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中航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航瑞景3个月定开:中航瑞景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时间:2019年03月06日 14:32:30 中财网
中航瑞景
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

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9年
3月
6日

  
1.公告基本信息
  

  注:(
1)中航瑞景
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
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
2)中航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2.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中航瑞景
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
简称“本基金”)采取在封闭期内封闭运作、封闭期与封闭期之间
定期开放的运作方式。本基金本次开放期为
2019年
3月
12日

2019年
3月
25日。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或者构成一致行动人的多
个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可达到或者超过
50%,本基金不向个人
投资者销售。

  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开放日为相应开
放期的每个工作日,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
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
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等业务
时除外。


  若出现新的证券
/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
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
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者每次最低申购金额为
100.00元(含申购费)。具体
业务办理请遵循各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
金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证券投资基金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
会备案。

  
3.2申购费率
  本基金基金份额分为
A类和
C类两类不同的类别。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按申购金额的大小划分为四档,随申购
金额的增加而递减(适用固定金额费率的申购除外);投资者申

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而是从该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
销售服务费。具体申购费率如下表所示:
  
3.2.1前端收费
  


  注:本基金的申购费用应在投资人申购
A类基金份额时收取,
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
项费用。


  
3.3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
购金额等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
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2)基金管理人可以按照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调整申购费率或
调整收费方式,基金管理人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
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公告。

  
4.日常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每次赎回申请不得低于
10.00份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
(网点)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
10.00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
全部赎回。具体业务办理请遵循各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赎回
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证券投资基金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
会备案。

  
4.2赎回费率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按照持有时间递减,即相关基金份额持有
时间越长,所适用的赎回费率越低。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和
C类
基金份额赎回费率相同。具体赎回费率如下表所示:
  

  注: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
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所收取赎回费
100%归入基
金资产。


  
4.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赎
回份额等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
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2)基金管理人可以按照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调整赎回费率或
调整收费方式,基金管理人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
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公告。

  
3)本基金的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含当日)起或自
每一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含当日)起,至该日三个月后的月度
对应日的前一日止。月度对应日指某一个特定日期在后续月度中
的对应日期,如该月无此对应日期,则取当月最后一日。若该对
应日期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如果基金份额持有
人在当期封闭期到期后的开放期未申请赎回,则自该开放期结束
日的次日起该基金份额进入下一个封闭期,以此类推。本基金在
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红利再投资除外)。


  本基金自每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起进入开放期,
期间可以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本基金每个开放期不少于
5个工
作日,并且最长不超过
10个工作日,开放期的具体时间以基金
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如封闭期结束之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因不可
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开放
期自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的影响因素消除之日起的下一个工作日
开始。如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
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时间中止计算,在不可抗力或其
他情形影响因素消除之日次工作日起,继续计算该开放期时间,
直至满足开放期的时间要求。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以对封闭期和开
放期的设置及规则进行调整,并提前公告。


  
5.基金销售机构
  
5.1场外销售机构
  
5.1.1直销机构
  名称:中航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78、80号
11层
1101内
1105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78、80号
11层
1101内
1105室
  法定代表人:洪正华
  邮政编码:
100101

  电话:
010-57809529
  传真:
010-57809534
  联系人:杨娜
  网址:
www.avicfund.cn
  销售机构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具体网点、流程、规则以
及投资者需要提交的文件等信息,请参照销售机构的规定。若增
加新的直销网点或者新的代销机构,本公司将及时公告,敬请投
资者留意。


  
6.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
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销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
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封闭期间,基
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公告一次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

  
7.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
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登录本公司网站查询
《中航瑞景
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中航瑞景
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
明书》。

  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
400-666-2186)了
解本基金日常申购、赎回事宜,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下载基金业
务表格和了解基金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在每个封闭期内,基金份额持有人面临不能赎回
基金份额的风险。若基金份额持有人错过某一开放期而未能赎回,
其份额将转入下一封闭期,至下一开放期方可赎回。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
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
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
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
投资决策。

  中航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
3月
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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