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购]中国南方航空股份:业务进展公告补充波音飞机收购协议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文件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 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 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業務進展公告 補充波音飛機收購協議 茲提述本公司日期為二零一七年十月二十日之公告及本公司日期為二零一七年十二月 二十二日有關原本的收購之通函。 補充波音飛機收購協議 於二零一九年二月二十八日(交易時間結束後),本公司與波音簽訂補充波音飛機收購 協議,以修訂波音飛機收購協議之條款,將本公司根據波音飛機收購協議原本同意收購 的2架B777-300ER飛機變更為2架B777F飛機。 上市規則之涵義 由於上市規則第14.07條項下有關變更的收購之相關百分比率均低於 5%,故根據上市規 則,變更的收購並不構成一項須予披露交易。 根據上市規則第14.22條,變更的收購將與原本的收購合併計算,並就上市規則第 14章而 言被當作一項交易。然而,即使變更的收購與原本的收購合併計算,根據上市規則第 14 章,變更的收購仍將被分類為本公司之主要交易,而本公司已遵守上市規則第 14章之相 關披露及批准規定。因此,根據聯交所常見問題系列7編號14,本公司將毋須透過將變 更的收購與原本的收購合併計算,將變更的收購重新分類。 茲提述本公司日期為二零一七年十月二十日之公告及本公司日期為二零一七年十二月 二十二日有關原本的收購之通函。 於二零一九年二月二十八日(交易時間結束後),本公司與波音簽訂補充波音飛機收購 協議,以修訂波音飛機收購協議之條款,將本公司根據波音飛機收購協議原本同意收購 的2架B777-300ER飛機變更為2架B777F飛機。 1 補充波音飛機收購協議 訂約方 (i) 本公司,主要從事民航業務。 (ii) 美國波音公司(一家於美利堅合眾國特拉華州註冊成立之公司),主要從事飛機 製造業務。就董事經作出一切合理查詢後,就彼等所知、所獲得之資料及所信, 波音及其最終實益擁有人均為獨立於本公司及本公司關連人士(定義見上市規 則)之第三方,且並非本公司之關連人士。 根據補充波音飛機收購協議之條款,本公司應購買 6架B777-300ER、2架B777F及30架 B737-8飛機,而非波音飛機收購協議項下所訂定的 8架B777-300ER及30架B737-8飛機。 波音所提供之資料,每架B777F飛機之目錄價格約為314百萬美元,每架 B777-300ER飛 機之目錄價格約為317.7百萬美元。該目錄價格包括機身和發動機價格。變更的波音飛 機之實際總代價須以現金支付及經各方公平磋商釐定,和由於波音就變更的波音飛機所 給予之大幅價格優惠,實際總代價顯著低於波音之目錄價格。 董事會認為,於變更的收購中所給予本集團之價格優惠的程度與本集團於過往所獲得之 價格優惠相若。本公司亦相信於變更的收購中所獲得的價格優惠對本集團整體營運成本 之影響,跟先前自波音購買飛機所獲價格優惠之影響並無重大差異。 變更的波音飛機將於二零二零年交付。總代價將於二零一九年至二零二零年期間分期支 付予波音。 董事會認為,上述修訂並非對原本的收購條款之重大更改。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波音飛 機收購協議之主要條款維持不變,並仍完全有效。 訂立補充波音飛機收購協議之理由 董事(包括獨立非執行董事)認為,變更的收購符合本公司機隊規劃,有助於靈活應對 客貨運市場變化,有利於更好滿足公司的市場需求,有助於增強公司市場競爭力。 董事(包括獨立非執行董事)認為變更的收購乃於本集團之一般及日常業務過程中進行, 而補充波音飛機收購協議之條款公平合理,符合常規商業條款且符合本公司及其股東之 整體利益。 2 上市規則之涵義 由於上市規則第14.07條項下有關變更的收購之相關百分比率均低於 5%,故根據上市規 則,變更的收購並不構成一項須予披露交易。 根據上市規則第14.22條,變更的收購將與原本的收購合併計算,並就上市規則第 14章而 言被當作一項交易。然而,即使變更的收購與原本的收購合併計算,根據上市規則第 14 章,變更的收購仍將被分類為本公司之主要交易,而本公司已遵守上市規則第 14章之相 關披露及批准規定。因此,根據聯交所常見問題系列7編號14,本公司將毋須透過將變 更的收購與原本的收購合併計算,將變更的收購重新分類。 釋義 除文義另有所指外,以下詞語在本公告中具有以下涵義: 「董事會」指董事會 「波音」指美國波音公司,一家於美利堅合眾國特拉華州註冊成立之公司 「波音飛機收購指波音與本公司於二零一七年十月二十日訂立的有關收購 8架 協議」B777-300ER及30架B737-8飛機之飛機收購協議,披露於本公司 日期為二零一七年十月二十日之公告及本公司日期為二零一七 年十二月二十二日之通函 「中國」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就本公告而言,不包括香港、澳門特別行政 區及台灣 「本公司」指中國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一間根據中國法例註冊成立之公 司,其H股於聯交所上市、其A股於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而其美 國預託證券於紐約證券交易所上市 「董事」指本公司董事 「本集團」指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定義見上市規則) 「香港」指中國香港特別行政區 「上市規則」指聯交所證券上市規則 「原本的收購」指根據波音飛機收購協議之波音飛機收購 3 「變更的收購」指將本公司根據波音飛機收購協議原本同意收購的 2架 B777-300ER飛機變更為2架B777F飛機 「變更的波音飛指 2架B777F飛機,補充波音飛機收購協議之標的事項 機」 「人民幣」指人民幣,中國法定貨幣 「股份」指本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人民幣1.00元之股份 「股東」指股份持有人 「聯交所」指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補充波音飛機指波音與本公司於二零一九年二月二十八日訂立之補充飛機收購 收購協議」協議 「美元」指美元,美利堅合眾國之法定貨幣 承董事會命 中國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謝兵 公司秘書 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州 二零一九年二月二十八日 於本公告日期,董事包括執行董事王昌順及張子芳;及獨立非執行董事鄭凡、顧惠忠、 譚勁松及焦樹閣。 4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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