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朗新科技:截至2018年9月30日止9个月期间及2017年度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及专项审阅报告

时间:2019年03月08日 08:36:57 中财网


朗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18年9月30日止9个月期间及2017年度
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及专项审阅报告

朗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18年9月30日止9个月期间及2017年度
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及专项审阅报告
页码
专项审阅报告1
备考合并财务报表
备考合并资产负债表1–2
备考合并利润表3
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4–125
备考合并财务报表补充资料1–2
页码
专项审阅报告1
备考合并财务报表
备考合并资产负债表1–2
备考合并利润表3
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4–125
备考合并财务报表补充资料1–2

审阅报告
普华永道中天阅字(2019)第0008号
朗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阅了后附的朗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新科技”)按照备考合并
财务报表附注三所述的编制基础编制的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包括2017年12月31
日及2018年9月30日的备考合并资产负债表,2017年度及截至2018年9月
30日止9个月期间的备考合并利润表及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按照备考合并
财务报表附注三所述的编制基础编制备考合并财务报表是朗新科技管理层的责
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阅工作的基础上对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出具审阅报告。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阅准则第2101号—财务报表审阅》的规定执行了
审阅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审阅工作,以对备考合并财务报表是否不
存在重大错报获取有限保证。审阅主要限于询问朗新科技有关人员和对财务数据
实施分析程序,提供的保证程度低于审计。我们没有实施审计,因而不发表审计
意见。

根据我们的审阅,我们没有注意到任何事项使我们相信上述备考合并财务报表没
有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三所述的编制基础编制。

我们提醒备考合并财务报表的使用者关注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三对编制基础的
说明。本报告仅供朗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后附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二所述的
重组交易之目的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申请文件之
用,不适用于任何其他目的。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阅意见。

普华永道中天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上海市
2019年3月7日
注册会计师
注册会计师
————————
李雪梅
————————
李莎
普华永道中天阅字(2019)第0008号
朗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阅了后附的朗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新科技”)按照备考合并
财务报表附注三所述的编制基础编制的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包括2017年12月31
日及2018年9月30日的备考合并资产负债表,2017年度及截至2018年9月
30日止9个月期间的备考合并利润表及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按照备考合并
财务报表附注三所述的编制基础编制备考合并财务报表是朗新科技管理层的责
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阅工作的基础上对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出具审阅报告。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阅准则第2101号—财务报表审阅》的规定执行了
审阅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审阅工作,以对备考合并财务报表是否不
存在重大错报获取有限保证。审阅主要限于询问朗新科技有关人员和对财务数据
实施分析程序,提供的保证程度低于审计。我们没有实施审计,因而不发表审计
意见。

根据我们的审阅,我们没有注意到任何事项使我们相信上述备考合并财务报表没
有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三所述的编制基础编制。

我们提醒备考合并财务报表的使用者关注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三对编制基础的
说明。本报告仅供朗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后附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二所述的
重组交易之目的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申请文件之
用,不适用于任何其他目的。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阅意见。

普华永道中天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上海市
2019年3月7日
注册会计师
注册会计师
————————
李雪梅
————————
李莎

朗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
9月
30日及
2017年
12月
31日备考合并资产负债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


资产附注
2018年
9月
30日
2017年
12月
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六(1)
1,229,239,412.27
841,001,539.06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六(2)
5,000,000.00
-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六(3)
1,521,240,504.45
1,450,729,757.34
预付款项六(4)
84,536,695.15
30,185,672.68
其他应收款六(5)
52,817,487.02
175,470,343.17
存货六(6)
526,096,565.60
177,508,301.90
其他流动资产六(7)
146,419,631.06
140,352,773.33
流动资产合计
3,565,350,295.55
2,815,248,387.48
非流动资产
长期应收款
-197,238.88
长期股权投资六(8)
25,861,905.89
4.00
固定资产六(9)
39,552,574.48
35,752,256.13
在建工程
111,715.85
59,829.06
无形资产六(10)
17,353,400.29
17,886,071.89
开发支出
6,815,038.98
-
商誉六(11)
1,250,947,106.40
1,250,947,106.40
长期待摊费用六(12)
15,911,515.34
16,662,038.18
递延所得税资产六(13)
31,644,940.51
23,395,869.19
其他非流动资产六(14)
145,000,000.00
10,000,000.00
非流动资产合计
1,533,198,197.74
1,354,900,413.73
资产总计
5,098,548,493.29
4,170,148,801.21


-1



朗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
9月
30日及
2017年
12月
31日备考合并资产负债表
(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


负债及股东权益附注
2018年
9月
30日
2017年
12月
31日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六(16)
188,000,000.00
120,000,000.00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六(17)
409,523,069.19
390,789,398.59
预收账款六(18)
150,967,379.91
84,221,802.62
应付职工薪酬六(19)
101,279,445.08
106,171,528.16
应交税费六(20)
54,647,106.92
27,734,902.15
其他应付款六(21)
163,007,304.95
193,398,294.1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六(22)
73,000,000.00
73,000,000.00
其他流动负债六(23)
31,234,560.16
37,206,047.91
流动负债合计
1,171,658,866.21
1,032,521,973.53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六(24)
160,000,000.00
112,000,000.00
预计负债六(25)
8,886,427.41
6,046,736.20
递延收益六(26)
26,854,048.16
25,953,798.16
递延所得税负债六(13)
2,270,245.49
1,962,053.52
非流动负债合计
198,010,721.06
145,962,587.88
负债合计
1,369,669,587.27
1,178,484,561.41
股东权益
股本六(27)
663,665,553.00
663,665,553.00
资本公积六(28)
2,271,822,462.57
1,627,064,982.90
减:库存股六(29)
(152,636,933.70)
(153,236,709.00)
其他综合收益六(30)
-1,029,735.94
盈余公积六(31)
60,545,747.44
60,545,747.44
未分配利润六(32)
806,252,658.45
744,062,477.78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
3,649,649,487.76
2,943,131,788.06
少数股东权益
79,229,418.26
48,532,451.74
股东权益合计
3,728,878,906.02
2,991,664,239.80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5,098,548,493.29
4,170,148,801.21

后附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为备考合并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企业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

-2



朗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18年
9月
30日止
9个月期间及
2017年度备考合并利润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


项目附注
截至
2018年
9月
30日止
9个月期间
2017年度
一、营业收入六(33)
1,563,910,847.01
2,148,868,586.28
减:营业成本六(33)
(1,090,519,050.16)
(1,481,669,907.67)
税金及附加六(34)
(5,750,508.18)
(9,302,977.54)
销售费用六(35)
(93,382,150.03)
(119,660,184.95)
管理费用六(36)
(121,308,043.09)
(182,652,351.47)
研发费用六(37)
(144,227,344.76)
(146,830,886.36)
财务费用六(38)
(4,510,021.10)
(5,733,684.67)
其中:利息费用六(38)
(11,213,868.32)
(11,368,006.05)
利息收入六(38)
6,049,693.84
5,296,024.09
资产减值
(损失
)/收益六(40)
(24,574,769.37)
7,206,636.47
加:投资收益六(41)
12,216,625.17
569,735,513.82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
(损失
)/收益六(41)
(88,098.11)
16,892,920.71
资产处置损失六(42)
(54,944.88)
(34,467.87)
其他收益六(43)
13,528,484.01
37,787,281.44
二、营业利润
105,329,124.62
817,713,557.48
加:营业外收入六(44)
3,497,898.29
207,806.51
减:营业外支出六(45)
(2,001,200.00)
(671,461.87)
三、利润总额
106,825,822.91
817,249,902.12
减:所得税费用六(46)
(20,131,005.59)
(21,529,654.92)
四、净利润
86,694,817.32
795,720,247.20
其中: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被合并方
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
--
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持续经营净利润
86,694,817.32
795,720,247.20
终止经营净利润
--
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83,444,955.97
785,290,102.75
少数股东损益
3,249,861.35
10,430,144.45
五、其他综合
(亏损
)/收益税后净额
(1,072,630.14)
1,072,630.14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其他综合
(亏损
)/收益的税后净额
(1,029,735.94)
1,029,735.94
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
(亏损
)/收益
(1,029,735.94)
1,029,735.94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1,029,735.94)
1,029,735.94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42,894.20)
42,894.20
六、综合收益总额
85,622,187.18
796,792,877.34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82,415,220.03
786,319,838.69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
(亏损
)/收益总额
3,206,967.15
10,473,038.65
七、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六(48)
0.13
1.26
稀释每股收益六(48)
0.13
1.26

后附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为备考合并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企业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

-3



朗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18年9月30日止9个月期间及2017年度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4-
一公司基本情况
1朗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朗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朗新科技”)于2013年12
月2日经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江苏省无锡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朗新科技(中国)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
公司的批复》(锡高管项发[2013]233号)批准,由朗新科技(中国)有限公
司(原名为杭州朗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
司。本公司于2013年9月26日取得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核发的《企业名
称变更核准通知书》((国)名称变核外字[2013]第161号),其后于2013年
12月23日获得了江苏省无锡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注册号为
330100400016254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公司及子公司(以下简称“本集团”)专注于电力及能源行业的信息技术研
发、技术咨询服务与系统运营管理,致力于为全球电力及能源企业提供领先
高效的IT解决方案与服务,帮助企业应对市场变革与竞争挑战,构建清洁
可靠的能源供应网络与优质便捷的客户服务体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7年6月30日出具的证监许可[2017]
1101号文《关于核准朗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本公司截至2017年7月26日止完成了向境内投资者首次公开发行
45,000,000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的工作,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挂牌上
市交易,发行后总股本为405,000,000元,每股面值1元。

根据本公司2017年11月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本公司累计向激励对象发行
股份11,760,300股,发行后总股本为416,760,300.00元,每股面值1元。

根据朗新科技的股东无锡朴华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
朴华”)、无锡群英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无锡群英”)、
无锡富赡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无锡富赡”)、无锡羲华
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无锡羲华”)和无锡道元股权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无锡道元”)2013年签署的《一致行动协
议》,无锡富赡、无锡羲华、无锡道元、无锡群英和无锡朴华为一致行动
人,且在行使对本公司的股东权利时,无锡富赡、无锡羲华、无锡道元与无
锡朴华和无锡群英保持一致。报告期内,无锡朴华和无锡群英共同控制本公
司。

一公司基本情况
1朗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朗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朗新科技”)于2013年12
月2日经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江苏省无锡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朗新科技(中国)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
公司的批复》(锡高管项发[2013]233号)批准,由朗新科技(中国)有限公
司(原名为杭州朗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
司。本公司于2013年9月26日取得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核发的《企业名
称变更核准通知书》((国)名称变核外字[2013]第161号),其后于2013年
12月23日获得了江苏省无锡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注册号为
330100400016254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公司及子公司(以下简称“本集团”)专注于电力及能源行业的信息技术研
发、技术咨询服务与系统运营管理,致力于为全球电力及能源企业提供领先
高效的IT解决方案与服务,帮助企业应对市场变革与竞争挑战,构建清洁
可靠的能源供应网络与优质便捷的客户服务体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7年6月30日出具的证监许可[2017]
1101号文《关于核准朗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本公司截至2017年7月26日止完成了向境内投资者首次公开发行
45,000,000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的工作,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挂牌上
市交易,发行后总股本为405,000,000元,每股面值1元。

根据本公司2017年11月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本公司累计向激励对象发行
股份11,760,300股,发行后总股本为416,760,300.00元,每股面值1元。

根据朗新科技的股东无锡朴华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
朴华”)、无锡群英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无锡群英”)、
无锡富赡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无锡富赡”)、无锡羲华
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无锡羲华”)和无锡道元股权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无锡道元”)2013年签署的《一致行动协
议》,无锡富赡、无锡羲华、无锡道元、无锡群英和无锡朴华为一致行动
人,且在行使对本公司的股东权利时,无锡富赡、无锡羲华、无锡道元与无
锡朴华和无锡群英保持一致。报告期内,无锡朴华和无锡群英共同控制本公
司。


朗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18年9月30日止9个月期间及2017年度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5-
一公司基本情况(续)
1朗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续)
徐长军先生和郑新标先生通过共同控制无锡朴华和无锡群英间接控制本公
司。根据徐长军先生和郑新标先生于2014年签订的《一致行动协议》,确
认二人自本公司设立时即为商业合作伙伴,并于本公司2003年设立后即通
过间接持有本公司股权/股份共同控制本公司,并承诺将在需要作出有关本公
司的任何重大经营决策时保持一致。因此,徐长军先生和郑新标先生为本公
司的最终共同控制人。

2被收购方基本情况
(1)易视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易视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视腾科技”)前身是易视腾科技有限
公司,原系由郑新标、华仁红和尹红峰三名自然人于2008年10月22日出
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经过多次股权变更后,易视腾科技股东会于2016年3月31日作出决议将易
视腾科技整体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由易视腾科技原公司的全体股东作为发
起人设立。其后于2016年4月15日召开的易视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筹)首
届股东创立大会决议通过以经审计的净资产折合为股份公司股本总额。易视
腾科技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后的股本为128,196,250.00元,由全体股东以
易视腾科技于2015年12月31日(“评估基准日”)的账面净资产出资。经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审计报告(2016)京会兴审字第
01010164号),易视腾科技于评估基准日净资产账面值为人民币
187,495,015.93元。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和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规定,以评估基
准日的账面净资产折合易视腾科技股份128,196,250股,每股面值1元,其
余账面净资产为59,298,765.93元计入易视腾科技资本公积,各位股东的出
资比例不变。该出资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16
年4月15日出具[2016]京会兴验字第01010017号验资报告。

于2016年4月25日,易视腾科技获得了江苏省无锡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
注册号为320200000201604250362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变更公司名
称为易视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易视腾科技现注册地为中国江苏省无锡市无
锡菱湖大道97-1号大学科技园立业楼C区4楼,法定代表人为侯立民,统
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20213681208252M。

一公司基本情况(续)
1朗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续)
徐长军先生和郑新标先生通过共同控制无锡朴华和无锡群英间接控制本公
司。根据徐长军先生和郑新标先生于2014年签订的《一致行动协议》,确
认二人自本公司设立时即为商业合作伙伴,并于本公司2003年设立后即通
过间接持有本公司股权/股份共同控制本公司,并承诺将在需要作出有关本公
司的任何重大经营决策时保持一致。因此,徐长军先生和郑新标先生为本公
司的最终共同控制人。

2被收购方基本情况
(1)易视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易视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视腾科技”)前身是易视腾科技有限
公司,原系由郑新标、华仁红和尹红峰三名自然人于2008年10月22日出
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经过多次股权变更后,易视腾科技股东会于2016年3月31日作出决议将易
视腾科技整体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由易视腾科技原公司的全体股东作为发
起人设立。其后于2016年4月15日召开的易视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筹)首
届股东创立大会决议通过以经审计的净资产折合为股份公司股本总额。易视
腾科技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后的股本为128,196,250.00元,由全体股东以
易视腾科技于2015年12月31日(“评估基准日”)的账面净资产出资。经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审计报告(2016)京会兴审字第
01010164号),易视腾科技于评估基准日净资产账面值为人民币
187,495,015.93元。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和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规定,以评估基
准日的账面净资产折合易视腾科技股份128,196,250股,每股面值1元,其
余账面净资产为59,298,765.93元计入易视腾科技资本公积,各位股东的出
资比例不变。该出资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16
年4月15日出具[2016]京会兴验字第01010017号验资报告。

于2016年4月25日,易视腾科技获得了江苏省无锡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
注册号为320200000201604250362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变更公司名
称为易视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易视腾科技现注册地为中国江苏省无锡市无
锡菱湖大道97-1号大学科技园立业楼C区4楼,法定代表人为侯立民,统
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20213681208252M。


朗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18年9月30日止9个月期间及2017年度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6-
一公司基本情况(续)
2被收购方基本情况(续)
(1)易视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续)
于2017年10月15日,易视腾科技的股东徐长军、无锡杰华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无锡杰华”)、无锡曦杰智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以下简称“无锡曦杰”)、无锡易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无锡易朴”)及郑新标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徐长军为无锡曦杰和无
锡易朴的执行事务合伙人,郑新标为无锡杰华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徐长军和
郑新标分别代表无锡曦杰、无锡易朴和无锡杰华行使其作为易视腾科技股东
的权利。该协议约定,“自协议生效日起,就易视腾的任何重大经营决策事
项,各方将先行协商统一意见,再行在易视腾各级会议上按协商结果发表意
见;如各方经协商没有达成一致,则徐长军和郑新标的意见将被视为各方的
统一意见”。根据2017年10月15日徐长军和郑新标签署的《一致行动协
议》,“自协议生效日起,双方将共同控制易视腾,就易视腾的任何重大经
营决策事项,双方将先行协商统一意见,再行在易视腾各级会议上按协商结
果发表意见”。上述一致行动协议的签署日期为生效日期,因此,自2017
年10月15日起,徐长军、无锡杰华、无锡曦杰和无锡易朴为易视腾科技的
共同控股股东,徐长军和郑新标为易视腾科技的最终共同控制人。

易视腾科技及其子公司(以下简称“易视腾集团”)的经营范围主要包括:互
联网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软件的开发;计算机系
统集成;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不含固定网电话信息服务
和互联网信息服务);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的销售;电子产品的研发、
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
口的商品和技术外);设计、制作、代理和发布国内广告业务。(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于2018年9月30日止
9个月期间及2017年度,易视腾科技及子公司实际经营范围为终端销售业
务、用户服务业务、增值业务、维护及技术支撑业务。

一公司基本情况(续)
2被收购方基本情况(续)
(1)易视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续)
于2017年10月15日,易视腾科技的股东徐长军、无锡杰华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无锡杰华”)、无锡曦杰智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以下简称“无锡曦杰”)、无锡易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无锡易朴”)及郑新标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徐长军为无锡曦杰和无
锡易朴的执行事务合伙人,郑新标为无锡杰华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徐长军和
郑新标分别代表无锡曦杰、无锡易朴和无锡杰华行使其作为易视腾科技股东
的权利。该协议约定,“自协议生效日起,就易视腾的任何重大经营决策事
项,各方将先行协商统一意见,再行在易视腾各级会议上按协商结果发表意
见;如各方经协商没有达成一致,则徐长军和郑新标的意见将被视为各方的
统一意见”。根据2017年10月15日徐长军和郑新标签署的《一致行动协
议》,“自协议生效日起,双方将共同控制易视腾,就易视腾的任何重大经
营决策事项,双方将先行协商统一意见,再行在易视腾各级会议上按协商结
果发表意见”。上述一致行动协议的签署日期为生效日期,因此,自2017
年10月15日起,徐长军、无锡杰华、无锡曦杰和无锡易朴为易视腾科技的
共同控股股东,徐长军和郑新标为易视腾科技的最终共同控制人。

易视腾科技及其子公司(以下简称“易视腾集团”)的经营范围主要包括:互
联网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软件的开发;计算机系
统集成;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不含固定网电话信息服务
和互联网信息服务);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的销售;电子产品的研发、
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
口的商品和技术外);设计、制作、代理和发布国内广告业务。(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于2018年9月30日止
9个月期间及2017年度,易视腾科技及子公司实际经营范围为终端销售业
务、用户服务业务、增值业务、维护及技术支撑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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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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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基本情况(续)
2被收购方基本情况(续)
(2)邦道科技有限公司
邦道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邦道科技”)是由朗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
海云钜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云钜”)、无锡朴元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无锡朴元”)于2015年10月29日共同发起设立的有
限公司,注册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省无锡市,注册资本5,000万元,截
至2018年9月30日实收资本2,500万元。朗新科技及上海云钜为邦道科技
的共同控制方,邦道科技无控股股东和最终控制人。

自邦道科技成立日起,邦道科技的股东及其持股比例分别为:朗新科技持股
40%、上海云钜持股40%、无锡朴元持股20%。

邦道科技主要经营业务为信息技术服务;互联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电子
计算机软硬件技术开发;计算机软硬件、电子产品研发、设计等。于2018
年9月30日止9个月期间及2017年度,邦道科技实际经营范围为移动支
付云平台支撑服务业务、互联网运营服务及软件定制化开发业务。

一公司基本情况(续)
2被收购方基本情况(续)
(2)邦道科技有限公司
邦道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邦道科技”)是由朗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
海云钜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云钜”)、无锡朴元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无锡朴元”)于2015年10月29日共同发起设立的有
限公司,注册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省无锡市,注册资本5,000万元,截
至2018年9月30日实收资本2,500万元。朗新科技及上海云钜为邦道科技
的共同控制方,邦道科技无控股股东和最终控制人。

自邦道科技成立日起,邦道科技的股东及其持股比例分别为:朗新科技持股
40%、上海云钜持股40%、无锡朴元持股20%。

邦道科技主要经营业务为信息技术服务;互联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电子
计算机软硬件技术开发;计算机软硬件、电子产品研发、设计等。于2018
年9月30日止9个月期间及2017年度,邦道科技实际经营范围为移动支
付云平台支撑服务业务、互联网运营服务及软件定制化开发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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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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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重组交易方案
本公司于2018年10月29日与易视腾科技全体股东、实际控制人签署了
《朗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易视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实际控制人
之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以下简称“易视腾科技收购协议”)。根据易
视腾科技收购协议,本公司拟以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方式向易视腾科技的全体
股东购买其合计持有的易视腾科技96%股份,交易对价以易视腾科技96%
股份按2018年9月30日为基准日的评估价值确定。同时,根据《朗新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与易视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
盈利预测补偿协议》,易视腾科技共同控股股东徐长军、无锡杰华、无锡曦
杰及无锡易朴承诺了易视腾科技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及2021
年度(以下合称“承诺年度”)的净利润,若易视腾科技截至某一承诺年度
期末的累计实际净利润未达到截至该承诺年度期末的累计承诺净利润,则各
共同控股股东将根据该协议约定,以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或现金,对本公司
进行补偿(以下称“易视腾科技业绩承诺”)。

本公司于2018年10月29日与邦道科技的股东上海云钜和无锡朴元签署了
《朗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云钜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无锡朴元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之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以下简称“邦道科技收购协
议”)。根据邦道科技收购协议,本公司拟以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方式向上海
云钜购买其持有的邦道科技40%股权,向无锡朴元购买其持有的邦道科技
10%股权。交易对价以邦道科技50%股权按2018年9月30日为基准日的
评估价值确定。同时,根据《朗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无锡朴元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盈利预测补偿协议》,无锡朴元承
诺了邦道科技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及2021年度(“承诺年
度”)的净利润,若邦道科技截至某一承诺年度期末的累计实际净利润未达
到截至该承诺年度期末的累计承诺净利润,则无锡朴元将根据该协议约定,
以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或现金,对本公司进行补偿(以下称“邦道科技业绩
承诺”)。

上述拟实施的发行股份购买易视腾科技和邦道科技股权的交易,合称为本次
重组交易。

二本次重组交易方案
本公司于2018年10月29日与易视腾科技全体股东、实际控制人签署了
《朗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易视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实际控制人
之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以下简称“易视腾科技收购协议”)。根据易
视腾科技收购协议,本公司拟以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方式向易视腾科技的全体
股东购买其合计持有的易视腾科技96%股份,交易对价以易视腾科技96%
股份按2018年9月30日为基准日的评估价值确定。同时,根据《朗新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与易视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
盈利预测补偿协议》,易视腾科技共同控股股东徐长军、无锡杰华、无锡曦
杰及无锡易朴承诺了易视腾科技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及2021
年度(以下合称“承诺年度”)的净利润,若易视腾科技截至某一承诺年度
期末的累计实际净利润未达到截至该承诺年度期末的累计承诺净利润,则各
共同控股股东将根据该协议约定,以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或现金,对本公司
进行补偿(以下称“易视腾科技业绩承诺”)。

本公司于2018年10月29日与邦道科技的股东上海云钜和无锡朴元签署了
《朗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云钜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无锡朴元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之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以下简称“邦道科技收购协
议”)。根据邦道科技收购协议,本公司拟以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方式向上海
云钜购买其持有的邦道科技40%股权,向无锡朴元购买其持有的邦道科技
10%股权。交易对价以邦道科技50%股权按2018年9月30日为基准日的
评估价值确定。同时,根据《朗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无锡朴元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盈利预测补偿协议》,无锡朴元承
诺了邦道科技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及2021年度(“承诺年
度”)的净利润,若邦道科技截至某一承诺年度期末的累计实际净利润未达
到截至该承诺年度期末的累计承诺净利润,则无锡朴元将根据该协议约定,
以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或现金,对本公司进行补偿(以下称“邦道科技业绩
承诺”)。

上述拟实施的发行股份购买易视腾科技和邦道科技股权的交易,合称为本次
重组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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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8年9月30日止9个月期间及2017年度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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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重组交易方案(续)
经评估机构北京卓信大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易视腾科技100%股份于
2018年9月30日的评估值为人民币30.76亿元,邦道科技100%股东权益于
2018年9月30日的评估值为人民币16亿元。因此,本公司拟以每股15.2元的
价格向易视腾科技的全体股东发行194,273,675股普通股以购买易视腾科技
96%股份,发行股份总价人民币为2,952,959,860.00元,以每股15.20元的
价格向上海云钜和无锡朴元发行52,631,578股普通股以购买邦道科技50%股
权,发行股份总价为人民币799,999,985.60元。该价格参考第二届董事会第
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前6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由各方协商确定,且
不低于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前6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
交易均价的90%。

与本公司签署易视腾科技收购股权的易视腾科技股东为:上海云鑫创业投资
有限公司、徐长军、无锡杰华、无锡曦杰、无锡易朴、罗惠玲、无锡易杰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无锡易杰”)、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
司、厦门网元通信技术有限公司、江苏紫金文化产业二期创业投资基金(有
限合伙)、无锡融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无锡润圆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上海腾辉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江苏省现代服务业发展创
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苏宁润东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无锡田华亚灏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无锡金瑞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吴缘秋、杜
小兰、上海列王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三备考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按照证监会颁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的要求,本公司为如附注二中所述的发
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向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申报之特殊目的编制本
备考合并财务报表。本次重组交易完成后的经扩大集团(即本集团、易视腾
集团以及邦道科技)在本备考合并财务报表中合称“本备考主体”,即本备
考合并财务报表主体。

二本次重组交易方案(续)
经评估机构北京卓信大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易视腾科技100%股份于
2018年9月30日的评估值为人民币30.76亿元,邦道科技100%股东权益于
2018年9月30日的评估值为人民币16亿元。因此,本公司拟以每股15.2元的
价格向易视腾科技的全体股东发行194,273,675股普通股以购买易视腾科技
96%股份,发行股份总价人民币为2,952,959,860.00元,以每股15.20元的
价格向上海云钜和无锡朴元发行52,631,578股普通股以购买邦道科技50%股
权,发行股份总价为人民币799,999,985.60元。该价格参考第二届董事会第
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前6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由各方协商确定,且
不低于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前6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
交易均价的90%。

与本公司签署易视腾科技收购股权的易视腾科技股东为:上海云鑫创业投资
有限公司、徐长军、无锡杰华、无锡曦杰、无锡易朴、罗惠玲、无锡易杰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无锡易杰”)、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
司、厦门网元通信技术有限公司、江苏紫金文化产业二期创业投资基金(有
限合伙)、无锡融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无锡润圆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上海腾辉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江苏省现代服务业发展创
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苏宁润东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无锡田华亚灏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无锡金瑞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吴缘秋、杜
小兰、上海列王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三备考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按照证监会颁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的要求,本公司为如附注二中所述的发
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向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申报之特殊目的编制本
备考合并财务报表。本次重组交易完成后的经扩大集团(即本集团、易视腾
集团以及邦道科技)在本备考合并财务报表中合称“本备考主体”,即本备
考合并财务报表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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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8年9月30日止9个月期间及2017年度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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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备考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续)
(2)本备考合并财务报表系假设附注二中所述的本次重组交易于2017年1月1日
完成,并依据本次重组交易完成后的股权架构,以本公司未经审计的截至
2018年9月30日止9个月期间合并财务报表和经审计的2017年度合并财务报
表、经审计的易视腾科技截至2018年9月30日止9个月期间和2017年度合并
财务报表以及经审计的邦道科技截至2018年9月30日止9个月期间和2017年
度财务报表为基础,按照下述主要假设和附注四所述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
估计以及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
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相关的披露要求编制。

本公司未经审计的截至2018年9月30日止9个月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于2018
年12月27日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备考合并财务报表中采用的主要假设包括:
(i)假设附注二中所述发行股份购买易视腾科技96%股份的交易和发行股份购买
邦道科技50%股权的交易于2017年1月1日完成,本次重组交易完成后形成
的股权架构于2017年1月1日起已存在。即:
(a)自2017年1月1日起本公司已经拥有附注二所述的易视腾科技96%股权。

假设本公司已向易视腾科技股东按每股15.2元的价格发行194,273,675股
普通股,发行股份总价人民币2,952,959,860.00元中,人民币
194,273,675.00元确认为股本,剩余金额2,758,686,185.00计入资本公
积。

(b)自2017年1月1日起本公司已经拥有附注二所述的邦道科技50%股权,连
同本公司在本次重组交易前已持有的邦道科技40%股权,本公司合计拥有邦
道科技90%的股权;假设本公司已向上海云钜和无锡朴元按每股15.20元的
价格发行52,631,578股普通股,发行股份总价人民币799,999,985.60元
中,人民币52,631,578.00元确认为股本,剩余金额747,368,407.60元计入
资本公积。

于2017年1月1日在完成上述发行股票后,本备考主体的股本数为
606,905,253股。于2018年9月30日,本备考主体的股本数为663,665,553
股。

三备考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续)
(2)本备考合并财务报表系假设附注二中所述的本次重组交易于2017年1月1日
完成,并依据本次重组交易完成后的股权架构,以本公司未经审计的截至
2018年9月30日止9个月期间合并财务报表和经审计的2017年度合并财务报
表、经审计的易视腾科技截至2018年9月30日止9个月期间和2017年度合并
财务报表以及经审计的邦道科技截至2018年9月30日止9个月期间和2017年
度财务报表为基础,按照下述主要假设和附注四所述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
估计以及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
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相关的披露要求编制。

本公司未经审计的截至2018年9月30日止9个月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于2018
年12月27日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备考合并财务报表中采用的主要假设包括:
(i)假设附注二中所述发行股份购买易视腾科技96%股份的交易和发行股份购买
邦道科技50%股权的交易于2017年1月1日完成,本次重组交易完成后形成
的股权架构于2017年1月1日起已存在。即:
(a)自2017年1月1日起本公司已经拥有附注二所述的易视腾科技96%股权。

假设本公司已向易视腾科技股东按每股15.2元的价格发行194,273,675股
普通股,发行股份总价人民币2,952,959,860.00元中,人民币
194,273,675.00元确认为股本,剩余金额2,758,686,185.00计入资本公
积。

(b)自2017年1月1日起本公司已经拥有附注二所述的邦道科技50%股权,连
同本公司在本次重组交易前已持有的邦道科技40%股权,本公司合计拥有邦
道科技90%的股权;假设本公司已向上海云钜和无锡朴元按每股15.20元的
价格发行52,631,578股普通股,发行股份总价人民币799,999,985.60元
中,人民币52,631,578.00元确认为股本,剩余金额747,368,407.60元计入
资本公积。

于2017年1月1日在完成上述发行股票后,本备考主体的股本数为
606,905,253股。于2018年9月30日,本备考主体的股本数为663,665,553
股。


朗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18年9月30日止9个月期间及2017年度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11-
三备考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续)
(ii)如附注一中所述,本公司和易视腾科技同受徐长军和郑新标最终共同控制,
且该共同控制为非暂时性,因此对于本公司发行股份购买易视腾科技96%股
份的交易适用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原则,即自本备考合并财务报
表之期初(2017年1月1日)起,将易视腾科技的资产、负债按照其原账面价值
并入备考合并财务报表,易视腾科技的收入、成本和费用按原账面金额并入
备考合并财务报表。易视腾科技2017年1月1日的净资产账面价值归属于朗
新科技的部分与发行股份股本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易视腾科
技在重组前实现的累计亏损,按归属于朗新科技的部分并入备考合并财务报
表。易视腾科技于2017年度和截至2018年9月30日止9个月期间引入投资者
而吸收的投资,按归属于朗新科技的部分在发生时计入资本公积。易视腾科
技业绩承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确认,本公司认为,
因易视腾科技业绩承诺而获得补偿的可能性较小,因此,未确认该或有资
产。

(iii)由于邦道科技在本次重组交易前与本公司不受同一最终控制方的控制,因此
对于本次购买邦道50%股权的交易遵循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原
则,即将邦道科技的可辨认净资产按公允价值纳入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邦道
科技于2017年1月1日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以评估基准日2018年9月30日
经评估的各项可辨认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经过适当调整后得出,
并以此为基础在备考合并财务报表期间计提折旧或摊销。本备考合并财务报
表中可辨认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为管理层当前根据最佳估计暂时确定,根
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购买日后12个月内,本
公司有可能根据取得进一步的信息判断是否需对购买日可辨认资产和负债的
公允价值进行调整,其结果亦可能与本备考财务报表中的金额有所不同。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应当按照该股
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
期投资收益。本公司原持有邦道科技40%的股权,按照2018年9月30日邦道
科技100%股权的评估值及上海云钜出售的邦道科技40%股权的价值确认其
公允价值,金额为640,000,000.00元。该公允价值与2018年9月30日该40%
股权的账面价值的差额546,090,428.83元,确认为交易发生日2017年1月1日
的投资收益。同时,于本备考合并财务报表中,不确认朗新科技于2017年度
和截至2018年9月30日止9个月期间对该邦道科技40%股权原按权益法核算
的投资收益72,272,751.74元。本公司原持有邦道科技40%的股权公允价值
640,000,000.00元与该股权2017年1月1日账面价值和上述重新计量利得
546,090,428.83元之和的差额,计入本备考合并财务报表2017年1月1日的资
本公积。

三备考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续)
(ii)如附注一中所述,本公司和易视腾科技同受徐长军和郑新标最终共同控制,
且该共同控制为非暂时性,因此对于本公司发行股份购买易视腾科技96%股
份的交易适用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原则,即自本备考合并财务报
表之期初(2017年1月1日)起,将易视腾科技的资产、负债按照其原账面价值
并入备考合并财务报表,易视腾科技的收入、成本和费用按原账面金额并入
备考合并财务报表。易视腾科技2017年1月1日的净资产账面价值归属于朗
新科技的部分与发行股份股本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易视腾科
技在重组前实现的累计亏损,按归属于朗新科技的部分并入备考合并财务报
表。易视腾科技于2017年度和截至2018年9月30日止9个月期间引入投资者
而吸收的投资,按归属于朗新科技的部分在发生时计入资本公积。易视腾科
技业绩承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确认,本公司认为,
因易视腾科技业绩承诺而获得补偿的可能性较小,因此,未确认该或有资
产。

(iii)由于邦道科技在本次重组交易前与本公司不受同一最终控制方的控制,因此
对于本次购买邦道50%股权的交易遵循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原
则,即将邦道科技的可辨认净资产按公允价值纳入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邦道
科技于2017年1月1日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以评估基准日2018年9月30日
经评估的各项可辨认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经过适当调整后得出,
并以此为基础在备考合并财务报表期间计提折旧或摊销。本备考合并财务报
表中可辨认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为管理层当前根据最佳估计暂时确定,根
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购买日后12个月内,本
公司有可能根据取得进一步的信息判断是否需对购买日可辨认资产和负债的
公允价值进行调整,其结果亦可能与本备考财务报表中的金额有所不同。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应当按照该股
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
期投资收益。本公司原持有邦道科技40%的股权,按照2018年9月30日邦道
科技100%股权的评估值及上海云钜出售的邦道科技40%股权的价值确认其
公允价值,金额为640,000,000.00元。该公允价值与2018年9月30日该40%
股权的账面价值的差额546,090,428.83元,确认为交易发生日2017年1月1日
的投资收益。同时,于本备考合并财务报表中,不确认朗新科技于2017年度
和截至2018年9月30日止9个月期间对该邦道科技40%股权原按权益法核算
的投资收益72,272,751.74元。本公司原持有邦道科技40%的股权公允价值
640,000,000.00元与该股权2017年1月1日账面价值和上述重新计量利得
546,090,428.83元之和的差额,计入本备考合并财务报表2017年1月1日的资
本公积。


朗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18年9月30日止9个月期间及2017年度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12-
三备考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续)
(iii)本公司以邦道科技收购协议约定的邦道科技50%股权的交易对价8亿元和本
公司原持有的40%股权于2018年9月30日的公允价值合计1,440,000,000.00
元作为合并对价,与邦道科技2018年9月30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归属于
本公司的部分220,457,746.09元之间的差额1,219,542,253.91元确认为商
誉。2017年1月1日合并对价1,440,000,000.00元与邦道科技于2017年1月1
日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54,499,998.64元与商誉之
和的差额165,957,747.45元,计入资本公积。

于本备考合并财务报表中,假设邦道科技业绩承诺所确认的衍生金融工具的
公允价值为0。

假设于本备考合并财务报表中,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购买邦道科技产生的商
誉不存在减值,故也未披露对该商誉进行减值测试的相关信息。

(iv)本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已按上述假定重组交易完成后的架构,将本集团、易视
腾集团及邦道科技之间的关联交易及往来余额予以抵销。

在编制本备考合并财务报表时,统一了本备考主体内各公司会计政策。

(v)本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除了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可辨认资产和负债的公
允价值增加而需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负债以及经扩大集团内部交易未实现毛利
所确认的递延所得税外,未考虑上述重组交易中可能产生的交易费用、流转
税及其他税项的影响,亦未考虑对公司利润分配的影响。

(vi)本备考合并财务报表未考虑附注二所述的本次重组交易对被收购方股份支付
交易的影响,易视腾集团和邦道的股份支付仍以其原财务报表中确认的金额
在备考合并财务报表中列示。

(3)本备考合并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基于编制本备考合并财务报表
的特定目的,本备考合并财务报表仅列示本财务报表期间本备考主体的备考
合并财务状况和合并经营成果。本公司管理层认为,相关期间的备考合并现
金流量表、备考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对作为特定用途的本备考合并财务报表
的使用者无重大实质意义,故本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并未编制备考合并现金流
量表和备考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同时本备考合并财务报表仅列示与上述备
考合并财务报表编制基础相关的部分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未披露与本次
重组交易无直接关系的分部报告、金融工具及风险管理、公允价值估计以及
资本管理等信息。本备考合并财务报表未列示备考公司财务报表及其相关附
注。

三备考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续)
(iii)本公司以邦道科技收购协议约定的邦道科技50%股权的交易对价8亿元和本
公司原持有的40%股权于2018年9月30日的公允价值合计1,440,000,000.00
元作为合并对价,与邦道科技2018年9月30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归属于
本公司的部分220,457,746.09元之间的差额1,219,542,253.91元确认为商
誉。2017年1月1日合并对价1,440,000,000.00元与邦道科技于2017年1月1
日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54,499,998.64元与商誉之
和的差额165,957,747.45元,计入资本公积。

于本备考合并财务报表中,假设邦道科技业绩承诺所确认的衍生金融工具的
公允价值为0。

假设于本备考合并财务报表中,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购买邦道科技产生的商
誉不存在减值,故也未披露对该商誉进行减值测试的相关信息。

(iv)本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已按上述假定重组交易完成后的架构,将本集团、易视
腾集团及邦道科技之间的关联交易及往来余额予以抵销。

在编制本备考合并财务报表时,统一了本备考主体内各公司会计政策。

(v)本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除了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可辨认资产和负债的公
允价值增加而需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负债以及经扩大集团内部交易未实现毛利
所确认的递延所得税外,未考虑上述重组交易中可能产生的交易费用、流转
税及其他税项的影响,亦未考虑对公司利润分配的影响。

(vi)本备考合并财务报表未考虑附注二所述的本次重组交易对被收购方股份支付
交易的影响,易视腾集团和邦道的股份支付仍以其原财务报表中确认的金额
在备考合并财务报表中列示。

(3)本备考合并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基于编制本备考合并财务报表
的特定目的,本备考合并财务报表仅列示本财务报表期间本备考主体的备考
合并财务状况和合并经营成果。本公司管理层认为,相关期间的备考合并现
金流量表、备考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对作为特定用途的本备考合并财务报表
的使用者无重大实质意义,故本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并未编制备考合并现金流
量表和备考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同时本备考合并财务报表仅列示与上述备
考合并财务报表编制基础相关的部分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未披露与本次
重组交易无直接关系的分部报告、金融工具及风险管理、公允价值估计以及
资本管理等信息。本备考合并财务报表未列示备考公司财务报表及其相关附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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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8年9月30日止9个月期间及2017年度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13-
三备考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续)
(4)本次重组交易尚待本公司股东大会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核准,目前
尚未完成,最终经批准的重组交易方案(包括本公司实际发行的股份数量及
其作价等)、邦道科技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评估、以及发行费用等都可
能与本备考合并财务报表中所采用的假设存在差异,相关资产、负债及所有
者权益都将在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后实际入账时作出相应调整。

(5)固有限制
除上述附注三(2)所述的主要假设与备考调整外,本备考合并财务报表未考虑
其他与本次重组交易可能相关的事项之影响。本备考合并财务报表系根据假
设附注二所述的重组交易于2017年1月1日已完成而形成的架构按照附注
三所述的编制基础编制,其编制基础具有某些能够影响信息可靠性的固有限
制,未必真实反映了如果本次重组交易于2017年1月1日已完成的情况下
本备考主体于2017年12月31日及2018年9月30日的财务状况、2017
年度及截至2018年9月30日止9个月期间(“本报告期间”)的经营成
果。

本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已于2019年3月7日由本公司董事会批准报出,并仅供
本公司为附注二所述重组交易之目的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报送申请文件使用。

三备考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续)
(4)本次重组交易尚待本公司股东大会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核准,目前
尚未完成,最终经批准的重组交易方案(包括本公司实际发行的股份数量及
其作价等)、邦道科技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评估、以及发行费用等都可
能与本备考合并财务报表中所采用的假设存在差异,相关资产、负债及所有
者权益都将在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后实际入账时作出相应调整。

(5)固有限制
除上述附注三(2)所述的主要假设与备考调整外,本备考合并财务报表未考虑
其他与本次重组交易可能相关的事项之影响。本备考合并财务报表系根据假
设附注二所述的重组交易于2017年1月1日已完成而形成的架构按照附注
三所述的编制基础编制,其编制基础具有某些能够影响信息可靠性的固有限
制,未必真实反映了如果本次重组交易于2017年1月1日已完成的情况下
本备考主体于2017年12月31日及2018年9月30日的财务状况、2017
年度及截至2018年9月30日止9个月期间(“本报告期间”)的经营成
果。

本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已于2019年3月7日由本公司董事会批准报出,并仅供
本公司为附注二所述重组交易之目的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报送申请文件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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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8年9月30日止9个月期间及2017年度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14-
四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备考主体根据生产经营特点确定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主要体现在应
收款项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附注四(8))、存货的计价方法(附注四(9))、固定
资产折旧(附注四(11))、无形资产摊销(附注四(13))及收入的确认(附注四
(21))等。

本备考主体在确定重要的会计政策时所运用的关键判断详见附注四(26)。

(1)会计年度
会计年度为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2)记账本位币
本备考主体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本财务报表以人民币列示。

本备考主体下属境外子公司,根据其经营所处主要经济环境自行决定其记账
本位币,编制本备考合并财务报表时折算为人民币。

(3)企业合并
(a)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合并方支付的合并对价及取得的净资产均按账面价值计量,如被合并方是最
终控制方以前年度从第三方收购来的,则以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包括最
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
价值为基础。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的差
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不足以冲减的,调整留
存收益。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
业合并而发行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
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b)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购买方发生的合并成本及在合并中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按购买日的公允价值
计量。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
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
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直接相关费
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而发行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
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四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备考主体根据生产经营特点确定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主要体现在应
收款项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附注四(8))、存货的计价方法(附注四(9))、固定
资产折旧(附注四(11))、无形资产摊销(附注四(13))及收入的确认(附注四
(21))等。

本备考主体在确定重要的会计政策时所运用的关键判断详见附注四(26)。

(1)会计年度
会计年度为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2)记账本位币
本备考主体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本财务报表以人民币列示。

本备考主体下属境外子公司,根据其经营所处主要经济环境自行决定其记账
本位币,编制本备考合并财务报表时折算为人民币。

(3)企业合并
(a)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合并方支付的合并对价及取得的净资产均按账面价值计量,如被合并方是最
终控制方以前年度从第三方收购来的,则以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包括最
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
价值为基础。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的差
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不足以冲减的,调整留
存收益。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
业合并而发行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
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b)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购买方发生的合并成本及在合并中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按购买日的公允价值
计量。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
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
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直接相关费
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而发行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
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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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8年9月30日止9个月期间及2017年度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15-
四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3)企业合并(续)
(b)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续)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
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
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以及除净损益、其
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
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应当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
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商誉为
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股权的公允价值与购买日支付对价的公允价值之和,与
取得的子公司可辨认净资产于购买日的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

(4)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

从取得子公司的实际控制权之日起,本备考主体开始将其纳入合并范围;从
丧失实际控制权之日起停止纳入合并范围。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
子公司,自其与本公司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纳入本公司合并范围,并
将其在合并日前实现的净利润在合并利润表中单列项目反映。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
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
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集团内所有重大往来余额、交易及未实现利润在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时予以抵
销。子公司的股东权益、当期净损益及综合收益中不属于本公司所拥有的部
分分别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少数股东损益及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股东权益、净利润及综合收益总额项下单独列示。本公司
向子公司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全额抵销归属于母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子公司向本公司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本
公司对该子公司的分配比例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之
间分配抵销。子公司之间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母公
司对出售方子公司的分配比例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
之间分配抵销。

四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3)企业合并(续)
(b)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续)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
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
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以及除净损益、其
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
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应当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
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商誉为
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股权的公允价值与购买日支付对价的公允价值之和,与
取得的子公司可辨认净资产于购买日的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

(4)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

从取得子公司的实际控制权之日起,本备考主体开始将其纳入合并范围;从
丧失实际控制权之日起停止纳入合并范围。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
子公司,自其与本公司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纳入本公司合并范围,并
将其在合并日前实现的净利润在合并利润表中单列项目反映。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
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
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集团内所有重大往来余额、交易及未实现利润在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时予以抵
销。子公司的股东权益、当期净损益及综合收益中不属于本公司所拥有的部
分分别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少数股东损益及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股东权益、净利润及综合收益总额项下单独列示。本公司
向子公司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全额抵销归属于母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子公司向本公司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本
公司对该子公司的分配比例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之
间分配抵销。子公司之间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母公
司对出售方子公司的分配比例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
之间分配抵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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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8年9月30日止9个月期间及2017年度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16-
四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4)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续)
如果以本备考主体为会计主体与以本公司或子公司为会计主体对同一交易的
认定不同时,从本备考主体的角度对该交易予以调整。

(5)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是指库存现金,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以及持有的期限
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6)外币折算
(a)外币交易
外币交易按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记账本位币入账。

于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记账
本位币。为购建符合借款费用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
的汇兑差额在资本化期间内予以资本化;其他汇兑差额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于资产负债表日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
期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示。

(b)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境外经营的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
折算,股东权益中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
算。境外经营的利润表中的收入与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
算。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境外经营的现
金流量项目,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额,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示。

(7)金融工具
(a)金融资产
(i)金融资产分类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
融资产、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持有至到期投资。金融资产的分类
取决于本备考主体对金融资产的持有意图和持有能力。

四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4)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续)
如果以本备考主体为会计主体与以本公司或子公司为会计主体对同一交易的
认定不同时,从本备考主体的角度对该交易予以调整。

(5)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是指库存现金,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以及持有的期限
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6)外币折算
(a)外币交易
外币交易按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记账本位币入账。

于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记账
本位币。为购建符合借款费用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
的汇兑差额在资本化期间内予以资本化;其他汇兑差额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于资产负债表日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
期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示。

(b)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境外经营的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
折算,股东权益中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
算。境外经营的利润表中的收入与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
算。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境外经营的现
金流量项目,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额,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示。

(7)金融工具
(a)金融资产
(i)金融资产分类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
融资产、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持有至到期投资。金融资产的分类
取决于本备考主体对金融资产的持有意图和持有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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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8年9月30日止9个月期间及2017年度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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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7)金融工具(续)
(a)金融资产(续)
(i)金融资产分类(续)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持有目的为短期内出
售的金融资产。

应收款项
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
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包括初始确认时即被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及
未被划分为其他类的金融资产。自资产负债表日起12个月内将出售的可供
出售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为其他流动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持有至到期投资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管理层有明确
意图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资产。取得时期限超过12个月但自资
产负债表日起12个月(含12个月)内到期的持有至到期投资,列示为一年
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取得时期限在12个月之内(含12个月)的持有至到
期投资,列示为其他流动资产。

(ii)确认和计量
金融资产于本备考主体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按公允价值在资产负债
表内确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时发生
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其他金融资产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
金额。

四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7)金融工具(续)
(a)金融资产(续)
(i)金融资产分类(续)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持有目的为短期内出
售的金融资产。

应收款项
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
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包括初始确认时即被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及
未被划分为其他类的金融资产。自资产负债表日起12个月内将出售的可供
出售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为其他流动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持有至到期投资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管理层有明确
意图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资产。取得时期限超过12个月但自资
产负债表日起12个月(含12个月)内到期的持有至到期投资,列示为一年
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取得时期限在12个月之内(含12个月)的持有至到
期投资,列示为其他流动资产。

(ii)确认和计量
金融资产于本备考主体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按公允价值在资产负债
表内确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时发生
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其他金融资产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
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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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18-
四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7)金融工具(续)
(a)金融资产(续)
(ii)确认和计量(续)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按照
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但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
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按照成本计量;应收款项以及持有至到期投资采用实际
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作为公允
价值变动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在资产持有期间所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以及
处置时产生的处置损益计入当期损益。

除减值损失及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形成的汇兑损益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
允价值变动直接计入股东权益,待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原直接计入权益
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转入当期损益。可供出售债务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按
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以及被投资单位已宣告发放的与可供出售权益工具
投资相关的现金股利,作为投资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iii)金融资产减值
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外,本备考主体于资产
负债表日对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金融资
产发生减值的,计提减值准备。

表明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是指金融资产初始确认后实际发生的、
对该金融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有影响,且本备考主体能够对该影响进行
可靠计量的事项。

表明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包括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
值发生严重或非暂时性下跌。本备考主体于资产负债表日对各项可供出售权
益工具投资单独进行检查,若该权益工具投资于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低
于其初始投资成本超过50%(含50%)或低于其初始投资成本持续时间超过一
年(含一年)的,则表明其发生减值;若该权益工具投资于资产负债表日的公
允价值低于其初始投资成本超过20%(含20%)但尚未达到50%的,本备考
主体会综合考虑其他相关因素诸如价格波动率等,判断该权益工具投资是否
发生减值。本备考主体以加权平均法计算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的初始投资
成本。

四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7)金融工具(续)
(a)金融资产(续)
(ii)确认和计量(续)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按照
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但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
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按照成本计量;应收款项以及持有至到期投资采用实际
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作为公允
价值变动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在资产持有期间所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以及
处置时产生的处置损益计入当期损益。

除减值损失及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形成的汇兑损益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
允价值变动直接计入股东权益,待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原直接计入权益
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转入当期损益。可供出售债务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按
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以及被投资单位已宣告发放的与可供出售权益工具
投资相关的现金股利,作为投资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iii)金融资产减值
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外,本备考主体于资产
负债表日对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金融资
产发生减值的,计提减值准备。

表明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是指金融资产初始确认后实际发生的、
对该金融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有影响,且本备考主体能够对该影响进行
可靠计量的事项。

表明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包括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
值发生严重或非暂时性下跌。本备考主体于资产负债表日对各项可供出售权
益工具投资单独进行检查,若该权益工具投资于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低
于其初始投资成本超过50%(含50%)或低于其初始投资成本持续时间超过一
年(含一年)的,则表明其发生减值;若该权益工具投资于资产负债表日的公
允价值低于其初始投资成本超过20%(含20%)但尚未达到50%的,本备考
主体会综合考虑其他相关因素诸如价格波动率等,判断该权益工具投资是否
发生减值。本备考主体以加权平均法计算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的初始投资
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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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7)金融工具(续)
(a)金融资产(续)
(iii)金融资产减值(续)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不包括尚未发
生的未来信用损失)现值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如果有客观证
据表明该金融资产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
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原直接计入股东权益的因
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予以转出并计入减值损失。对已确认减值损失
的可供出售债务工具投资,在期后公允价值上升且客观上与确认原减值损失
后发生的事项有关的,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并计入当期损益。对已确
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期后公允价值上升直接计入股东权
益。

以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将其账面价值与按照类似金融
资产当时市场收益率对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确定的现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减
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已发生的减值损失以后期间不再转回。

(iv)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1)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
量的合同权利终止;(2)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备考主体将金融资产所有
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或者(3)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
然本备考主体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
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收到的对价以及原直接计入股东权益的
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b)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
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本备考主体的金融负债主要为其他金融负债,包括应
付款项及借款等。

四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7)金融工具(续)
(a)金融资产(续)
(iii)金融资产减值(续)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不包括尚未发
生的未来信用损失)现值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如果有客观证
据表明该金融资产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
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原直接计入股东权益的因
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予以转出并计入减值损失。对已确认减值损失
的可供出售债务工具投资,在期后公允价值上升且客观上与确认原减值损失
后发生的事项有关的,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并计入当期损益。对已确
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期后公允价值上升直接计入股东权
益。

以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将其账面价值与按照类似金融
资产当时市场收益率对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确定的现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减
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已发生的减值损失以后期间不再转回。

(iv)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1)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
量的合同权利终止;(2)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备考主体将金融资产所有
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或者(3)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
然本备考主体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
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收到的对价以及原直接计入股东权益的
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b)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
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本备考主体的金融负债主要为其他金融负债,包括应
付款项及借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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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7)金融工具(续)
(b)金融负债(续)
应付款项包括应付账款、应付票据及其他应付款等,以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
量,并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借款按其公允价值扣除交易费用后的金额进行初始计量,并采用实际利率法
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其他金融负债期限在一年以下(含一年)的,列示为流动负债;期限在一年以
上但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含一年)到期的,列示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
负债;其余列示为非流动负债。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义务
已解除的部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
期损益。

(c)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确定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
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备考主体
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
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
致的输入值,并尽可能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
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8)应收款项
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票据等。本备考主体对外销售商
品或提供劳务形成的应收账款,按从购货方或劳务接受方应收的合同或协议
价款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a)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对于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当存在客观证据表明本
备考主体将无法按应收款项的原有条款收回款项时,计提坏账准备。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标准为:单项金额超过100.00万元。

四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7)金融工具(续)
(b)金融负债(续)
应付款项包括应付账款、应付票据及其他应付款等,以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
量,并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借款按其公允价值扣除交易费用后的金额进行初始计量,并采用实际利率法
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其他金融负债期限在一年以下(含一年)的,列示为流动负债;期限在一年以
上但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含一年)到期的,列示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
负债;其余列示为非流动负债。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义务
已解除的部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
期损益。

(c)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确定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
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备考主体
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
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
致的输入值,并尽可能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
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8)应收款项
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票据等。本备考主体对外销售商
品或提供劳务形成的应收账款,按从购货方或劳务接受方应收的合同或协议
价款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a)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对于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当存在客观证据表明本
备考主体将无法按应收款项的原有条款收回款项时,计提坏账准备。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标准为:单项金额超过10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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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8)应收款项(续)
(a)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续)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为:根据应收款项的预计未来
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进行计提。

(b)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对于单项金额不重大的应收款项,与经单独测试后未减值的应收款项一起按
信用风险特征划分为若干组合,根据以前年度与之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
应收款项组合的实际损失率为基础,结合现时情况确定应计提的坏账准备。

本备考主体对押金保证金及集团内关联公司间应收款项视为无风险组合,除
非有确凿证据,一般不计提坏账准备,对非集团内其他应收款视为一般组合
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

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的计提比例列示如下: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一年以内0%-2%0%-2%
一到二年10%10%
二到三年20%-50%20%-50%
三到四年50%-100%50%-100%
四到五年70%-100%70%-100%
五年以上100%100%
(c)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为:存在客观证据表明本备考主体将无法按应收款
项的原有条款收回款项。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为:根据应收款项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
价值的差额进行计提。

(d)本备考主体向金融机构以不附追索权方式转让应收款项的,按交易款项扣除
已转销应收账款的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四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8)应收款项(续)
(a)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续)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为:根据应收款项的预计未来
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进行计提。

(b)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对于单项金额不重大的应收款项,与经单独测试后未减值的应收款项一起按
信用风险特征划分为若干组合,根据以前年度与之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
应收款项组合的实际损失率为基础,结合现时情况确定应计提的坏账准备。

本备考主体对押金保证金及集团内关联公司间应收款项视为无风险组合,除
非有确凿证据,一般不计提坏账准备,对非集团内其他应收款视为一般组合
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

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的计提比例列示如下: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一年以内0%-2%0%-2%
一到二年10%10%
二到三年20%-50%20%-50%
三到四年50%-100%50%-100%
四到五年70%-100%70%-100%
五年以上100%100%
(c)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为:存在客观证据表明本备考主体将无法按应收款
项的原有条款收回款项。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为:根据应收款项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
价值的差额进行计提。

(d)本备考主体向金融机构以不附追索权方式转让应收款项的,按交易款项扣除
已转销应收账款的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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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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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9)存货
(a)分类
本备考主体的存货分类为原材料、委托加工物资、库存商品、发出商品、软
件开发成本、第三方软硬件及系统集成成本等,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
量。其中,软件开发成本主要核算已签合同定制软件开发项目在软件主要功
能通过测试并且取得客户确认的上线报告时点之前所发生的各项成本;第三
方软硬件及系统集成成本主要核算第三方软硬件及系统集成项目在产品经客
户最终验收前所发生的软硬件产品采购成本及其他各项成本。

(b)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商品存货发出时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核算。软件开发、第三方软硬件及
系统集成项目发出时的成本按个别计价法核算。库存商品和在产品成本包括
原材料、直接人工以及在正常生产能力下按系统的方法分配的制造费用。

(c)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存货跌价准备按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为执行已签署的定
制软件开发劳务合同、第三方软硬件及系统集成销售或者劳务合同而形成或
持有的存货,以合同价格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
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可变现净值。若合同为亏损合同,亏损合同仍
需确认相关预计负债(见附注四(19))。

(d)本备考主体的存货盘存制度采用永续盘存制。

(e)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低值易耗品(主要为办公用品)在领用时采用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四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9)存货
(a)分类
本备考主体的存货分类为原材料、委托加工物资、库存商品、发出商品、软
件开发成本、第三方软硬件及系统集成成本等,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
量。其中,软件开发成本主要核算已签合同定制软件开发项目在软件主要功
能通过测试并且取得客户确认的上线报告时点之前所发生的各项成本;第三
方软硬件及系统集成成本主要核算第三方软硬件及系统集成项目在产品经客
户最终验收前所发生的软硬件产品采购成本及其他各项成本。

(b)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商品存货发出时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核算。软件开发、第三方软硬件及
系统集成项目发出时的成本按个别计价法核算。库存商品和在产品成本包括
原材料、直接人工以及在正常生产能力下按系统的方法分配的制造费用。

(c)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存货跌价准备按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为执行已签署的定
制软件开发劳务合同、第三方软硬件及系统集成销售或者劳务合同而形成或
持有的存货,以合同价格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
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可变现净值。若合同为亏损合同,亏损合同仍
需确认相关预计负债(见附注四(19))。

(d)本备考主体的存货盘存制度采用永续盘存制。

(e)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低值易耗品(主要为办公用品)在领用时采用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未完)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