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东方核心动力混合: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年第2号)

时间:2019年02月01日 14:41:29 中财网

东方核心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2018 年第 2 号)
基金管理人: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东方核心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2018 年第 2 号)
重要提示
东方核心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根据 2009 年 4 月
14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东方核心动力股票型开放式证券投资

金募集的批复》(证监许可[2009]302 号)和《关于东方核心动力股票型开放式

券投资基金募集时间安排的确认函》(基金部函[2009]301 号)的核准募集。本

金基金合同于 2009 年 6 月 24 日正式生效。

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管理人”或“本
公司”)保证《东方核心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

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
书》
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
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
基金合同,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
受能力,并对认购(或申购)本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
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要承担相应风险,包括市场风险、管理风险、
流动性风险和本基金所投资的各种投资工具的相关风险等。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
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导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管理人于 2015 年 7 月 31 日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发布《关于东方核心动力
股票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变更基金名称并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决定不变更

基金的股票投资比例,将本基金的类别变更为混合型,基金名称变更为“东方核


心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变更为“东方核心动力混合”,基金代

不变。基金管理人于 2015 年 7 月 31 日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对更名后的基金合
同、
托管协议进行了披露。上述文件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站查阅。

根据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10 月 1 日起施行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的要求,经与相关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监管部门备
案后,本基金管理人对旗下部分基金的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进行了修订,修订后
东方核心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2018 年第 2 号)
的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自 2018 年 3 月 31 日起生效,具体情况请参阅本基金
管理
人于 2018 年 3 月 31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
报》及本基金管理人网站上发布的公告。

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18 年 9 月 30 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本招募说明书其他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8 年 12 月 24 日。

东方核心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2018 年第 2 号)
目录
第一部分 绪言 .......................................................
1
第二部分 释义 .......................................................
2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
7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
20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
22
第六部分 基金的募集与基金合同的生效 ................................
51
第七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52
第八部分 基金的投资 ................................................
62
第九部分 基金的业绩 ................................................
72
第十部分 基金的财产 ................................................
74
第十一部分 基金资产的估值 ..........................................
75
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
80
第十三部分 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


82
第十四部分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84
第十五部分基金的信息披露..........................................
85
第十六部分风险揭示................................................
89
第十七部分基金的终止与清算........................................
92
第十八部分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94
第十九部分托管协议内容摘要.......................................
108
第二十部分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117
第二十一部分其他应披露事项.......................................
120
第二十二部分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122
第二十三部分备查文件.............................................
123
东方核心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8 年第2 号)
1

第一部分绪言

《东方核心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本招募说明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证券
投资基
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
作管理
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
“《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以
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其他有关规定以及《东方核心动力混
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
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
合同是约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基本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其他与本基金相关的
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任何文件或表述,均以基金合同为准。



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投资者
自依基金合同取得本基金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
作为基金合同当事人并不以在基金合同上书面签章为必要条件。基金合同当事人
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者欲

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东方核心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8 年第2 号)

第二部分释义

在《东方核心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
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基金或本基金:
指东方核心动力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或本基金合同:
指《东方核心动力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

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
和补充;
招募说明书:
指《东方核心动力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

定期更新;
发售公告:
指《东方核心动力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
公告》
托管协议:
指《东方核心动力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其

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
中国银监会:
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
员会;
《基金法》:
指2012 年12 月28 日
经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
大会常务委
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自
2013 年6 月1 日起实施
的《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
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
做出


的修订;

《销售办法》:

指 2013 年 2 月 17 日经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第 28 次主
席办公会议通过,自 2013
年 6 月 1 日起实施的《证
券投资
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不时
做出的修订;

《运作办法》:

指 2014 年 7 月 7 日由
中国证监会公布并于 2014
年 8 月 8
日起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
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

时做出的修订;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定》:

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布、同年 10 月
1 日实施
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
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定》
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
的修订;

《信息披露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 2004 年 6
月 8 日颁布并于 2004 年
7 月 1 日
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及不时作出





东方核心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2018 年第 2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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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

元:

指人民币元;

基金管理人:

指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
公司;

基金托管人:

指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当事人:

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
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
务的
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
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




持有


份额登记业务:

指本基金登记、存管、清算
和交收业务,具体内容包括

资者基金账户管理、基金份
额注册登记、清算及基金交

确认、发放红利、建立并保
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

份额登记机构:

指办理本基金份额登记业
务的机构。本基金的份额登
记机
构为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
任公司或接受东方基金管
理有限
责任公司委托代为办理本
基金份额登记业务的机构;

投资者:

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
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
法律
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
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
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
关法律法规可以投资于证
券投资
基金的自然人;

机构投资者:

指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登
记或经有权政府部门批准
设立和
有效存续并依法可以投资
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企业法
人、事
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
织;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
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
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
的证券
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
构投资者;




基金份额持有人:

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
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
资者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指按照本基金合同第九部
分之规定召集、召开并由基
金份
额持有人或其合法的代理
人进行表决的会议;

基金募集期:

指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中载明,并经中国证监会核
准的
基金份额募集期限,自基金
份额发售之日起最长不超
过 3
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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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合同生效日:

指募集结束,基金募集的基
金份额总额、募集金额和基

份额持有人人数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
的,基
金管理人依据《基金法》向
中国证监会办理备案手续
后,
中国证监会的书面确认之
日;

存续期:

指本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
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工作日: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认购:

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
按照本基金合同的规定申
请购
买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申购:

指在本基金合同生效后的
存续期间,投资者申请购买
本基
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指投资者通过有关销售机
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扣款




日、
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
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
在投
资者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
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申请
的一种
投资方式

赎回:

指在本基金合同生效后的
存续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
按基
金合同规定的条件要求基
金管理人购回本基金基金
份额的
行为;

巨额赎回

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
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

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
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
请份额
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
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
上一
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

基金转换:

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
管理人规定的条件,申请将
其持
有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
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
基金管
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基
金份额的行为;

转托管:

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基
金账户内的某一基金的基
金份额
从一个销售机构托管到另
一销售机构的行为;

非交易过户:

指不采用申购、赎回等基金
交易方式,将一定数量的基

份额按照一定规则从某一
投资者基金账户转移到其
他投资




者基金账户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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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令:

指基金管理人在运用基金
资产进行投资时,向基金托
管人
发出的资金划拨及实物券
调拨等指令;

基金销售业务

指基金管理人或其他销售
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
金份
额,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
赎回、转换、非交易过户、

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


直销机构:

指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
公司

其他销售机构:

指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
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

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接受
基金管理人委托,代为办理
基金
认购、申购、赎回和其他基
金业务的机构;

销售机构:

指基金管理人及本基金其
他销售机构;

基金销售网点:

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
及基金其他销售机构的销
售网
点;

指定媒体:

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
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和互
联网网
站或其它媒体;

基金账户:

指份额登记机构为基金投
资者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
由该份
额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
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
情况的




账户;

交易账户:

指销售机构为投资者开立
的记录投资者通过该销售
机构办
理认购、申购、赎回、转换
及转托管等业务而引起的
基金
份额的变动及结余情况的
账户;

开放日:

指为投资者办理基金申购、
赎回等业务的工作日;

T 日:

指销售机构受理投资者申
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
日期;

T+n 日:

指 T 日后(不包括 T 日)
第 n 个工作日, n 指自然
数;

基金收益:

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
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
差、
银行存款利息、证券持有期
间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及
因运
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
费用的节约以及其他合法
收入;

基金资产总值:

指基金持有的各类有价证
券、银行存款本息、应收申
购款
以及以其他资产等形式存
在的基金财产的价值总和;

基金资产净值:

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
负债后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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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份额净值:

指以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
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余额
所得的
单位基金份额的价值;

基金资产估值:

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
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





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流动性受限资产:

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
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
以合
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
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
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
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
提前
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
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

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
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
行转
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法律法规: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
效的法律、行政法规、司法
解释、
地方法规、地方规章、部门
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以
及对
于该等法律法规的不时修
改和补充;

不可抗力:

指任何无法预见、无法克
服、无法避免的事件和因
素,包
括但不限于洪水、地震及其
他自然灾害、战争、疫情、

乱、火灾、政府征用、没收、
法律变化、突发停电、电脑
系统或数据传输系统非正
常停止以及其他突发事件、
证券
交易场所非正常暂停或停
止交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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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一、 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北京市西城区锦什坊街 28 号 1-4 层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锦什坊街 28 号 1-4 层
邮政编码: 100033
法定代表人: 崔伟
成立日期: 2004 年 6 月 11 日
注册资本: 叁亿元人民币
营业期限: 2004 年 6 月 11 日至 2054 年 6 月 10 日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 从事境外证券投资管理业务;
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4]80 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7635106822
联系人: 李景岩
电话: 010-66295888
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人民币)

出资比例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9,200 万元

64%

河北省国有资产控股运营
有限公司

8,100 万元

27%

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


2,700 万元

9%

合 计

30,000 万元

100%




内部组织结构:
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下设董事会和监事会, 董事会下设合规与风
险控制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公司组织管理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
责制, 下设风险控制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产品委员会、 IT 治理委员会
和权
益投资部、 权益研究部、 固定收益投资部、 固定收益研究部、 量化投资部、
专户
投资部、产品开发部、 机构业务一部、 战略客户部、 市场部、 电子商务部、
运营
部、 交易部、 信息技术部、财务部、人力资源部、综合管理部、 董事会办公
室、
风险管理部、监察稽核部、财富管理部二十一个职能部门及上海分公司、北京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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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广州分公司、成都分公司;公司设督察长,分管风险管理部、 监察稽核
部,
负责组织指导公司的风险管理和监察稽核工作。

二、 基金管理人主要人员情况
1、 董事会成员
崔伟先生,董事长,经济学博士。历任中国人民银行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


副处级秘书,中国证监会党组秘书、秘书处副处长、处长,中国人民银行东莞中
心支行副行长、党委委员,中国人民银行汕头中心支行行长、党委书记兼国家外
汇管理局汕头中心支局局长,中国证监会海南监管局副局长兼党委委员、局长兼
党委书记,中国证监会协调部副主任兼中国证监会投资者教育办公室召集人; 现
任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兼任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吉
林大学商学院教师、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监事、东方汇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长、东证融汇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张兴志先生,董事,硕士,研究员。历任吉林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宏观处
处长,吉林省体改委产业与市场处处长,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
理、副总裁,东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东证融达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副总
经理;现任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纪委书记,兼任吉林省证券业协会监
事长。

何俊岩先生,董事,硕士,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资产评
估师, 吉林省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历任吉林省五金矿产进出口公司计划财务

财务科长,东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计划财务部总经理、客户资产管理总部总经理,
福建凤竹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东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东
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常务副总裁, 东证融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证融达投资有限公司董事, 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主席;现任东北

券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总裁、 党委副书记, 吉林省总会计师协会副会长,

证融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东证融达投资有限公司董事, 东证融汇证券

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庄立明先生,董事,大学学历,会计师。历任河北省商业厅审计处,河北华
联商厦分店副经理,省贸易厅财审处,省商贸集团财审处(正科),省工贸资产

营有限公司财务监督处副处长,河北省国有资产控股运营有限公司财务监督部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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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长、财务监督部部长、副总会计师;现任河北省国有资产控股运营有限公司董
事、总会计师,兼任财达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华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董丁丁先生,董事,北京大学金融学硕士,中共党员。历任海南航空股份有
限公司飞行计划员、机组资源管理员、海航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金融服务部信贷信
息助理、信贷信息主管、公司业务经理、客户经理、总经理助理,资金信贷部副
总经理、总经理。现任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雷小玲女士,独立董事,北京大学 EMBA,中国注册会计师。历任贵阳市财经
学校会计专业教师,贵州省财经学院会计学系教师,海南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
师,证监会发行部发行审核委员,亚太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副主任会计师。

现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海南分所所长,兼任海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专业技术
咨询委员会主任委员。

陈守东先生,独立董事,经济学博士。历任通化煤矿学院教师,吉林大学数


学系教师,吉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副教授,吉林大学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现任吉林大学数量经济研究中心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中国金融学年会常务理事,吉林省现场统计学会副理事长,吉林省
法学会金融法学会副会长及金融法律专家团专家。

刘峰先生,独立董事,大学本科。历任湖北省黄石市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海
南方圆律师事务所主任;现任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兼任梓昆科
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华全

律师协会律师发展战略研究委员会副主任,金融证券委员会委员,中国国际经济,
科技法律学会理事,并被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聘为首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
法律组专家。

刘鸿鹏先生,董事,吉林大学行政管理硕士。曾任吉林物贸股份有限公司投
资顾问,君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春办事处融资融券专员,吉林省信托营业部筹
建负责人,新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同志街营业部副经理,经理,东北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杭州营业部经理、营销管理总部副经理、经理。2011 年5 月加盟
本公
司,历任总经理助理兼市场总监、市场部经理,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公司总经理。

2、监事会成员
赵振兵先生,监事会主席,本科,高级经济师。历任河北华联商厦团委副书
记、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河北省商贸集团经营二公司副总经理,河北省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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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改革发展处副处长,河北省国有资产控股运营有限公司团委书
记、企业管理部副部长、资产运营部部长、副总裁;现任河北省国有资产控股

营有限公司总裁、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兼任河北国控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长、党委书记,华北铝业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杨晓燕女士,监事,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曾任职北京银行等金融机构,
20 余年金融、证券从业经历;现任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风险管理部总经
理,
兼任监察稽核部总经理。

肖向辉先生,监事,本科。曾任职北京市化学工业研究院、中国工商银行总
行;现任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运营部总经理。

3、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崔伟先生,董事长,简历请参见董事介绍。

刘鸿鹏先生,总经理,简历请参见董事介绍。

秦熠群先生,副总经理,兼任东方汇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中央财经大
学经济学博士。历任中央财经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学校分部副主任等职务。


2011
年7 月加盟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历任董办主任、董秘、总经理助理等

务,期间兼任人力资源部、综合管理部、风险管理部等部门总经理职务。

李景岩先生,督察长,硕士研究生,中国注册会计师。曾任东北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延吉证券营业部财务经理、北京管理总部财务经理。2004 年6 月加盟
本公
司,曾任财务主管,财务部经理,财务负责人,综合管理部经理兼人力资源部

理、总经理助理。

4、本基金基金经理

姓名任职时间简历
薛子徵
(先生)
2015 年4 月30 日
至今
山西大学工商管理、应用心
理学专业学士,11 年
证券从业经历。曾任中宣部
政研所研究员、中信基金
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助理研
究员、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研究员。2009 年7 月
加盟本公司,曾任权益投资

房地产、综合、汽车、国防
军工、机械设备行业研究
员,投资经理、东方核心动
力股票型开放式证券投资
基金(于2015 年7 月31
日转型为东方核心动力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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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东方互联网嘉混合型

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
大健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经理、东方睿鑫热点
挖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增
长中小盘混合型开放式证
券投资基金(自2018 年6
月21 日起转型为东方新

源汽车主题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经理。现任

方核心动力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新价


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经理、东方区域发展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东方周期优选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


张岗
(先生)

2010 年 9 月 16 日至
2015 年 4 月 30 日任本
基金基金经理

郑军恒
(先生)

2009 年 6 月 24 日至
2010 年 9 月 15 日任本
基金基金经理

朱晓栋
(先生)

2015 年 4 月 30 日至
2018 年 1 月 23 日任本
基金基金经理




5、 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刘鸿鹏先生,总经理,投资决策委员会主任委员,简历请参见董事介绍。

许文波先生,公司总经理助理、权益投资总监、量化投资部总经理,投资决
策委员会委员。吉林大学工商管理硕士, 17 年投资从业经历。曾任新华证券有

责任公司投资顾问部分析师;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分公司投资管理部
投资经理、部门经理;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投资研究部总经理。 2018
年 4 月加盟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现任东方精选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

金、东方强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彭成军先生,公司总经理助理, 固定收益投资总监, 固定收益研究部总经理,
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清华大学数学硕士, 11 年投资从业经历。曾任中国光大

行交易员,中国民生银行金融市场部投资管理中心总经理助理、高级交易员。

2017
年 11 月加盟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现任东方双债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
基金经理、东方添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强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
东方核心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2018 年第 2 号)
12
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臻宝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臻享纯债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稳健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蒋茜先生, 权益投资部总经理,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清华大学工商管理硕
士, 8 年证券从业经历。历任 GCW Consulting 高级分析师、中信证券高级经
理、
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研究总监、渤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资总监。

2017
年 5 月加盟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现任东方支柱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精选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王然女士,权益研究部副总经理,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北京交通大学产业
经济学硕士, 10 年证券从业经历,曾任益民基金交通运输、纺织服装、轻工制

行业研究员。 2010 年 4 月加盟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曾任权益投资部
交通
运输、纺织服装、商业零售行业研究员,东方策略成长股票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
金(于 2015 年 8 月 7 日转型为东方策略成长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经
理助理、东方策略成长股票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于 2015 年 8 月 7 日转型
为东
方策略成长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赢家保本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保本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于 2017 年 5 月 11 日

型为东方成长收益平衡混合型基金)基金经理、东方荣家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经理、东方民丰回报赢安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于 2017 年 9 月
13
日起转型为东方民丰回报赢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成长收益平
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于 2018 年 1 月 17 日转型为东方成长收益灵活配置
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成长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东方价值挖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合家保本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现任东方策略成长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东方新兴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新思路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民丰回报赢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盛世灵
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大健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姚航女士, 固定收益投资部副总经理, 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 中国人民大学
工商管理硕士, 14 年证券从业经历。曾就职于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运营部。

2010
年 10 月加盟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曾任债券交易员、东方金账簿货币市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东方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东方赢家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保本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
东方核心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2018 年第 2 号)
13
金(于 2017 年 5 月 11 日起转型为东方成长收益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经
理、 东方民丰回报赢安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于 2017 年 9 月 13 日
起转
型为东方民丰回报赢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成长收益平衡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于 2018 年 1 月 17 日转型为东方成长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新思路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


岳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稳健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金经理,现任东方金账簿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成长收益灵活配
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新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经理、东方金元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东方金证通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
东方民丰回报赢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6、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职责
1、基金管理人的权利

(1)依法募集基金,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2)依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独立管理运用基金财产;
(3)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制订、修改并公布有关基金认购、申
购、赎回、转托管、基金转换、非交易过户、冻结、收益分配等方面的业务规则;
(4)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决定本基金的相关费率结构和收费方式,
获得基金管理费,收取认购费、申购费、赎回费及其他事先核准或公告的合理费
用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费用;
(5)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销售基金份额;
(6)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内,在不违反公平、合理原则以及不妨碍基金托管人
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其行业监管要求的基础上,基金管理人有权对基金托管人履
行本合同的情况进行必要的监督。如认为基金托管人违反了法律法规或基金合

规定对基金财产、其他基金合同当事人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应及时呈报中国
证监会和中国银监会,以及采取其他必要措施以保护本基金及相关基金合同当事
人的利益;
(7)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选择适当的基金其他销售机构并有权依照销售协议
和有关法律法规对基金其他销售机构行为进行必要的监督和检查;
东方核心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8 年第2 号)
(8)自行担任基金份额登记机构或选择、更换基金注册登记代理机构,办理
基金份额登记业务,并按照基金合同规定对基金注册登记代理机构进行必要的监
督和检查;
(9)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拒绝或暂停受理申购和赎回的申请;
(10)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依法为基金进行
融资、融券;
(11)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制订基金收益分配方案;
(12)按照法律法规,代表基金对被投资企业行使股东权利,代表基金行使
因投资于其他证券所产生的权利;
(13)在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时,提名新的基金托管人;
(14)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5)选择、更换律师、审计师、证券经纪商或其他为基金提供服务的外部
机构并确定有关费率;
(16)法律法规、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权利。

2、基金管理人的义务
(1)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认定的其他机

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
财产;
(4)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的
经营方式管理和运作基金财产;
(5)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
证所管理的基金财产和基金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管
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6)按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
基金收益;
(7)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为自己及任何第
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8)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的财务会计报告;
东方核心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8 年第2 号)
(9)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10)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
(11)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开放式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
价格的方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
(12)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13)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报
告义务;
(14)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以保密,不得
向他人泄露;
(15)按规定受理申购和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款项;
(16)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代表基金签订的重
大合同及其他相关资料;
(17)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或配合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8)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实施其
他法律行为;
(19)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
变现和分配;
(20)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
益,应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基金托管人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
利益向基金托管人追偿;
(22)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义务。

四、基金管理人的承诺
1、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现行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
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现
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的行为发生。


2、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证券法》、《基金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建立
东方核心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8 年第2 号)
16

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发生:

(1)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谋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3、本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
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1)越权或违规经营;
(2)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3)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利益;
(4)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
(5)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7)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
规定,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
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8)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倒仓等手段操纵市场价格,扰
乱市场秩序;
(9)贬损同行,以抬高自己;
(10)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
(11)有悖社会公德,损害证券投资基金人员形象;
(12)在公开信息披露和广告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分;
(1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禁止的行为。

4、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
有人谋取最大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及其代理人、受雇人或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
(3)不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
关规定,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
东方核心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8 年第2 号)
17
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不从事损害基金财产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证券交易及其他活动。

五、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的原则
①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包括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或机构和各级
人员,并涵盖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②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维护内
控制度的有效执行。


③独立性原则:公司各机构、部门和岗位职责应当保持相对独立,基金资产、
自有资产、其他资产的运作应当分离。

④相互制约原则:公司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应当权责分明、相互制衡。

⑤成本效益原则:公司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提高经济
效益,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2)内部控制的主要内容
<1>控制环境
①控制环境构成公司内部控制的基础,环境控制包括管理思想、经营理念、
控制文化、公司治理结构、组织结构和员工道德素质等内容。

②管理层通过定期学习、讨论、检讨内控制度,组织内控设计并以身作则、
积极执行,牢固树立诚实信用和内控优先的思想,自觉形成风险管理观念;通过
营造公司内控文化氛围,增进员工风险防范意识,使其贯穿于公司各部分、岗位
和业务环节。

③董事会负责公司内部控制基本制度的制定和内控工作的评估审查,对公司
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系统承担最终责任;同时,通过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和监事会
的监督职能,避免不正当关联交易、利益输送和内部人控制现象的发生,建立健
全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法人治理结构。

④建立决策科学、运营规范、管理高效的运行机制,包括民主透明的决策程
序和管理议事规则,高效严谨的业务执行系统,以及健全有效的内部监督和反馈
系统。

东方核心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8 年第2 号)
⑤建立科学的聘用、培训、轮岗、考评、晋升、淘汰等人事管理制度,严格
制定单位业绩和个人工作表现挂钩的薪酬制度,确保公司职员具备和保持正直、
诚实、公正、廉洁的品质与应有的专业能力。

<2>风险评估
公司定期评估公司风险状况,范围包括所有能对经营目标产生负面影响的内
部和外部因素,评估这些因素对公司总体经营目标产生影响的程度及可能性,并
将评估报告报公司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

<3>组织体系
内部控制组织体系包括三个层次:
第一层次:董事会层面对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的风险控制工作的指导;
公司董事会通过其下设的合规与风险控制委员会、督察长对公司和基金的合
法合规性进行监督。

合规与风险控制委员会代表董事会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对公司和基金运作的
合法合规性及风险控制状况进行评估,并督促经理层、督察长落实或改进。

督察长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监督检查基金和公司运作的合法合规及公司
内部风险控制情况,行使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权。

第二层次:公司管理层对经营风险进行预防和控制的组织主要是总经理办公
会、风险控制委员会和风险与监察稽核部门;
①总经理办公会为公司经营重大事项之决策机构,并负责公司层面风险管理
工作。

②风险控制委员会是公司基金投资的最高风险控制机构。风险控制委员会的
主要职权是拟定基金投资风险控制的基本制度和标准,划分和量化市场风险,并

进行基金投资组合的风险评估和业绩评价。


③风险与监察稽核部门,负责对公司、基金运作和资产管理的合法合规性、
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及公司日常风险和基金投资的绩效评价进行风险管理、监
察、稽核。

第三层次:各职能部门对各自业务的自我检查和控制。

公司各业务部门作为公司内部风险控制的具体实施单位,在公司各项基本管
理制度的基础上,根据具体情况制订和执行本部门的业务管理办法和操作流程,
对各自业务中潜在风险进行自我检查和控制。

东方核心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8 年第2 号)
19
<4>制度体系
制度是内部控制的指引和规范,制度缜密是内部控制体系的基础。

①内部控制制度包括内部管理控制制度、业务控制制度、会计核算控制制度、
信息披露制度、监察稽核制度等。

②内部管理控制制度包括授权管理制度、人力资源及业绩考核制度、行政管
理制度、员工行为规范、纪律程序。

③业务控制制度包括投资管理制度、风险控制制度、资料档案管理制度、技
术保障制度和危机处理制度。

<5>信息与沟通
建立内部办公自动化信息系统与业务汇报体系,通过建立有效的信息交流渠
道,保证公司员工及各级管理人员可以充分了解与其职责相关的信息,保证信息
及时送达适当的人员进行处理。

2、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的声明
(1)本公司确知建立、实施和维持内部控制制度是本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的
责任,董事会承担最终责任;
(2)上述关于内部控制的披露真实、准确;
(3)本公司承诺将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及公司的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东方核心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8 年第2 号)
20
第四部分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的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银行” )
住所及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 号
首次注册登记日期:1983 年10 月31 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仟玖佰肆拾叁亿捌仟柒佰柒拾玖万壹仟贰佰肆拾壹元整
法定代表人:陈四清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4 号
托管部门信息披露联系人:王永民
传真:(010)66594942
中国银行客服电话:95566
二、基金托管部门及主要人员情况
中国银行托管业务部设立于1998 年,现有员工110 余人,大部分员工具有



富的银行、证券、基金、信托从业经验,且具有海外工作、学习或培训经历,60%
以上的员工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高级职称。为给客户提供专业化的托管服务,中
国银行已在境内、外分行开展托管业务。

作为国内首批开展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中国银行拥有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一对多、一对一)、社保基金、保险资金、QFII、RQFII、QDII、
境外三类机构、券商资产管理计划、信托计划、企业年金、银行理财产品、股权
基金、私募基金、资金托管等门类齐全、产品丰富的托管业务体系。在国内,中
国银行首家开展绩效评估、风险分析等增值服务,为各类客户提供个性化的托管
增值服务,是国内领先的大型中资托管银行。

三、证券投资基金托管情况
截至2018 年9 月30 日,中国银行已托管679 只证券投资基金,其中境内基
金642 只,QDII 基金37 只,覆盖了股票型、债券型、混合型、货币型、指
数型、
FOF 等多种类型的基金,满足了不同客户多元化的投资理财需求,基金托管规模

居同业前列。

东方核心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8 年第2 号)
21

四、托管业务的内部控制制度
中国银行托管业务部风险管理与控制工作是中国银行全面风险控制工作的组
成部分,秉承中国银行风险控制理念,坚持“规范运作、稳健经营”的原则。中
国银行托管业务部风险控制工作贯穿业务各环节,通过风险识别与评估、风险控
制措施设定及制度建设、内外部检查及审计等措施强化托管业务全员、全面、全
程的风险管控。

2007 年起,中国银行连续聘请外部会计会计师事务所开展托管业务内部控制
审阅工作。先后获得基于“SAS70”、“AAF01/06” “ISAE3402”和“SSAE16”


国际主流内控审阅准则的无保留意见的审阅报告。2017 年,中国银行继续获得

基于“ISAE3402”和“SSAE16”双准则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国银行托管业

内控制度完善,内控措施严密,能够有效保证托管资产的安全。

五、托管人对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
办法》的相关规定,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
和其他有关规定,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应当拒绝执行,及时通知基金管理
人,并及时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告。基金托管人如发现基金管理人依据
交易程序已经生效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或者违反基
金合同约定的,应当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及时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
告。

东方核心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8 年第2 号)
22

第五部分相关服务机构


一、直销机构
1、柜台交易
名称: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直销中心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锦什坊街28 号2-4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锦什坊街28 号3 层
法定代表人:崔伟
联系人:孙桂东
电话:010-66295921
传真:010-66578690
网址:www.orient-fund.com 或www.df5888.com2、电子交易
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办理基金的申购、赎回等业务,具体业
务办理情况及业务规则请登录本公司网站查询。

网址:www.orient-fund.com 或www.df5888.com
二、其他销售机构
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 号中国银行总行办公大楼
法定代表人:陈四清
客服电话:95566
网址:www.boc.cn2、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17 号首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17 号
法定代表人:闫冰竹
客服电话:95526
网址:www.bankofbeijing.com.cn
东方核心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8 年第2 号)

3、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吉林省长春市东南湖大路1817 号
办公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东南湖大路1817 号
法定代表人:唐国兴
联系人:孟明
电话:0431-84992680
传真:0431-84992649
客服电话:400-88-96666(全国)、96666(吉林省)
网址:www.jlbank.com.cn4、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18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88 号
法定代表人:彭纯
客服电话:95559 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网址:www.95559.com.cn


5、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北京复兴门内大街55 号
办公地址:中国北京复兴门内大街55 号
法定代表人:易会满
客服电话:95588
网址:www.icbc.com.cn6、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 号富华大厦C 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 号富华大厦C 座
法定代表人:李庆萍
客服电话:95558
网址:www.citicbank.com7、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 号院1 号楼长安兴融中心
东方核心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8 年第2 号)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客服电话:95533
网址:www.ccb.com8、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 号
法定代表人:洪崎
客服电话:95568
网址:www.cmbc.com.cn9、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8 号凯晨世贸中心东座
法定代表人:周慕冰
客服电话:95599
网址:www.abchina.com10、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 号
法定代表人:李国华
联系人:马强
传真:010-68858126
客服电话:95580
网址:www.psbc.com11、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联系人:邓炯鹏
电话:0755-83077278
传真:0755-83195109
东方核心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8 年第2号)
25
客服电话:95555
网址:www.cmbchina.com12、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 号安联大厦35 层、28 层A02 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凤凰大厦1 栋9 层
法定代表人:牛冠兴
联系人:陈剑虹
电话:0755-82558305
传真:0755-82558355
客服电话:4008001001
网址:www.essence.com.cn13、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武汉市新华路特8 号长江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8 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尤习贵
联系人:奚博宇
电话:027-65799999
传真:027-85481900
客服电话:95579 或4008-888-999
网址:www.95579.com14、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长春市生态大街6666 号
办公地址:长春市生态大街6666 号
法定代表人:李福春
联系人:安岩岩
电话:0431-85096517
传真:0431-85096795
客服电话:95360
网址:www.nesc.cn15、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东方核心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8 年第2 号)
26
住所:上海市中山南路318 号2 号楼22 层-29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318 号2 号楼22 层-29 层
法定代表人:王益民
联系人:吴宇
电话:021-63325888
传真:021-63326173
客服电话:021-962506 或40088-88506


网址:www.dfzq.com.cn16、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江苏省常州延陵西路23 号投资广场18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928 号东海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赵俊
联系人:王一彦
电话:021-20333333
传真:021-50498825
客服电话:95531;400-8888-588
网址:www.longone.com.cn17、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一号金源中心30 楼
办公地址:广东省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1 号金源中心30 楼
法定代表人:张运勇
联系人:孙旭
电话:0769-22119348
客服电话:961130(省内直拨,省外请加拨区号0769)
网址:www.dgzq.com.cn18、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华侨国际大厦22-24 层
办公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华侨国际大厦22-24 层
法定代表人:雷杰
客服电话:95571
东方核心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8 年第2 号)
27
网址:www.foundersc.com19、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 号3 楼
法定代表人:周健男
联系人:戴巧燕
电话:021-22169999
传真:021-22169134
客服电话:95525
网址:www.ebscn.com20、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2 号618 室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大都会广场5、18、19、36、38、41、42、43、
44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联系人:黄岚
电话:020-87555888
传真:020-87555305


客服电话:95575
网址:www.gf.com.cn21、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法定代表人:何如
联系人:周杨
电话:0755-82130833
传真:0755-82133952
客服电话:95536
网址:www.guosen.com.cn22、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东方核心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8 年第2 号)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寿春路178 号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寿春路178 号
法定代表人:蔡咏
联系人:李蔡
电话:0551-68167423
传真:0551-68167431
客服电话:95578
网址:www.gyzq.com.cn23、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淮海中路9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广东路689 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联系人:李笑鸣
电话:021-23219275
传真:021-23219100
客服电话:021-95553、400-8888-001 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网址:www.htsec.com24、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海拉尔东街满世书香苑办公楼7 楼
办公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海拉尔东街满世书香苑办公楼7 楼
法定代表人:庞介民
联系人:熊丽
电话:0471-4972675
客服电话:4001966188
网址:www.cnht.com.cn25、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198 号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198 号财智中心B1 座
法定代表人:章宏韬
联系人:范超


东方核心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8 年第2 号)
29
电话:0551-65161666
传真:0551-5161600
客服电话:95318
网址:www.hazq.com26、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福州市五四路157 号新天地大厦7、8 层
办公地址:福州市五四路157 号新天地大厦7 至10 层
法定代表人:黄金琳
联系人:张腾
电话:0591-87383623
传真:0591-87383610
客服电话:96326(福建省外请先拨0591)
网址:www.hfzq.com.cn27、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江苏省南京市江东中路228 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28 号华泰证券广场、深圳市福田区深南
大道4011 号港中旅大厦18 楼
法定代表人:周易
联系人:庞晓芸
电话:0755-82492193
传真:0755-82492962
客服电话:95597
网址:www.htsc.com.cn28、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 号安联大厦28 层A01、B01(b)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肇嘉浜路750 号
法定代表人:俞洋
联系人:杨莉娟
电话:021-54967552
传真:021-549672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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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客服电话:021-32109999;029-68918888;4001099918
网址:www.cfsc.com.cn29、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56号
办公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创新三路833 号
法定代表人:孙名扬
联系人:姜志伟
电话:0451-87765732
传真:0451-82337279
客户服务热线:400-666-2288


网址:www.jhzq.com.cn30、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惠州市江北东江三路55 号广播电视新闻中心西面一层大堂和三、四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2002 号中广核大厦北楼10 层
法定代表人:徐刚
联系人:彭莲
电话:0755-83331195
客服电话:95564
网址:www.lxsec.com31、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86 号
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86 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联系人:许曼华
电话:021-20315290
传真:021-20315125
客服电话:95538
网址:www.zts.com.cn32、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四川中路213 号7 楼
东方核心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8 年第2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四川中路213 号久事商务大厦7 楼
法定代表人:李俊杰
联系人:邵珍珍
电话:021-53686888
传真:021-53686100,021-53686200
客服电话:021-962518
网址:www.962518.com33、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69 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东塔楼
办公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69 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东塔楼
法定代表人:侯巍
联系人:郭熠
电话:0351-8686659
传真:0351-8686619
客服电话:400-666-1618
网址:www.i618.com.cn34、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 号45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 号45 层
法定代表人:李梅
联系人:陈宇
电话:021-33388214


传真:021-33388224
客服电话:95523 或4008895523
网址:www.swhysc.com35、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 号大成国际大厦20 楼
2005 室
办公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 号大成国际大厦
20 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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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法定代表人:韩志谦
联系人:陈宇
电话:021-33388214
传真:021-33388224
客服电话:400-800-0562
网址:www.hysec.com36、五矿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28 号经贸中心48 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28 号经贸中心48 楼
法定代表人:赵立功
联系人:马国栋
电话:0755-83252843
传真:0755-82545500
客服电话:40018-40028
网址:www.wkzq.com.cn37、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福州市湖东路26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长柳路36 号
法定代表人:杨华辉
联系人:乔琳雪
电话:021-38565547
客服电话:95562
网址:www.xyzq.com.cn38、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 座38-45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 座38-45 层
法定代表人:霍达
联系人:黄婵君
电话:0755-82943666
传真:0755-829734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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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客服电话:95565、4008888111
网址:www.newone.com.cn


39、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 号国际企业大厦C 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 号国际企业大厦C 座
法定代表人:陈有安
联系人:宋明
电话:010-66568450
传真:010-66568990
客服电话:400-888-8888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40、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中一路西华强高新发展大楼7 层、8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益田路6013 号江苏大厦B 座15 楼
法定代表人:黄扬录
联系人:罗艺琳
电话:0755-82570586
传真:0755-82960582
客服电话:95329
网址:www.zszq.com41、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 号4 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188 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权唐
电话:010-85130588
传真:010-65182261
客服电话:400-8888-108
网址:www.csc108.com42、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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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 号1 号楼2001
办公地址: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28 号龙翔广场东座5 层
法定代表人:姜晓林
联系人:刘晓明
电话:0531-89606165
传真:0532-85022605
客服电话:95548
网址:www.zxwt.com.cn4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 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联系人:郑慧
电话:010-6083 8888


传真:010-6083 6029
客服电话:95548
网址:www.cs.ecitic.com44、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 层1301-1305
室、14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 层
1301-1305 室、14 层
法定代表人:张皓
联系人:刘宏莹
电话:010-60833754
传真:0755-83201097
客服电话:400-990-8826
网址:www.citicsf.com45、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 号国贸大厦2 座27 层及28 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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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 号国贸大厦2 座27 层及28 层
法定代表人:丁学东
联系人:杨涵宇
电话:010-65051166
传真:010-85679203
客服电话:400-910-1166
网址:www.cicc.com.cn46、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4036 号荣超大厦16-20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4036 号荣超大厦16-20 层(518048)
法定代表人:刘世安
联系人:周一涵
电话:021-38637436
传真:021-58991896
客服电话:95511-8
网址:stock.pingan.com47、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 号新盛大厦B 座12、15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 号新盛大厦B 座12、15 层
法定代表人:魏庆华
联系人:夏锐
电话:010-66559079
传真:010-66555147
客服电话:95309
网址:www.dxzq.net48、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四川省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 号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 号
法定代表人:冉云
联系人:刘婧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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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电话:028-86690057
传真:028-86690126
客服电话:95310
网址:www.gjzq.com.cn49、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27 号5 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27 号5 号楼
法定代表人:何亚刚
联系人:尚蓓
电话:010-59355497
传真:010-56437030
客服电话:400-889-5618
网址:www.e5618.com50、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山西省太原市长风西街1 号丽华大厦A 座
办公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长风街59 号
联系人:董嘉文
电话:0351-6819505
传真:0351-6819898
客户服务电话:95105588
网址:www.jshbank.com51、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638 号兰州财富中心21 楼
办公地址: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638 号19 楼
联系人:范坤
电话:0931-4890208
传真:0931-4890628
客户服务电话:95368
网址:www.hlzq.com52、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东方核心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8 年第2 号)
37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526 号2幢220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555 号裕景国际B 座16 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联系人:单丙烨
电话:021-20691832
传真:021-20691861


客户服务电话:400 820 2899
网址:www.erichfund.com53、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文一西路1218 号1 栋202 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3588 号恒生大厦12 楼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联系人:韩爱彬
传真:0571-26698533
客户服务电话:400 076 6123
网址:www.fund123.cn54、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 号发展银行大厦25 楼I、J 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8 楼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童彩平
电话:0755-33227950
传真:0755-33227951
客户服务电话:400 678 8887
网址:www.zlfund.cn 及www.jjmmw.com55、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685 弄37 号4 号楼449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1118 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903~906 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联系人:张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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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21-20613999
传真:021-68596916
客户服务电话:400 700 9665
网址:www.ehowbuy.com56、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浦东新区峨山路613 号6 幢551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5 号3C 座9 楼
法定代表人:其实
联系人:彭远芳
电话:021-54509998-2010
传真:021-64385308
客户服务电话:400 1818 188
网址:www.1234567.com.cn57、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华严北里2 号民建大厦6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华严北里2 号民建大厦6 层
法定代表人:闫振杰
联系人:宋丽冉


电话:010-62020088
传真:010-62020355
客户服务电话:400 888 6661
网址:www.myfund.com58、中国国际期货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光华路14 号1 幢1 层、2 层、9 层、11 层、
12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麦子店西路3 号新恒基国际大厦15 层
法定代表人:王兵
联系人:许黎婧
电话:010-65807848
传真:010-59539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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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客服电话:95162 或400 888 8160
网址:www.cifco.net59、北京钱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6 号1 幢9 层1008-1012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6 号1 幢9 层1008-1012
法定代表人:赵荣春
联系人:申泽灏
电话:010-57418813
传真:010-57569671
客服电话:400 678 5095
网址:www.niuji.net60、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赛格科技园4 栋10 层1006#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10 号庄胜广场中央办公楼东翼7 层
727


法定代表人:杨懿
联系人:张燕
电话:010-58325388-1588
传真:010-58325282
客服电话:400-166-1188
网址:8.jrj.com.cn61、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市文二西路1 号903 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翠柏路7 号杭州电子商务产业园2 号楼2 楼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联系人:刘晓倩
联系电话:0571-88911818
传真:0571-88910240


客服电话:4008-773-772
网址:www.5ifund.com
东方核心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8 年第2 号)
4062、北京增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66 号1 号楼12 层1208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66 号1 号楼12 层1208 号
法定代表人:罗细安
联系人:史丽丽
电话:010-67000988
传真:010-67000988
客户服务电话:400-001-8811
网址:www.zcvc.com.cn63、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宝山区蕴川路5475 号1033 室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峨山路91 弄61 号10 号楼12 楼
法定代表人:李兴春
联系人:赵沛然
电话:021-50583533
传真:021-50583633
客服电话:400-921-7755
网址:www.leadfund.com.cn64、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10 号五层5122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20 号乐成中心A 座23 层
法定代表人:梁越
联系人:马鹏程
联系电话:13501068175
传真:010-56810628
客服:4008980618
网址:www.chtfund.com65、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 号14 楼09 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 号14 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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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郭坚
联系人:宁博宇
联系电话:021-20665952
传真:021-22066653
客服:4008219031
网址:www.lufunds.com66、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工人体育场北路甲2 号裙房2 层222 单元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工人体育场北路甲2 号裙房2 层222 单元
法定代表人:胡伟
联系人:牛亚楠
联系电话:010-65951887
传真:010-65951887
客服:400-618-0707
网址:www.hongdianfund.com67、上海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中山南路100 号金外滩国际广场19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100 号金外滩国际广场19 楼
法定代表人:冯修敏
联系人:陈云卉
联系电话:021-33323999-5611
传真:021-33323837
客服:400-820-2819
网址:www.chinapnr.com68、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360 弄9 号3724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昆明路508 号北美广场B 座12 楼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联系人:李娟
联系电话:021-38509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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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021-38509777
客服:400-821-5399
网址:www.noah-fund.com69、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南路765 号602-115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1 号凯石大厦4 楼
法定代表人:陈继武
联系人:葛佳蕊
联系电话:021-63333389
传真:021-63332523
客服:4000178000
网址:www.lingxianfund.com70、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 号105 室-34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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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肖雯
联系人:李孟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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