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诺安策略精选股票: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年第1期)

时间:2019年02月13日 00:00:27 中财网


安策略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更新)


2018
年第
1








































基金管理人: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一)
诺安策略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由诺安汇鑫保本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

诺安汇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

基金”)
经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监
许可

2012

173

文核准公开募集


基金的基金合同于
2012

5

28
日正式生效。

该基金的第一个保本周期自
2012

5

28
日开始至
2015

5

27
日到期。该基金在第一个保本周期期满后,在符合基金合同规定的保本基金存续的条件
下,该基金转入第二个保本周期。该基金的第二个保本周期自
2015

6

26
日开始至
2018

6

26
日到期。由于不符合保本基金存续条件,根据《诺安汇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该基金第二个保本周期到期后转型为非保本的股票型基金,名称
相应变更为“诺安策略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二)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
经中国证监会
备案
,但中国证监会对

基金
转型

备案
,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
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三)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

招募说明书


《基金合同》
、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的《风险说明书》、基金产品风险等级划分方法及说明
等,
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应充分考虑投资人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于认购
(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
资者


者自负


原则
,
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
须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
市场
系统性风险、
上市公司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管理风险、本基金特有风
险、
股指期货投资风险、
资产配置风险
及其他风险





本基金是一只股票型基金,基金的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和债券型基金。



(四)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
成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
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五)基金管理人根据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对投资者进行分类。投资者应当如实提
供个人信息及证明材料,并对所提供的信息和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投


资者应知晓并确认当个人信息发生重要变化、可能影响投资者分类和适当性匹配的,应及时
主动进行更新。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8年
12月30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8年9月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










第一部分


................................
................................
................................
..........
4
第二部分
释义
................................
................................
................................
............
5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
................................
................................
9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
................................
..............................
23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
................................
..........................
25
第六部分
基金的历史沿革
................................
................................
......................
59
第七部分
基金的存续
................................
................................
..............................
60

八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
..........
61
第九部分
基金的投资
................................
................................
..............................
73
第十部分
基金的业绩
................................
................................
..............................
84
第十一部分
基金的财产
................................
................................
..........................
85
第十二部分
基金资产的估值
................................
................................
..................
86
第十三部分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
................................
..............
91
第十四部分
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
................................
..............
93
第十五部分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
..............
97
第十六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
................................
................................
..................
98
第十七部分
风险揭示
................................
................................
............................
103
第十八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
....
106
第十九部分
基金合同内容摘要
................................
................................
............
109
第二十部分
基金托管协议摘要
................................
................................
............
124
第二十一部分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
134
第二十二部分
其他应披露事项
................................
................................
............
136
第二十三部分
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
................................
........................
138
第二十四部分
备查文件
................................
................................
........................
139



第一部分 绪 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
管理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公开募集
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等有关法律、法规及《
诺安策略精选股票型证券
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以下简称

基金
合同


)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涵盖
诺安策略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

本基金


)的
投资目标、投资理念、投资策略、风险以及认购、申购和赎回的程序及费率等与投资本基金
有关的所有相关事项

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并注意基金管理
人对本招募说明书披露的更新信息。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
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
集的。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
信息,或对本
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
备案
。基金合同是约定基
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
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
和接受,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
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第二部分 释义

在《
诺安策略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中,除非
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
具有如下含义:


基金或本基金:

指诺安策略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指《诺安策略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本基金合
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招募说明书:

指《诺安策略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定期更
新;

托管协议

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诺安策略精选股票
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其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

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法律法规:

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司
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
决议、通知等



《基金法》:


20
12

1
2

28
日经
第十一
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三十
次会议通过的自
2013

6

1
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不时做出的修订;


《销售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
2013

3

15
日颁布、同年
6

1
日实施的《证
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运作办法》:



2014

7

7
日由中国证监会公布并于
2014

8

8
日起实
施的《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不时做出的修订;


《流动性风险规定》:


指中国证监会
2017

8

31
日颁布、同年
10

1
日实施的《公
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
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信息披露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
2004

6

8
日颁布并于
2004

7

1
日实施的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不时作出的修订;


元:

指人民币元;

基金合同当事人:

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主
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基金管理人:

指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指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份额持有人:

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登记业务:

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
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
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
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登记机构:

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或接受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投资人:

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法律法规或
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可以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
的自然人;

机构投资者:

指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登记或经有权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和有效
存续并依法可以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
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及相关法
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
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基金销售业务:

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办理基
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
资等业务;

基金合同生效日:

指《诺安策略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诺
安汇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自同一日失效;

基金合同终止日:

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产清算完
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存续期:

指本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工作日: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申购:

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
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赎回:

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要求
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巨额赎回:

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
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
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




的10%;

基金转换:

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本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
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
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基金份额的行为;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日、扣款金
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
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转托管:

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基金账户内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从一
个销售机构托管到另一销售机构的行为;

销售机构:

指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
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代销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
金销售服务代理协议,代为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指定媒体:

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和互联网网站或
其它媒体;

基金账户:

指注册登记机构为基金投资者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由该注册登
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基金交易账户:

指销售机构为投资者开立的记录投资者通过该销售机构办理认
购、申购、赎回、转换及转托管等业务而引起的基金份额的变动
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开放日:

指为投资者办理基金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工作日;

开放时间:

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T 日:

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
开放日;

T+n日:


指T日后(不包括T日)第n个工作日,n指自然数;

基金收益:

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行存
款利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
费用的节约;;

《业务规则》

指《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是规范基金
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
金管理人和投资人共同遵守;

基金资产总值:

指基金持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应收款项以及以其
他资产等形式存在的基金资产的价值总和;

基金资产净值:

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基金份额净值


指以计算日基金

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余额所得的单位
基金份额的价值;





流动性受限资产


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
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
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
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
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摆动定价机制


指当遭遇大额申购赎回时,通过调整基金份额净值的方式,将基
金调整投资组合的市场冲击成本分配给实际申购、赎回的投资

,从而减少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不利影响,确保投资
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基金资产估值:

指计算、评估基金财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基
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货币市场工具:


现金;
一年以内
(
含一年
)
的银行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剩余期限
在三百九十七天以内
(
含三百九十七天
)
的债券;期限在一年以内
(
含一年
)
的债券回购;期限在一年以内
(
含一年
)
的中央银行票据;
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
金融




不可抗力:

指本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包
括但不限于洪水、地震及其他自然灾害、战争、疫情、骚乱、火
灾、政府征用、没收、法律变化、突发停电、电脑系统或数据传
输系统非正常停止以及其他突发事件、证券交易场所非正常暂停
或停止交易等。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一、
基金管理人概况


公司名称: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深南大道
4013
号兴业银行大厦
19

20



法定代表人:
秦维舟


设立日期:
2003

12

9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
[2003]132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
1.
5
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限:持续经



电话:
0755

830266
88


传真:
0755

83026677


联系人:
王嘉


股权结构:


股东单位


出资额
(
万元
)


出资比例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


60
00


40



深圳市捷隆投资有限公司


60
00


40



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0
00


20







1
5
000


100





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情况


截至
2018

12

30

,本基金管理人共管理
五十

只开放式基金:
诺安平衡证券投
资基金、诺安货币市场基金、诺安
先锋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诺安优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诺安
价值增长
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诺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成长

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诺安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中证
1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诺安
中小盘精选
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诺安主题精选
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诺安全球黄金证券投
资基金、上证新兴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诺安沪深
3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
基金
、诺安
行业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多策略
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诺安油气能源股票
证券投资基金(
LOF
)、诺安全球收益不动产证券投资基金、诺安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诺安中证创业成长指数分级
证券投资基金、
诺安策略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诺安双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诺安
研究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
基金、诺安纯债定期开
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鸿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稳固收益一年定期开放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泰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诺安中证
500
交易型开放
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诺安优势行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天天宝货币市场基
金、诺安理财宝货币市场基金
、诺安永鑫收益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聚鑫
宝货币市场基金、诺安稳健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聚利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诺安新经济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低碳经济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诺安中证
5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诺安创新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安先进制造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诺安利鑫
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景鑫
灵活配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益鑫
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安鑫
灵活配置
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诺安精选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和鑫
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诺安积极回报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优选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

诺安进
取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诺安高端制造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诺安改革趋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诺安瑞鑫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
金、诺安鑫享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诺安圆鼎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
资基金

诺安联创顺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诺安汇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
积极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优化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浙享定期开放债券
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等






主要人员情况


1.
董事会成员


秦维舟先生,董事长,工商管理硕士。历任北京中联新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
、香港昌维
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香港先锋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中国新纪元有限公司副总裁、诺安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伊力扎提.艾合买提江先生,副董事长,工商管理硕士。历任吉通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
司人力资源部副总经理,中化国际石油公司人力资源部副总经理、副总经理(主持工作)、
总经理,中化国际石油公司公司副总经理,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公司总经理。



赵忆波先生,董事,硕士。历任南方航空公司规划发展部项目经理,泰信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研究员,翰伦投资咨询公司(马丁可利基金
)投资经理,纽银西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



金经理,
现任大恒科技副董事长




赵照先生,董事,博士。历任中国电力信托投资有限公司信贷业务部、投资发展部、北
京证券营业部项目经理,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法律及合规部、发展规划部主任,国家电网
公司金融资产管理部发展策划处处长,国网英大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发展策划部主任,英
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深圳英大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中
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孙晓刚先生,董事,本科。历任北京诺安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上海摩士达投资

限公司投资总监、副总经理,上海钟表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上海钟表有限公司董事长。



奥成文先生,董事,硕士。历任中国通用技术(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资产经营部副
经理,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副总经理,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
现任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汤小青先生,独立董事,博士。历任国家计委财政金融司处长,中国农业银行市场开发
部副主任,中国人民银行河南省分行副行长,中国人民银行合作司副司长,中国银监会合作
金融监管部副主任,内蒙古银监局、山西银监局局长,中国银监会监管一部主任,招商银行

行长。



史其禄先生,独立董事,博士。历任中国工商银行外汇业务管理处处长,中国工商银行
伦敦代表处首席代表,中国工商银行新加坡分行总经理,中国工商银行个人金融业务部副总
经理,机构业务部副总经理,机构金融业务部资深专家。



赵玲华女士,独立董事,硕士。历任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总医院新闻干事,全国妇女联
合会宣传部负责人,中国人民银行人事司综合处副处长,国家外汇管理局政策法规司副处长,
中国外汇管理杂志社社长兼主编,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收支司巡视员。



2.
监事会成员


秦江卫先生,
监事,硕士。历任太原双喜轮胎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全面质量管理处干部。

2004
年加入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历任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风险法
规部总经理、副总法律顾问。现任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首席风控官,
兼任风控合规总部总经理




赵星明先生,监事,金融学硕士。历任中国人民银行深圳经济特区分行证券管理处副处
长、深圳证券交易所理事会秘书长、君安证券香港公司副总经理等职。



戴宏明先生,监事,本科。历任浙江证券深圳营业部交易主管、国泰君安证券公司部门
主管、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交易中心总监,现任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首席交易师(总助



级)兼
交易中心总监。



梅律吾先生,监事,硕士。历任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研究员,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研究员,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基金经理、研究部副总监、指数投
资组副总监,现任指数组负责人。



3.
经理层成员


奥成文先生,总经理,经济学硕士,经济师。曾任中国通用技术(集团)控股有限责任
公司资产经营部副经理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副总经理。

2002

10
月开始参加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筹备工作,任公司督察长,现任公司总经理。



杨文先生,副总经理,企业管理学博士。曾任国泰君安证券公司研
究所金融工程研究员

中融基金管理公司市场部经理。

2003

8
月加入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市场部总监、
发展战略部总监,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杨谷先生,副总经理,经济学硕士,
CFA
。曾任平安证券公司综合研究所研究员,西北
证券公司资产管理部研究员。

2003

10
月加入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
理、
权益
投资
事业部总经理、
投资一部总监、诺安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陈勇先生,
副总经理

经济学硕士,注册会计师。曾任国泰君安证券公司固定收益部业
务董事、资产管理部基金经理,民生证券公司证券投资总部副
总经理。

2003

10
月加入诺
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研究部总监、合规与风险控制部总监、督察长。现任公司副总经

、固定收益事业部总经理




曹园先生,副总经理,本科。曾任职于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先后从事于
TA
交易中
心交易员、销售部北方区副总经理、北京公司副总经理的工作。

2010

5
月加入诺安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华北营销中心总经理、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营销事业
部总经理




马宏
先生
,督察长,硕士。曾任中国新兴(集团)总公司职员、中化财务公司证券部职
员、中化国际贸易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部副总经理、中国
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证券部投
资总监、资产管理二部副总经理、投资发展部总经理。现任公司督察长。



4.
基金经理


盛震山先生,中国国籍,硕士,
MBA

7
年证券从业年限。曾任职于中国电信集团北京
市电信有限公司、中国移动通信有限公司研究院,后任职于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从事行
业研究工作。

2012

1
月加入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研究员。

2015

9

26
日起任诺
安低碳经济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8

1
月起任诺安益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8

3
月起任诺安安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经理

2018

6
月起
任诺安策略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8

7
月起任诺安积极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8

9
月起任诺安优化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蔡宇滨先生,硕士,曾先后任职于
IMI
亚太总部、招商证券,
2014

3
月加入诺安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研究员、投资经理。

2017

12
月起任诺安平衡混合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经理

2018

6
月起
任诺安策略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5.
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的姓名及职务


本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分股票类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和固定收益类基
金投资决策委员
会,具体如下:


股票类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
主席由公司总经理奥成文先生担任,委员包括:杨谷先生,
副总经理、
权益
投资
事业部总经理、
投资
一部
总监、基金经理;
韩冬燕女士,
权益投资事业
部副总经理
、基金经理
;王创练先生
,首席策略师(总助级)兼研究部总监
、基金
经理




固定收益类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
主席由公司总经理奥成文先生担任,委员包括:
陈勇
先生,副总经理、固定收益事业部总经理
;谢志华先生
,基金经理、总裁助理、固定收益



副总经理
;王创练先生,
首席策略师(总助级)兼研究部总监
、基金
经理




上述人员之间不存
在近亲属关系。





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1)依法募集基金,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2)依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独立管理运用基金财产;

(3)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制订、修改并公布有关基金申购、赎回、转托
管、基金转换、非交易过户、冻结、收益分配等方面的业务规则;

(4)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决定本基金的相关费率结构和收费方式,获得基
金管理费,收取认购费、申购费、赎回费及其他事先核准或公告的合理费用以及法律法规规
定的其他费用;

(5)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销售基金份额;

(6)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内,在不违反公平、合理原则以及不妨碍基金托管人遵守相关
法律法规及其行业监管要求的基础上,基金管理人有权对基金托管人履行本合同的情况进行
必要的监督。

如认为基金托管人违反了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规定对基金财产、其他基金合同
当事人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应及时呈报中国证监会和中国银监会,以及采取其他必要措


施以保护本基金及相关基金合同当事人的利益;

(7)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选择适当的基金代销机构并有权依照代销协议和有关法律法
规对基金代销机构行为进行必要的监督和检查;

(8)自行担任基金注册登记机构或选择、更换基金注册登记代理机构,办理基金注册
登记业务,并按照基金合同规定对基金注册登记代理机构进行必要的监督和检查;

(9)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拒绝或暂停受理申购和赎回的申请;

(10)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依法为基金进行融资、融券;

(11)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制订基金收益分配方案;

(12)按照法律法规,代表基金对被投资企业行使股东权利,代表基金行使因投资于其
他证券所产生的权利;

(13)在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时,提名新的基金托管人;

(14)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5)以基金管理人的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
律行为;

(16)选择、更换律师、审计师、证券经纪商或其他为基金提供服务的外部机构并确定
有关费率;

(17)法律法规、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权利。


2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1)依法申请并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认定的其他机构
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4)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的经营方式
管理和运作基金财产;

(5)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证所管理
的基金财产和基金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
证券投资;

(6)按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基金收益;

(7)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
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8)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的财务会计报告;

(9)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10)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

(11)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开放式基金份额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法符合基
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

(12)计算并公告基金财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13)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报告义务;

(14)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法、基金合同及
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以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

(15)按规定受理申购和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款项;

(16)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代表基金签订的重大合同及其
他相关资料15年以上;

(17)确保需要向基金投资者提供的各项文件或资料在规定时间发出,并且保证投资者
能够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随时查阅到与基金有关的公开资料,并在支付合
理成本的条件下得到有关资料的复印件;

(18)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配合基金
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9)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20)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21)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应承担
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2)监督基金托管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基金托管人违
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向基金托管人追偿;

(23)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通知基金
托管人;

(24)当基金管理人将其义务委托第三方处理时,应当对第三方处理有关基金事务的行
为承担责任;

(25)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26)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27)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义务。





基金管理人的承诺


1
.基金管理人承诺


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证券法》、《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信息披
露办法》
、《指导意见》
等法律法规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
防止违法行为的发生。



2
.基金管理人
承诺不从事以下
禁止性行为




1
)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
)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
)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
)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由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及基金合同禁
止的行为。



3
.基金经理承诺



1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
最大利益;



2
)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及其代理人、受雇人或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



3
)不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不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
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
)不从事损害基金财产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证券交易及其他活动。




、基金管理人的风险管理体系和内部控制制度


1.
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制度概述


公司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是公司为有效防范和控制经营风险和基金资产运作风险,保证
公司规范经营、稳健运作,确保基金、公司财务和其他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维护公
司的良好声誉及股东合法利益,在充分
考虑内外部环境因素的基础上,通过构建科学的组织
机制、运用有效的管理方法、实施严格的操作程序与控制措施而形成的控制风险的管理系统。



公司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的总体目标在于建立一个决策科学、运营规范、管理高效、持
续健康发展的资产管理实体,在充分保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基础上,维护公司的良好声
誉及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2.
风险管理制度




1
)风险管理的具体目标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控制大纲的具体要求,公司风险管理的总体目标为:


1) 确保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章和公司各项管理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2) 建立符合现代企
业制度要求的法人治理结构,形成科学合理的决策机制、执行
机制和监督机制;
3) 不断提高基金管理的效率和效益,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努力实现基金份
额持有人经风险调整后的利益最大化;
4) 通过严格的风险控制体系和管理措施,保障公司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和经营目
标的全面实现,维护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5) 建立高效运行、控制严密、科学合理、切实有效的风险控制制度,及时查错防
弊、堵塞漏洞
,
保证各项业务稳健运行;
6) 借鉴和引用国际上成熟、先进的风险控制理念和技术,不断提升公司国际化经
营水准和核心竞争能力,巩固公司的声誉和市场份额。






2
)风险管理的原则


公司的风险管理严格遵循以下原则:


1
)首要性原则:公司经营管理层将始终把风险管理置于公司经营中的战略层面并作为
首要任务;


2
)全面性原则:风险管理制度应覆盖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和各级人员,并渗透
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经营环节;


3
)审慎性原则:公司组织体系的构成、内部管理制度的建立都要以防范风险、审慎经
营为出发点;


4
)独立性原则:
合规审查与风险控制委员会

风险控制办公会
、督察长和
监察稽核部
应保持高度的独立性和权威性;


5
)有效性原则:风险管理制度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监
管部门的规章,具有高度的
权威性,并成为所有员工严格遵守的行动指南;


6
)适时性原则:风险控制制度的制订应当具有前瞻性。同时,随时对各项制度进行适
时的更新、补充和调整,使其适应基金业的发展趋势和最新法律法规的要求;


7
)防火墙原则:公司各业务部门,应当在空间上和制度上适当分离,以达到风险防范
的目的。对因业务需要知悉内幕信息的人员,应制定严格的批准程序。




3
)风险管理的具体内容



1
)确立加强风险控制的指导思想,以及风险控制的目标和原则;


2
)建立层次分明、权责明确、涵盖全面的风险控制体系;


3
)建立定性和定量
相结合的风险控制方法;


4
)建立严格合理的风险控制程序和措施;


5
)制定持续有效的风险控制制度的评价和检查机制。




4
)风险管理的体系


1
)依据风险管理的具体目标与原则,公司设立了以下风险管理机构及职能部门:


a. 董事会下设
合规审查与风险控制委员会

负责对公司经营管理和基金投资管理
中的合法、合规性进行全面、重点的检查分析评价,对公司经营和基金投资管
理中的风险进行合规检查和风险控制评估。并出具相应的工作报告和专业意见
提交董事会


b. 公司设督察长。督察长对董事会负责,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督察长的职责
进行工作。

c. 公司

风险控制办公会
,在总经理的领导下制定公司风险管理制度和政策,对
公司
风险
控制部
提交的风险评估报告作出全面的讨论和决定,从而使风险政策
得到有力的执行。

d. 公司设
监察稽核部,监察稽核部
直接对总经理负责,同时协助督察长开展工作。

监察稽核部在各部门自我监察的基础上依照所规定的职责权限、工作程序进行
独立的再监督工作,对公司经营的法律法规风险进行管理和监察,与公司各部
门保持相对独立的关系。

e. 公司设风险控制部,
负责根据公司各类业务的特点和需求,制定各个风险领域
(投资、运作、信用等)的风险管理和绩效评估方法,并监督其执行;定
期向
管理层提交风险评估报告






2
)为最大限度地实现风险管理的目标,公司以上述机构及职能部门为依托
,
构建了科学
严密,层次分明的风险管理体系,主要分为三个层面:


a. 第一层面为董事会、
合规审查与风险控制委员会

b.第二层面为总经理、
督察长、
风险控制办公会
及监察稽核部、风险控制部

c. 第三层面为公司各业务相关部门
,
对各自部门的风险控制负责。

d. 公司各风险管理机构及职能部门在上述三个层面上协同运作
,
建立了严密的风险
控制防线
,
能及时有效地发现、识别、防范及化解公司运营中存在的各种不同类



型风险。



3)
数量化的投资风险控制体系


公司针对投资过程中的事前风险、事中风险和事后风险建立了一整套的数量化风险控制
体系,从而做到在每个环节有效控制风险点。



投资前的风险控制主要是通过严谨、细致的研究工作,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来实现。



事中的风险控制通过两个手段来实现,一是在交易系统中设置风险控制条目,当基金经
理下达与公司风险管理规定不符的指令时,指令将不能被执行,从技术上防止了不当投资行
为的发生。第二是高频率的投资情况报告,可随时掌握投资过程中的仓位、集中度、流动性
多方面的状况。



事后风险控制包括业绩评价和业绩归因,为优化投资策略提供参考。




3
.内部控制制度



1
)内部控制的目标


为在守法经营、规范运作的基础上
,
实现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经营目标
,
公司内部控
制的总体目标为:


1
)使公司诚实信用、勤勉尽责地为投资者服务,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不
受侵犯;


2
)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实现公司经营方针和目标,维护股东权益;


3
)树立良好的品牌形象,维护公司最重要的资本
-
声誉;


4
)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符合现代管理要求的内部组织结构,形成科学合理
的决策机制、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


5
)建立切实有效的内部控制系统,查错防弊,消除隐患,保证业
务稳健运行;


6
)规范公司与股东之间的关联交易,避免股东干涉公司正常的经营管理活动。




2
)内部控制的原则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严格遵循以下原则


1
)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包括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或机构和各级人员,
并涵盖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2
)有效性原则:一方面,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维护
内控制度的有效执行;另一方面,强化内部管理制度的高度权威性,任何人不得拥有超
越制度或违反规章的权力;


3
)独立性原则:公司各机构、部门和岗位在职能上保持相对独立性;内部
控制的检



查、评价部门独立于内部控制的建立、执行部门,公司基金资产、自有资产以及其他资
产的运作应当分离;


4
)相互制约原则:公司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必须权责分明、相互制衡,并通过切
实可行的相互制约措施来消除内部控制中的盲点;


5
)成本效益原则: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提高经济效益,以合
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3
)内部控制制度的主要内容


内部控制主要包括环境控制和业务控制。



1
)环境控制:指与内部控制相关的环境因素相互作用的综合效果及其对业务、员工
的影响力,环境控制构成公司内部控
制的基础。公司致力于从治理结构、组织机构、企
业文化、员工素质控制等方面实现良好的环境控制。



2
)业务控制:包括投资管理业务控制、信息披露控制、信息技术系统控制、会计系
统控制、监察稽核控制及其它方面的内部控制等。



a
.投资管理业务控制:涉及到
研究业务控制、
投资决策业务控制、基金交易业务控制

对关联方交易的监控:


I
)
研究业务控制主要包括:


公司的研究工作应保持独立、客观
,为公司基金投资运作以及公司业务的全局
发展提供全方位的支持;建立科学的研究工作管理流程和投资对象备选库制度

建立研究与投资的业务交流制度;建立研究报告质量评价体系。



II
)
投资决策业务控制主要包括:


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及基金合同所规定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
策略、投资组合和投资限制等要求;健全投资决策授权制度,实行投资决策委
员会领导下的基金经理负责制;投资决策应当有充分的投资依据,重要投资要
有详细的研究报告和风险分析支持,并保留决策记录;建立投资风险评估与管
理制度;建立科学的投资管理业绩评价体系;督察长和
监察稽核部
对投资决策
和投资执行的过程进行合规性监督检查;相关业
务人员应遵循良好的职业道德
规范,严禁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事件的发生。



III
)
基金交易业务控制主要包括:


实行集中交易制度;投资决策和交易执行实行严格的人员和空间分离制度,建
立交易执行的权限控制体系和交易操作规则;建立完善的交易监测、预警和反



馈系统;执行公平的交易分配制度,确保不同投资者的利益能够得到公平对待;
建立完善的交易记录制度,及时核对并存档保管每日投资组合列表等文件;制
定相应的特殊交易的流程和规则;建立科学的交易绩效评价体系;
建立关联方
交易的监控制度。



b.
信息
披露控制:公司按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建立完善的信息披
露制度,保证公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按照程序进行信息的组
织、审核和发布。公司制定了严格的保密制度。

公司掌握内幕信息的人员在信息
公开披露前不得泄露其内容。



c.
信息技术系统控制:公司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遵循安全性、实用性、可操作
性原则,制定了信息系统的管理制度。公司信息技术系统硬件及软件的设计、开
发均符合国家、金融行业软件工程标准的要求并实现了全面的业务电子化;公司
实行严格的授权制度、岗位责任制度、门禁制度、内外网分离制度
、信息数据的
保存和备份制度、信息技术系统的稽核检查制度等管理措施,确保系统安全运行。



d.
会计系统控制: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金融企业会计制度》、《证券
投资基金会计核算办法》、《企业财务通则》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了基金会
计制度、公司财务制度、会计工作操作流程和会计岗位工作手册,并针对各个风
险控制点建立严密的会计系统控制。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明确职责划分与岗位分工;对所管理的基金以基金为会计核算主体,独立建
账、独立核算,保证不同基金之间在名册登记、账户设置、资金划拨、账簿记录
等方面相互独立
;基金会计核算独立于公司会计核算;采取适当的会计控制措施;
建立凭证制度,确保正确记载经济业务,明确经济责任;建立账务组织和账务处
理体系,有效控制会计记账程序;建立复核制度;采取合理的计价方法和科学的
计价程序,公允反映基金所投资的有价证券在计价时点的价值;规范基金清算交
割工作,确保基金资产的安全;建立严格的成本控制和业绩考核制度,强化会计
的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制定完善的会计档案保管和财物交接制度,严格会计
资料的调阅手续,防止会计数据的毁损、散失和泄密;自觉遵守国家财税制度和
财经纪律。



e.
监察稽核控制:公
司设立督察长,督察长直接对董事会负责,经董事会聘任,并报
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设立
监察稽核部
,对公司经营层负责,开展监察稽核工作,
并保证
监察稽核部
的独立性和权威性,确保公司各项经营管理活动的有效运行。




f.
其他内部控制机制:其他内部控制包括对销售和客户服务的控制、对基金托管人和
基金代销机构等合作方的控制、授权控制、危机处理控制、持续的控制检验等。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一、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银行”)


住所及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首次注册登记日期:
1983

1
0

31



注册资本:
人民币贰仟玖佰肆拾叁亿捌仟柒佰柒拾玖万壹仟贰佰肆拾壹元整


法定代表人:
陈四清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
1998

24



托管部门信息披露联系人:王永民


传真:(
010

66594942


中国银行客服电话:
95566


二、
基金托管部门及主要人员情况


中国银行托管业务部设立于
1998
年,现有员工
110
余人,大部分员工具有丰富的银行、
证券、基金、信托从业经验,且具有海外工作、学习或培训经历,
60
%以上的员工具有硕士
以上学位或高级职称。为给客户提供专业化的托管服务,中国
银行已在境内、外分行开展托
管业务。



作为国内首批开展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中国银行拥有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一对多、一对一)、社保基金、保险资金、
QFII

RQFII

QDII
、境外三类机构、券商资
产管理计划、信托计划、企业年金、银行理财产品、股权基金、私募基金、资金托管等门类
齐全、产品丰富的托管业务体系。在国内,中国银行首家开展绩效评估、风险分析等增值服
务,为各类客户提供个性化的托管增值服务,是国内领先的大型中资托管银行。



三、
证券投资基金托管情况


截至
20
18

9

3
0
日,中国银行已托管
679

证券投资基金,其中境内基金
642
只,
QDII
基金
37
只,覆盖了股票型、债券型、混合型、货币型、指数型、
FOF
等多种类型的基
金,满足了不同客户多元化的投资理财需求,基金托管规模位居同业前列。



四、
托管业务的内部控制制度


中国银行托管业务部风险管理与控制工作是中国银行全面风险控制工作的组成部分,秉
承中国银行风险控制理念,坚持“规范运作、稳健经营”的原则。中国银行托管业务部风险



控制工作贯穿业务各环节,通过风险识别与评估、风险控制措施设定及制度建设、内外部检
查及审计等措施强化托管业务全员、全面、全程的风险管控。



2
007
年起,中国银行连续聘请外部会计会计师事务所开展托管业务内部控制审阅工作。

先后获得基于

SAS70
”、“
AAF01/06


ISAE3402
”和“
SSAE16
”等国际主流内控审阅准
则的无保留意见的审阅报告。

2017
年,中国银行
继续
获得了基于“
ISAE3402
”和“
SSAE16


双准则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国银行托管业务内控制度完善,内控措施严密,能够有效保
证托管资产的安全。



五、托管人对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相
关规定,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或者
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应当拒绝执行,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及时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
机构报告。基金托管人如发现基金管理人依据交易程序已经生效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
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
,
应当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及时向国务
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告。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一、
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本公司在深圳、北京、上海
、广州
、成都
开设

个直销

点对投资者办理开户
、申


赎回等
业务:



1
)深圳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4013
号兴业银行大厦
19
-
20



邮政编码:
518048


电话:
0755
-
83026603

0755
-
83026620


传真:
0755
-
83026630


联系人:
祁冬灵



2
)北京分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甲
14
号诺安大厦
8
-
9



邮政编码:
100020


电话:
010
-
59027811


传真:
010
-
59027890


联系人:孟佳



3
)上海分公司


办公地址:
上海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210

21
世纪中心大厦
903



邮政编码:
200120



话:
021
-
68824617


传真:
021
-
68362099


联系人:
王惠如



4
)广州分公司


办公地址:广州市珠江新城华夏路
10
号富力中心
2908


邮政编码:
510623


电话:
020
-
38928980


传真:
020
-
38928980



联系人:黄怡珊



5
)西部营销中心


办公地址:
成都市高新区府城大道西段
399
号天府新谷
9

1
单元
1802


邮政编码:
610021


电话:
028
-
86050157


传真:
028
-
86050160


联系人:裴兰


(6)个人投资者可以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网上直销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的开户、申购和
赎回手续,具体交易细节请参阅基金管理人网站公告。


网址:www.lionfund.com.cn


2
、基金代销机构


(1)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
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法定代表人:
陈四清


客户服务电话

95566


网址:
www.
boc.cn


(2)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法定代表人:易会满


电话:
010

66107900


传真:
010

66107914


联系人:田耕


客户服务热线:
95
588


网址:
www.icbc.com.cn


(3)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8
号凯晨世贸中心东座


法定代表人:
周慕冰


客户服务电话:
95599


网址

www.abchina.com



(4)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
号院
1
号楼长安兴融中心


法定代表人:
田国立


电话

010

66275654


联系人:王琳


客户服务热线:
95533


网址:
www.ccb.com


(5) 交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188



法定代表人:
彭纯


电话:
021

58781234


传真:
021

58408842


联系人:曹榕


客户服务热线:
95559


网址:
www.bankcomm.com


(6)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联系人:兰奇


电话:
0755

83198888


传真:
0755

83195109


客户服务电话:
95555


网址:
www.cmbchina.com


(7)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



法定代表人:
洪崎


电话:
010

58351666


传真:
010

83914283


联系人:李群



客户服务热线:
95568


网址:
w
ww.cmbc.com.cn


(8) 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尚志大街
160



办公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尚志大街
160



法定代表人:郭志文


客户服务电话:
40060
-
96358

95537


网址:
www.hrbb.com.cn


(9)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中华路
26



办公地址:南京市中华路
26



法定代表人:夏平


联系人:田春



电话:
025
-
58588167


传真:
025
-
58588164


客户服务电话:
95319


网址:
www.jsbchina.cn


(10) 洛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洛阳新区开元大道与通济街交叉口


办公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
256



法定代表人:王建甫


联系人:胡艳丽


电话:
0379
-
65921991


传真:
0379
-
65920155


客户服务电话:(
0379

96699


网址:
www.bankofluoyang.com.cn


(11)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宁波市鄞州宁南南路
700



办公地址:宁波市鄞州宁南南路
700



法定代表人:陆华裕



联系人:钱庚旺


电话:
021
-
63586189


传真:
021
-
63586215


客户服务电话:
95574


网址:
www.nbcb.com.cn


(12)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
17
号首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
17



法定代表人:张东宁


联系人:谢小华


电话:
010
-
66223587


传真:
010
-
66226045


客户服务电话:
95526


网址:
www.bankofbeijing.com.cn


(13)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8

15
-
20
楼、
22
-
27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8
号中融.碧玉蓝天大厦
16

23



法定代表人:翼光恒


联系人:周睿


电话:
021
-
38576985


传真:
021
-
50105124


客户服务电话:
021
-
962999

4006962999


网址:
www.shrcb.com


(14)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东路
5047
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
市深南东路
5047
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电话:
0755

82088888


传真:
0755

82080714


联系人:周勤



客户服务电话:
95511
-
3


网址:
http://bank.pingan.com


(15)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
12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
12



法定代表人:吉晓辉


联系人:汤嘉惠、倪苏云


电话:
021
-
61618888


传真:
021
-
63604199


客户服务电话:
95528


网址:
www.spdb.com.cn


(16)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



注册地址:南京市玄武区中山路
288



办公地址:南京市中山路
288



法定代表人:胡升荣


联系人:贺坚


联系电话:
025
-
84544135


传真:
010
-
84544129


客户服务电话:
95302


网址:
www.njcb.com.cn


(17)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河东区海河东路
218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东区海河东路
218



法定代表人:李伏安


客户服务电话:
022

58316666


客服热线:
400
-
888
-
8811

95541


网址:
www.cbhb.com.cn


(18)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68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68




法定代表人:
金煜


联系人:夏雪


联系电话:
021
-
68475888


客服电话:
95594


公司网站:
www.bankofshanghai.com


(19) 威海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威海市宝泉路
9



办公地址:威海市宝泉路
9
号财政大厦


法定代表人:谭先国


客户服务电话:
96636
(省内)、
4000096636(
境内
)


网址:
www.whccb.com


(20) 华侨永亨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源深路
1155
号华侨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源深路
1155
号华侨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钱乃骥


客户服务电话:
40089
-
40089
(国内);(
86755

25833688
(海外)


网址:
www.ocbc.com.cn


(21) 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包头市青山区钢铁大街
6



办公地址:包头市青山区钢铁大街
6



法定代表人:李镇西


客户服务电话:
95352


网址:
www.bsb.com.cn


(22) 江苏常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常熟市新世纪大道
58



办公地址:江苏省常熟市新世纪大道
58



法定代表人:宋建明


客户服务电话:
4009962000

0512
-
962000


网址:
www.csrcbank.com


(23) 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和平中路
413



办公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和平中路
413



法定代表人:陆向阳


客户服务电话:
(0519)96005


网址:
www.jnbank.com.cn


(24) 广州农村
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华夏路
1
号信合大厦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华夏路
1
号信合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继康


客户服务电话:
95313


网址:
www.grcbank.com


(25)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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