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新疆前海联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前海联合添惠纯债C:新疆前海联合添惠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份额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的公告
添惠 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C 类 份额 开放日常 申购 、赎回 及 转换 业务 的 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 2019 年 2 月 20 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新疆前海联合 添惠 纯债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前海联合 添惠 纯债 基金主代码 003 174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 8 年 4 月 10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新疆前海联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浙商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新疆前海联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 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 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 及 《 新疆前海联合 添惠 纯债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 《 新 疆前海联合 添惠 纯债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 2019 年 2 月 22 日 赎回起始日 2019 年 2 月 22 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 201 9 年 2 月 22 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 201 9 年 2 月 22 日 下属 份额类别 的基金简称 前海联合 添惠 纯债 C 下属 份额类别 的交易代码 007038 该 份额类别 是否开放申 购、赎回 、转换 是 注: 新疆前海联合 添惠 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以下 简称“本基金” ) 根据申购费用、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 同,将基金份额分为 A 、 C 类基金份额。 投资者范围指符合 法律法规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 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 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2. 日常申购、赎回 、转换 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 、 赎回 、转换 ,具 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 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 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 、转换 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 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 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 《 证券投资基金 信息披露 管理 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 上公告。 3. 日常申购业务 3 .1 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人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平台(目前仅对个人投 资者开通)或其他销售机构首次和追加申购本基金份额的, 每个基金账户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1元人民币(含申购费)。 投资人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申购本基金份额的,每个基 金账户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5万元人民币(含申购费)。直 销柜台追加申购本基金份额的单笔最低金额为100元人民币 (含申购费)。销售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基金对每个投资人每个基金交易账户的最低基金份 额余额不设限制,对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不设上 限,但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 总数的50%。 3.2 申购费率 本基金C类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 1 ) 申购以金额申请,遵循“未知价”原则,即申购 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该类别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 进行计算。 ( 2 ) 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必须全额交付申购款项, 投资人交付 申购 款项,申购 申请 成立 ;登记机构确认基金份 额时,申购生效 ; 申购采用全额缴款方式 , 若申购资金在规 定时间内未全额到账则申购不 成 功 ,若申购不成功或无效, 申购款项将退回投资者账户。 (3)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对 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将在调整实施前依照《证 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 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4.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投资者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本基金C类份 额对每个投资人每个基金交易账户的最低基金份额余额不 设限制。 4.2 赎回费率 本基金C类份额的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 本基金C类份额赎回费率最高不超过1.50%,随申购份额 持有时间增加而递减。具体如下表所示: 持有期限(N) 赎回费率 N<7日 1.50% 7日≤N 0 备注: N 为基金持有期限。对于持续持有 C 类基金份额少 于 7 日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将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4.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1)赎回以份额申请,遵循“未知价”原则,即赎回 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该类别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 进行计算。 ( 2 )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赎回成立; 登记机构确认赎回时,赎回生效。 投资人赎回申请成功后, 基金管理人将在 T + 7 日 ( 包括该日 ) 内支付赎回款项。 ( 3 ) 在发生巨额赎回的情形时,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 基金合同的有关条款处理。 ( 4 )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 述规定赎回份额的 数量 限制。基金管理人 将 在调整 实施 前依 照《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 媒 介 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5. 日常转换业务 5.1 转换费率 5.1.1 转换业务费用 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加上转出与转入 基金申购费用补差 (外扣) 两部分构成,具体收取情况视每 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申购费差异情况和转出基金的赎回费 而定。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 。 转出基金赎回费:按转出基金正常赎回时的赎回费率收 取费用。 申购费用补差 (以下简称“补差费”) :当转出基金申购 费低于转入基金申购费时,则按差额收取 补差费 ;当转出基 金申购费高于或等于转入基金申购费时,不收取 补差费 。 5.1.2 基金转换份额的计算 基金转换计算公式如下: 转出基金赎回费=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 净值×转出基金赎回手续费率 转出金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 转 出基金赎回费 补差费(外扣) = 转出金额×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 / ( 1 +转入基金申购费率)-转出金额×转出基金申购费率 / ( 1 +转出基金申购费率) 转换费用=转出基金赎回费+补差费 转入金额=转出金额-补差费 转入份额=转入金额 / 转入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例如 :某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本基金 C 类份额 10,000 份 , 假设转换当日持有时间超过 30 日, C 类份额基金份额净值为 1.0000 元,转入基金前海联合 永兴 纯债 A 类基金份额净值为 1.0924 元,申购补差费率为 0.8% ,则可得到的转换份额为: 转出基金赎回费= 0 元 转出金额 =10,000.00 × 1.0000 - 0=10,000.00 元 补差费(外扣)= 10,000.00/(1+0.8%) × 0.8%=79.37 元 转换费用= 0+79.37 = 79.37 元 转入金额= 10,000.00 - 79.37=9,920.63 元 转入份额 =9,920.63/1.0924=9,081.50 份 5 . 2 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5.2.1 转换业务适用基金范围 本基金转换业务适用于本基金与 本公司旗下管理的 新 疆前海联合海盈货币市场基金(简称“新疆前海联合海盈货 币 A ”,基金代码: 002247 ;“新疆前海联合海盈货币 B ”,基 金代码: 002248 ) 、 新疆前海联合汇盈货币市场基金 ( 简称 “新疆前海联合 汇盈 货币 A ”,基金代码: 00 4699 ;“新疆前 海联合 汇盈 货币 B ”,基金代码: 00 4700 ) 、 新疆前海联合泳 盛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新疆前海联合 泳盛纯债 A ”,基金代码: 006358 ;“新疆前海联合 泳盛纯债 C ”,基金 代码: 00635 9 )、 新疆前海联合润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 (简称“新疆前海联合 润丰混合 A ”,基金代码: 004809 ; “新疆前海联合 润丰混合 C ”,基金代码: 00 5935 ) 、新疆前 海联合 永兴 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新疆前海联合 永兴 纯债 A ”,基金代码: 003928 ;“新疆前海联合 永兴 纯债 C ”, 基金代码: 007036 ) 、新疆前海联合 泳祺 纯债 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简称“新疆前海联合 泳祺 纯债 A ”,基金代码: 006203 ; “新疆前海联合 泳祺 纯债 C ”,基金代码: 006204 ) 之间的基 金转换。 5.2.2 基金转换业务规则 ( 1 )基金转换是指开放式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持有的 某只基金的部分或全部份额转换为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 另一只开放式基金的份额; ( 2 )基金转换只能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同一注册登 记人登记存管的、同一基金账户下的基金份额,并只能在同 一销售机构进行,且该销售机构须同时代理拟转出基金及拟 转入基金的销售; ( 3 )拟转出的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拟转入的基 金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 ( 4 )投资者只能在相同收费模式下进行基金转换,即 " 前端转前端、后端转后端 " 的模式,而不能将前端收费基金 份额转换为后端收费基金份额,或将后端收费基金份额转换 为前端收费基金份额。目前本公司旗下基金产品均采用前端 收费模式,可以互相转换。如今后本公司开通后端收费模式 基金的转换业务,具体转换业务规则以相关公告内容为准; ( 5 )基金转换遵循“份额转换”的原则,转换申请份 额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单笔转换申请份额不得低于 100 份; ( 6 )对于基金分红时, 权益登记日申请转换转出的基 金份额享有该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转换转入的基金 份额不享有该次分红权益; ( 7 )基金转换采取未知价法,即基金的转换价格以转 换申请受理当日各转出、转入基金的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 算; ( 8 )转换业务遵循“先进先出”的业务规则,先确认 的认购或者申购的基金份额在转换时先转换; ( 9 )单个开放日 基金份额净赎回申请 ( 赎回申请份额总 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 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 ) 超出上一开 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 时,为巨额赎回。发生巨额赎回时, 基金转 出与基金赎回具有相同的优先级,基金管理人可根据 基金资产组合情况,决定全额转出或部分转出。在转出申请 得到部分确认的情况下,未确认的转出申请将不予以顺延; ( 10 )转入基金的持有时间将重新计算,与转出基金的 持有时间无关; ( 11 )投资者在 T 日办理的基金转换申请,基金注册登 机构在 T+1 日 (包括该日) 内为投资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 行确认,在 T + 2 日后(包括该日)投资者可通过基金份额发 售机构或以基金份额发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成交情 况 。 6 . 基金销售机构 6 .1 直销机构 ( 1 )前海联合基金网上交易平台 交易网站: www.qhlhfund.com 客服电话: 400 - 640 - 0099 ( 2 )前海联合基金直销交易平台 新疆前海联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维泰南路 1 号维泰 大厦 1506 室 法定代表人:王晓耕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富路 1018 号中航中心 26 楼 电话: 0755 - 82785257 传真: 0755 - 82788000 客服电话: 4 0 0 - 640 - 0099 联系人: 余伟维 6 .2 其他销售 机构 其他销售机构包括 深圳众禄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珠 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富济财富管理有限公司、深 圳前海凯恩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武汉市伯嘉基金销售有限 公司、奕丰金融服务(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前海财厚基金 销售有限公司、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诺亚 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 售有限公司、上海万得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恒泰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 限公司、南 京途牛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 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 限公司、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攀赢基金销售有 限公司、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有鱼基金销售有 限公司、一路财富(北京)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蚂蚁(杭 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 司、万家财富基金销售(天津)有限公司、北京植信基金销 售有限公司、北京唐鼎耀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济安财富( 北 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上海陆金 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肯特瑞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 司、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晟视天下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 。 如有其他销售机构新增办理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 赎回等业务,请以本公司届时相关公告为准。 7.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 基金管理人 将 在 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 其 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 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 各类 基金份额净值和 各类 基金份额累 计净值。 8 .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的开放日常 申购 、赎回 、转换 事项予 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详细情况,可通过本基金管理 人网站( www.qhlhfund.com )查阅本基金相关法律文件。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 原则管理和运作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 证最低收益。 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投资者投资于 本 基 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或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 特此公告。 新疆前海联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 二 月 二十 日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