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红塔盛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年1号)
红塔红土盛金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9年 1号) 基金管理人: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红塔红土盛金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年 1号) 【重要提示】 红塔红土盛金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经中国证监会 2014年 7月 28日证监许可【2014】 770号文注册募集。本基金 基金合同已于 2015年 6月 19日正式生效,自该日起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 基金。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 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 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份额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应充分考虑投资者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 并对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投资者 根据所持有份额享受基金的收益,但同时也需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本基金投资 的主要风险包括政策风险、经济周期风险、利率风险、信用风险、购买力风险、 债券收益率变动风险、再投资风险、经营风险等市场风险,此外,还包括由于基 金投资者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 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其中,本基金由于自身的投资策 略与具体投资对象,还包括特殊投资品种风险等。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注意基 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 值变化导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中高风险品种,本基金的预期 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过往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 金管理人承诺以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 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8年 12月 19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 表现截止日 2018年 9月 30日。本招募说明说所载财务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 审计。 红塔红土盛金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年 1号) 本基金托管人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已于 2019年 1月 4日复核了本次更新 的招募说明书。 红塔红土盛金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年 1号) 目录 一、绪言 .........................................................................................................................................................1 二、释义 .........................................................................................................................................................2 三、基金管理人 .............................................................................................................................................7 四、基金托管人 ...........................................................................................................................................18 五、相关服务机构 .......................................................................................................................................22 六、基金的募集 ...........................................................................................................................................30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 ...................................................................................................................................31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32 九、基金的投资 ...........................................................................................................................................43 十、基金的业绩 ...........................................................................................................................................58 十一、基金的财产 .......................................................................................................................................61 十二、基金资产的估值 ...............................................................................................................................62 十三、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67 十四、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69 十五、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72 十六、基金的信息披露 ...............................................................................................................................73 十七、基金的风险揭示 ...............................................................................................................................79 十八、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83 十九、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85 二十、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107 二十一、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125 二十二、其他应披露事项 ..........................................................................................................................127 二十三、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 ......................................................................................................129 红塔红土盛金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年 1号) 二十四、备查文件 .....................................................................................................................................130 红塔红土盛金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年 1号) 一、绪言 《红塔红土盛金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 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 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规定》”)和其他有关 法律法规及《红塔红土盛金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 简称“基金合同”)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红塔红土盛金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 目标、策略、风险、费率等与投资者投资决策有关的全部必要事项,投资者在作出 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基金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资料申请募集。本招募说明书由红塔红土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解释。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 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 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 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1 红塔红土盛金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年 1号) 二、释义 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红塔红土盛金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管理人:指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指《红塔红土盛金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及对该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红塔红土盛金新动 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指《红塔红土盛金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定期的更新 7、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红塔红土盛金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份额发售公告》 8、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司 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9、《基金法》:指 2003年 10月 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 五次会议通过,自 2013年 6月 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 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0、《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3年 2月 17日修订通过、同年 6月 1日 起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04年 6月 8日颁布、同年 7月 1日实 施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4年 7月 7日颁布、同年 8月 8日实施的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流动性风险规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年 8月 31日颁布、同年 10月 1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 时做出的修订 2 红塔红土盛金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年 1号) 14、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5、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16、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 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7、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8、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 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 或其他组织 19、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 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可以投资于中国证券市场, 并取得国家外汇管理局额度批准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20、投资人: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 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的合称 21、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本基金基金份额的 投资者 22、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代销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 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3、销售机构:指直销机构和代销机构 24、直销机构:指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5、代销机构:指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 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代理协议,代为办理基金销售业 务的机构 26、基金销售网点:指直销机构的直销网点及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 27、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 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算、 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28、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本基金的登记机构为红塔红土基金管 3 红塔红土盛金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年 1号) 理有限公司或接受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本基 金的注册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29、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者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管 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30、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者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构 办理认购、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而引起的本基金的基 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31、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 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日 期 32、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产 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3、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不 得超过 3个月 34、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5、日/天:公历日 36、月:公历月 37、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8、T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开 放日 39、T+n日:指自 T日起第 n个工作日(不包含 T日) 40、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41、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42、《业务规则》: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及 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份额登记及资金结算业务指南》,是规范基金管理人所管 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和投资人共同遵守 43、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 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 红塔红土盛金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年 1号) 44、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 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5、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 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6、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 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 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47、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持 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48、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申购 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申购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户内 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9、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 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 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 50、元:指人民币元 51、A类基金份额:指投资人认购/申购基金时收取认购/申购费用,在赎回时 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并不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 额 52、C类基金份额:指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不收取认购/申购 费用,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的基金份额 53、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行 存款利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54、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申 购款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55、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56、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57、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 5 红塔红土盛金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年 1号) 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58、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互联网网站及 其他媒体 59、中国: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就基金合同而言,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 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 60、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 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 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 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61、不可抗力:指本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 6 红塔红土盛金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年 1号) 三、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号 A栋 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 务秘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侨香路 4068号智慧广场 A座 801 法定代表人:刘辉 设立日期: 2012年6月12日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券监管管理委员会 批准设立文号:证监许可【2012】643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4.96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限:持续经营 联系电话:0755-36855888 传真:0755-33379033 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出资比例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9.27% 北京市华远集团有限公司 30.24% 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0.49%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饶雄先生,董事长。工学博士,中共党员;1992年参加工作,曾任东方证券股 份有限责任公司研究员、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银河基金管理公司基金经 理及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兼投资管理总部总经理、 7 红塔红土盛金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年 1号) 投资总监、副总裁、党委委员;现任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刘辉先生,董事、总经理、法定代表人。经济学硕士、博士,经济师,中共党 员;1995年参加工作,曾任云南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办公室综合秘书、云南烟草 兴云投资股分有限公司财务部审计员、云南省烟草公司国有资产投资管理处项目主 管、云南烟草兴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副总经理、国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后更名为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总裁助理等;现任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法定代表人,深圳市 红塔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李凌先生,董事。研究生,中共党员;1987年参加工作,曾任云南省体改委主 任科员、云南省证管办期货处副处长、中国证监会昆明特派办稽查处负责人、综合 处负责人、处长、中国证监会云南监管局综合处处长、机构处处长、红塔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副总裁等;现任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督察长,深圳市红塔资 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李夏先生,董事。工学硕士、金融学博士,中共党员;1990年参加工作,曾任 中国农村发展信托投资公司项目经理、深圳证券交易所研究员、深圳国际高新技术 产权交易所总裁助理、长江商学院案例中心副主任等;现任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 限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秘书处秘书长,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徐骥女士,董事。管理学硕士,经济师; 2011年参加工作,曾任北京市华远集 团有限公司投资部项目经理、副经理,现任北京市华远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投资管理部经理,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张妮女士,董事。管理学硕士,经济师,中共党员; 2011年参加工作,曾任远 大能源利用管理有限公司人力资源管理专员、华远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职员, 现任华远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副经理,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贺卫,独立董事。经济学博士,教授职称, 1983年参加工作,曾任安徽工业大 学冶金系教师,昆明理工大学管理工程系教师、副教授,上海交通大学管理学院管 理科学与工程流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东华大学旭日工商管理学院教授、硕士生导 师,现已退休,兼任中国世界贸易组织研究院特约研究员、中国工业经济学会理事, 为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8 红塔红土盛金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年 1号) 张铁山,独立董事。工学硕士,教授职称, 1983年参加工作,现任北方工业大 学经济管理学院管理系教授,工商管理 -技术经济及管理硕士点责任教授、管理研究 所所长,兼任国际价值工程协会注册价值管理专家,北京市价值工程学会副会长, 中国数量经济学会理事,为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傅曦林,独立董事。民商法学博士,执业律师; 1997年参加工作,曾任江苏三 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深市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会秘书、深圳国际高新技术产权交易所(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法律与监管部总 经理、汉唐证券有限公司风险控制总部副总经理;现任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 伙人,深圳国际仲裁院仲裁员,世联行( 002285)独立董事,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 2、监事会成员 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两名,其中一名为职工监事。 刘珍女士,监事,大学本科学历,法学学士; 1983年参加工作,曾任中国民航 总局国际司法律官员、广东粤海企业集团公司研究与发展部总经理、深圳金威啤酒 有限公司董事国浩律师集团深圳事务所高级顾问、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平板项目 组负责人、深圳市海峡实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美资本控股集团总裁助理等;现 任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深圳市红塔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王靖女士,职工监事,大学本科学历,会计师;1996年参加工作,曾任西南证 券深圳福强路营业部会计、深圳市汉鼎投资公司财务主管、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营业部财务主管等,现任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综合管理部总 监)。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督察长 饶雄先生,董事长。工学博士,中共党员;1992年参加工作,曾任东方证券股 份有限责任公司研究员、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银河基金管理公司基金经 理及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兼投资管理总部总经理、 投资总监副总裁、党委委员;现任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刘辉先生,总经理、法定代表人。经济学硕士、博士,经济师,中共党员;1995 年参加工作,曾任云南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办公室综合秘书、云南烟草兴云投资 9 红塔红土盛金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年 1号) 股分有限公司财务部审计员、云南省烟草公司国有资产投资管理处项目主管、云南 烟草兴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副总经理、国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后更名为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等; 现任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法定代表人。 王园先生,副总经理:大学本科学历,管理学学士,经济师;1991年参加工作, 曾任四川省粮食局办公室秘书、四川省川粮开发公司证券投资部经理、重庆国投深 圳证券部投资银行部高级经理、西南证券深圳福强营业部副总经理、西北证券广州 营业部总经理等;现任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深圳市红塔资产管理 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李凌先生,督察长。研究生,中共党员;1987年参加工作,曾任云南省体改委 主任科员、云南省证管办期货处副处长、中国证监会昆明特派办稽查处负责人、综 合处负责人、处长、中国证监会云南监管局综合处处长、机构处处长、红塔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副总裁等;现任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督察长,深圳市红塔 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4、本基金基金经理 赵耀:香港中文大学金融财务工商管理硕士,厦门大学经济学学士,CFA(美国 注册金融分析师)。近 14年证券、基金工作经历,历任诺安基金交易员、中国国际 金融有限公司交易员,具有丰富的大资金运作交易经验。现任职公司投资部,为公 司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 赵耀先生具有多年证券行业交易、研究、投资领域工作实战经历,是深圳市地 方级领军人才,具有深厚的证券研究功底,良好的专业能力以及丰富的行业经验, 精通于通过宏观经济分析对大类资产配置、通过行为金融学对市场投资者行为的分 析以及通过价值分析对个股的挖掘。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的姓名、职务 刘辉先生,投资决策委员会召集人,公司董事、总经理、法定代表人。 赵耀先生,投资决策委员会秘书长。 梁钧先生,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罗薇女士,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10 红塔红土盛金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年 1号) 李超明先生,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6、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依法募集资金,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按照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 额持有人分配收益; 5、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编制季报、半年报和年度基金报告; 7、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 法律行为; 12、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承诺 1、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现行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 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现行有 效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的行为发生。 2、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防止下列行为发生: (1)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或职务之便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侵占、挪用基金财产; (6)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 11 红塔红土盛金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年 1号) 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7)玩忽职守,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8)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3、本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 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1)越权或违规经营; (2)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3)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利益; (4)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 (5)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7)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 定,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和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 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8)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倒仓等手段操纵市场价格,扰乱 市场秩序; (9)贬损同行,以抬高自己; (10)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 (11)有悖社会公德,损害证券投资基金人员形象; (12)在公开信息披露和广告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分; (1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禁止的行为。 (五)基金经理承诺 1、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在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与公司、股东及与股 东有关联关系的机构和个人等的利益发生冲突时,坚持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的 原则; 2、严格遵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及基金合同的规定,执行行业自律规 范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不为了基金业绩排名等实施拉抬尾市、打压股价等损害证 12 红塔红土盛金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年 1号) 券市场秩序的行为,或者进行其他违反规定的操作; 3、独立、客观地履行职责,在作出投资建议或者进行投资活动时,不受他人干 预,在授权范围内就投资、研究等事项作出客观、公正的独立判断; 4、严格遵守公司信息管理的有关规定以及聘用合同中的保密条款,不得利用未 公开信息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利益,不得违反有关规定向公司股东、与公司有业务 联系的机构、公司其他部门和员工传递与投资活动有关的未公开信息; 5、不利用基金财产或利用管理基金财产之便向任何机构和个人进行利益输送, 不从事或者配合他人从事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活动。 (六)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风险控制目标 (1)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实现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最大化; (2)确保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业规章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3)建立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法人治理结构,形成科学合理的决策机制、 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 (4)将各种风险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保障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全面实 施,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5)建立行之有效的风险控制系统,保障业务稳健运行,减轻或规避各种风险 对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干扰。 2、建立风险控制制度应遵循的原则 (1)全面性原则:风险控制制度应覆盖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和各级人 员,并渗透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经营环节; (2)审慎性原则:内部风险控制的核心是有效防范各种风险,公司组织体系 的构成、内部管理制度的建立都要以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为出发点; (3)独立性原则:公司风险控制的检查、评价部门应当独立于风险控制的建 立和执行部门;风险控制委员会、督察长和监察稽核部应保持高度的独立性和权威 性,负责对公司各部门风险控制工作进行评价和检查; (4)有效性原则:风险控制制度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规章, 13 红塔红土盛金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年 1号) 具有高度的权威性,成为所有员工严格遵守的行动指南;执行风险控制制度不能存 在任何例外,公司任何员工不得拥有超越制度或违反规章的权力; (5)适时性原则:内部风险控制应随着公司经营战略、经营方针、经营理念 等内部环境的变化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等外部环境的改变及时进行相应的 修改和完善; 3、风险控制体系 (1)风险控制制度体系 公司风险控制制度体系由四个不同层次的制度构成:第一个层次是公司章程、 内部控制大纲;第二个层次是基本管理制度;第三个层次是部门管理制度;第四个 层次是各项业务规则。 (2)风险控制组织体系 风险控制组织体系包括两个层次: 第一层次:公司董事会层面对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的各类风险进行预防和控制 的组织,主要是通过董事会下设的监察及风险控制委员会和督察长来实现的。 ①监察及风险控制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对公司经营管理和自有资产的运作的 合法性、合规性进行检查和评估;对基金资产经营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检查和评 估;对公司内控机制、风险控制制度的有效性进行评价,提出建议方案提交董事会。 ②督察长履行的职责包括对基金运作、内部管理、制度执行及遵规守法情况进 行内部监察、稽核;就以上监察、稽核中发现的问题向公司经营管理层通报并提出 整改和处理意见;定期向监察及风险控制委员会提交工作报告;发现公司的违规行 为,应立即向董事长和中国证监会报告。 第二层次:公司经营管理层包括风险控制委员会、监察稽核部及各职能部门对 经营风险的预防和控制。 ①风险控制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评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合法合规性、全面 性、审慎性和适时性;评估公司合规与风险控制的状况;审议基金投资的风险评估 与绩效分析报告;评估公司业务授权方案;审议业务合作伙伴(如席位券商、交易 对手、代销机构等)的风险预测报告;审议公司新产品、新业务、新市场营销渠道 等的风险评估报告;协调各相关部门制定突发性重大风险事件和违规事件的解决方 14 红塔红土盛金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年 1号) 案;界定重大风险事件和违规事件的责任;评估法规政策、市场环境等发生重大变 化对公司产生的影响等。 ②监察稽核部的主要职责是在督察长的领导下,组织和协调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的编写、修订工作,确保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合规、完善;检查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 业务流程的执行情况,出具监察稽核报告;负责信息披露事务的管理;调查基金及 其他类型产品的异常投资和交易以及对违规行为的调查;负责公司的法律事务、合 规咨询、合规培训、离任审查等工作。 ③公司各职能部门的主要职责是对自身工作中潜在风险的自我检查和控制,各 业务部门作为公司风险控制的具体实施单位,应在公司各项基本管理制度的基础上, 根据具体情况制订本部门的业务管理规定、操作流程及内部控制规定并严格执行。 4、关于授权、研究、投资、交易等方面的控制点 (1)授权制度 公司的授权制度贯穿于整个公司业务。股东会、董事会、监事和经营管理层必 须充分履行各自的职权,健全公司逐级授权制度,确保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执 行;各项经营业务和管理程序必须遵从管理层制定的操作规程,经办人员的每一项 工作必须是在业务授权范围内进行;公司重大业务的授权必须采取书面形式,授权 书应当明确授权内容和时效;公司授权要适当,对已获授权的部门和人员应建立有 效的评价和反馈机制,对已不适用的授权应及时修改或取消授权。 (2)研究业务 研究工作应保持独立、客观,不受任何部门及个人的不正当影响;建立严密的 研究工作业务流程,形成科学、有效的研究方法;建立投资对象备选库制度,研究 部门根据投资产品的特征,在充分研究的基础上建立和维护备选库;建立研究与投 资的业务交流制度,保持畅通的交流渠道;建立研究报告质量评价体系,不断提高 研究水平。 (3)基金投资业务 基金投资应确立科学的投资理念,根据决策的风险防范原则和效率性原则制定 合理的决策程序;在进行投资时应有明确的投资授权制度,并应建立与所授权限相 应的约束制度和考核制度;建立严格的投资禁止和投资限制制度,保证基金投资的 15 红塔红土盛金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年 1号) 合法合规性;建立投资风险评估与管理制度,将重点投资限制在一定的风险权限额 度内;对于投资结果建立科学的投资管理业绩评价体系。 (4)交易业务 实行集中交易制度,投资指令通过交易部完成;建立交易监测系统、预警系统 和交易反馈系统,完善相关的安全设施;交易部应对交易指令进行审核,建立公平 的交易分配制度,确保各基金利益的公平;交易记录应完善,并及时进行反馈、核 对和存档保管;建立科学的投资交易绩效评价体系。 (5)基金会计核算 根据法律法规及业务的要求建立会计制度,并根据风险控制点建立严密的会计 系统,对于不同基金、不同客户独立建账,独立核算;通过复核制度、凭证制度、 合理的估值方法和估值程序等会计措施真实、完整、及时地记载每一笔业务并正确 进行会计核算和业务核算;建立会计档案保管制度,确保档案真实完整。 (6)信息披露 建立了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保证公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设立了 信息披露负责人,并建立了相应的程序进行信息的收集、组织、审核和发布,加强 对信息的审查核对,使所公布的信息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对信息披露的检查 和评价,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改进方法。 (7)监察稽核 公司设立督察长。督察长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报中国证监会核准,并向董事 会负责。督察长依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职责,可以列席公司任何相关 会议,调阅公司任何相关制度、文件;要求被督察部门对所提出的问题提供有关材 料和做出口头或书面说明;行使中国证监会赋予的其他报告权和监督权。 公司设立监察稽核部,开展监察稽核工作,并保证监察稽核部的独立性和权威 性。公司明确了监察稽核部及内部各岗位的具体职责,配备了充足的人员,严格制 订了监察稽核工作的专业任职条件、操作程序和组织纪律;监察稽核部强化内部检 查制度,通过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确保公司各项经营管理 活动的有效运行;公司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充分重视和支持监察稽核工作,对违反 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16 红塔红土盛金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年 1号) 5、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的措施 (1)建立内控结构,完善内控制度:公司建立、健全了内控结构,高管人员具 有明确的内控分工,确保各项业务活动有恰当的组织和授权,确保监察活动的独立 进行,并得到高管人员的支持。 (2)建立相互分离、相互制衡的内控机制:建立、健全了各项制度,做到基金 经理、投资经理分开,研究、决策分开,基金交易集中,形成不同部门、不同岗位 之间的制衡机制,从制度上减少和防范风险。 (3)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建立、健全了岗位责任制,使每个员工都明确自 己的任务、职责,并及时将各自工作领域中的风险隐患上报,以防范和减少风险。 (4)建立风险分类、识别、评估、报告、提示程序:建立了风险控制委员会, 使用适合的程序,确认和评估与公司运作有关的风险;建立了自下而上的风险报告 程序,对风险隐患进行层层汇报,使各个层次的人员及时掌握风险状况,从而以最 快速度做出决策。 (5)建立有效的内部监控系统:建立了足够、有效的内部监控系统,如计算机 预警系统、投资监控系统,能对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进行全面和实时的监控。 (6)使用数量化的风险管理手段:采取数量化、技术化的风险控制手段,建立 数量化的风险管理模型,用以提示市场风险,以便公司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对风 险进行分散、控制和规避,尽可能地减少损失。 (7)提供足够的培训:制定了完整的培训计划,为所有员工提供足够和适当的 培训,使员工明确其职责所在,控制风险。 6、基金管理人承诺上述关于内部控制的披露真实、准确,并承诺将根据市场环 境的变化及公司的发展不断完善合规控制。 17 红塔红土盛金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年 1号) 四、基金托管人 一、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及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25号、甲 25号中国光大中心 成立日期:1992年 6月 18日 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号:国务院、国函[1992]7号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466.79095亿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李晓鹏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2002】75号 投资与托管部总经理:张博 电话:(010) 63636363 传真:(010) 63639132 网址:www.cebbank.com 二、投资与托管业务部部门及主要人员情况 法定代表人李晓鹏先生,曾任中国工商银行河南省分行党组成员、副行长,中国 工商银行总行营业部总经理,中国工商银行四川省分行党委书记、行长,中国华融 资产管理公司党委委员、副总裁,中国工商银行党委委员、行长助理兼北京市分行 行长,中国工商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 行长、执行董事;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监事长;招商局集团副董事 长、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曾兼任工银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工银金融租赁有 限公司董事长、工银瑞信基金管理公司董事长,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招商局港口控股有限公司董事会主席、招商 局华建公路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招商局资本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招商局联 合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招商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务。现任中国光大集 团股份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兼任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中国光大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旅游协会副会长、中国城市金融学会副会长、 18 红塔红土盛金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年 1号) 中国农村金融学会副会长。武汉大学金融学博士研究生,经济学博士,高级经济师。 行长葛海蛟先生,曾任中国农业银行辽宁省分行国际业务部总经理助理、副总 经理、总经理,中国农业银行辽宁省辽阳市分行党委书记、行长,中国农业银行大 连市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中国农业银行新加坡分行总经理,中国农业银行国际 业务部副总经理(部门总经理级),中国农业银行黑龙江省分行党委副书记、党委书 记、行长兼任悉尼分行海外高管,黑龙江省第十二届人大代表。曾兼任中国光大实 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中国光大集团股份 公司上海总部主任,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文旅健康事业部总经理。现任中国光大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行长,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党委委员。南京农业 大学农业经济管理专业博士研究生,管理学博士,高级经济师。 张博先生,曾任中国光大银行厦门分行副行长,西安分行行长,乌鲁木齐分行 筹备组组长、分行行长,青岛分行行长,光大消费金融公司筹备组组长。曾兼任中 国光大银行电子银行部副总经理(总经理级),负责普惠贷款团队业务。现任中国光 大银行投资与托管业务部总经理。 三、证券投资基金托管情况 截至 2018年 9月 30日,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托管华夏睿磐泰利六个月 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天弘尊享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汇 安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等共 118只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基金资产规 模 3106.78亿元。同时,开展了证券公司资产管理计划、专户理财、企业年金基金、 QDII、银行理财、保险债权投资计划等资产的托管及信托公司资金信托计划、产业 投资基金、股权基金等产品的保管业务。 四、托管业务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目标 确保有关法律法规在基金托管业务中得到全面严格的贯彻执行;确保基金托管 人有关基金托管的各项管理制度和业务操作规程在基金托管业务中得到全面严格的 贯彻执行;确保基金财产安全;保证基金托管业务稳健运行;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 基金管理公司及基金托管人的合法权益。 2、内部控制的原则 19 红塔红土盛金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年 1号) (1)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必须渗透到基金托管业务的各个操作环节,覆盖所 有的岗位,不留任何死角。 (2)预防性原则。树立“预防为主”的管理理念,从风险发生的源头加强内部 控制,防患于未然,尽量避免业务操作中各种问题的产生。 (3)及时性原则。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内部控制。发现 问题,及时处理,堵塞漏洞。 (4)独立性原则。基金托管业务内部控制机构独立于基金托管业务执行机构, 业务操作人员和内控人员分开,以保证内控机构的工作不受干扰。 3、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下设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会 委员由相关部门的负责人担任,工作重点是对总行各部门、各类业务的风险和内控 进行监督、管理和协调,建立横向的内控管理制约体制。各部门负责分管系统内的 内部控制的组织实施,建立纵向的内控管理制约体制。投资与托管业务部建立了严 密的内控督察体系,设立了风险管理处,负责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风险管理。 4、内部控制制度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投资与托管业务部自成立以来严格遵照《基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信息披露办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等法 律、法规的要求,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订、完善了《中国光大银行证券投资基金 托管业务内部控制规定》、《中国光大银行投资与托管业务部保密规定》等十余项规 章制度和实施细则,将风险控制落实到每一个工作环节。中国光大银行投资与托管 业务部以控制和防范基金托管业务风险为主线,在重要岗位(基金清算、基金核算、 监督稽核)还建立了安全保密区,安装了录像监视系统和录音监听系统,以保障基 金信息的安全。 五、托管人对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等的要求,基金托管人主要通过定性和定量相结合、 事前监督和事后控制相结合、技术与人工监督相结合等方式方法,对基金投资品种、 投资组合比例每日进行监督;同时,对基金管理人就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管 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报酬的计提和支付、基金收益分配、基金费用支付等行为的合法 20 红塔红土盛金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年 1号) 性、合规性进行监督和核查。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违反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等规定的行为,及时 以书面或电话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应及时核对确 认并以书面形式对基金托管人发出回函。在限期内,基金托管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 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 在限期内纠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21 红塔红土盛金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年 1号) 五、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号 A栋 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 务秘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侨香路 4068号智慧广场 A座 801 法定代表人:刘辉 电话:(0755)36855888 传真:(0755)33379015 客服电话:4001666916 公司网站: www.htamc.com.cn 2、代销机构 (1)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 555号裕景国际 B座 16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 555号裕景国际 B座 16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客服电话:4000891289 网址: www.erichfund.com (2)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25号、甲 25号中国光大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25号中国光大中心 法定代表人:李晓鹏 客服电话:95595 网址:www.cebbank.com (3)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园路 2号高科大厦四楼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 99号保利广场 A座 37楼 22 红塔红土盛金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年 1号) 法定代表人:余磊 客服电话:400-800-5000 网址:www.tfzq.com (4)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 16、17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 14、16、17层 法定代表人:曹宏 客服电话:400-6666-888 网址:www.cgws.com (5)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惠州市江北东三路 55号广播电视新闻中心西面一层大堂和三、四层 法定代表人:徐刚 客服电话:95564 网址:www.lxzq.com.cn (6)上海汇付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 100号 19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 100号金外滩国际广场 19层 法定代表人:金佶 客服电话:400-820-2819 网址:www.fund.bundtrade.com (7)北京增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 66号建威大厦 1208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 66号建威大厦 1208室 法定代表人:罗细安 客服电话:400-001-8811 网址:www.zcvc.com.cn (8)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文二西路 1号 903室 23 红塔红土盛金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年 1号)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翠柏路 7号电子商务产业园 2号楼 2楼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客服电话:4008-773-772 网址:http://fund.10jqka.com.cn/ (9)大泰金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359号国睿大厦一号楼 B区 4楼 A506室 法定代表人:姚杨 客服电话:400-928-2266 网址:www.dtfunds.com (10)北京钱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丹棱 soho10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丹棱 soho10层 法定代表人:赵荣春 客服电话:400-893-6885 网址:www.qianjing.com (11)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0号 2号楼 2层 法定代表人:其实 客服电话:400-1818-188 网址:www.1234567.com.cn (12)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号 14楼 09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号 14楼 法定代表人:王之光 客服电话:400-866-6618 网址: www.lu.com (13)深圳富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号 A栋 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 24 红塔红土盛金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年 1号) 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金田路中洲大厦 35层 01B、02、03、04单位 法定代表人:刘鹏宇 客服电话:0755-83999907 网址: www.fujiwealth.cn (14)深圳市金斧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智慧广场第 A栋 11层 1101-02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苑北东方科技大厦 18楼 法定代表人:赖任军 客服电话:400-9500-888 网址:www.jfz.com (15)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13层 1301 室-1305室、14层 法定代表人:张皓 客服电话:400-990-8826 网址:www.citicsf.com (16)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赛格科技园4栋10层1006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民田路178号华融大厦27层2704 法定代表人:洪弘 客服电话:400-166-1188 网址:www.new-rand.cn (17)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住深圳市前海商务 秘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道航天科技广场A座17楼1704室 法定代表人:TEO WEE HOWE 25 红塔红土盛金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年 1号) 客服电话:400-684-0500 网址:www.ifastps.com.cn (18)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法定代表人:易会满 客服电话:95588 网址:www.icbc.com.cn (19)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66号1号楼22层2603-06 办公地址:北京市亦庄经济开发区科创十一街18号 法定代表人:江卉 客服电话:95118 网址:kenterui.jd.com (20)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 11号 11层 1108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 11号 11层 1108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客服电话:400-619-9059 网址: http://www.hcjijin.com/ (21)天津万家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自贸区(中心商务区)迎宾大道 1988号滨海浙商大厦公寓 2-2413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 28号太平洋保险大厦 A座 5层 法定代表人:李修辞 客服电话:010-59013895 网址: http://www.wanjiawealth.com/index.html (22)公司名称: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号 2-6层 26 红塔红土盛金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年 1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号国际企业大厦 C座 法定代表人:陈共炎 客服电话:95551或 4008-888-888 网址: http://www.chinastock.com.cn/ (23)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600号 1幢 32楼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600号 1幢 32楼 法定代表人:祝健 客服电话:4001-962-502 网址:http://www.ajzq.com/ (24)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6号 105室-3491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 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 1201-1203室 法定代表人:肖雯 客服电话:020-89629066 网址:https://www.yingmi.cn/ (25)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 277号 3层 31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福泉北路 518号 8座 3层 法定代表人:燕斌 客服电话:400-166-6788 网址: http://www.66zichan.com/ (26)公司名称:天津国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企业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大街 79号 MSDCI-2801 办公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大街 79号 MSDCI-2801 法定代表人:丁东华 客服电话:400-111-0889 网址:https://www.gomefund.com/ 27 红塔红土盛金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年 1号) (27)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企业地址:上海市崇明县长兴镇潘园公路 1800号 2号楼 6153室(上海泰和经 济发展区)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488号太平金融大厦 1503室 法定代表人:王翔 客服电话:400-820-5369 网址: www.jiyufofund.com.cn (28)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企业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 196号 26号楼 2楼 4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 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 903~906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客服电话: 400-700-9665 网址: www.ehowbuy.com (二)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西城区金融大街 27号投资广场 23层 办公地址:北京西城区金融大街 27号投资广场 23层 法定代表人:金颖 联系人:任瑞新 电话:(010)59378835 传真:(010)58598907 (三)律师事务所及经办律师 名称: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256号华夏银行大厦 1405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256号华夏银行大厦 1405室 负责人:廖海 电话:(021)51150298 传真:(021)51150398 28 红塔红土盛金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年 1号) 经办律师:廖海、刘佳 联系人:刘佳 (四)会计师事务所及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7层 01-1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7层 01-12室 法定代表人:毛鞍宁 电话:(010)58153000(0755)25028288 传真:(010)85188298(0755)25026188 签章注册会计师:昌华、乌爱莉 联系人:昌华 29 红塔红土盛金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年 1号) 六、基金的募集 (一)基金募集的依据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信息 披露办法》、基金合同及其它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经 2014年 7月 28日中国证监 会证监许可[2014]770号文(《关于核准红塔红土盛金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注册募集。 (二)基金的类别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三)基金的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四)基金存续期间 不定期 (五)基金的面值 本基金基金份额初始面值为人民币 1.00元,按初始面值发售。 (六)募集期及募集结果 本基金募集期自 2015年 5月 26日至 2015年 6月 12日止,经会计师事务所验 资,基金募集期共募集有效认购份额 1,001,607,508.68份,利息结转份额 180,940.29份,合计 1,001,788,448.97份,募集户数为 350户。 30 红塔红土盛金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年 1号)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 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5年 6月 19日正式生效。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本基金 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 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人或 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 续 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 案,如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召开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进行表决。 如届时的法律法规或证监会规定发生变化,上述终止规定被取消、变更或补充 时,则本基金可以参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或证监会规定执行。 31 红塔红土盛金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年 1号)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一)申购与赎回场所 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销售机构进行。具体的销售网点将由基金管理人在 其他相关公告中列明。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构,并予以公告。 基金投资人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 方式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若基金管理人或其指定的代销机构开通电话、传 真或网上等交易方式,投资人可以通过上述方式进行申购与赎回,具体办法由基金 管理人另行公告。 (二)申购与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1、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 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 间以销售机构公布的时间为准。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 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并在实施 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 3个月开始办理申购,具体业务办理 时间在申购开始公告中规定。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 3个月开始办理赎回,具体业务办理 时间在赎回开始公告中规定。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 《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 回或者转换。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 32 红塔红土盛金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年 1号) 的且登记机构确认接收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转换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 额申购、赎回或转换的价格。 本基金已于 2015年 6月 25日开始办理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 为基准进行计算。 2、“金额申购、份额赎回”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3、当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可以在当日开放时间结束前撤销,在当日的开放时间 结束后不得撤销。 4、赎回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即按照投资人认购、申购的先后次序进行顺序 赎回;即认购、申购确认日期在先的基金份额先赎回,认购、申购确认日期在后的 基金份额后赎回,以确定所适用的赎回费率。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必 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四)申购与赎回的程序 1、申购和赎回的申请方式 投资人须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手续,在开放日的业务办理时间内提出申购或赎回 的申请。 投资人申购本基金时,须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全额交付申购款项。投资人提 交赎回申请时,其在销售机构(网点)必须有足够的基金份额余额。否则投资人所 提交的申购、赎回申请无效。 投资人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时应提交的文件和办理手续、办理时间、处理规 则等在遵守基金合同和本招募说明书规定的前提下,以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 2、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 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和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或赎 回申请日(T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 T+1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 行确认。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可在 T+2日后(包括该日)到销售网点柜台 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若申购不成功,则申购款项本 33 红塔红土盛金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年 1号) 金退还给投资人。因投资人怠于履行前述查询等各项义务,致使其相关权益受损的,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不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或不利后果。基金 销售机构对申购或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 接收到申请。申购或赎回申请的确认以登记机构或基金管理人的确认结果为准。 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本基金登记机构可根据《业务规则》,对上述业务 办理时间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将于开始实施前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公告。 3、申购和赎回的款项支付 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必须全额交付申购款项,投资人交付款项,申购申请 即为有效,否则所提交的申购申请无效。若申购不成功或无效,基金管理人或基金 管理人指定的代销机构将投资人已缴付的申购款项本金退回投资人账户,由此产生 的利息等损失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投资人提交赎回申请时,其在销售机构(网点)必须有足够的基金份额余额。 否则,所提交的赎回申请无效。投资人 T日赎回申请成交后,基金管理人将指示基 金托管人将赎回款项划出,通过登记机构及其他相关销售机构在 T+7日(包括该日) 内将赎回款项划往投资人账户。在发生巨额赎回时,赎回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基金 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遇证券交易所或交易市场数据传输延迟、通讯系统 故障、银行数据交换系统故障或其它非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所能控制的因素影 响业务处理流程时,则赎回款项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划往基金份额持有人银行账户。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额限制 1、投资人在销售机构网点首次申购和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10元。 2、对于基金份额,单笔赎回不得少于 100份(如该账户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基 金余额不足 100份,则必须一次性赎回基金全部份额);若某笔赎回将导致投资人 在销售机构托管的基金余额不足 100份时,基金管理人有权将投资人在该销售机构 托管的剩余基金份额一次性全部赎回。 3、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 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 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请 参见相关公告。 34 红塔红土盛金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年 1号) 4、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 最低基金份额余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 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1、本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 4位,小数点后第 5位四舍五入, 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 并在 T+1日内公告。遇特殊情况,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2、申购的有效份额为净申购金额除以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有效份额单位为份。 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 2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 基金财产承担。 3、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以当日基金份额净值并扣除相应的 费用,赎回金额单位为元。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 2位, 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4、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收取申购费用,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A类基 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 金份额时收取。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日的 投资人收取不低于 1.5%的赎回费,对持续持有期不少于 7日但少于 30日的投资人 收取不低于 0.75%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不 少于 30日但少于 3个月的投资人收取不低于 0.5%的赎回费,并将不低于赎回费总 额的 75%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不少于 3个月但少于 6个月的投资人收取不 低于 0.5%的赎回费,并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 50%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长 于 6个月的投资人,应当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 25%计入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 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本基金 C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对持续持有期 少于 7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 1.5%的赎回费,对持续持有期不少于 7日但少于 30 日的投资人收取不低于 0.5%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七)申购费用和赎回费用 1、申购和赎回费率 35 红塔红土盛金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年 1号) 本基金 A类份额收取申购费,C类份额不收取申购费。 本基金 A类份额的申购费率表 申购额度( M)申购费率 M<50万 1.00% 50万 ≤ M<100万 0.80% M≥100万按笔收取, 100元/笔 本基金 A类份额和 C类份额均收取赎回费。 本基金 A类份额的赎回费率表 持有基金份额期限( Y)赎回费率 Y< 7日 1.50% 7日 ≤Y< 30日 0.75% 30日 ≤Y< 1年 0.60% 1年 ≤Y< 2年 0.30% Y≥2年 0 本基金 C类份额的赎回费率表 持有基金份额期限( Y)赎回费率 Y< 7日 1.50% 7日 ≤Y< 30日 0.50% Y≥30日 0 2、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 方式,并在履行适当程序后,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 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 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以特定交易方式(如网上交易、电话交易等)进行基金 交易的投资人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 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和基金赎回费 率。 36 红塔红土盛金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年 1号) (八)申购份额与赎回金额的计算 1、本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 当申购费用适用比例费率时,申购份数的计算方法如下: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当申购费用为固定金额时,申购份数的计算方法如下: 申购费用=固定金额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申购费用 申购份数=净申购金额/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申购份额的计算结果均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小数点后 2位,由此产生的收 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例 1:假定 T日 A类基金基金份额净值为 1.0560元,某投资人申购本基金 A类 基金份额 40万元,对应的本次申购费率为 1.0%,该投资人可得到的基金份额为: 净申购金额=400,000÷(1+1.0%)=396,039.60元 申购费用=400,000-396,039.60=3,960.40元 申购份额=396,039.60/1.0560=375,037.50份 即:投资人投资 40万元申购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假定申购当日 A类基金份额 净值为 1.0560元,可得到 375,037.50份 A类基金份额。 2、本基金赎回金额的计算 本基金采用“份额赎回”方式,赎回价格以赎回当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为基准进行计算。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以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 准并扣除相应的费用来计算,赎回金额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 2位,小数点后 2 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赎回总金额=赎回份额 .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用=赎回总金额 .赎回费率 净赎回金额=赎回总金额 .赎回费用 例 2:某投资人赎回本基金 10,000份 A类基金份额,持有时间为 20天,假设 37 红塔红土盛金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年 1号) 赎回当日 A类基金份额净值是 1.2500元,对应的本次赎回费率为 0.75%,则其可得 到的赎回金额为: 赎回总金额=10,000×1.2500=12,500元 赎回费用=12,500×0.75%=93.75元 净赎回金额=12,500-93.75=12,406.25元 即:投资人赎回本基金 10,000份 A类基金份额,持有时间为 20天,假设赎回 当日 A类基金份额净值是 1.2500元,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 12,406.25元。 3、基金份额净值计算 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和 C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 T日某类基金份额净值=(T日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T日发售在外的 该类基金份额总数) 基金份额净值单位为元,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 4位,小数点后第 5位四舍 五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不迟于 T+1日公告。遇特殊情况, 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九)申购与赎回的登记 1、投资人 T日申购基金成功后,正常情况下,登记机构在 T+1日为投资人登 记权益并办理登记手续,投资人自 T+2日起(含该日)有权赎回该部分基金份额。 2、投资人 T日赎回基金成功后,正常情况下,登记机构在 T+1日为投资人扣 除权益并办理相应的登记手续。 3、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上述登记办理时间进行调整,并 最迟于开始实施前 3个工作日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十)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发生下列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拒绝或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基金管 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向本基金的转入申请可按同样的方式处理: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 3、证券交易场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 38 红塔红土盛金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年 1号) 净值; 4、基金管理人认为接受某笔或某些申购申请可能会影响或损害现有基金份额 持有人利益; 5、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基金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资品种,或其他可能对 基金业绩产生负面影响,从而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形; 6、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 的比例达到或者超过 50%,或者变相规避 50%集中度的情形时; 7、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 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 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接受基金申购申请; 8、法律法规规定或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第 1、2、3、5、6、7、8项暂停申购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 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申购公告。如果投资人的申购申请被拒绝,被拒绝的 申购款项本金将退还给投资人,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不承担该退回款项产生的 利息等损失。在暂停申购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办理。 (十一)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发生下列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 项,此时,本基金向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转出申请可按同样的方式处理: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支付赎回款项;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的情况; 3、证券交易场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 产净值; 4、连续两个或两个以上开放日发生巨额赎回; 5、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 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 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或暂停接受基金赎回申请; 6、法律法规规定或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应在当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已确认的赎回申请, 39 红塔红土盛金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年 1号) 基金管理人应足额支付;如暂时不能足额支付,应将可支付部分按单个账户申请量 占申请总量的比例分配给赎回申请人,未支付部分可延期支付,并以后续开放日的 基金份额净值为依据计算赎回金额。若出现上述第 4项所述情形,按基金合同的相 关条款处理。基金份额持有人在申请赎回时可事先选择将当日可能未获受理部分予 以撤销。基金份额持有人未选择撤销的,基金管理人对未办理的赎回份额,可延迟 至下一个开放日办理,并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在暂 停赎回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赎回业务的办理并公告。 (十二)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1、巨额赎回的认定 若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内的基金份额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 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 的余额)超过前一开放日的基金总份额的 10%,即认为是发生了巨额赎回。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当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决定全 额赎回或部分延期赎回。 (1)全额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有能力兑付投资人的全部赎回申请时,按正 常赎回程序执行。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兑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 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进行的资产变现可能使基金资产净值发生较大波动时,基金 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 10%的前提下,可对其余 赎回申请延期办理。若进行上述延期办理,对于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当日赎回申请 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 30%以上的部分,将自动进行延期办理。对于其余当日 非自动延期办理的赎回申请,应当按单个账户非自动延期办理赎回申请量占非自动 延期办理的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对于未能赎回部分, 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选择延期赎回的,当日未 获赎回的部分将自动转入下一开放日继续赎回,直至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消赎回 的,当日未获受理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 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 40 红塔红土盛金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年 1号) 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如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投资人未能赎 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部分顺延赎回不受单笔赎回最低份额的限制。 (3)暂停赎回:连续 2个开放日以上(含本数)发生巨额赎回,如基金管理人 认为有必要,可暂停接受赎回申请;已经确认的赎回申请可以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但不得超过 20个工作日,并应当在指定媒介上进行公告。 3、巨额赎回的公告 当发生上述延期赎回并延期办理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过邮寄、传真或者招募 说明书规定的其他方式在 3个交易日内通知基金份额持有人,说明有关处理方法, 同时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十三)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