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长信量化多策略: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年第1号)

时间:2019年02月27日 00:13:31 中财网

长信量化多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19年第【1】号

基金管理人: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二月




重要提示

长信量化多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于2015年4
月28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742号文注册募集。本基
金基金合同于2015年7月14日正式生效。2017年7月20日,本基金在原基金
份额基础之上对基金份额进行分类,原有长信量化多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份额归为A类份额(以下简称“A类份额”或“A类基金份额”),并增设C
类份额(以下简称“C 类份额”或“C类基金份额”)。A类基金份额的注册登
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C类基金份额的注册登记机构为长信
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
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
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
资者根据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收益,同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投资本基
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期货市场
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
资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
生的基金管理风险等。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混合型基金和债券型基金,
属于较高预期收益和较高预期风险的基金品种。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
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和其他经
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
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资产支持证券、股指期货以及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
规定)。


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
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
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所载的内容截止日为2019年1月14日,有关财务数据
和净值截止日为2018年9月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工
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已经复核了本次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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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一、绪言.........................................................................................................................................1
二、释义.........................................................................................................................................2
三、基金管理人..............................................................................................................................7
四、基金托管人............................................................................................................................18
五、相关服务机构........................................................................................................................23
六、基金的募集............................................................................................................................35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36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与转换.............................................................................................37
九、基金的投资............................................................................................................................50
十、基金投资组合报告.................................................................................................................58
十一、基金的业绩........................................................................................................................62
十二、基金的财产........................................................................................................................64
十三、基金资产估值....................................................................................................................65
十四、基金费用与税收.................................................................................................................70
十五、基金的收益与分配.............................................................................................................73
十六、基金的会计与审计.............................................................................................................75
十七、基金的信息披露.................................................................................................................76
十八、风险揭示............................................................................................................................83
十九、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88
二十、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90
二十一、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117
二十二、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136
二十三、其他应披露的事项.......................................................................................................139
二十四、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141
二十五、备查文件......................................................................................................................142




一、绪言

《长信量化多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
书”或“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
“《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
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
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规
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长信量化多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合同”或“基金合同”)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长信量化多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
策略、风险、费率等与投资者投资决策有关的全部必要事项,投资者在做出投资
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内容、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招募说明书由本基
金管理人解释。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
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同
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
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
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
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
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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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释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代表如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长信量化多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管理人:指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指《长信量化多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基

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长信量化多策
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指《长信量化多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及其定期的更新
7、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长信量化多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
发售公告》
8、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9、《基金法》:指2003年10月28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五次会议通过,2012年12月28日经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三十次会议修订,自2013年6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
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0、《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3年3月15日颁布、同年6月1日实施
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04年6月8日颁布、同年7月1日
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4年7月7日颁布、同年8月8日实施
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流动性风险规定》:指中国证监会2017年8月31日颁布、同年10月
1日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
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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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5、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

16、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

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7、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8、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
团体或其他组织
19、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
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20、投资人、投资者: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
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1、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

22、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
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3、销售机构:指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
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
服务代理协议,代为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4、代销机构:指接受基金管理人委托代为办理本基金认购、申购、赎回和
其他基金业务的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机构

25、会员单位:指具有开放式基金代销资格,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开放式基金销售系统办理
开放式基金的认购、申购、赎回和转托管等业务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

26、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
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
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27、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各类基金份额的登记机构分别为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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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和接受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
业务的机构
28、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
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29、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
构办理认购、申购、赎回、转换及转托管业务而引起的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
的账户

30、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
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
日期

31、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
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2、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

不得超过3个月
33、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4、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及相关期货交易所的正常

交易日
35、T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

开放日
36、T+n日:指自T日起第n个工作日(不包含T日),n为自然数
37、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38、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39、《业务规则》:指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

券登记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则,是规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
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和投资人共同遵守
40、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
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1、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
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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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
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3、场内:指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内的会员单位利用交易所开放式基金交易
系统办理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的场所
44、场外:指通过基金管理人或本基金代销机构办理基金份额认购、申购和
赎回的场所

45、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
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
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46、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
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47、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申
购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
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受理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8、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
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
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

49、元:指人民币元
50、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
行存款利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51、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

款项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52、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53、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54、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

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55、基金份额类别:指本基金根据登记机构、申购费用、赎回费用、销售服
务费用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各基金份额类别分别设置
代码,分别计算和公告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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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A类基金份额、A类份额:指收取申购费用而不计提销售服务费,在赎
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的基金份额,此类基金份额的登记机构为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57、C类基金份额、C类份额:指在投资者申购基金份额时不收取申购费用
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
的基金份额,此类基金份额的登记机构为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58、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互联网网站
及其他媒介

59、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
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10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
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
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
交易的债券等

60、不可抗力:指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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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68号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号9楼
邮政编码200120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3]63号
注册资本壹亿陆仟伍佰万元人民币
设立日期2003年5月9日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成善栋
电话021-61009999
传真021-61009800
联系人魏明东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经营范围
基金管理业务,发起设立基金,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出资额出资比例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7350万元44.55%
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5149.5万元31.21%
武汉钢铁有限公司2500.5万元15.15%
上海彤胜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751万元4.55%
上海彤骏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749万元4.54%
总计16500万元100%

(二)主要人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成员情况

董事会成员
姓名职务性别简历
成善栋董事长男
中共党员,硕士,IMBA,曾任职中国人民银行上海
市分行静安区办事处办公室科员,中国人民银行上
海市分行、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办公室科员、科长,
上海巴黎国际银行信贷部总经理,工商银行上海市
分行办公室副主任、管理信息部总经理、办公室主
任、党委委员、副行长,并历任上海市金融学会副
秘书长,上海城市金融学会副会长、秘书长。

刘元瑞
非独立董


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现任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总裁。历任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钢铁行业研究
分析师、研究部副主管,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
司总裁助理,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部副总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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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研究所总经理、副总裁。

陈谋亮
非独立董


中共党员,法学硕士,工商管理博士,高级经济师,
高级商务谈判师。现任上海市湖北商会常务副会
长,曾任湖北省委组织部“第三梯队干部班”干部,
中国第二汽车制造厂干部,湖北经济学院讲师、特
聘教授,扬子石化化工厂保密办主任、集团总裁办、
股改办、宣传部、企管处管理干部、集团法律顾问,
中石化/扬子石化与德国巴斯夫合资特大型一体化
石化项目中方谈判代表,交大南洋部门经理兼董事
会证券事务代表,海欣集团董事会秘书处主任、战
略投资部总监、总裁助理、副总裁、总裁。

何宇城
非独立董


中共党员,硕士,MBA、EMPACC。现任武汉钢铁有
限公司副总经理。曾任宝钢计划财务部助理会计
师,宝钢资金管理处费用综合管理,宝钢成本管理
处冷轧成本管理主办、主管,宝钢股份成本管理处
综合主管,宝钢股份财务部预算室综合主管,宝钢
股份财务部副部长,宝钢分公司炼钢厂副厂长,不
锈钢分公司副总经理,宝钢股份钢管条钢事业部副
总经理兼南通宝钢钢铁有限公司董事长、经营财务
部部长。

覃波
非独立董


中共党员,硕士,上海国家会计学院EMBA毕业,
具有基金从业资格。现任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
司总经理、投资决策委员会主任委员。曾任职于长
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2002年加入长信基金管理有
限责任公司,历任市场开发部区域经理、营销策划
部副总监、市场开发部总监、专户理财部总监、总
经理助理、副总经理。

徐志刚独立董事男
中共党员,经济学博士,曾任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市
徐汇区办事处办公室副主任、信贷科副科长、党委
副书记,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办公室副主任、
主任、金融调研室主任、浦东分行副行长,上海实
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上海实业金融
控股有限公司董事、总裁,上海实业财务有限公司
董事长、总经理,德勤企业咨询(上海)有限公司
华东区财务咨询主管合伙人、全球金融服务行业合
伙人。

刘斐独立董事女
中共党员,工商管理硕士。现任国和创新教育基金
(筹)合伙人。曾任上海国和现代服务业股权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创始合伙人,上海国际
集团旗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浦银安盛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浦银安盛创始人),
上海东新国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浦
发银行与新鸿基合资养老金投资管理公司),浦发
银行办公室负责人。

马晨光独立董事女
致公党党员,法律硕士。现任上海市协力律师事务
所律师,管理合伙人,上海市浦东新区人大代表,
中国致公党上海市浦东新区副主委,上海市法学会
金融法研究会理事,上海国际仲裁中心仲裁员,上
海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复旦大学研究生校外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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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政法大学校外兼职导师,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兼
职教授,上海市浦东新区法律服务业协会副会长。

注: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2、监事会成员

监事会成员
姓名职务性别简历
吴伟监事会主席男
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现任武汉钢铁有限公司经
营财务部总经理。历任武钢计划财务部驻工业港财
务科副科长、科长、资金管理处主任科员、预算统
计处处长,武汉钢铁有限公司经营财务部部长。

陈水元监事男
硕士研究生,会计师、经济师。现任长江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合规负责人。曾任湖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营业部财务主管、经纪事业部财务经理,长江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经纪事业部总经理助理、经纪业务总
部总经理助理、营业部总经理,长江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营业部总经理、总裁特别助理、执行副总裁、
财务负责人。

杨爱民监事男
中共党员,在职研究生学历,会计师。现任上海海
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曾任甘肃铝厂财务
科副科长、科长,甘肃省铝业公司财务处副处长、
处长,上海海欣集团审计室主任、财务副总监。

李毅监事女
中共党员,硕士。现任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总经理助理兼零售服务部总监。曾任长信基金管理
有限责任公司综合行政部副总监。

孙红辉监事男
中共党员,硕士。现任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总经理助理、运营总监兼基金事务部总监。曾任职
于上海机械研究所、上海家宝燃气具公司和长江证
券有限责任公司。

魏明东监事男
中共党员,硕士。现任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综合行政部总监兼人力资源总监。曾任职于上海市
徐汇区政府、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国泰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

注: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3、经理层成员

经理层成员
姓名职务性别简历
覃波总经理男简历同上。

周永刚督察长男
经济学硕士,EMBA。现任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
公司督察长。曾任湖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武汉自
治街营业部总经理,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北方
总部总经理兼北京展览路证券营业部总经理,长
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经纪业务总部副总经理兼
上海代表处主任、上海汉口路证券营业部总经
理。

邵彦明副总经理男
硕士,毕业于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具有基金从业
资格。现任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兼北京分公司总经理。曾任职于北京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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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申银证券公司、大鹏证券公司、嘉实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2001年作为筹备组成员加入长信基
金,历任公司北京代表处首席代表、公司总经理
助理。

李小羽副总经理男
上海交通大学工学学士,华南理工大学工学硕
士,具有基金从业资格,加拿大特许投资经理资
格(CIM)。曾任职长城证券公司、加拿大
Investors Group Financial Services Co.,Ltd。

2002年加入本公司(筹备),先后任基金经理助
理、交易管理部总监、固定收益部总监、长信中
短债证券投资基金、长信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利发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长信利富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利保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金葵纯债一年定期开放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利盈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长信利众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长信富安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和长信利尚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现任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
任公司副总经理、投资决策委员会执行委员、长
信利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可转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长信利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程燕春副总经理男
华中科技大学技术经济学士,具有基金从业资
格,现任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曾任中国建设银行江西省分行南昌城东支行副
行长,中国建设银行纪检监察部案件检查处监察
员,中国建设银行基金托管部市场处、信息披露
负责人,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筹备组成员、总
经理助理兼北京分公司总经理、上海分公司总经
理、执行监事,金元惠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首席
市场官,历任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销售助理、总经理助理。

安昀副总经理男
经济学硕士,复旦大学数量经济学研究生毕业,
具有基金从业资格。曾任职于申银万国证券研究
所,担任策略研究工作,2008年11月加入长信
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历任策略研究员、基金
经理助理、研究发展部副总监、研究发展部总监
和基金经理。2015年5月6日至2016年9月6
日在敦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股票投资部担任基
金经理。2016年9月8日重新加入长信基金管理
有限责任公司,曾任总经理助理,现任公司副总
经理和投资决策委员会执行委员、长信内需成长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双利优选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先机两年定期开放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注:
1、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2、自2019年2月2日起,李小羽先生不再担任长信利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可转
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和长信利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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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基金经理

本基金基金经理情况
姓名职务任职时间简历
左金保基金经理
自2018年8月
31日至今
经济学硕士,武汉大学金融工程专业研究生毕业。

2010年7月加入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从
事量化投资研究和风险绩效分析工作。历任公司
数量分析研究员和风险与绩效评估研究员、长信
量化多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中证一带
一路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长信量化优选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长信利泰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和长信国防军工量化灵活配
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现任量化投
资部总监兼量化研究部总监、投资决策委员会执
行委员、长信医疗保健行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LOF)、长信量化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长信量化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长
信先锐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利发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长信电子信息行业量化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先利半年定期开放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低碳环保行业量化股票型
证券投资基金、长信先机两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消费精选行业量化股
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量化价值精选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长信量化价值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和长信量化多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
金经理。

常松基金经理
自2015年9月
25日起至2018
年9月8日
曾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左金保基金经理
自基金合同生
效之日起至
2018年2月6

曾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姓名职务
覃波总经理、投资决策委员会主任委员
李小羽
副总经理、投资决策委员会执行委员、长信利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可
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和长信利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

安昀
副总经理、投资决策委员会执行委员、长信内需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
信双利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和长信先机两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杨帆
国际业务部总监、投资决策委员会执行委员、长信美国标准普尔100等权重指
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上证港股通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长信全
球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和长信利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11




李家春
公司总经理助理兼长信利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长信利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和长信利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高远
研究发展部总监、长信银利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和长信金利趋势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易利红股票交易部总监
张文琍
固定收益部总监、长信纯债壹号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利鑫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LOF)、长信利息收益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长信富平纯债一年定期开
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稳益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富民纯债一
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富海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长信稳势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和长信长金通货币市场基金的基金经

陆莹
现金理财部总监、长信利息收益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长信纯债半年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长信稳健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长金通货币市场基金、
长信稳通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长信稳鑫三个月定期开
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和长信稳裕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
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邓虎养老FOF投资部总监兼基金经理
叶松
权益投资部总监、长信增利动态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恒利优势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多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企业精选两年
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和长信价值蓝筹两年定期开放灵活配
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左金保
量化投资部兼量化研究部总监、投资决策委员会执行委员、长信医疗保健行业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长信量化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
信量化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先锐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利发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电子信息行业量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长信先利半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低碳环保行业量化股票型证
券投资基金、长信先机两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消费
精选行业量化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量化价值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长信量化价值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和长信量化多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
金的基金经理
张飒岚固收专户投资部总监兼投资经理
涂世涛量化专户投资部副总监兼投资经理
秦娟
混合债券部总监、长信利保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利富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长信先利半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和长信先锐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的基金经理
李欣债券交易部副总监
陈言午专户投资部副总监兼投资经理
卢靖战略与产品研发部总监
宋海岸
长信中证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国防军工量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长信中证能源互联网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和长信先
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注:
1、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2、自2019年1月22日起,邓虎先生不再担任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3、自2019年1月29日起,秦娟女士开始担任长信利尚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的基金经理;
4、自2019年2月2日起,李小羽先生不再担任长信利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可转

12




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和长信利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5、自2019年2月26日起,长信中证能源互联网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转型为
长信价值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宋海岸先生继续担任该基金的基金经理。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

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

配收益;
5、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
7、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
他法律行为;
12、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的承诺
1、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基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的内部

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上述法律法规的行为发生;
2、基金管理人承诺防止下列禁止行为的发生:

(1)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或职务便利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侵占、挪用基金财产;
(6)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
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7)玩忽职守,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13




(8)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3、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
有人谋取最大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受雇人或任何第三者谋取利益;
(3)不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
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不协助、接受委托或以其他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五)基金管理人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
基金管理人高度重视内部风险控制,建立了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和控制体系,
从制度上保障本基金的规范运作。

1、公司内部控制的总体目标

(1)保证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的合法合规性;
(2)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3)实现公司稳健、持续发展、维护股东权益;
(4)促进公司全体员工恪守职业操守,正直诚信,廉洁自律,勤勉尽责。

2、内部控制制度遵循的原则
(1)合法合规性原则: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规
定。

(2)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应当覆盖公司的所有部门和岗位,渗透各
项业务过程和业务环节,并普遍适用于公司每一位员工。

(3)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维
护内控制度的有效执行,内部控制制度应当具有高度的权威性,任何员工不得拥
有超越制度约束的权利。

(4)独立性原则:公司在精简的基础上设立能够充分满足公司经营运作需
要的机构、部门和岗位,各机构、部门和岗位职责应当保持相对独立。公司固有
财产、基金财产和其他财产的运作应当分离。

(5)相互制约原则:公司内部机构、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应当权责分明、相
互制衡。

(6)防火墙原则:公司基金投资、交易、研究策划、市场开发等相关部门,
14




应当在空间上和制度上适当分离,以达到风险防范的目的。对因业务需要知悉内
幕信息的人员,应当制定严格的审批程序和监管措施。


(7)审慎性原则:制定内部控制制度应当以审慎经营、防范和化解风险为
出发点。

(8)适时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应当随着有关法律法规的调整和公
司经营战略、经营方针、经营理念等内外部环境的变化进行及时的修改或完善。

(9)成本效益原则:公司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提高
经济效益,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10)保持与业务发展的同等地位原则:公司的发展必须建立在风险控制制
度完善和稳固的基础上,内部风险控制应与公司业务发展放在同等地位上。

(11)定性和定量相结合原则:建立完备风险控制指标体系,使风险控制更
具客观性和操作性。

3、内部风险控制体系结构
公司内控体系由不同层面的构成。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包括督察长)、

内部控制委员会、监察稽核部及公司其他部门、各岗位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承担风
险控制责任。


(1)董事会:全面负责公司的风险控制工作,对建立内部控制系统和维持
其有效性承担最终责任;
(2)经营管理层:负责日常经营管理中的风险控制工作,对内部控制制度
的有效执行承担责任;督察长:负责对公司内部管理、资产运作以及经营管理层、
内部各部门、各岗位执行制度及遵纪守法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并对公司内部风
险控制制度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进行评价;
(3)内部控制委员会:协助经营管理层负责公司风险控制工作,主要负责
对公司在经营管理和基金运作中的风险进行评估并研究制定相应的控制制度,协
调处理突发性重大事件或危机事件。内部控制委员会由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
监察稽核部总监、基金事务部总监、市场开发部总监和部分从事内部控制方面的
业务骨干组成;
(4)监察稽核部:负责检查评价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合法性、合规性、完
备性、有效性以及执行情况;对公司经营业务和基金运作情况进行日常稽核;对
各部门、各岗位、各项业务的风险控制情况实施全面的监督检查,并及时报告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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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结果。监察稽核部独立行使检查权并对经营管理层负责;

(5)业务部门和公司各岗位:公司业务部门根据公司各项基本管理制度,
结合部门具体情况制定本部门的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加强对各项业务和各业务
环节的风险控制;公司各岗位:根据岗位职责和业务操作流程,按业务授权规范
操作,严格控制操作风险。

4、内部控制制度体系
公司制定了合理、完备、有效并易于执行的内部风险控制制度体系。公司制

度体系由不同层面的制度构成,按照其效力大小分为四个层面:
第一个层面是公司章程。

第二个层面是公司内部控制大纲,它是公司自定各项规章制度的基础和依据,

内部控制大纲明确了内控目标、内控原则、控制环境、内控措施等内容。


第三个层面是公司基本管理制度,它包括风险控制制度、投资管理制度、基
金会计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监察稽核制度、信息技术管理制度、公司财务制度、
资料档案管理制度、人力资源制度、业绩评估考核制度和危机处理制度,等等。


第四个层面是公司各部门业务规章、实施细则等。部门业务规章、实施细则
是在基本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对各部门的主要职责、岗位设置、岗位责任、操作
守则等的具体说明。


公司重视对制度的持续检验,结合业务的发展、法规及监管环境的变化以及

公司风险控制的要求,不断检讨和增强公司制度的完备性、有效性。

5、内部风险管理体系
基金在运作过程中面临的风险主要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

操作风险、合规性风险以及不可抗力风险。

针对上述各种风险,基金管理人建立了一套完整的风险管理程序,具体包括
以下内容:

(1)投资风险管理;
(2)交易风险管理;
(3)巨额赎回风险管理;
(4)基金注册登记风险管理;
(5)基金核算风险管理;
(6)市场开发风险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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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信息披露风险管理;
(8)不可抗力风险管理。

6、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的措施
(1)建立内控结构,完善内控制度:建立、健全了行之有效的内控制度,
确保各项业务活动都有适当的授权和明确的分工,确保监察稽核活动的独立性、
权威性;
(2)建立相互分离、相互制衡的内控机制:建立了明确的岗位分离制度,
做到研究、决策分开,基金交易集中,形成不同部门,不同岗位之间的制衡机制,
同时进行空间隔离,建立防火墙,充分保证信息的隔离和保密,从制度上降低和
防范风险;
(3)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建立、健全了岗位责任制,使每位员工都明
确自己的任务、职责,及时上报各自工作领域中发现的风险隐患,以防范和化解
风险;
(4)建立风险分类、识别、评估、报告、提示程序:建立了内部控制委员
会,使用适合的程序和方法,确认和评估公司经营管理和基金运作中的风险;建
立自下而上的风险报告程序,对风险隐患进行层层汇报,使各个层次的人员及时
掌握风险状况,从而以最快速度做出决策,减少风险造成的损失;
(5)建立有效的内部监控系统:建立了足够、有效的内部监控系统,如计
算机预警系统、投资监控系统,能对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进行全面和实时的监控;
(6)使用数量化的风险管理手段:采取数量化、技术化的风险控制手段,
建立数量化的风险管理模型,用以提示指数趋势、行业及个股的风险,以便公司
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对风险进行分散、控制和规避,尽可能地减少损失;
(7)提供足够的培训:制定了完整的培训计划,为所有员工提供足够和适
当的培训,不断提高员工素质和职业技能,防范和化解风险。

7、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合规控制声明书

(1)基金管理人承诺以上关于内部控制的披露真实、准确;
(2)基金管理人承诺根据市场变化和公司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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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成立时间:1984年1月1日

法定代表人:易会满

注册资本:人民币35,640,625.71万元

联系电话:010-66105799

联系人:郭明

(二)主要人员情况

截至2018年6月,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共有员工212人,平均年龄33
岁,95%以上员工拥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高管人员均拥有研究生以上学历或高
级技术职称。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中国大陆托管服务的先行者,中国工商银行自1998年在国内首家提供
托管服务以来,秉承“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宗旨,依靠严密科学的风险管理
和内部控制体系、规范的管理模式、先进的营运系统和专业的服务团队,严格履
行资产托管人职责,为境内外广大投资者、金融资产管理机构和企业客户提供安
全、高效、专业的托管服务,展现优异的市场形象和影响力。建立了国内托管银
行中最丰富、最成熟的产品线。拥有包括证券投资基金、信托资产、保险资产、
社会保障基金、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基金、QFII资产、QDII资产、股权投
资基金、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商业银行信
贷资产证券化、基金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QDII专户资产、ESCROW等门类齐
全的托管产品体系,同时在国内率先开展绩效评估、风险管理等增值服务,可以
为各类客户提供个性化的托管服务。截至2018年6月,中国工商银行共托管证
券投资基金874只。自2003 年以来,本行连续十五年获得香港《亚洲货币》、
英国《全球托管人》、香港《财资》、美国《环球金融》、内地《证券时报》、《上
海证券报》等境内外权威财经媒体评选的61项最佳托管银行大奖;是获得奖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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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多的国内托管银行,优良的服务品质获得国内外金融领域的持续认可和广泛好

评。


(四)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自成立以来,各项业务飞速发展,始终保持在资产
托管行业的优势地位。这些成绩的取得,是与资产托管部“一手抓业务拓展,一
手抓内控建设”的做法是分不开的。资产托管部非常重视改进和加强内部风险管
理工作,在积极拓展各项托管业务的同时,把加强风险防范和控制的力度,精心
培育内控文化,完善风险控制机制,强化业务项目全过程风险管理作为重要工作
来做。2005、2007、2009、2010、2011、2012、2013、2014、2015、2016、2017
共十一次顺利通过评估组织内部控制和安全措施最权威的ISAE3402审阅,获得
无保留意见的控制及有效性报告。充分表明独立第三方对我行托管服务在风险管
理、内部控制方面的健全性和有效性的全面认可,也证明中国工商银行托管服务
的风险控制能力已经与国际大型托管银行接轨,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目前,
ISAE3402审阅已经成为年度化、常规化的内控工作手段。


1、内部风险控制目标

保证业务运作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强化和建立守法
经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风格,形成一个运作规范化、管理科学化、监
控制度化的内控体系;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保证托管资产的安全完整;维护持
有人的权益;保障资产托管业务安全、有效、稳健运行。


2、内部风险控制组织结构

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业务内部风险控制组织结构由中国工商银行稽核监
察部门(内控合规部、内部审计局)、资产托管部内设风险控制处及资产托管部
各业务处室共同组成。总行稽核监察部门负责制定全行风险管理政策,对各业务
部门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指导、监督。资产托管部内部设置专门负责稽核监察工作
的内部风险控制处,配备专职稽核监察人员,在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依照有关
法律规章,对业务的运行独立行使稽核监察职权。各业务处室在各自职责范围内
实施具体的风险控制措施。


3、内部风险控制原则

(1)合法性原则。内控制度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监管要求,
并贯穿于托管业务经营管理活动的始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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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完整性原则。托管业务的各项经营管理活动都必须有相应的规范程序
和监督制约;监督制约应渗透到托管业务的全过程和各个操作环节,覆盖所有的
部门、岗位和人员。

(3)及时性原则。托管业务经营活动必须在发生时能准确及时地记录;按
照“内控优先”的原则,新设机构或新增业务品种时,必须做到已建立相关的规
章制度。

(4)审慎性原则。各项业务经营活动必须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保证基金
资产和其他委托资产的安全与完整。

(5)有效性原则。内控制度应根据国家政策、法律及经营管理的需要适时
修改完善,并保证得到全面落实执行,不得有任何空间、时限及人员的例外。

(6)独立性原则。设立专门履行托管人职责的管理部门;直接操作人员和
控制人员必须相对独立,适当分离;内控制度的检查、评价部门必须独立于内控
制度的制定和执行部门。

4、内部风险控制措施实施

(1)严格的隔离制度。资产托管业务与传统业务实行严格分离,建立了明
确的岗位职责、科学的业务流程、详细的操作手册、严格的人员行为规范等一系
列规章制度,并采取了良好的防火墙隔离制度,能够确保资产独立、环境独立、
人员独立、业务制度和管理独立、网络独立。

(2)高层检查。主管行领导与部门高级管理层作为工行托管业务政策和策
略的制定者和管理者,要求下级部门及时报告经营管理情况和特别情况,以检查
资产托管部在实现内部控制目标方面的进展,并根据检查情况提出内部控制措施,
督促职能管理部门改进。

(3)人事控制。资产托管部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建立“自控防线”、“互
控防线”、“监控防线”三道控制防线,健全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树立“以人为
本”的内控文化,增强员工的责任心和荣誉感,培育团队精神和核心竞争力。并
通过进行定期、定向的业务与职业道德培训、签订承诺书,使员工树立风险防范
与控制理念。

(4)经营控制。资产托管部通过制定计划、编制预算等方法开展各种业务
营销活动、处理各项事务,从而有效地控制和配置组织资源,达到资源利用和效
益最大化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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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内部风险管理。资产托管部通过稽核监察、风险评估等方式加强内部
风险管理,定期或不定期地对业务运作状况进行检查、监控,指导业务部门进行
风险识别、评估,制定并实施风险控制措施,排查风险隐患。

(6)数据安全控制。我们通过业务操作区相对独立、数据和传真加密、数
据传输线路的冗余备份、监控设施的运用和保障等措施来保障数据安全。

(7)应急准备与响应。资产托管业务建立专门的灾难恢复中心,制定了基
于数据、应用、操作、环境四个层面的完备的灾难恢复方案,并组织员工定期演
练。为使演练更加接近实战,资产托管部不断提高演练标准,从最初的按照预订
时间演练发展到现在的“随机演练”。从演练结果看,资产托管部完全有能力在
发生灾难的情况下两个小时内恢复业务。

5、资产托管部内部风险控制情况

(1)资产托管部内部设置专职稽核监察部门,配备专职稽核监察人员,在
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依照有关法律规章,全面贯彻落实全程监控思想,确保资
产托管业务健康、稳定地发展。

(2)完善组织结构,实施全员风险管理。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需要从上至
下每个员工的共同参与,只有这样,风险控制制度和措施才会全面、有效。资产
托管部实施全员风险管理,将风险控制责任落实到具体业务部门和业务岗位,每
位员工对自己岗位职责范围内的风险负责,通过建立纵向双人制、横向多部门制
的内部组织结构,形成不同部门、不同岗位相互制衡的组织结构。

(3)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资产托管部十分重视内控制度的建设,一贯坚持
把风险防范和控制的理念和方法融入岗位职责、制度建设和工作流程中。经过多
年努力,资产托管部已经建立了一整套内部风险控制制度,包括:岗位职责、业
务操作流程、稽核监察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等,覆盖所有部门和岗位,渗透各项
业务过程,形成各个业务环节之间的相互制约机制。

(4)内部风险控制始终是托管部工作重点之一,保持与业务发展同等地位。

资产托管业务是商业银行新兴的中间业务,资产托管部从成立之日起就特别强调
规范运作,一直将建立一个系统、高效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体系作为工作重点。随
着市场环境的变化和托管业务的快速发展,新问题、新情况不断出现,资产托管
部始终将风险管理放在与业务发展同等重要的位置,视风险防范和控制为托管业
务生存和发展的生命线。

21




(五)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基金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有关基金法规的规定,基金托管人
对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投资对象、基金投融资比例、基金投资禁止行为、基金参与
银行间债券市场、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应收资金到账、基
金费用开支及收入确定、基金收益分配、相关信息披露、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中登
载基金业绩表现数据等进行监督和核查,其中对基金的投资比例的监督和核查自
基金合同生效之后六个月开始。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违反《基金法》、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或有
关基金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基金
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应及时核对,并以书面形式对基金托管人发出回函确认。在限
期内,基金托管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
理人对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
证监会。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应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
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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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销售机构
长信量化多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销售机构:

1、直销中心: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68号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9楼
法定代表人:成善栋联系人:陈竹君
电话:021-61009916传真:021-61009917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5566公司网站:www.cxfund.com.cn2、场外代销机构
(1)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8号凯晨世贸中心东座
法定代表人:周慕冰联系人:林葛
电话:010-66060069传真:010-68121816
客户服务电话:95599网址:www.abchina.com(2)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北京复兴门内大街55号
办公地址:中国北京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法定代表人:易会满联系人:李鸿岩
电话:010-66105662
客户服务电话:95588网址:www.icbc.com.cn(3)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8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彭纯联系人:王菁
电话:021-58781234传真:021-58408483
客户服务电话:95559网址:www.bankcomm.com(4)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联系人:邓炯鹏
电话:0755-83198888传真:0755-83195109
客户服务电话:95555网址:www.cmbch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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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法定代表人:吉晓辉联系人:唐苑
电话:021-61618888传真:021-63604199
客户服务电话:95528网址:www.spdb.com.cn(6)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法定代表人:董文标联系人:姚健英
电话:010-58560666传真:010-57092611
客户服务电话:95568网址:www.cmbc.com.cn(7)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银行庆春路46号杭州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杭州银行庆春路46号杭州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太普联系人:严峻
电话:0571-85108195传真:0571-85106576
客户服务电话:96523,400-8888-508网址:www.hzbank.com.cn(8)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中路1099号平安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中路1099号平安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孙建一联系人:张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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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王宜四联系人:戴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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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杨宇翔联系人:周一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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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李玮联系人:王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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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龚德雄联系人:许曼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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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余磊联系人:翟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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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林义相联系人:尹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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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贾绍君联系人:汪尚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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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杨华辉联系人:乔琳雪
电话:021-38565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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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宫少林联系人:黄婵君
电话:0755-82960223传真:0755-82943121
客户服务电话:95565或400-8888-111网址:www.newone.com.cn(33)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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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陈共炎联系人:邓颜
电话:010-66568292传真:010-66568990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888网址:www.chinastock.com.cn(3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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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王常青联系人:张颢
电话:010-85130588传真:010-65182261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08网址:www.csc108.com(35)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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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王东明联系人:侯艳红
电话:010-60838888传真:010-60833739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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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1号楼20层(266061)
法定代表人:杨宝林联系人:吴忠超
电话:0532-85022326传真:0532-85022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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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吴永良联系人:罗艺琳
电话:0755-83734659传真:0755-82960582
客户服务电话:95329网址:www.zszq.com.cn(38)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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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张志刚联系人:鹿馨方
电话:010-63081000传真:010-63080978
客服热线:95321网址:www.cindasc.com(39)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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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吴坚联系人:张煜
电话:023-63786633传真:023-63786212
客服热线:4008096096网址:www.swsc.com.cn(40)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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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陈柏青联系人:韩爱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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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张跃伟联系人:马良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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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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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汪静波联系人:徐诚
电话:021-38602377传真:021-385097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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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杨文斌联系人:苗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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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号泛利大厦10层
法定代表人:王莉联系人:吴卫东
电话:021-68419822传真:021-20835779
客户服务电话:400-920-0022网址:www.licaike.com(45)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2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5号3C座7楼
法定代表人:其实联系人:朱钰
电话:021-54509998传真:021-64385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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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杭州市文二西路1号903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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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凌顺平联系人:吴强
电话:0571-88911818传真:0571-86800423
客户服务电话:4008-773-772公司网站:www.5ifund.com(47)上海汇付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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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100号金外滩国际广场19楼
法定代表人:冯修敏联系人:陈云卉
电话:021-33323999-5611传真:021-33323830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2819网址:www.chinapnr.com

30




(48)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09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
法定代表人:郭坚联系人:宁博宇
电话:021-20665952传真:021-22066653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9031网址:www.lufunds.com(49)大泰金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359号国睿大厦一号楼B区4楼A506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虹桥路1386号文广大厦15楼
法定代表人:袁顾明联系人:朱真卿
电话:021-22267943传真:021-22268089
客户服务电话:400-928-2266网址:www.dtfunds.com(50)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277号3层310室
办公地址:上海长宁区福泉北路518号8座3楼
法定代表人:燕斌联系人:陈东
电话:021-52822063传真:021-52975270
客户服务电话:400-046-6788网址:www.66zichan.com(51)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217号16楼B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217号6楼
法定代表人:刘惠联系人:毛林
电话:021-80133597传真:021-80133413
客户服务电话:4008081016网址:www.fundhaiyin.com(52)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南路765号602-115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1号凯石大厦4楼
法定代表人:陈继武联系人:葛佳蕊
电话:021-80365020传真:021-63332523
客户服务电话:4006433389网址:www.vstonewealth.com(53)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宝山区蕴川路5475号1033室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峨山路91弄61号10号楼12楼
法定代表人:李兴春联系人:徐鹏
电话:86-021-50583533传真:86-021-50583633
客户服务电话:400-921-7755网站:http://a.leadfund.com.cn/
(54)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31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3491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12楼B1201-1203
法定代表人:肖雯联系人:钟琛
电话:020-89629012传真:020-89629011
客户服务电话:020-89629066网站:www.yingmi.cn(55)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E世界财富中心A座11层1108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E世界财富中心A座11层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联系人:丁向坤
电话:010-56282140传真:010-62680827
客户服务电话:400-619-9059网站:www.hcjijin.com(56)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杭大路15号嘉华国际商务中心201、501、502、1103、1601-1615、1701-1716
办公地址:杭州市杭大路15号嘉华国际商务中心201、501、502、1103、1601-1615、1701-1716
法定代表人:沈继宁联系人:陶志华
电话:0571-87789160传真:0571-87818329
客户服务电话:4008696336网站:www.ctsec.com(57)深圳前海微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
限公司)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田厦金牛广场A座36楼、37楼
法定代表人:顾敏联系人:罗曦
电话:0755-89462447传真:0755-86700688
客户服务电话:400-999-8877网站:www.webank.com(58)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687号1幢2楼268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3号通泰大厦B座8层
法定代表人:李一梅联系人:仲秋玥
电话:010-88066632传真:010-88066552
客户服务电话:4008175666网站:www.amcfortune.com(59)和谐保险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55号楼20层2302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6号安邦金融中心
法定代表人:蒋洪联系人:张楠
电话:010-85256214
客户服务电话:4008195569网站:www.hx-sales.com(60)一路财富(北京)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2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大街2号万通新世界广场A座2208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大街2号万通新世界广场A座2208
法定代表人:吴雪秀联系人:徐越
电话:010-88312877-8032传真:010-88312099
客户服务电话:400-001-1566网站:www.yilucaifu.com(61)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办公楼二期53层5312-15单元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1号金地中心A座6层
法定代表人:赵学军联系人:王宫
电话:021-38789658传真:021-68880023
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网站:www.jsfund.cn(62)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1号院6号楼2单元21层22250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1号院6号楼2单元21层222507
法定代表人:钟斐斐联系人:戚晓强
电话:010-61840688传真:010-61840699
客户服务电话:4000-618-518网站:www.danjuanapp.com(63)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崇明县长兴镇潘园公路1800号2号楼6153室(上海泰和经济发展区)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488号太平金融大厦1503室
法定代表人:王翔联系人:张巍婧
电话:021-65370077-255传真:021-55085991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5369网站:www.jiyufund.com.cn(64)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1号都市之门B座5层
办公地址: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1号都市之门B座5层
法定代表人:李刚联系人:袁伟涛
电话:029-88447611传真:029-88447611
客户服务电话:95325或400-860-8866网站:www.kysec.cn3、场内销售机构
场内代销机构是指有基金代销资格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名单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长信量化多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销售机构

1、直销中心: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68号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9楼

33




法定代表人:成善栋联系人:陈竹君
电话:021-61009916传真:021-61009917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5566公司网站:www.cxfund.com.cn2、场外代销机构
(1)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联系人:邓炯鹏
电话:0755-83198888传真:0755-83195109
客户服务电话:95555网址:www.cmbchina.com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
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二)其他相关机构

信息
类型
A类基金份额
注册登记机构
C类基金份额注
册登记机构
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
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
长信基金管理有
限责任公司
上海源泰律师事
务所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
注册
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
太平桥大街17

中国(上海)自
由贸易试验区银
城中路68号9

上海市浦东南路
256号华夏银行
大厦1405室
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222
号30楼
办公
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
太平桥大街17

中国(上海)自
由贸易试验区银
城中路68号9

上海市浦东南路
256号华夏银行
大厦1405室
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222
号30楼
法定
代表

周明成善栋廖海(负责人)曾顺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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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巍孙红辉廖海、刘佳
曾浩(曾浩、吴凌志为经办
注册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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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基金的募集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信息披露
办法》等有关规定及基金合同,并经中国证监会2015年4月28日证监许可【2015】
742号文注册募集。


本基金募集期自2015年6月23日至2015年7月9日止。经毕马威华振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按照每份基金份额面值人民币1.00元计算,
基金募集期共募集长信量化多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含利息结转份额)
648,523,672.21份基金份额,有效认购户数为2,975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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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基金合同的生效

(一)基金备案的条件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符合基金合同
生效的条件,本基金管理人已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于2015
年7月14日获得证监会书面确认,基金合同从即日起生效。自基金合同生效之
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二)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
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
提出解决方案,如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召开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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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与转换

(一)申购和赎回场所

本基金申购和赎回的场所包括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机构和基金管理人委托的
代销机构。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针对某类份额变更或增减销售机构,并予以公
告。基金投资者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
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若基金管理人或代销机构开通电话、传真或网上交易业务的,投资者可以以
电话、传真或网上交易等形式进行基金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法另行公告。


(二)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1、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
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相关期货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
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
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
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
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本基金于2015年7月20日开始办理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
赎回或者转换。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
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转换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
金份额申购、赎回或转换的价格。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
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金额申购、份额赎回”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3、当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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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赎回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即按照投资人认购、申购的先后次序进行
顺序赎回;

5、办理申购、赎回业务时,应当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
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四)申购与赎回的程序

1、申购和赎回的申请方式

投资人必须根据销售机构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内提出
申购或赎回的申请。


2、申购和赎回的款项支付

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交付申购款项。投资人交
付申购款项,申购成立;登记机构确认基金份额时,申购生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递交赎回申请,赎回成立;登记机构确认赎回时,赎回生效。

投资人赎回申请生效后,基金管理人将在T+7日(包括该日)内支付赎回款项。

在发生巨额赎回或基金合同载明的其他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时,
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基金合同有关条款处理。


遇交易所或交易市场数据传输延迟、通讯系统故障、银行数据交换系统故障
或其它非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所能控制的因素影响业务处理流程,则赎回款
顺延至上述情形消除后的下一个工作日划出。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允许的范围内,对上述业务办理时间
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
介上公告。


3、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

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和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
或赎回申请日(T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T+1日内对该交易的有
效性进行确认。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可在T+2日后(包括该日)到销售网
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若申购不成功或无效,
则申购款项本金退还给投资人。


基金销售机构申购、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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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购、赎回申请。申购、赎回的确认以登记机构或基金管理公
司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申购申请及申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
妥善行使合法权利。因投资人怠于履行该项查询等各项义务,致使其相关权益受
损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销售机构不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或不利后果。


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本基金登记机构可根据相关业务规则,对上述业
务办理时间进行调整,本基金管理人将于开始实施前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公告。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1、投资人通过场外申购时,首次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元(含申
购费),追加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元(含申购费);超过最低申购金额
的部分不设金额级差。投资人通过本公司直销柜台及网上直销平台申购本基金遵
循上述规则;各代销机构有不同规定的,投资人在该代销机构办理申购业务时,
需同时遵循该代销机构的相关规定。


2、投资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场内申购时,每笔申购金额最低为人民币100
元(含申购费),同时每笔申购必须是100元的整数倍。


3、投资人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购基金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本基金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


4、投资人通过场外赎回时,最低赎回份额为1份,即投资人可将其全部或
部分基金份额赎回,赎回的最低份额为1份;投资人当日持有份额减少导致在代
销机构同一交易账户保留的基金份额不足1份的,注册登记机构将全部剩余份额
自动赎回。投资人通过本公司直销柜台及网上直销平台赎回本基金遵循上述规则;
各代销机构有不同规定的,投资人在该代销机构办理赎回业务时,需同时遵循该
代销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定。


5、投资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场内赎回时,单笔赎回的基金份额为1份的
整数倍。


6、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单笔/单日申
购金额上限、本基金总规模上限,具体规定请参见相关公告。


7、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
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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