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交银中债1-3年农发债指数: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交银施罗德中债1-3年农发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罗德中债 1-3年农发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交银施罗德中债 1-3年农发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交银中债 1-3年农发债指数 基金主代码 006745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9年 1月 23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公告依据《交银施罗德中债 1-3年农发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交银施罗德中债 1-3年农 发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 申购起始日 2019年 2月 26日 赎回起始日 2019年 2月 26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交银中债 1-3年农发债指数 A交银中债 1-3年农发债指数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6745 006746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申购、赎回是是 2.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 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 时除外。 由于各基金销售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可能有所不同,投资人应参照各 基金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 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直销机构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 100,000元,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 10,000元;已在直销机构有 认购或申购过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任一基金(包括本基金)记录的投资人不受首次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 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直销交易平台(包括网站及手机 APP,下同)办理基金申购业务的不受直销机构单笔 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申购最低金额为单笔 1元。本基金直销机构单笔申购最低金额可由基金管理人酌情 调整。其他销售机构接受申购申请的最低金额为单笔 1元,如果销售机构业务规则规定的最低单笔申购金 额高于 1元,以该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申购的金额以及最低基金份额余额的数量限 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 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3.2申购费率 本基金基金份额分为 A类和 C类基金份额。投资人申购 A类基金份额在申购时支付申购费用、赎回时收 取赎回费用,申购 C类基金份额不支付申购费用、赎回时收取赎回费用,并从该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 服务费。 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 A类基金份额申购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 售、登记等各项费用。 投资人可以多次申购本基金,申购费用按每笔申购申请单独计算。 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非养老金客户)的申购费率如下: 申购费率申购金额(含申购费) A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率 50万元以下 0.8% 50万元(含)至 100万元 0.6% 100万元(含)至 200万元 0.5% 200万元(含)至 500万元 0.3% 500万元以上(含 500万元)每笔交易 1000元 注:1、申购金额中已包含申购费; 2、持有 A类基金份额的投资人因红利自动再投资而产生的 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相应的申购费用。 本基金自 2019年 2月 26日起,对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申购 A类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实施特定申购 费率。 养老金客户指基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补充养老基金等, 具体包括: 1)全国社会保障基金; 2)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障基金; 3)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 4)企业年金理事会委托的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 5)企业年金养老金产品。 如将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基金管理人可在招募说明书更新或发布临时公 告将其纳入养老金客户范围,并按规定向中国证监会备案。 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申购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特定申购费率如下表: 申购费率申购金额(含申购费) A类基金份额特定申购费率 50万元以下 0.32% 50万元(含)至 100万元 0.18% 100万元(含)至 200万元 0.10% 200万元(含)至 500万元 0.06% 500万元以上(含 500万元)每笔交易 1000元 注:1、申购金额中已包含申购费; 2、持有 A类基金份额的投资人因红利自动再投资而产生的 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相应的申购费用; 3、有关养老金客户实施特定申购费率的具体规定以及活动时间如有变化,敬请投资人留意本公司发布的 相关公告。 3.3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本基金 C类基金份额目前仅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开放办理申购业务。 4.日常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赎回的最低份额为 1份基金份额,如果销售机构业务规则规定的最低单笔赎回份额高于 1份,以该销售机 构的规定为准。 每个工作日投资人在单个交易账户的本基金份额余额少于 1份时,若当日该账户同时有基金份额减少类业 务(如赎回、转换出等)被确认,则基金管理人有权将投资人在该账户的本基金份额一次性全部赎回。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赎回的份额以及最低基金份额余额的数量限 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的媒介上刊 登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4.2赎回费率 投资者赎回 A类基金份额或 C类基金份额收取赎回费用,该费用随基金份额的持有时间递减。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和 C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用由该类基金份额赎回人承担,对于持续持有期间少于 7天的投资 人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于持续持有期间大于等于 7天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总额的 25%应 归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如下: A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持有期限赎回费率 7天以内 1.5% 7天(含)—30天 0.1% 30天以上(含) 0 本基金 C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如下: C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持有期限赎回费率 7天以内 1.5% 7天(含)—30天 0.1% 30天以上(含) 0 4.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本基金 C类基金份额目前仅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开放办理赎回业务。 5.基金销售机构 5.1场外销售机构 5.1.1直销机构 本基金直销机构为本基金管理人以及本基金管理人的网上直销交易平台。 机构名称: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 188号交通银行大楼二层(裙)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8号国金中心二期 21-22楼 法定代表人:阮红 电话:021-61055724 传真:021-61055054 联系人:傅鲸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5000(免长途话费),(021)61055000 网址:www.fund001.com 个人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上直销交易平台办理开户、本基金的申购、赎回业务,具体交易细则 请参阅本基金管理人网站。 网上直销交易平台网址:www.fund001.com。 5.1.2场外非直销机构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上述场外销售机构的地址和联系方式等有关信息,请详见《交银施罗德中债 1-3年农发行债券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他有关增加销售机构的公告。 投资人可通过上述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上述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进行本基金的 申购或赎回。本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基金销售机构,并予以公告。 若基金管理人或其指定的销售机构开通电话、传真或网上等交易方式,投资人可以通过上述方式进行申购 与赎回。 6.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自 2019年 2月 26日始,本基金管理人将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 介,分别披露开放日的 A类基金份额和 C类基金份额所对应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敬请投 资人留意。 7.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7.1网上交易的申购费率 本基金管理人已开通基金网上直销业务,个人投资者可以直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上直销交易平台办理 开户和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业务。通过网上直销交易平台办理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申购业 务的个人投资者将享受申购费率优惠,赎回费率标准不变。具体优惠费率请参见本基金管理人网站列示的 网上直销交易平台申购费率表或相关公告。 本基金管理人基金网上直销业务已开通的银行卡及各银行卡交易金额限额请参阅本基金管理人网站。 本基金管理人可根据业务情况调整上述交易费用和限额要求,并依据相关法规的要求提前进行公告。 7.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履行相关手续后,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申购费率或调整收费方式,基金管 理人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开始实施日前依照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7.3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具体时间、流程以销售机构及网点的安排和规定为准,如有 新增销售机构,本基金管理人将届时另行公告。 7.4未开设销售网点地区的投资人,及希望了解其它有关信息的投资人,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 (www.fund001.com)或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 400-700-5000(免长途话费),(021) 61055000进行查询。 7.5为确保投资人能够及时准确地收到对账单,请投资人注意核对开户信息是否准确、完整。如需补充或 更改,请及时到原开户网点更正相关资料或致电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中心(400-700-5000,02161055000) 。 7.6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 2018年 12月 27日《中国证券报》、 2018年 12月 28日《上海证券报》和 2018年 12月 29日《证券时报》上的《交银施罗德中债 1-3年农发行债券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投资人亦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站或相关销售机构查阅《交银施罗德中 债 1-3年农发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交银施罗德中债 1-3年农发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招募说明书》等相关资料。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 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 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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