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医疗分级: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年2月)

时间:2019年02月23日 00:02:41 中财网

广发中证医疗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时间:二〇一九年二月



【重要提示】


本基金于
2015

6

16
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字
[2015]1266
号文注册。



本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
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的各类份额(广发医疗份额、广发医疗
A
份额和广发医疗
B
份额)均不保本,在
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可能发生亏损。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
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
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
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
统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开放式基金的巨额赎回
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包括指数投
资风险、杠杆机制风险、折
/
溢价交易风险、以及份额
配对转换及基金份额折算等业务办理过程中的特有风险)等等。



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投资者
根据所持有份额享受基金的收益,但同时也需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本基金虽为股票型指数
基金,但由于采取了基金份额分级的结构设计,不同的基金份额具有不同的风险收益特征。

广发医疗份额为常规指数基金份额,具有预期风险较高、预期收益较高的特征,其预期风险
和预期收益水平均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广发医疗
A
份额,则具有
预期风险
低,预期收益低的特征;广发医疗
B
份额由于利用杠杆投资,则具有预期风险高、
预期收益高的特征。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
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承担。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
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表现的保证。



本招募说明书
(
更新
)
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9

1

23
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
止日为
2018

12

31
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目录



第一部分
绪言
................................
............................
4
第二部分
释义
................................
............................
5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
....................
13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
....................
21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
..................
24
第六部分
基金份额的分类与净值计算规则
................................
..
66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的生效
................................
................
69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的上市交易
................................
............
70
第九部分
广发医疗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
72
第十部分
基金份额的登记、转托管及其他业务
..............................
82
第十一部分
基金的份额配对转换
................................
..........
84
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投资
................................
..................
86
第十三部分
基金的业绩
................................
...................
97
第十四部分
基金的财产
................................
..................
99
第十五部分
基金资产的估值
................................
.............
100
第十六部分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
...........
106
第十

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
................................
.............
107
第十

部分
基金份额折算
................................
...............
110
第十九部分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
118
第二十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
................................
.............
119
第二十一部分
风险揭示
................................
.................
125
第二十二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
132

第二十三部分
基金
合同的内容摘要
................................
.......
134
第二十四部分
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
149
第二十五部分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
167
第二十六部分
其他应披露事项
................................
...........
170
第二十七部分
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
................................
.
171
第二十八部分
备查文件
................................
.................
172

第一部分 绪言

《广发中证医疗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或“本招
募说明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
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
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
动性风险管理规定》”)、《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
以及《广发中证医疗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编写。




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
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发中证医疗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或“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
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
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
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
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
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
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
合同。




第二部分 释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1
、招募说明书


指《广发中证医疗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
说明书》及其定期的更新


2
、基金或本基金


指广发中证医疗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3
、基金管理人


指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
、基金托管人


指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
、基金合同或本基金合同


指《广发中证医疗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合同》及对本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
、托管协议


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
《广发中证医疗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托管
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7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指《广发中证医疗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份额发售公告》


8
、上市交易公告书


指《广发中证医疗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份额
上市交易公告书》


9
、法律法规


指中国(为本基金合同之目的,在此不包括香
港、澳门和台湾地区)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
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行
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
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10
、《基金法》



2012

12

28
日经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
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自
2013

6

1
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
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
、《销售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
2013

3

15
日颁布、同年
6

1
日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
、《信息披露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
2004

6

8
日颁布、同年
7

1
日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
、《运作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
2014

7

7
日颁布、同年
8

8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
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4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指中国证监会
2017

8

31
日颁布、同年
10

1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
出的修订


15
、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6
、银行业监
督管理机构


指中国人民银行和
/
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
委员会


17
、标的指数


指中证医疗指数


18
、基金份额分级


指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包括广发中证医疗指数
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基础份额、广发中证医疗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
A
份额与广发中证医
疗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
B
份额


19
、广发医疗份额


指广发中证医疗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基
础份额


20
、广发医疗
A
份额


指广发中证医疗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
A

额,即稳健收益类份额


21
、广发医疗
B
份额


指广发中证医疗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
B

额,即积极进取类份额


22
、广发医疗
A
份额的本金


除非基金合同文义另有所指,对于广发医疗
A
份额而言,指
1.00



23
、广发医疗
A
份额约定年基准收益



指“同期银行人民币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税
后)
+4%
”,同期银行人民币一年期定期存款利
率以当年
1

1
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





构人民币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为准。基金合同
生效日所在年度的年基准收益率为“基金合同
生效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
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税后)
+4%
”。每份广发
医疗
A
份额年基准收益均以
1.00
元为基准进
行计算


24
、基金合同当事人


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
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
承担义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
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25
、个人投资者


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
基金的自然人


26
、机构投资者


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
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
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
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27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
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
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
的机构投资者


28
、投资人


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
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
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9
、基金份额持有人


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
额的投资人


30
、基金销售业务


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
基金份额,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
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31
、销售机构


指基金的直销机构和
销售机构


32
、直销机构


指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3

销售机构


指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
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
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代理协议,代为办理基金
销售业务的机构


34
、基金销售网点


指直销机构的直销中心及
销售机构
的代销网



35
、场外


指不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而通过自
身的柜台或者其他交易系统办理基金份额认
购、申购和赎回业务的基金销售机构和场所。

通过该等场所办理基金份额的认购、申购、赎
回也称为场外认购、场外申购、场外赎回


36
、场内


指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和上海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办理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
回和上市交易业务的场所。通过该等场所办理
基金的认购、申购、赎回也称为场内认购、场
内申购、场内赎回


37
、登记业务


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
具体内容包括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
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
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
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38
、登记机构


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本基金的登记机构为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39
、中国结算
TA
系统


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放式基
金注册登记系统,通过场外销售机构认购、申
购的基金份额登记在中国结算
TA
系统


40
、证券登记结算系统


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
司证券登记结算系统,通过场内证券经营机构
认购、申购、买入所得的基金份额登记在证券





登记结算系统


41
、上市交易所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


42
、开放式基金账户


指投资者通过场外销售机构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注册的上海开放式基金账
户,用于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
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43
、基金交易账户


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
该销售机构买卖基金的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
情况的账户


44
、上海证券账户


指投资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分公司开立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人民币普
通股票账户(即
A
股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



45
、基金合同生效日


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
定的条件,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
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
日期


46
、基金合同终止日


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
基金财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
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47
、基金募集期


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
的期间,最长不得超过
3
个月


48
、存续期


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49
、工作日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
易日


50

T



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
或其他业务申请的开放日


51

T+n



指自
T
日起第
n
个工作日
(
不包含
T

)


52
、开放日


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





务的工作日


53
、开放时间


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
间段


54
、《业务规则》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实施的《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开放式基金业务指引》、《上海证券交易
所开放式基金申购赎回业务实施细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及对其不
时做出的修订,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发布实施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上市开放式基金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及
销售机构业务规则等相关业务规则和实施细
则及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55
、认购


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申请购买基金份额
的行为


56
、申购


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
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57
、赎回


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
同规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
行为


58
、份额配对转换


指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的广发医疗份
额与广发医疗
A
份额、广发医疗
B
份额之间的
配对转换,包括分拆与合并两个方面


59
、分拆


指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
将其持有的每
2
份广发医疗份额的场内份额申
请转换成
1
份广发医疗
A
份额与
1
份广发医疗
B
份额的行为


60
、合并


指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
持有的每
1
份广发医疗
A
份额与
1
份广发医疗
B
份额进行配对申请转换成
2
份广发医疗份额





的场内份
额的行为


61
、会员单位


指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上海证券交易所
会员单位


62
、上市交易


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通过场内会员单位
以集中竞价的方式买卖广发医疗份额、广发医

A
份额和广发医疗
B
份额的行为


63
、基金转换


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本基金合同和基金管
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
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



64
、转托管


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
之间实施的变更所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



65
、系统内转托管


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持有的基金份额在中国
结算
TA
系统内不同销售机构(网点)之间或
证券登记结算系统内不同会员单位(交易单
元)之间进行转登记的行为


66
、跨系统转托管


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持有的基金份额在中国
结算
TA
系统和证券登记结算系统间进行转登
记的行为


67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
期申购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
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户内
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



68
、巨额赎回


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广发医疗
份额净赎回申

(
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
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





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
)
超过上一
开放日基金总份额(包括广发医疗份额、广发
医疗
A
份额和广发医疗
B
份额)的
10%


69
、元


指人民币元


70
、基金收益


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
证券价差、银行存款利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
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
节约


71
、基金资产总值


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
基金应收申购款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72
、基金资产净值


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73
、基金份额净值


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
总数


74
、基金资产估值


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
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75
、流动性受限资产


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
因无法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
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
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
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
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
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76
、指定媒介


指中
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
刊、互联网网站及其他媒介


77
、不可抗力


指本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
服的客观事件。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一、概况


1
、名称: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
、住所:
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6

105

-
49848
(集中办公区)


3
、办公地址:
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
1
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
31
-
33



4
、法定代表人:
孙树明


5
、设立时间:
2003

8

5



6
、电话:
020
-
83936666


全国统一客服热线

95105828


7
、联系人:
邱春杨


8
、注册资本:
1.2688
亿元人民币


9
、股权结构: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深圳市前海香江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和广州科技金融创新
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分别持有本基金管理人
51.135
%、
15.763
%、
15.763
%、
9.458
%和
7.881

的股权。






二、主要人员情况


1
、董事会成员


孙树明先生:董事长,博士,高级经济师。兼任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执行董
事、党委书记,中证机构间报价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中国证券业协会第六届理事会
兼职副会长,上海证券交易所第四届理事会理事,深圳证券交易所第二届监事会监事,中国
上市公司协会第二届理事会兼职副会长,亚洲金融合作协会理事,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道德
准则委员会委员,广东金融学会副会长,广东省预防腐败工作专家咨询委员会财政金融运行
规范组成员。曾任财政部条法司副处长、处长,中国经济开发信托投资公司总经理办公室主
任、总经理助理,中共中央金融工作委员
会监事会工作部副部长,中国银河证券有限公司监
事会监事,中国证监会会计部副主任、主任等职务。



林传辉先生:副董事长,学士,现任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兼任广发国际资产
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瑞元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中国基金业协会创新与战略发展专业委



员会委员、资产管理业务专业委员会委员,深圳证券交易所第四届上诉复核委员会委员。曾
任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常务副总经理,瑞元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



孙晓燕女士:董事,硕士,现任广发证券执行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兼任广发控
股(香港)有限公司董事,
证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曾任广东广发证券公司投资银行部经理、
广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经理、财务部副总经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自营部副
总经理
,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副总经理
,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经理,
证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长。



戈俊先生:董事,硕士,高级会计师,现任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兼任南京
烽火星空通信发展有限公司董事。曾任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经理助理、财务
部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副总裁。



翟美卿女士:董事,硕士,现任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南方香江
集团董事
长、总经理,香江集团有限公司总裁、深圳市金海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任全国政
协委员,全国妇联常委,中国女企业家协会副会长,广东省妇联副主席,广东省工商联副主
席,广东省女企业家协会会长,香江社会救助基金会主席,深圳市深商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董事,广东南粤银行董事,深圳龙岗国安村镇银行董事。曾任深圳市前海香江金融控股集
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许冬瑾女士:董事,硕士,副主任药师,现任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常务副
总经理,兼任世界中联中药饮片质量专业委员会副会长、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对外交流合
作专
家咨询委员会委员、中国中药协会中药饮片专业委员会专家,全国中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
员,全国制药装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中药炮制机械分技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国家中医药行
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中药炮制与配置工专业专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广东省中药标
准化技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等。



罗海平先生:独立董事,博士,现任中华联合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集
团机关党委书记,兼任保监会行业风险评估专家。曾任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荆襄支公司经理、
湖北省分公司国际保险部党组书记、总经理、汉口分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太平保险有限

司市场部总经理、湖北分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助理总经理、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总裁,阳光保险集团执行委员会委员,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
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党委书记。



董茂云先生:独立董事,博士,现任宁波大学法学院教授、学术委员会主任,复旦大学



兼职教授,浙江合创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曾任复旦大学教授、法律系副主任、法学院副院
长,海尔施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姚海鑫先生:独立董事,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辽宁大学新华国际商学院教授、
辽宁大学商学院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会计教授会理事、东北地区高校财务与会计教师联合
会常务理事、辽宁省生产力学会副理事长、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沈阳
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和中兴
-
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辽宁
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副院长、工商管理硕士(
MBA
)教育中心副主任、计财处处长、学科建设处
处长、发展规划处处长、新华国际商学院党总支书记、新华国际商学院副院长。



2
、监事会成员


符兵先生:监事会主席
,硕士,经济师。曾任广东物资集团公司计划处副科长,广东发
展银行广州分行世贸支行行长、总行资金部处长,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总经理、
市场拓展部副总经理、市场拓展部总经理、营销服务部总经理、营销总监、市场总监。



匡丽军女士:股东监事,硕士,高级涉外秘书,现任广州科技金融创新投资控股有限公
司工会主席、副总经理。曾任广州科技房地产开发公司办公室主任,广州屈臣氏公司行政主
管,广州市科达实业发展公司办公室主任、总经理,广州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
董事会秘书。



吴晓辉先生:职工监事,硕士,现任广发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信息技术部总经理,兼任广
发基金分工会主席。曾任广发证券电脑中心副经理、经理。



张成柱先生:职工监事,学士,现任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央交易部交易员。曾任广
州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师,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师,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信
息技术部工程师。



刘敏女士:职工监事,硕士,现任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营销管理部副总经理。曾任广
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市场拓展部总经理助理,营销服务部总经理助理,产品营销管理部总经
理助理。



3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林传辉先生:总经理,学士,兼任广发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
事长,瑞元资本管理有
限公司董事,中国基金业协会创新与战略发展专业委员会委员,资产管理业务专业委员会委
员,深圳证券交易所第四届上诉复核委员会委员。曾任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常
务副总经理,瑞元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




易阳方先生:常务副总经理,硕士。兼任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广发创新驱
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广发聚惠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广发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曾任广发证券投资自营部副经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广发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投资管理部总经理、公司总经理助
理、副总经理,广发聚富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广发制造业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经理、广发鑫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广发稳裕保本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经理、广发聚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广发聚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经理、广发鑫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广发转型升级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瑞元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朱平先生:副总经理,硕士
,
经济师。曾任上海荣臣集团市场部经理、广发证券投资银
行部华南业务部副总经理
,基金科汇基金经理,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部研究负责人,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六届创业板发行审核委员会
兼职委员。



邱春杨先生:督察长,博士。曾任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机构理财部副总经理、金融工
程部副总经理、金融工程部总经理、产品总监、副总经理,广发沪深
3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广发中证
5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瑞元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魏恒江先生:副总经理,硕士,高级工程师。兼任广东证券期货业协会副会长及发展委
员会委员。曾在水利部、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工作,
历任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分公
司总经理、综合管理部总经理、总经理助理。



张敬晗女士:副总经理,硕士,兼任广发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曾任中国农
业科学院助理研究员,中国证监会培训中心、监察局科员,基金监管部副处长及处长,私募
基金监管部处长。



张芊女士:副总经理,硕士。兼任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投资总监、广发纯债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广发聚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广发鑫裕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广发集裕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曾在施耐德电气公
司、中国银河证券、中国人保资
产管理公司、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长盛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工作,历任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总经理,广发聚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广发安宏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广发安富回报灵
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广发集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广发集鑫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广发集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广发集源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王凡先生:副总经理,博士。曾在财政部、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工作。



4
、基金经理


罗国庆先生,经济学硕士,持有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从业证书。曾任深圳证券信息有限
公司研究员,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产品设计研究员,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产品经理及量
化研究员。现任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指数投资部副总经理、广发深证
100
指数分级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5

10

13
日起任职)、广发中证医疗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经理(自
2015

10

13
日起任职)、广发中证全指汽车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自
2017

7

31
日起任职)、广发中证全指建筑材料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自
2017

8

2
日起任职)、广发中证全指家用电器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自
2017

9

13
日起任职)、广发中证传媒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7

12

29
日起任职)、广发中证传媒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
基金经理(自
2018

1

2
日起任职)、广发中证
1000
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自
2018

11

2
日起任职)。



历任基金经理:陆志明,任职时间为
2015

7

23
日至
2016

7

28





5

基金投资采取集体决策制度。基金管理人权益公募投委会由副总经理朱平
先生、总经
理助理陈少平女士、价值投资部总经理傅友兴先生、成长投资部总经理刘格菘先生和策略投
资部副总经理李巍先生等成员组成,朱平先生担任投委会主席。基金管理人固定收益投委会
由副总经理张芊女士、债券投资部总经理谢军先生、现金投资部总经理温秀娟女士、债券投
资部副总经理代宇女士和固定收益研究部副总经理韩晟先生等成员组成,张芊女士担任投委
会主席。



6
、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
、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
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
、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
、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
、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


5
、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
、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


7
、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
、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
、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
、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
、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12
、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和基金经理的承诺


1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现行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
会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
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的行为发生。



2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证券法》
、《基金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的内部
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发生:



1

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

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

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谋取利益;



4

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3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1
)越权或违规经营;



2
)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3
)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利益;



4
)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



5
)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
)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7
)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泄漏
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
划等信息;



8
)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倒仓等手段操纵市场价格,扰乱市场秩序;



9
)贬损同行,以抬高自己;



10
)以不
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



11
)有悖社会公德,损害证券投资基金人员形象;



12
)在公开信息披露和广告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分;



13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禁止的行为。



4
、基金经理承诺



1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最
大利益;



2
)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及其代理人、受雇人或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



3
)不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泄
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
、基金投资
计划等信息;



4
)不从事损害基金财产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证券交易及其他活动。






五、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基金管理人的内部风险控制制度包括内部控制大纲、基本管理制度、部门业务规章等。

内部控制大纲是对公司章程规定的内控原则的细化和展开,对各项基本管理制度的总揽和指
导。内部控制大纲明确了内部控制目标和原则、内部控制组织体系、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内
部控制环境、内部控制措施等。基本管理制度包括风险控制制度、基金投资管理制度、基金
绩效评估考核制度、集中交易制度、基金会计制度、信息披露制度、信息系统管理
制度、员
工保密制度、危机处理制度、监察稽核制度等。部门业务规章是在基本管理制度的基础上,
对各部门的主要职责、岗位设置、工作要求、业务流程等的具体说明。



根据基金管理业务的特点,公司设立顺序递进、权责统一、严密有效的四道内控防线:


1
、建立以各岗位目标责任制为基础的第一道监控防线。各岗位均制定明确的岗位职责,



各业务均制定详尽的操作流程,各岗位人员上岗前必须声明已知悉并承诺遵守,在授权范围
内承担各自职责。



2
、建立相关部门、相关岗位之间相互监督的第二道监控防线。公司在相关部门、相关岗
位之间建立重要业务处理凭据传递和信息沟通制度,后续部门及岗位对前一部门及岗位负有
监督的责任。



3
、建立以合规风控部门对各岗位、各部门、各机构、各项业务全面实施监督反馈的第三
道监控防线。合规风控部门属于内核部门,独立于其他部门和业务活动,对内部控制制度的
执行情况实行严格的检查和监督。



4
、建立以合规审核委员会及督察长为核心,对公司所有经营管理行为进行监督的第四道
监控防线。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情况


名称: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
17
号首层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
17



法定代表人:
张东宁


组织形式:
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资本:
人民币
88
亿元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
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2008]776



联系人:
赵姝


电话:
010
-
66223695


传真:
010
-
66226045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贴现;
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从事同业拆借;提供
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业务;办理地方财政信用周转使用资金的
委托贷款业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币兑换;同业外汇拆借;国际结算;结
汇、售汇;外汇票据的承兑和贴现;外汇担保;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买卖和代理买
卖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自营和代客外汇买卖;证券结算业务;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代
销业务;债券结算代理业务;短期融资
券主承销业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
其它业务。



发展概况:


北京银行成立于
1996
年,是一家中外资本融合的新型股份制银行。成立
21
年来,北京
银行依托中国经济腾飞崛起的大好形势,先后实现引资、上市、跨区域、综合化等战略突破。

2017
年,北京银行提出未来三年打造“十大银行”的中期愿景,引领全行发展。城市副中心
分行、青岛分行、赣州分行获批筹建,株洲分行、延安分行正式开业,全行分支机构总数达

532
家;同时,村镇银行建设加快,全行区域布局更加完善。坚持创新发展,积极争取直
销银行牌照,各投资机构均取得了
良好业绩。各项战略的稳步实施和深入推进,为北京银行
持续稳健发展奠定基础。




截至
2017
年上半年,公司实现净利润
111.55
亿元,同比增长
4.51%
。截至报告期末,
表内外资产
2.96
万亿元,其中表内资产
2.24
万亿元,较年初增长
5.80%
;贷款总额
1.03

亿元,较年初增长
14.41%
;存款总额
1.27
万亿元,较年初增长
10.17%
;不良贷款率
1.18%

拨备覆盖率
237.03%
,经营指标和资产质量保持同业优秀水平。伴随业绩增长,北京银行品
牌价值进一步提升至
365
亿元,保持中国银行业第
7
位;按一级
资本在全球千家大银行的最
新排名提升至第
73
位,连续四年跻身全球百强银行,受到国际国内高度赞誉。



2017
年,北京银行业务创新呈现良好态势。公司业务成功发行第一期绿色金融债,创新
推出“农权贷”产品,发展基础持续筑牢夯实。零售业务深化“一体两翼”战略,个人理财
余额突破
3,000
亿元,创新推出“京彩易联”互联网金融服务体系,连续
9
次荣获《亚洲银
行家》“中国最佳城市商业零售银行”奖。金融市场业务加大产品创新力度,深化银登中心合
作,成功开展租赁收益权项目;托管资产规模达到
1.68
万亿元;自贸联动业务取得积极突
破。






二、主要人员情况


刘晔女士,北京银行资产托管部总经理,硕士研究生学历。

1994
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
财政金融系,
1997
年毕业于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研究生部,具有十多年银行和证券行业从业经
验。曾就职于证券公司从事债券市场和股票研究工作。在北京银行工作期间,先后从事贷款
审查、短期融资券承销、基金销售及资产托管等工作。

2008

7
月至
2012

9
月任北京银
行资产托管部总经理助理,
2012

9
月至
2014

12
月任北京银行资产托管部副总经理,
2014

12
月起至今任北京银行资产托管
部总经理。



北京银行总行资产托管部充分发挥作为新兴托管银行的高起点优势,搭建了由高素质人
才组成的专业团队,内设核算估值岗、资金清算岗、投资运作监督岗、系统运行保障岗及风
险内控岗,各岗位人员均分别具有相应的会计核算、资产估值、资金清算、投资监督、风险
控制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业务经验,
70%
的员工拥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北京银行资产托管部秉持“严谨、专业、高效”的经营理念,严格履行托管人的各项职
责,切实维护基金持有人的合法权益,为基金提供高质量的托管服务。经过多年稳步发展,
北京银
行托管资产规模不断扩大,托管业务品种不断增加,已形成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专户理财、证券公司资产管理计划、信托计划、银行理财、保险资金、股权投资基金等产品



在内的托管产品体系,北京银行专业高效的托管服务赢得了客户的广泛高度认同。






四、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
、内部控制目标


作为基金托管人,北京银行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托管业务的法律法规、行业监管规章和本
行有关管理规定,守法经营、规范运作、严格管理,确保基金托管业务的稳健运行,保证基
金财产的安全完整,确保有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披露,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

合法权益。



2
、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北京银行设有风险与内控管理委员会,负责全行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工作,对托管业务
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检查指导。资产托管部设有内控监查岗,配备了专职内控监督人员负责托
管业务的内控监督工作。



3
、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北京银行资产托管部具备系统、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建立了业务管理制度、内部
控制制度、业务操作流程,可以保证托管业务的规范操作和顺利进行;业务人员均具备从业
资格;业务操作严格实行经办、复核、审批制度,授权工作实行集中控制,制约机制严格有
效;业务印章按规程保管、存放、使用,
账户资料严格保管,未经授权不得查看;业务操作
区封闭管理,实施音像监控;业务信息由专职信息披露人负责,防止泄密;业务实现系统自
动化操作,防止人为操作风险的发生;技术系统完整、独立。






五、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或者违反基金
合同约定的,应当拒绝执行,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及时向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告。基金
托管人如发现基金管理人依据交易程序已
经生效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
规定,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应当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及时向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
告。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一)场外发售机构


本公司通过在广州、北京、上海设立的分公司及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为投资者办理本基
金的开户、认购等业务:


1
)广州分公司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
1
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
10



直销中心电话:
020
-
89899073


传真:
020
-
89899069
020
-
89899070


2
)北京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
9
号金融街中心北楼
11

1101
单元



(电梯楼层
12

1201
单元)


电话:
010
-
68083368


传真:
010
-
68083078


3
)上海分公司


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东路
166

905
-
10



电话:
021
-
68885310


传真:
021
-
68885200


4
)网上交易


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的开户、认购等业务,具体交易细则请
参阅本公司网站公告。



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网址:
www.g
ffunds.com.cn


本公司网址
: www.gffunds.com.cn


客服电话:
95105828
(免长途费)或
020
-
83936999


客服传真:
020
-
34281105


5
)投资人也可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进行本基金发售相关事宜的查询和投诉等。



2

销售机构



1
)名称: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
17
号首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
17



法定代表人:闫冰竹


联系人:谢小华


电话:
010
-
66223587


传真:
010
-
66226045


客户服务电话:
95526


公司网站:
www.bankofbeijing.com.cn



2
)名称: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东莞市运河东一路
193



办公地址:东莞市运河东一路
193



法定代表人:廖玉林


联系人:巫渝峰


电话:
0769
-
22100193


传真:
0769
-
22117730


客服电话:
40011
-
96228


公司网站:
www.dongguanbank.cn



3
)名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中路
1099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中路
1099



法定代表人:孙建一


联系人
:蔡宇洲


电话:
0755
-
22197874 25879591


传真:
0755
-
22197701


客服电话:
40066
-
99999


公司网站:
http://bank.pingan.com



4
)名称: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
69
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东塔楼


法定代表人:侯巍



联系人:郭熠


电话:
0351

8686659


传真:
0351

8686619


客服电话:
400
-
666
-
1618

95573


公司网站:
www.i618.com.cn



5
)名称: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东莞市东城区鸿福东路
2



办公地址:东莞市东城区鸿福东路
2



法定代表人:何沛良


联系人:何茂才


电话:
0769
-
22866255


传真:
0769
-
22866282


客服电话:
961122


公司网站:
www.drcbank.com



6
)名称: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石家庄市平安北大街
28



办公地址:石家庄市平安北大街
28



法定代表人:乔志强


联系人:
王栋


电话:
0311
-
88627522


传真:
0311
-
88627027


客服电话:
400
-
612
-
9999


网址:
www.hebba
nk.com



7
)名称: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泉州市云鹿路
3



办公地址:泉州市云鹿路
3



法定代表人:傅子能


联系人:董培姗


联系电话:
0595
-
22551071



业务传真:
0595
-
22505215


客服热线:
4008896312


公司网址:
www.qzccbank.com



8
)名称: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五四路
157
号新天地大厦
7

8



办公地址:福州市五四路
157
号新天地大厦
7

10



法定代表人:黄金琳


联系人:张腾


电话:
0591
-
87383623


传真:
0591
-
87383610


公司网站:
www.hfzq.com.cn


客服电话:
96326
(福建省外请先拨
0591




9
)名称: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长乐路
989
号世纪商贸广场
45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乐路
989
号世纪商贸广场
40



法定代表人:储晓明


联系人:曹晔


电话:
021
-
33389888


传真:
021
-
33388224


客服电话:
95523

4008895523


电话委托:
021
-
962505


网址:
www.swhysc.com



10
)名称: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
358
号大成国际大厦
20

2005



办公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
358
号大成国际大厦
20

2005



法定代表人:许建平


电话:
010
-
88085858



传真:
010
-
88085195


联系人:李巍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800
-
0562


网址:
www.hysec.com



11
)名称: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
618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68
号上海银行大厦
29



法定代表人:万建华


联系人:
吴倩


电话:
021
-
38676666


传真:
021
-
38670666


客服电话:
400
-
8888
-
666


公司网站:
www.gtja.com



12
)名称: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C



法定代表人:陈有安


联系人:田薇


电话:
010
-
66568430


传真:
010
-
66568990


客服电话:
4008
-
888
-
888
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公司网站:
www.chinastock.com.cn



13
)名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
安立路
66

4
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
188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权唐


电话:
400
-
8888
-
108


传真:
010
-
65182261


客服电话:
400
-
8888
-
108



公司网站:
www.csc108.com



14
)名称: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19
号富凯大厦
B

701
邮编:
100032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
28

C

5

邮编:
100088


法定代表人:林义相


联系人:尹伶


联系电话:
010
-
66045529


客服电话:
010
-
66045678


传真:
010
-
66045518


天相投顾网址:
www.txsec.com


天相基金网网址:
www.jjm.com.cn



15
)名称: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A

38

45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联系人:林生迎


电话:
0755
-
82943666


传真:
0755
-
82943636


客服电话:
95565

4008888111


公司网站:
www.newone.com.cn



16
)名称: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6008
号特区报业大厦
14

16

17



法定代表人:黄耀华


联系人:刘阳


电话:
0755
-
83516289


传真:
0755
-
83515567


客户服务热线:
0755
-
33680000

400
-
6666
-
888


公司网站:
www.cgws.com



17
)名称: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
1138




办公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
1138



法定代表人:矫正中


联系人:安岩岩


联系电话:
0431
-
85096517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
4006000686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
0431
-
85096795


公司网站:
www.nesc.cn



18
)名称: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
4036
号荣超大厦
16
-
20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
4036
号荣超大厦
16
-
20
层;


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全国免费业务咨询电话:
95511
-
8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
0755
-
82400862


全国统一总机:
95511
-
8


网址:
www.pingan.com



19
)名称: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
42
号写字楼
101



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
8



法定代表人:王春峰


联系人:蔡霆


联系电话:
022
-
28451991


传真:
022
-
28451892


客服电话:
400
-
6515
-
988


公司网站:
www.bhzq.com



20
)名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
98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
689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联系人:金芸、李笑鸣



电话:
021
-
23219000


传真:
021
-
23219100


客户服务热线:
95553
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公司网站:
www.htsec.com



21
)名称: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苏州工业园区翠园路
181
号商旅大厦
18
-
21



法定代表人:吴永敏


联系人:方晓丹


电话:
0512
-
65581136


传真:
0512
-
65588021


公司网站:
www.dwzq.com.cn



22
)名称: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南宝路
36
号证券大厦
4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4001
号时代金融中心
17



法定代表人:陆涛


联系人:马贤清


电话:
0755
-
83025022


传真:
0755
-
83025625


客服电话:
4008
-
888
-
228


公司网站:
www.jyzq.cn



23
)名称: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
23
号投资广场
18
-
19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928
号东海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朱科敏


客服电话:
95531

4008888588


联系人:梁旭


电话:
0519
-
88157761


传真:
0519
-
88157761


公司网站:
www.longone.com.cnn




24
)名称: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无锡市县前东街
168



办公地址:无锡市滨湖区太湖新城金融一街
8



法定代表人:雷建辉


联系人:沈刚


电话:
0510
-
82831662


传真:
0510
-
82830162


客服电话:
95570


公司网站:
www.glsc.com.cn



25
)名称: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西桂林市辅星路
13



公司地址:广西南宁市滨湖路
46



法定代表人:张雅锋


联系人:牛孟宇


电话:
0755
-
83709350


传真:
0755
-
83704850


客服电话:
95563


公司网站:
www.ghzq.com.cn



26
)名称: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西路
5
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
19

20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西路
5
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
19

20



法定代表人:刘东


联系人:林洁茹


电话:
020
-
88836999


传真:
020
-
88836654


客服电话:
020
-
961303


公司网站:
www.gzs.com.cn



27
)名称: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
115
号投行大厦
18




法定代表人:刘学民


传真:
0755
-
23838750


联系人:毛诗莉


客服电话:
4008881888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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