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诺德新宜: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年第1期)
诺德新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2019年第1期) 诺德新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2019年第1期) 基金托管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O一九年二月 诺德新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诺德新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诺德新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已获中 国证监会2017年5月3日证监许可【2017】633号文注册。本基金于2018年1 月12日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 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 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中国证监会不 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份额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 明书和基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充分考 虑投资者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 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 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导致的投资风险,由投 资者自行负担。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 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 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管理风险、 操作或技术风险、合规性风险、基金估值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其他风险等 等。本基金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由非上 市中小企业采用非公开方式发行的债券。由于不能公开交易,一般情况下,交易 不活跃,潜在较大流动性风险。当发债主体信用质量恶化时,受市场流动性所限, 本基金可能无法卖出所持有的中小企业私募债,由此可能给基金净值带来更大的 负面影响和损失。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型 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它基金的业绩并 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5 -1 -2 诺德新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诺德新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至2019年1月11日,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至 2018年12月31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5 -1 -3 诺德新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诺德新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一、绪言.................................................................................................................................................1 二、释义.................................................................................................................................................2 三、基金管理人.....................................................................................................................................7 四、基金托管人...................................................................................................................................18 五、相关服务机构...............................................................................................................................21 六、基金的募集...................................................................................................................................24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25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26 九、基金的投资...................................................................................................................................37 十、基金业绩.......................................................................................................................................48 十一、基金的财产...............................................................................................................................50 十二、基金资产的估值........................................................................................................................51 十三、基金的收益与分配....................................................................................................................56 十四、基金的费用和税收....................................................................................................................58 十五、基金的会计与审计....................................................................................................................60 十六、基金的信息披露........................................................................................................................61 十七、风险揭示...................................................................................................................................68 十八、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和基金财产的清算............................................................................73 十九、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75 二十、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91 二十一、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109 二十二、其他应披露事项..................................................................................................................110 二十三、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113 二十四、备查文件..............................................................................................................................113 5 -1 -4 一、绪言 一、绪言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诺德新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 基金”或“基金”)的投资目标、策略、风险、费率等与投资人投资决策有关 的全部必要事项,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 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 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 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 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 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 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 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5-1-1 诺德新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诺德新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诺德新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管理人:指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指《诺德新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 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诺德新宜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招募说明书:指《诺德新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及其定期的更新 7、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诺德新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 额发售公告》 8、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 等 9、《基金法》:指2003年10月28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 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2012年12月28日经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 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自2013年6月1日起实施,并经2015年4月24日第 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 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修改的《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0、《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3年3月15日颁布、同年6月1日 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04年6月8日颁布、同年7月1 日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4年7月7日颁布、同年8月8日实 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5 -1 -2 诺德新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诺德新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14、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5、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16、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 义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7、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 人 18、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 内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 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19、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 理办法》(包括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中国 证监会批准投资于中国证券市场,并取得国家外汇管理局额度批准的中国境外 基金管理机构、保险公司、证券公司以及其他资产管理机构 20、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按照《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 内证券投资试点办法》(包括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及相关法律法规 规定,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并取得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的投资额度,运用来自 境外的人民币资金进行境内证券投资的境外法人 21、投资人、投资者: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 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2、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 资人 23、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 额,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4、销售机构:指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 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 5 -1 -3 诺德新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诺德新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25、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 括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 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26、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诺德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或接受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27、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 所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28、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 机构办理认购、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而引起基金 的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29、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 件,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 确认的日期 30、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 财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1、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 长不得超过3个月 32、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3、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4、T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 的开放日 35、T+n日:指自T日起第n个工作日(不包含T日) ,n为自然数 36、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37、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38、《业务规则》:指《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 是规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 管理人和投资人共同遵守 39、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的规定 5 -1 -4 诺德新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诺德新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42、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 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43、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 所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44、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 申购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 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受理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5、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 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 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 46、元:指人民币元 47、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 银行存款利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 节约 48、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 收款项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49、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50、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51、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 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52、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 法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10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 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 5 -1 -5 诺德新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诺德新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53、摆动定价机制:指当本基金遭遇大额申购赎回时,通过调整基金份额 净值的方式,将基金调整投资组合的市场冲击成本分配给实际申购、赎回的投 资者,从而减少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不利影响,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 益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54、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互联网网 站及其他媒介 55、不可抗力:指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 事件 56、中国: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就基金合同而言,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 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 5 -1 -6 诺德新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诺德新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基金管理人: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城路99号18层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城路99号震旦国际大楼18层 邮政编码:200120 法定代表人:潘福祥 成立日期:2006年6 月8日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监会 批准设立文号:证监基金字[2006]88号 经营范围:基金管理业务;募集、发起设立基金;及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 他业务。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壹亿元人民币 联系人:孟晓君 联系电话:021-68985199 股权结构: 清华控股有限公司51% 宜信惠民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49% (二)主要人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 潘福祥先生,董事长,清华大学学士、硕士,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学博士。 历任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院长助理、安徽省国投上海证券总部副总经理和清 华兴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和国家会计学院客座 教授,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总经理。 罗凯先生,董事、总经理,清华大学工商管理硕士。曾任职于江苏省交通 产业集团投资发展处。2007年7月加入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先后担任华北 5 -1 -7 诺德新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诺德新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薛嘉麟先生,董事,华中理工大学工学学士,北京邮电大学工学硕士。现 任清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裁,曾任朗讯科技(中国)有限公司贝尔实验室高 级研究员,中关村科技软件有限公司咨询服务总监、副总裁、总裁,北京通软 联合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首席执行官,中国通关网首席运营官,启迪融资租赁有 限公司总经理,启迪金控投资有限公司副总裁,清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投资业 务总监、副总裁。 唐宁先生,董事,美国TheUniversityoftheSouth经济学学士。现任宜信 惠民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华创资本(CGC)董事长, 宜信(香港)控股董事长,富安易达(北京)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喆颢 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总经理。曾任美国DLJ投资银行部(DLJInvestment Bank)投资分析师,亚信(AsiaInfo)战略投资部总监。 侯琳女士,董事,北京大学法学学士、硕士。现任宜信惠民投资管理(北 京)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FrankFuxing Wang(王福星)先生,董事,清华大学学士学位、加利福尼亚 大学硕士学位和加利福尼亚大学伯克利(UC Berkeley)分校Haas商学院的MBA 学位。现任普信恒业科技发展(北京)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曾先后任职于百 诚集团(Parsons Brinckerhoff)、美国运通(American Express)、UBS瑞士银 行、花旗北美公司(Citicorp North AmericaInc)、Napier Park Global Capital和 花旗集团(Citigroup) 陈达飞先生,独立董事,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学士,UniversityofMinnesota Law School 硕士。现任北京市汉坤律师事务所律师,曾任北京金杜律师事务所 律师,高伟绅律师事务所律师,德普律师事务所律师。 王岚女士,独立董事,北京大学法学学士,法国巴黎商学院(Paris School ofBusiness)及美国华盛顿大学(University of Washington)访问学者。现任职于北 京德恒律师事务所,曾任上海建纬律师事务所北京分所创始合伙人等职务。 许亮先生,独立董事,清华大学文学和经济学双学士,哈佛商学院MBA。 现任合一资本创始合伙人、董事长,新财知社董事长,曾任北京清华永新信息 5 -1 -8 诺德新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诺德新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2、基金管理人监事会成员 刘大伟先生,监事,西安交通大学学士,国防科技大学硕士,清华大学硕 士。现任宜信惠民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总裁助理,曾任北京军区自动化 站主任,北京市天元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经理助理,宜信汇才商务顾问(北京) 有限公司渠道总监。 薛雯女士,监事,苏州大学法学院法学学士、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律硕士。 现任清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风控总监,曾任启迪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金融资产运 营中心投资经理、建纬(北京)律师事务所律师、苏州正文人律师事务所律师。 冯奕先生,监事,北京广播学院(现更名为:中国传媒大学)学士,清华 大学经管学院硕士。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总经理,曾任清华兴业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培训部经理、赛尔教育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培训部总监、诺德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共事务总监。 刘静女士,监事,清华大学本科毕业。现任职于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 京分公司,曾任职于清华校友总会、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潘福祥先生,董事长。清华大学学士、硕士,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学博士。 历任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院长助理、安徽省国投上海证券总部副总经理和清 华兴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和国家会计学院客座 教授,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总经理。 罗凯先生,总经理,清华大学工商管理硕士。曾任职于江苏省交通产业集 团投资发展处。2007年7月加入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先后担任华北区渠道 经理、华北区总监、市场总监助理、市场副总监兼专户理财部负责人、市场总 监、副总经理。 陈培阳先生,督察长,清华大学法学学士,国立首尔大学国际通商硕士。 历任财富里昂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法律合规专员,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 5 -1 -9 诺德新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诺德新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4、本基金基金经理 张倩女士,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学士。2009年7月至2016年6月,先后 于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担任债券交易员。2016年6月加入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基金经理助 理职务,自2018年1月12日起担任本基金经理。自2016年11月5日起任货 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自2017年8月9日起任诺德新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7年12月20日起任诺德新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经理,自2018年2月7日起任诺德新旺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与诺德天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张倩女士具有 基金从业资格。 顾钰先生,上海大学金融学硕士。2011年5月至2015年11月任职于恒泰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研究员职务。2015年11月加入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担任研究员职务,自2018年6月9日起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自2017年 12月27日起担任诺德中小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顾钰先生具有基 金从业资格。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公司总经理罗凯先生、总经理助理郝旭东先生、投资总监朱红先生、研究 总监罗世锋先生、固定收益部总监赵滔滔先生。 6、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 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注册或备案手续; 3、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 财产; 4、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的 5 -1 -10 诺德新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诺德新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5、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 证所管理的基金财产和基金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 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6、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产为 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7、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 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 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9、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10、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 11、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报告 义务; 12、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向 他人泄露,因审计、法律等外部专业顾问要求提供的情况除外; 13、按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 配基金收益; 14、按规定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款项; 15、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 配合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会计账册、报表、记录和其他相 关资料15年以上; 17、确保需要向基金投资者提供的各项文件或资料在规定时间发出,并且 保证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随时查阅到与基金有关的公 开资料,并在支付合理成本的条件下得到有关资料的复印件; 18、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 变现和分配; 5 -1 -11 诺德新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诺德新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21、监督基金托管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基金托 管人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基金管理人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向基金托管人追偿; 22、当基金管理人将其义务委托第三方处理时,应当对第三方处理有关基 金事务的行为承担责任; 23、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实施其 他法律行为; 24、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间未能达到基金的备案条件,基金合同不能生效, 基金管理人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将已募集资金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在 基金募集期结束后30日内退还基金认购人; 25、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26、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2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四)基金管理人的承诺 1、本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根据招募说明书列明的投资目标、 策略及限制等全权处理本基金的投资。 2、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证券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控 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证券法》行为的发生。 3、基金管理人不从事违反《基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行为,建立健全内 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的发生: (1)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或职务之便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5 -1 -12 诺德新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诺德新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5)用基金财产承销证券; (6)用基金财产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提供担保; (7)用基金财产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8)用基金财产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9)以基金财产向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10)用基金财产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 交易活动; (11)违反基金合同关于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和投资比例等约定; (12)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基金合同禁止的其他行为。 4、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 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1)越权或违规经营; (2)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及有关法律法规; (3)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权益; (4)在包括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进行虚假信息披露; (5)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7)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 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8)除按本公司制度进行基金运作投资外,直接或间接进行其他股票投资; 协助、接受委托或以其他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9)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倒仓等手段操纵市场价格, 5 -1 -13 诺德新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诺德新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10)贬损同行,以提高自己; (11)在公开信息披露和广告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分; (12)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 (13)有悖社会公德,损害证券投资基金人员形象; (14)参与洗钱或为洗钱活动提供协助; (15)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5、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 持有人谋取最大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代理人、代表人、受雇人或任何其他第三人 谋取利益。 (3)不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不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 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不得从事损害基金资产的行为。 (5)不以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五)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的目标 (1)保证公司经营运作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自觉 形成守法经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理念。 (2)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提高经营管理效益,确保经营业务的稳健运行 和受托资产的安全完整,实现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3)确保基金、公司财务和其他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5 -1 -14 诺德新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诺德新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1)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包括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或机构和 各级人员,并涵盖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2)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维 护内控制度的有效执行。 (3)独立性原则。公司各机构、部门和岗位职责应当保持相对独立,公司 基金资产、自有资产、其他资产的运作应当分离; (4)相互制约原则。公司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应当权责分明、相互制衡。 (5)成本效益原则。公司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提高 经济效益,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3、内部控制制度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由内部控制大纲、基本管理制度、部门业务规章组成。 公司内部控制大纲是对公司章程规定的内控原则的细化和展开,是各项基本管 理制度的纲要和总揽,内部控制大纲明确了内控目标、内控原则、控制环境、 内控措施等内容。基本管理制度包括风险控制制度、投资管理制度、基金会计 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监察稽核制度、信息技术管理制度、公司财务制度、资 料档案管理制度、业绩评估考核制度和紧急应变制度。部门业务规章是在基本 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对各部门的主要职责、岗位设置、岗位责任、操作守则等 的具体说明。 公司制定内部控制制度遵循了以下原则: (1)合法合规性原则。公司内控制度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各 项规定。 (2)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应当涵盖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不得 留有制度上的空白或漏洞。 (3)审慎性原则。制定内部控制制度应当以审慎经营、防范和化解风险为 出发点。 5 -1 -15 诺德新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诺德新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4、内部控制系统 公司的内部控制系统是一个分工明确、相互牵制、完备严密的系统。公司 董事会对公司建立内部控制系统和维持其有效性承担最终责任,各个业务部门 负责本部门的内部控制,督察长和稽核风控部负责检查公司的内部控制措施的 执行情况。具体而言,包括如下组成部分: (1)董事会 负责制定公司的内部控制大纲,对公司内部控制负完全的和最终的责任。 (2)督察长 负责公司及其业务运作的监察稽核工作,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进行 监督检查。督察长对董事会负责,将定期和不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公司内部控制 的执行情况,并定期向中国证监会呈送督察长评估报告。 (3)稽核风控部 稽核风控部负责对公司各部门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稽核风控部 对总经理负责,将定期和不定期对各业务部门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和遵守 国家法律法规及其他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适时提出修改建议,并定期向 中国证监会呈送监察稽核报告。 (4)业务部门 内部控制是每一个业务部门的责任。各部门总监对本部门的内部控制负直 接责任,负责履行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负责建立、执行和维护本部门的内 部控制措施。 5、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的声明 基金管理人确知建立内部控制系统、维持其有效性以及有效执行内部控制 制度是董事会及管理层的责任,董事会承担最终责任;基金管理人承诺以上关 5 -1 -16 诺德新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诺德新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5 -1 -17 诺德新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诺德新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一)基本情况 名称: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号(100005)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号(100005) 法定代表人:李民吉 成立时间:1992年10月14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2,822,686,653元人民币 批准设立机关和设立文号:中国人民银行[银复(1992)391号]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5]25号 联系人:郑鹏 电话:(010)85238667 传真:(010)85238680(二)主要人员情况 华夏银行资产托管部内设市场一室、市场二室、风险与合规管理室和运营 室4个职能处室。资产托管部共有员工39人,高管人员拥有硕士以上学位或高 级职称。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华夏银行于2005年2月23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银行业监 督管理委员会核准,获得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资格,是《证券投资基金法》和《证 券投资基金托管资格管理办法》实施后取得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资格的第一家银 行。自成立以来,华夏银行资产托管部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行业精 神,始终遵循“安全保管基金资产,提供优质托管服务”的原则,坚持以客户 为中心的服务理念,依托严格的内控管理、先进的技术系统、优秀的业务团队、 丰富的业务经验,严格履行法律和托管协议所规定的各项义务,为广大基金份 额持有人和资产管理机构提供安全、高效、专业的托管服务,取得了优异业绩。 截至2018年12月末,托管证券投资基金、券商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保 5 -1 -18 诺德新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诺德新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资产托管规模达到28381.75亿元,较年初增长3.74%。 (四)基金托管人的内部风险控制制度说明 1、内部控制目标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托管业务的法律法规、行业监管规章和行内有关管理规 定,守法经营、规范运作、严格监察,确保业务的稳健运行,保证基金资产的 安全完整,确保有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 合法权益。 2、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工作, 总行审计部对托管业务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检查指导。资产托管部内部专门设置 了风险与合规管理室,配备了专职内控监督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内控监督工作, 具有独立行使监督稽核工作的职权和能力。 3、内部风险控制的原则 (1)合法性原则:必须符合国家及监管部门的法律法规和各项制度并贯穿 于托管业务经营管理活动的始终; (2)完整性原则:一切业务、管理活动的发生都必须有相应的规范程序和 监督制约;监督制约必须渗透到托管业务的全过程和各个操作环节,覆盖到资 产托管部所有的部门、岗位和人员; (3)及时性原则:托管业务经营活动必须在发生时能准确及时地记录;按 照“内控优先”原则,新设机构或新增业务品种时,必须做到已建立相关的规 章制度; (4)审慎性原则:必须实现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保证基金财产的安全与 完整; (5)有效性原则:必须根据国家政策、法律及华夏银行经营管理的发展变 化进行适时修订;必须保证制度的全面落实执行,不得有任何空间、时限及人 员的例外; 5 -1 -19 诺德新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诺德新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4、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具备系统、完善的制度控制体系,建立了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岗位职责、 业务操作流程等,可以保证托管业务的规范操作和顺利进行;业务人员具备从 业资格;业务管理实行严格的复核、审核、检查制度,授权工作实行集中控制, 业务印章按规程保管、存放、使用,账户资料严格保管,制约机制严格有效; 专门设置业务操作区,封闭管理,实施音像监控;指定专人负责受托资产的信 息披露工作,防止泄密;业务实现自动化操作,防止人为事故的发生,技术系 统完整、独立。 (五)基金托管人对本基金管理人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托管人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对基金投资范围、投资对象、投资比例、融资比例、基金投资禁止行为、基金 资产净值计算、基金管理人报酬的计提和支付、基金托管人报酬的计提和支付、 基金收益分配、相关信息披露等进行监督。 1、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违反《基金法》、《运作办法》、其他相关 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规定的行为,应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基金管理 人收到通知后应及时核对确认。在限期内,基金托管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 行复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 在限期内纠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2、对基金托管人按照法规要求需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基金监督报告的事项, 基金管理人应积极配合提供相关数据资料和制度等。 3、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应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同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并将纠正结果报告中国证监会。 5 -1 -20 诺德新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诺德新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一)基金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名称: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城路99号18层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城路99号震旦国际大楼18层 法定代表人:潘福祥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0009 021-68604888 传真:021-68985121 联系人:许晶晶 网址:www.nuodefund.com 2、代销机构 (1)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二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5号3C座7楼 法定代表人:其实 联系电话:021-54509998 传真:021-64385308 联系人:潘世友 公司网址:www.1234567.com.cn 客服电话:400-1818-188 (2)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武汉市新华路特8 号 法定代表人:尤习贵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999 或95579 5 -1 -21 诺德新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诺德新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www.95579.com (3)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拉萨市北京中路10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88号金座东方财富大厦 法定代表人:陈宏 客服电话:95357 网址:http://www.18.cn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 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二)登记机构: 名称: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城路99号18层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城路99号震旦国际大楼18层 法定代表人:潘福祥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0009 021-68604888 传真:021-68985121 联系人:孟晓君 网址:www.nuodefund.com (三)律师事务所与经办律师: 名称: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1405室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1405室 5 -1 -22 诺德新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诺德新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四)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6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202号普华永道中心11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丹 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联系人:都晓燕 经办注册会计师:许康玮、都晓燕 5 -1 -23 诺德新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诺德新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信 息披露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经2017年5月3日中国证监会证监 许可【2017】633号文件准予募集注册。 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基金,基金存续期间为不定期。本基金募集期为2017 年11月2日至2018年1月9日,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验资,按照每份基金份额面值人民币1.00元计算,募集期募集的有效认购 份额与利息结转份额合计205,087,826.31份基金份额,募集户数为269户。 5 -1 -24 诺德新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诺德新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本基金合同自2018年1月12日起生效。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 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 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 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 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5 -1 -25 诺德新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诺德新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一)申购和赎回场所 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销售机构进行。具体的销售机构将由基金管理 人在招募说明书或其他相关公告中列明。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 售机构,并予以公告。基金投资者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 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二)申购和赎回开放日及时间 1、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 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 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及相关金 融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 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 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申购,具体业务 办理时间在申购开始公告中规定。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赎回,具体业务 办理时间在赎回开始公告中规定。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 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 购、赎回或者转换。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 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转换的价格为下 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转换的价格。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5 -1 -26 诺德新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诺德新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2、“金额申购、份额赎回”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3、当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4、赎回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即按照投资人认购、申购的先后次序进行 顺序赎回。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 人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 告。 (四)申购与赎回的程序 1、申购和赎回的申请方式 投资人必须根据销售机构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内提 出申购或赎回的申请。 2、申购和赎回的款项支付 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必须全额交付申购款项,若申购资金在规定时间 内未全额到账,则申购不成立。投资人全额交付申购款项,申购成立;基金份 额登记机构确认基金份额时,申购生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递交赎回申请,赎回成立;登记机构确认赎回时,赎回生 效。投资人赎回申请生效后,基金管理人将在T+7日(包括该日)内支付赎回款 项。遇证券、期货交易所或交易市场数据传输延迟、通讯系统故障、银行数据 交换系统故障或其它非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所能控制的因素影响业务处理 流程时,赎回款项划付时间相应顺延。在发生巨额赎回或基金合同载明的其他 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时,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基金合同有关条 款处理。 3、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 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和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 或赎回申请日(T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T+1日内对该交易的 有效性进行确认。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应在T+2日后(包括该日)及时 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若申购不 5 -1 -27 诺德新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诺德新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基金销售机构对申购、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 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购、赎回申请。申购、赎回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 结果为准。对于申购、赎回申请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 法权利。因投资人怠于履行查询等各项义务,致使其相关权益受损的,基金管 理人、基金托管人、其他基金销售机构不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或不利后果。如 因申请未得到登记机构的确认而造成的损失,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4、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允许的范围内,对上述业务办理 时间进行调整,但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 介上公告。 (五)申购与赎回的数额限制 1、本基金的直销网点、代销机构或基金管理人网上直销系统(目前仅对个 人投资者开通)的首次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人民币10元(含申购费),追加申 购的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人民币10元(含申购费)。 2、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单笔赎回不得少于 10份。某笔赎回导致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某一销售机构全部交易账户的基金份额 余额少于10份的,基金管理人有权强制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全部赎回其在该销售 机构全部交易账户持有的基金份额。 3、本基金对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不作限制,法律法规、中 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4、基金投资者将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为基金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 的限制。 5、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 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 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 法权益。具体请参见相关公告。 6、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对申购金额和赎回份 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 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5 -1 -28 诺德新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诺德新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销售等各项费用。 投资者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申购费率见下表: 申购金额(M)申购费率 M<50万元1.50% 50万元≤M<100万元1.20% 100万元≤M<200万元1.00% 200万元≤M<500万元0.80% 500万元≤M1000元/笔 2、赎回费率 持有期间(N)赎回费率 N<7日1.50% 7日≤N<30日0.75% 30日≤N<180日0.50% 180日≤N0 本基金对持续持有基金份额少于30 日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将全额计 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基金份额长于30 日但少于90日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 费,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75%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基金份额长于90 日(含)但少于180日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50%计 入基金财产;未计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3、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 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 介上公告。 4、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 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 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 5 -1 -29 诺德新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诺德新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5、当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制,以确保 基金估值的公平性,具体处理原则与操作规范,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 门、自律规则的规定。 6、申购份额的计算 申购的有效份额为按实际确认的申购金额在扣除申购费用后,以申请当日 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有效份额单位为份,各计算结果均按照四舍五入方 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产生的收益归基金 财产所有。 基金的申购金额包括申购费用和净申购金额。计算公式如下: (1)当申购金额(含申购费)适用于比例费率时: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2)当申购金额(含申购费)适用于固定金额费用时: 申购费用=固定金额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申购费用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举例1:假定T日基金份额净值为1.0500元,某投资人当日申购本基金10 万元,对应的本次申购费率为1.50%,该投资人的申购费用及可获得的基金份 额为: 净申购金额=100,000.00/(1+1.50%)=98,522.17元 申购费用=100,000.00.98,522.17=1,477.83元 申购份额=98,522.17/1.0500=93,830.64份 即:该投资人投资10万元申购本基金,假定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 1.0500元,申购费用为1,477.83元,可获得的基金份额为93,830.64份。 举例2:假定T日基金份额净值为1.0500元,某投资人当日申购本基金600 万元,对应的本次申购费为每笔1,000元,该投资人的申购费用及可获得的基 金份额为: 5 -1 -30 诺德新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诺德新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净申购金额=6,000,000 –1,000=5,999,000.00元 申购份额=5,999,000.00/1.0500=5,713,333.33份 即:该投资人投资600万元申购本基金,假定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 1.0500元,申购费用为1,000元,可获得的基金份额为5,713,333.33份。 7、赎回金额的计算 本基金的赎回金额为赎回总额减去赎回费用。计算公式如下: 赎回总额=赎回份数×T日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用=赎回总额×赎回费率 赎回金额=赎回总额-赎回费用 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以申请当日基金份额净值并扣除 相应的赎回费用,赎回金额单位为元。各计算结果均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 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财产所有。 举例:假定某投资人赎回10,000.00份基金份额,持有期为179日,对应的 赎回费率为0.50%,该日基金份额净值为1.2800元,则其获得的赎回金额计算 如下: 赎回总额=10,000.00×1.2800=12,800.00元 赎回费用=12,800.00×0.50%=64.00元 赎回金额=12,800.00-64.00=12,736.00元 即:投资人赎回10,000.00份基金份额,持有期为179日,对应的赎回费率 为0.50%,该日基金份额净值为1.2800元,则其获得的赎回金额为12,736.00 元。 (七)本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4位,小数点后第5位四 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 收市后计算,并在T+1日内公告。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 延迟计算或公告。 (八)申购份额与赎回份额的登记 1、投资人T日申购基金份额成功后,正常情况下,基金登记机构在T+1 日内为投资人增加权益并办理登记手续,投资人自T+2日起有权赎回该部分基 5 -1 -31 诺德新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诺德新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并最迟于开始实施前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九)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发生下列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拒绝或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 3、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 基金资产净值。 4、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某些申购申请可能会影响或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 有人利益时。 5、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基金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资品种,或其他可 能对基金业绩产生负面影响,或其他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形。 6、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 份额的比例达到或者超过50%,或者变相规避50%集中度的情形时。 7、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 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 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暂停接受基金申购申请的措施。 8、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第1、2、3、5、7、8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 接受基金投资者的申购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 登暂停申购公告。如果投资人的申购申请被拒绝,被拒绝的申购款项本金将退 还给投资人,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不承担该退回款项产生的利息等损失。 在暂停申购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办理。 (十)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发生下列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 回款项: 5 -1 -32 诺德新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诺德新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基金资产净值。 4、连续两个或两个以上开放日发生巨额赎回。 5、继续接受赎回申请将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时。 6、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 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 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或暂停接受基金赎回申请的措 施。 7、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 时,基金管理人应在当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已确认的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 应足额支付;如暂时不能足额支付,应将可支付部分按单个账户申请量占申请 总量的比例分配给赎回申请人,未支付部分可延期支付。若出现上述第4项所 述情形,按基金合同的相关条款处理。基金份额持有人在申请赎回时可事先选 择将当日可能未获受理部分予以撤销。在暂停赎回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 应及时恢复赎回业务的办理并公告。 (十一)巨额赎回的认定及处理方式 1、巨额赎回的认定 若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内的基金份额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 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 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前一开放日的基金总份额的10%,即认为是发生了巨额 赎回。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当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决 定全额赎回或部分延期赎回。 (1)全额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有能力支付投资人的全部赎回申请时, 按正常赎回程序执行。 5 -1 -33 诺德新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诺德新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3)暂停赎回:连续2个开放日以上(含本数)发生巨额赎回,如基金管理 人认为有必要,可暂停接受基金的赎回申请;已经接受的赎回申请可以延缓支 付赎回款项,但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并应当在指定媒介上进行公告。 3、巨额赎回的公告 当发生上述巨额赎回并延期办理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过邮寄、传真或者 招募说明书规定的其他方式在3个交易日内通知基金份额持有人,说明有关处 理方法,同时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十二)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1、发生上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况的,基金管理人当日应立即向中国证监会 备案,并在规定期限内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公告。 2、如发生暂停的时间为1日,基金管理人应于重新开放日,在指定媒介上 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布最近1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3、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1日,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暂停申购或赎回的 时间,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最迟于重新开放日在指定媒介上刊 登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暂停公告中明确重新开 放申购或赎回的时间,届时不再另行发布重新开放的公告。 5 -1 -34 诺德新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诺德新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的规定决定开办本基金与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基金转换可以收取一定的转换费, 相关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届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制定并公告, 并提前告知基金托管人与相关机构。 (十四)基金份额的转让 在法律法规允许且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受理基金份额持有人 通过中国证监会认可的交易场所或者交易方式进行份额转让的申请并由登记机 构办理基金份额的过户登记。基金管理人拟受理基金份额转让业务的,将提前 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应根据基金管理人公告的业务规则办理基金份额转让业 务。 (十五)基金的非交易过户 基金的非交易过户是指基金登记机构受理继承、捐赠和司法强制执行等情 形而产生的非交易过户以及登记机构认可、符合法律法规的其它非交易过户, 或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或国家有权机关要求的方式进行处理的行为。无论在上 述何种情况下,接受划转的主体必须是依法可以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或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或国家有权机关要求的方式进行处理。 继承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死亡,其持有的基金份额由其合法的继承人继承; 捐赠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合法持有的基金份额捐赠给福利性质的基金会或社 会团体;司法强制执行是指司法机构依据生效司法文书将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 的基金份额强制划转给其他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办理非交易过户必须提 供基金登记机构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对于符合条件的非交易过户申请按基金 登记机构的规定办理,并按基金登记机构规定的标准收费。 (十六)基金的转托管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办理已持有基金份额在不同销售机构之间的转托管,基 金销售机构可以按照规定的标准收取转托管费。 (十七)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基金管理人可以为投资人办理定期定额投资计划,具体规则由基金管理人 另行规定。投资人在办理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时可自行约定每期扣款金额,每期 5 -1 -35 诺德新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诺德新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十八)基金份额的冻结、解冻 基金登记机构只受理国家有权机关依法要求的基金份额的冻结与解冻,以 及登记机构认可、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况下的冻结与解冻。基金账户或基金 份额被冻结的,被冻结基金份额所产生的权益一并冻结,被冻结部分份额仍然 参与收益分配,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5 -1 -36 诺德新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诺德新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一)投资目标 通过不同投资资产类别之间的灵活配置,综合运用多种投资策略,在严格 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力争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获取长期持续稳定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 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国 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地方政府债、短期公司债、中小企业 私募债券、可转换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 等)、债券回购、货币市场工具、资产支持证券、权证、银行存款、股指期货以 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 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 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0%-95%,权证投资占基金资产净值的 比例为0%–3%;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 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 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本基金参与股指期货交易,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限 制并遵守相关期货交易所的业务规则。 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本基金管理人 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三)投资策略 本基金以对宏观经济运行态势、宏观经济政策变化、证券市场运行状况、 5 -1 -37 诺德新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诺德新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1、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采取稳健的资产配置策略,结合国内外宏观经济环境、货币财政政 策形势、证券市场走势的综合分析,主动判断市场时机,在控制基金净值下行 波动风险的基础上,着重分析进行积极的资产配置,确定在不同时期和阶段基 金在债券、股票等各类资产的投资比例。 2、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通过自上而下及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方法挖掘优质的上市公司,严选 其中安全边际较高的个股构建投资组合:自上而下地分析行业的增长前景、行 业结构、商业模式、竞争要素等分析把握其投资机会;自下而上地评判企业的 产品、核心竞争力、管理层、治理结构等;并结合企业基本面和估值水平进行 综合的研判,严选安全边际较高的个股,力争实现组合的绝对收益。 (1)自上而下的行业遴选 本基金将自上而下地进行行业遴选,重点关注行业增长前景、行业利润前 景和行业成功要素。对行业增长前景,主要分析行业的外部发展环境、行业的 生命周期以及行业波动与经济周期的关系等;对行业利润前景,主要分析行业 结构,特别是业内竞争的方式、业内竞争的激烈程度、以及业内厂商的谈判能 力等。基于对行业结构的分析形成对业内竞争的关键成功要素的判断,为预测 企业经营环境的变化建立起扎实的基础。 (2)自下而上的个股选择 本基金主要从两方面进行自下而上的个股选择:一方面是竞争力分析,通 过对公司竞争策略和核心竞争力的分析,选择具有可持续竞争优势的上市公司 5 -1 -38 诺德新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诺德新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3)综合研判 本基金在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的基础上,结合估值分析,严选安全边际较 高的个股,力争实现组合的绝对收益。通过对估值方法的选择和估值倍数的比 较,选择股价相对低估的股票。就估值方法而言,基于行业的特点确定对股价 最有影响力的关键估值方法(包括PE、PEG、PB、PS、EV/EBITDA等);就 估值倍数而言,通过业内比较、历史比较和增长性分析,确定具有上升基础的 股价水平。 3、债券投资策略 根据本基金资产总体配置计划,债券资产投资组合的构建将通过“自上而 下”的过程,即首先根据对国内外经济形势的预测,分析市场投资环境的变化趋 势,重点关注利率趋势变化;其次,在判断利率变动趋势时,全面分析宏观经 济、货币政策与财政政策、债券市场政策趋势、物价水平变化趋势等因素,对 利率走势形成合理预期。然后,在此基础上本基金将使用“自下而上”的投资 策略,考虑债券的信用等级、期限、品种、流动性、交易市场等因素,依据收 益率曲线、久期、凸性等指标和相对价值分析研究建立以严格控制久期、控制 个券风险暴露度和控制信用风险暴露度为核心的由不同类型、不同期限债券品 种构成的债券资产投资组合,并动态实施对投资组合的管理调整,以获取超出 比较基准的长期稳定回报。 4、可转换债券的投资 可转换债券兼具股性和债性的双重特征,其内在价值主要取决于其股权价 值、债券价值和转换期权价值。同时,由于市场的流动性因素影响,可转换债 5 -1 -39 诺德新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诺德新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5、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资产支持证券的定价受市场利率、发行条款、标的资产的构成及信用风险 和提取偿还率等多种因素影响,其估值方法主要是以根据长期历史统计数据建 立的数量化模型为基础。本基金将分析资产支持证券的资产特征,估计违约率 和提前偿付比率,并利用收益率曲线和期权定价模型,对资产支持证券进行估 值。本基金将严格控制资产支持证券的总体投资规模并进行分散投资,以降低 流动性风险。 6、中小企业私募债投资策略 由于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以非公开方式发行和转让,所以与传统的信用债券 相比,整体表现出高风险和高收益的特征。本基金对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投资 将采取更为严谨的投资策略,着力分析个券的实际信用风险,并从多维度分析 发行人的企业性质、所处行业、资产负债状况、盈利能力、现金流、经营稳定 性等关键因素,进而预测信用水平的变化趋势,决定投资策略。 7、衍生品投资策略 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在注重风险管理的前提下,以套期保值为 目的,适度运用股指期货等金融衍生品。本基金利用金融衍生品合约流动性好、 交易成本低和杠杆操作等特点,提高投资组合的运作效率。 8、权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主动进行权证投资。基金权证投资将 以价值分析为基础,充分考虑权证资产的收益性、流动性及风险性特征,通过 资产配置、品种与类属选择,追求基金资产稳定的当期收益。 (四)投资限制 1、组合限制 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限制: 5 -1 -40 诺德新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诺德新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2)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 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 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3)本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4)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超过该证 券的10%; (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开放式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 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15%; (6)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 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30%; (7)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 的15%,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 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该款所规定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 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8)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 (9)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的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权证的 10%; (10)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买入权证的总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 资产净值的0.5%; (11)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 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12)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20%; (13)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 该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10%; 5 -1 -41 诺德新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诺德新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15)本基金应投资于信用级别评级为BBB以上(含BBB)的资产支持证券。 基金持有资产支持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应在 评级报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 (16)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本基金所申报的金额不超过本基金的 总资产,本基金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17)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 基金资产净值的40%;本基金在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中的债券回购最长期限为 1年,债券回购到期后不得展期; (18)本基金持有的单只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 值的10%; (19)本基金的基金资产总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40%; (20)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将遵守下述比例限制: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 日终,持有的卖出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持有的股票总市值的20%;本基 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 的10%;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内交易(不包括平仓)的股指期货合约的成交金 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20%;本基金所持有的股票市值和买入、 卖出股指期货合约价值,合计(轧差计算)应当符合基金合同关于股票投资比 例的有关约定;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期货合约价值与有价证 券市值之和,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95%;其中,有价证券指股票、债券(不 含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权证、资产支持证券、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不 含质押式回购)等; (21)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 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 范围保持一致; (22)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投资限制。 5 -1 -42 诺德新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诺德新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 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在上述期间内,本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应当符 合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的监督与检查自基金合同生效之 日起开始。 如法律、行政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或调整上述限制性规定,如适用于本基 金,则在履行适当程序后,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或按照调整后的规定执 行。 2、禁止行为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财产不得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1)承销证券; (2)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6)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7)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 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的,应当符合本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策略, 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防范利益冲突,建立健全内部审批机制和 5 -1 -43 诺德新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诺德新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如法律、行政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或变更上述禁止性规定,在适用于本基 金的情况下,本基金可不受上述规定的限制或以变更后的规定为准,但须提前 公告。 (五)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70%+沪深300指数收益率 *30%。 中证全债指数是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编制的综合反映银行间债券市场和沪深 交易所债券市场的跨市场债券指数。该指数的样本由银行间市场和沪深交易所 市场的国债、金融债券及企业债券组成,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每日计算并发布中 证全债的收盘指数及相应的债券属性指标,为债券投资人提供投资分析工具和 业绩评价基准。沪深300指数是由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编制,从上海和深圳证券 市场中选取300只A股作为样本的综合性指数,具有良好的市场代表性。本基 金运用大类资产配置策略,严控下行风险,以为投资者创造稳定的较高收益为 投资目标,因此选取“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70%+沪深300指数收益率*30%”作 为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未来市场发生变化导致此业绩比较基准不 再适用或者有其他代表性更强、更科学客观的业绩比较基准适用于本基金时, 经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本基金可以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变 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六)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 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 (七)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行使相关权利的处理原则及方法 5 -1 -44 诺德新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诺德新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2、基金管理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表基金独立行使相关权利,保护基金份 额持有人的利益; 3、不通过关联交易为自身、雇员、授权代理人或任何存在利害关系的第三 人牟取任何不当利益。 (八)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取自《诺德新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8年第4季度报告》,报告截至日期为2018年12月31日,本报告中所列数 据未经审计。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项目金额(元)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权益投资1,008,593.0051.04 其中:股票1,008,593.0051.042基金投资-- 3固定收益投资-- 其中:债券-- 资产支持证券-- 4贵金属投资-- 5金融衍生品投资-- 6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 金融资产 -- 7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839,842.6942.508其他资产127,497.056.459合计1,975,932.74100.00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2.1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代码行业类别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A农、林、牧、渔业-- B采矿业-- C制造业68,800.003.73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 业 -- E建筑业-- 5 -1 -45 诺德新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诺德新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批发和零售业-- G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H住宿和餐饮业-- I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242,999.0013.18J金融业334,860.0018.17K房地产业361,934.0019.64L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M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N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O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P教育-- Q卫生和社会工作-- R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S综合-- 合计1,008,593.0054.72 2.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港股通投资股票。 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序 号 股票代码股票名称数量(股)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1600570恒生电子1,80093,564.005.082600837海通证券9,50083,600.004.543600383金地集团8,50081,770.004.444000002万科A3,40080,988.004.395600030中信证券5,00080,050.004.346300451创业软件4,00076,600.004.167001979招商蛇口4,40076,340.004.148600048保利地产6,40075,456.004.099002410广联达3,50072,835.003.9510603288海天味业1,00068,800.003.73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 5 -1 -46 诺德新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诺德新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9.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未投资股指期货。 9.2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未投资股指期货。 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0.1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未投资国债期货。 10.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未投资国债期货。 10.3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未投资国债期货。 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1.1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不存在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情 况,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也不存在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11.2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 之外的股票。 11.3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名称金额(元) 1存出保证金8,867.702应收证券清算款118,430.943应收股利- 4应收利息198.41 5 -1 -47 诺德新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诺德新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应收申购款- 6其他应收款- 7待摊费用- 8其他- 9合计127,497.05 11.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11.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序 号 股票代码股票名称 流通受限部分的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 净值比例 (%) 流通受限情况说 明 1600030中信证券80,050.004.34重大事项停牌 11.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十、基金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 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 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 证。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1、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8年1月12日,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截至2018 年12月31日)的投资业绩及与同期基准的比较如下表所示: 阶段 净值增长 率① 净值增长 率标准差 ②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标准差 ④ ①-③②-④ 2018年1 月12日至 2018年12 月31日 -21.36%0.94%-3.60%0.40%-17.76%0.54% 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收益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5 -1 -48 诺德新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诺德新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本基金的合同于2018年1月12日生效,图示时间段为2018年1月12日 -2018年12月31日。 本基金成立未满1年。本基金建仓期间自2018年1月12日至2018年7月 11日,报告期结束资产配置比例符合本基金基金合同规定。(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