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昊志机电:截至2019年1月29日止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

时间:2019年02月21日 20:51:05 中财网






















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19年1月29日止

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




















































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2019年01月29日



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







目 录



页码

一、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



1-2

二、

附件







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
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



1-3









三、

事务所执业资质证明
































关于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



报告文号:信会师报字[2019]第ZC10011号

穗注协报备号码:00202019020013855581



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昊志机电”)管理层编制的截止2019年01月29日的《广州市昊志机
电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
(以下简称“专项说明”)进行鉴证。


一、 管理层的责任

昊志机电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实物证据、原
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据;按照《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编制专项说明,
并保证其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


二、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专项说明发表独立的
鉴证意见。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
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
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
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检查、
重新计算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
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四、 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昊志机电管理层编制的专项说明符合《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与实际情况相符。


五、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昊志机电用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
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之目的,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因使用不当造
成的后果,与执行本鉴证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及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附件:《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吴常华



中国注册会计师:



钟锦燕

中 国·上 海

二〇一九年二月二十日




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



深圳证券交易所:

现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
规定,将本公司截止2019年01月29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18]1308号文《关于核
准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核准,同
意昊志机电非公开发行不超过5,000万股新股。截至2019年01月29
日止,公司实际向特定投资者定价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2,952,669
股,募集资金总额271,529,992.56元。扣除尚未支付的承销费和保荐
费14,340,000.00元(含税)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257,189,992.56元,
已由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01月29日汇入广州市昊志机电
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具体情况: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天平
架支行、账号3602073029200544997、金额人民币257,189,992.56元。

减除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946,181.76元,加上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承销费和保荐费的可抵扣进项税额811,698.11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为人民币257,055,508.91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9]第ZC10009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 2017年度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承诺募投项目情况

公司《2017年度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披露的非公开发行
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项目投资总额(万元)

拟投入募集资金(万元)

1

禾丰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

昊志机电

67,587.33

65,000.00

2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昊志机电

5,000.00

5,000.00

合计

-

72,587.33

70,000.00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
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
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如果本次发行扣除发行费用之后的募集资金净
额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不足部分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
解决。


三、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271,529,992.56元,扣
除各项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257,055,508.91元,少于募投项
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019年2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调整2017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
额的议案》,鉴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募投
项目原计划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和当
前的实际情况,对募投项目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进行了调整,募集
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具体调整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项目投资总额

(万元)

原计划拟投入
募集资金

(万元)

调整后拟投入
募集资金

(万元)

1

禾丰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

昊志机电

67,587.33

65,000.00

20,705.55

2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昊志机电

5,000.00

5,000.00

5,000.00

合计

-

72,587.33

70,000.00

25,705.55





四、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
已由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先行投入,截止2019年01月29日,自筹资金
实际投入金额为5,274.8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拟
投入的金额

自筹资金预
先投入金额

其中

工程建设投资

——

1

禾丰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

20,705.55

5,274.87

5,274.87

0.00

2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5,000.00

0.00

0.00

0.00



合 计

25,705.55

5,274.87

5,274.87

0.00





五、其他说明

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司将募集资金
5,000.00万元由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天平架支行募集资金
专户划至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林和路支行募集资金专户(即补
充流动资金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755919131210705。


本公司认为,本公司已经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等有关要求编制本报告,所披露的相关信息真
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截至2019年01月29日止,以自筹资
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02月20日


  中财网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