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地方政府债券公告: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发行2019年四川省政府第二批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有关事项的通知
川财库〔 201 9 〕 1 2 5 号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发行 2019 年 四川省 政府 第 二 批 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 有关事项的通知 2019年四川省政府债券公开发行承销团成员,中央国债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证券交易 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为支持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根据财政部有关规定,经四川 省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公开发行2019年四川省政府第二批棚户区 改造专项债券。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发行条件 (一)发行场所。通过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证券交易所债 券市场公开发行。 (二)品种和数量。本次共发行两期债券,均为多地区集合 发行的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品种为记账式固定利率附息债,计 划发行面值总额为4.08亿元,其中5年期债券计划发行规模1.46 亿元,7年期债券计划发行规模2.62亿元。具体情况如下: 债券名称 债券期限 (年) 债券规模 (亿元) 地区 发行规模 (亿元) 2019 年四川省 棚户区 改造专项债券 ( 三 期) - 2019 年四川省政府专 项债券( 二十一 期) 5 1.46 绵阳市 0.60 乐山 市 0.86 2019 年 四川省 棚户区 改造专项债券 ( 四 期 ) - 2019 年 四川省政府专 项债券( 二十二 期 ) 7 2. 62 广元 市 1.00 南充 市 0.33 达州 市 1.29 (三)时间安排。2019年2月25日下午14:00-14:40招标,2月26日开始计息。 (四)上市安排。各期债券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上市交易。 (五)兑付安排。各期债券利息按年支付,每年2月26日 (节假日顺延,下同)支付利息,5年期债券2024年2月26日 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次利息,7年期债券2026年2月26日偿 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次利息。各期债券由四川省财政厅支付发行 手续费,并办理还本付息事宜。 (六)发行手续费率。债券发行手续费率为承销面值的1‰。 二、招投标 (一)招标方式。招标总量4.08亿元,采用单一价格荷兰 式招标方式,标的为利率,全场最高中标利率为各期债券的票面 利率。 (二)标位限定。每一承销团成员最高、最低标位差为60 个标位,无需连续投标。投标标位区间下限为中国债券信息网公 布的中债国债收益率曲线中,招标日前1至5个工作日(含第1 和第5个工作日)相同待偿期国债收益率的算术平均值,上限为 该平均值上浮30%(四舍五入计算到0.01%)。 (三)时间安排。2019年2月25日下午14:00-14:40为竞 争性招标时间;竞争性招标结束后15分钟内为填制债权托管申请 书时间。 (四)参与机构。2019年四川省政府债券公开发行承销团成 员(以下简称“承销机构”,名单见附件)有资格参与本次投标。 (五)招标系统。四川省财政厅于招标日通过财政部深圳证 券交易所政府债券发行系统组织招投标工作。 三、分销 各期债券采取场内挂牌和场外签订分销合同的方式分销,可 于招投标结束至缴款日进行分销。承销机构间不得分销。承销机 构根据市场情况自定分销价格。 四、发行款缴纳 承销机构于2019年2月26日14:00前,按照承销额度及缴 款通知书上确定金额将发行款通过大额实时支付系统缴入四川省 财政厅指定账户。缴款日期以四川省财政厅指定账户收到款项时间 为准。承销机构未按时缴付发行款的,按规定将违约金通过大额实 时支付系统缴入四川省财政厅指定账户。支付报文中附言为必录 项,填写时应当注明缴款机构名称、债券名称及资金用途,如:××公司2019年四川省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三/四期)-2019年四 川省政府专项债券(二十一/二十二期)发行款(或逾期违约金)。 四川省财政厅收款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四川省财政厅 开户银行:国家金库四川省分库 账号:210000000002271001 汇入行行号:011651000019 五、其他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地方政府债券利息免征所 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13〕5号)规定,对企业和个人取 得的2019年四川省政府专项债券利息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和个 人所得税。 除上述有关规定外,本次发行工作按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 发〈2018年四川省政府债券公开招标发行兑付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2018年四川省政府债券招标发行规则〉的通知》规 定执行。 附件:2019年四川省政府债券公开发行承销团成员名单 四川省财政厅 2019 年 2 月 18 日 附件 2019 年 四川省政府债券公 开发行承销团成员名单 一、主承销商 1.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承销团一般成员 6.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7.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8.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9.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0.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1.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2. 国家开发银行 13.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4.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5.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6.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7 . 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8.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9. 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1.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2. 长城华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3. 攀枝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4. 乐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5. 遂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6. 自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7. 绵阳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8. 达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9. 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0. 攀枝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1. 四川简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2. 泸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 33. 广元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4. 宜宾翠屏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5. 资中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36.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7. 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38.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9.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40.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41.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2.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3.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4.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5.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6.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7.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8.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9. 联储证券有限责任 公司 50.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1.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52.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3.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4. 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5.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6.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7. 长城国瑞证券有限公司 58.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9. 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60.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61.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62.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63. 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64. 九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65. 五矿证券有限公司 66. 川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67.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6 8. 东亚前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抄送:财政部。 四川省财政厅办公室 201 9 年 2 月 18 日印发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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