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安信平稳: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年第2号)
安信平稳增长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8年第 2号) 基金管理人: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安信平稳增长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募集申请于2012年11月2日经中国证监会证 监许可[2012]1447号文核准。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2年12月18日正式生效。 本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 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安信平稳增长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 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根据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收益, 同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 本基金投资中的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市场价格产生影 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份额持有人连续大量赎回 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积极管理风险,本基金的 特定风险等。 本基金为发起式基金,在基金募集时,发起资金认购本基金的金额不低于 1000万元, 且发起份额的持有期限不低于三年。发起份额持有期限满三年后,发起份额持有人将根据自 身情况决定是否继续持有,届时,发起份额持有人可能赎回认购的本基金份额。另外,在基 金合同生效满三年的对应日,如果本基金的资产规模低于 2亿元,基金合同将自动终止,投 资者将面临基金合同可能终止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风险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 股票型基金。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全面 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 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8年12月18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 止日为2018年9月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 安信平稳增长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年第 2号) 目录 重要提示........................................................ 1 第一部分 绪言.................................................. 3 第二部分 释义.................................................. 4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8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16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20 第六部分 基金的募集........................................... 34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的生效....................................... 35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36 第九部分 基金的投资........................................... 44 第十部分 基金的业绩........................................... 56 第十一部分 基金的财产......................................... 58 第十二部分 基金资产的估值..................................... 59 第十三部分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63 第十四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 65 第十五部分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67 第十六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 68 第十七部分 风险揭示........................................... 73 第十八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和基金财产的清算............... 77 第十九部分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79 第二十部分 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80 第二十一部分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81 第二十二部分 其他应披露事项................................... 83 第二十三部分 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 85 第二十四部分 备查文件......................................... 86 附件一、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87 附件二、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99 2 安信平稳增长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年第 2号) 第一部分绪言 《安信平稳增长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或“本 招募说明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 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信息披露办 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 理规定》”)以及《安信平稳增长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 “基金合同”) 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 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安信平稳增长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 “基金”或“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 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 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 ”)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 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 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 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 查阅基金合同。 3 安信平稳增长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年第 2号) 第二部分释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安信平稳增长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其中,发起式基金是 指满足中国证监会《关于增设发起式基金审核通道有关问题的通知》中相关条件而募集、运 作的开放式基金 2、基金管理人:指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指《安信平稳增长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及对其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安信平稳增长混合型发起 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指《安信平稳增长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 明书》及其定期的更新 7、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安信平稳增长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 告》 8、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 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9、《基金法》:指 2003年 10月 28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 会议通过,并经 2012年 12月 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 订、自 2013年 6月 1日起实施,并经 2015年 4月 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 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等七部 法律的决定》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作出的修订 10、《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3年 3月 15日颁布,并于同年 6月 1日起实施 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对其不时作出的修订 11、《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04年 6月 8日颁布、同年 7月 1日实施的《证 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4年 7月 7日颁布、同年 8月 8日实施的《公开 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对其不时作出的修订 13、《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年 8月 31日颁布、同年 10月 1日 起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 修订 14、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4 安信平稳增长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年第 2号) 15、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 /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16、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主 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7、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8、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并 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19、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现实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中国境内证 券市场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20、发起资金:指来源于基金管理人的公司股东资金、公司固有资金、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或基金经理(指基金管理人员工中依法具有基金经理资格者,包括但可能不限于本基金的 基金经理,下同)等人员的资金 21、投资人: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使用发起资金认购的 投资人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2、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23、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办理基金 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4、销售机构:指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 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代理协议,代为办 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5、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人基金 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 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26、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或接受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27、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 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28、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构办理认购、 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而引起的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29、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基金管理 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日期 30、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产清算完毕, 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1、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不得超过 3 个月 5 安信平稳增长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年第 2号) 32、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3、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4、T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开放日 35、T+n日:指自 T日起第 n个工作日 (不包含 T日) 36、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37、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38、《业务规则》:指《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是规范基 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和投资人共同遵 守 39、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 份额的行为 40、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 份额的行为 41、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的条件要 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2、销售服务费:指从基金资产中计提的,用于本基金市场推广、销售以及基金份额持 有人服务的费用 43、基金份额类别:指本基金根据赎回费用、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 分为不同的类别。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 A类基金份额;从本类 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 C类基金份额。两类份额向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率 有所不同 44、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件, 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 金份额的行为 45、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持基金份额 销售机构的操作 46、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申购日、扣款 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的申购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 受理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7、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 (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 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 ) 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 48、元:指人民币元 49、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行存款利息、 6 安信平稳增长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年第 2号) 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50、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申购款及其 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51、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52、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53、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 额净值的过程 54、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互联网网站及其他媒介 55、不可抗力:指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 56、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 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 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 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57、摆动定价机制:指当本基金各类份额遭遇大额申购赎回时,通过调整基金份额净值 的方式,将基金调整投资组合的市场冲击成本分配给实际申购、赎回的投资者,从而减少对 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不利影响,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7 安信平稳增长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年第 2号) 第三部分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益田路 6009号新世界商务中心 36层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益田路 6009号新世界商务中心 36层 法定代表人:刘入领 成立时间:2011年 12月 6日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1〕1895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50,625万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永续经营 联系人:陈静满 联系电话:0755 ‐82509999 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五矿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39.84%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3.95% 佛山市顺德区新碧贸易有限公司 20.28% 中广核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5.93% 二、主要人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 王连志先生,董事长,经济学硕士。历任长城证券有限公司投行部经理、中信证券股份 公司投行部经理、第一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安信 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现任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刘入领先生,董事,经济学博士。历任国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现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研究发展中心总经理助理、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助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战略部副总 经理(主持工作)、总裁办公室主任、理财客户部总经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 部总经理兼办公室主任、总裁助理兼营销服务中心总经理、总裁助理兼安信期货有限责任公 司董事长、总裁助理兼资产管理部总经理。现任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兼任安 8 安信平稳增长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年第 2号) 信乾盛财富管理(深圳)有限公司董事长。 任珠峰先生,董事,经济学博士。历任中国五金矿产进出口总公司财务部科员、有色部 经理、上海公司副总经理,英国金属矿产有限公司小有色、铁合金及矿产部经理,五矿投资 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资本运营部总经理、五矿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等职务。 现任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五矿资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委书记, 五矿资本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五矿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外贸金融租赁 有限公司董事长,工银安盛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副董事长,五矿证券有限公司董事,绵阳市商 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党委书记。 王晓东先生,董事,经济学硕士。历任中国五金矿产进出口总公司财务部科员,日本五 金矿产株式会社财务部科员,中国外贸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国五矿集团公司财务 总部副总经理,五矿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等职务。现任五矿资本股份有限公司副 总经理、党委委员,五矿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资本运营部总经理,五矿经易期货有 限公司董事长,五矿证券有限公司董事,五矿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董事,绵阳市商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 代永波先生,董事,管理学硕士。历任深圳市深国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财务部会计、 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部业务经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副 总裁、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执行总经理、广州市顺路工程顾问股份有限公 司董事、总经理。现任深圳市帕拉丁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 郭伟喜先生,董事,经济学学士。历任福云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上海中科合臣股份 有限公司财务主管,厦门天地安保险代理有限公司财务总监,高能资本有限公司投资银行业 务董事等职。现任中广核财务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 庞继英先生,独立董事,金融学博士,高级经济师。历任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干部,国 家外汇管理局副处长、处长、副司长,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副总裁、总裁,中国人民银行条法 司副司长、金融稳定局巡视员,中国再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 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魏华林先生,独立董事,1977年毕业于武汉大学政治经济学专业、 1979年毕业于厦门 大学政治经济学研究班。历任武汉大学经济系讲师,保险系副教授、副系主任、主任,保险 经济研究所所长,兼任中国保监会咨询委员会委员、中国金融学会常务理事暨学术委员会委 员、中国保险学会副会长、湖北省政府文史研究馆馆员等职。现任武汉大学风险研究中心主 任、教授、博士生导师。 尹公辉先生,独立董事,法学硕士。历任四川建材工业学院辅导员、学办主任,中农信 (香港)集团有限公司法务主管,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专职 律师,广东百利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现任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2、基金管理人监事会成员 9 安信平稳增长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年第 2号) 刘国威先生,监事会主席,工商管理硕士。历任五矿集团财务公司资金部科长、香港企 荣财务有限公司资金部高级经理、五矿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综合管理部副总经理、五矿投 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规划发展部总经理、五矿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资本运营部总经理、金 融业务中心资本运营部总经理兼五矿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纪委委员等职务。现任五矿资本 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纪委委员,五矿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工银安盛 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中国外贸金融租赁有限公司董事,五矿证券有限公司董事, 五矿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董事,五矿经易期货有限公司董事。 余斌先生,监事,经济学学士。历任深圳鸿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审计经理、南方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稽核部副总经理、中科证券托管组副组长。现任安信证券股份公司计划财务 部总经理。 蒋牧人先生,监事,法律硕士。历任北京金杜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中信建投证券有限 公司投资银行部高级经理、华林证券投资银行部高级业务总监。现任深圳市帕拉丁股权投资 有限公司投资总监。 廖维坤先生,职工监事,理学学士。历任轻工业部南宁设计院电算站软件工程师,申银 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营业部电脑主管,南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管理总部电脑工程 师、布吉营业部营业部副总经理、稽核总部高级经理、经纪业务总部高级经理,安信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信息技术部总经理。现任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首席信息官,兼任安信乾盛 财富管理(深圳)有限公司监事。 王卫峰先生,职工监事,工商管理硕士,注册会计师。历任吉林省国际信托公司财务人 员,汉唐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营业部财务经理,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 监察稽核主管,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部负责人。现任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总经理助理兼监察稽核部总经理兼风险管理部总经理。 张再新先生,职工监事,经济学硕士。历任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会计,安 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会计、工会财务委员。现任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运营 部总经理助理、交易主管。 3、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 王连志先生,董事长,经济学硕士。简历同上。 刘入领先生,董事,总经理,经济学博士。简历同上。 陈振宇先生,副总经理,经济学硕士。历任大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证券投资部经理、资 产管理部总经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福民路证券营业部总经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资产管理部副总经理、证券投资部副总经理,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兼基金 投资部总经理、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副总 经理,兼任安信乾盛财富管理(深圳)有限公司董事。 孙晓奇先生,副总经理,经济学硕士。历任上海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室高级经 10 安信平稳增长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年第 2号) 理,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运行部襄理、市场发展部高级经理、债券基金部执行经理,南方证 券行政接管组成员,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基金筹备组副组长,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 公司督察长、副总经理兼安信乾盛财富管理(深圳)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安信基金管理有 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兼任安信乾盛财富管理(深圳)有限公司董事。 李学明先生,副总经理,哲学硕士。历任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办公室高级经理, 理财发展部高级经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安信基金 筹备组成员;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兼市场部总经理。现任安信基金管理有 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乔江晖女士,督察长,文学学士。历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科长、副处长,安信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安信基金筹备组成员,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兼北京分公司总 经理。现任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督察长,兼任安信乾盛财富管理(深圳)有限公司董 事。 4、本基金基金经理 庄园女士,经济学硕士。历任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部交易员,工银瑞信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投资部交易员、研究部研究员,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高级经理,安信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投资经理、资产管理部高级投资经理,现任安信基金管理有限 责任公司固定收益部基金经理。2013年 7月 24日至今,任安信宝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原安信宝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4年 5月 29日至 2015年 7 月 7日,任安信平稳增长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5年 6月 5日至今, 任安信鑫安得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5年 11月 24日至今,任安 信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6年 3月 9日至 2017年 7月 4日, 任安信安盈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6年 5月 9日至 2018年 12月 25日, 任安信新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6年 7月 28日至今,任安信新 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6年 8月 19日至今,任安信新价值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6年 9月 12日至今,任安信平稳增长混合型发起 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6年 10月 12日至今,任安信新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8年 3月 30日至今任安信永盛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 金的基金经理。 张明先生,管理学硕士。历任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基金筹备组任研究部研究员, 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研究部研究员、特定资产管理部投资经理。现任安信基金管理有 限责任公司权益投资部基金经理。2017年 5月 5日至今,任安信合作创新主题沪港深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安信平稳增长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安信中国制造 2025 沪港深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7年 7月 3日至今,任安信鑫安得利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8年 5月 17日至今,任安信新优选灵活配置 11 安信平稳增长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年第 2号)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本基金历任基金经理情况: 历任基金经理姓名管理本基金时间 李勇先生2012年 12月 18日至 2014年 5月 28日 汪建先生2012年12月1 8日至 2014年8月7日 庄园女士 2014年 5月 29日至 2015年 7月 7日 姜诚先生 2014年 8月 8日至 2016年 4月 6日 陈一峰先生 2016年 3月 14日至 2017年 5月 4日 5、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主任委员: 陈振宇先生,副总经理,经济学硕士。简历同上。 委员: 刘入领先生,董事,总经理,经济学博士。简历同上。 孙晓奇先生,副总经理,经济学硕士。简历同上。 陈一峰先生,经济学硕士,注册金融分析师 (CFA)。历任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 产管理总部助理研究员,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基金筹备组研究部研究员,安信基金管 理有限责任公司研究部研究员、特定资产管理部投资经理、权益投资部基金经理、权益投资 部总经理、研究部总经理。现任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兼研究总监。 龙川先生,统计学博士。历任 Susquehanna International Group(美国)量化投资经理、 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量化投资部首席研究员、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量化投 资部总监。现任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量化投资部总经理。 占冠良先生,管理学硕士。历任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部研究员,大成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研究部研究员、投资部基金经理,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专户投资管理部投资经理, 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研究部总经理。现任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FOF投资部总 经理。 杨凯玮先生,台湾大学土木工程学、新竹交通大学管理学双硕士。历任台湾国泰人寿保 险股份有限公司研究员,台湾新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组合高级专员,台湾中华开发 工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自营交易员,台湾元大宝来证券投资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基金经理,台 湾宏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科长,华润元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总经理,安信基 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固定收益部基金经理。现任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固定收益部总经 理。 张竞先生,金融学硕士。历任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所研究员,安信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证券投资部投资经理助理、安信基金筹备组研究部研究员,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研究部研究员、特定资产管理部副总经理、特定资产管理部总经理。现任安信基金管理有限 12 安信平稳增长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年第 2号) 责任公司权益投资部总经理。 陈鹏先生,工商管理硕士。历任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行业研究员,鹏华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基金经理,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综合管理部首席招聘官。现任安信基金管理有限 责任公司研究部总经理。 6、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 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 5、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 7、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12、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或《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的承诺 1、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证券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 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证券法》行为的发生; 2、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基金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制度, 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的发生: (1)将基金管理人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由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3、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基金合同,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 防止违反基金合同行为的发生; 4、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 13 安信平稳增长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年第 2号) 5、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其他法规规定禁止从事的行为。 五、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最大 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受雇人或任何第三者谋取利益; 3、不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 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不以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六、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的原则 (1)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覆盖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和各级岗位,并渗透到各 项业务过程,涵盖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2)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内部控制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适用的内部控制程序, 并适时调整和不断完善,维护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执行。 (3)独立性原则:公司各机构、部门和岗位的职责保持相对独立,公司基金资产、自 有资产、其他资产的运作分离。 (4)相互制约原则:公司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应权责分明、相互制衡。 (5)成本效益原则:公司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6)防火墙原则:公司投资、交易、研究、评估、销售等业务环节,适当分离,以达 到防范风险的目的,对因业务需要知悉内部信息的人员,制定严格的批准程序和监督措施。 2、内部控制的主要内容 (1)控制环境 公司董事会重视建立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与内部控制体系。本公司在董事会下设立了合 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针对公司在经营管理和基金运作中的风险进行研究并制定相应的 控制制度。 公司经理层牢固树立内部控制优先和风险管理理念,培养全体员工的风险防范意识,营 造一个浓厚的内部控制文化氛围,保证全体员工及时了解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使 风险意识贯穿到公司各个部门、各个岗位和各个环节。 公司构建有效的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监督职能,严禁不正当关联交 易、利益输送和内部人控制现象的发生,保护投资者利益和公司合法权益。 公司建立合规、高效、健全、制衡的内部组织架构,建立决策科学、运营规范、管理高 效的运行机制,包括民主、透明的决策程序和管理议事规则,高效、严谨的业务执行系统, 14 安信平稳增长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年第 2号) 以及健全、有效的内部监督和反馈系统。 各职能部门是公司内部控制的具体实施单位。各部门在公司基本管理制度的基础上,根 据具体情况制订本部门的业务管理规定、操作流程及内部控制规定,加强对业务风险的控制。 部门管理层定期对部门内风险进行评估,确定风险管理战略并实施,监控风险管理绩效,以 不断改进风险管理能力。 (2)风险评估 公司建立科学严密的风险评估体系,对公司内外部风险进行识别、评估和分析,及时防 范和化解风险,包括定期和不定期的风险评估、开展新业务之前的风险评估以及违规、投诉、 危机事件发生后的风险评估等。 (3)控制活动 公司设立顺序递进、权责统一、严密有效的内部控制防线。 公司建立科学的授权制度。授权控制是内部控制活动的基本要点,它贯穿于公司经营活 动的始终。公司建立完善的资产分离制度,基金资产与公司资产、不同基金的资产和其他受 托资产要实行独立运作,单独核算。公司建立科学、严格的岗位分离制度,业务授权、业务 执行、业务记录和业务监督严格分离,投资和交易、交易和清算、基金会计和公司会计等重 要岗位不得有人员的重叠。重要业务部门和岗位实行物理隔离。公司制定切实有效的应急应 变措施,建立危机处理机制和程序。 (4)信息与沟通 公司建立适当、有效的信息沟通机制和渠道,保证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实 现公司内部信息的沟通和共享,促进公司内部管理顺畅实施。公司根据组织架构和授权制度, 建立清晰的业务报告系统。 (5)监督与内部稽核 内部控制的监督完善由公司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督察长和监察稽核部等部门在各自 的职权范围内开展。必要时,公司可聘请外部专家对内部控制进行检查和评价。 公司根据市场环境、新的金融工具、新的技术应用和新的法律法规等情况,对原有的内 部控制定期进行全面检讨,审查其合法合规性、合理性和有效性,适时改进。 3、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的声明 (1)基金管理人确知建立、实施和维持内部控制制度是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及管理层的 责任; (2)上述关于内部控制的披露真实、准确; (3)基金管理人承诺将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及公司的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15 安信平稳增长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年第 2号) 第四部分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号 成立时间:1984年 1月 1日 法定代表人:易会满 注册资本:人民币 35,640,625.71万元 联系电话:010‐66105799 联系人:洪渊 二、主要人员情况 截至 2017年 6月末,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共有员工 218人,平均年龄 30岁,95% 以上员工拥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高管人员均拥有研究生以上学历或高级技术职称。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中国大陆托管服务的先行者,中国工商银行自 1998年在国内首家提供托管服务以 来,秉承“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宗旨,依靠严密科学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规范 的管理模式、先进的营运系统和专业的服务团队,严格履行资产托管人职责,为境内外广大 投资者、金融资产管理机构和企业客户提供安全、高效、专业的托管服务,展现优异的市场 形象和影响力。建立了国内托管银行中最丰富、最成熟的产品线。拥有包括证券投资基金、 信托资产、保险资产、社会保障基金、安心账户资金、企业年金基金、 QFII资产、QDII资产、 股权投资基金、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商业银行信贷资 产证券化、基金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 QDII专户资产、ESCROW等门类齐全的托管产品体 系,同时在国内率先开展绩效评估、风险管理等增值服务,可以为各类客户提供个性化的托 管服务。截至 2017年 6月,中国工商银行共托管证券投资基金 745只。自 2003年以来, 中国工商银行连续十一年获得香港《亚洲货币》、英国《全球托管人》、香港《财资》、美 国《环球金融》、内地《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等境内外权威财经媒体评选的 54项 最佳托管银行大奖;是获得奖项最多的国内托管银行,优良的服务品质获得国内外金融领域 的持续认可和广泛好评。 四、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自成立以来,各项业务飞速发展,始终保持在资产托管行业的 优势地位。这些成绩的取得,是与资产托管部“一手抓业务拓展,一手抓内控建设”的做法 是分不开的。资产托管部非常重视改进和加强内部风险管理工作,在积极拓展各项托管业务 16 安信平稳增长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年第 2号) 的同时,把加强风险防范和控制的力度,精心培育内控文化,完善风险控制机制,强化业务 项目全过程风险管理作为重要工作来做。继 2005、2007、2009、2010、2011、2012、2013 年七次顺利通过评估组织内部控制和安全措施是否充分的最权威的 SAS70(审计标准第 70 号)审阅后,2014年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第八次通过 ISAE3402(原 SAS70)审阅获得 无保留意见的控制及有效性报告,表明独立第三方对中国工商银行托管服务在风险管理、内 部控制方面的健全性和有效性的全面认可。也证明中国工商银行托管服务的风险控制能力已 经与国际大型托管银行接轨,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目前, ISAE3402审阅已经成为年度化、 常规化的内控工作手段。 1、内部风险控制目标 保证业务运作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强化和建立守法经营、规范 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风格,形成一个运作规范化、管理科学化、监控制度化的内控体系; 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保证托管资产的安全完整;维护持有人的权益;保障资产托管业务安 全、有效、稳健运行。 2、内部风险控制组织结构 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业务内部风险控制组织结构由中国工商银行稽核监察部门(内控 合规部、内部审计局)、资产托管部内设风险控制处及资产托管部各业务处室共同组成。中 国工商银行总行稽核监察部门负责制定全行风险管理政策,对各业务部门风险控制工作进行 指导、监督。资产托管部内部设置专门负责稽核监察工作的内部风险控制处,配备专职稽核 监察人员,在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依照有关法律规章,对业务的运行独立行使稽核监察职 权。各业务处室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实施具体的风险控制措施。 3、内部风险控制原则 (1)合法性原则。内控制度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监管要求,并贯穿于 托管业务经营管理活动的始终。 (2)完整性原则。托管业务的各项经营管理活动都必须有相应的规范程序和监督制约; 监督制约应渗透到托管业务的全过程和各个操作环节,覆盖所有的部门、岗位和人员。 (3)及时性原则。托管业务经营活动必须在发生时能准确及时地记录;按照“内控优 先”的原则,新设机构或新增业务品种时,必须做到已建立相关的规章制度。 (4)审慎性原则。各项业务经营活动必须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保证基金资产和其他 委托资产的安全与完整。 (5)有效性原则。内控制度应根据国家政策、法律及经营管理的需要适时修改完善, 并保证得到全面落实执行,不得有任何空间、时限及人员的例外。 (6)独立性原则。设立专门履行托管人职责的管理部门;直接操作人员和控制人员必 须相对独立,适当分离;内控制度的检查、评价部门必须独立于内控制度的制定和执行部门。 4、内部风险控制措施实施 17 安信平稳增长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年第 2号) (1)严格的隔离制度。资产托管业务与传统业务实行严格分离,建立了明确的岗位职 责、科学的业务流程、详细的操作手册、严格的人员行为规范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并采取了 良好的防火墙隔离制度,能够确保资产独立、环境独立、人员独立、业务制度和管理独立、 网络独立。 (2)高层检查。主管行领导与部门高级管理层作为工行托管业务政策和策略的制定者 和管理者,要求下级部门及时报告经营管理情况和特别情况,以检查资产托管部在实现内部 控制目标方面的进展,并根据检查情况提出内部控制措施,督促职能管理部门改进。 (3)人事控制。资产托管部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建立“自控防线”、“互控防线”、 “监控防线”三道控制防线,健全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树立“以人为本”的内控文化,增 强员工的责任心和荣誉感,培育团队精神和核心竞争力。并通过进行定期、定向的业务与职 业道德培训、签订承诺书,使员工树立风险防范与控制理念。 (4)经营控制。资产托管部通过制定计划、编制预算等方法开展各种业务营销活动、 处理各项事务,从而有效地控制和配置组织资源,达到资源利用和效益最大化目的。 (5)内部风险管理。资产托管部通过稽核监察、风险评估等方式加强内部风险管理, 定期或不定期地对业务运作状况进行检查、监控,指导业务部门进行风险识别、评估,制定 并实施风险控制措施,排查风险隐患。 (6)数据安全控制。我们通过业务操作区相对独立、数据和传真加密、数据传输线路 的冗余备份、监控设施的运用和保障等措施来保障数据安全。 (7)应急准备与响应。资产托管业务建立专门的灾难恢复中心,制定了基于数据、应 用、操作、环境四个层面的完备的灾难恢复方案,并组织员工定期演练。为使演练更加接近 实战,资产托管部不断提高演练标准,从最初的按照预订时间演练发展到现在的“随机演练”。 从演练结果看,资产托管部完全有能力在发生灾难的情况下两个小时内恢复业务。 5、资产托管部内部风险控制情况 (1)资产托管部内部设置专职稽核监察部门,配备专职稽核监察人员,在总经理的直 接领导下,依照有关法律规章,全面贯彻落实全程监控思想,确保资产托管业务健康、稳定 地发展。 (2)完善组织结构,实施全员风险管理。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需要从上至下每个员工 的共同参与,只有这样,风险控制制度和措施才会全面、有效。资产托管部实施全员风险管 理,将风险控制责任落实到具体业务部门和业务岗位,每位员工对自己岗位职责范围内的风 险负责,通过建立纵向双人制、横向多部门制的内部组织结构,形成不同部门、不同岗位相 互制衡的组织结构。 (3)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资产托管部十分重视内控制度的建设,一贯坚持把风险防范 和控制的理念和方法融入岗位职责、制度建设和工作流程中。经过多年努力,资产托管部已 经建立了一整套内部风险控制制度,包括:岗位职责、业务操作流程、稽核监察制度、信息 18 安信平稳增长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年第 2号) 披露制度等,覆盖所有部门和岗位,渗透各项业务过程,形成各个业务环节之间的相互制约 机制。 (4)内部风险控制始终是托管部工作重点之一,保持与业务发展同等地位。资产托管 业务是商业银行新兴的中间业务,资产托管部从成立之日起就特别强调规范运作,一直将建 立一个系统、高效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体系作为工作重点。随着市场环境的变化和托管业务的 快速发展,新问题、新情况不断出现,资产托管部始终将风险管理放在与业务发展同等重要 的位置,视风险防范和控制为托管业务生存和发展的生命线。 五、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基金托管人与基金管理人签署的《安信新起点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和有关基金法规的规定,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对象、基金 资产的投资组合比例、基金资产的核算、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 值计算、基金管理人报酬的计提和支付、基金费用的支付、基金申购资金的到账和赎回资金 的划付、基金收益分配、基金的融资条件、相关信息披露、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中登载基金业 绩表现数据等行为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监督和核查,其中对基金的投资监督和检查自基金 合同生效之日开始。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违反《基金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或有关基金法规 规定的行为,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应及时核 对,并以书面形式对基金托管人发出回函确认。在限期内,基金托管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 进行复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 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基金托管人有义务要求基金管理人赔偿因其过失致使 投资者遭受的损失。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应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 同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 19 安信平稳增长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年第 2号) 第五部分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名称: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益田路 6009号新世界商务中心 36层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益田路 6009号新世界商务中心 36层 法定代表人:刘入领 电话:0755-82509820 传真:0755-82509920 联系人:陈思伶 客户服务电话:4008‐088‐088 公司网站:www.essencefund.com 2、代销机构 (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号院 1号楼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客户服务电话:95533 网站:www.ccb.com (2)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号 法定代表人:易会满 客户服务电话:95588 网站:www.icbc.com.cn (3)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号 法定代表人:周慕冰 客户服务电话:95599 网站:www.abchina.com (4)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张家港市人民中路 66号 20 安信平稳增长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年第 2号) 法定代表人:季颖 客户服务电话:0512‐96065 网站:www.zrcbank.com (5)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5047号 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客户服务电话:95511‐3 网站:www.bank.pingan.com (6)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中华路 26号 法定代表人:夏平 客户服务电话:95319 网站:www.jsbchina.cn/ (7)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号安联大厦 34层、28层 A02单元 法定代表人:王连志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1001 网站:www.essence.com.cn (8)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68号上海银行大厦 29楼 法定代表人:杨德红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66 / 95521 网站:www.gtja.com (9)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A座 38‐45层 法定代表人:霍达 客户服务电话:95565 网站:www.newone.com.cn (10)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淮海中路 98号 法定代表人:周杰 客户服务电话:95553 网站:www.htsec.com (11)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1 安信平稳增长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年第 2号) 住所:广州市天河北路大都会广场 5、18、19、36、38、39、41、42、43、44楼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客户服务电话:95575 网站:www.gf.com.cn (12)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A层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客户服务电话:95558 网站:www. citics.com (13)中信证券 (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 1号楼第 20层 法定代表人:姜晓林 客户服务电话:96577 网站:www.zxwt.com.cn (14)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浦东新区东方路 1928号东海证券大厦 5楼 法定代表人:赵俊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588 网站:www.longone.com.cn (15)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号 45层 法定代表人:李梅 客户服务电话:95523或 4008895523 网站:www.swhysc.com (16)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中一路西华强高新发展大楼 7、8层 法定代表人:黄扬录 客户服务电话:95329 网站:www.zszq.com.cn (17)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内大街 188号鸿安国际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客户服务电话:95587/4008‐888‐108 网站:www.csc108.com 22 安信平稳增长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年第 2号) (18)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13层 1301‐1305室、14 层 法定代表人:张皓 客户服务电话:400‐9908‐826 网站: www.citicsf.com (19)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北京建国门外大街 1号国贸写字楼 2座 28层 法定代表人:丁学东 客户服务电话:400‐910‐1166 网站:www.cicc.com (20)东海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928号东海证券大厦 8楼 法定代表人:陈太康 客户服务电话:95531/400‐8888588 网站:www.qh168.com.cn (21)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号新盛大厦 B座 12、15层 法定代表人:魏庆华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993 网站:www.dxzq.net (22)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 198号 法定代表人:杨炯洋 客户服务电话:95584/4008‐888‐818 网站:www.hx168.com.cn (23)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长春市生态大街 6666号 法定代表人:李福春 客户服务电话:95360 网站:www.nesc.cn (24)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 115号投行大厦 18楼 法定代表人:刘学民 23 安信平稳增长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年第 2号) 客户服务电话:95358 网站:www.firstcapital.com.cn (25)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 95号 法定代表人:冉云 客户服务电话:95310 网站:www.gjzq.com.cn (26)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号国际企业大厦 C座 法定代表人:陈共炎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8888 网站:www.chinastock.com.cn (27)上海华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西路 399号明天广场 22楼 法定代表人:陈灿辉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5999 网站:www.shhxzq.com (28)中大期货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中山北路 310号 3层、11层西、12层东, 18层 法定代表人:周学韬 客户服务电话:400‐8810‐999或者 0571‐85801071 网站:www.zdqh.com (29)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四川省成都市人民南路二段 18号川信大厦 10楼 法定代表人:吴玉明 客户服务电话:4008‐366‐366 网站:www.hx818.com (30)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5033号平安金融中心 61层‐64层 法定代表人:何之江 客户服务电话:95511‐8 网站:stock.pingan.com (31)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 358号大成国际大厦 20楼 2005室 24 安信平稳增长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年第 2号) 法定代表人:李琦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0562 网站: www.hysec.com (32)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招商银行大厦 40‐42层 法定代表人:姜昧军 客户服务电话:4008323000 网站:http://www.csco.com.cn (33)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 99号保利广场 A座 37楼 法定代表人:余磊 客户服务电话: 95391/4008005000 网站: http://www.tfzq.com (34)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 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 19层、20层 法定代表人:胡伏云 客户服务电话: 95396 网站:www.gzs.com.cn (35)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 14楼、16楼、17楼 法定代表人:丁益 客户服务电话:4006666888 网站:www.cgws.com/cczq (36)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福山路 500号城建国际中心 26楼 法定代表人:武晓春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28 网站:http://www.tebon.com.cn/ (37)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花园石桥路 66号东亚银行金融大厦 18层 法定代表人:李玮 客户服务电话:95538 网站:http://www.zts.com.cn/ (38)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5 安信平稳增长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年第 2号) 住所: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 1号都市之门 B座 5层 法定代表人:李刚 客户服务电话:95325 网站:http://www.kysec.cn/ (39)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 88号金座东方财富大厦 法定代表人:陈宏 客户服务电话:95357 网站:http://www.xzsec.com (40)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万塘路 18号黄龙时代广场 B座 6F 法定代表人:祖国明 客户服务电话:4000‐766‐123 网站:www.fund123.cn (41)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5号 3C座 10楼 法定代表人:其实 客户服务电话:400‐181‐8188 网站:www.1234567.com.cn (42)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 526号 2幢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2899 网站:www.erichfund.com (43)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8号保利大厦 E座 18层 法定代表人:王莉 客户服务电话:400‐920‐0022 网站:licaike.hexun.com (44)北京增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 66号建威大厦 1208‐1209室 法定代表人:罗细安 客户服务电话:400‐001‐8811 网站:www.zcvc.com.cn 26 安信平稳增长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年第 2号) (45)泰信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甲 92号世茂大厦 C座 12层 法定代表人:张虎 客户服务电话:400‐004‐8821 网站:http://www.hxlc.com (46)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翠柏路 7号杭州电子商务产业园 2楼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客户服务电话:4008‐773‐772 网站:www.5ifund.com (47)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南路 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 9楼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9665 网站:www.ehowbuy.com (48)北京加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11号 703室 法定代表人:曲阳 客户服务电话:400‐600‐0030 网站: www.bzfunds.com (49)北京钱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海淀区丹棱街 6号 1幢 9层 1008室 法定代表人:赵荣春 客户服务电话:400‐893‐6885 网站:www.qianjing.com (50)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号 15楼 法定代表人:王之光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9031 网站:www.lufunds.com (51)深圳市金斧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技园中区科苑路 15号科兴科学园 B栋 3单元 11层 1108 法定代表人:赖任军 客户服务电话:400‐930‐0660 27 安信平稳增长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年第 2号) 网站:www.jfzinv.com (52)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广州市珠海市琶洲大道东 1号宝利国际广场南塔 12楼 B 法定代表人:肖雯 客户服务电话:020‐89629066 网站:www.yingmi.cn (53)北京晟视天下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甲 6号万通中心 D座 21层 法定代表人:蒋煜 客户服务电话:400‐818‐8866 网站:www.shengshiview.com (54)北京中天嘉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京顺路 5号曙光大厦 C座一层 法定代表人:洪少猛 客户服务电话:4006509972 网站:www.5ilicai.cn (55)浙江金观诚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市拱墅区登云路 45号锦昌大厦一楼金观诚财富 法定代表人:蒋雪琦 客户服务电话:400‐068‐0058 网站:www.jincheng‐fund.com (56)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 11号 E世界财富中心 A座 11层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客户服务电话:400‐619‐9059 网站:www.hcjijin.com (57)大泰金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222号南京奥体中心现代五项馆 2105室 法定代表人:姚杨 客户服务电话:400‐928‐2266 网站:www.dtfunds.com (58)乾道盈泰基金销售(北京)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德外大街合生财富广场 1302室 法定代表人:董云巍 28 安信平稳增长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年第 2号) 客户服务电话:400‐088‐8080 网站:www.qiandaojr.com (59)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亦庄经济开发区科创十一街 18号院 A座 17层 法定代表人:江卉 客户服务电话:400 098 8511 网站:fund.jd.com (60)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中关村软件园二期 (西扩)N‐1、N‐2地块新浪总部科研 楼 5层 518室 法定代表人:李昭琛 客户服务电话:010‐62675369 网站:www.xincai.com (61)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488号太平金融大厦 1503室 法定代表人:王翔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5369 网站:www.jiyufund.com.cn (62)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明路 1500号万得大厦 11楼 法定代表人:王廷富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0203 网站:www.520fund.com.cn (63)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杨浦区秦皇岛路 32号 c栋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5399 网站:www.noah‐fund.com (64)武汉市伯嘉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武汉市江汉区台北一路 17‐19号环亚大厦 B座 601室 法定代表人:陶捷 客户服务电话:400‐027‐9899 网站: www.buyfunds.cn (65)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29 安信平稳增长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年第 2号)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 28号富卓大厦 A座 7层 法定代表人:马勇 客户服务电话:400‐116‐1188 网站:8.jrj.com.cn (66)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 1‐5号 法定代表人:王锋 客户服务电话:95177 网站:www.snjijin.com (67)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 6号物资控股大厦 8楼 法定代表人:薛峰 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887 网站:www.zlfund.cn/www.jjmmw.com (68)北京格上富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 19号楼 701内 09室 法定代表人:李悦章 客户服务电话:400‐066‐8586 网站:www.igesafe.com (69)一路财富(北京)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宝盛里宝盛南路 1号院奥北科技园国泰大厦 9层 法定代表人:吴雪秀 客户服务电话:400‐001‐1566 网站:http://www.yilucaifu.com (70)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阜通东大街望京 SOHO T3 A座 19层 法定代表人:钟斐斐 客户服务电话:400‐061‐8518 网站: https://danjuanapp.com/ (71)中民财富基金销售(上海)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 100号 17层 法定代表人:弭洪军 客户服务电话:400‐876‐5716 网站:https://www.cmiwm.com/ 30 安信平稳增长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年第 2号) (72)天津万家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 28号太平洋保险大厦 5层 法定代表人:李修辞 客户服务电话:010‐59013895 网站:www.wanjiawealth.com (73)通华财富(上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 799号陆家嘴世纪金融广场 3号楼 9楼 法定代表人:马刚 客户服务电话:95156 网站:https://www.tonghuafund.com (74)凤凰金信(银川)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紫月路 18号院朝来高科技产业园 18号楼 法定代表人:张旭 客户服务电话: 400‐810‐5919 网站: www.fengfd.com (75)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3号通泰大厦 B座 16层 法定代表人:毛淮平 客户服务电话: 400‐817‐5666 网站:www.amcfortune.com (76)深圳市前海排排网基金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强路 4001号深圳市世纪工艺品文化市场 313栋 E‐403 法定代表人:李春瑜 客户服务电话: 400‐680‐3928 网站: www.simuwang.com (77)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91号金地中心 A座 6层 法定代表人:赵学军 客户服务电话: 4400‐021‐8850 网站:www.harvestwm.cn (78)北京创金启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白纸坊东街 2号经济日报社综合楼 A座 712室 法定代表人:梁蓉 客户服务电话:400‐6262‐1818 /010‐66154828 31 安信平稳增长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年第 2号) 网站:www.5irich.com (79)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 799号 5层 01、02、03室 法定代表人:冷飞 客户服务电话: 021‐50810673 网站: www.wacaijijin.com (80)天津市凤凰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 181号世纪都会 1606‐1607 法定代表人:王正宇 客户服务电话:4007‐066‐880 网站:http://www.phoenix‐capital.com.cn (81)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道航天科技广场 A座 17楼 1704室 法定代表人:TEO WEE HOWE 客户服务电话: 400‐684‐0500 网站:www.ifastps.com.cn (82)北京植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惠河南路盛世龙源 10号 法定代表人:于龙 客户服务电话:4006‐802‐123 网站: www.zhixin‐inv.com (83)北京唐鼎耀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9号 A座 1505室 法定代表人:张冠宇 客户服务电话:400‐819‐9868 网站:http://www.tdyhfund.com/ (84)民商基金销售(上海)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杨路 707号生命人寿大厦 32楼 法定代表人:贲惠琴 客户服务电话:021‐50206003 网站:http://www.msftec.com/ (85)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长宁区福泉北路 518号 8号楼 3层 法定代表人:尹彬彬 32 安信平稳增长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年第 2号) 客户服务电话:400‐118‐1188 网站:www.66liantai.com 二、基金份额登记机构 名称: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益田路 6009号新世界商务中心 36层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益田路 6009号新世界商务中心 36层 法定代表人:刘入领 电话:0755-82509865 传真:0755-82560289 联系人:宋发根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号时代金融中心 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号时代金融中心 19楼 负责人:俞卫锋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联系人:陈颖华 经办律师:陈颖华、黎明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6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6层 执行事务合伙人:毛鞍宁 电话:(010)58153000、(0755)25028288 传真:(010)85188298、(0755)25026188 签章注册会计师:昌华、高鹤 联系人:李妍明 33 安信平稳增长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年第 2号) 第六部分基金的募集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 规定募集,募集申请于2012年11月2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2]1447号文核准。 本基金运作方式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为不定期。 本基金募集期间每份基金份额的初始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本基金募集期从2012年11月19日起至2012年12月14日止,共募集 206,476,629.44份基金 份额,有效认购户数为3,334户。 根据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基金管理人的股东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认购本 基金 10,000,000.00元,作为本基金发起资金,折合基金份额 9,999,000.00份,自基金合同 生效之日起,持有期限不少于 3年。 34 安信平稳增长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年第 2号)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的生效 一、基金合同的生效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已于 2012年 12月 18日正式生效。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本基金管 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二、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金规模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 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人或者基金 资产净值低于 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 60个工作日 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转换运作方式、与 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35 安信平稳增长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年第 2号) 第八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一、申购与赎回的场所 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销售机构(包括直销机构和代销机构)进行。具体的销售网 点名单参见本招募说明书“第五部分相关服务机构”部分相关内容及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或其 他公告。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代销机构,并予以公告。投资人应当在销售机构 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若 基金管理人或其指定的代销机构开通电话、传真或网上等交易方式,投资人可以通过上述方 式进行申购与赎回。 二、申购、赎回开放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1、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 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 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 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 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本基金已于 2013年 1月 8日开放日常申购、赎回。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 换。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 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三、申购与赎回的数额限制 1、通过本基金代销机构进行申购,首次申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元(含申购费),追加 申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元(含申购费);各销售机构对最低申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 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2、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柜台进行申购,单个基金账户单笔首次申购最低金额为 50,000 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为单笔 10,000元(含申购费); 3、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直销进行申购,单个基金账户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 1元(含申 购费),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为单笔 1元(含申购费),网上直销单笔交易上限及单日累计交易 上限请参照网上直销说明; 4、投资人将持有的基金份额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为基金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 36 安信平稳增长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年第 2号) 的限制。 5、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基金份额时,每笔赎回申请不得低于 1份基金份额。 若基金份额持有人某笔交易类业务(如赎回、基金转换、转托管等)导致在销售机构(网点) 单个交易账户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 1份时,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必须全部一同赎回。 6、本基金对单个投资人的累计申购金额不设上限,但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 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 50%(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 超过 50%的除外)。 7、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 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 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管理人基于投资运作与风险 控制的需要,可采取上述措施对基金规模予以控制。具体见基金管理人相关公告。 8、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 和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 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四、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 行计算; 2、“金额申购、份额赎回”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3、当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4、赎回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即按照投资人认购、申购的先后次序进行顺序赎回。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必须在新规 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五、申购与赎回的程序 1、申购和赎回的申请方式 投资人必须根据销售机构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内提出申购或赎回 的申请。 2、申购和赎回的款项支付 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必须全额交付申购款项,投资人交付款项,申购申请即为有效。 投资人赎回申请成功后,基金管理人将在 T+7日(包括该日)内支付赎回款项。在发生 巨额赎回时,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基金合同有关条款处理。 3、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 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和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或赎回申请 日(T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 T+1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 T日提 37 安信平稳增长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年第 2号) 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应在 T+2日后(包括该日)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 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若申购不成功,则申购款项退还给投资人。 销售机构对申购、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 收到申购、赎回申请。申购与赎回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申请的确认情况, 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 六、申购与赎回的登记 投资人 T日申购基金成功后,本基金登记机构在 T+1日为投资人增加权益并办理登记 结算手续,投资人自 T+2日起有权赎回该部分基金份额。 投资人 T日赎回基金成功后,本基金登记机构在 T+1日为投资人扣除权益并办理相应 的登记结算手续。 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本基金登记机构可对上述登记结算办理时间进行调整,本基 金管理人将于开始实施前按照《信息披露办法》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公告。 七、申购费率、赎回费率 1、申购费率 本基金对申购设置级差费率,申购费率随申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最高申购费率不超过 1.5%。投资人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基金的申购费率结构表 申购金额 M(含申购费用)申购费率(%) M<100万元 1.50% 100万元≤M<500万元 1.00% M≥500万元 1000元/笔 申购费用由申购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资产,申购费用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登记和销 售。 2、赎回费率 基金的赎回费率表 份额类别持有基金份额期限(Y)赎回费率(%) A类赎回费率 Y<7天 1.50% 7天≤Y<365天 0.50% 365天≤Y<730天 0.25% Y≥730天 0 C类赎回费率 Y<7天 1.50% 7天≤Y<30天 0.50% Y≥30天 0 38 安信平稳增长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年第 2号) 本基金 A类和 C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用由赎回人承担,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日的投资 者收取的赎回费并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于持续持有期不少于 7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中 25%归入基金资产,赎回费未归入基金财产的部分作为本基金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 手续费。 3、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 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4、当本基金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履行适当程序后,采用摆 动定价机制,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具体处理原则与操作规范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 管部门、自律规则的规定。 5、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 基金促销计划,针对以特定交易方式 (如网上交易、电话交易等 )等进行基金交易的投资人定 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 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和基金赎回费率。 八、申购份额与赎回金额的计算方式 1、申购份额的计算方式: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申购份额的计算结果均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 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例:假定 T日基金份额净值为 1.0560元,某投资人本次申购本基金 40万元,对应的本 次申购费率为 1.50%,该投资人可得到的基金份额为: 净申购金额=400,000/(1+1.50%)=394,088.67元 申购费用=400,000‐394,088.67=5,911.33元 申购份额=394,088.67/1.0560=373,190.03份 即:投资人投资 40万元申购本基金,假定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 1.0560元,可得到 373,190.03份基金份额。 2、赎回金额的计算方式: 赎回总金额=赎回份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用=赎回总金额.赎回费率 净赎回金额=赎回总金额.赎回费用 例:某投资者赎回 A类基金份额 1万份基金份额,持有时间为三年,对应的赎回费率 为 0%,假设赎回当日 A类基金份额净值是 1.2500元,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 赎回总金额=10,000×1.2500=12,500元 39 安信平稳增长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年第 2号) 赎回费用=12,500×0%=0元 净赎回金额=12,500‐0=12,500元 即:投资者赎回本基金 1万份 A类基金份额,持有时间为三年,假设赎回当日 A类基 金份额净值是 (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