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中国石油股份: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二)2019年付息公告

时间:2019年02月26日 00:04:25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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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産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
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

PETROCHINA COMPANY LIMITED

(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册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857)
海外監管公告



本公告乃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第13.10B條作出。




茲載列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在上海交易所網站刊登的《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
司2016年公司債券(第二期)(品種二)2019年付息公告》,僅供參閱。






特此公告



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中國北京
2019 年 2 月 26 日















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董事會由王宜林先生擔任董事長,由劉躍珍先生、劉宏斌先生、段良偉先生及
覃偉中先生擔任非執行董事,由侯啟軍先生擔任執行董事,由林伯強先生、張必貽先生、梁愛詩女士、
德地立人先生及西蒙.亨利先生擔任獨立非執行董事。



证券代码:
601857
证券简称:中国石油
编号:临
201
9
-
0
05


债券代码:
136254
债券简称:
16
中油
04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公司债券
(第二期)

品种二



2019
年付息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

、准确

和完整

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债权登记日:2019 年 3 月 1 日
. 债券付息日:2019 年 3 月 4 日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发行人


或“本公司”



2016

3

3

发行的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公司
债券
(第二期)

品种二


以下简称

本期债券



将于
2019

3

4

开始支付自
2018

3

3


2019

3

2

期间

以下简称

本年度



的利息。为保证付息工作顺利进行,方便投资者及时领
取利息,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
、债券名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公司债券
(第
二期)

品种二




2
、证券简称及代码:
16
中油
04
(
136254
)


3
、发行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4
、发行规模:人民币
23
亿元


5
、债券期限:




6
、债券发行批准机关及文号: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监许

[2015]2940
号文


7
、债券利率:
本期债券在存续期内票面年利率为 3.
70
%




8
、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


9
、计息期限:自
2016

3

3

起至
202
6

3

2

止。



10
、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存续期限内每年的
3

3

(如
遇法定节假日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11
、上市时间和地点:本期债券于
2016

3

21
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交易。



12
、登记、托管、委托债券派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


证登上海分公司


)。






二、本期债券本年度付息方案


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公司债券
(第二期)
票面利率公告》,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计息年利率)为
3.70
%
。本次
付息每手

16
中油
04



136254
)面值
1,0
元,派发利息为
37.0

(含税)。








付息债权登记日和付息日


1
、本年度计息期限:
2018

3

3


2019

3

2

,逾
期未领的债券利息不另行计息。



2
、债权登记日:本期债券本年度的债权登记日为
2019

3

1




。截止该日下午收市后,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对其托管账户所记载的

期债券余额享有本年度利息。



3
、付息时间:
2019

3

4






四、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至
2019

3

1

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
在中证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部

16
中油
04


持有人。







、付息办法


(一)
本公司已与中证登上海分公司签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
息协议,委托中证登上海分公司进行债券兑付、兑息。本公司将在本
期兑息日
2
个交易日前将本期债券利息足额划付至中证登上海分公
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兑付、兑息资金划入
中证登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中证登上海分公司将根据协议
终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服务,后续兑付、兑息工作由本公司自
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本公司公告为准。



(二)
中证登上海分公司在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债
券利息划付给相应兑付机构(证券公司或中证登上海分公司认可的其
他机
构),投资者于兑付机构领取债券利息。







、关于本期债券
公司
债券利息所得税的征收


(一)关于
个人
投资者
缴纳
利息
所得税
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
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投资者应缴纳公司债券个人利息收入所得
税。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将由各兑付机构负责代扣代缴并直接向



各兑付机构所在地的税务部门缴付。本期债券的个人利息所得税征缴
说明如下:


1
、纳税人:本期债券的个人投资者;


2
、征税对象:本期债券的利息所得;


3
、征税率:按利息额的
20%
征收;


4
、征税环节:个人投资者在兑付
机构领取利息时由兑付机构一
次性扣除;


5
、代扣代缴义务人:负责本期债券付息工作的各兑付机构。



(二)
关于居民企业
缴纳
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
文件的规定,对于持有本期债券的居民企业,其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
缴纳。本次付息每手

16
中油
04



136254
)面值
1,0
元,派发利息

37.0
元(含税)。





)关于非居民
企业
缴纳
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对于持有

16
中油
04


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人民币境外机构
投资者
等非居民企业,根据
2018

11

7
日发布的《关于境
外机构
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自
2018

11

7
日起至
2021

11

6
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
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
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
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








本次付息
相关机构


1
、发行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北大街
9
号中石油大厦



联系人:纪伟钰


联系电话:
010
-
598652


2
、主承销商: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
2
号凯恒中心
B

1
0



联系人:
刘昊


联系电话:
010
-
86451363


3
、托管人: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地址:上海市陆家嘴东路
16
号中国保险大厦
3
4



联系人:徐瑛、王瑞


联系电话:
021
-
687014

021
-
387480
-
8264





投资者欲全面了解有关“16中油04”兑付兑息的具体条款,请查阅
2016 年 3 月 1 日 于 《 中 国 证 券 报 》 、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www.sse.com.cn)上刊登的《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





特此公告。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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