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九泰天宝: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年3月)

时间:2019年03月09日 00:08:18 中财网

九泰天宝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更新


























基金管理人:
九泰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
农业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本基金的募集申请经中国证监会
2014

10

29
日证监许可【
2014

1135
号文
注册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
2015

7

23
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
国证监会
注册
,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
注册
,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
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
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中国证监会不
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
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

或申购

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和基金合同等
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
,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
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认购

或申购

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投资者在获得基金投资收益
的同时,亦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可能包括:证券市场整体环境引发

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大量赎回或暴跌导致的流动性风
险、基金管理人在投资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操作风险以及本基金特有风险等。基金
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
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基金属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一般情况下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货
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
低于股票型基金
,属于较高风险收益特征的证券投资
基金品种。

本基金可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是指中小微型企
业在中国境内以非公开方式发行和转让,约
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公司债券,
其发行人是非上市中小微企业,发行方式为面向特定对象的私募发行。因此,中
小企业私募债券较传统企业债的信用风险及流动性风险更大,从而增加了本基金
整体的债券投资风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
不构成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招募说明书
更新
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本招募说明书
更新
所载内容截止



日为
201
9

1

23
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
现截止日为
201
8

12

3
1

(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第一部分
前言
................................
...............................
1
第二部分
释义
................................
...............................
2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
.........................
7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
.........................
1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
.......................
4
第六部分
基金份额的分类
................................
....................
29
第七部分
基金的募集与基金合同的生效
................................
........
31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
32
第九部分
基金的投资
................................
........................
44
第十部分
基金的财产
................................
........................
52
第十一部分
基金的业绩
................................
.......................
53
第十二部分
基金资产估值
................................
....................
54
第十三部分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
................
59
第十四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
................................
..................
61
第十五部分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
63
第十六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
................................
..................
64
第十七部分
风险揭示
................................
........................
70
第十八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
72
第十九部分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
74
第二十部分
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
90
第二十一部分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
110
第二十二部分
其他应披露事项
................................
................
112
第二十三部分
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
....
113
第二十四部分
备查文件
................................
......................
114

第一部分 前言





九泰天
宝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以下简称“本招募
说明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以下简称

《基金法》



、《

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

《运作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
销售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

《销售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

《信息披露办法》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
理规定》
(
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
与格式准则第
5

<
招募说明书的内容与格式
>
》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
九泰天宝
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以下简称“基金合同”


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
九泰天宝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的投资目标、策
略、风险、费率等与投资者投资决策有关的全部必要事项,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
策前应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内容、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招募说明书由
九泰
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解释。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
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
说明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
。基金合同
是约定基金
合同
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
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
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
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
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第二部分 释义




在本
招募说明书
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

基金或本基金:指
九泰
天宝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

基金管理人:指
九泰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


3

基金托管人:指
中国农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4

基金合同:指《
九泰天宝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及对
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

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
九泰天宝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

招募说明书
或本招募说明书
:指《
九泰天宝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招募说明书》及其定期的更新


7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
九泰天宝灵活配
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
额发售公告》


8

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9

《基金法》:指
2003

10

28
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五次会议通过,
并经
2012

12

28


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第
三十
次会议
修订,

2013

6

1


施行
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
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0

《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
3

3

15
日颁布、同年
6

1
日实施
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

《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04

6

8
日颁布、同年
7

1

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

《运作办法》:

中国证监会
2014

7

7
日颁布、同年
8

8
日实施
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
3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会于
2017

8

31
日公布,同年
10

1
日起施行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
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
4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
5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
/
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



1
6

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
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7

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
8

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
团体或其他组织


1
9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
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
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
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20

投资

: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
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

的合称


2
1

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



2
2

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
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
3

销售机构:指
九泰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
会规定的其
他条件,取得基金
销售
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
协议,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
4

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
投资

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
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和办理非交易过户



2
5

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本基金的登记机构为
九泰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


2
6

基金账户:
指登记机构为
投资者
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
基金
管理人所
管理
的基金份额
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2
7

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


开立的、记录投资

通过该销售机




办理认购、申购、赎回、交易、转换及转托管等业务而引起
的基金份额变动及
结余情况的账户


2
8

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
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
日期


2
9

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
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0

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
不得超过
3
个月


3
1

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
不定期期限


3
2

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
3

T
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

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
开放日


3
4

T+n
日:指自
T
日起第
n
个工作日

不包含
T




3
5

开放日:指为投资

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3
6

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3
7

《业务规则》:指
本基金管理人及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则及其不时做出
的修订


3
8

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

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
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3
9

申购:指
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

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
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0

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

招募说明书规
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
1

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
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
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4
2

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
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4
3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

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
定每期


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

指定银行账
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
受理
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
4

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

赎回申请份额总数
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
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

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


4
5

元:指人民币元


4
6

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
行存款利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4
7

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
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
申购款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4
8

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4
9

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50

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
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51
、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
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
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
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
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
交易的债券等,但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特殊情形除外


52
、摆动定价机制:指当开放式基金遭遇大额申购赎回时,通过调整基金份
额净值的方式,将基金调整投资组合的市场冲击成本分配给实际申购、赎回的投
资者,从而减少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不利影响,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5
2

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互联网网站
及其他媒介


5
3

不可抗力:指
基金
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



5
4
、销售服务费
:
指本基金用于持续销售
和服务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费用,该



笔费用从基金财产中计提,属于基金的营运费用


5
5
、基金份额分类
:
本基金根据销售服务费及赎回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
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

A
类基金份额

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
C
类基
金份额。两类基金份额分设不同的基金代码,并分别公布基金份额净值。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
管理人的
基本情况


名称:
九泰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18
号院
1
号楼
801
-
16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30
号仰山公园
8
号楼
A

101
-
120
室、
201
-
222



法定代表人:
卢伟忠


组织形式: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
2
亿
元人民币


存续期限:
持续经营


联系电话:
010
-
57383
9
99


联系人:





股权结构:
昆吾九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同创九鼎投资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拉萨昆吾九鼎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九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持有本
基金管理人
26%

25%

25%

24%
的股权。



二、主要人员情况


1
、董事会成员


吴强先生,管理学硕士,董事长。曾任万联证券投行部业务经理,宏源证券
资本市场部副总经理,安信
证券投行部业务副总裁,国信证券投行业务部总经理
助理。现任同创九鼎投资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九泰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董事长。



吴刚先生,管理学硕士,董事。曾任闽发证券投资银行部项目经理,中国证
监会机构监管部副处长、处长。现任同创九鼎投资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卢伟忠先生,金融学硕士,董事、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曾任金瑞期货研究
员,安信证券股指期货
IB
业务专员,安信期货办公室主任,安信期货
IB
业务部
总经理,安信证券资产管理部产品总监,安信乾盛常务副总经理。现任九泰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法定代表人
,总经理。



袁小文女士,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独立董事。曾任广东万通期货公
司副总经理,浙江金马期货公司常务副总,长城伟业期货经纪有限公司(后更名


为华泰长城期货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华泰长城期货有限公司总经理,中信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执行副董事长,中信期货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阳富教
育咨询服务(深圳)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


徐艳女士,经济学博士,教授,独立董事。曾任长春税务学院金融系国际金
融教研室主任,海国投工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部经理,现任海南大学经济管
理学院学位委员会委员、院学术委员会委员等职务。



陈耿先生,经济学博士,教授,独立董事。曾任青岛崂山区政府
(
高科技开
发区
)
职员,重庆大学工商管理博士后科研站博士后,重庆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
学院教师,现任重庆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
EMBA
中心主任职务。



2
、监事会成员


徐磊磊先生,工商管理硕士,监事。曾任昆吾九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行政助
理、行政经理,同创九鼎投资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现任同创九鼎投资管
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刘开运先生,金融学硕士,监事。曾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昆
吾九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经理、合伙人助理。现任九泰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定
增投资中心总经理、致远权益投资部总经理兼执行投资总监。



3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卢伟忠
先生,简历同上。



王玉女士,涉外经济本科,副总经理。曾任陕西群力子弟学校教师,北京思
拓克斯商贸有限公司经理助理,太平洋人寿保险北京分公司营销业务部经理、海
淀支公司总经理、分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国风共创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总经
理。现任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吴祖尧先生,工学硕士,副总经理。曾任中国信达信托投资公司证券研究部
副经理,中国银河证券研究中心研究主管、董事总经理,中国银河证券投行内核
小组成员,中国银河
证券投资顾问部董事总经理,中国银河证券投资决策委员会
委员。现任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陈沛先生,法学硕士,督察长。曾任广州大学松田学院教师、平安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合规专员、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股权管理专员、安信基
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监察稽核部法律主管、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



部负责人。现任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



4

基金经理


刘勇先生,北京大学金融数学系学士、硕士,中国籍,具有基金从业资格,
9
年证券从业经验。历任博时基金固定收益部研究员、博时基金固定收益部基金
经理助理。

2015

5
月加入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绝对收益部基金经理,
九泰天宝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8

10

31
日至今)、九泰日添金
货币市场基金(
2018

11

26
日至今)、九泰久稳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
2018

11

26
日至今)、九泰久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8

11

26
日至今)的基金经理。



历任基金经理:王玥晰女士
2015

8

3
日至
2018

12

13
日任本基金
基金经理。



5
、公募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本公司公募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包括:吴祖尧先生(委员会主席)、
刘开运
先生

刘心任先生

刘勇先生




吴祖尧先生,同上。



刘开运先生,同上。



刘心任先生,北京大学经济学硕士,中国籍,
7
年证券从业经验,具有基金
从业资格。曾任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

2015

5
月加入九泰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任研究发展部总监兼定增投资中心副总经理,九泰久利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2016

11

15
日至今)、九泰锐富事件驱动混合型发起式证券
投资基金(
2018

11

30
日至今)的基金经理。



刘勇先生,北京大学金融数学系学士、硕士,中国籍,具有基金从业资格,
8
年证券从业经验。历任博时基金固定收益部研究员、博时基金
固定收益部基金
经理助理。

2015

5
月加入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绝对收益部基金经理,
九泰天宝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8

10

31
日至今)、九泰日添金
货币市场基金(
2018

11

26
日至今)、九泰久稳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
2018

11

26
日至今)、九泰久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8

11

26
日至今)的基金经理。




6

公司
董事长吴强先生与公司董事吴刚先生系兄弟关系
。除此以外
,上述
人员之间无近亲属关系。



三、
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
、依法募集

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
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
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
、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
财产;


4
、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的
经营方式管理和运作基金财产;


5
、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
证所管理的基金财产和基金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

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管
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6
、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

不得利用基金财产为自
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
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7
、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8
、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
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
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9
、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10
、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


11
、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报告
义务;


12
、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
予保密,不向他
人泄露;


13
、按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
基金收益;


14
、按规定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款项;


15
、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



配合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
、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会计账册、报表、记录和其他相关
资料
20
年以上;


17
、确保需要向基金投资者提供的各项文件或资料在规定时间发出,并且保
证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随时查阅到与基金有关的公开

料,并在支付合理成本的条件下得到有关资料的复印件;


18
、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
现和分配;


19
、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
通知基金托管人;


20
、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
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
、监督基金托管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基金托管
人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基金管理人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向基
金托管人追偿;


22
、当基金管理人将
其义务委托第三方处理时,应当对第三方处理有关基金
事务的行为承担责任;


23
、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实施其他
法律行为;


24
、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间未能达到基金的备案条件,基金合同不能生效,
基金管理人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将已募集资金并加计银行同期
活期
存款利息在基
金募集期结束后
30
日内退还基金认购人;


25
、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
决议



26
、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27
、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四、基金管理人的承诺



1
、本基金
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现行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
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2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基金法》及有



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发生:




1

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

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

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谋取利益;



4

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

侵占、挪用基金财产;



6

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
未公开信息、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
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7

玩忽职守,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8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3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1

越权或违规经营;




2

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3

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利益;




4

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




5

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
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

玩忽职守、滥用职权,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7

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
关规定,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
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或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
相关的交易活动;




8

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倒仓等手段操纵市场价格,
扰乱市场秩序;




9

贬损同行,以抬高自己;




10

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




11

有悖社会公德,损害证券
投资基金人员形象;




12

在公开信息披露和广告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分;




13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禁止的行为。




4
、基金管理人关于履行诚信义务的承诺



基金管理人承诺将以取信于市场、取信于社会为宗旨,按照诚实信用、勤勉
尽责的原则,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监管规定,不断更新投
资理念,规范基金运作。




5
、基金经理承诺




1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
持有人谋取最大利益;




2
)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及其代理人、受
雇人或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




3
)不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
有关规定,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
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或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
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4
)不从事损害基金财产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证券交易及其他活动。




五、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体系



为保证公司规范化运作,有效地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促进公司诚信、合法、
有效经营,保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维护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本基金
管理人
建立了科学、严密、高效的内部控制体系。




1
、公司的内部控制目标




1
)确保合法合规经营;




2
)防范和化解风险;




3
)提高经营效率;




4
)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2
、公司内部控制遵循的原则




1

健全性原则



风险管理必须涵盖公司各个部门和各个岗位,并渗透到各项业务过程和业务
环节,包括各项业务的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环节。





2

有效性原则



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维护风险管理制度的有
效执行。





3

独立性原则




司各机构、部门和岗位确保相对独立并承担各自的风险控制职责。公司基
金资产、自有资产、其他资产的运作须分离。督察长和监察稽核部对公司风险控
制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





4

相互制约原则



公司在制度安排、组织机构的设计、部门和岗位设置上形成权责分明、相互
制约的机制,从而建立起不同岗位之间的制衡体系,消除内部风险控制中的盲点,
强化监察稽核部对业务的监督检查功能。





5

成本效益原则



公司将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并充分发挥各机构、部门及员工的工作
积极性,尽量降低经营成本,提高经营效益,保
证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
内部控制效果。





6

适时性原则



风险管理应具有前瞻性,并且必须随着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等外部环
境的改变和公司经营战略、经营方针、经营理念等内部环境的变化及时进行相应
的修改和完善。





7

内控优先原则



内控制度具有高度的权威性,所有员工必须严格遵守,自觉形成风险防范意
识;执行内控制度不能有任何例外,任何人不得拥有超越制度或违反规章的权力;
公司业务的发展必须建立在内控制度完善并稳固的基础之上。





8

防火墙原则



公司在敏感岗位如:基金投资、交易执行
、基金清算岗位之间,基金会计和
公司会计之间、会计与出纳之间等等,在物理上和制度上设置严格的防火墙进行
隔离,以控制风险。




3
、内部控制的制度体系



公司制定了合理、完备、有效并易于执行的制度体系。公司制度体系由不同
层面的制度构成。按照其效力大小分为四个层面:第一个层面是公司章程;第二
个层面是公司内部控制大纲,它是公司制定各项规章制度的基础和依据;第三个
层面是公司基本管理制度;第四个层面是公司各机构、部门根据业务需要制定的



各种制度及实施细则等。它们的制订、修改、实施、废止遵循相应的程序,每一
层面的内容不得
与其以上层面的内容相违背。监察稽核部定期对公司制度、内部
控制方式、方法和执行情况实行持续的检验,并出具专项报告。




4
、内控监控防线



为体现职责明确、相互制约的原则,公司根据基金管理业务的特点,设立顺
序递进、权责分明、严密有效的三道监控防线:




1
)建立以各岗位目标责任制为基础的第一道监控防线。各岗位均制定明
确的岗位职责,各业务均制定详尽的操作流程,各岗位人员上岗前必须以书面形
式声明已知悉并承诺遵守,在授权范围内承担各自职责;




2
)建立相关部门、相关岗位之间相互监督的第二道监控防线。公司在相
关部门、相关岗位之间建立重要业务处理凭据传递和信息沟通制度,后续部门及
岗位对前一部门及岗位负有监督的责任;




3
)建立以督察长、监察稽核部对各岗位、各部门、各机构、各项业务全
面实施监督反馈的第三道监控防线。公司督察长和内部监察稽核部门独立于其他
部门,对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实行严格的检查和反馈。




5
、关于授权、研究、投资、交易等方面的控制点




1
)授权制度



公司的授权制度贯穿于整个公司活动。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必
须充分履行各自的职权,健全公司逐级授权制度,确保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
执行;各项经济经营业务和管理程序必须遵从管理层制定的操作规程,经办人员
的每一项工作必须是在业务授权范围内进行。公司重大业务的授权必须采取书面
形式,授权书应当明确授权内容和时效。公司授权要适当,对已获授权的部门和
人员应建立有效的评价和反馈机制,对已不适用的授权应及时修改或取消授权。





2
)公司研究业务



研究工作应保持独立、客观,不受任何部门及个人的不正当影响;建立严密
的研究工作业务流程,形成科学、有效的研究方法;建立投资产品备选库制度,
研究部门根据投资产品的特征,在充分研究的基础上建立和维护备选库。建
立研
究与投资的业务交流制度,保持畅通的交流渠道;建立研究报告质量评价体系,
不断提高研究水平。





3
)基金投资业务



基金投资应确立科学的投资理念,根据决策的风险防范原则和效率性原则制
定合理的决策程序;在进行投资时应有明确的投资授权制度,并应建立与所授权
限相应的约束制度和考核制度。建立严格的投资禁止和投资限制制度,保证基金
投资的合法合规性。建立投资风险评估与管理制度,将重点投资限制在规定的风
险权限额度内;对于投资结果建立科学的投资管理业绩评价体系。





4
)交易业务



建立集中交易室和集中交易制度,
投资指令通过集中交易室完成;建立了交
易监测系统、预警系统和交易反馈系统,完善了相关的安全设施;集中交易室对
交易指令进行审核,建立公平的交易分配制度,确保各基金利益的公平;交易记
录应完善,并及时进行反馈、核对和存档保管;同时建立了科学的投资交易绩效
评价体系。





5
)基金会计核算



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及业务的要求建立会计制度,并根据风险控制重点建立严
密的会计系统,对于不同基金、不同客户独立建账,独立核算;公司通过复核制
度、凭证制度、合理的估值方法和估值程序等会计措施真实、完整、及时地记载
每一笔业务并正确进行
会计核算和业务核算。同时还建立会计档案保管制度,确
保档案真实完整。





6
)信息披露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保证公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公司设立了信息披露负责人,并建立了相应的程序进行信息的收集、组织、审核
和发布工作,以此加强对信息的审查核对,使所公布的信息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同时加强对信息披露的检查和评价,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改进办法。





7
)监察稽核



公司设立督察长,对董事会负责,经董事会聘任,报中国证监会核准。根据
公司监察稽核工作的需要和董事会授权,督察长可以列席公司相关
会议,调阅公
司相关档案,就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独立地履行检查、评价、报告、建议职
能。督察长定期和不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公司内部控制执行情况,董事会对督察长
的报告进行审议。




公司设立监察稽核部开展监察稽核工作,并保证监察稽核部的独立性和权威
性。公司明确了监察稽核部及内部各岗位的具体职责,配备了充足的人员,严格
制订了专业任职条件、操作程序和组织纪律。




监察稽核部强化内部检查制度,通过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
情况,确保公司各项经营管理活动的有效运行。




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充分重视和支持监察稽核工
作,对违反法律、法规和公
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6
、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制度声明书




1

基金管理人
承诺以上关于内部控制制度的披露真实、准确;



2

基金管理人
承诺根据市场变化和基金管理人业务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
制制度。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情况


1
、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农业银行)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8
号凯晨世贸中心东座


法定代表人:周慕冰


成立日期:
2009

1

15



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号:中国银监会银监复
[2009]13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
[1998]23



注册资本:
32,479,411.7
万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联系电话:
010
-
66060069


传真:
010
-
68121816


联系人:贺倩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
总行设在北
京。经国务院批准,中国农业银行整体改制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并于
2009

1

15
日依法成立。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承继原中国农业银行全
部资产、负债、业务、机构网点和员工
。中国农业银行网点遍布中国城乡,成为
国内网点最多、业务辐射范围最广,服务领域最广,服务对象最多,业务功能齐
全的大型国有商业银行之一。在海外,中国农业银行同样通过自己的努力赢得了
良好的信誉,每年位居《财富》世界
500
强企业之列。作为一家城乡并举、联通
国际、功能齐备的大型国有商业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一贯秉承以客户为中心的经
营理念,坚持审慎稳健经营、可持续发展,立足县域和城市两大市场,实施差异
化竞争策略,着力打造“伴你成长”服务品牌,依托覆盖全国的分支机构、庞大
的电子化网络和多元化的金融产品,致力为广大客户提供优质
的金融服务,与广
大客户共创价值、共同成长。



中国农业银行是中国第一批开展托管业务的国内商业银行,经验丰富,服务



优质,业绩突出,
2004
年被英国《全球托管人》评为中国“最佳托管银行”。

2007
年中国农业银行通过了美国
SAS70
内部控制审计,并获得无保留意见的
SAS70
审计报告。自
2010
年起中国农业银行连续通过托管业务国际内控标准

ISAE3402
)认证,表明了独立公正第三方对中国农业银行托管服务运作流程的
风险管理、内部控制的健全有效性的全面认可。中国农业银行着力加强能力建设,
品牌声誉进一步提升,在
2010

首届“‘金牌理财’
TOP10
颁奖盛典”中成绩突
出,获“最佳托管银行”奖。

2010
年再次荣获《首席财务官》杂志颁发的“最
佳资产托管奖”。

2012
年荣获第十届中国财经风云榜“最佳资产托管银行”称号;
2013
年至
201
7
年连续荣获上海清算所授予的“托管银行优秀奖”和中央国债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授予的“优秀托管机构奖”称号;
2015
年、
2016
年荣获中
国银行业协会授予的“养老金业务最佳发展奖”称号

2018
年荣获中国基金报
授予的公募基金
20
年“最佳基金托管银行”奖




中国农业银行证券投资基金托管部于
1998

5
月经
中国证监会和中国人民
银行批准成立,
2014
年更名为托管业务部
/
养老金管理中心,内设综合管理部、
业务管理部、客户一部、客户二部、客户三部、客户四部、风险合规部、产品研
发与信息技术部、营运一部、营运二部、市场营销部、内控监管部、账户管理部,
拥有先进的安全防范设施和基金托管业务系统。



2
、主要人员情况


中国农业银行托管业务部现有员工近
240
名,其中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
30
余名,服务团队成员专业水平高、业务素质好、服务能力强,高级管理层均有
20
年以上金融从业经验和高级技术职称,精通国内外证券市场的运作。



3
、基金托管
业务经营情况


截止到
2018

12

3
1
日,中国农业银行托管的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和开
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共
42
2
只。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风险控制制度说明


1
、内部控制目标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托管业务的法律法规、行业监管规章和行内有关管理规定
,
守法经营、规范运作、严格监察
,
确保业务的稳健运行
,
保证基金财产的安全完整
,
确保有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
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2
、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风险管理委员会总体负责中国农业银行的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工作
,
对托管
业务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价。

托管业务部专门设置了风险管理

,
配备了专职内控监督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内控监督工作
,
独立行使监督稽核
职权。



3
、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具备系统、完善的制度控制体系,建立了管理制度、控制制度、岗位职责、
业务操作流程,可以保证托管业务的规范操作和顺利进行;业务人员具备从业资
格;业务管理实行严格的复核、审核、检查制度,授权工作实行集中控制,业务
印章按规程保管、存放、使用,账户资料严格保管,制约机制严格有效;业务操
作区专门设置,封闭管理
,
实施音像监控;业务信息由专职信息披露人负责
,
防止
泄密;业务实现自动化操作,防止人为
事故的发生,技术系统完整、独立。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基金托管人通过参数设置将《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
规定的投资比例和禁止投资品种输入监控系统,每日登录监控系统监督基金管理
人的投资运作,并通过基金资金账户、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等监督基金管理人
的其他行为。



当基金出现异常交易行为时,基金托管人应当针对不同情况进行以下方式的
处理:


1
、电话提示。对媒体和舆论反映集中的问题,电话提示基金管理人;


2
、书面警示。对本基金投资比例接近超标、资金头寸不足等问题,以
书面
方式对基金管理人进行提示;


3
、书面报告。对投资比例超标、清算资金透支以及其他涉嫌违规交易等行
为,书面提示有关基金管理人并报中国证监会。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
、直销机构




1

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直销中心


住所

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18
号院
1
号楼
801
-
16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30
号仰山公园
8
号楼
A

109



法定
代表人:
卢伟忠


联系
人:
潘任会



电话:
010
-
57383818



传真:
010
-
57383894



邮箱:
service@jtamc.com


网址:
http://www.jtamc.com/



2

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电子交易


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办理基金的申购、赎回等业务,具体业
务办理情况及业务规则请登录本公司网站查询。



网址:
http://www.jtamc.com/


2

销售
机构



1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南京市江东中路
228



办公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228
号华泰证券广场、深圳市福田区深南
大道
4011
号港中旅大厦
18



法定代表人:周易


联系人
:
庞晓芸


客户服务电
话:
95597


公司网址:
http://www.htsc.com.cn



2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一号


办公地址:广东省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一号
22




法定代表人:陈照星


联系人
:
张巧玲


客户服务电话:
95328


公司网址:
http://www.dgzq.com.cn/



3
)九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青海省西宁市南川工业园区创业路
108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30
号仰山公园东一门
2
号楼


法定代表人:魏先锋


联系人
:

思思


客户服务电话:
95305


公司网址:
http://www.jzsec.com/



4
)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江北东江三路惠州广播电视新闻中心三、四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
2002
号中广核大厦北楼
10



法定代表人:徐刚


联系人
:
彭莲


客户服务电话:
95564


公司网址:
http://www.lxzq.com.cn/



5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
号院
1
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甲
127
号大成大厦
6
层(信达证券)


法定代表人:张志刚


联系人
:
鹿馨方


客户服务电话:
9
5321


公司网址:
http://www.cindasc.com/



6
)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大同市城区迎宾路
15
号桐城中央
21



办公地址:山西省太原市长治路
111
号山西世贸中心
A

F12,F13


法定代表人:董祥



联系人
:
薛津


客户服务电话:
4007
-
121212


公司网址:
https://www.dtsbc.com.cn/



7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38
-
45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38
-
45



法定代表人:霍达


联系人
:
黄婵君


客户服务电
话:
95565


公司网址:
http://www.newone.com.cn/



8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35
楼、
28

A02
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35
楼、
28

A02
单元


法定代表人:王连志


联系人
:
刘志



客户服务电话:
95517


公司网址:
http://www.essence.com.cn/



9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长春市生态大街
6666



办公地址:长春市生态大街
6666



法定代表人:李福春


联系人
:
安岩岩


客户
服务电话:
95360


公司网址:
http://www.nesc.cn/



10
)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
526

2

220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267

11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联系人
:
张佳琳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820
-
2899


公司网址:
http://www.erichfund.com/



11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4
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
188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
:
刘芸


客户服务电话:
95587/4008
-
888
-
108


公司网址:
http://www.csc108.com/



12
)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
115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
115




法定代表人:毕劲松


联系人
:
刑飞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620
-
0620



公司网址:
http://www.sczq.com.cn/



13
)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8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北大街
18
号中国人保寿险大厦
12
-
18



法定代表人:祝献忠


联系人
:
孙燕波


客户服务电话:
95390


公司网址:
http://www.hrsec.com.cn/



14
)泰诚财富基金销售(大连)有限公司


住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星海中龙园
3



办公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星海中龙园
3



法定代表人:林卓


联系人
:
姜奕竹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6411
-
999



公司网址:
http://www.taichengcaifu.com/



15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
95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
95



法定代表人:冉云


联系

:
贾鹏


客户服务电话:
95310


公司网址:
http://www.gjzq.com.cn/



16
)九泰基金销售(北京)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18
号院
1
号楼
1001
-
16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30
号仰山公园
8
号楼
A

121
室、
223



法定代表人:王玉


联系人
:
郭娜


客户服务电话:
010
-
87940905


公司网址:
http://www.jtamc.com/



17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
4036
号荣超大厦
16
-
20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
4036
号荣超大厦
16
-
20



法定代表人:何之江


联系人
:
周一涵


客户服务电话:
95511


公司网址:
http://stock.pingan.com/



18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
8



办公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
8
号西南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坚


联系人
:
张煜


客户服务电话:
95355


公司网址:
http://www.swsc.com.cn/




19
)北京电盈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呼家楼(京广中心)
1
号楼
36

3603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呼家楼(京广
中心)
1
号楼
36

3603



法定代表人:程刚


联系人
:
赵立芳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100
-
3391


公司网址:
http://www.dianyingfund.com/



20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
198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
198



法定代表人:杨炯洋


联系人
:
谢国梅


客户服务电话:
95584/4008
-
888
-
818


公司网址:
http://www.hx168.com.cn/



21
)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山西省太原市长风西街
1
号丽华大



办公地址:山西省太原市长风西街
1
号丽华大厦


法定代表人:阎俊生


联系人
:
卫弈信


客户服务电话:
95105588


公司网址:
http://www.jshbank.com/



22
)杭州科地瑞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市下城区武林时代商务中心
1604



办公地址:杭州市下城区武林时代商务中心
1604



法定代表人:陈刚


联系人
:
毛肖勇


客户服务电话:
0571
-
86655920


公司网址:
https://www.cd121.com/



23
)贵州华阳众惠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
治州丹寨县金钟经济开发区
C
栋标准厂房


办公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北京路
9
号君派大厦
16



法定代表人:程雷


联系
人:陈敏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8391818


公司网址:
http://www.hyzhfund.com/



24
)深圳盈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商报东路英龙商务大厦
8

A
-
1

811
-
812



办公地址:大连市中山区南山
1910
小区
A3
-
1


法定代表人:苗宏升


联系人
:
王清臣


客户服务电话:
4007
-
903
-
688


公司网址:
http://www.fundying.co
m/



25
)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郑州市郑东新区东风东路康宁街北
6
号楼
6

602

603
房间


办公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东风东路康宁街北
6
号楼
6

602

603
房间


法定代表人:李淑慧


联系人
:
曹杰


客户服务电话:
4000
-
555
-
671


公司网址:
http://www.hgccpb.com/



26
)济安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中路
16
号院
1
号楼
3

30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中路
16
号院
1
号楼
3

307


法定代表人:杨健


联系人
:
李海燕


客户服务电话

4006737010


公司网址:
http://www.jianfortune.com/



27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8
号民生金融中心
A

16
-
18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8
号民生金融中心
A

16
-
18



法定代表人:冯鹤年


联系人
:
李微


客户服务电话:
95376


公司网址:
http://www.mszq.com/



28
)天津国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大街
79

MSDC1
-
28

2801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
26
号鹏润大厦
B

9



法定代表人:丁东华


联系人:许艳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111
-
0889


公司网址:
https://www.gomefund.com/



29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至二十六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至二十六层


法定代表人:何如


联系人:周杨


客户服务电话:
95536/0755
-
25822002


公司网址:
http://www.guosen.com.cn/



30
)武汉市伯嘉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武汉中央商务区泛海国际
SOHO
城(一期)第七幢
23

1

4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武汉中央商务区泛海国际
SOHO
城(一期)第
七幢
23

1

4



法定代表人:陶捷


联系人:陆锋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027
-
9899


公司网址:
http://www.buyfunds.cn/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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