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19亚迪02: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时间:2019年02月19日 17:55:59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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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BYD COMPANY LIMITED


(住所: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
街道
延安路一号)





201
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

期)


募集说明书








联席
主承销商


簿记管理人


联席
主承销商


债券
受托
管理人








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天风
证券
股份
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7
号英蓝国际金
融中

12
层、
15



住所:
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园路
2
号高科大厦四楼







联席主承销商





平安
证券
股份
有限公司


住所: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5033



平安金融中心
61
-
64











2019年【】月【】日





声明

本募集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
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
则第
23

——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2015
年修订)》及其他现行法律、
法规的规定,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本次债券的核准,并结合发行人的
实际情况编制。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
带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募集说明书及
其摘要中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



主承销商已对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主承
销商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因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
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与发行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是能够证明
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且公司债券未能按时兑付本息的,主承销商承诺负责组织募集说明书约
定的相应还本付息安排。



受托管理人承诺严格按照相关监管机构及自律组织的规定、募集说明书及受
托管理协议等文件的约定,履行相关职责。发行人的相关信息
披露文件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债券持有人遭受损失的,或者公司债券出
现违约情形或违约风险的,受托管理人承诺及时通过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等方式
征集债券持有人的意见,并以自己名义代表债券持有人主张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与发行人、增信机构、承销机构及其他责任主体进行谈判,提起民事诉讼或申请
仲裁,参与重组或者破产的法律程序等,有效维护债券持有人合法权益。

受托管
理人拒不履行、迟延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相关规定、约定及受托管理人声明中载
明的职责,给债券持有人造成损失的,受托管理人承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凡欲
认购本

债券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
件,进行独立投资判断并自行承担相关风险。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政府部门



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经营风险、偿债风险、诉讼
风险以及公司债券的投资风险或收益等作出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
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本

债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
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认购或持有本次公司债券视作同意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
议规则及债券募
集说明书中其他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等主
体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



除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外,发行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或实体提供未在
本募集说明书中列明的信息和对本募集说明书作任何说明。投资者若对本募集说
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
他专业顾问。投资者在评价和购买本

债券时,应特别审慎地考虑本募集说明书
第二节所述的各项风险因素。




重大事项提示

请投资者关注以下重大事项,并仔细阅读募集说明书中“风险因素”等有关章
节。



一、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监许可

2017

1807



文核准,本公司
获准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
亿元(含
100
亿元)的公
司债券。本次债券采用分期发行方式,
其中本期为
2019
年第一
期,本期债券基
础发行规模为
10
亿元,
并设有超额配售选择权

其中
超额配售额度
不超过人民

20
亿元
(含
20
亿元)




本期债券
分为两个品种。品种一
简称为“
19
亚迪
01
”,债券代码为“
112854



品种二简称为“
19
亚迪
02
”,债券代码为“
112855


。本期债券发行面值不超过
30
亿元(含不超过
20
亿元超额配售额度),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共
计不
超过
3,000
万张(含不超过
2,000
万张超额配售额度),发行价格为
100

/
张。

具体发行及挂牌上市安排请参见发行公告。




、经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

评级展望
稳定
,本

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
。本

债券发行前,发行人最近一期
末的净资产为
598.45
亿元(
2018

9

30
日合并报表中所有者权益合计(含少
数股东权益)),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
39.81
亿元(取自
2015
年、
2016
年及
2017
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预计不少于


债券
一年利息的
1.5
倍,最近一期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为
68.85
%

2018

9

30
日合并报表口径),母公司口径资产负债率为
52.45
%

2018

9

30
日母
公司报表口径)。发行人在本

债券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发行人将在
本期债券
发行结束后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上市交易申
请,并将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同时挂牌(以
下简称

双边挂牌


)。目前
本期债券
符合《
关于发布
<
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
市规则(
2018
年修订)
>
的通知
》所规定的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双边挂牌的上市条
件:
1

债券信用评级达到
AA
级及以上:经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
本期债券
信用等级为
AAA

2

发行人最近一期末的资产负债率或者加权平均资
产负债率(以集合形式发行债券的)不高于
75%
,或者发行人最近一期末的净资



产不低于
5
亿元人民币:发行人最近一期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为
68.85
%

2018

9

30
日合并报表口径),母公司口径资产负债率为
52.45
%

2018

9

30
日母公司报表口径);
3

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不少
于债券一年利息的
1.5
倍: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
3
9.81
亿元(取自
2015
年、
2016
年及
2017
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净利润),不少于
本期债券
一年利息的
1.5
倍。但
本期债券
上市前,公司财务状
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可能出现重大变化,公司无法保证
本期
债券
双边挂牌的上市申请能够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若届时
本期债券
无法进
行双边挂牌上市,投资者有权选择在上市前将
本期债券
回售予本公司。因公司经
营与收益等情况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由债券投资者自行承担。


期债券
不在除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其它交易场所上市。




、本

债券的发行对象为符
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并持
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的
A
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
者,公众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本

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
仅限合格投资者参与交易,公众投资者认
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投资者认购
或购买或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

债券的行为视为同意接
受《债券持有人会议规
则》并受之约束。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对全体本

债券
持有人(包括未出席会议、
出席会议但明示表达不同意见或弃权的债券持有人)具有同等的效力和约束力。



五、2016年5月27日,中诚信证评发布了比亚迪2011年公司债(第一期)、
2011年公司债(第二期)及2015年公司债(第一期)(简称“往期债券”)2016
年跟踪评级报告,提升本公司主体信用评级及往期债券评级至AAA。2019年2
月13日,经中诚信证评信评委函字[2019]G117-F3号信用评级报告评定,本期债
券的主体评级和债项评级均为AAA,评级展望稳定,说明本期债券的安全性极
高,违约风险极低。但由于本期公司债券的期限较长,在债券存续期内,公司所
处的宏观环境、行业和资本市场状况、国家相关政策等外部环境和公司本身的生
产经营存在着一定的不确定性,可能导致公司不能从预期的还款来源中获得足够
的资金按期支付本息,可能对债券持有人的利益造成一定影响。


评级报告揭示的主要风险为:


1、新能源相关政策的实施及动力电池原材料价格上涨。近年来新能源汽车
补贴的持续退坡,补贴监管加强以及双积分制度高标准考核的实施在短期内对新
能源车企盈利空间影响较大;同时锂、钴等原材料的价格上涨使得动力电池生产
成本有所承压,短期内对企业利润有所影响。


2、盈利能力出现明显下滑。受新能源汽车补贴退坡,电池成本增加以及三
费规模上升的影响,公司盈利能力自2017年以来显著下滑。2017年公司利润总
额和经营性业务利润相比上年同期减少14.42%和34.43%,2018年1~9月公司利
润总额和经营性业务利润同比下滑进一步扩大,需对其后续盈利表现加以关注。


3、债务规模增长较快,债务期限结构有待改善。近年公司短期债务规模及
其占比均持续提升,债务负担加重。截至2017年末,公司总债务为735.84亿元,
近三年的复合增长率为20.66%,其中短期债务占比为85.24%。另截至2018年9
月末,公司债务进一步上升至868.63亿元,短期债务占比为87.30%。


4、应收账款上升较快,对现金流表现带来不利影响。随着公司汽车业务销
售增加,部分新能源车的应收账款账龄较长且新能源汽车应收补贴款回款较慢,
2015-2017年末公司应收账款规模分别为215.19亿元、417.68亿元和518.81亿元,
年均复合增长率达55.27%,需关注公司应收账款对其运营资金占用的影响。


5、面临一定资本支出压力。公司电池和汽车项目在建扩建厂区等工程规模
较大。截至2018年9月末,公司主要的在建扩建工程超过14个,计划总投资为
157.77亿元,预计未来公司尚需投入工程建设金额约73.59亿元,加之云轨项目
的持续推进,公司将面临一定的资本支出压力。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评级行业惯例以及中诚信证评评级制度相关规
定,在本期债券信用等级有效期内或者本期债券存续期内,中诚信证评将于本集
团年度报告公布后两个月内完成该年度的定期跟踪评级;并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
根据有关情况进行不定期跟踪评级。中诚信证评的定期和不定期跟踪评级结果等
相关信息将通过中诚信证评网站(www.ccxr.com.cn)和交易所网站予以公告。




本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

本期债券
等级为
AAA

本期债券
符合进
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具体折算率等事宜按登记公司的相关规定执行。





2017
年,本集团新能源汽车业务整体收入约
390.60
亿元,占本集团总



收入的
36.88%
,是本集团重要的收入和利润来源。新能源汽车业务受国家产业
政策的影响较大,未来对相关产品的销售补贴政策及政府支持性的充电设施建设
均会对新能源汽车的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如上述补贴政策出现变化或被取消,将
对本集团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和未来的发展产生直接影响。



2018

2

12
日,财政部等四部门发布了《关于调整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
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进一步调整优化了新能源乘用车补贴标准。

2018

2

12
日至
6

11
日为政策过
渡期,在过渡期内,新能源乘用车、新能源客车
按照原标准的
0.7
倍补贴,新能源货车和专用车按
0.4
倍补贴,
目前补贴新标准
已正式生效

提醒投资者注意相关政策风险





、本集团所处的汽车、手机部件及组装和二次充电电池行业均是充分竞争
的行业,本集团主要业务在国内外市场均面临激烈的市场竞争。



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的统计,
2017
年中国汽车销量为
2,887.9
万辆,较
2016
年增长
3.04%
;自主品牌乘用车销量为
1,084.67
万辆,同比增长
3.02%
。随着来
自于国内外的竞争对手近年来不断通过行业整合等手段扩大经营规模,
扩充市场
份额,本集团的市场地位可能受到一定的挑战,进而可能会对本集团未来的收入
及盈利能力产生一定影响。



另一方面,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的统计,
2017
年中国新能源汽车销量为
77.7
0
万辆,同比增长
53.25%
。虽然中国新能源汽车的销量增长远超过中国整体
汽车销量的增长,但是近年来随着越来越多的国内外竞争对手,包括自主品牌以
及合资品牌进入到中国新能源汽车的市场,使得市场竞争加剧,本集团在新能源
汽车市场的地位可能受到一定的挑战,进而可能会对本集团未来的收入及盈利能
力产生一定影响,
提请投资者注意。




、目前,本集团
享有多种税收优惠及财政补贴。具体情况请参见
本公司

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
资讯网的《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2016
年年度报告》、《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比亚迪股份有限
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5
年度、
2016
年度、
2017
年度及
2018

1
-
9
月,本集团的财政补贴分别

5.81
亿元、
7.11
亿元、
12.76
亿元及
14.52
亿元
,分别占当期合并报表口径净
利润的
18.52%

12.97%

25.9
5%

67.65
%





未来本集团仍会积极争取与新能源研发及汽车产业相关的政府补助,若本集
团无法继续享受上述税收优惠政策和财政补贴,将会对本集团的财务状况和经营
业绩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提请投资者注意。



十、
报告期内,本集团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余额较高,且应收账款周转率持
续下降。截至
2015

12

31
日、
2016

12

31
日、
2017

12

31
日及
2018

9

30
日,本集团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余额
分别为
283.18
亿元、
481.30
亿元、
588.54
亿元及
605.86
亿元

2016
年末本集团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

余额

2015
年末增长
69.96%

2017
年末本集团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余额

2016
年末
增长
22.28%

2018

9

30
日,本集团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余额

2017
年末
增长
2.94
%


2015
年、
2016
年、
2017
年及
2018

1
-
9


本集团
营业收入分别

800.09
亿元、
1,034.70
亿元、
1,059.15
亿元及
889.81
亿元

2016
年本集团营
业收入较
2015
年增长
29.32%

2017
年本集团营业收入较
2016
年增长
2.36
%

2018

1
-
9
月本集团营业收入较
2017

1
-
9
月增长
20
.35
%


2016
年及
2017

本集团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余额的增长速度远高于营业收入的增长速度,
2018

1
-
9
月有所下降。截至
2015

12

31
日、
2016

12

31
日、
2017

12

31
日及
2018

9

30
日,本集团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周转率分别为
3.07

2.67

1.96

1.48
(未年化)




报告期内,本集团应收款项增长较快且余额较大,主要原因是:一、与传统
燃油汽车主要通过经销商向个人客户销售的模式相比,新能源汽车主要通过直销
方式向大巴公司、出租车公司等企业客户进行销售,由于销售模式不同且针
对的
最终客户有所区别,因此公司新能源汽车产品的销售账期与传统燃油汽车产品的
销售账期相比较长;另一方面,新能源汽车业务与传统燃油车业务销售收入构成
不同,新能源汽车产品的部分销售收入由地方政府及中央政府以补贴款的形式发
放,补贴款回款周期较长且回款时间存在一定不确定性。随着近年来本集团新能
源汽车销售呈爆发式增长,
2015
年、
2016
年、
2017
年和
2018

1
-
9
月,新能源
汽车销售收入分别为
193.42
亿元、
346.18
亿元、
390.60
亿元及
333.52
亿元,包
含应收补贴款在内的应收账款余额增幅明显。二、预收汽
车销售款部分由经销商
以票据形式支付,导致应收票据余额较大。



截至
2015

12

31
日、
2016

12

31
日、
2017

12

31
日及
2018

9

30
日,应收账款前五名合计占同期应收账款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30.74%




23.85%

19.04
%

17.96
%
;账龄在一年内的应收账款占应收账款余额的比例分
别为
94.23%

84.37%

72.61
%及74.00
%;银行承兑汇票占应收票据总额的比例
分别为
64.62%

56.32%

99.43
%

98.96
%




截至
2018

9

30
日,虽然本集团应收票据中银行
承兑汇票占比较高,应
收账款账龄较短,但由于应收款项绝对数额较大,若本集团对客户的信用管理不
当、催收力度不够,或者主要客户出现信用问题,可能会给本集团带来一定的应
收款项
风险,影响集团的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
提请投资者注意。





、本集团
2015
年度、
2016
年度、
2017
年度及
2018

1
-
9
月经营活动
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合并口径)分别为
38.42
亿元、
-
18.46
亿元、
63.68
亿元及
66.50
亿元


2016
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
新能源汽车主要通过
直销方式向大巴公司、出租车公司等企业客户进行销售
,由于销售模式不同且针
对的最终客户有所区别,因此公司新能源汽车产品的销售账期与传统燃油汽车产
品的销售账期相比较长;另一方面,新能源汽车业务与传统燃油车业务销售收入
构成不同,新能源汽车产品的部分销售收入由地方政府及中央政府以补贴款的形
式发放,补贴款回款周期较长且回款时间存在一定不确定性。随着近年来本集团
新能源汽车销售呈爆发式增长,包含应收补贴款在

的应收账款余额增幅明显,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流入增幅有所下降。同时,为满足消费者对新能源汽车持
续增长的需求,新能源汽车相关业务购买产品及支付劳务等支出保持稳定增长,
经营性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保持稳定增长,导致
经营性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有所减少;
2017


经营性活动现金流量净额由负转正


如果未来经营活动产
生的现金流状况欠佳或因不可控制因素,本集团不能从预期的还款来源获得足够
资金,将会降低本集团的现金支付能力,从而增加
本期债券
的偿付风险,提请投
资者注意。






2015
年度、
2016
年度、
2017
年度及
2018

1
-
9
月,本集团合并口径
下净利润分别为
31.38
亿元、
54.80
亿元、
49.17
亿元及
21.46
亿元,实现归属于
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
28.23
亿元、
50.
52
亿元、
40.66
亿元及
15.27
亿元,
在营业收入增长,特别是新能源汽车业务收入大幅增长的驱动下,本集团
2016
年净利润也经历了较为快速的增长。

2016
年,本集团净利润较
2015
年增长
74.62%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
2015
年增长
78.94%


2017
年,本集团净
利润较
2016
年下降
10.27%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
2016
年下降
19.51%




2017
年净利润较上年同期有所下降主要是因为在当期营业收入增速较缓的情况
下,在成本端,因运营及发展需要,本集团的售后服务费、广告展览费、职工薪
酬等仍维
持在较高的水平;
2018

1
-
9

净利润为
21.46
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为
15.27
亿元,分别较去年同期下降
38.01
%

45.30
%


业绩变动
幅度较大主要是因为补贴退坡的政策导致汽车业务的销售毛利下降和融资成本
上升导致财务费用的增长所致
。提请投资者注意。





、报告期内,本集团汽车及相关产品业务扩张,特别是新能源汽车业务
扩张,以及手机部件及组装等业务产能提高,需增加相应的固定资产投资,使得
本集团借贷规模增加;
2015
年度、
2016
年度

2017
年度,本集团利息保障倍数
分别为
3.15

4.41

3.32


截至
2015

12

31
日、
2016

12

31
日、
2017

12

31
日及
2018

9

30
日,本集团流动比率分别为
0.82

1.00

0.98

0.96
;速动比率分别为
0.58

0.78

0.79

0.72
;合并报表口径资产负债率分别

68.80%

61.81%

66.33%

68.85
%


合并报表口径短期借款为
199.44
亿元、
250.10
亿元、
357.75
亿元及
412.62
亿元,占负债合计的比例分别为
25.10%

27.89%

30.28%

31.20
%
,包括短期借款在内的总体借贷规模有所
增加
。截至
2015

12

31
日、
2016

12

31
日、
2017

12

31
日及
2018

9

30
日,本集团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分别为
314.79
亿元、
352.44
亿元、
402.74
亿元
452.82
亿元,占负债合计的比例分别为
39.62%

39.31%

34.09%

34.24
%
,虽

2017
年以来有所下降,但整体仍处于较高水平
。上述主要因素导致本集团流
动比率、速动比率及利息保障倍数处于较低水平。



如果未来本集团无法合理规划业务扩张,控制相应固定资产投资的增加,以
及保持相对合理的负债结构,与银行合作关系的发
展受到限制或供应商要求改变
现有的票据结算方式,将会对本集团的流动性产生一定影响,本集团可能面临短
期偿债风险。提请投资者注意。








2016

12

31
日,本集团合并报表短期借款
250.10
亿元、一
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79.19
亿元,短期有息债务合计
329.28
亿元,占负债总额

36.73%
;截至
2017

12

31
日,本集团合并报表短期借款
357.75
亿元、一
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98.74
亿元,短期有息债务合计
456.49
亿元,占负债总额

38.64%
;截至
2018

9

30
日,本集团合并报表短期借款
412.62
亿元,一



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90.04
亿元,超短期融资债券(扣除发行费用)
54.97
亿
元,短期有息债务合计
557.63
亿元,占负债总额的
42.16
%
。本集团短期有息债

2018

9

30
日较
2017

12

31
日增加
101.15
亿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
上升
3.52
个百分点。较大规模的短期有息债务可能会给本集团带来一定的集中
偿付风险。提请投资者注意。





、截至
2017

12

31
日,发行人经审计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者权益)为人民币
5
5
0.04
亿元,经审计借款余额(含发行债务融资工具)为人
民币
5
65.11
亿元;截至
2018

9

30
日,发行人未经审计借款余额(含发行
债务融资工具)为人民币
667.96
亿元,
2018

1
月至
9
月累计新增借款金额为
人民币
102.85
亿元,累计新增借款占
2017
年末经审计净资产比例
17.15
%




20%




上述新增借款增加主要因为发行人各项业务发展迅速,投资规模增大,资金
需求增加所致,为正常支取的银行授信借款及其他形式的融资增加所致。截至本
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各项业务经营情况正常。






截至
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本集团不存在:
1
、涉案金额超过
5,000
万元人民币,或
占本集团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
以上的重大诉讼、仲
裁事项;
2
、可能导致的损益达到本集团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

且绝对额超过
500
万元人民币的诉讼、仲裁事项。

关于其他诉讼、仲裁的详细情
况,请参见本募集书

第七节
其他重要事项




二、发行人涉及的未决诉讼或仲
裁事项


,以及本公司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
报》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截至
2018

9

30
日,本集团未决诉讼未形成预计负债。但是如果本公司
及相关下属子公司败诉,可能对本集团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
响,提请投资
者注意。





、近日,本集团注意到部分媒体发布或转载的相关报道,引起部分公众
对公司的质疑,给公司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本集团已向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
以李娟等人涉嫌伪造印章罪及合同诈骗罪报案,具体请参见本公司披露于巨潮资
讯网的《关于媒体报道的澄清公告》。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该案事实情
况尚在调查中,该案涉及的金额及调查结果均存在不确定性,本集团将积极配合
警方调查,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十八
、报告期内,本集团未发生重大资产重组;不存在发生债务违约或者延
迟支付本息的情形;不存在放弃债权或者财产,超
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十的
情形;未发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百分之十的重大损失;未作出减资、合并、分立、
分拆、解散、申请破产及其他涉及本集团主体变更的决定;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
法机关立案调查,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
的情形;不存在其他对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十九

由于本公司各项业务主要依托下属子公司开展,因此合并口径的财务
数据相对母公司口径应能够更加充分地反映本公司的经营成果和偿债能力。因
此,除特别说明外,本募集说明书引用的财务数据均为最近三年及一期本公司合
并财务报表口径。


二十、债券持有人会议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审议通过的决议,对所
有债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决议或放弃投票权的债券
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
本期债券
的持有人)均有同等效力和约束力。


本期债券
存续期间,债券持有人会议在其职权范围内通过的任何有效决议的效
力优先于包含债券受托管理人在内的其他任何主体就该有效决议内容做出的决
议和主张。债券持有人认购发行人发行的
本期债券
视为同意发行人和债券受托管
理人签署的《债券受托管理协议》、接受其中指定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并视为同
意《债券持有人会议规
则》。




目 录
释义
................................
................................
................................
..............................
14
一、一般术语释义
................................
................................
................................
..............
14
二、专业术语释义
................................
................................
................................
..............
16
第一节
本期发行概况
................................
................................
............................
19
一、本期发行的基本情况
................................
................................
................................
..
19
二、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
................................
................................
..........................
23
三、认购人承诺
................................
................................
................................
..................
26
四、发行人与本期发行的有关机构、人员的利害关系
................................
..................
26
第二节
风险因素
................................
................................
................................
....
27
一、本期债券的投资风险
................................
................................
................................
..
27
二、发行人的相关风险
................................
................................
................................
......
28
第三节
发行人及本期债券的资信状况
................................
................................
40
一、本期债券的信用评级情况
................................
................................
..........................
40
二、信用评级报告的主要事项
................................
................................
..........................
40
三、发行人的资信情况
................................
................................
................................
......
42
第四节
增信机制、偿债计划及其他保障措施
................................
....................
49
一、增信机制
................................
................................
................................
......................
49
二、偿债计划
................................
................................
................................
......................
49
三、偿债保障措施
................................
................................
................................
..............
51
四、针对发行人违约的解决措施
................................
................................
......................
53
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
........................
54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
................................
................................
................................
..........
54
二、发行人设立、上市及股本变更情况
................................
................................
..........
55
三、最近三年及一期内实际控制人变化情况
................................
................................
..
57
四、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
................................
................................
......
57
五、报告期末的前十大股东情况
................................
................................
......................
57
六、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
................................
................................
......
59
七、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
................................
..
61
八、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
................................
..........
61
九、发行人的主要业务
................................
................................
................................
......
74
十、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
................................
................................
......
86
十一、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及一期内违法违规情况
......
89

十二、发行人独立性情况
................................
................................
................................
..
90
十三、关联交易
................................
................................
................................
..................
91
十四、内部管理制度
................................
................................
................................
........
100
十五、信息披露事务与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
................................
101
十六、发行人资金占用与违规担保情形
................................
................................
........
101
第六节
财务会计信息
................................
................................
..........................
102
一、最近三年及一期财务会计资料
................................
................................
................
102
二、最近三年及一期合并报表范围的变化
................................
................................
....
112
三、最近三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
................................
............
114
四、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
................................
....
121
五、本期债券发行后发行人资产负债结构的变化
................................
........................
158
六、未来业务目标及盈利能力的可持续性
................................
................................
....
161
第七节
其他重要事项
................................
................................
..........................
167
一、发行人的对外担保情况
................................
................................
............................
167
二、发行人涉及的未决诉讼或仲裁事项
................................
................................
........
167
三、前期公司债券发行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
168
四、前期公司债券实际偿付情况
................................
................................
....................
169
五、资产抵押、质押、担保及其他权利限制安排
................................
........................
169
第八节
募集资金运用
................................
................................
..........................
171
一、募集资金规模
................................
................................
................................
............
171
二、募集
资金运用计划
................................
................................
................................
....
171
三、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管理安排
................................
................................
172
四、募集资金运用对发行人财务状况的影响
................................
................................
173
第九节
债券持有人会议
................................
................................
......................
174
一、债券持有人行使权利的形式
................................
................................
....................
174
二、《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主要内容
................................
................................
......
174
第十节
债券受托管理人
................................
................................
......................
184
一、债券受托管理人
................................
................................
................................
........
1
84
二、《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主要事项
................................
................................
..............
184
三、债券受托管理人的报酬
................................
................................
............................
195
四、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
................................
............................
195
五、补偿、赔偿和责任
................................
................................
................................
....
196
第十一节
发行人、中介机构及相关人员声明
................................
..................
197
第十
二节
备查文件
................................
................................
..............................
221

释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规定,下列词汇具有以下含义:

一、一般术语释义

中国、我国



中华人民共和国(为本募集说明书之目的,不
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
地区)

本公司、公司、发行人、

比亚迪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比亚迪实业



深圳市比亚迪实业有限公司,本公司前身

本集团、集团



本公司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

本期债券、本期公司债




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为不超过人民
币100亿元(含100亿元)的公司债券

本期债券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
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本期发行



本期债券的发行

募集说明书



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期债券而
制作的《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
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
书》

募集说明书摘要



本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期债券而制
作的《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
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摘要》

国务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工信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原国家经贸委



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

财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深圳市工商局



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09年9月深圳市政府
机构改革后相关职能并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


深交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债券登记机构、登记公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香港联交所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香港高院



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

联席主承销商、簿记管





瑞银


有限
责任
公司





理人、
瑞银
证券


瑞银集团





UBS AG
及其子公司、分支机构、关联机构或
联营机构。为避免疑问,瑞银集团包括瑞银证
券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子公司、分支机构、关联
机构或联营机构


联席主承销商、天风

券、平安证券





天风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



债券受托管理人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
主承销商
、主承销






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承销团





主承销商为本

发行组织的、由主承销商和分
销商组成的承销机构的总称


发行人律师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



审计机构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诚信证评





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


联合资信





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


A






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的人民币普通股


H






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向境外投资者发行、经香港
联交所批准上市、以人民币标明面值、以港币
认购和进行交易的股票


《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管理办法》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发行人与债券受托管理人为本期债券的受托管
理签署的《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
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之补充协议》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
则》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公开发行公司债
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公司章程》



本公司制定并不时修订的公司章程

融捷投资



融捷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前身广州融捷
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广州融捷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

中美能源



中美能源控股公司,现已更名为Berkshire
Hathaway Energy


戴姆勒



Daimler AG,为一家于德国注册成立的公司,
是全球领先的豪华轿车、巴士、旅游车及货车
制造商

比亚迪锂电池



深圳市比亚迪锂电池有限公司

比亚迪汽车



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




比亚迪汽车销售



比亚迪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比亚迪汽车工业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原深圳市比亚迪汽
车有限公司)

长沙比亚迪汽车



长沙市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

商洛比亚迪



商洛比亚迪实业有限公司

汽车金融



比亚迪汽车金融有限公司

西湖新能源



杭州西湖比亚迪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

广汽比亚迪



广州广汽比亚迪新能源客车有限公司

比亚迪电子



比亚迪电子(国际)有限公司

BYD Electronic(International)Company Limited

一家在香港主板上市的公司

腾势新能源



深圳腾势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

湖北储能电站




储能电站(湖北)有限公司

深圳迪滴




深圳市迪滴新能源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中铁设计




中铁工程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青海盐湖




青海盐湖比亚迪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中冶瑞木




中冶瑞木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汕头云达




汕头市比亚迪云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汕头云





汕头市比亚迪云轨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合力泰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最近三年及一期、报告






2015
年、
2016
年、
2017
年及
2018


一至第





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不包
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
的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的对公营业日(不包
括法定节假日
或休息日



交易日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营业日








如无特别说明,为人民币元




二、专业术语释义

二次充电电池



利用化学反应的可逆性,在电池中化学能转化
为电能后,用外加电能使电池中化学体系复原,
重新利用的电池。如锂离子电池、镍电池、铁
电池等

锂离子电池



用钴酸锂、锰酸锂或镍酸锂等锂的化合物作正
极,用可嵌入锂离子的碳材料作负极,使用有
机电解质的蓄电池。锂离子电池具有高能量密
度、无污染、无记忆效应和长循环寿命的特点,




广泛应用于手机和笔记本电脑等领域

镍电池



以金属镍以及其合金、化合物为主材生产的二
次充电电池,具有成本低、耐高低温、放电倍
率高等特点,主要应用于电动工具、电动玩具
及一些混合动力汽车等领域

铁电池



以磷酸铁钴锂材料作为正极,以可嵌入锂离子
的材料作为负极,使用锂离子作为导电离子的
电解质的二次充电电池。拥有高安全性、长寿
命和低成本的优点,可广泛应用于电动汽车和
储能电站等领域

太阳能电池



太阳能电池是通过光电效应或者光化学效应直
接把光能转化成电能的装置。按照材料不同,
可分为硅太阳能电池、多元化合物薄膜太阳能
电池、聚合物多层修饰电极型太阳能电池、纳
米晶太阳能电池、有机太阳能电池

储能电站



一种可对电网进行局部错峰调谷,均衡用电负
荷的大容量储能设备。储能电站可以满足智能
电网中的储电需求,并可对风能、太阳能等新
能源功率波动进行平滑

MW



Mega watt 的缩写,指兆瓦,即1,000,000 瓦或
0.1万千瓦

液晶显示模组



将液晶显示器器件、连接件、集成电路、背光
源等部件装配在一起的功能模块

新能源汽车



采用非常规的车用燃料作为动力来源(或使用
常规的车用燃料、采用新型车载动力装置),
综合车辆的动力控制和驱动方面的先进技术,
形成的技术原理先进、具有新技术、新结构的
汽车。如混合动力汽车,双模汽车,电动汽车


电动汽车



以车载电源为动力,用电机驱动车轮行驶的汽
车。电动汽车能够减少二氧化碳排放,节约能


双模汽车



拥有燃油驱动及电能驱动两种动力系统,驱动
力可以由电动机单独供给,也可以由发动机与
电动机耦合供给的汽车

混合动力汽车



车上装有2个以上的动力源(包括有电动机驱
动)的汽车

垂直整合



一种将经营范围延伸到所处产业链上游或下游




的经营模式,以达到控制成本、稳定原材料供
应或提高经营效率等目标

PMH



塑料与金属混融技术

EMS



电子制造服务商,提供一系列服务的代工厂商



本募集说明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总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略有差
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
的。




第一节


发行概况


一、本期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本期发行的核准情况

2017

4

28
日,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授权公司董事会决定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2017

6

6
日,本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
董事会决定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授权公司董事会决定在境内外发行债务
融资工具。



2017

7

21
日,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2017

9

6
日,本公司董事长王传福先生签署了《关于本次发行公
司债
券具体事宜的决定》,对本次公司债券具体条款进行了明确。



本次债券的发行已于
2017

10

12
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2017]1807
号”文核准。发行总额不超过
100
亿元(含
100
亿元)。本次债券采用分期发行
的方式,其中本期为
2019
年第一
期发行,本期债券基础发行规模为人民币
10
亿
元,并设有超额配售选择权,其中超额配售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含
20
亿
元)。



(二)本

债券的主要条款


1
、债券名称: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
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公司债

(第一期)(
品种一
简称为“
19
亚迪
01
”,债
券代码为“
112854


;品种二简称
为“
19
亚迪
02
”,债券代码为“
112855







2
、发行规模:
本期债券基础发行规模为人民币
10
亿元,并设有超额配售选
择权,其中超额配售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含
20
亿元)




3

超额配售选择权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下申购情况,决定是否行
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即在基础发行规模人民币
10
亿元的基础上,由发行人和主承
销商在本期债券基础发行规模上追加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的发行额度(含
20
亿
元)。

超额配售部分引入品种间回拨选择权,回拨比例不受限制。




4
、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

期债券
面值
100
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5

债券
品种和
期限

本期债券
分为两个品种。品种一

5
年期,附第
3
年末
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品种二为
5
年期




6
、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将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
网下利率询价结果在利率询价区间内协商确定。

品种一的
票面利率在存续期内前
3
年固定不变;在存续期的第
3
年末,如发行人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
售部分的债券票面利率为存续期内前
3
年票面利率加

调整基点,在债券存续期

2
年固定不变


品种二的票面利率在存续期内固定不变。本期债券票面利
率采
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7
、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
本期债券
在债券登记
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

本期债券
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有关主
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8
、定价流程:
合格投资者在公司与主承销商规定的利率询价时间内提交询
价文件。按照本期债券投资者的申购利率从低到高进行簿记建档,按照申购利率
从低向高对认购金额进行累计,当累计认购金额超过或等于本期债券发行规模时
所对应的最高申购利率确认为本期债券的发行利率。具体询价安排见发行公告。



9

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
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在本期债券
品种一
存续期
间的第
3
年末调整本期债券
品种一

2
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
品种一

3
个付息日前的第
20
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关于是
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和回售实施办法公告。若发行人未
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本期债券
品种一
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
利率不变。



10
、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
品种一
票面利率
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和回售实施办法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
品种一


3
个付息日将其持有的本期债券
品种一
全部或部分按票面金额回售给发行人,
或放弃投资者回售选择权而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品种一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
为回售支付日,发行人将按照深交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
工作。



11
、投资者回售登记期:持有本期债券
品种一
的投资者拟部分或全部行使回



售选择权,可于发行人
披露
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
品种一的
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
度的公告和回售实施办法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内通过指定的方式进行回售申
报。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票面总额将被冻
结交易;若投资者未在回售登记日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
售选择权,继续持
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调整。具体时间安排请以
届时
公告内容为准。



12
、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本期债券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利息每年
支付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
本金自本金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13
、起息日:
201
9

2

2
2





1
4
、利息登记日:
本期债券
的利息登记日按债券登记机构相关规定处理。在
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
本期债券
持有人,均有权就所持
本期债券
获得
该利息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最后一个计息年度的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15
、付息、
兑付方式:
本期债券
本息支付将按照深交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的有
关规定来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深交所和债券
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1
6
、付息日:


品种一:
2020
年至
2024
年每年的
2

2
2
日为
本期债券品种一
上一个计息年度
的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
付息款项不另计息);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
20
年至
2022
年每年的
2

2
2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
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品种二:
2020
年至
2024
年每年的
2

22
日为本期债券品种二上一个计息年度
的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
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1
7

兑付日:


品种一:
本期债券
品种一
的兑付日为
2024

2

2
2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
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若投资者
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2

2

2
2
日(如遇法定节
假日
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品种二:
本期债券品种二的兑付日为
2024

2

2
2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
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
8
、支付金额:本期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
截至利息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
各品种
票面总额与对应的票面年利率
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债券登记日收市时
所持有的本期债券
各品种
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2
0
、担保情况:
本期债券
无担保。



2
1
、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中诚信证评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
等级为
AAA
,评级展望
稳定

本期债券
的信用等级为
AAA




22
、联席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3
、联席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4

联席
主承销商: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
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2
5
、发行对象:
本期债券
发行对象为符合《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债
券市场
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并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开立的
A
股证券帐户的合格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2
6
、发行方式:
本期债券
面向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采取网下面
向合格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由簿记管理人根据利率询价情况进行
债券配售。具体发行安排将根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进行。



2
7
、配售规则:申购利率在最终发行利率以下(含发行利率)的投资者按照
价格优先的原则配售;在申购利率均为发行利率
且在该利率上的所有申购不能获
得足额配售
的情况下,按照等比例原则进行配售,同时适当考虑长期合作的投资
者优先。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有权决定
本期债券
的最终配售结果。具体配售规则
及安排见发行公告。



2
8
、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期债券
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29
、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负责组建
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
销,认购金额不足
10
亿元的部分,由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购入。



30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发行人已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八卦岭
支行开立了用于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专项账户,账户号码:
38980188000284243。




31
、募集资金用途:本

公司债券所募集的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补
充流动资金。



32
、拟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33
、上市安排:本

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尽快向深交所提出关于
本期债券
上市交易的申请。目前
本期债券
符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双边挂牌的上市条件,但
本期债

上市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可能出现
重大变化,公司无法保证
本期债券
双边挂牌的上市申请能够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
同意,若届时
本期债券
无法进行双边挂牌上市,投资者有权选择在上市前将
本期
债券
回售予本公司。因公司经营与收益等情况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和流动性风
险,由债券投资者自行承担。

本期债券
不在除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其它交易场
所上市。



34
、质押式回购安排: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

本期债券
的信用等级

AAA
,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具体折算率等事宜将按债券登
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3
5

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
本期债券
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三)本期债券发行及上市安排

1、本期债券发行时间安排

发行公告刊登日:

2019年2月20日

发行首日: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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