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通纯债债券: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年第1号)
财通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9年第1号) 基金管理人: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财通纯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2013年12月13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1590号文准予募集注册。本基金基金 合同于2014年1月17日正式生效。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于2016年1月19 日转换为不分级的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名称相应变更为财通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 本基金于2017年4月14日,增设收取销售服务费的C类份额,基金合同及托 管协议名称及有关条款亦做相应变更。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 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 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全面 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 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 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者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 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投资中小企业私募 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由非上市中小企业采用非公开方式发 行的债券。由于不能公开交易,一般情况下,交易不活跃,潜在较大流动性风险。 当发债主体信用质量恶化时,受市场流动性所限,本基金可能无法卖出所持有的 中小企业私募债,由此可能给基金净值带来更大的负面影响和损失,本基金的特 定风险详见招募说明书“风险揭示”章节等等。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较低的基金 品种,其风险收益预期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投资 者应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于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 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 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 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 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9年1月17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 截止日为2018年12月31日。本招募说明书所载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目录 第一部分 绪言 ............................................................................................................................... 1 第二部分 释义 ............................................................................................................................... 2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 7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 16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 21 第六部分 基金的募集 ................................................................................................................. 45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的生效 ......................................................................................................... 46 第八部分 基金的历史沿革和存续 ............................................................................................. 47 第九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48 第十部分 基金的投资 ................................................................................................................. 58 第十一部分 基金的业绩 ............................................................................................................. 66 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财产 ............................................................................................................. 69 第十三部分 基金资产估值 ......................................................................................................... 70 第十四部分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 75 第十五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 ..................................................................................................... 77 第十六部分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79 第十七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 ..................................................................................................... 80 第十八部分 风险揭示 ................................................................................................................. 86 第十九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 89 第二十部分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91 第二十一部分 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116 第二十二部分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128 第二十三部分 其他应披露事项 ............................................................................................... 131 第二十四部分 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 133 第二十五部分 备查文件 ........................................................................................................... 134 第一部分 绪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 法》”)、《公开募集证券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 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其他有 关法律法规以及《财通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 同”)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 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 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同 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 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 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 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 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第二部分 释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财通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管理人:指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指《财通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基金合同 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财通纯债分级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现 《财通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指《财通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 明书》及其定期的更新 7、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财通纯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 售公告》 8、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9、《基金法》:指2003年10月28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五次会议通过,2012年1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 三十次会议修订,自2013年6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 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0、《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3年3月15日颁布、同年6月1日实施 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04年6月8日颁布、同年7月1日 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4年7月7日颁布、同年8月8日实施 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会2017年8月31日颁布、同年 10月1日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 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4、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5、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 会 16、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 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7、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8、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 团体或其他组织 19、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 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 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20、投资人: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 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1、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 人 22、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 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3、销售机构:指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 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 协议,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4、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 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 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25、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财通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或接受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26、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 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27、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 构办理认购、申购、赎回、转换及转托管等业务而引起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 的账户 28、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 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 日期 29、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 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0、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 不得超过3个月 31、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2、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3、T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 开放日 34、T+n日:指自T日起第n个工作日(不包含T日) 35、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36、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37、《业务规则》:指《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是规 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理人 和投资人共同遵守 38、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 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39、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 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0、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 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1、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本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 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 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42、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 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43、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申 购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 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受理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4、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本基金基金份额净赎回申请(赎回申 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 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 45、元:指人民币元 46、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行存款利息、 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47、销售服务费:指本基金用于持续销售和服务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费用,该 笔费用从基金财产中扣除,属于基金的营运费用 48、基金份额分类:指本基金根据销售费用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 为不同的类别 49、A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认购/申购时收取认购费或申购费,但不从本 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A类基金份额 50、C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申购时不收取申购费,而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 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C类基金份额 51、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 申购款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52、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53、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54、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 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55、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互联网网站 及其他媒介 56、不可抗力:指本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 事件 57、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 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 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资产支持证券、因 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本基金管理人为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本信息如下: 名称: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619号505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41楼 设立日期:2011年6月21日 法定代表人:刘未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2亿元 联系人:何亚玲 联系电话:021-2053 7888 股权结构: 股东 出资额 (万元人民币) 出资比例 (%)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8,000 40 杭州市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6,000 30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 6,000 30 合计 20,000 100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夏理芬先生,董事长,浙江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历任浙江省农村政策研究室 副主任科员,浙江省农发投资集团公司业务副科长,浙江农村经济投资股份有限 公司计划财务部经理,浙江省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交易营业部经理,金通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办公室主任、运营管理部总经理,中信金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运营管理部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合规总监,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执 行总经理兼江西分公司总经理,中信证券江西分公司总经理。现任财通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首席风险官,财通证券(香港)有限公司董事,财通证券 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王家俊先生,董事,总经理,上海交通大学高级金融学院EMBA、中山大学 高级工商管理硕士。历任东方证券遵义路营业部市场部经理,汇添富基金南方大 区经理及券商渠道负责人、南方分公司总经理、全国渠道销售总监兼华东分公司 总经理,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现任财通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总经理、上海财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陈可先生,董事,注册会计师、税务师。历任杭州市下城区国有投资控股有 限公司财务部经理、董事;杭州市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助理、副部 长,现任杭州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财务总监管理办公室)部长(主 任),兼任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杭实股权投资基金(杭州)有限公司董 事。 孙文秋先生,董事,经济学硕士,历任上海财经大学教师,上海东方明珠股 份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经理、证券事务部经理,上海东方明珠投资有限公司总经 理,上海东方明珠股份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总会计师,上海东方明珠(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上海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董事会 秘书。现任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兼任上海新农饲料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唯赛勃环保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霍尔果斯拜克影视有限公司董事长、浙江瀚叶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及青岛易邦生物工程有限公司董事。 王开国先生,独立董事,博士学历,高级经济师。历任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 科研所应用室副主任、政策法规司政策研究处处长、科研所副所长;海通证券有 限公司副总经理、党组书记、董事长。同时担任上海中平国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长,同时兼任大众公用有限公司、上海农商银行独立董事。 朱洪超先生,独立董事,法律硕士。现任上海市联合律师事务所主任,上海 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上海国际仲裁中心仲裁员、 易居(中国)控股有限公司、上海第一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朱颖女士,独立董事,高级会计师,复旦大学会计专业硕士学历。中国注册 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专家库专家,财政部会计领军人才。现任立信会计师事务 所高级合伙人、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兼职教授及硕士生导师、易居(中国)企 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职工监事: 殷平先生,职工监事,产品战略部总监,产业经济学硕士。历任中国建设银 行上海市分行个人金融部六级产品经理、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产品研发部 总监。现任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产品战略部总监。 3、经营管理层人员: 王家俊先生,总经理(简历同上)。 汪海先生,副总经理,上海大学双学士,新加坡管理大学财富管理硕士。历 任建行上海市徐汇支行计划财务部科员、经理助理,个人金融部客户经理;建行 上海分行财富管理与私人银行部产品经理、个人金融部副总经理;财通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上海财通资产管理 有限公司董事。 4.督察长 武祎先生,伦敦政治经济学院会计与金融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云南省 财政厅预算处副主任科员,中国证监会期货监管部市场监管处副主任科员,中国 证监会基金监管部监管四处主任科员,中国证监会私募基金监管部综合处主任科 员,南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筹备组副组长,南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现任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上海财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5、基金经理: 林洪钧先生 本基金基金经理 林洪钧先生,复旦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复旦大学力学与工程科学本科。先后 就职于国泰君安证券公司(上海分公司)机构客户部、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债 券交易员,Financial Engineering Source Inc.金融研究员,先后担任交银施罗德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债券研究员、专户投资部投资经理、固定收益部助理 总经理/基金经理,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固定收益投资总监, 兴证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投资三部固收总监。2018年8月加入财通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公司固定收益投资总监兼固定收益部总监。 6、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王家俊先生,总经理; 谈洁颖女士,总经理助理兼权益投资总监; 林洪钧先生,固定收益投资总监兼固定收益部总监; 金梓才先生,基金投资部副总监; 陆玲玲女士,研究部副总监。 7、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基金管理人应履行 以下职责: 1、依法募集资金,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足额向基金份额持有 人分配收益; 5、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编制基金季度、半年度和年度报告; 7、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 格; 8、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 他法律行为; 12、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的承诺 1、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现行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中国证 监会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现行有效的 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的行为发生。 2、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基金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的内部 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发生: (1)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谋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3、本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1)越权或违规经营; (2)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3)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利益; (4)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 (5)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玩忽职守、滥用职权,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7)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和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 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 活动; (8)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倒仓等手段操纵市场价格, 扰乱市场秩序; (9)贬损同行,以抬高自己; (10)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 (11)有悖社会公德,损害证券投资基金人员形象; (12)在公开信息披露和广告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分; (1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禁止的行为。 (五)基金经理的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勤勉的原则为基金份额 持有人谋取最大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及其代理人、受雇人或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 3、不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 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不从事损害基金财产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证券交易及其他活动。 (六)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的原则 (一)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机制覆盖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和各级岗 位,并渗透到决策、执行、监督和反馈等各个环节。 (二)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维 护内控制度的有效执行。 (三)独立性原则。公司各机构、部门和岗位职责应当保持相对独立,公司 基金资产、自有资产、其他资产的运作应当分离。 (四)相互制约原则。公司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应当权责分明、相互制衡。 (五)成本效益原则。公司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提高 经济效益,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2、内部控制的主要内容 (1)控制环境 公司建立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和监事的监督职能,严禁 不正当关联交易、利益输送和内部人控制现象的发生,保护投资者利益和公司合 法权益。 公司管理层树立内控优先的风险管理理念,培养全体员工的风险防范意识, 建立风险控制优先、风险控制人人有责、一线人员第一责任的公司内控文化,保 证全体员工及时了解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使风险意识贯穿到公司各个 部门、各个岗位和各个环节。 公司建立决策科学、运营规范、管理高效的运行机制,确保公司各项决策、 决议的执行中,“执行—复核”机制贯穿全程。各部门及岗位有明确的授权分工、 工作职责和业务流程,通过重要凭据传递及信息沟通制度,实现相关部门、相关 岗位之间的监督制衡。 公司建立有效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健全激励约束机制。通过法律法规培训、 制度教育、执业操守教育和行为准则教育等,确保公司人员了解与从业有关的法 规与监管部门规定,熟知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岗位职责与操作流程,具备与岗位 要求相适应的操守和专业胜任能力。 (2)风险评估 公司建立科学严密的风险评估体系,对公司的业务风险、人员风险、法律风 险和财务风险等进行识别、评估和分析,及时防范和化解风险。通过科学的风险 量化技术和严格的风险限额控制对投资风险实现定量分析和管理。通过收集与投 资组合相关的会计和市场数据,建立一个投资风险测评与绩效评估的信息技术平 台。由风险管理部定期向投资决策委员会和风险控制委员会提交风险测评报告。 (3)内控机制 公司全部的经营管理决策,均按照明确成文的决策程序与规定进行,防止超 越或违反决策程序的随意决策行为的发生。 操作层面上,公司依据自身经营特点,以各岗位目标责任制为基础形成第一 道内控防线,以相关部门、相关岗位之间相互监督制衡形成第二道内控防线,以 监察稽核部、风险管理部、风险控制委员会、督察长对公司各机构、各部门、各 岗位、各项业务全面实施监督反馈形成第三道内控防线,并建立内部违规违章行 为的处罚机制。同时,按照分级管理、规范操作、有限授权、业务跟踪的原则, 制定公司授权管理制度,并严格区分业务授权与管理授权。 (4)信息与沟通 公司建立了内部办公自动化信息系统与业务汇报体系,通过建立有效的信息 交流渠道,保证公司员工及各级管理人员可以充分了解与其职责相关的信息,保 证信息及时送达适当的人员进行处理。 (5)监督与内部稽核 公司设立了独立于各业务部门的监察稽核部,其中监察稽核人员履行内部稽 核职能,检查、评价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合理性、完备性和有效性,监督公司内部 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揭示公司内部管理及基金运作中的相关风险,及时提出改 进意见,促进公司内部管理制度有效地执行。监察稽核人员具有相对的独立性, 定期不定期出具监察稽核报告。 (6)风险管理 风险管理的工作覆盖到全公司所有业务环节,以风险控制委员会为平台,从 事前、事中、事后三个层面进行全面的风险管理。事前风险管理主要通过风险管 理部门介入公司的业务流程检查、参加业务部门专题会议和进行访谈的方式,不 定期组织员工开展风险文化教育活动来提升风险防范意识;事中风险控制则是对 相关业务进行全程的跟踪,以及实现业务人员风险控制、业务操作规范化、精细 化来进行;事后风险管理则主要通过风险事件的分析与总结来开展。公司层面的 风险管理工作包括对公司投资风险、业务风险、操作风险、信息系统风险、法律 风险、合规风险的系统评估,对公司层面的风险进行详细的梳理,对发现的问题 和风险,及时进行解决。在投资风险环节,针对不同产品所具有的特定投资风险 进行量化研究和分析,超过阀值由风险管理部门及时提醒业务部门,并根据风险 管理制度的规定,报告相关责任人;在业务风险环节,协助营销部门和产品研究 部门前瞻性地对新产品的风险和结构进行规划和分析,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与业务 部门进行沟通和了解,切实解决实际业务中所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在操作风险环 节,对公司层面的制度、流程、系统和项目等方面,建立并完善风险控制机制, 发现和解决后台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加强评估公司信息系统和信息系统安全风 险。 风险管理工作主要由督察长管辖的风险管理部及监察稽核部进行开展,在组 织结构及报告制度上均独立于公司日常的投资、运营部门。风险报告由风险管理 部及监察稽核部进行调查取证和撰写签发,能保证报告独立性与客观公正。 3、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制度的声明 (1)基金管理人确知建立、实施和维持内部控制制度是基金管理人董事会 及管理层的责任。 (2)上述关于内部控制制度的披露真实、准确。 (3)基金管理人承诺将根据市场环境变化及公司的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制 制度。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成立时间:1984年1月1日 法定代表人:易会满 注册资本:人民币35,640,625.71万元 联系电话:010-66105799 联系人:郭明 (二)主要人员情况 截至2018年6月,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共有员工212人,平均年龄33 岁,95%以上员工拥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高管人员均拥有研究生以上学历或高 级技术职称。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中国大陆托管服务的先行者,中国工商银行自1998年在国内首家提供 托管服务以来,秉承“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宗旨,依靠严密科学的风险管理 和内部控制体系、规范的管理模式、先进的营运系统和专业的服务团队,严格履 行资产托管人职责,为境内外广大投资者、金融资产管理机构和企业客户提供安 全、高效、专业的托管服务,展现优异的市场形象和影响力。建立了国内托管银 行中最丰富、最成熟的产品线。拥有包括证券投资基金、信托资产、保险资产、 社会保障基金、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基金、QFII资产、QDII资产、股权投 资基金、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商业银行信 贷资产证券化、基金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QDII专户资产、ESCROW等门类 齐全的托管产品体系,同时在国内率先开展绩效评估、风险管理等增值服务,可 以为各类客户提供个性化的托管服务。截至2018年6月,中国工商银行共托管 证券投资基金874只。自2003 年以来,本行连续十五年获得香港《亚洲货币》、 英国《全球托管人》、香港《财资》、美国《环球金融》、内地《证券时报》、《上 海证券报》等境内外权威财经媒体评选的61项最佳托管银行大奖;是获得奖项 最多的国内托管银行,优良的服务品质获得国内外金融领域的持续认可和广泛好 评。 (四)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自成立以来,各项业务飞速发展,始终保持在资产 托管行业的优势地位。这些成绩的取得,是与资产托管部“一手抓业务拓展,一 手抓内控建设”的做法是分不开的。资产托管部非常重视改进和加强内部风险管 理工作,在积极拓展各项托管业务的同时,把加强风险防范和控制的力度,精心 培育内控文化,完善风险控制机制,强化业务项目全过程风险管理作为重要工作 来做。2005、2007、2009、2010、2011、2012、2013、2014、2015、2016、2017 共十一次顺利通过评估组织内部控制和安全措施最权威的ISAE3402审阅,获得 无保留意见的控制及有效性报告。充分表明独立第三方对我行托管服务在风险管 理、内部控制方面的健全性和有效性的全面认可,也证明中国工商银行托管服务 的风险控制能力已经与国际大型托管银行接轨,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目前, ISAE3402审阅已经成为年度化、常规化的内控工作手段。 1、内部风险控制目标 保证业务运作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强化和建立守法 经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风格,形成一个运作规范化、管理科学化、监 控制度化的内控体系;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保证托管资产的安全完整;维护持 有人的权益;保障资产托管业务安全、有效、稳健运行。 2、内部风险控制组织结构 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业务内部风险控制组织结构由中国工商银行稽核监 察部门(内控合规部、内部审计局)、资产托管部内设风险控制处及资产托管部 各业务处室共同组成。总行稽核监察部门负责制定全行风险管理政策,对各业务 部门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指导、监督。资产托管部内部设置专门负责稽核监察工作 的内部风险控制处,配备专职稽核监察人员,在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依照有关 法律规章,对业务的运行独立行使稽核监察职权。各业务处室在各自职责范围内 实施具体的风险控制措施。 3、内部风险控制原则 (1)合法性原则。内控制度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监管要求, 并贯穿于托管业务经营管理活动的始终。 (2)完整性原则。托管业务的各项经营管理活动都必须有相应的规范程序 和监督制约;监督制约应渗透到托管业务的全过程和各个操作环节,覆盖所有的 部门、岗位和人员。 (3)及时性原则。托管业务经营活动必须在发生时能准确及时地记录;按 照“内控优先”的原则,新设机构或新增业务品种时,必须做到已建立相关的规章 制度。 (4)审慎性原则。各项业务经营活动必须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保证基 金资产和其他委托资产的安全与完整。 (5)有效性原则。内控制度应根据国家政策、法律及经营管理的需要适时 修改完善,并保证得到全面落实执行,不得有任何空间、时限及人员的例外。 (6)独立性原则。设立专门履行托管人职责的管理部门;直接操作人员和 控制人员必须相对独立,适当分离;内控制度的检查、评价部门必须独立于内控 制度的制定和执行部门。 4、内部风险控制措施实施 (1)严格的隔离制度。资产托管业务与传统业务实行严格分离,建立了明 确的岗位职责、科学的业务流程、详细的操作手册、严格的人员行为规范等一系 列规章制度,并采取了良好的防火墙隔离制度,能够确保资产独立、环境独立、 人员独立、业务制度和管理独立、网络独立。 (2)高层检查。主管行领导与部门高级管理层作为工行托管业务政策和策 略的制定者和管理者,要求下级部门及时报告经营管理情况和特别情况,以检查 资产托管部在实现内部控制目标方面的进展,并根据检查情况提出内部控制措 施,督促职能管理部门改进。 (3)人事控制。资产托管部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建立“自控防线”、“互控 防线”、“监控防线”三道控制防线,健全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树立“以人为本” 的内控文化,增强员工的责任心和荣誉感,培育团队精神和核心竞争力。并通过 进行定期、定向的业务与职业道德培训、签订承诺书,使员工树立风险防范与控 制理念。 (4)经营控制。资产托管部通过制定计划、编制预算等方法开展各种业务 营销活动、处理各项事务,从而有效地控制和配置组织资源,达到资源利用和效 益最大化目的。 (5)内部风险管理。资产托管部通过稽核监察、风险评估等方式加强内部 风险管理,定期或不定期地对业务运作状况进行检查、监控,指导业务部门进行 风险识别、评估,制定并实施风险控制措施,排查风险隐患。 (6)数据安全控制。我们通过业务操作区相对独立、数据和传真加密、数 据传输线路的冗余备份、监控设施的运用和保障等措施来保障数据安全。 (7)应急准备与响应。资产托管业务建立专门的灾难恢复中心,制定了基 于数据、应用、操作、环境四个层面的完备的灾难恢复方案,并组织员工定期演 练。为使演练更加接近实战,资产托管部不断提高演练标准,从最初的按照预订 时间演练发展到现在的“随机演练”。从演练结果看,资产托管部完全有能力在发 生灾难的情况下两个小时内恢复业务。 5、资产托管部内部风险控制情况 (1)资产托管部内部设置专职稽核监察部门,配备专职稽核监察人员,在 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依照有关法律规章,全面贯彻落实全程监控思想,确保资 产托管业务健康、稳定地发展。 (2)完善组织结构,实施全员风险管理。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需要从上至 下每个员工的共同参与,只有这样,风险控制制度和措施才会全面、有效。资产 托管部实施全员风险管理,将风险控制责任落实到具体业务部门和业务岗位,每 位员工对自己岗位职责范围内的风险负责,通过建立纵向双人制、横向多部门制 的内部组织结构,形成不同部门、不同岗位相互制衡的组织结构。 (3)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资产托管部十分重视内控制度的建设,一贯坚持 把风险防范和控制的理念和方法融入岗位职责、制度建设和工作流程中。经过多 年努力,资产托管部已经建立了一整套内部风险控制制度,包括:岗位职责、业 务操作流程、稽核监察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等,覆盖所有部门和岗位,渗透各项 业务过程,形成各个业务环节之间的相互制约机制。 (4)内部风险控制始终是托管部工作重点之一,保持与业务发展同等地位。 资产托管业务是商业银行新兴的中间业务,资产托管部从成立之日起就特别强调 规范运作,一直将建立一个系统、高效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体系作为工作重点。随 着市场环境的变化和托管业务的快速发展,新问题、新情况不断出现,资产托管 部始终将风险管理放在与业务发展同等重要的位置,视风险防范和控制为托管业 务生存和发展的生命线。 (五)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基金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有关基金法规的规定,基金托 管人对基金的投资对象、基金资产的投资组合比例、基金资产的核算、基金资产 净值的计算、基金管理人报酬的计提和支付、基金费用的支付、基金申购资金的 到账和赎回资金的划付、基金收益分配、基金的融资条件等行为的合法性、合规 性进行监督和核查,其中对基金的投资监督和检查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开始。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违反《基金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或有 关基金法规规定的行为,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基金管理 人收到通知后应及时核对,并以书面形式对基金托管人发出回函确认。在限期内, 基金托管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理人对 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 会。基金托管人有义务要求基金管理人赔偿因其过失致使投资者遭受的损失。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应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 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名称: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619号505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41楼 法定代表人:刘未 电话:021-2053 7888 传真:021-2053 7999 联系人:何亚玲 客户服务电话:4008 209 888 公司网址:www.ctfund.com 网上交易网址:https://ec.ctfund.com 官方微信号:ctfund88 2、销售机构 (1)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杭大路15号嘉华国际商务中心 办公地址:杭州市杭大路15号嘉华国际商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陆建强 联系人:徐轶青 电话:0571-87822359 传真:0571-87818329 客服电话:95336 公司网址:www.ctsec.com (2)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住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文一西路1218号1栋202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万塘路18号黄龙时代广场B座6F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联系人:韩爱彬 客服电话:4000-766-123 公司网址:www.fund123.cn (3) 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360弄9号3724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杨浦区秦皇岛路32号c栋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联系人:邱佳捷 电话:021-80358749 传真:021-38509777 客服电话:400-821-5399 公司网站:www.noah-fund.com (4)上海朝阳永续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浦东新区上丰路977号1幢B座812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江高科碧波路690号4号楼2层 法定代表人:廖冰 联系人:马源 电话:021-80234888*6816 传真:021-80234898 客服电话:400-998-7172 网址:www.998fund.com (5)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浦东新区峨山路91弄61号10号楼14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宝山区蕴川路5475号1033室 法定代表人:李兴春 联系人:陈孜明 电话: 021-50583533 传真: 021-50583633 客服电话:400-921-7755 公司网址:http://www.leadfund.com.cn/ (6)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4036号荣超大厦16-20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4036号荣超大厦16-20层 法定代表人:何之江 联系人:王超 电话:021-38632136 客服电话:95511 公司网址:www.stock.pingan.com (7)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95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芳甸路1088号紫竹国际大厦 法定代表人:冉云 联系人:刘婧漪 电话:028-86690057 客服电话:95310 公司网址:http://www.gjzq.com.cn/ (8)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苏州工业园区钟园路728号 办公地址:苏州工业园区钟园路728号 法定代表人:王兰凤 联系人:葛晓亮 电话:0521-69868519 传真:0512-69868370 客服电话:4008289188 公司网址:www.suzhoubank.com (9)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东管头1号2号楼2-45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1号环球财讯中心A座5层 法定代表人:钱昊旻 联系人:沈晨 电话:010-59336544 传真:010-59336500 客服电话:4008909998 公司网址:http://www.jnlc.com/ (10)奕丰金融服务(深圳)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住深圳市 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道航天科技广场A座17楼1704室 法定代表人:TEO WEE HOWE 联系人:叶健 电话:0755-89460507 传真:0755-21674453 客服电话:400-684-0500 公司网址:www.ifastps.com.cn (11)厦门市鑫鼎盛控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厦门市思明区鹭江道2号第一广场西座1501-1504 办公地址:厦门市思明区鹭江道2号第一广场西座1501-1504 法人代表:陈洪生 联系人:梁云波 联系电话:0592-3122757 客服电话:400-918-0808 公司网址:www.xds.com.cn (12)深圳富济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金田路中洲大厦35层01B、02、03、04 单位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金田路中洲大厦35层01B、02、03、04 单位 法定代表人:刘鹏宇 联系人:刘勇 电话:0755-83999907-8814 传真:0755-83999926 客服电话:0755-83999907 公司网址:www.fujifund.cn (13)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东中路228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东中路228号 法定代表人:周易 联系人:马艺卿 电话:025-83389093 客服电话: 95597 公司网址: http://www.htsc.com.cn/ (14) 北京唐鼎耀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延庆县延庆经济开发区百泉街10号2栋236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9号A座1505室 法人代表:张冠宇 联系人:王国壮 电话:400-819-9868 传真:010-85932880 客服电话:400-819-9868 公司网址:http://www.tdyhfund.com/ (15) 北京广源达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28号C座六层605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四区13号楼浦项中心B座19层 法人代表:齐剑辉 联系人:姜英华 电话:010-57298634 传真:010-82055860 客服电话:4006236060 公司网址:www:niuiniufund.com (16)北京创金启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民丰胡同31号5号楼215A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白纸坊东街2号经济日报社A综合楼712室 法人代表:梁蓉 联系人:李慧慧 电话:010-66154828-8047 传真:010-63583991 客服电话:400-6262-818 公司网址:www.5irich.com (17) 上海大智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428号1号楼1102单元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428号1号楼1102单元 法定代表人:申健 联系人:宋楠 客服电话:021-20219931 公司网址:https://www.wg.com.cn/ (18) 北京晟视天下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怀柔区九渡河镇黄坎村735号03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万通中心D座28层 法定代表人:蒋煜 联系人:宋志强 电话:010-58170932 传真:010-58170840 客服电话:010-58170761 公司网址:http://www.shengshiview.com/ (19)上海攀赢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闸北区广中西路1207号306室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银城中路488号太平金融大厦603单元 联系人:田为奇 电话:021-68889082 传真:021-68889283 客服电话:021-68889082 公司网址:www.pytz.cn (20) 北京君德汇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18号15层办公楼一座150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18号恒基中心办公楼一座2202室 法定代表人:李振 联系人:周雯 电话:13810043063 传真:010-65174782 客服电话:400-829-1218 公司网址:https://www.kstreasure.com/ (21)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投行大厦20楼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投行大厦20楼 法定代表人:刘学民 联系人:李晓伟 电话:0755-23838076 客服电话: 95358 公司网址: www.firstcapital.com.cn (22)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中关村软件园二期(西扩)N-1、N-2地块 新浪总部科研楼5层518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中关村软件园二期(西扩)N-1、N-2地块 新浪总部科研楼5层518室 法人代表:李昭琛 联系人:吴翠 电话:010-62675657 传真:010- 62676582 客服电话:010-62675369 公司网址:www.xincai.com (23) 深圳市金斧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技园中区科苑路15号科兴科学园B栋 3单元11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技园中区科苑路15号科兴科学园B栋 3单元7层 法人代表:赖任军 联系人:刘昕霞 传真:0755-84034477 客服电话:400-9500-888 公司网址:www.jfzinv.com (24) 武汉市伯嘉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江汉区中央商务区泛海国际SOHO城(一期)七栋23层1 号4号 办公地址:武汉市江汉区中央商务区泛海国际SOHO城(一期)七栋23层1 号4号 法人代表人:陶捷 联系人:陆锋 电话:027-87006003-8026 传真:027-87006010 客服电话:400-027-9899 公司网址:www.buyfunds.cn (25) 宜信普泽(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8号9号楼15层1809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8号SOHO现代城C座18层1809 法人代表人:戎兵 联系人:魏晨 电话:010-52858244 传真:010-85800047 客服电话:400-6099200 公司网址:www.yixinfund.com (26)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崇明县长兴镇路潘园公路1800号2号楼6153室(上海泰 和经济发展区) 办公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昆明路518号A1002室 法定代表人:王翔 联系人:蓝杰 电话: 021-65370077 传真: 021-55085991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5-369 公司网址: www.jiyufund.com.cn (27)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1号院6号楼2单元21层22250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SOHO T3A座19层 法人代表人:钟斐斐 联系人:衡欢 电话:010-61840688 传真:010-61840699 客服电话:400-159-9288 公司网址:danjuanapp.com (28) 杭州科地瑞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下城区武林时代商务中心1604室 办公地址:杭州市下城区上塘路15号武林时代20F 法人代表:陈刚 联系人:虞鲜鲜 电话:0571-85267500 传真:0571-85300110 客服电话:0571-86655920 公司网址:www.codifund.com (29)上海中正达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腾大道2815号302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腾大道2815号302室 法人代表:黄欣 联系人:戴珉微 电话:021-33768132 传真:021-33768132-302 客服电话:400-6767-523 公司网址:www.zzwealth.cn (30) 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山路33号11楼B座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明路1500号万得大厦11楼 法人代表:王廷富 联系人:徐亚丹 电话:021-50712782 传真:021-5071 0161 客服电话:400-821-0203 公司官网:www.520fund.com.cn (31)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1号都市之门B座5层 办公地址: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1号都市之门B座5层 法定代表人:李刚 联系人:曹欣 联系电话:029-63387256 客服电话:95325 公司网址:http://www.kysec.cn/ (32) 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海淀东三街2号4层401-15 办公地址:北京是海淀区中关村东路66号1号楼22层2603-06 法定代表人:江卉 联系人:韩锦星 电话: 4000988511/ 4000888816 传真: 010-89188000 客服电话:400 098 8511 公司官网:http://fund.jd.com/ (33)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5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5号 法定代表人:刘汉青 联系人: 王锋 电话:025-66996699-887226 传真:025-66008800-887226 客服电话:95177 公司网址:www.snjijin.com (34)天津国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大街79号MSDC1-28层2801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26号鹏润大厦B座9层 法人代表:丁东华 联系人: 郭宝亮 传真:010-59287825 客服电话:400-111-0889 公司网址:www.gomefund.com (35)深圳前海财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 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南山大道1088号南园枫叶大厦15层15K室 法人代表:杨艳平 联系人:李军 传真:0755-86575665 客服电话:400-699-0071 公司网址:www.caiho.com (36) 乾道盈泰基金销售(北京)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外大街合生财富广场130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外大街合生财富广场1302室 法人代表人:王兴吉 联系人:高雪超 电话:010-62062880 传真:010-82057741 客服电话:4000-888-080 公司网址:www.qiandaojr.com (37) 深圳前海凯恩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 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19号金润大厦23楼A座 法人代表人:高锋 联系人:廖苑兰 客服电话:4008048688 公司网址www.foreseakenynes.com (38)河南和信证券投资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金水东路南、农业东路西1号楼美盛中心2405 办公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金水东路南、农业东路西1号楼美盛中心2405 法人代表人:石磊 联系人:房磊 电话:0371-61777565 传真:0371-61777560 客服电话:0371-61777552 公司网址:http://www.hexinsec.com (39) 凤凰金信(银川)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阅海湾中央商务区万寿路142号14 层1402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紫月路18号院 朝来高科技产业园18号楼 法定代表人:张旭 联系人:汪莹 联系电话:010-58160168 传真:010-58160173 客服电话:400-810-5919 公司网址:www.fengfd.com (40)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A座1108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A座1108室 法人代表人:王伟刚 联系人:王骁骁 电话:010-56251471 传真:010-62680827 客服电话:400-619-9059 公司网址:www.hcjijin.com (41)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东风南路康宁街互联网金融大厦6层 办公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东风南路康宁街互联网金融大厦6层 法人代表:王旋 联系人:郭兆英 电话:0371-55213196 传真:0371-85518397 客服电话:4000-555-671 公司网址:www.hgccpb.com (42) 嘉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建国南路409号 办公地址:建国南路409号 法定代表人:夏林生 联系人:陈兢 电话:0573-82082676 传真:0573-82062161 客服电话:0573-96528 公司网站:www.bojx.com (43)贵州华阳众惠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丹寨县金钟经济开发区C栋标准厂 房 办公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北京路9号君派大厦16楼 法人代表:程雷 联系人:陈敏 电话:0851-86909950 传真:0851-86909950 客服电话:400-839-1818 公司网址:www.hyzhfund.com (44)上海挖财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799号5层01、02/03室 办公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799号5层01、02/03室 法人代表:冷飞 联系人:李娟 电话:021-50810687 传真:021-58300279 客服电话:400-025-6569 公司网址:wacaijijin.com (45)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金融大街699号 办公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金融大街699号 法人代表:陈晓明 联系人:陈云波 电话:0791-86796029 传真:0791-86790795 客服电话:0791-96266 公司网址:www.jx-bank.com (46) 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526号2幢22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267号11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联系人:吴艳秋 电话:021-2069-1831 传真:021-2069-1861 客服电话:4008202899 公司网站:www.erichfund.com (47) 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一号元茂大厦903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同顺街18号同花顺大楼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联系人:董一锋 联系电话:0571-88911818-8653 传真:0571-88911818-8001 客服电话:4008-773-772 公司网站:www.ijijin.cn (48)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8号402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8号4楼 法人代表人:刘惠 联系人:毛林 电话:021-80133597 传真:021-80133413 客服电话:400-808-1016 公司网址:www.fundhaiyin.com (49)中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光华路14号1幢11层1103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16号中期大厦A座 法人代表:姜新 联系人:方艳美 电话:010-65807865 传真:010-658007864 客服电话:010-65807865 公司网址:www.cifcofund.com (50)上海通华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同丰路667弄107号201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799号陆家嘴世纪金融广场3号楼9楼 法定代表人:马刚 联系人:周晶 业务传真:021-60818280 客服电话:400-66-95156 公司网址:https://www.tonghuafund.com (51) 上海云湾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新金桥路27号13号楼2层,200127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浦东新区锦康路308号陆家嘴世纪金融广场6号楼 法人代表人:桂水发 联系人:范泽杰 电话:021-20530186 传真:021-20539999 客服电话:400-820-1515 网址:http://www.zhengtongfunds.com/ (52)北京电盈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呼家楼(京广中心)1号楼36层3603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F座12B 法人代表人:曲馨月 联系人:周静华 传真:010-56176117 客服电话:400-100-3391 公司网址:www.bjdyfund.com (53) 万家财富基金销售(天津)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自贸区(中心商务区)迎宾大道1988号滨海浙商大厦公寓 2-2413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28号太平洋保险大厦5层 法人代表人:李修辞 联系人: 王芳芳 电话:010-59013842 清算传真:021-38909635 客服电话:010-59013825 公司网址:http://www.wanjiawealth.com/ (54)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CBD商务外环路23号中科金座 办公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CBD商务外环路23号中科金座 法人代表人:窦荣兴 联系人:赵栋一 电话:0371-85519823 清算传真:0371-85519869 客服电话:95186 公司网址:www.zybank.com.cn (55)天津市凤凰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生态城动漫中路126号动漫大厦C区209(TG第123号) 办公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181号世纪都会1606-1607 法人代表人:王正宇 联系人:杨雪研 电话:022-23297867 传真:022-23297867 客服电话:4007-066-880 公司网址:http://www.phoenix-capital.com.cn/ (56)上海爱建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中路336号1806-13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肇嘉浜路746号爱建金融大厦102室 法人代表人:马金 联系人:蔡俊 电话:021-64382399 传真:64388012 客服电话:021-64393653 公司网址:www.ajcf.com.cn (57) 上海有鱼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大道2123号3层3E-2655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桂平路391号A座五层 法人代表人:林琼 联系人:徐海峥 电话:021-64389188 传真:021-64389188-102 客服电话:400-7676-298 公司网址:www.youyufund.com (58)北京恒宇天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延庆区延庆经济开发区百泉街10号2栋883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滨河路乙1号航星园8号楼9层 法定代表人:梁越 联系人:王东 电话:13001936144 传真:010-56081694 客服电话:400-188-8848 公司网址:www.1314fund.com (59)扬州国信嘉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扬州市广陵新城信息产业基地3期20B栋 办公地址: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文昌西路56号公元国际大厦320 法人代表:刘晓光 联系人:苏曦 电话:0514-82099618 传真:021-68811007 客服电话:4000216088 (60)联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岗厦社区深南大道南侧金地中心大厦9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岗厦社区深南大道南侧金地中心大厦9楼 法定代表人:吕春卫 联系人:丁倩云 电话:01086499427 客服电话:4006206868 公司网址:www.lczq.com (61) 南京途牛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玄武区玄武大道699-1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玄武区玄武大道699-1号 法定代表人:宋时琳 联系人:张士帅 电话:025-86853969 传真:025-86853999 客服电话:4007-999-999转3 公司网站:http://jr.tuniu.com/ (62) 深圳盈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商报东路英龙商务大厦8楼A-1 办公地址: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南山路155号南山1910小区A3-1 法定代表人:苗宏升 联系人:葛俏俏 电话:0411-66889809 传真:0411-66889827 客服电话:4007-903-688 公司网站:www.fundying.com (63) 沈阳麟龙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白塔二南街18-2号B座601 办公地址:上海市青云路158号城建大厦5楼 法定代表人:朱荣晖 联系人:钱金菊 电话:021-5109-1679 传真:021-51091674 客服电话:400-003-5811 公司网址:https://www.jinjiwo.com/ (64) 济安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中路16号院1号楼3层30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中路16号院1号楼3层307 法定代表人:杨健 联系人:李海燕 电话:010-65309516 传真:010-65330699 客服电话;400-673-7010 公司网站:www.jianfortune.com (65) 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56号 办公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56号 法定代表人:赵洪波 联系人:姜志伟 客服电话:400-666-2288 公司网站:www.jhzq.com.cn (66) 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南山区科技中一路华强高新发展大厦7-8楼 办公地址:深圳南山区科技中一路华强高新发展大厦7-8楼 法定代表人:黄扬录 联系人:罗艺琳 电话:0755-82570586 客服电话:95329 公司网站:http://www.zszq.com/ 本基金C类份额的销售机构暂仅包括本公司直销中心。基金管理人可根据 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二)登记机构 名称: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619号505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41楼 法定代表人:刘未 电话:021-2053 7888 传真:021-2053 7999 联系人:薛程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负责人:韩炯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经办律师:黎明、孙睿 联系人:孙睿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毛鞍宁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安永大楼(东三办公 楼)16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世纪大道100号环球金融中心50楼 邮政编码:200120 公司电话:(021)22288888 公司传真:(021)22280000 签章会计师:蒋燕华、骆文慧 业务联系人:蒋燕华 第六部分 基金的募集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基金 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募集,经2013年12月13日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3]1590 号文准予募集注册。 (一)基金的类型及存续期间 1、基金类型: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3、存续期间:不定期 (二)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本基金基金份额发售面值为人民币1元。 (三)募集结果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本基金募集期的有效认购 总户数为19,037 户,净认购金额为215,629,255.22 元人民币,其中财通纯债分 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纯债A为150,629,255.22 元人民币,财通纯债分级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纯债B为65,000,000.00 元人民币。按照每份基金份额1.00 元人民币计算,本次募集期的有效认购份额215,629,255.22份,利息结转的基金 份额10,432.89 份,两项合计共215,639,688.11 份基金份额,已全部计入基金份 额持有人基金账户,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的生效 根据有关规定,本基金满足基金合同生效条件,基金合同已于2014年1月 17日正式生效。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开始正式管理本基金。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自2016年1月19日起转换为不分级的 开放式债券型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 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 连续六十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 决方案,如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召开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第八部分 基金的历史沿革和存续 一、基金的历史沿革 本基金由财通纯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于分级运作期届满转型而来。 财通纯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经中国证监会2013年12月13日出具的 《关于核准财通纯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3]1590号文)核准募集,基金管理人为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 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通纯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自2014年1月8日至2014年1月15日 进行公开募集,募集结束后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备案手续。经中国证监 会书面确认,《财通纯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14年1月17 日生效。 财通纯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分级运作期届满日为2016年1月18 日,根据《财通纯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及基金管理人于2016 年1月16日发布的《关于财通纯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到期转型的提示公 告》,本基金自动转换为不分级的开放式债券型基金,基金名称变更为“财通纯债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二、基金的存续 本基金存续期内,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 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 续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 方案,如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召开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第九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一、申购和赎回场所 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销售机构进行。具体的销售网点将由基金管理人 在招募说明书或其他相关公告中列明。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 构,并予以公告。基金投资者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 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二、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1、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 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 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 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 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本基金的申购、赎回自转换为不分级的开放式债券型基金之日起不超过30 日内开始办理。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 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 赎回或者转换。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 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 申购、赎回的价格。 本基金已于2016年2月16日开始办理日常申购业务,于2016年2月16 日开始办理日常赎回业务。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 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金额申购、份额赎回”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3、当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4、赎回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即按照投资人认购、申购的先后次序进行顺 序赎回。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 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四、申购与赎回的程序 1、申购和赎回的申请方式 投资人必须根据销售机构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内提出 申购或赎回的申请。 2、申购和赎回的款项支付 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必须全额交付申购款项,投资人交付申购款项,申 购申请即为成立;登记机构确认基金份额时,申购生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递交赎回申请,赎回成立;登记机构确认赎回时,赎回生效。 投资人赎回申请成功后,基金管理人将在T+7日(包括该日)内支付赎回款 项。在发生巨额赎回时,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本基金合同有关条款处理。 3、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 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和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 或赎回申请日(T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T+1日内对该交易的有 效性进行确认。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应在T+2日后(包括该日)到销售网 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若申购不成功,则申 购款项退还给投资人。 基金销售机构对投资人申购和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 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投资人申购和赎回申请。投资人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 认以基金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申购、赎回申请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 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1)投资人办理申购时,单笔最低金额为100元人民币(含申购费)。通过 直销中心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5万元人民币(含申购费),追加申购最低金额 为1,000元人民币(含申购费)。已有认购本基金记录的投资人不受首次申购最 低金额的限制,但受追加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办理基 金申购业务的不受直销网点单笔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申购最低金额为单笔 1,000元(含申购费)。本基金直销中心单笔申购最低金额可由基金管理人酌情调 整。 代销网点的投资人欲转入直销网点进行交易要受直销网点最低金额的限制。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 投资人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份额不设上限限制。法律法规、 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2)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每笔赎回申请不得低于5份基金 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将导致在销售机构(网点)保留的基金份额 余额不足5份的,需一并全部赎回。 (3)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每个交易账户的最低份额余额为5份。基金份 额持有人因赎回、转换等原因导致其单个基金账户内剩余的基金份额低于5份 时,注册登记系统可对该剩余的基金份额自动进行强制赎回处理。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 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 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具体规定请参见相关公告 (5)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 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 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1、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分别计算和公告基 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均保留到小 数点后4位,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T+1日内公告。遇特殊情况,经中 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2、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 (1)本基金A类份额申购费率如下: 单笔认购金额(M) 申购费率 M<100万 0.80% 100万≤M<200万 0.50% 200万≤M<500万 0.30% M≥500万 1000元/笔 投资人重复申购,须按每次申购所对应的费率档次分别计费。 (2) 本基金C类份额的不收取申购费用。 3、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 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其中,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1.5%的 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1) 本基金A类份额的赎回费率随申请赎回份额的持有时间增加而递减。具 体如下表所示: 持有时间(N) 赎回费率 N<7日 1.50% 7日≤N<1年 0.1% N≥1年 0 其中1年为365日。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 金份额时收取。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 产。对持有期长于7日的基金份额所收取的赎回费,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25% 应归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2) 本基金C类份额赎回费率随申请赎回份额的持有时间增加而递减。具体 如下表所示: 持续持有期 C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 7天以内 1.50% 7天以上(含7天)~30天以内 0.1% 30天以上(含30天) 0 C类份额赎回费用将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4、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 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 上公告。 5、本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4位,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 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 计算,并在T+1日内公告。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 算或公告。 6、本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 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以特定交易方式(如网上交易、电话交易等) 等进行基金交易的投资人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 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 率和基金赎回费率。 七、申购份额和赎回金额的计算 1、申购份额的计算: 当申购费用适用比例费率时: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 当申购费用为固定金额时: 申购费用=固定金额 净认购金额=申购金额-申购费用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 申购金额、份额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由 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例:某投资人投资5,000元申购本基金A类份额,对应费率为0.8%,假设 申购当日A类份额基金份额净值为1.028元,则其可得到的申购份额为: 净申购金额=5,000/(1+0.8%)=4,960.32元 申购费用=5,000-4,960.32=39.68元 申购份额=4,960.32/1.028=4,825.21份 即:该投资人投资5,000元申购本基金A类份额,假设申购当日A类份额 基金份额净值为1.028 元,则可得到4,825.21 份本基金A类份额。 2、赎回金额的计算: 赎回总额=赎回份数×T日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用=赎回总额×赎回费率 赎回金额=赎回总额-赎回费用 赎回金额单位为元,计算结果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 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享有或承担。 例:某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本基金10,000份A类基金份额一个月后决定赎 回,对应的赎回费率为0.1%,假设赎回当日A类份额基金份额净值是1.048元, 则可得到的净赎回金额为: 赎回总金额=10,000×1.048=10,480 元 赎回费用=10,480×0.1%=10.48 元 净赎回金额=10,480-10.48=10,469.52 元 即:该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10,000 份本基金A类份额一个月后赎回,假设 赎回当日本基金A类份额净值是1.048 元,则可得到的净赎回金额为10,469.52 元。 八、申购和赎回的登记 投资人申购本基金成功后,基金登记机构在T+1日为投资人登记权益并办 理登记手续。 投资人赎回本基金成功后,基金登记机构在T+1日为投资人办理扣除权益 的登记手续。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上述注册登记办理时间进行调 整,并应在调整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介 上公告。 九、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发生下列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拒绝或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 3、因特殊原因(包括但不限于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或依法决定 临时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 4、基金管理人认为接受某笔或某些申购申请可能会影响或损害现有基金份 额持有人利益时。 5、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 份额的比例达到或者超过50%,或者变相规避50%集中度的情形时。 6、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基金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资品种,或其他可 能对基金业绩产生负面影响,从而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形。 7、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 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 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暂停接受基金申购申请的措施。 8、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第1、2、3、6、7、8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