监会银监复[2009]13 号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3 号
注册资本:32,479,411.7 万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联系电话:010-66060069
传真:010-68121816
联系人:贺倩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总行设在北京。经
国务院批准,中国农业银行整体改制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并于2009 年


1
月15 日依法成立。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承继原中国农业银行全部资产、
负债、
业务、机构网点和员工。中国农业银行网点遍布中国城乡,成为国内网点最多、

务辐射范围最广,服务领域最广,服务对象最多,业务功能齐全的大型国有商业

行之一。在海外,中国农业银行同样通过自己的努力赢得了良好的信誉,每年位

《财富》世界500 强企业之列。作为一家城乡并举、联通国际、功能齐备的大
型国
有商业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一贯秉承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坚持审慎稳健经
营、
可持续发展,立足县域和城市两大市场,实施差异化竞争策略,着力打造“伴你

长”服务品牌,依托覆盖全国的分支机构、庞大的电子化网络和多元化的金融产
品,
致力为广大客户提供优质的金融服务,与广大客户共创价值、共同成长。

中国农业银行是中国第一批开展托管业务的国内商业银行,经验丰富,服务优
质,业绩突出,2004 年被英国《全球托管人》评为中国“最佳托管银行”。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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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中国农业银行通过了美国SAS70 内部控制审计,并获得无保留意见的SAS70 审
计报
告。自2010 年起中国农业银行连续通过托管业务国际内控标准(ISAE3402)认
证,
表明了独立公正第三方对中国农业银行托管服务运作流程的风险管理、内部控制

健全有效性的全面认可。中国农业银行着力加强能力建设,品牌声誉进一步提升,
在2010 年首届“‘金牌理财’ TOP10 颁奖盛典”中成绩突出,获“最佳托管
银行”

奖。2010 年再次荣获《首席财务官》杂志颁发的“最佳资产托管奖”。2012 年
荣获
第十届中国财经风云榜“最佳资产托管银行”称号;2013 年至2017 年连续荣
获上
海清算所授予的“托管银行优秀奖”和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授予的
“优
秀托管机构奖”称号;2015 年、2016 年荣获中国银行业协会授予的“养老金
业务最
佳发展奖”称号;2018 年荣获中国基金报授予的公募基金20 年“最佳基金托
管银
行”奖。

中国农业银行证券投资基金托管部于1998年5月经中国证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


批准成立,2014 年更名为托管业务部/养老金管理中心,内设综合管理部、业
务管
理部、客户一部、客户二部、客户三部、客户四部、风险合规部、产品研发与
信息
技术部、营运一部、营运二部、市场营销部、内控监管部、账户管理部,拥有先

的安全防范设施和基金托管业务系统。

(二)主要人员情况
中国农业银行托管业务部现有员工近240名,其中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30余名,
服务团队成员专业水平高、业务素质好、服务能力强,高级管理层均有20 年以
上金
融从业经验和高级技术职称,精通国内外证券市场的运作。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截止到2018 年9 月30 日,中国农业银行托管的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和开放

证券投资基金共419 只。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风险控制制度说明
(一)内部控制目标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托管业务的法律法规、行业监管规章和行内有关管理规定,
守法经营、规范运作、严格监察,确保业务的稳健运行,保证基金财产的安全完整,
确保有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二)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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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管理委员会总体负责中国农业银行的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工作,对托管业
务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价。托管业务部专门设置了风险管理处,
配备了专职内控监督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内控监督工作,独立行使监督稽核职权。

(三)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具备系统、完善的制度控制体系,建立了管理制度、控制制度、岗位职责、业
务操作流程,可以保证托管业务的规范操作和顺利进行;业务人员具备从业资格;
业务管理实行严格的复核、审核、检查制度,授权工作实行集中控制,业务印章

规程保管、存放、使用,账户资料严格保管,制约机制严格有效;业务操作区专

设置,封闭管理,实施音像监控;业务信息由专职信息披露人负责,防止泄密;业

实现自动化操作,防止人为事故的发生,技术系统完整、独立。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基金托管人通过参数设置将《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规

的投资比例和禁止投资品种输入监控系统,每日登录监控系统监督基金管理人的

资运作,并通过基金资金账户、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等监督基金管理人的其他



为。

当基金出现异常交易行为时,基金托管人应当针对不同情况进行以下方式的处
理:
(一)电话提示。对媒体和舆论反映集中的问题,电话提示基金管理人;
(二)书面警示。对本基金投资比例接近超标、资金头寸不足等问题,以书面
方式对基金管理人进行提示;
(三)书面报告。对投资比例超标、清算资金透支以及其他涉嫌违规交易等行
为,书面提示有关基金管理人并报中国证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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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部分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一)直销机构
1、柜台交易
名称: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直销中心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锦什坊街28 号1-4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锦什坊街28 号3 层
法定代表人:崔伟
联系人:孙桂东
电话:010-66295921
传真:010-66578690
网址:www.orient-fund.com 或www.df5888.com2、电子交易
投资者可以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系统等办理基金的认购、申购、赎回等业
务,具体业务办理情况及业务规则请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查询。

网址:www.orient-fund.com 或www.df5888.com(二)其他销售机构
1、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8 号凯晨世贸中心东座
法定代表人:周慕冰
客服电话:95599
网址:www.abchina.com2、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 号
法定代表人:洪崎
客服电话:95568
东方永熙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8 年第2 号)

23

网址:www.cmbc.com.cn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 号
法定代表人:李国华
联系人:马强
传真:010-68858126
客服电话:95580
网址:www.psbc.com4、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联系人:邓炯鹏
电话:0755-83077278
传真:0755-83195109
客服电话:95555
网址:www.cmbchina.com5、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武汉市新华路特8 号长江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8 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尤习贵
联系人:奚博宇
电话:027-65799999
传真:027-85481900
客服电话:95579 或4008-888-999
网址:www.95579.com6、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长春市生态大街6666 号
办公地址:长春市生态大街6666 号
东方永熙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8 年第2 号)

法定代表人:李福春
联系人:安岩岩
电话:0431-85096517
传真:0431-85096795
客服电话:95360
网址:www.nesc.cn7、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江苏省常州延陵西路23 号投资广场18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928 号东海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赵俊
联系人:王一彦
电话:021-20333333
传真:021-50498825
客服电话:95531;400-8888-588
网址:www.longone.com.cn


8、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一号金源中心30 楼
办公地址:广东省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1 号金源中心30 楼
法定代表人:张运勇
联系人:孙旭
电话:0769-22119348
客服电话:961130(省内直拨,省外请加拨区号0769)
网址:www.dgzq.com.cn9、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 号3 楼
法定代表人:周健男
联系人:戴巧燕
电话:021-22169999
传真:021-22169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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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服电话:95525
网址:www.ebscn.com10、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 号上海银行大厦29 楼
法定代表人:杨德红
联系人:芮敏祺
电话:021-38676666
传真:021-38670666
客服电话:95521
网址:www.gtja.com11、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淮海中路9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广东路689 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联系人:李笑鸣
电话:021-23219275
传真:021-23219100
客服电话:021-95553、400-8888-001 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网址:www.htsec.com12、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198 号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198 号财智中心B1 座
法定代表人:章宏韬
联系人:范超
电话:0551-65161666
传真:0551-5161600


客服电话:95318
网址:www.hazq.com13、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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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 号安联大厦28 层A01、B01(b)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肇嘉浜路750 号
法定代表人:俞洋
联系人:杨莉娟
电话:021-54967552
传真:021-54967293
客服电话:021-32109999;029-68918888;4001099918
网址:www.cfsc.com.cn14、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56 号
办公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创新三路833 号
法定代表人:孙名扬
联系人:姜志伟
电话:0451-87765732
传真:0451-82337279
客户服务热线:400-666-2288
网址:www.jhzq.com.cn15、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86 号
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86 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联系人:许曼华
电话:021-20315290
传真:021-20315125
客服电话:95538
网址:www.zts.com.cn16、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四川中路213 号7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四川中路213 号久事商务大厦7 楼
法定代表人:李俊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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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联系人:邵珍珍
电话:021-53686888
传真:021-53686100,021-53686200
客服电话:021-962518
网址:www.962518.com17、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69 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东塔楼


办公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69 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东塔楼
法定代表人:侯巍
联系人:郭熠
电话:0351-8686659
传真:0351-8686619
客服电话:400-666-1618
网址:www.i618.com.cn18、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 号45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 号45 层
法定代表人:李梅
联系人:王叔胤
电话:021-33388252
传真:021-33388224
客服电话:95523 或4008895523
网址:www.swhysc.com19、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 号大成国际大厦20 楼
2005 室
办公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 号大成国际大厦20

法定代表人:韩志谦
联系人:王叔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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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21-33388252
传真:021-33388224
客服电话:400-800-0562
网址:www.hysec.com20、五矿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28 号经贸中心48 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28 号经贸中心48 楼
法定代表人:赵立功
联系人:马国栋
电话:0755-83252843
传真:0755-82545500
客服电话:40018-40028
网址:www.wkzq.com.cn21、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福州市湖东路26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长柳路36 号
法定代表人:杨华辉
联系人:乔琳雪
电话:021-38565547


客服电话:95562
网址:www.xyzq.com.cn22、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 座38-45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 座38-45 层
法定代表人:霍达
联系人:黄婵君
电话:0755-82943666
传真:0755-829734343
客服电话:95565、4008888111
网址:www.newone.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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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 号国际企业大厦C 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 号国际企业大厦C 座
法定代表人:陈有安
联系人:宋明
电话:010-66568450
传真:010-66568990
客服电话:400-888-8888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24、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中一路西华强高新发展大楼7 层、8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益田路6013 号江苏大厦B 座15 楼
法定代表人:黄扬录
联系人:罗艺琳
电话:0755-82570586
传真:0755-82960582
客服电话:95329
网址:www.zszq.com25、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 号4 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188 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权唐
电话:010-85130588
传真:010-65182261
客服电话:400-8888-108
网址:www.csc108.com26、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 号1 号楼2001
办公地址: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28 号龙翔广场东座5 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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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法定代表人:姜晓林
联系人:刘晓明
电话:0531-89606165
传真:0532-85022605
客服电话:95548
网址:www.zxwt.com.cn27、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 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联系人:郑慧
电话:010-6083 8888
传真:010-6083 6029
客服电话:95548
网址:www.cs.ecitic.com28、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 层1301-1305
室、14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 层
1301-1305 室、14 层
法定代表人:张皓
联系人:刘宏莹
电话:010-60833754
传真:0755-83201097
客服电话:400-990-8826
网址:www.citicsf.com29、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 号国贸大厦2 座27 层及28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 号国贸大厦2 座27 层及28 层
法定代表人:丁学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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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联系人:杨涵宇
电话:010-65051166
传真:010-85679203
客服电话:400-910-1166
网址:www.cicc.com.cn30、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4036 号荣超大厦16-20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4036 号荣超大厦16-20 层(518048)
法定代表人:刘世安
联系人:周一涵
电话:021-38637436


传真:021-58991896
客服电话:95511-8
网址:stock.pingan.com31、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四川省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 号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 号
法定代表人:冉云
联系人:刘婧漪
电话:028-86690057
传真:028-86690126
客服电话:95310
网址:www.gjzq.com.cn32、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山西省太原市长风西街1 号丽华大厦A 座
办公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长风街59 号
联系人:董嘉文
电话:0351-6819505
传真:0351-6819898
客户服务电话:95105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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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www.jshbank.com33、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638 号兰州财富中心21 楼
办公地址: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638 号19 楼
联系人:范坤
电话:0931-4890208
传真:0931-4890628
客户服务电话:95368
网址:www.hlzq.com34、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526 号2 幢220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555 号裕景国际B 座16 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联系人:单丙烨
电话:021-20691832
传真:021-20691861
客户服务电话:400 820 2899
网址:www.erichfund.com35、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文一西路1218 号1 栋202 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3588 号恒生大厦12 楼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联系人:韩爱彬


传真:0571-26698533
客户服务电话:400 076 6123
网址:www.fund123.cn36、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 号发展银行大厦25 楼I、J 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8 楼
法定代表人:薛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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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联系人:童彩平
电话:0755-33227950
传真:0755-33227951
客户服务电话:400 678 8887
网址:www.zlfund.cn 及www.jjmmw.com37、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685 弄37 号4 号楼449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1118 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903~906 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联系人:张茹
电话:021-20613999
传真:021-68596916
客户服务电话:400 700 9665
网址:www.ehowbuy.com38、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浦东新区峨山路613 号6 幢551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5 号3C 座9 楼
法定代表人:其实
联系人:彭远芳
电话:021-54509998-2010
传真:021-64385308
客户服务电话:400 1818 188
网址:www.1234567.com.cn39、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华严北里2 号民建大厦6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华严北里2 号民建大厦6 层
法定代表人:闫振杰
联系人:宋丽冉
电话:010-62020088
传真:010-62020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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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客户服务电话:400 888 6661
网址:www.myfund.com40、北京钱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6 号1 幢9 层1008-1012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6 号1 幢9 层1008-1012
法定代表人:赵荣春
联系人:申泽灏
电话:010-57418813
传真:010-57569671
客服电话:400 678 5095
网址:www.niuji.net41、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赛格科技园4 栋10 层1006#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10 号庄胜广场中央办公楼东翼7 层
727


法定代表人:杨懿
联系人:张燕
电话:010-58325388-1588
传真:010-58325282
客服电话:400-166-1188
网址:8.jrj.com.cn42、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市文二西路1 号903 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翠柏路7 号杭州电子商务产业园2 号楼2 楼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联系人:刘晓倩
联系电话:0571-88911818
传真:0571-88910240
客服电话:4008-773-772
网址:www.5ifund.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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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43、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宝山区蕴川路5475 号1033 室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峨山路91 弄61 号10 号楼12 楼
法定代表人:李兴春
联系人:赵沛然
电话:021-50583533
传真:021-50583633
客服电话:400-921-7755
网址:www.leadfund.com.cn44、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10 号五层5122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20 号乐成中心A 座23 层
法定代表人:梁越
联系人:马鹏程


联系电话:13501068175
传真:010-56810628
客服:4008980618
网址:www.chtfund.com45、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 号14 楼09 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 号14 楼
法定代表人:郭坚
联系人:宁博宇
联系电话:021-20665952
传真:021-22066653
客服:4008219031
网址:www.lufunds.com46、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工人体育场北路甲2 号裙房2 层222 单元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工人体育场北路甲2 号裙房2 层222 单元
东方永熙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8 年第2 号)

法定代表人:胡伟
联系人:牛亚楠
联系电话:010-65951887
传真:010-65951887
客服:400-618-0707
网址:www.hongdianfund.com47、上海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中山南路100 号金外滩国际广场19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100 号金外滩国际广场19 楼
法定代表人:冯修敏
联系人:陈云卉
联系电话:021-33323999-5611
传真:021-33323837
客服:400-820-2819
网址:www.chinapnr.com48、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360 弄9 号3724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昆明路508 号北美广场B 座12 楼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联系人:李娟
联系电话:021-38509735
传真:021-38509777
客服:400-821-5399
网址:www.noah-fund.com49、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南路765 号602-115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1 号凯石大厦4 楼
法定代表人:陈继武
联系人:葛佳蕊
联系电话:021-63333389
东方永熙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8 年第2 号)

37

传真:021-63332523
客服:4000178000
网址:www.lingxianfund.com50、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 号105 室-3491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 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12 楼B1201-1203
法定代表人:肖雯
联系人:李孟军
联系电话:020-89629012
传真:020-8962901151、大泰金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22 号南京奥体中心现代五项馆2105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峨山路505 号东方纯一大厦15 楼
法定代表人:袁顾明
联系人:朱海涛
联系电话:021-20324158
传真:021-20324199
客服电话:400-928-2266
网址:www.dtfunds.com52、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217 号16 楼B 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217 号6 楼
法定代表人:刘惠
联系人:毛林
联系电话:021-80133597
传真:021-80133413
客服电话:400-808-1016
网址:www.fundhaiyin.com53、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277 号3 层310 室
东方永熙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8 年第2 号)

38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福泉北路518 号8 号楼3 层
法定代表人:燕斌
联系人:陈东
联系电话:021-52822063
传真:021-52975270
客服电话:4000-466-788


网址:www.66zichan.com54、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 号A 座1108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 号A 座1108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联系人:丁向坤
联系电话:010-56282140
传真:010-62680827
客服电话:400-619-9059
网址:www.fundzone.cn55、凤凰金信(银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阅海湾中央商务区万寿路142 号14 层
1402

办公用房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来广营中街甲1 号朝来高科技产业园5 号楼
法定代表人:程刚
联系人:张旭
联系电话:010-58160168
传真:010-58160181
客服:400-810-5919
网址:www.fengfd.com56、乾道盈泰基金销售(北京)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村南1 号楼7 层7117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外大街合生财富广场1302 室
法定代表人:王兴吉
东方永熙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8 年第2 号)

39

联系人:高雪超
联系电话:010-62062880
传真:010-82057741
客服:400-088-8080
网址:www.qiandaojr.com57、深圳富济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苑南路高新南七道惠恒集团二期418 室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苑南路高新南七道惠恒集团二期418 室
法定代表人:齐小贺
联系人:马力佳
电话:0755-83999907-815
传真:0755-83999926
客户服务电话:0755-83999907
网址:www.jinqianwo.cn58、北京肯特瑞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66 号1 号楼22 层2603-06
办公地址:北京市大兴区亦庄经济开发区科创十一街十八号院京东集团总部


法定代表人:江卉
联系人:万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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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毛淮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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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上海中正达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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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腾大道2815 号302 室
联系人:戴珉微
电话:021-33768132
传真:021-33768132*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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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www.zzwealth.cn64、奕丰金融服务(深圳)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 号A 栋201 室(入住深圳市前海商

秘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道航天科技广场A 座17 楼1704 室
法定代表人:TEO WEE HOWE
联系人:叶健
电话:0755-89460507
传真:0755-21674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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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www.ifastps.com.cn65、深圳前海凯恩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 号A 栋201 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

秘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19 号金润大厦23A
法定代表人:高锋
联系人:李勇
电话:0755-83655588
传真:0755-83655518
客户服务电话:400-804-8688
网址:www.keynesasset.com66、武汉市伯嘉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武汉中央商务区泛海国际SOHO 城(一期)第7 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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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层1 号、4 号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武汉中央商务区泛海国际SOHO 城(一期)第7
栋23 层1 号、4 号
法定代表人:陶捷
联系人:孔繁
电话:027-87006003*8020
传真:027-87006010


客户服务电话:400-027-9899
网址:www.buyfunds.cn67、济安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7 号4 号楼40 层4601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7 号北京财富中心A 座46 层
联系人:李海燕
电话:010-65309516
传真:010-65330699
客服电话:400-673-7010
网址:www.jianfortune.com68、金惠家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东升园公寓1 号楼1 层南部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外大街18 号丰联广场A 座1009
联系人:胡明哲
电话:15810201340
传真:028-62825388
客服电话:400-8557333
网址:www.jhjhome.com69、天津市凤凰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181 号世纪都会1606-1607
办公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181 号世纪都会1606-1607
联系人:孟媛媛
电话:189200177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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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022-23297867
客户服务电话:400-706-6880
网址:www.fhcfjj.com70、泰诚财富基金销售(大连)有限公司
住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星海中龙园3 号
办公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星海中龙园3 号
联系人:徐江
电话:18840800358
客服电话:400-0411-001
网址:www.haojiyoujijin.com71、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1 号院6 号楼2 单元21 层22250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1 号院6 号楼2 单元21 层222507
法定代表人:钟斐斐
联系人:衡欢
电话:18576351064
客服电话:400-159-9288
网址:danjuanapp.com72、中民财富基金销售(上海)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100 号7 层05 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1199 弄证大五道口广场1号楼27 层
法定代表人:弭洪军
联系人:黄鹏
电话:18521506916
客服电话:400-876-5716
网址:www.cmiwm.com
二、登记机构
名称: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锦什坊街28 号1-4 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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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锦什坊街28 号1-4 层
法定代表人:崔伟
联系人:李进康
电话:010-66295874
传真:010-66578680
网址:www.orient-fund.com 或www.df5888.com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68 号时代金融中心19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 号时代金融中心19 楼
负责人:俞卫锋
联系人:陆奇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经办律师:黎明、陆奇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南京东路61 号4 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 号院7 号楼10 层
法定代表人:朱建弟
联系人:朱锦梅
电话:010-68286868
传真:010-88210608
经办注册会计师:朱锦梅、赵立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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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部分基金的募集与基金合同生效

一、基金根据2016 年9 月26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准予东方永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200 号)
准予


募集注册,并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
有关规定
进行募集。

二、基金的类别:债券型基金
本基金存续期间:不定期
三、本基金募集期限为:2016 年11 月21 日至2016 年12 月23 日
募集份额为:202,495,679.26 份
有效户数:2,514 户
四、本基金根据《关于东方永熙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备案确认
的函》(机构部函[2016]3358 号)的批准,于2016 年12 月27 日基金合同
生效。基
金合同生效后,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

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六十

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

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行表决。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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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一、申购和赎回场所
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销售机构进行。具体的销售网点将由基金管理人在
相关公告中列明。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构,并予以公告。基

投资者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
方式
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二、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一)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本基金的每个封闭期为18 个月。即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含该日)或自每一开放
期结束之日次日(含该日)起至18 个月月度对日(不含该日)止的期间。

本基金的第一个封闭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含该日)起至18 个月月度对日(不
含该日)止的期间。第一个封闭期结束后进入第一个开放期,第一个开放期的首

为基金合同生效日18 个月月度对日。每个开放期间原则上为5 至20 个工作
日,具
体时间由基金管理人在每一开放期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

上予以公告。如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继续开放申购



赎回业务的,开放期时间中止计算。在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影响因素消除之日次

工作日起,继续计算该开放期时间,直至满足基金合同关于开放期的约定。

投资人在开放期的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
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
规、
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
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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