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浙商汇金量化精选混合: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时间:2019年02月15日 09:56:04 中财网
浙商汇金量化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1、浙商汇金量化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于
2018年
8月
23日获中国证监会《关于准予浙商汇金量化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变更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8]1387号)准予注册。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注册并不
代表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风险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推荐或者保证。



2、本基金是契约型、开放式、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3、本基金的管理人和注册登记机构为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农业银行”)。



4、本基金的发售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
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
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5、本基金自
2019年
2月
20日起至
2019年
3月
19日通过各销售机构的基金销售网点公
开发售。本基金的募集期限不超过
3个月,自基金份额开始发售之日起计算。本公司也可
根据基金销售情况在募集期限内适当延长、缩短或调整基金发售时间,并及时公告。



6、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包括本公司直销机构及其他代销机构的销售网点。各销售机构办理
本基金开户、认购等业务的网点、日期、时间和程序等事项参照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

本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情况变化增加或者减少销售机构,并另行公告。销售机构可以根据
情况变化增加或者减少其销售城市、网点。



7、本基金的最低募集份额总额为
2亿份,不设募集上限。



8、本基金认购以金额申请。投资者认购基金份额时,需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全额交付
认购款项。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通过其他销售机构首次认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1,000元(含认购费),追加认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1,000元(含认购费);投资人
通过直销机构(含直销柜台和直销网上交易平台)首次认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1,000元(含认购费),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1,000元(含认购费)。各销售机
构对最低认购限额及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9、投资者欲购买本基金,需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每个投资者仅允许开立一个本公司基
金账户(保险公司多险种开户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以开立多个账户),已经开立浙江
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的投资者可免予开户申请。发售期内各销售网点同时
为投资者办理开立基金账户和认购的手续,但认购申请的确认须以开户确认成功为前提条
件。请投资者注意,如同日在不同销售机构申请开立基金账户,可能导致开户失败。



10、基金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
收到认购申请。认购份额的计算及申请的有效性需由登记机构在募集期结束后确认。投资
人应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及时到各销售网点查询最终成交确认情况和认购份额,并妥善行使
合法权利。认购申请一经受理不得撤销。



1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
请阅读同时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上的《浙商汇金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告将同时发布在本公司网站(www.stocke.com.cn)。投资者
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了解本公司的详细情况和本基金发售的相关事宜。



12、开户、认购等事项的详细情况请向销售机构咨询,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中
心电话
95345垂询认购事宜。



13、在募集期间,如出现销售机构变更的情形,本公司将及时公告。

14、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发售安排做适当调整,并可根据基金销售情况适当延长

或缩短基金发售时间,并及时公告。

15、风险提示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有风险,投

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本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
断基金的投资价值,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
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
独立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投资人在获得基金投资收益的同时,亦承担基金投资中出
现的各类风险,可能包括:证券市场整体环境引发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
性风险、大量赎回或暴跌导致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投资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操作风
险以及本基金特有风险等。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
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属于中高等风险、中高等收益的证券投资基金品种,其预期风险与
预期收益低于股票型基金,但是高于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

本基金采用量化模型构建投资组合,量化模型仅是选股模型,并不基于量化模型进行频繁

交易。在实际运作过程中,本基金量化模型存在失效并导致基金亏损的风险。

本基金并非保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并不能保证投资于本基金不会产生亏损。

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

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根据自身的
投资目的、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并通过基
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委托的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其他机构购买基金。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
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
的保证。



16、本基金管理人拥有对本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的最终解释权。

一、本次发售基本情况
(一)基金名称和基金代码
基金名称:浙商汇金量化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代码:006449(二)基金类型和基金运作方式
基金类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三)基金存续期限
不定期
(四)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本基金每份基金份额发售面值为人民币
1.00元。

(五)募集对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

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

他投资人。

(六)募集期与发售时间
本基金的发售时间为
2019年
2月
20日起至
2019年
3月
19日。如果在此期间未达到本基


金的招募说明书第七章第(一)款规定的基金备案条件,基金可在募集期限内继续销售,
直到达到基金备案条件。基金管理人也可根据基金销售情况在募集期限内适当延长、缩短
或调整基金发售时间,并及时公告。


二、发售方式及相关规定

(一)本基金通过各销售机构的基金销售网点在发售期内将同时面向个人投资者、机构投
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
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公开发售。


(二)最低认购限额

本基金认购以金额申请。投资者认购基金份额时,需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全额交付认购
款项。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通过其他销售机构首次认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1,000元(含认购费),追加认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1,000元(含认购费);投资人
通过直销机构(含直销柜台和直销网上交易平台)首次认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1,000元(含认购费),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1,000元(含认购费)。各销售机
构对最低认购限额及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三)基金认购方式与费率


1、认购方式及确认

(1)本基金认购以金额申请。

(2)本基金采取全额缴款认购的方式。投资人认购基金份额时,需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
式全额交付认购款项。

(3)基金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
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份额的计算及申请的有效性需由登记机构在募集期结束后确认。投
资人应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及时到各销售网点查询最终成交确认情况和认购份额,并妥善行
使合法权利。

(4)投资人在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但认购申请一经受理,不得撤消。

(5)若认购申请被确认为无效,基金管理人应当将投资人已支付的认购金额本金退还投
资人。

2、认购金额的限制

(1)募集期内,基金管理人可设置单个投资人的累计认购金额限制,具体见基金管理人
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2)认购最低限额: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通过其他销售机构首次认购的单笔最低限
额为人民币
1,000元(含认购费),追加认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1,000元(含认购
费);投资人通过直销机构(含直销柜台和直销网上交易平台)首次认购的单笔最低限额
为人民币
1,000元(含认购费),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1,000元(含认购费)。

各销售机构对最低认购限额及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3)如本基金单个投资人累计认购的基金份额数达到或者超过基金总份额的
50%,基金
管理人可以采取比例确认等方式对该投资人的认购申请进行限制。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
者某些认购申请有可能导致投资者变相规避前述
50%比例要求的,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该
等全部或者部分认购申请。投资人认购的基金份额数以基金合同生效后登记机构的确认为
准。

(4)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对认购的金额限
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公告并报
中国证监会备案。

3、认购费用
投资人认购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认购费率按其认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投资人在募集期内如


果有多笔认购基金份额,适用费率按单笔认购申请单独计算。投资人认购本基金基金份额
具体认购费率如下表所示:




基金认购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募集期间发生的

各项费用。

4、基金认购份额的计算
本基金认购采用“金额认购、份额确认”的方式。基金的认购金额包括认购费用和净认购金

额。认购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计算公式为: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1+认购费率)
或,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固定认购费金额
认购费用=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
或,认购费用=固定认购费金额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资金产生的利息)/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例:某投资人在认购期投资
100,000元认购本基金基金份额,其对应认购费率为
1.2%,若

认购金额在认购期间产生的利息为
50元,则其可得到的认购份额计算如下:
净认购金额=100,000/(1+1.2%)=98,814.23元
认购费用=100,000-98,814.23=1,185.77元
认购份额=(98,814.23+50)/1.00=98,864.23份
即该投资人投资
100,000元认购本基金基金份额,可得
98,864.23份基金份额。

认购份额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
2位,小数点
2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误差产生的

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四)募集资金利息的处理方式
《基金合同》生效前,投资者的认购款项只能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

何人不得动用。

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

转份额的数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三、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柜台
住所:杭州市下城区天水巷
25号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五星路
201号浙商证券大楼
7楼
法定代表人:盛建龙
联系人:芦银洁
联系电话:(0571)87901920
传真:(0571)87902581
网址:www.stocke.com.cn
客服电话:95345
(2)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直销网上交易平台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五星路
201号浙商证券大楼
7楼
联系人:芦银洁
联系电话:(0571)87901920
传真:(0571)87902581
网址:https://fund.stocke.com.cn/etrading/
2、其他销售机构

(1)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号
法定代表人:周慕冰
客服电话:95599
(2)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五星路
201号浙商证券大楼
法定代表人:吴承根
联系电话:(0571)87901963
传真:(0571)87901955
网址:www.stocke.com.cn
(3)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星阳街
5号
法定代表人:范力
客服电话:953309
网址:www.dwjq.com.cn
(4)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
4036号荣超大厦
16-20层
法定代表人:詹露阳
客户电话:95511-8
公司网址:stock.pingan.com
(5)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东城根上街
95号
法定代表人:冉云
客户服务热线:95310
公司网址:www.gjzq.com.cn
(6)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
8楼
法定代表人:薛峰
客服电话:4006-788-887
(7)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翠柏路
7号杭州电子商务产业园
2号楼
2楼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客服电话:4008-773-772
网址:www.5ifund.com
(8)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5号
3号楼
C座
9楼
法定代表人:其实
客服电话:400-1818-188
网址:www.1234567.com.cn
(9)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号
14楼
法定代表人:鲍东华
客服电话:400-821-9031

网址:www.lufunds.com

(10)上海朝阳永续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碧波路
690号
4号楼
2楼
法定代表人:廖冰
客服电话:400-699-1888
网址:www.998fund.com
(11)上海云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锦康路
308号陆家嘴世纪金融广场
6号楼
法定代表人:戴新装
客服电话:4008201515
网址:www.zhengtongfunds.com
(12)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
1号
法定代表人:刘汉青
客服电话:95177
网址:
www.snjijin.com
(13)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长宁区福泉北路
518号
8号楼
3层
法定代表人:燕斌
客服电话:400-166-6788
网址:
www.66zichan.com
(14)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
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
1201-1203室
法定代表人:肖雯
客服电话:020-89629066
网址:www.yingmi.cn
(15)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488号太平金融大厦
1503室
法定代表人:王翔
客服电话:400-820-5369
公司网址:www.jiyufund.com.cn
(16)上海挖财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
799号
5层
01、02、03室
法定代表人:胡燕亮
客服电话:021-50810673
公司网址:www.wacaijijin.com
也可通过
APP挖财宝查询相关产品
(17)北京肯特瑞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
66号
1号楼
22层
2603-06
法定代表人:江卉
客服电话:400-088-8816/400-098-8511
公司网址:fund.jd.com
(18)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
555号裕景国际
B座
16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客服电话:400-820-2899
网址:
www.erichfund.com


(19)上海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
100号
19层
法定代表人:冯修敏
客服电话:400-820-2819
网址:www.chinapnr.com
(20)贵州华阳众惠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北京路
9号贵州医科大学学术交流中心
16楼
法定代表人:李陆军
客服电话:4008391818
公司网址:
www.hyzhfund.com
(21)泰诚财富基金销售(大连)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星海中龙园
3号
法定代表人:林卓
客服电话:400-0411-001
公司网址:
www.taichengcaifu.com
(22)奕丰金融服务(深圳)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道航天科技广场
A座
17楼
1704室
法定代表人:
TEO WEE HOWE
客户服务热线:400-684-0500
公司网址:
www.ifastps.com.cn
(23)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
11号
A座
1108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客户服务热线:400-619-9059
公司网址:
www.hcjijin.com
(24)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甲
19号
SOHO嘉盛中心
30层
3001室
法定代表人:周斌
客户服务热线:400-8980-618
公司网址:www.chtwm.com
3、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调整为本基金的销
售机构,并及时公告。

四、本基金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一)本公司直销柜台办理开户与认购的程序
1、开户和认购的时间
直销柜台办理业务的时间为工作日早上
9:00至下午
15:00。

2、办理开户(或账户注册)

(1)个人投资者办理开户手续需提供的资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有效身份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护照;如是第二代
身份证,请提供正反两面的复印件);
2)本人的储蓄账户或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

3)资产证明;
4)《账户类业务申请表(个人)》;
5)《客户风险承受能力问卷(适用于自然人客户)》(如需);
6)《客户风险承受能力评估结果告知函》(如需);
7)《资金划转告知书》;
8)《专业投资者告知及确认书》;
9)《专业投资者申请书》(如需);
10)《专业投资者知识测试题》(如需);
11)《个人税收居民身份声明文件》;
12)《证券投资基金投资人权益须知》;
13)管理人要求的其他材料。

14)直销柜台工作人员审核材料并核实单据填写无误后受理,受理回单给投资者。

(2)机构投资者办理开户手续需提供的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经营证券、基金、
期货业务的许可证、经营其他金融业务的许可证、基金会法人登记证明、私募基金管理人
登记材料等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
3)授权经办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
4)预留银行账户的《开户许可证》或《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等银行账户证明
文件;
5)上一年度经审计的审计报告等文件,确保上一年度净资产不低于
1000万元;
6)《账户类业务申请表(机构)》;
7)《业务授权委托书》;
8)《传真交易协议书》;
9)《客户风险承受能力问卷(适用于机构客户)》(如需);
10)《客户风险承受能力评估结果告知函》(如需);
11)《预留印鉴卡》;
12)《资金划转告知书》;
13)《专业投资者告知及确认书》;
14)《专业投资者申请书》(如需);
15)《专业投资者知识测试题》(如需);
16)《机构税收居民身份声明文件》(如需);
17)《控制人税收居民身份声明文件》(如需);
18)《非自然人客户受益所有人情况表》;
19)《证券投资基金投资人权益须知》;
20)管理人要求的其他材料。

21)直销柜台工作人员审核上述资料齐全并核实单据填写无误后受理,受理回单给投资者。

(3)产品户投资者办理开户手续需提供的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经营证券、基金、
期货业务的许可证、经营其他金融业务的许可证、基金会法人登记证明、私募基金管理人
登记材料等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
3)授权经办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

4)预留银行账户的《开户许可证》或《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
5)《账户类业务申请表(产品)》;
6)《业务授权委托书》;
7)《传真交易协议书》;
8)《预留印鉴卡》;
9)《专业投资者告知及确认书》;
10)《资金划转告知书》;
11)《非自然人客户受益所有人情况表》;
12)《证券投资基金投资人权益须知》;
13)产品合同文本的复印;
14)托管协议(如产品合同中无托管人公章,则需);
15)机构关于合法募集资金的证明文件(由银保监会/证监会/中基协出具);
16)管理人要求的其他材料;
17)直销柜台工作人员审核上述资料齐全并核实单据填写无误后受理,受理回单给投资者。

3、认购

(1)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产品户投资者办理认购手续需提供的资料:
1)填妥并签字/加盖预留印鉴的《交易类业务申请表》;
2)付款凭证复印件,建议注明款项用途;
3)本人或经办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如是第二代身份证,请提供正反两面的复印件);
4)直销柜台工作人员审核材料并核实单据填写无误后受理,受理回单给投资者。

4、认购资金的划拨
投资者办理本基金的认购需将足额认购资金汇入本公司以下基金直销资金账户:
账户名称: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浙江省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355867733185
5、注意事项
(1)投资者须注明认购的基金份额名称或基金代码。

(2)以下情形将被认定为无效认购:
1)投资者已划付资金,但逾期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2)投资者已划付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手续的;
3)投资者已划付的认购资金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4)本公司确认的其它无效资金。

(3)投资者因上述情形造成认购无效的,本公司及直销专户的开户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4)本公司可根据具体实际情况对上述业务办理的申请资料进行调整,具体请参考《浙
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业务办理指南》。

(二)其他代销机构办理开户及认购程序
投资者在其他代销机构的开户及认购手续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

(三)各销售机构对本基金的开户及认购程序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

准。

五、清算与交割
(一)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将全部被冻结在本基金募集验资账户中,在基金募集行为

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折算为投资者的基金份额,归


投资者所有,份额计算时采用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
2位,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
基金。其中利息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二)基金募集结束后,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业务规则和《基金合

同》的约定,完成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登记。

六、基金资产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生效
(一)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
3个月内,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
2亿份,基金

募集金额不少于
2亿元人民币且基金认购人数不少于
200人的条件下,基金管理人依据法
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并在
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
验资报告之日起
1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二)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中国证
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否则《基金合同》不生效。基金管理人在收到
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基金管理人应将基金募集
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


(三)基金合同不能生效时募集资金的处理方式
如果募集期限届满,未满足基金备案条件,基金管理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1、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
2、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
30日内返还投资者已缴纳的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


息;
3、如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销售机构不得请求报酬。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和销售机构为基金募集支付之一切费用应由各方各自承担。

七、本次募集有关当事人或中介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天水巷
25号
法定代表人:盛建龙
设立日期:2013年
4月
18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字[2012]1431号
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4]857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2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限:持续经营
联系电话:(0571)87901590(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8号凯晨世贸中心东座九层
法定代表人:周慕冰
成立时间:2009年
1月
15日
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号:中国银监会银监复[2009]13号
基金托管资格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3号
联系人:林葛
联系电话:(010)66060069
传真:(010)68121816(三)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柜台
住所:杭州市下城区天水巷
25号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五星路
201号浙商证券大楼
7楼
法定代表人:盛建龙
联系人:芦银洁
联系电话:(0571)87901920
传真:(0571)87902581
网址:www.stocke.com.cn
客服电话:95345
(2)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直销网上交易平台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五星路
201号浙商证券大楼
7楼
联系人:芦银洁
联系电话:(0571)87901920
传真:(0571)87902581
网址:https://fund.stocke.com.cn/etrading/
2、其他销售机构
(1)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号
法定代表人:周慕冰
客服电话:95599
(2)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五星路
201号浙商证券大楼
法定代表人:吴承根
联系电话:(0571)87901963
传真:(0571)87901955
网址:www.stocke.com.cn
(3)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星阳街
5号
法定代表人:范力
客服电话:953309
网址:www.dwjq.com.cn
(4)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
4036号荣超大厦
16-20层
法定代表人:詹露阳
客户电话:95511-8
公司网址:stock.pingan.com
(5)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东城根上街
95号
法定代表人:冉云
客户服务热线:95310
公司网址:www.gjzq.com.cn
(6)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
8楼
法定代表人:薛峰
客服电话:4006-788-887

(7)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翠柏路
7号杭州电子商务产业园
2号楼
2楼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客服电话:4008-773-772
网址:www.5ifund.com
(8)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5号
3号楼
C座
9楼
法定代表人:其实
客服电话:400-1818-188
网址:www.1234567.com.cn
(9)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号
14楼
法定代表人:鲍东华
客服电话:400-821-9031
网址:www.lufunds.com
(10)上海朝阳永续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碧波路
690号
4号楼
2楼
法定代表人:廖冰
客服电话:400-699-1888
网址:www.998fund.com
(11)上海云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锦康路
308号陆家嘴世纪金融广场
6号楼
法定代表人:戴新装
客服电话:4008201515
网址:www.zhengtongfunds.com
(12)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
1号
法定代表人:刘汉青
客服电话:95177
网址:
www.snjijin.com
(13)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长宁区福泉北路
518号
8号楼
3层
法定代表人:燕斌
客服电话:400-166-6788
网址:
www.66zichan.com
(14)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
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
1201-1203室
法定代表人:肖雯
客服电话:020-89629066
网址:www.yingmi.cn
(15)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488号太平金融大厦
1503室
法定代表人:王翔
客服电话:400-820-5369
公司网址:www.jiyufund.com.cn

(16)上海挖财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
799号
5层
01、02、03室
法定代表人:胡燕亮
客服电话:021-50810673
公司网址:www.wacaijijin.com
也可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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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北京肯特瑞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
66号
1号楼
22层
2603-06
法定代表人:江卉
客服电话:400-088-8816/400-098-8511
公司网址:fund.jd.com
(18)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
555号裕景国际
B座
16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客服电话:400-820-2899
网址:
www.erichfund.com
(19)上海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
100号
19层
法定代表人:冯修敏
客服电话:400-820-2819
网址:www.chinapnr.com
(20)贵州华阳众惠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北京路
9号贵州医科大学学术交流中心
16楼
法定代表人:李陆军
客服电话:4008391818
公司网址:
www.hyzhfund.com
(21)泰诚财富基金销售(大连)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星海中龙园
3号
法定代表人:林卓
客服电话:400-0411-001
公司网址:
www.taichengcaifu.com
(22)奕丰金融服务(深圳)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道航天科技广场
A座
17楼
1704室
法定代表人:
TEO WEE HOWE
客户服务热线:400-684-0500
公司网址:
www.ifastps.com.cn
(23)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
11号
A座
1108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客户服务热线:400-619-9059

公司网址:
www.hcjijin.com

(24)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甲
19号
SOHO嘉盛中心
30层
3001室
法定代表人:周斌
客户服务热线:400-8980-618
公司网址:www.chtwm.com
3、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调整为本基金的销
售机构,并及时公告。

(四)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天水巷
25号
法定代表人:盛建龙
联系人:俞绍锋
电话:(0571)87901972
传真:(0571)87902581(五)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杭大路
1号黄龙世纪广场
A座
11楼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杭大路
1号黄龙世纪广场
A座
11楼、8楼
负责人:章靖忠
电话:(0571)87901111
传真:(0571)87901501
联系人:俞晓瑜
经办律师:刘斌、俞晓瑜
(六)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裕民路
18号北环中心
22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裕民路
18号北环中心
22层
执行事务合伙人:陈胜华
电话:(010)82250666
联系人:张庆栾
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
2月
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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