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今飞凯达: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时间:2019年02月25日 18:41:54 中财网


股票简称:今飞凯达 股票代码:002863





今飞标志.jpg


浙江今飞凯达轮毂股份有限公司

Zhejiang Jinfei Kaida Wheel Co., Ltd.

(住所: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夹溪路888号办公楼)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摘要





保荐人(主承销商)

说明: logo4


(住所:杭州市杭大路15号嘉华国际商务中心
201,501,502,1103,1601-1615,1701-1716室)



签署日期:二〇一九年二月


重要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任
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
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


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
对发行人所发行证券的价值或者投资人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
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投资者
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募集说明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募集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http://www.szse.cn/网站。





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下列重大事项或风险因素,并认真阅读本募集说
明书相关章节。


一、关于公司2018年年报披露事项的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2018年年报的预约披露时间为2019年4月23日,根据2018年业绩预告,
预计2018年全年净利润为6,350-7,050万元。根据业绩预告及目前情况所作的合理
预计,本公司2018年年报披露后,2016、2017、2018年相关数据仍然符合公开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条件。


二、关于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信用评级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信用等级由公司聘请的鹏元资信进
行了评级,信用等级为A+。


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后,鹏元资信将进行跟踪评级。


三、关于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的担保事项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应当提供担保,但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十五亿元的公
司除外”。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的净资产为9.21亿元,低于15亿元,
因此公司需对本次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提供担保,具体担保情况如
下:

富源今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本次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提供保证,
担保范围为本公司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的可转债100%本金及利息、违约金、
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的合理费用,担保的受益人为全体债券持有人,以保障本
次可转债的本息按照约定如期足额兑付。同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富源今飞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本次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提供保证的基础上择机
增加适当增信方式用以保障本次可转债的本息按照约定如期足额兑付。



四、关于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以及最近三年现金分红等情况

《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内容如下:

1、利润分配的原则

(1)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
续性和稳定性。


(2)公司的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
经营能力。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在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
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和中小投资者的意见。


2、利润分配的形式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
配股利。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方式。在具备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公司应当采
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
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3、现金分红的条件

(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
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2)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公司未来12个月内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
资金项目除外)。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事项指未来12个月内公司拟对外
投资、收购资产、工程建设或购买设备、土地等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0%。


4、现金分红比例和期间间隔

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的前提下,公司原则上每年
进行一次现金分红,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
的10%,且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


分配利润的30%。


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的实际盈利状况及资金需求状况可以提议公司进行中
期现金分红。


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每年在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
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
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5、发放股票股利的条件

公司可以根据累计可供分配利润、公积金及现金流状况,在保证足额现金分
红及公司股本规模合理的前提下,必要时公司可以采用发放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
润分配,具体分红比例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6、扣减现金红利情形

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
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7、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与机制

(1)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需履行的程序和要求: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具体
经营数据、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规划及下阶段资金需求,并结合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的意见,在符合公司章程既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的
前提下,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
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提出年度或中期利润分配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经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利润分配预案经董事会过半数以上董事表决通过,方
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应当就利润分配预案的合理性发表独立意见,并对现金分红具体方
案发表明确意见。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
交董事会审议。


(2)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需履行的程序和要求:股东大会对现金分
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
和交流(包括但不限于提供网络投票表决、邀请中小股东参会等方式),充分听
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3)监事会应当对以上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8、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机制

(1)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需要,或者外部经营环
境发生变化,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调整后的
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公司董事会在充分研究论证后提出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由
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意见,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公司
可以安排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互联网投票系统等网络投票方式为社会公众
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大会审议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需经出席股
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9、公司未分配利润的使用原则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对外投资、收购资产、购买设备等重大投
资,以及日常运营所需的流动资金,扩大生产经营规模,优化企业资产结构和
财务结构、促进公司高效的可持续发展,落实公司发展规划目标,最终实现股
东利益最大化。


除上述规定外,公司制定了《公司上市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
案》。



公司2015年度、2016年度和2017年度向股东分配的现金股利(含税)分别为
0.00万元、0.00万元和1,993.50万元,占公司当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比例分别为0%、0%和32.75%。公司2015-2017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占同期公司年均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1.23%。


公司最近三年滚存未分配利润全部投入公司的日常经营及扩大再生产。


五、与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的风险

(一)本息兑付风险

在可转债存续期限内,公司需对未转股的可转债偿付利息及兑付到期本金,
并在触发回售条件时承兑投资者提出的回售要求,这将相应增加公司的财务费
用,并对生产经营产生一定的资金压力。受国家政策、法规、行业和市场等不可
控因素的影响,公司经营活动可能出现未达到预期回报的情况,进而不能从预期
的还款来源获得足够的资金,可能影响公司对可转债本息的按时足额兑付,以及
对投资者回售要求的承兑能力。


(二)利率风险

受国民经济总体运行状况、国家宏观经济政策以及国际环境变化的影响,市
场利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在债券存续期内,当市场利率上升时,可转债对应的
债权价值可能会相应降低,从而使投资者遭受损失。


(三)价格波动风险

可转债作为一种复合型衍生金融产品,具有债券和股票的双重特性,其二级
市场价格不仅受到市场利率、票面利率、剩余年限等因素影响,还受转股价格、
上市公司股票价格、赎回条款及回售条款、投资者的心理预期等诸多因素的影响,
这需要可转债的投资者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股票、债券一样,可转债价格会
有上下波动,甚至会出现异常波动或与其投资价值严重背离,从而可能使投资者
遭受损失。



(四)发行可转债到期不能转股的风险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到期能否转换为公司股票,取决于本次发行确定的转股价
格、二级市场股票价格等多项因素,相关因素的变化可能导致已发行的可转债到
期不能转为公司股票。届时,投资者只能接受还本付息,而公司也将承担到期偿
付本息的义务,相应增加公司的财务负担及资金压力。


(五)可转债存续期内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不实施的风险

本次发行设置了公司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
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20个连续交易日中至少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
转股价格的90%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表决,该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
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
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的公
司股票交易均价,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
和股票面值。


在满足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情况下,发行人董事会仍可能基于公
司的实际情况、股价走势、市场因素等多重考虑,不提出转股价格向下调整方案
或董事会提出的转股价格向下调整方案未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此外,可转债
存续期内,本次可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可能因修正转股价格低于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而无法实施。因此,存续期内可转债持有人可能面临
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不能实施的风险。


(六)可转债担保的风险及评级风险

为保障本次可转债持有人的权益,本次可转债采用保证的担保方式,由富源
今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本次可转债提供保证担保,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担保
范围为本公司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的可转债本金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
及实现债权的合理费用,担保的受益人为全体债券持有人,以保障本次可转债的
本息按照约定如期足额兑付。但若因国家政策出现重大调整、相关法律法规发生
变化、宏观经济出现不可控制的恶化、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等不可控制因素影


响,担保人可能出现无法承担担保责任的风险,进而影响本次可转债投资人的利
益。


本期可转债评级机构评定本期可转债的信用等级为A+。在本次发行的可转
债存续期间,若出现任何影响本次发行可转债的信用级别的事项,评级机构有可
能调低本次发行可转债的信用级别,将会对投资者利益产生不利影响。


(七)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有助于公司扩大生产能力、增强盈利能力、提高抗风险
能力。本次可转债转股前,如果公司未来的盈利增长无法覆盖可转债的利息,将
对公司普通股股东即期回报产生摊薄影响。投资者持有的可转债部分或全部转股
后,则公司股本总额和净资产将相应增加,对未参与优先配售的原有股东的持股
比例、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及公司每股收益产生潜在的摊薄作用。另外,本次可转
债设有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在该条款被触发时,公司可能向下修正转股价格,
导致因本次可转债转股而新增股本,从而扩大对未参与优先配售原有股东即期回
报的潜在摊薄作用。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对此已经作出相关承
诺,积极采取相应的措施对可能产生摊薄的即期回报进行填补。



目 录

重大事项提示......................................................................................................... 2
一、关于公司2018年年报披露事项的重大事项提示 .................................................................... 2
二、关于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信用评级 .................................................................. 2
三、关于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的担保事项 ...................................................................................... 2
四、关于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以及最近三年现金分红等情况....................................................... 3
五、与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的风险 .................................................................................................. 6
目 录 .................................................................................................................... 9
第一节 本次发行概况 ....................................................................................... 10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 10
二、可转债发行条款 ........................................................................................................................ 12
三、本次发行的有关当事人 ............................................................................................................ 21
第二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25
一、发行人的股本结构 .................................................................................................................... 25
二、本次发行前发行人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25
三、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 25
第三节 财务会计信息 ......................................................................................... 28
一、财务报告及相关财务资料 ........................................................................................................ 28
二、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财务报表 ................................................................................................ 28
三、最近三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 35
第四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38
一、财务状况分析 ............................................................................................................................ 38
二、盈利能力分析 ............................................................................................................................ 42
三、现金流量分析 ............................................................................................................................ 50
第五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 .................................................................................. 52
一、本次募集资金运用计划 ............................................................................................................ 52
二、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决策程序 ................................................................................................ 53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 ............................................................................................ 53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况 .................................................................................................... 63
第六节 备查文件 ............................................................................................... 76
第一节 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的简要情况

发行人名称



浙江今飞凯达轮毂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ZHEJIANG JINFEI KAIDA WHEEL CO., LTD.

注册资本



37,655.00万元

住所



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夹溪路888号办公楼

法定代表人



葛炳灶

成立日期



2005年2月1日

上市日期



2017年4月18日

股票简称



今飞凯达







股票代码



002863







股票上市地



深圳证券交易所







董事会秘书



何东挺

联系电话



0579-82239001

传真



0579-82523349

互联网址



www.jfkd.com.cn

经营范围



汽车摩托车轮毂及组件生产销售;机械模具开发、设计、

制造。


主营业务



汽车、摩托车轮毂及组件生产销售



(二)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本次发行已经公司于2018年8月23日召开的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本次发行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8]2191号”文核准。


证券类型:

可转换公司债券

发行数量:

36,800.00万元,共计368.00万张

债券面值:

每张100元

发行价格:

按面值发行

债券期限:

6年




发行对象与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原股东享有优先配售权。原股东优
先配售后余额采用网下向机构投资者配售和网上向社会
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式进行,余额由主承销商包销。


预计募集资金量:

36,800.00万元(含发行费用)

预计募集资金净额:

35,651.22万元



(三)承销方式与承销期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由承销团按照承销团协议和承销协议及补充协
议的约定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包销基数为3.68亿元。


承销期为2019年2月26日至2019年3月6日。


(四)发行费用

发行费用包括保荐及承销费用、律师费用、会计师费用、资信评级费用、发
行手续费用、信息披露费用等。本次可转债的保荐及承销费将根据保荐协议和承
销协议中的相关条款结合发行情况最终确定,律师费用、会计师费用、资信评级
费用、发行手续费用、信息披露费用等将根据实际发生情况增减。




项目

金额(万元)

承销费用及保荐费用

950.00

律师费用

46.00

会计师费用

88.00

资信评级费用

25.00

发行手续费用

3.78

信息披露费用

36.00

合计

1,148.78



注:以上各项发行费用可能会根据本次发行的实际情况有所增减。


(五)承销期间的日程安排

日期

交易日

发行安排

2019年2月26


星期二

T-2日

1、刊登募集说明书摘要、《发行公告》、《网上路演公告》

2019年2月27


星期三

T-1日

1、网上路演

2、原股东优先配售股权登记日

3、网下申购日,网下机构投资者在17:00前提交《网下申购表》
等相关文件,并确保17:00前申购保证金到达指定账户




2019年2月28


星期四

T日

1、刊登《发行提示性公告》

2、原股东优先配售(缴付足额资金)

3、网上申购(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4、确定网上申购中签率

2019年3月1日

星期五

T+1日

1、刊登《网上发行中签率及网下发行配售结果公告》

2、网上申购摇号抽签

2019年3月4日

星期一

T+2日

1、刊登《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2、网上投资者根据中签号码确认认购数量并缴纳认购款(投资
者确保资金账户在T+2日日终有足额的可转债认购资金)

3、网下投资者根据配售结果缴款(如网下申购保证金小于网
下配售金额,不足部分需于当日17:00之前足额补足;如网下
申购保证金大于网下配售金额,超过部分于当日退款)

2019年3月5日

星期二

T+3日

1、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网上网下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
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

2019年3月6日

星期三

T+4日

1、刊登《发行结果公告》



上述日期均为交易日,如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对上述日程安排进行调整或遇重
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可转债发行,公司将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后修改发
行日程并及时公告。


(六)本可转债上市的时间安排

本次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申请可转换公司债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
市交易,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二、可转债发行条款

(一)本次发行方案要点

1、发行证券的种类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A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该可转
换公司债券及未来转换的A股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2、发行规模

本次拟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总额为人民币36,800.00万元,发行数量为
368.00万张。



3、可转债存续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6年,即2019年2月
28日至2025年2月28日。


4、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


5、债券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票面利率为:第一年为0.60%,第二年为0.80%,第三年
为1.20%,第四年为1.80%,第五年为2.20%,第六年为2.50%。


6、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1)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自可
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
“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
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


②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
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
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③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


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5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
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持有
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④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7、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自发行结束之日2019年3月6日(T+4
日)起满6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止(即2019年9
月6日至2025年2月28日止)。


8、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1)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6.80元/股,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
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和前1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


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前1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1个交易日公
司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2)转股价格的调整

在本次发行之后,若公司发生派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
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

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
入):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1为调整后转股价;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率;
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
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并于
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时期(如需)。当转股价格调
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
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本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本公司股份类别、
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
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本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
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
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
相关规定来制订。


9、转股价格向下修正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20个交易日
中至少有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90%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
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
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
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1个
交易日均价之间的较高者。


若在前述20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
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
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2)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时,公司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
及互联网网站上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和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
期间。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1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
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
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10、转股股数确定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可转
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申请转股当日有效的
转股价格,并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


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是整数股。转股时不足转换为一股的可转
换公司债券余额,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可转换公司
债券持有人转股当日后的5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票面
余额及其所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


11、赎回条款

(1)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5个交易日内,公司将以本次可转债票
面面值的115%(含最后一期利息)向投资者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债。


(2)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
时,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
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①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A股股票连续30个交易
日中至少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②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A=B×i×t÷365

其中:IA为当期应计利息;B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
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i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t为计息天数,
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30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
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
价格计算。


12、回售条款

(1)有条件回售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
3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的70%时,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
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
公司。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
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
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
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
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连续30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
交易日起重新计算。


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每年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
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
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能再行使回
售权,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2)附加回售条款

若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
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被视作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
债券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价格回售给公司。持有人在附加回
售条件满足后,可以在公司公告后的附加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该次附加回售
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不能再行使附加回售权。


13、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

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公司A股股票享有与原A股股
票同等的权益,在股利发放的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享有
当期股利。


14、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的今飞转债向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
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下向机构
投资者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发售的方式进行,余额
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向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网下和网上发行预
设的发行数量比例为90%:10%。根据实际申购结果,最终按照网下配售比例和
网上中签率趋于一致的原则确定最终网上和网下发行数量。


本次可转债的发行对象为:

(1)向原股东优先配售:发行公告公布的股权登记日(即2019年2月27
日,T-1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公司”)登记在册的发行人原A股股东。


(2)网上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持有深交所证券账户的社会公众投资
者,包括: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等(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3)网下发行:持有深交所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包括: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批准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和法律法规允许申购的法
人,以及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机构投资者。


(4)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及承销团成员的自营账户不得参与本次申购。



15、向原A股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可转债给予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权,原股东亦有权放弃配售权。原
A股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数量上限为其在股权登记日(即2019年2月27日,
T-1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发行人A股股份数按每股配售0.9772元面值可转
债的比例计算可配售可转债的金额,再按100元/张的比例转换为张数,每1张
为一个申购单位。


公司原A股股东优先配售之外的余额和原A股股东放弃优先配售后的部分
采用网下对机构投资者发售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
进行,余额由主承销商包销。


16、债券持有人及债券持有人会议有关条款

(1)可转债持有人的权利:

①依照其所持有的可转换债券数额享有约定利息;

②根据约定条件将所持有的可转换债券转为公司A股股票;

③根据约定的条件行使回售权;

④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可转
换债券;

⑤依照法律、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

⑥按约定的期限和方式要求公司偿付可转换债券本息;

⑦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等相关规定参与或委托代理人参与债券持有人会议并
行使表决权;

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作为公司债权人的其他权利。


(2)可转债持有人的义务

①遵守公司所发行可转换债券条款的相关规定;

②依其所认购的可转换债券数额缴纳认购资金;


③遵守债券持有人会议形成的有效决议;

④除法律、法规规定及可转换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之外,不得要求公司提前
偿付可转换债券的本金和利息;

⑤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债券持有人承担的其他义务。


(3)在本次可转债存续期间内,当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公司董事会应当
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

①公司拟变更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②公司不能按期支付本期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息;

③公司发生减资(因股权激励回购股份导致的减资除外)、合并、分立、解
散或者申请破产;

④担保人(如有)或担保物(如有)发生重大变化;

⑤发生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实质影响的事项;

⑥根据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规定,应当由债券持有人会
议审议并决定的其他事项。


17、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人民币36,800.00万
元,拟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额

1

年产300万件铝合金汽车轮毂成品生产线项目

36,417.00

17,800.00

2

年产500万件摩托车铝合金轮毂项目

21,744.00

9,000.00

3

偿还银行贷款

10,000.00

10,000.00

合计

68,161.00

36,800.00



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上述项目的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公司董
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
整,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有资金或
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
以置换。


18、担保事项

富源今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本次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提供保证,
担保范围为本公司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的可转债100%本金及利息、违约金、
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的合理费用,担保的受益人为全体债券持有人,以保障本
次可转债的本息按照约定如期足额兑付。同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富源今飞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本次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提供保证的基础上择机
增加适当增信方式用以保障本次可转债的本息按照约定如期足额兑付。


19、募集资金存管

公司已经制定《浙江今飞凯达轮毂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本次
发行的募集资金将存放于公司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中。


20、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有效期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决议的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
方案之日起十二个月。


(二)可转债的资信评级

公司聘请了鹏元资信对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进行资信评级,本次可转
债主体信用评级为 A+,债券信用评级为 A+。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上市后,
鹏元资信将进行跟踪评级。


三、本次发行的有关当事人

(一)发行人

发行人名称



浙江今飞凯达轮毂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夹溪路888号办公楼

法定代表人



葛炳灶




联系人



何东挺

联系电话



0579-82239001

传真



0579-82523349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名称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陆建强

注册地址



杭州市杭大路15号嘉华国际商务中心201,501,502,1103,1601-1615,1701-1716室

保荐代表人



陈艳玲、朱欣灵

项目协办人



蔡文超

项目组成员



姚晋升、周素琳

联系电话



0571-8782 1367

传真



0571-8782 8004



(三)分销商

名称



川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孟建军

注册地址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高新区交子大道177
号中海国际中心B座17楼

联系人



伏勇

联系电话



021-68595169

传真



021-69416608



(四)律师事务所

名称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



顾功耘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501号上海中心大厦9、11、12


经办律师



卢胜强、程华德、万俊




电话



0571-8983 7005

传真



0571-8983 8099



(五)审计机构

名称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



胡少先

住所



杭州市江干区钱江路1366号华润大厦B座

经办会计师



施其林、卢娅萍、章磊、唐彬彬、吕庆庆

电话



0571-8821 6888

传真



0571-8821 6999

名称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



杨荣华、刘贵彬、冯忠

住所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2号楼4层

经办会计师



孙玉霞、彭冬玉

电话



0571-81909960

传真



0571-81909665



(六)资信评级机构

名称



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张剑文

办公地址



深圳市深南大道7008号阳光高尔夫大厦三楼

经办人员



杨培峰、毕柳

电话



021-5103 5670

传真



021-5103 5670



(七)申请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名称



深圳证券交易所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12号

联系电话



0755-8866 8888

传真



0755-8208 3104




(八)登记机构

名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办公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12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
场22-28楼

联系电话



0755-2189 9999

传真



0755-2189 9000



(九)主承销商收款银行

开户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中山支行

户名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



190 0510 1040 0351 16



(十)债券的担保人

担保人名称



富源今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住所



云南省曲靖市富源县胜境街道四屯社区四屯村

法定代表人



董永平

联系人



董永平

联系电话



0874-606 5189



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
间不存在任何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权益关系。





第二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的股本结构

截至2018年9月30日,公司股本结构如下: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股)

股份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190,767,200

50.66%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

190,767,200

50.66%

境内自然人持股

-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185,782,800

49.34%

其中:人民币普通股

185,782,800

49.34%

三、股份总额

376,550,000

100.00%



二、本次发行前发行人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2018年9月30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限售数量(股)

1

今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43,922,000

38.22%

143,922,000

2

君润国际投资有限公司

70,550,000

18.74%



3

金华市瑞琪投资有限公司

46,845,200

12.44%

46,845,200

4

北京邦诺投资管理中心(有限
合伙)

9,016,800

2.39%



5

金华易和投资有限公司

8,350,000

2.22%



6

康宇

692,600

0.18%



7

应相军

534,300

0.14%



8

唐亮

496,900

0.13%



9

吕强

436,400

0.12%



10

李庆平

433,600

0.12%



前十名股东合计持股数

281,277,800

74.70%

190,767,200

总股本

376,550,000

100.00%





三、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一)控股股东基本情况

1、控股股东基本信息

截至2018年9月30日,今飞控股持有公司股份14,392.20万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38.22%,为公司控股股东,其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今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葛炳灶

成立日期

1996年1月16日

注册地址

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白露街318号厂房2楼

注册资本

5,000万元

实收资本

5,000万元

经营范围

机动喷雾机、隔膜泵的生产及批发、零售;货物与技术进出口(国 家
法律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国家法律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证后
方可经 营);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允许的投资业务;农业科技开发、
农业观光休闲服务 (除餐饮及住宿服务);普通货物运输(凭有效许
可证件经营)。


报告期内控股或参
股达5%以上的其他
境内外上市公司的
股权情况





截至2018年9月30日,今飞控股的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股东姓名或名称

出资额

持股比例(%)

1

今飞投资

1,803.35

36.07

2

葛炳灶

1,171.15

23.42

3

姜雄飞

260.00

5.20

4

葛础

143.00

2.86

5

唐金星

143.00

2.86

6

董永平

137.50

2.75

7

施志成

137.50

2.75

8

陈晋高

137.50

2.75

9

吴小妹

137.50

2.75

10

楼镭庭

137.50

2.75

11

李根法

66.00

1.32

12

黄庆宪

66.00

1.32

13

吉金苏

66.00

1.32

14

崔兰健

66.00

1.32

15

戴耀平

66.00

1.32

16

盛秀明

66.00

1.32

17

金军

66.00

1.32

18

周文

66.00

1.32

19

谢德友

66.00

1.32

20

李宏

66.00

1.32

21

叶龙勤

66.00

1.32

22

刘建鹏

66.00

1.32

合计

5,000.00

100.00




(二)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1、实际控制人的控制关系

截至2018年9月30日,公司实际控制人为葛炳灶先生,其控制关系如下图
所示:



葛炳灶先生

今飞投资

今飞凯达

55.78%

12.44%

23.42%
%

36.07%

今飞控股

38.22%

瑞琪投资

68.25%
%

2、实际控制人葛炳灶先生基本情况

葛炳灶,男,1963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高
级工程师。1992年1月至1996年任金华车圈厂副厂长,1996年1月至1998年10月任
今飞集团副总经理、工程师,1998年10月至2005年2月任今飞集团董事长、总经
理,2005年2月至2011年4月任今飞集团董事长兼总经理、今飞有限董事长兼总经
理,2011年4月至2011年10月任今飞集团董事长兼总经理、今飞有限董事长。2011
年10月至今任今飞控股董事长兼总经理、发行人董事长。目前兼任今飞投资董事
长、瑞琪投资董事长兼总经理、金华市电镀协会理事长、浙江师范大学兼职教授、
金华职业技术学院客座教授及东阳商会轮值会长等职务。


葛炳灶先生通过直接持有今飞控股23.42%股权、今飞投资55.78%股权及瑞
琪投资68.25%股权,间接控制公司50.66%的股权,葛炳灶先生通过上述公司合
计间接持有公司25.13%股权。



第三节 财务会计信息

一、财务报告及相关财务资料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对公
司2015年12月31日、2016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
的资产负债表,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合并及母公司的利润表、股东
权益变动表和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计,并分别出具了天健审
(2017)228号、天健审(2018)844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天健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发行人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已经按照企业会计
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发行人2015年12月31日、2016年12月31日及
2017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15年度、2016年度及2017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公司2018年三季报(未经审计)已于2018年10月30日披露并刊登于深交
所网站(www.szse.cn),投资者可根据需要进行查阅。截至目前,公司的业务经
营、资产和财务状况正常,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债的各项条件。


二、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财务报表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年9月30


2017年12月
31日

2016年12月
31日

2015年12月
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39,098.93

45,552.67

30,416.30

45,803.39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2.12

2.34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70,944.83

65,615.42

48,083.96

36,178.14

其中:应收票据

23,240.15

18,643.09

13,818.02

3,676.03

应收账款

47,704.68

46,972.33

34,265.94

32,502.11

预付款项

8,245.16

4,245.50

7,141.23

7,558.64

其他应收款

1,474.06

1,440.85

1,338.05

1,010.86

存货

103,547.14

73,936.30

43,728.05

37,093.74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22.53

-




项目

2018年9月30


2017年12月
31日

2016年12月
31日

2015年12月
31日

其他流动资产

7,617.98

5,861.36

3,475.23

2,488.66

流动资产合计

230,928.10

196,652.10

134,217.46

130,135.77

非流动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

6,137.07

6,267.94

-

-

固定资产

133,207.69

138,137.55

127,243.78

122,883.71

在建工程

30,732.49

13,186.84

8,758.29

6,182.84

无形资产

18,412.99

18,705.54

12,790.01

11,776.95

商誉

1.83

1.83

1.83

1.83

长期待摊费用

6,595.19

5,290.66

4,242.12

3,701.39

递延所得税资产

1,828.10

1,790.54

1,931.30

1,418.64

其他非流动资产

861.65

861.65

1,001.23

45.05

非流动资产合计

197,777.02

184,242.54

155,968.56

146,010.42

资产总计

428,705.12

380,894.64

290,186.02

276,146.19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207,075.60

176,259.10

104,130.73

120,546.4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53.50

-

-

-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81,049.30

60,961.41

78,969.61

69,602.39

其中:应付票据

46,404.75

37,399.84

57,615.52

56,019.19

应付账款

34,644.55

23,561.56

21,354.09

13,583.21

预收款项

4,223.94

1,278.02

891.25

765.70

应付职工薪酬

572.70

797.64

730.56

605.73

应交税费

1,024.66

1,080.86

1,271.50

1,793.76

其他应付款

2,188.07

4,132.81

2,036.49

2,266.13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21,900.00

22,400.00

10,000.00

11,300.00

其他流动负债

-

8.51

-

-

流动负债合计

318,087.76

266,918.35

198,030.14

206,880.13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1,650.00

6,550.00

22,000.00

12,500.00

长期应付款

1,092.00

2,291.36

3,958.18

-

递延所得税负债

744.72

575.58

349.17

54.17

递延收益

11,519.91

12,472.93

5,986.59

4,445.62

非流动负债合计

15,006.63

21,889.87

32,293.95

16,999.78

负债合计

333,094.39

288,808.21

230,324.08

223,879.91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股本

37,655.00

22,150.00

16,600.00

16,600.00

资本公积

14,036.88

29,541.88

9,150.52

9,150.52

其他综合收益

-32.16

28.24

85.44

10.00




项目

2018年9月30


2017年12月
31日

2016年12月
31日

2015年12月
31日

盈余公积

4,126.59

4,126.59

3,631.44

3,036.89

未分配利润

38,556.66

34,964.19

29,371.69

22,654.9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合计

94,342.96

90,810.89

58,839.09

51,452.39

少数股东权益

1,267.77

1,275.54

1,022.85

813.88

所有者权益合计

95,610.73

92,086.43

59,861.94

52,266.28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428,705.12

380,894.64

290,186.02

276,146.19





(二)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年1-9月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一、营业收入

202,695.34

258,029.51

229,419.31

213,175.74

减:营业成本

167,393.12

215,272.63

189,641.05

177,302.41

税金及附加

1,238.38

1,926.98

1,696.11

707.09

销售费用

5,545.44

6,903.01

6,117.88

5,863.38

管理费用

9,581.57

10,597.28

8,753.03

9,275.91

研发费用

5,267.39

7,758.81

7,743.05

5,566.60

财务费用

9,534.09

11,349.42

8,495.29

9,337.17

其中:利息费用

9,346.60

10,403.96

9,021.05

11,335.74

利息收入

338.38

562.44

515.56

1,441.19

资产减值损失

432.54

773.24

182.03

-98.55

加:其他收益

2,922.16

3,914.27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15.60

-7.36

-625.89

150.88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
填列)

-53.50

-

9.78

-66.10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38.58

1.26

6.46

1.08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6,625.65

7,356.31

6,181.23

5,307.60

加:营业外收入

253.04

197.79

2,739.94

2,398.52

减:营业外支出

225.11

195.30

226.51

561.05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
填列)

6,653.58

7,358.80

8,694.66

7,145.06

减:所得税费用

988.38

1,018.47

1,096.44

1,224.25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5,665.20

6,340.33

7,598.22

5,920.8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5,585.97

6,087.65

7,311.25

5,748.48

少数股东损益

79.23

252.69

286.97

172.33

五、其他综合收益

-60.40

-57.21

75.44

13.13

六、综合收益总额

5,604.80

6,283.13

7,673.66

5,933.93




项目

2018年1-9月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
总额

5,525.57

6,030.44

7,386.69

5,761.61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79.23

252.69

286.97

172.33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15

0.18

0.26

0.21

(二)稀释每股收益

0.15

0.18

0.26

0.21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年1-9月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81,422.23

205,182.29

194,946.25

186,942.09

收到的税费返还

8,254.45

13,226.39

10,512.28

9,829.05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409.99

8,387.42

1,615.64

4,471.85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92,086.67

226,796.09

207,074.17

201,242.98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59,998.02

208,177.53

147,433.84

143,215.27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


17,383.48

21,672.37

21,631.79

19,045.95

支付的各项税费

4,298.74

4,806.94

10,446.14

4,533.31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9,706.68

10,182.38

11,163.15

8,594.06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91,386.92

244,839.22

190,674.92

175,388.5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99.74

-18,043.13

16,399.24

25,854.39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155.00

-

-

-

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

15.60

-

-

150.88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114.46

4.06

28.23

666.29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
的现金净额

-

-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4,458.91

7,616.19

2,540.84

1,545.21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743.97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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