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凌钢股份: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时间:2019年03月01日 16:26:36 中财网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有独立董事3名,现分
别为刘继伟先生、韩凌先生、孙浩先生。

刘继伟先生,57岁,中共党员,会计学博士、会计学教授,
中国注册会计师。曾任沈阳工业大学教师,沈阳财经学院教务处
副处长,沈阳大学教务处副处长,沈阳大学高等职业技术学院院
长,东北财经大学职业技术学院院长,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东北财经大学总
会计师兼财务处处长。现任东北财经大学教授,大连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辽宁华孚环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大
连冷冻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大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监事,本公司独立董事。

韩凌先生,47岁,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曾任长江水利委
员会机电设计院机电设计工程师,北京贸通鸿联技术有限公司总
经理,首都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战略管理部副总经理,
Experian亚太区企业投资部总监、中国区业务拓展部总监、中国
区代理董事总经理,新华信公司董事,亿美软通公司董事,北京
艾信技术有限公司执行总裁,北京厚德雍和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副
总经理。现任北京国融工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恒华
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公司独立董事。


孙浩先生,53岁,九三学社社员,研究生学历,工学博士学
位,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曾任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昆仑
公司实习生、助理工程师;中国钢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冶金自动
化研究设计院驻宝钢技术工作队成员、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冶
金工业规划研究院高级工程师。现任冶金工业规划研究院教授级


高级工程师,国家开发银行专家、湖南大学兼职教授;中国金属
学会冶金自动化分会委员、中国钢铁工业协会主管刊物《冶金自
动化》编委,中轴线上(北京)咨询顾问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本
公司独立董事。

经自查,均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候选人声明与承诺事
项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2018年度董事会共召开了13次会议,其中9次以现场形式
召开,4次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独立董事全部出席了会议,并
对所有会议议案投了赞成票,全年董事会会议议案均获全票通
过。独立董事分别出席了各自担任专门委员会的会议。出席了
2017年度股东大会和2018年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
引》要求,独立董事刘继伟先生参加了2018年7月上海证券交
易所举办的2018年第二期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后续培训,并取得
《培训证书》。

2018年,在公司各期定期报告编制和管理层向独立董事汇
报工作过程中,独立董事深入了解了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并认
真听取了公司管理层的工作汇报,实地考察了公司厂区。

公司管理层对独立董事履职情况高度重视,定期安排生产经
营情况汇报和提供相关材料信息,使独立董事能够及时了解公司
的生产经营状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

2018年度,独立董事重点关注了以下事项:

1. 关联交易情况


2018年1月29日,公司董事会审议了《关于与凌源钢铁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相互担保协议之补充协>的议案》;
2018年4月19日,公司董事会审议了《关于2018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的议案》;
2018年12月17日,公司董事会审议了《关于调整2018 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议案》。



对于上述关联交易,独立董事均进行了事前审查,并发表了
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上述关联交易公平合理,表决程序合法,
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


2. 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2018年1月29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凌源钢铁
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相互担保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将
《相互担保协议》的互保额度由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提高至不超
过人民币40亿元;
2018年9月5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
司凌钢股份北票保国铁矿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的议案》,公司
为全资子公司保国铁矿提供保证担保2亿元人民币,保证期限3
年;
2018年11月8日,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提供担
保的议案》, 2019年度,公司为辽宁凯博天利能源有限公司代办公
司洗混煤采购所承付的煤炭货款提供的担保,金额为不超过
5,000万元/月,全年累计担保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

2018年11月8日,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
司凌源钢铁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提供信用担保的议案》, 公司为全
资子公司凌源钢铁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2亿元人民
币,保证期限2年。

2018年6月15日,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对外担保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了公司对外担保行为。公
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违规占用资金的情况,能够按照有
关制度要求严格控制对外担保。


3. 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2018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或前期募集资金使用到本
期的情况。


4. 高级管理人员提名及薪酬情况


2018年3月22日,冯亚军先生因工作变动辞去公司总经理职
务。根据董事长文广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董事会


聘任马育民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至2020
年11月;免去其副总经理职务。

2018年4月21日,根据总经理马育民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
委员会审查,董事会聘任马晓勇先生、黄伟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至2020年11月。

我们对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变动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上述高
级管理人员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聘任、解聘程序合法。同意公司董事会对上述高级
管理人员的聘任。

2018年,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和《董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赋予的职责积极开展工作。依
据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制订了《董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评价办法》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18年年度绩效薪酬考核指标》。通过了解公司主要财务指标
和经营目标完成情况,审查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汇报材料,对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和薪酬发放进行了考评。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履行了勤勉尽责
的义务,完成了年度经营指标,薪酬发放符合制度规定。


5. 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2018年1月26日,公司发布了2017年年度业绩预增公告;
2018年4月10日,公司发布了2018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增公告;
2018年7月10日,公司发布了2018年半年度业绩预增公告。公司
业绩预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


6. 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18年度,公司未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委员会提请董
事会续聘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继续提
供审计服务,并对审计费用提出了建议。


7. 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2018年4月19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利润分
配预案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公司2017年度以股权登记日


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50元(含税)、
股票股利1股(含税)。同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未来三
年(2018年-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

2018年5月2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网络
平台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就公司2017年度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
情况与广大投资者进行充分交流。

公司利润分配符合证监会的相关要求及《公司章程》关于利
润分配的规定。


8. 公司及股东承诺情况


2018年公司及股东的承诺均履行完毕。


9. 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2018年,公司共进行了4次定期报告披露和85个临时公告
的披露。独立董事对公司2018度的信息披露情况进行了持续关
注与监督,认为公司信息披露的执行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和《上海证券交易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及时,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10. 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公司已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配
套指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
事项建立了内部控制,形成了适应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和战略发展
需要的内部控制体系。该内部控制体系已在公司内部得以有效执
行,为公司各项生产经营业务的健康运行,财务报表的真实、准
确、完整提供了保障。


11. 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2018年,公司董事会及其下属专门委员会积极开展工作,
认真履行职责。董事会全年共召开了13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
司2017年度报告、日常关联交易、聘任高管、修改制度等重大
事项;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根据公司发展战略、生产情况及市场形
势,全年共向董事会提交5项提案并获董事会审议通过;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年报审议工作规程》等重点关
注了公司2017年度会计报表、财务报告、年度报告及2018年
第一季度、半年度和第三季度会计报表和财务报告的编制和审
阅、关联交易等,监督与评价了年报审计会计师工作,提出了续
聘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建议、指导了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等;董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订了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
核评价办法》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18年年度绩效薪酬考
核指标》,审议了公司2018年度董事、高管的年度报酬情况;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了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三、总体评价和建议
2018年,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关
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以
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
则等规定赋予的职责,勤勉、尽责地履行职权,及时了解公司生
产经营情况,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专业委
员会等相关会议,参与重大经营决策并对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
见,有效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
法权益。

2019年,独立董事将继续重点关注公司治理的完善、现金
分红政策的执行、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事项,继续勤勉、尽责
地做好自己的工作,切实维护好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继续为公
司的发展出谋划策。

2019年2月28日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签字页)


刘继伟 韩 凌 孙 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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