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交易]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银基金: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关联交易的公告

时间:2019年03月06日 14:32:28 中财网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
金关联交易的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
管理办法》以及 《关于同意完全按照指数构成比例投资的基金品种按
照<基金法>规定从事关联交易的复函》 的有关规定,在履行相关程序
后,允许完全按照有关指数构成比例进行证券投资的基金品种 投资基
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
行的证券。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管理的上证
国有企业 100 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和中银沪深 300 等
权重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主要采用完全复制法进 行投资,按照
成分股分别在上证国有企业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中
银沪深 300 等权重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中的组成及其基准权重
构建股票投资组合。该标的指 数成分股中国银行(601988.SH)、招商
银行(600036.SH)、中国交建(601800.SH)、上汽集 团(600104.SH)
为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
公 司发行的股票。 为最大限度地降低上述基金投资的跟踪误差,保护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本基金 管理人已按规定完成相关法律程
序,相关制度和控制措施也已准备就绪,现将上述基金关联 方发行的
股票分别纳入相应基金的投资标的,并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本基金
合同的规定, 按其标的指数成分股构成比例进行日常投资管理。相关
投资情况将按规定在定期报告中进行 披露。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


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 证基金
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上
述基金的基金 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
特征,并根据自身投资目的、投资期 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
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基金的过往业绩 并不预示
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
做出投资决 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
投资者自行负担,敬请投资者留意 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银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九年三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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