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新潮能源:关于对《关于对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相关事项的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证券代码:600777 证券简称:新潮能源 公告编号:2019-024 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 《关于对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 相关事项的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3月1日收到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下发的《关于对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 金相关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9】0301号),对公司募集资金相关事项 进行了问询。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事后审核相关要求,公司对《关于对山东新潮能源股份 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相关事项的问询函》中涉及的相关问题回复披露如下: 一、回复披露,自2018年3月12日至2018年6月3日,公司将前期用于临时补 充公司流动资金的6.5亿元募集资金依序用于偿还即将到期的银行贷款,并以表 格形式予以了列示。请公司:(1)补充列示上述各笔银行贷款的借款日期、借 款用途及实际资金流向;(2)补充说明上述借款用途是否涉及任何交易背景、 与前期公司增资参股哈密合盛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等多起对外投资损失事项是 否存在关联。 公司回复: (1)补充列示上述各笔银行贷款的借款日期、借款用途及实际资金流向。 根据公司与银行之间签署的《借款合同》,上述各笔银行贷款的借款日期、 借款用途及实际资金流向具体如下: 表一:银行贷款的借款日期、借款用途及实际资金流向情况表 序 号 借款银行 借款金额 借款期限 约定借 款用途 实际资金流向 1 烟台银行牟 平支行 30,000万 元 2017.08.30-2018.08.29 购电解 铜 用于偿还银行借款。 2 烟台农商行 牟平武宁支 行 12,000万 元 2017.06.13-2018.06.12 购电解 铜 支付借款利息及日常 费用280万元,向中润 资源提供借款500万 元,分多笔转入浙江犇 宝11220万元,用于支 付长沙泽洺出资款。 3 招商银行烟 台南大街支 行 5,000万元 2017.04.11-2018.04.10 流动资 金借款 用于偿还银行借款。 4 潍坊银行烟 台分行 2,000万元 2018.02.27-2018.08.26 购镀锡 铜包铝 镁线 用于内部往来转款。 5 烟台银行牟 平支行 1,000万元 2017.11.27-2018.11.26 购电解 铜 用于偿还银行借款500 万,其他用于内部往来 及日常费用支付。 6 潍坊银行烟 台分行 2,000万元 2017.09.11-2018.09.10 购电解 铜 其中670万偿还银行借 款,200万用于支付日 常费用,205万用于鄂 尔多斯加油站土地支 出,134万转上海新潮 支付办公楼租金,其他 用于内部划款及费用 支付等。 7 恒丰银行牟 平支行 13,000万 元 2017.11.13-2018.11.13 购长焰 煤 用于偿还银行借款 3200万元,归还烟台新 潮园林绿化公司借款 2100万元(为偿还2017 年10月26日到期的银 行借款临时借入),向上 海新潮出资5000万元, 购买鄂尔多斯加油站 土地1400万元,其他用 于内部划款或日常费 用支付等。 备注:1.以上第3笔贷款5000万元贷款到账日为2017年10月; 2.以上第5及第6项借款系以烟台犇博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名义借入。 (2)补充说明上述借款用途是否涉及任何交易背景、与前期公司增资参股 哈密合盛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等多起对外投资损失事项是否存在关联。 收到贵所问询函以后,公司立即展开相关核查工作并向时任管理层进行调查。 经公司自查,具体结果如下: 1)公司前期产生损失的对外投资项目及资金交割时间表: 表二:公司前期产生损失的对外投资项目及资金交割时间表 序号 事件 资金交割时间 1 投资购买方正东亚信托产品2亿元 2016年6月 2 投资2亿元收购北美蓝鲸 2015年12月-2016 年6月期间 3 投资6亿元参股哈密合盛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12月 4 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犇宝投资1.7亿元认购长沙泽洺有限合 伙份额 2017年6月 5 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犇宝出借1亿元给北京新杰 2017年7月 2)如表一所示,上述各笔银行贷款到账日集中在2017年6月至2018年2月, 表二中4、5项发生在此期间。经对贷款资金流向进行核查,公司2017年6月认购 长沙泽洺有限合伙份额1.7亿元中的1.122亿元与烟台农商行武宁支行的1.2亿元 贷款存在关联。 3)表二中1-3项对外投资发生在2015年12月至2016年12月期间,与以上借款 无直接关联。但因以上借款中的4.147亿元用于归还以前年度的借款,结合公司 前期对外投资时段可使用的自有资金余额情况,公司12.7亿元对外投资资金,超 出了对外投资时段公司可使用的自有资金,所使用的投资资金在很大程度上依赖 于银行借款。 4)公司针对此事项向时任董监高发函询问,截至本回复函出具日前任董监 高回复情况如下: 表三:时任董监高回复情况表 姓名 时任职务 回复内容 卢绍杰 董事长 任职期间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被直接或间接挪用、占用的情形, 公司前期多起对外投资损失均发生在本人任期前,因此本人不清 楚其是否与募集资金存在关联。 黄万珍 副董事长 任职期间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被直接或间接挪用、占用的情形, 公司前期多起对外投资损失与募集资金不存在关联。 胡广军 副董事长/ 总经理 任职期间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被直接或间接挪用、占用的情形, 本人主要负责公司油气业务,不了解公司前期多起对外投资损失 是否与募集资金存在关联。 杨晓云 董事 任职期间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被直接或间接挪用、占用的情形, 不了解公司前期多起对外投资损失是否与募集资金存在关联。 李 敏 董事 任职期间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被直接或间接挪用、占用的情形, 公司前期多起对外投资损失均发生在本人任期前,因此本人不清 楚其是否与募集资金存在关联。 韩 汉 董事 未回复 张宝生 独立董事 任职期间不清楚公司是否存在募集资金被直接或间接挪用、占用 的情形,不清楚公司前期多起对外投资损失是否与募集资金存在 关联。 王东宁 独立董事 任职期间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被直接挪用、占用的情形,不清楚 是否存在募集资金被间接挪用、占用的情形,不清楚公司前期多 起对外投资损失是否与募集资金存在关联。 余 璇 独立董事 任职期间不清楚公司是否存在募集资金被直接或间接挪用、占用 的情形,不清楚公司前期多起对外投资损失是否与募集资金存在 关联。 刘志玉 监事会主 席 任职期间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被直接或间接挪用、占用的情形, 不清楚公司前期多起对外投资损失是否与募集资金存在关联。 郭卫星 监事 未回复 杨 毅 监事 任职期间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被直接或间接挪用、占用的情形, 不清楚公司前期多起对外投资损失是否与募集资金存在关联。 姜 华 总会计师 任职期间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被直接或间接挪用、占用的情形, 公司前期多起对外投资损失与募集资金不存在关联。 何再权 董事会秘 书 任职期间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被直接或间接挪用、占用的情形, 不清楚公司前期多起对外投资损失是否与募集资金存在关联。 二、回复披露,截至2018年底,公司将前期用于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 2.525亿元募集资金,分别用于支付公司下属子公司预付货款1.55亿元,支付公 司及下属子公司运营费用7,229万元,支付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顾问费1,999万 元。请公司补充披露:(1)上述预付货款的具体用途,对应采购货物的具体所 指及当前归属情况;(2)运营费用、顾问费的具体所指及发生背景。 公司回复: (1)上述预付货款的具体用途,对应采购货物的具体所指及当前归属情况。 在公司多个账户被冻结的情况下,为确保募集资金的安全,公司于2018年7 月9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将募集资金中的25,250万 元用于补充全资子公司上海新潮石油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本回复中简称“上海新 潮”)的流动资金。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实现补流资金的有效利用,2018 年7月,经公司批准,同意上海新潮开展高端酒的贸易业务。 上海新潮于2018年7月取得酒类零售、批发业务许可,逐步与国内知名高端 酒运营商建立了合作关系。截至本回复函出具日,上海新潮开展酒类贸易业务支 出共计15,487万元,部分货物已经出售交付,剩余部分归属于上海新潮,并具有 较强的变现能力。 (2)运营费用、顾问费的具体所指及发生背景。 运营费用具体所指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日常运营费用,包括办公楼租金、物 业费、日常办公费、职工薪酬、差旅费、咨询费、诉讼费、保全费,等等。 根据公司2015年12月21日与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 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时代证券”)签署的《烟台新潮实业股 份有限公司与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点资产 重组之独立财务顾问协议》、2016年又分别与国金证券、新时代证券签署了补充 充协议,公司须分别向国金证券、新时代证券支付人民币6,533.96万元、1000万 元,作为海外资产交割阶段财务顾问费以及重大资产重组对财务顾问费用,具体 如下: 支付对象 支付时间 支付金额 国金证券 2016年11月 200万元 2017年12月 3,000万元 余额 3,333.96万元 新时代证 券 2016年8月 20万元 2017年4月 30万元 2017年7月 500万元 余额 450万元 2018年7月,经公司与国金证券协商,上述财务顾问费余额双方一致同意调 整为人民币1,999万元,并于2018年7月13日一次性支付完毕。 2018年7月,经公司与新时代证券协商,上述财务顾问费余额双方一致同意 调整为人民币270万元,并于2018年8月14日一次性支付完毕。 三、回复披露,公司存在可能无法及时偿还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9.025 亿元资金的情形。请公司:(1)针对募集资金可能无法按时归还事宜,核查是 否存在募集资金被直接或间接挪用、占用等违法违规情形,并说明事件相关责 任人;(2)补充披露公司后续拟采取的补救及整改措施。 公司回复: (1)针对募集资金可能无法按时归还事宜,核查是否存在募集资金被直接 或间接挪用、占用等违法违规情形,并说明事件相关责任人。 经自查,从公司2015年10月底至今的资金来源及使用变动情况来看,公司 12.7亿元对外投资资金,超出了对外投资时段公司可使用的自有资金,所使用的 投资资金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银行借款。但由于货币资金在法律上属于种类物, 公司目前无法判断募集资金是否存在被直接或间接挪用、占用等违法违规情形。 公司已向前任董监高发送询问函,就募集资金是否存在被直接或间接挪用、 占用情形,以及公司前期多起对外投资损失是否与募集资金存在关联进行了问询。 截至本回复函出具日,公司前任董监高的回复情况详见表三。 为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公司已于2018年12月就前期的对外投资损失以及 前任管理层的失职向公安部门进行报案处理,截至目前,公司尚未收到公安机关 立案受理的书面通知。和上述投资损失相关的民事诉讼和仲裁正在稳步推进中, 相关的进展情况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补充披露公司后续拟采取的补救及整改措施。 公司现任董事会和管理层一直在积极地探讨解决上述募集资金问题的方法, 公司拟通过包括但不限于新增银行授信、盘活境内存量资产;积极推动历史遗留 问题和诉讼案件妥善解决等方式,尽快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特此公告。 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3月12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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