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国金众赢货币: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年2月)
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国金众赢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基金管理人: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国金众赢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国金众赢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重要提示 本基金募集申请已于 2015年 4月 7日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2015〕580 号文准予募集注册。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 2015年 6月 25日生效。 本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 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 价值、市场前景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 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当投资者赎回时, 所得或会高于或低于投资者先前所支付的金额。 本基金投资于货币市场,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会因为货币市场波动等因素 产生波动。投资者购买本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 款类金融机构,基金管理人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在 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 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 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 风险、由于投资者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份额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 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本基金为货币市场 基金,属于高流动性、低风险的基金品种,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均低于股票型 基金、混合型基金及债券型基金。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认购(或申购)基金份 额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 基金的投资价值,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 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管理人建议基金投资 者根据自身的风险收益偏好,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并且中长期持有。基金 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做出投资决策后,基 I 国金众赢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它基金的业绩 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8年 12月 25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 表现数据截止日为 2018年 9月 30日。 II 国金众赢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目录 一、绪言........................................................................................................................1 二、释义........................................................................................................................2 三、基金管理人............................................................................................................7 四、基金托管人..........................................................................................................16 五、相关服务机构 ................................................................................................22 六、基金的募集..........................................................................................................31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34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35 九、基金的投资..........................................................................................................44 十、基金的业绩..........................................................................................................56 十一、基金的财产......................................................................................................58 十二、基金资产的估值..............................................................................................59 十三、基金的收益与分配..........................................................................................64 十四、基金费用与税收..............................................................................................66 十五、基金的会计与审计..........................................................................................68 十六、基金的信息披露..............................................................................................69 十七、风险揭示..........................................................................................................75 十八、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77 十九、基金合同内容摘要..........................................................................................79 二十、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95 二十一、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112 二十二、其他应披露事项........................................................................................114 二十三、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117 二十四、备查文件....................................................................................................118 国金众赢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一、绪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 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公 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规定》 ”)、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金众赢 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国金众赢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目标、策略、风 险、费率等与投资者投资决策有关的全部必要事项,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 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 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 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同 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者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 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 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 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 细查阅基金合同。 1 国金众赢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二、释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国金众赢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管理人:指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指《国金众赢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基金合 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国金众赢货币 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指《国金众赢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招募 说明书》及其定期的更新 7、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国金众赢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 公告》 8、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9、《基金法》:指 2003年 10月 28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五次会议通过,2012年 12月 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 三十次会议修订,自 2013年 6月 1日起实施,并经 2015年 4月 24日第十二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 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0、《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3年 3月 15日颁布、同年 6月 1日实施 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04年 6月 8日颁布、同年 7月 1日 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4年 7月 7日颁布、同年 8月 8日实施 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流动性规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年 8月 31日颁布、同年 10月 1日 2 国金众赢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 时做出的修订 14、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5、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 /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 会 16、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 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7、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8、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 团体或其他组织 19、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现时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 中国境内证券市场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20、投资人: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 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1、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 人 22、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 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3、销售机构:指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 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 协议,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4、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 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 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25、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国金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或接受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26、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 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3 国金众赢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7、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 构办理认购、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而引起基金的基 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28、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 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 日期 29、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 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0、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 不得超过 3个月 31、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2、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3、T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 开放日 34、T+n日:指自 T日起第 n个工作日(不包含 T日) 35、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36、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37、《业务规则》:指《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是规 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理人 和投资人共同遵守 38、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 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39、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 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0、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 规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1、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 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 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4 国金众赢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42、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 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43、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申 购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 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受理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4、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 (赎回申请份额总数 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 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 45、元:指人民币元 46、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行存款利息、 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47、摊余成本法:指估值对象以买入成本列示,按照票面利率或协议利率并 考虑其买入时的溢价与折价,在剩余存续期内按照实际利率法进行摊销,每日计 提损益 48、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指按照相关法规计算的每万份基金份额的日已 实现收益 49、7日年化收益率:指以最近 7日(含节假日)收益所折算的年资产收益率 50、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 申购款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51、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52、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53、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 值、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 7日年化收益率的过程 54、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 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 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 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 交易的债券等;就本基金而言,指货币市场基金依法可投资的符合前述条件的资 产,但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特殊情形除外 5 国金众赢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55、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互联网网站 及其他媒介 56、不可抗力:指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 件或因素 6 国金众赢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三、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1年 11月 2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怀柔区府前街三号楼 3-6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 87号国际财经中心 D座 14层 法定代表人:尹庆军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电话:010-88005888 注册资本:3.6亿元人民币 股权结构: 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股东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兆润投 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涌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四家企业共同出资 3.6亿元人民币,出资比例分别为 49%、19.5%、19.5%和 12%。 二、主要人员情况 (一)董事会成员 纪路先生,董事长,硕士 EMBA。历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金 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研究中心总经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所总经理。 现任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国金证券 (香港)有限公司董事,国金财务(香港)有限公司董事,国金证券上海投资咨 询分公司总经理,上海国金理益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金鹏先生,董事,研究生学历。历任涌金期货经纪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上 海涌金理财顾问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河北财金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涌金实业(集 团)有限公司副总裁,国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风险控制中心总经理,国金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监事、监事会主席,国金期货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现任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国金创新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国金 期货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国金证券(香港)有限公 司董事。 7 国金众赢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许强先生,董事,硕士。历任苏州商品交易所交易部、交割部、信息部总经 理,中国华通物产集团经易期货经纪有限公司副总裁,苏州工业园区国有资产经 营公司投资银行部总经理,苏州工业园区地产经营管理公司投资部总经理。现任 苏州工业园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宁远喜先生,董事,硕士。历任三九集团工程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深圳伯 龙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广东宝丽华集团有限公司广告部经理,广东宝 丽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现任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广东宝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宝新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广东信 用宝征信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梅州客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百合佳缘 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微金所金融 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董事,宝合金服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赵煜先生,董事,学士。历任北京台都汽车安全设备有限公司销售经理,北 京顶峰贸易公司销售经理,上海浦东中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涌金 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尹庆军先生,董事,硕士。历任中央编译局世界所助理研究员、办公厅科研 外事秘书,中央编译出版社出版部主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经 理、董事会秘书、监事,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筹)拟任督察长,国金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督察长。现任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北京千石创富资 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张克东先生,独立董事,学士,注册会计师。历任煤炭工业部技术发展司、 煤炭科学研究总院科员、主任科员,中国国际经济咨询公司、中信会计师事务所 咨询员、项目经理,中信会计师事务所副主任,中天信会计师事务所副主任。现 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副总经理、合伙人,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鲍卉芳女士,独立董事,硕士。历任湖北省郧阳地区法律顾问处律师,最高 人民检察院法纪厅书记员,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市博宇律师事务所 律师,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市同维律师事务所律师。现任北京市康 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张勇先生,硕士,高级经济师。历任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分行二处副处长,中 国建设银行北京信托公司总经理,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托管清算部总 8 国金众赢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经理,中国金谷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现任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 (二)监事会成员 刘沣先生,监事会主席,硕士。历任南方报业传媒集团资深记者,广东宝丽 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董事。现任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副董事长、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股东代表 监事。 张宝全先生,监事,硕士,会计师。历任哈尔滨翔鸿电子有限公司成本会计, 哈尔滨八达科技有限公司主办会计,国巨电子(中国)有限公司内审专员,苏州 工业园区财政局项目资金管理处副处长。现任苏州工业园区兆润投资控股集团有 限公司总裁助理,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股东代表监事。 聂武鹏先生,职工代表监事,硕士。历任天虹商场股份有限公司培训专员,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聘及培训经理,深圳迅雷网络技术有限公司高级招聘 经理、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筹)综合管理部总经理助理兼人力资本经理,国 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运营总监兼运营支持部总经理。现任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总经理助理、运营总监兼运营支持部总经理、职工代表监事,北京千石创富资本 管理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刘容女士,职工代表监事,硕士。历任北大方正物产集团农产品部期货研究 员兼总办会助理,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筹)风险管理部风险分析师,国金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风险管理部风险分析师兼董事会秘书、合规风控部总经理助理。 现任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合规风控部副总经理、职工代表监事,北京千石创富 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股东代表监事。 (三)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纪路先生,董事长,硕士 EMBA。简历请见上文。 尹庆军先生,总经理,硕士。简历请见上文。 张丽女士,督察长,硕士,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历任 科学出版社法律事务部内部法律顾问,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筹)监察稽核部 法律顾问,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法律顾问、监察稽核部副总经理兼 法律顾问、监察稽核部总经理。现任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 9 国金众赢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索峰先生,副总经理,学士。历任重庆润庆期货服务有限公司业务部副总经 理,重庆星河期货经纪公司业务部投资顾问,上海申银万国证券投资咨询人员, 君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重庆民生路营业部交易部经理,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 司重庆民族路营业部、重庆管理部研发部经理,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 固定收益部总监、总经理助理,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固定收益投 资总监兼上海资管事业部总经理。现任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固定收 益投资总监、上海资管事业部总经理。 韩东霞女士,副总经理,硕士。历任《中外产品报》河北记者站财经记者, 河北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投资部项目经理,新华社中国经济信息社财经记者,联合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部、资产管理部总经理助理,富兰克林坦伯顿基金集 团坦伯顿国际股份(美国)北京代表处副代表,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 司总经理、机构及海外销售部总经理、市场副总监、市场总监,北京天星资本股 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主管合伙人,平安银行电子信息与智能制造金融事业部投 行业务部(北京)副总监,北京浩蓝雷音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国金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市场总监。现任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市场总监。 (四)基金经理 徐艳芳女士,硕士, CFA。历任香港皓天财经公关公司咨询师,英大泰和财 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经理,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研究部基金经理。现 任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投资部总经理兼基金经理,截至本招募说明书 更新公布之日,徐艳芳女士兼任国金国鑫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国金及第七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金民丰回报 6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国金量化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刘辉先生,硕士。历任中债资信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评级分析师,国金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投资研究部固定收益分析师、基金交易部债券交易员、上海资管事业 部投资经理、上海资管事业部基金经理。现任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投 资部基金经理。截至本招募说明书更新公布之日,刘辉先生兼任国金金腾通货币 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国金众赢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五)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名单 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包括公司总经理尹庆军先生,副总经理兼固定收益投资 10 国金众赢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总监索峰先生,总经理助理兼量化投资总监林健武先生,总经理助理兼联席固定 收益投资总监于涛先生,交易总监兼基金交易部总经理詹毛毛先生,量化投资事 业二部总经理杨雨龙先生,主动权益投资总监兼主动权益投资部总经理潘九岩先 生,研究部总经理尹海峰先生,量化投资事业三部总经理宫雪女士。 (六)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一)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 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二)办理本基金备案手续。 (三)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四)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 分配收益。 (五)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六)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 (七)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 7日年化收益率。 (八)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报 告义务。 (九)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十)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十一)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 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十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承诺 (一)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行为,并承 诺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共证券法》 行为的发生。 (二)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的行 为,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的发生: 1、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资产从事证券投资。 11 国金众赢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资产。 3、承销证券。 4、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5、从事可能使基金财产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6、利用基金财产或职务之便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7、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8、侵占、挪用基金财产。 9、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 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10、玩忽职守,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11、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三)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证券法规规定禁止从事的其他行为。 (四)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1、越权或违规经营。 2、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3、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权益。 4、在包括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进行虚假信息披露。 5、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7、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 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8、除按基金管理人制度进行基金运作投资外,直接或间接进行其他股票投 资。 9、协助、接受委托或以其他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10、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对倒、倒仓等手段操纵市场价 格,扰乱市场秩序。 11、贬损同行,以提高自己。 12、在公开信息披露和广告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分。 12 国金众赢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13、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 14、有悖社会公德,损害证券投资基金人员形象。 15、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行为。 五、基金经理承诺 (一)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勤勉谨慎的原则 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最大利益。 (二)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受雇人或任何第三者谋取利益。 (三)不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 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四)不以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六、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一)内部控制的原则 1、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必须覆盖公司的所有部门和岗位,渗透各项业务 过程和业务环节。 2、独立性原则:设立独立的合规风控部,合规风控部保持高度的独立性和 权威性,负责对公司各部门风险控制工作进行稽核和检查。 3、相互制约原则:各部门在内部组织结构的设计上要形成一种相互制约的 机制,建立不同岗位之间的制衡体系。 4、定性和定量相结合原则:建立完备的风险管理指标体系,使风险管理更 具客观性和操作性。 (二)内部控制的体系结构 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结构是一个分工明确、相互牵制的组织结构,由最高管 理层对内部控制负最终责任,各个业务部门负责本部门的风险评估和监控,监察 稽核部负责监察公司的风险管理措施的执行。具体而言,包括如下组成部分: 1、董事会:负责制定公司的内部控制政策,对内部控制负完全的和最终的 责任。 2、督察长:独立行使督察权利;直接对董事会负责;及时向董事会及 /或董 事会下设的相关专门委员会提交有关公司规范运作和风险控制方面的工作报告。 3、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指导基金财产的运作、制定本基金的资产配置方 13 国金众赢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案和基本的投资策略。 4、风险控制委员会:负责对基金投资运作的风险进行测量和监控。 5、合规风控部:负责对公司风险管理政策和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监察,并 为每一个部门的风险管理系统的发展提供协助,使公司在一种风险管理和控制的 环境中实现业务目标;同时负责对投资事前及事中的风险监控,具体落实针对投 研运作的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制度及日常的投研风控决策,设置相应的投研风控 措施,并对各投资组合风险进行分析,对发现的异常及时向相关部门反馈,以作 为调整投资决策的依据。 6、业务部门:风险管理是每一个业务部门最首要的责任。部门负责人对本 部门的风险负全部责任,负责履行公司的风险管理程序,负责本部门的风险管理 系统的开发、执行和维护,用于识别、监控和降低风险。 (三)内部控制的措施 1、建立、健全内控体系,完善内控制度:公司建立、健全了内控结构,高 管人员关于内控有明确的分工,确保各项业务活动有恰当的组织和授权,确保监 察稽核工作是独立的,并得到高管人员的支持,同时置备操作手册,并定期更新。 2、建立相互分离、相互制衡的内控机制:建立、健全了各项制度,做到基 金经理分开,投资决策分开,基金交易集中,形成不同部门、不同岗位之间 的制衡机制,从制度上减少和防范风险。 3、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建立、健全了岗位责任制,使每个员工都明确 自己的任务、职责,并及时将各自工作领域中的风险隐患上报,以防范和减少风 险。 4、建立风险分类、识别、评估、报告、提示程序:分别建立了公司营运风 险和投资风险控制委员会,使用适合的程序,确认和评估与公司运作和投资 有关的风险;公司建立了自下而上的风险报告程序,对风险隐患进行层层汇 报,使各个层次的人员及时掌握风险状况,从而以最快速度作出决策。 5、建立内部监控系统:建立了有效的内部监控系统,如电脑预警系统、投 资监控系统,能对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进行全面和实时的监控。 6、使用数量化的风险管理手段:采取数量化、技术化的风险控制手段,建 立数量化的风险管理模型,用以提示指数趋势、行业及个股的风险,以便公 14 国金众赢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司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对风险进行分散、控制和规避,尽可能地减少损失。 7、提供足够的培训:制定了完整的培训计划,为所有员工提供足够和适当 的培训,使员工明确其职责所在,控制风险。 (四)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合规控制声明书 1、本公司承诺以上关于内部控制制度的披露真实、准确。 2、本公司承诺根据市场变化和公司发展不断完善内部合规控制。 15 国金众赢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四、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概况 (一)基本情况 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 设立日期:1987年 4月 8日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注册资本:252.20亿元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行长:田惠宇 资产托管业务批准文号:证监基金字[2002]83号 电话:0755—83199084 传真:0755—83195201 资产托管部信息披露负责人:张燕 (二)发展概况 招商银行成立于 1987年 4月 8日,是我国第一家完全由企业法人持股的股 份制商业银行,总行设在深圳。自成立以来,招商银行先后进行了三次增资扩股, 并于 2002年 3月成功地发行了 15亿 A股,4月 9日在上交所挂牌(股票代码: 600036),是国内第一家采用国际会计标准上市的公司。 2006年 9月又成功发行 了 22亿 H股,9月 22日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交易(股票代码: 3968),10月 5日 行使 H股超额配售,共发行了 24.2亿 H股。截至 2018年 9月 30日,本集团总 资产 65,086.81亿元人民币,高级法下资本充足率 15.46%,权重法下资本充足率 12.80%。 2002年 8月,招商银行成立基金托管部; 2005年 8月,经报中国证监会同 意,更名为资产托管部,下设业务管理室、产品管理室、业务营运室、稽核监察 室、基金外包业务室 5个职能处室,现有员工 80人。2002年 11月,经中国人 民银行和中国证监会批准获得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资格,成为国内第一家获得 该项业务资格上市银行;2003年 4月,正式办理基金托管业务。招商银行作为 16 国金众赢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托管业务资质最全的商业银行,拥有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受托投资管理托管、合 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托管( QFII)、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托管( QDII)、全国社会保 障基金托管、保险资金托管、企业年金基金托管等业务资格。 招商银行确立“因势而变、先您所想”的托管理念和“财富所托、信守承诺” 的托管核心价值,独创“ 6S托管银行”品牌体系,以“保护您的业务、保护您 的财富”为历史使命,不断创新托管系统、服务和产品:在业内率先推出“网上 托管银行系统”、托管业务综合系统和“ 6心”托管服务标准,首家发布私募基 金绩效分析报告,开办国内首个托管银行网站,成功托管国内第一只券商集合资 产管理计划、第一只 FOF、第一只信托资金计划、第一只股权私募基金、第一家 实现货币市场基金赎回资金 T+1到账、第一只境外银行 QDII基金、第一只红利 ETF基金、第一只“ 1+N”基金专户理财、第一家大小非解禁资产、第一单 TOT 保管,实现从单一托管服务商向全面投资者服务机构的转变,得到了同业认可。 招商银行资产托管业务持续稳健发展,社会影响力不断提升 ,四度蝉联获《财 资》“中国最佳托管专业银行”。2016年 6月招商银行荣膺《财资》“中国最佳托 管银行奖”,成为国内唯一获得该奖项的托管银行;“托管通”获得国内《银行家》 2016中国金融创新“十佳金融产品创新奖”;7月荣膺 2016年中国资产管理【金 贝奖】“最佳资产托管银行”;2017年 6月再度荣膺《财资》“中国最佳托管银行 奖”, “全功能网上托管银行 2.0”荣获《银行家》2017中国金融创新“十佳金 融产品创新奖”;8月荣膺国际财经权威媒体《亚洲银行家》“中国年度托管银行 奖”,2018年 1月获得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度优秀资产托管 机构”奖项,同月招商银行“托管大数据平台风险管理系统”荣获 2016-2017年 度银监会系统“金点子”方案一等奖,以及中央金融团工委、全国金融青联第五 届“双提升”金点子方案二等奖;3月招商银行荣获公募基金 20年“最佳基金 托管银行”奖, 5月荣膺国际财经权威媒体《亚洲银行家》“中国年度托管银行 奖”。 二、主要人员情况 李建红先生,本行董事长、非执行董事,2014年 7月起担任本行董事、董 事长。英国东伦敦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吉林大学经济管理专业硕士,高级经济师。 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任招商局国际有限公司董事会主席、招商局能源 17 国金众赢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招商局华建公路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和招商局资本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曾 任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总裁助理、总经济师、副总裁,招商局集团有限 公司董事、总裁。 田惠宇先生,本行行长、执行董事,2013年 5月起担任本行行长、本行执 行董事。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公共管理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曾于 2003 年 7 月 至 2013年 5月历任上海银行副行长、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副行长、深圳市 分行行长、中国建设银行零售业务总监兼北京市分行行长。 王良先生,本行副行长,货币银行学硕士,高级经济师。 1991年至 1995年, 在中国科技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工作;1995年 6月至 2001年 10月,历任招商银 行北京分行展览路支行、东三环支行行长助理、副行长、行长、北京分行风险控 制部总经理;2001年 10月至 2006年 3月,历任北京分行行长助理、副行长; 2006年 3月至 2008年 6月,任北京分行党委书记、副行长(主持工作);2008 年 6月至 2012年 6月,任北京分行行长、党委书记; 2012年 6月至 2013年 11 月,任招商银行总行行长助理兼北京分行行长、党委书记; 2013年 11月至 2014 年 12月,任招商银行总行行长助理; 2015年 1月起担任本行副行长; 2016年 11月起兼任本行董事会秘书。 姜然女士,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总经理,大学本科毕业,具有基金托管人高 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先后供职于中国农业银行黑龙江省分行,华商银行,中国 农业银行深圳市分行,从事信贷管理、托管工作。2002年 9月加盟招商银行至 今,历任招商银行总行资产托管部经理、高级经理、总经理助理等职。是国内首 家推出的网上托管银行的主要设计、开发者之一,具有 20余年银行信贷及托管 专业从业经验。在托管产品创新、服务流程优化、市场营销及客户关系管理等领 域具有深入的研究和丰富的实务经验。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截至 2018年 9月 30日,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累计托管 401只开放式基金。 四、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一)内部控制目标 招商银行确保托管业务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制度,自觉形 18 国金众赢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成守法经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理念;形成科学合理的决策机制、执行 机制和监督机制,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确保托管业务的稳健运行和托管资产的 安全;建立有利于查错防弊、堵塞漏洞、消除隐患,保证业务稳健运行的风险控 制制度,确保托管业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确保内控机制、体制的不 断改进和各项业务制度、流程的不断完善。 (二)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招商银行资产托管业务建立三级内控风险防范体系: 一级风险防范是在招商银行总行风险管控层面对风险进行预防和控制; 二级风险防范是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设立稽核监察室,负责部门内部风险预 防和控制; 三级风险防范是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在设置专业岗位时,遵循内控制衡原则, 视业务的风险程度制定相应监督制衡机制。 (三)内部控制原则 1、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覆盖各项业务过程和操作环节、覆盖所有室和岗 位。 2、审慎性原则。托管组织体系的构成、内部管理制度的建立均以防范风险、 审慎经营为出发点,以有效防范各种风险作为内部控制的核心,体现“内控优先” 的要求。 3、独立性原则。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各室、各岗位职责保持相对独立,不 同托管资产之间、托管资产和自有资产之间相互分离。内部控制的检查、评价部 门独立于内部控制的建立和执行部门。 4、有效性原则。内部控制具有高度的权威性,任何人不得拥有不受内部控 制约束的权利,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能够得到及时的反馈和纠正。 5、适应性原则。内部控制适应招商银行托管业务风险管理的需要,并能够 随着托管业务经营战略、经营方针、经营理念等内部环境的变化和国家法律、法 规、政策制度等外部环境的改变及时进行修订和完善。 6、防火墙原则。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配备独立的托管业务技术系统,包括 网络系统、应用系统、安全防护系统、数据备份系统。 7、重要性原则。内部控制在实现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关注重要托管业务事 19 国金众赢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项和高风险领域。 8、制衡性原则。内部控制能够实现在托管组织体系、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 业务流程等方面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同时兼顾运营效率。 (四)内部控制措施 1、完善的制度建设。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从资产托管业务内控管理、产品 受理、会计核算、资金清算、岗位管理、档案管理和信息管理等方面制定一系列 规章制度,保证资产托管业务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运作。 2、经营风险控制。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制定托管项目审批、资金清算与会 计核算双人双岗、大额资金专人跟踪、凭证管理等一系列完整的操作规程,有效 地控制业务运作过程中的风险。 3、业务信息风险控制。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在数据传输和保存方面有严格 的加密和备份措施,采用加密、直连方式传输数据,数据执行异地实时备份,所 有的业务信息须经过严格的授权方能进行访问。 4、客户资料风险控制。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对业务办理过程中形成的客户 资料,视同会计资料保管。客户资料不得泄露,有关人员如需调用,须经总经理 室成员审批,并做好调用登记。 5、信息技术系统风险控制。招商银行对信息技术系统管理实行双人双岗双 责、机房 24小时值班并设置门禁管理、电脑密码设置及权限管理、业务网和办 公网、托管业务网与全行业务网双分离制度,与外部业务机构实行防火墙保护, 对信息技术系统采取两地三中心的应急备份管理措施等,保证信息技术系统的安 全。 6、人力资源控制。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通过建立良好的企业文化和员工培 训、激励机制、加强人力资源管理及建立人才梯级队伍及人才储备机制,有效的 进行人力资源管理。 五、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 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约定,对基金投资范围、 投资比例、投资组合等情况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监督和核查。 在为基金投资运作所提供的基金清算和核算服务环节中,基金托管人对基金 20 国金众赢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管理人发送的投资指令、基金管理人对各基金费用的提取与支付情况进行检查监 督,对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指令拒绝执行,并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如发现基金管理人依据交易程序已经生效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 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管 理人进行整改,整改的时限应符合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允许的调整期限。基金管 理人收到通知后应及时核对确认并以书面形式向基金托管人发出回函并改正。基 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 中国证监会。 21 国金众赢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五、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一)直销机构 1、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注册地址:北京市怀柔区府前街三号楼 3-6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 87号国际财经中心 D座 14层 联系人:石迎春 联系电话:010-88005812 客服信箱:service@gfund.com 客服电话:4000-2000-18 传真:010-88005816 网站:http://www.gfund.com 2、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系统 交易系统网址:https://trade.gfund.com 目前支持的网上直销支付渠道:建行卡、工行卡、通联支付。 客户服务电话:4000-2000-18 客户服务信箱:service@gfund.com 3、国金基金移动客户端 移动客户端(APP)名称:及第理财 目前支持的移动客户端支付渠道:通联支付 客户服务电话:4000-2000-18 客户服务信箱:service@gfund.com(二)其他销售机构 1、深圳前海微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号 A栋 201室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 1819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 7栋 A座 法定代表人:顾敏 联系人:张建霖 22 国金众赢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电话:0755-84354739 客服电话:400-999-8800 网址:www.webank.com 2、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东城根上街 95号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东城根上街 95号 法定代表人:冉云 联系人:刘婧漪 电话:028-86690057 传真号码:028-86690126 客服电话:95310 网址:www.gjzq.com.cn 3、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常州延陵西路 23号投资广场 18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928号东海证券大厦 邮政编码:213000 法定代表人:赵俊 联系人:王一彦 电话:021-20333910 传真:021-50498825 客服电话:400-8888-588 网址: www.longone.com.cn 4、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惠州市江北东江三路 55号广播电视新闻中心西面一层大堂和三、 四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 2002号中广核大厦北楼 10层 邮政编码:518000 法定代表人:徐刚 联系人:彭莲 23 国金众赢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电话:0755-83331195 客服电话:95564 网址: www.lxsec.com 5、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文一西路 1218号 1幢 202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万塘路 18号黄龙时代广场 B座 6楼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客服电话:4000-766-123 网址:www.fund123.cn 6、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 685 弄 37 号 4 号楼 449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 1118 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 903~906 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客服电话:400-700-9665 网址:www.ehowbuy.com 7、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一号元茂大厦 903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翠柏路 7号杭州电子商务产业园 2号楼 2楼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电话:0571-88911818 客服电话:4008-773-772 网址:www.5ifund.com 8、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0 号 2 号楼 2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0号 2号楼东方财富大厦 2楼 法定代表人:其实 联系人:丁珊珊 电话:010-85718402 客服电话:400-181-8188 24 国金众赢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网址:www.1234567.com.cn 9、众升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四区 13号楼 A座 9层 908室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望京浦项中心 A座 9层 04-08 法定代表人:李招弟 联系人:李艳 电话:010-59497361 客服电话:400-876-9988 网址:www.zscffund.com 10、华泰期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 761号丽丰大厦 20层 邮政编码:51000 法定代表人:吴祖芳 联系人:梅熙 电话:0755-23887997 客服电话: 400-628-0888 网址:www.htfc.com 11、济安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 7号北京财富中心 A座 46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 7号北京财富中心 A座 46层 法定代表人:杨健 联系人:李海燕 电话:010-65309516 客服电话:400-673-7010 网址:www.jianfortune.com 12、上海国金理益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芳甸路 1088号 601室 信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芳甸路 1088号紫竹国际大厦 1703 法定代表人:纪路 25 国金众赢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客服电话:021-60870952 网址:www.gfund.com/gjcf 13、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6号 105室 -3491 邮政编码:510308 法定代表人:肖雯 联系人:吴煜浩 电话:020-89629099 客服电话: 020-89629066 网址:www.yingmi.cn 14、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号 14楼 09单元 邮编:200120 法定代表人:郭坚 联系人:宁博宇 客服电话:400-821-9031 网址:www.lufunds.com 15、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 277号 3层 310室 邮政编码:200335 法定代表人:燕斌 联系人:陈东 电话:021-52822063 客服电话:400-166-6788 网址:www.66zichan.com 16、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山路 33号 11楼 B座 邮政编码:200120 法定代表人:王廷富 26 国金众赢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联系人:徐亚丹 电话:021-51327185 客服电话:400-821-0203 网址:www.520fund.com.cn 17、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东风南路康宁街互联网金融大厦六层 邮政编码:450000 法定代表人:李淑慧 联系人:罗聪 电话:0371-55213196 传真:0371-85518397 客服电话:4000-555-671 网址: www.hgccpb.com 18、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 1号院 6号楼 2单元 21层 222507 邮政编码:100102 法定代表人:钟斐斐 联系人:戚晓强 电话:010-61840688 客服电话:4000-618-518 网址:danjuanapp.com 19、北京肯特瑞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东三街 2号 4层 401-15 通信地址:北京市大兴区亦庄经济开发区科创十一街 18号院京东集团总部 注册资本:2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陈超 电话:4000988511/ 4000888816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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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10-88005921 传真:010-88005876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通力律师事务所 29 国金众赢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注册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号时代金融中心 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号时代金融中心 19楼 负责人:俞卫锋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经办律师:黎明、陆奇 联系人:陆奇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7层 01-1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7层 01-12室 法定代表人:毛鞍宁 经办注册会计师:徐艳、贺耀 联系电话:010-58152145 传真:010-85188298 30 国金众赢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六、基金的募集 一、本基金依据《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信息披露办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募集。本基金募集申请已于 2015年 4月 7日获中国证 监会证监许可﹝ 2015〕580号文准予募集注册。 二、基金类型、运作方式及存续期 本基金类型:货币市场基金 本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本基金存续期:不定期 三、募集期限 本基金的募集期限不超过 3个月,自基金份额开始发售之日起计算,具体发 售时间见本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自 2015年 6月 5日到 2015年 8月 31日,本基金同时对个人投资者、机构 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 金的其他投资者进行发售(投资者具体业务办理时间以直销机构及其他销售机构 的业务办理规则为准)。 如果在此期间未达到本招募说明书规定的基金备案条件,基金可在募集期限 内继续销售,直到达到基金备案条件。基金管理人也可根据基金销售情况在募集 期限内适当延长或缩短基金发售时间,并及时公告。 四、募集方式 本基金通过各销售机构的基金销售网点向投资者公开发售,具体情况和联系 方法详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五、募集对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及合 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 资者。 六、募集场所 本基金通过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网点公开发售,详情见基金份额发 售公告。 31 国金众赢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情况调整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并另行公告。 七、认购安排 1、认购时间 投资者认购本基金份额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销售机构 确定,请参见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认购程序 投资者可以通过各销售机构的基金销售网点办理基金认购手续。投资者开户 需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原件等销售机构要求提供的材料申请开立国金开放式基金 账户。投资者认购所需提交的文件和办理的具体手续由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约 定,详见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3、认购的方式及确认 (1)本基金认购采取金额认购的方式。 (2)基金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 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认 购申请及认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者可以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 (3)投资者在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认购一经受理不得撤销。 (4)若认购申请被确认为无效,基金管理人应当将投资者已支付的认购金 额本金退还投资者。 4、认购的限额 (1)投资者认购时,需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全额缴款。 (2)在募集期内,投资者可多次认购,对单一投资者在认购期间累计认购 金额不设上限。 (3)认购最低限额:在募集期内,投资者通过其他销售机构或直销机构网 上直销系统首次认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0.01元,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限额 为人民币 0.01元。投资者通过直销中心柜台首次认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10,000元,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1,000元。 (4)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对 认购的金额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生效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 定予以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32 国金众赢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八、基金份额初始面值、认购费用及认购份额的计算 1、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初始面值为人民币 1.00元。 2、本基金不收取认购费用。 3、认购份额的计算 本基金按基金份额初始面值人民币 1.00元发售。 认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认购份额=(认购金额+认购利息)/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其中,认购份额的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 2位,小数点 2位以后的部分四 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例一:某投资者投资 10万元认购本基金,认购金额在认购期间产生的利息 为 50元,则其可得到的认购份额数量计算如下: 认购份额=(100,000.00+50.00)/1.00=100,050.00份 即投资者投资 10万元认购本基金,可得到 100,050.00份基金份额。 九、募集期利息的处理方式 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 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的具体数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十、募集资金的保管 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 得动用。 33 国金众赢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 一、基金合同的生效 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5年 6月 25日正式生效,自该日起本基金管理人开始 管理本基金。 二、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 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人或 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 连续 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 决方案,如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召开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 34 国金众赢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一、申购和赎回场所 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销售机构进行。具体的销售网点将由基金管理人 在基金份额发售公告中列明。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构,并予 以公告。基金投资者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 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二、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1、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 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 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 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 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 3个月开始办理申购,具体业务办 理时间在申购开始公告中规定。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 3个月开始办理赎回,具体业务办 理时间在赎回开始公告中规定。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 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 赎回或者转换。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 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视为下一开放日的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 3、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确定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每份基金份额净值为 1.00元的 基准进行计算; (2)“金额申购、份额赎回”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35 国金众赢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3)当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4)赎回遵循 “先进先出 ”原则,即按照投资人认购、申购的先后次序进行 顺序赎回; (5)投资者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时应提交的文件和办理手续、处理规则 等在遵守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的前提下,以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 (6)在基金份额持有人全部赎回基金份额时,其账户内待结转的基金收益 将全部结转,再进行赎回款项结算。基金份额持有人部分赎回基金份额时,其账 户内待结转的基金收益按赎回份额占总份额比例进行结转。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 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4、申购与赎回的程序 (1)申购和赎回的申请方式 投资人必须根据销售机构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内提出 申购或赎回的申请。 (2)申购和赎回的款项支付 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必须全额交付申购款项,投资人交付申购款项,申 购成立;登记机构确认基金份额时,申购生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递交赎回申请,赎回成立;登记机构确认赎回时,赎回生效。 投资人赎回申请成功后,基金管理人将在 T+1日(包括该日)内支付赎回款 项。若遇交易所或交易市场数据传输延迟、通讯系统故障、银行数据交换系统故 障或其他非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所能控制的因素影响业务处理流程的情况, 则赎回款项划付时间相应顺延。在发生巨额赎回时,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基金合 同有关条款处理。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 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 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3)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 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和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 或赎回申请日(T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 T+1日内对该交易的有 36 国金众赢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效性进行确认。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可在 T+1日后(包括该日 )及时到销 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若申购不成功, 则申购款项退还给投资人。 销售机构对申购和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 构确实接收到申请。申购和赎回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申请的 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 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 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5、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1)投资者通过其他销售机构或直销机构网上直销系统申购本基金份额的 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0.01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0.01元。投资 者通过直销中心柜台申购本基金份额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10,000元,追加 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1,000元。 (2)投资者将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为基金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 限制。 (3)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单笔赎回不 得少于 0.01份。 (4)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不设上限。 (5)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本基金的总规模及投资人单笔申购的最高金额, 具体规定请参见基金管理人发布的公告。 (6)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 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 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具体请参见相关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 的数量等限制,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 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予以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6、申购和赎回的登记 37 国金众赢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和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 或赎回申请日(T日),对于在 T日规定时间受理的基金份额申购申请,本基金登 记机构在 T+1日内为投资者办理份额变更登记手续,基金份额持有人 T+1日开 始计算并享有基金的分配权益,基金份额持有人自 T+1日(含该日)后有权赎 回该部分基金份额。对于在 T日规定时间受理的基金份额赎回申请,本基金登记 机构在 T+1日为投资人办理份额变更登记手续,基金份额持有人 T+1日起不再 享有基金的分配权益。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上述登记办理时间进行调整, 但不得对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产生实质性不利影响,并最迟于开始实施前 3个工作 日在指定媒体公告。 7、申购费用和赎回费用 (1)本基金不收取申购费用和赎回费用,但出现下列情形时除外; 当本基金前 10名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持有份额合计超过基金总份额 50%,且 本基金投资组合中现金、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及 5个交易日 内到期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低于 10%且偏离度为负时,基 金管理人应当对当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赎回基金份额超过基金总份额的 1%以上的赎回申请(超过基金总份额 1%以上的部分)征收 1%的强制赎回费用, 并将上述赎回费用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申购、赎回费 率或收费方式。如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应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 的有关规定予以公告。 8、申购份额与赎回金额的计算 本基金的申购、赎回价格为每份基金份额人民币 1.00元。 (1)申购份额的计算 本基金采用“金额申购”方式,申购价格为每份基金份额人民币 1.00元, 计算公式: 申购份额=申购金额/1.00 申购有效份额的单位为份,计算结果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 2位, 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38 国金众赢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例一:假定投资者以 10万元申购本基金,则投资者可获得的基金份额计算 如下: 申购份额=100,000/1.00=100,000.00份 (2)赎回金额的计算 本基金采用“份额赎回”方式,赎回价格为每份基金份额人民币 1.00元, 计算公式: 赎回金额=赎回份额×1.00+该等份额对应的未付收益 赎回金额单位为元,计算结果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 2位,由此 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例二:假定投资者赎回本基金 10万份,该等份额对应的未付收益为 10元, 则投资者可获得的赎回金额计算如下: 赎回金额=100,000.00×1.00+10=100,010.00元 9、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发生下列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拒绝或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 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3)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 资产净值。 (4)基金管理人认为接受某笔或某些申购申请可能会影响或损害现有基金 份额持有人利益时。 (5)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基金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资品种,或其他 可能对基金业绩产生负面影响,或出现其他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形。 (6)当新的申购申请被确认成功,使本基金总规模超过基金管理人规定的 本基金总规模上限时,或使本基金当日申购金额超过基金管理人规定的当日申购 金额上限时,或使该投资人累计持有的份额超过基金管理人规定的单个投资人累 计持有份额上限时,或使该投资人单日或单笔申购金额超过基金管理人规定的申 购金额上限时。 (7)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 39 国金众赢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金份额的比例超过 50%的情形时。 (8)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 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 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基金估值并采取暂停接受申购申请的措施。 (9)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第( 1)、(2)、(3)、(5)、(8)、(9)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管 理人决定暂停申购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申购 公告。如果投资人的申购申请被拒绝,被拒绝的申购款项将退还给投资人。在暂 停申购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办理。 10、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发生下列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 款项: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管理人不能支付赎回款项。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 受投资者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3)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 资产净值。 (4)连续两个或两个以上开放日发生巨额赎回。 (5)继续接受赎回申请将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形时,可暂停 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 (6)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 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 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基金估值并采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或暂停接受基金 赎回申请的措施。 (7)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拒绝接受或暂停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 的赎回申请或者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时,基金管理人应在当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已确认的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应足额支付;如暂时不能足额支付,应将可支付 部分按单个账户申请量占申请总量的比例分配给赎回申请人,未支付部分可延期 40 国金众赢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支付。若出现上述第 4项所述情形,按基金合同的相关条款处理。基金份额持有 人在申请赎回时可事先选择将当日可能未获受理部分予以撤销。在暂停赎回的情 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赎回业务的办理并公告。 11、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1)巨额赎回的认定 若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内的基金份额净赎回申请 (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 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 总数后的余额)超过前一开放日的基金总份额的 10%,即认为是发生了巨额赎回。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当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决定 全额赎回或部分延期赎回。 ①全额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有能力支付投资人的全部赎回申请时,按正 常赎回程序执行。 ②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因 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 时,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的前提 下,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对于当日的赎回申请,应当按单个账户赎回申 请量占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对于未能赎回部分,投 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选择延期赎回的,将自动 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直到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消赎回的,当日未获受 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 无优先权,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如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 选择,投资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 ③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且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超过上一日基金 总份额 20%的情形下,基金管理人有权采取如下措施:对于该类基金份额持有人 当日超过 20%的赎回申请,可以对其赎回申请延期办理;对于该类基金份额持有 人未超过上述比例的部分,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前段“(1)全额赎回”或“(2) 部分延期赎回”的约定方式与其他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一并办理。但是, 如该类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当日选择取消赎回,则其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 41 国金众赢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将被撤销。 ④暂停赎回:连续 2个开放日以上 (含本数)发生巨额赎回,如基金管理人认 为有必要,可暂停接受基金的赎回申请;已经接受的赎回申请可以延缓支付赎回 款项,但不得超过 20个工作日,并应当在指定媒介上进行公告。 (3)巨额赎回的公告 当发生上述延期赎回并延期办理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过邮寄、传真等方式 在 3个交易日内通知基金份额持有人,说明有关处理方法,同时在指定媒介上刊 登公告。 12、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1)发生上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况的,基金管理人当日应立即向中国证监 会备案,并在规定期限内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公告。 (2)如发生暂停的时间为 1日,基金管理人应于重新开放日,在指定媒介 上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布最近 1个开放日的每万份基金已实 现收益和 (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