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朗科科技: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时间:2019年03月12日 18:21:01 中财网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大华核字[2019]000917号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Da 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18年度)





目 录





页 次

一、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1-2

二、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募集
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1-17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大华核字[2019]000917号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科
科技公司)《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以
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


一、董事会的责任

朗科科技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募集资金
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朗科科技公司募集资
金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
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
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朗科科
技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检查、重新计算以
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
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朗科科技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深圳
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朗科科技公司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朗科科技公司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
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朗科科技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
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一九年三月十二日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批复》“证监许可[2009]1390号”文核准,于2009年12月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1,680万股,发行价格每股39.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5,520万元,扣
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4,321.68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1,198.32万元(其中超
募资金净额为39,860.33万元)。上述公开发行新增股本业经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
公司验证,并于2009年12月29日出具深鹏所验字[2009]245号验资报告。


2、2018年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本报告期使用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48,000万元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24,651.91万元(其中:本
报告期内使用募集资金0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567.92万元(含已结利息和理财收
益),银行保本理财产品为48,000万元(不含利息和理财收益)。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与存放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
法规,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
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
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
一次。公司分别在深圳发展银行深圳南山支行(现改名:平安银行深圳后海支行)、深圳发展
银行中心城支行(现改名:平安银行深圳红宝支行)、平安银行深圳深大支行、平安银行营
业部开设了募集资金的存储专户,并与上述四家银行及保荐人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严格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要求来管理、使用募
集资金。


2011年12月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
金对全资子公司广西朗科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增资用于建设朗科国际存储科技产业园的议
案》,使用超募资金4,900.00万元对广西朗科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朗科”)
增资,用于建设朗科北海国际存储科技产业园项目。为加强募集资金的使用管理,广西朗科


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海分行开设专项账户,用于存放上述4,900.00万元超募资金,
并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海分行、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
议》。


2012年5月1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2012 年5月28日召开的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15,200.00万元对广西朗科科技投资
有限公司增资用于建设朗科国际存储科技产业园项目的议案》,使用超募资金15,200.00万
元对广西朗科增资,用于建设朗科北海国际存储科技产业园项目。为加强募集资金的使用管
理,广西朗科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海分行、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三方针对上述使用
超募资金15,200.00万元对广西朗科增资用于建设朗科国际存储科技产业园事项,于2012
年6月28日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


2013年12月3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及2015年1月18日
召开的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全资子公
司广西朗科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建设朗科国际存储科技产业园的议案》、《关于转让全资子公
司广西朗科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全部股权的议案》、《关于签署<股权转让合同>的议案》,决定
转让广西朗科全部股权,并将转让价款中属于原超募资金投资部分20,100.00万元、转让收
益部分及公司剩余超募资金(含利息),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建设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侨城支行分别新设立一个专户存放,并分别于2015年2月25日、2015
年2月18日与上述专户银行、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原剩余超募资金存放的募集资金账户予以销户。


上述《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其补充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与深圳证券交
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账号

初时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存储方式

平安银行深圳深大支行

0362100269065

90,731,079.05

170,856,450.87

活期,理财

平安银行深圳红宝支行

11008470612108

82,392,541.53

3,583,666.48

活期

平安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

0012100773671

150,000,000.00

---



平安银行深圳后海支行

11008470612110

200,000,000.00

---



建设银行深圳华侨城支行

44201518300052526442

---

592,427.15

活期

中国银行深圳市分行营业部

773162278524

---

94,449.06

活期

平安银行深圳长城支行

11014756531005

---

543,910.88

活期

宁波银行罗湖支行

73100122000068002

---

0.04

活期

光大银行深圳华强支行

78150188000134065

---

180,003,420.18

理财、活期




银行名称

账号

初时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存储方式

光大银行贵阳分行营业部

51720188000255803

---

80,001,700.08

理财、活期

宁波银行布吉支行

73150122000017616

---

0.01

活期

广发银行深圳万象支行

9550880207261200146

---

0.37

活期

兴业银行深圳市分行

337010100101259227

---

50,003,141.74

理财、活期

民生银行深圳南海支行

606699781

---

60.52

活期

合计

---

611,983,250.00

485,679,227.38





三、2018年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2018年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2018年年度未发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3、2018年年度未发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4、2018年年度未发生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5、2018年年度超募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调整或者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公司2012年12月1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2013年1月7
日召开的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专利申请、维护、运
营项目”部分实施内容及实施进度的议案》、《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作出如下
决定:

1、根据公司专利运营募投项目近两年多来的实施情况,为了更好地实施专利运营募投
项目,实现公司利益最大化,决定对专利运营募投项目作如下调整:

鉴于专利运营为公司日常经营行为,计划将专利运营募投项目的建设期再延长三年至
2015年12月1日。


将三年的专利申请总数量由990件调整为345件,并相应减少专利申请费及专利维护费。


新增专利维权费用和专利及技术的获取费用。


相应调整相关管理费、人员费、预备费。


调整后的专利运营项目三年内的具体资金使用计划为:

序号

项目内容

单位

每年数量

三年数量

单件费用(

合计(万元)



专利费用

---

---

---

---

2,965.40

(一)

专利申请费

---

70

210

---

365.40

1

中国



30

90

按5,000.00元/件计

45.00

2

中国台湾



5

15

按1.00万元/件计

15.00

3

中国香港



10

30

按3,000.00元/件计

9.00

4

美国



5

15

按5.00万元/件计

75.00

5

欧洲



5

15

按7.00万元/件计

105.00




序号

项目内容

单位

每年数量

三年数量

单件费用(

合计(万元)

6

PCT



6

18

按2.00万元/件计

36.00

7

日本



3

9

按5.00万元/件计

45.00

8

韩国



3

9

按3.00万元/件计

27.00

9

巴西



1

3

按1.50万元/件计

4.50

10

印度



1

3

按7,000.00元/件计

2.10

11

俄罗斯



1

3

按6,000.00元/件计

1.80

(二)

专利维护费

---

---

300

按100.00万元/年

300.00

(三)

专利维权相关费用

---

---

1500

---

1500.00

(四)

专利及技术获取费用

---

---

800

---

800.00



其他费用

---

---

---

---

2,023.94

1

管理费用

---

---

---

---

350.0

2

人员费

---

---

---

---

380.00

3

预备费用

---

---

---

---

1,293.94



合计

---

---

---

---

4,989.34



注:

专利申请费用:用于支付专利申请费用。


专利维护费用:用于支付已授权专利年费、未授权专利的审查费、答辩费、无效程序的
应对等事宜。


专利维权相关费用:用于律师费、诉讼费、技术分析及与维权相关的费用。


专利及技术的获取:用于以专利为主的委托研发或合作研发、购买专利申请、专利及相
关技术、高新科技孵化等多种方式获取新技术、专利申请或专利。(本项目使用按公司相关
规定每次审批。)

决定调整专利运营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调整后的实施进度如下表:

项目名称

原预计实施进度

调整后实施进度



开始建设时间

完全建成时间

开始建设时间

完全建成时间

专利申请、维护、运
营项目

2010 年1 月8 日

2012 年12 月01 日

2010 年1 月08 日

2015 年12 月01 日



2、决定终止募投项目“闪存应用及移动存储技术研究平台扩建项目”、“闪存应用及
移动存储产品开发平台扩建项目”、“营销网络扩展及品牌运营项目”。


截至2016年12 月31 日,“闪存应用及移动存储技术研究平台扩建项目”募集资金余
额为1,800.01万元,“闪存应用及移动存储产品开发平台扩建项目”募集资金余额为
4,916.65 万元,“营销网络扩展及品牌运营项目”募集资金余额为5,367.31万元,上述募
集资金余额仍存放于公司的募集资金专户。


(二)公司2015年3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定期)会议、2015年4月


24日召开的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募投项目“专利申请、维护、运
营项目”的议案》,作出如下决定:

决定终止实施募投项目“专利申请、维护、运营项目”,公司仍以自有资金继续进行相
关专利运营工作。该项目的募集资金余额仍存放于公司的募集资金专户。公司管理层将从公
司经营的实际需求出发,根据自身发展规划及实际生产经营需求,对该部分募集资金的用途
做出合理安排,用于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在实际使用前,将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并及时披露。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在自查中发现,2010年4月19日从募集资金账户平安银行深大支行支付2009年
的专利年费6.00万元,2010年8月11日从深圳发展银行中心城支行支付2009年移动存储
产品宣传广告费0.45万元,这两笔费用不应在募集资金账户中支付。公司已于2011年4
月份将该款项的本息从其他结算账户中转入上述募集资金账户。


公司在自查中发现,2011年5月20日从募集资金账户平安银行深大支行支付北京通商
律师事务所律师费用50.00万元、40.00万元,2011年9月28日支付北京通商律师事务所
律师费用120.00万元,这三笔费用不应从募集资金账户中支付。公司已于2011年10月14
日将该三笔款项的本息归还到上述募集资金账户。


公司在自查中发现,广西朗科2012年结算的募集资金利息73.97万元,存入了广西朗
科中国银行北海支行一般账户,未按规定存入募集资金专户,广西朗科已于2013年1月21
日将该笔利息归还到募集资金账户。


公司在自查中发现,2013年1月29 日从募集资金账户平安银行中心区支行支付深圳市
虎格广告有限公司广告费用5.00万元,这笔费用不应该从募集资金账户中支付。公司已于
2013年4月15日将该笔款项的本息归还到上述募集账户。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3月12日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一、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年份

募集方式

募集资金净额

本期已使用募
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使用募
集资金总额

报告期内变更
用途的募集资
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
的募集资金总


累计变更用途
的募集资金总
额比例

尚未使用募集
资金总额

尚未使用募集
资金用途及去


闲置两年以上
募集资金金额

2009

公开发行股份

61,198.32

0

24,651.91

0

0

0.00%

36,546.41

存放于募集资
金专户和用于
购买银行理财
产品

36,546.41

合计

--

61,198.32

0

24,651.91

0

0

0.00%

36,546.41

--

36,546.41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24,651.91万元(其中:本报告期内使用募集资金0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567.92万元(含已结利息
和理财收益),银行保本理财产品为48,000万元(不含利息和理财收益)。





二、募集资金承诺项目及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


是否已变
更项目(含
部分变更)

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
总额

调整后投
资总额(1)

本报告期
投入金额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
金额(2)

截至期末投
资进度(3)=
(2)/(1)

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
用状态日


本报告期
实现的效


截止报告
期末累计
实现的效


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项目可
行性是
否发生
重大变


承诺投资项目

闪存应用及移动存储技术研
究平台扩建项目



2,116

315.99

0

315.99

---

---

---

---





闪存应用及移动存储产品开
发平台扩建项目



6,689

1,772.35

0

1,772.35

---

---

---

---





专利申请、维护、运营项目



5,991

5,991

0

1,388.88

---

---

---

---





营销网络扩展及品牌运营项




6,542

1,174.69

0

1,174.69

---

---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21,338

9,254.03

0

4,651.91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

---

---

---

10,000

0.00%

---

---

---

---

---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

---

---

---

10,000

0.00%

---

---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

20,000

---

---

---

---

---

---

合计

--

21,338

9,254.03

0

24,651.91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
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上述四个承诺投资项目原计划在募集资金到位后3年内全部投资、建设完成。至报告期末,实际募投项目投入金额为预计投资总额的
21.8%,低于预计投资进度的主要原因是:

1、闪存应用及移动存储技术研究平台扩建项目:由于近年公司业绩下滑,本项目本身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本着节省使用募集资金的
原则,公司已终止该募投项目。


2、闪存应用及移动存储产品开发平台扩建项目:由于近年公司业绩下滑,本项目本身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本着节省使用募集资金的
原则,公司已终止该募投项目。


3、专利申请、维护、运营项目:部分专利运营项目仍在紧张准备当中,部分法律及相关费用无需在目前阶段支付;同时,专利的申请




量、授权数量未达到原预计数量,相应的专利申请费用、维护费用、管理费用、咨询费用及官方费用等的支出皆相应减少,未达到预计金额。

公司调整了该募投项目的建设内容及进度(建设期延长至2015年12月1日),目前该项目因上述原因,建设进展仍然未达到调整后的实施
进度,公司已终止实施该募投项目。


4、营销网络扩展及品牌运营项目:由于近年公司业绩下滑,行业市场格局和销售模式发生变化,电子商超迅速发展,使得公司对原拓
展传统销售渠道的计划作出调整,减少或停止了建立形象专柜、6个境外分支机构的建设或扩建等。同时本着节省使用募集资金的原则,公
司已终止该募投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
情况说明

1、2012年12月1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及2013年1月7日召开的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决定终止
“闪存应用及移动存储技术研究平台扩建项目”、“闪存应用及移动存储产品开发平台扩建项目”及“营销网络扩展及品牌运营项目”。


2、2012年12月1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及2013年1月7日召开的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决定调整
“专利申请、维护、运营项目”的建设内容及进度,将建设期延长至2015年12月1日,并调整了部分建设内容,目前该项目因专利的申请
量、授权数量未达到原预计数量,相应的专利申请费用、维护费用、管理费用、咨询费用及官方费用等的支出皆相应减少,未达到预计金额,
使项目建设进度仍然未达到调整后的进度,经2015年3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定期)会议、2015年4月24日召开的2014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已终止实施该募投项目,但仍以自有资金继续进行相关专利运营工作。


3、经2013年12月3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2014年1月18日召开的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终止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全资子公司广西朗科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建设朗科国际存储科技产业园的议案》等,公司决定转让广西朗
科全部股权,并已于2014年2月完成转让,公司已收到全部股权转让款23,100万元。自2014年2月15日起,广西朗科不再纳入本公司合并
报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
用进展情况

适用

1、经2010年4月15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2010年9月10日召开的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使用6,00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


2、经2011年4月18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2011年5月10日召开的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用超募
资金归还银行贷款的议案》,公司使用7,000.00万元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


3、经2011年12月9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对公司全资子公司广西朗科科技投资有
限公司增资用于建设朗科北海国际存储科技产业园的议案》,公司使用超募资金4,900.00万元对广西朗科增资,用于建设朗科北海国际存储
科技产业园项目。


4、经2012年3月13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2012年5月16日召开的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
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流动资金贷款及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使用超募资金7,000万元用于归还银行流动资金贷款及永久补充公
司流动资金,其中3,000.00万元用于归还银行流动资金贷款,4,000.00万元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5、经2012年5月10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2012年5月28日召开的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超募资金15,200.00万元对广西朗科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增资用于建设朗科国际存储科技产业园项目的议案》,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15,200.00万元对广西朗科增资,用于建设朗科北海国际存储科技产业园项目。


6、经2013年12月3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2014年1月18日召开的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终止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全资子公司广西朗科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建设朗科国际存储科技产业园的议案》等,公司决定转让广西朗




科全部股权,为加强超募资金的监管,公司将把转让价款中属于原超募资金投资款项20,100.00万元、转让收益部分及公司剩余超募资金
1,560.99万元(含利息),另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放,所剩全部超募资金将转存新设立的专户,原剩余超募资金存放的募集资金账户予以销
户。公司已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侨城支行分别新设立一个专户,用于存放上述原超募资金
20,100.00万元、转让收益部分及公司剩余超募资金1,560.99万元(含利息),并已分别与上述专户银行、平安证券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三
方监管协议》。目前转让款项23,100.00万元已全部到账,公司已将转让价款中属于原超募资金投资款项20,100.00万元、转让收益部分及公司
剩余超募资金1,560.99万元(含利息)存入上述专户。


7、经2015年1月1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2015年2月3日召开的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择机购买银行短期保本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决定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6,000.00万元的公司超募资金及
闲置募集资金择机购买短期银行保本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自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若首笔
理财产品为一年期的,则自买入该理财产品的收益结算日起一年内有效)。


鉴于上次股东大会批准的投资期限(自2015年2月3日起一年内)即将到期,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经2015年11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
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2015年12月14日召开的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择
机购买银行短期保本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决定继续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6,000.00万元的公司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择机购买短期银
行保本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投资期限为:将上次投资期限(截止日为2016年2月2日)延长一年,即投资期限
延长至2017年2月2日。


根据上述决议,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情况如下: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2,000万元购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长城支行(以下简称“平安银行深圳长城支行”)90天的银行保
本理财产品,产品成立日期为2015年5月8日。目前该理财产品已于2015年8月6日到期,实际收益为236,924.72元,实际收益已于2015
年8月6日到账。


上述产品到期后,公司继续使用该笔闲置募集资金2,000万元购买平安银行深圳长城支行91天的银行保本理财产品,产品名称为平安银
行对公结构性存款(挂钩利率)产品,产品成立日为2015年8月7日,预期年化收益率为3.75%。该银行保本理财产品已于2015年11月6
日到期,实际收益为 187,210.43元(含活期结息),实际收益已于2015年11月6日到账。


上述产品到期后,公司继续使用该笔闲置募集资金2,000万元购买平安银行深圳长城支行28天的银行保本理财产品,产品名称为平安
银行卓越计划滚动型保本人民币公司理财产品,产品成立日为2015年11月12日,预期年化收益率为3.05%(首期)。该银行保本理财产品
已于2015年12月10日到期,实际收益为46,794.52元,实际收益已于2015年12月10日到账。


由于该产品期限为30天滚动(由于节假日的影响,实际理财天数将大于或小于30天),可在开放期内办理支取预约,未在规定时间内
办理支取预约的,视为自动再投资。公司已自动延期该产品28天,延期后产品期限为2015年12月10日至2016年1月7日,预期最高收益
率为 3.1%,实际收益为47,561.64元,实际收益已于2016年1月7日到账。


本次延期到期后,公司又继续延期该产品28天,延期后产品期限为2016年1月7日至2016年2月4日,预期最高收益率为3.1%,实
际收益为47,561.64元,实际收益已于2016年2月4日到账。


本次到期后,公司已又继续延期该产品28天,延期后产品期限为2016年2月4日至2016年3月3日,预期最高收益率为2.95%,实际
收益为45,260.27元,实际收益已于2016年3月3日到账。本次到期后,公司决定不再延期。


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14,710万元购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322天的银行保本理财产品,收益起算日为2016年3月16日,产品到期
日为2017年2月1日,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为3.2%,实际收益为4,178,446.03元,实际收益已于2017年2月3日到账。





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8,000万元、部分闲置募集资金2,000万元共计10,000万元购买平安银行深圳长城支行180天的银行保本理财产
品,产品成立日为2016年3月18日,产品到期日为 2016年9月14日,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为3.00%,实际收益为 1,479,452.05 元,实际收
益已于 2016 年 9 月 14 日到账。


公司继续使用该部分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共 10,000万元购买平安银行深圳长城支行 134天的银行保本理财产品,产品成立日为2016年
9月19日,产品到期日为2017年1月31日,预期年化收益率为2.80%,实际收益为1,050,958.9元,实际收益已于2017年2月3日到账。


8、经2017年1月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2017年1月20日召开的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继续使用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择机购买银行短期保本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决定继续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2,000.00万元的公
司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择机购买短期银行保本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自2017年2月3
日起算。


根据上述决议,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情况如下:

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8,000万元购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80天的银行保本理财产品,收益起算日为2017年2月8日,产品到期日
为2017年8月7日,预期年化收益率为3.50%,实际收益为138.08万元,实际收益已于2017年8月7日到账。


该产品到期后,公司继续使用该笔超募资金8,000万元购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77天的银行保本理财产品,产品成立日为2017年8
月9日,产品到期日为2018年2月2日,预期收益率为4.0%,实际收益为 155.18 万元,实际收益已于2018年2月2日到账。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2,000万元、部分超募资金3,000万元共5,000万元购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90天的银行保本理财产品,
产品成立日为2017年2月8日,产品到期日为2017年5月9日,预期最高收益率为3.45%,实际收益为42.53万元,实际收益已于2017年5
月9日到账。


该产品到期后,公司继续使用该笔闲置募集资金2,000万元、超募资金3,000万元共5,000万元购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91天的银行
保本理财产品,产品成立日为2017年5月11日,产品到期日为2017年8月10日,预期最高收益率为3.8%,实际收益为47.73万元,实际收
益已于2017年8月10日到账。


该产品到期后,公司继续使用该笔闲置募集资金2,000万元、超募资金3,000万元共5,000万元购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90天的银行
保本理财产品,产品成立日为2017年8月11日,产品到期日为2017年11月9日,预期最高收益率为4.1%,实际收益为50.55万元,实际收
益已于2017年11月9日到账。


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2,000万元购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81天的银行保本理财产品,产品成立日为2017年2月10日,产品到期
日为2017年8月10日,预期年化收益率为4.10%,实际收益为243.98万元,实际收益已于2017年8月10日到账。


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8,000万元购买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布吉支行90天的银行保本理财产品,收益起算日为2017年8月11日,产
品到期日为2017年11月9日,预期最高收益率为4.05%,实际收益为79.89万元,实际收益已于2017年11月9日到账。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1,000万元、超募资金4,000万元共5,000万元购买宁波银行罗湖支行90天的银行保本理财产品,收益起算
日为2017年8月11日,产品到期日为2017年11月9日,预期最高收益率为4.05%,实际收益为49.93万元,实际收益已于2017年11月9
日到账。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8,000万元购买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91天的银行保本理财产品,收益起算日为2017年8月14日,产品到
期日为2017年11月13日,预期最高收益率为4.35%,实际收益为 86.76 万元,实际收益已于2017年11月13日到账。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8,000万元购买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90天的银行保本理财产品,收益起算日为2017年9月1日,产品到
期日为2017年11月30日,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为 4.4%,实际收益为 86.79 万元,实际收益已于2017年11 月30日到账。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2,000万元、超募资金3,000万元共5,000万元购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长城支行对公结构性存款(挂
钩利率)开放型 92天人民币产品,收益起算日为2017年11月10日,产品到期日为2018年2月10日,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为4.3%,实际
收益为54.78万元,实际收益已于2018年2月11日到账。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1,000万元、超募资金12,000万元共13,000万元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开展人民币结构性存
款业务,收益起算日为2017年11月10日,产品到期日为2018年5月10日,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为4.4%,实际收益为286万元,实际收益
已于2018年5月10日到账。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8,000万元购买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单位结构性存款稳健型 870391 号产品,收益起算日为2017年11月
14日,产品到期日为2018年2月26日,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为4.19%,实际收益为95.51万元,实际收益已于2018年2月28日到账。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8,000万元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开展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业务,收益起算日为2017年12月
1日,产品到期日为2018年6月1日,预期到期支取利率4.45%(年利率),实际收益为178.2万元,实际收益已于2018年6月4日到账。


9、经2017年10月2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2017年11月13日召开的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继续使用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择机购买银行短期保本理财产品的议案》,决定继续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7,000.00万元的公司超募资
金及闲置募集资金(含利息和理财收益)择机购买短期银行保本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投资期限为:不超过一年,
自2018年2月3日起算。


根据上述决议,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情况如下:

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5000万元购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83天的银行保本理财产品,收益起算日为2018年2月6日,产品到期日
为2018年8月8日,预期年化收益率4.6%,实际收益为115.32 万元,实际收益已于2018年8月8日到账。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2,000万元、超募资金3,000万元共计5,000万元购买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89天的银行保本理财产品,
收益起算日为2018年2月7日,产品到期日为2018年5月7日,预期年化收益率4.55%,实际收益为55.51万元,实际收益已于2018年5月
8日到账。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2,000万元、超募资金3,000万元共5,000万元购买平安银行对公结构性存款(挂钩利率)开放型92天人民币产品,
收益起算日为2018年2 月14日,产品到期日为2018年5月17日,预期年化收益率4.45%,实际收益为56.08万元,实际收益已于2018年5
月17日到账。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8,000万元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开展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业务,收益起算日为2018年2月
28日,产品到期日为2018年5月28日,预期到期支取利率4.40%(年利率),实际收益为88万元,实际收益已于2018年5月28日到账。


公司已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2,000万元、部分超募资金3,000万元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开展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业务,
收益起算日为2018年5月8日,产品到期日为2018年11月8日,预期到期支取利率4.70%(年利率),实际收益为117.5万元,实际收益已
于2018年11月8日到账。


公司已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1,000万元、部分超募资金12,000万元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开展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业务,
收益起算日为2018年5月10日,产品到期日为2018年11月10日,预期到期支取利率4.80%(年利率),实际收益为312.22万元,实际收益
已于2018年11月12日到账。


公司已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2,000万元、部分超募资金3,000万元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开展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业务,收益
起算日为2018年5月18日,产品到期日为2018年11月18日,预期到期支取利率4.65%(年利率),实际收益为116.29万元,实际收益已于
2018年11月19日到账。





公司已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5,000万元购买平安银行对公结构性存款(挂钩利率)产品,收益起算日为2018年5 月30日,产品到期
日为2018年8月28日,预期年化收益率4.9%,实际收益为60.41万元,实际收益已于2018年8月28日到账。


公司已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3,000万元购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结构性存款产品,收益起算日为2018年6月1日,产品到
期日为2018年8月30日,预期年化收益率4.9%,实际收益为36.25万元,实际收益已于2018年8月30日到账。


公司已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8,000万元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开展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业务,收益起算日为2018年6
月4日,产品到期日为2018年11月4日,预期年化收益率4.7%,实际收益为156.73万元,实际收益已于2018年11月5日到账。


公司已使用部分超募资金5,000万元购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结构性存款产品,收益起算日为2018年8月13日,产品到期
日为2019年1月31日,预期年化收益率4.45%,实际收益为104.24万元,实际收益已于2019年1月31日到账。


公司已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5,000万元购买平安银行对公结构性存款(挂钩利率)产品,收益起算日为2018年8月29日,产品到期
日为2018年11月29日,预期年化收益率4.3%,实际收益为54.19万元,实际收益已于2018年11月29日到账。


公司已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3,000万元购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结构性存款产品,收益起算日为2018年8月31日,产品
到期日为2018年11月29日,预期年化收益率4.3%,实际收益为31.81万元,实际收益已于2018年11月29日到账。


10、经2018年10月1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2018年11月5日召开的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继续使用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择机购买银行短期保本理财产品的议案》,决定继续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万元的公司超
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含利息和理财收益)择机购买短期银行保本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本次投资授权期限为自
2019年2月3日起至本届董事会董事任期届满之日止(即自2019年2月3日起至2020年2月19日止)。


根据上述决议,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情况如下:

公司已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8,000万元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开展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业务,收益起算日为2018年11
月5日,产品到期日为2019年5月5日,预期年化收益率4.1%,预期最高收益约为164万元。


公司已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2,000万元、部分超募资金3,000万元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开展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业务,
收益起算日为2018年11月8日,产品到期日为2019年2月8日,预期年化收益率4.2%,实际收益为52.67万元,实际收益已于2019年2月
12日到账。


公司已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1,000万元、部分超募资金12,000万元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开展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业务,
收益起算日为2018年11月12日,产品到期日为2019年2月12日,预期年化收益率4.2%,实际收益为136.5万元,实际收益已于2019年2
月12日到账。


公司已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2,000万元、部分超募资金3,000万元共计5,000万元购买平安银行对公结构性存款(保本100%挂钩利率)
产品,收益起算日为2018年11月20日,产品到期日为2019年2月20日,实际收益为52.93万元,实际收益已于2019年2月20日到账。


公司已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9,200万元、部分超募资金2,800万元共计12,000万元购买平安银行对公结构性存款(保本100%挂钩利率)
产品,收益起算日为2018年11月30日,产品到期日为2019年5月29日,预期年化收益率4.2%,预期最高收益约为248.55万元。


公司已使用部分超募资金5,000万元购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结构性存款产品,收益起算日为2019年1月31日,产品到期
日为2019年5月2日,预期年化收益率3.95%,预期最高收益约为49.24万元。


公司已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3,000万元、部分超募资金15,000万元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开展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业务,
收益起算日为2019年2月12日,产品到期日为2019年5月12日,预期年化收益率4 %,预期最高收益约为180万元。


公司已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2,000万元、部分超募资金3,000万元共计5,000万元购买平安银行对公结构性存款(100%保本挂钩利率)




产品,收益起算日为2019年2月21日,产品到期日为2019年5月22日,预期年化收益率4 %,预期最高收益约为49.32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
变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
调整情况

适用

2012年12月1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及2013年1月7日召开的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决定调整“专
利申请、维护、运营项目”的建设内容及进度,将建设期延长至2015年12月1日,并调整了部分建设内容。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
及置换情况

适用

以上四个募投项目的具体投资估算中均有分摊朗科大厦投资,合计2,776万元,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利用
自筹资金建设朗科大厦。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前期支出进行置换。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
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
去向

截至2018年 12月31日止,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全部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和用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1、经2015年1月1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2015年2月3日召开的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择机购买银行短期保本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决定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6,000.00万元的公司超募资金及
闲置募集资金择机购买短期银行保本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自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若首笔
理财产品为一年期的,则自买入该理财产品的收益结算日起一年内有效)。


鉴于上次股东大会批准的投资期限(自2015年2月3日起一年内)即将到期,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经2015年11月25日召开的第三
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2015年12月14日召开的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
金择机购买银行短期保本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决定继续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6,000.00万元的公司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择机购买短
期银行保本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投资期限为:将上次投资期限(截止日为2016年2月2日)延长一年,即投资
期限延长至2017年2月2日。


根据上述决议,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情况如下: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2,000万元购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长城支行(以下简称“平安银行深圳长城支行”)90天的银行保本理
财产品,产品成立日期为2015年5月8日。目前该理财产品已于2015年8月6日到期,实际收益为236,924.72元,实际收益已于2015年8
月6日到账。


上述产品到期后,公司继续使用该笔闲置募集资金2,000万元购买平安银行深圳长城支行91天的银行保本理财产品,产品名称为平安银行对
公结构性存款(挂钩利率)产品,产品成立日为2015年8月7日,预期年化收益率为3.75%。该银行保本理财产品已于2015年11月6日到
期,实际收益为 187,210.43元(含活期结息),实际收益已于2015年11月6日到账。


上述产品到期后,公司继续使用该笔闲置募集资金2,000万元购买平安银行深圳长城支行28天的银行保本理财产品,产品名称为平安
银行卓越计划滚动型保本人民币公司理财产品,产品成立日为2015年11月12日,预期年化收益率为3.05%(首期)。该银行保本理财产品




已于2015年12月10日到期,实际收益为46,794.52元,实际收益已于2015年12月10日到账。


由于该产品期限为30天滚动(由于节假日的影响,实际理财天数将大于或小于30天),可在开放期内办理支取预约,未在规定时间内
办理支取预约的,视为自动再投资。公司已自动延期该产品28天,延期后产品期限为2015年12月10日至2016年1月7日,预期最高收益
率为 3.1%,实际收益为47,561.64元,实际收益已于2016年1月7日到账。


本次延期到期后,公司又继续延期该产品28天,延期后产品期限为2016年1月7日至2016年2月4日,预期最高收益率为3.1%,实
际收益为47,561.64元,实际收益已于2016年2月4日到账。


本次到期后,公司已又继续延期该产品28天,延期后产品期限为2016年2月4日至2016年3月3日,预期最高收益率为2.95%,实际收益
为45,260.27元,实际收益已于2016年3月3日到账。本次到期后,公司决定不再延期。


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14,710万元购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322天的银行保本理财产品,收益起算日为2016年3月16日,产品到期
日为2017年2月1日,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为3.2%,实际收益为4,178,446.03元,实际收益已于2017年2月3日到账。


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8,000万元、部分闲置募集资金2,000万元共计10,000万元购买平安银行深圳长城支行180天的银行保本理财产
品,产品成立日为2016年3月18日,产品到期日为 2016年9月14日,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为3.00%,实际收益为 1,479,452.05 元,实际收
益已于 2016 年 9 月 14 日到账。


公司继续使用该部分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共 10,000万元购买平安银行深圳长城支行 134天的银行保本理财产品,产品成立日为2016年
9月19日,产品到期日为2017年1月31日,预期年化收益率为2.80%,实际收益为1,050,958.9元,实际收益已于2017年2月3日到账。


2、经2017年1月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2017年1月20日召开的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继续使用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择机购买银行短期保本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决定继续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2,000.00万元的公
司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择机购买短期银行保本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自2017年2月3
日起算。


根据上述决议,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情况如下:

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8,000万元购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80天的银行保本理财产品,收益起算日为2017年2月8日,产品到期日
为2017年8月7日,预期年化收益率为3.50%,实际收益为138.08万元,实际收益已于2017年8月7日到账。


该产品到期后,公司继续使用该笔超募资金8,000万元购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77天的银行保本理财产品,产品成立日为2017年8
月9日,产品到期日为2018年2月2日,预期收益率为4.0%,实际收益为 155.18 万元,实际收益已于2018年2月2日到账。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2,000万元、部分超募资金3,000万元共5,000万元购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90天的银行保本理财产品,
产品成立日为2017年2月8日,产品到期日为2017年5月9日,预期最高收益率为3.45%,实际收益为42.53万元,实际收益已于2017年5
月9日到账;

该产品到期后,公司继续使用该笔闲置募集资金2,000万元、超募资金3,000万元共5,000万元购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91天的银行
保本理财产品,产品成立日为2017年5月11日,产品到期日为2017年8月10日,预期最高收益率为3.8%,实际收益为47.73万元,实际收
益已于2017年8月10日到账;

该产品到期后,公司继续使用该笔闲置募集资金2,000万元、超募资金3,000万元共5,000万元购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90天的银行
保本理财产品,产品成立日为2017年8月11日,产品到期日为2017年11月9日,预期最高收益率为4.1%,实际收益为50.55万元,实际收
益已于2017年11月9日到账。


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2,000万元购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81天的银行保本理财产品,产品成立日为2017年2月10日,产品到期日为




2017年8月10日,预期年化收益率为4.10%,实际收益为243.98万元,实际收益已于2017年8月10日到账。


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8,000万元购买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布吉支行90天的银行保本理财产品,收益起算日为2017年8月11日,产
品到期日为2017年11月9日,预期最高收益率为4.05%,实际收益为79.89万元,实际收益已于2017年11月9日到账。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1,000万元、超募资金4,000万元共5,000万元购买宁波银行罗湖支行90天的银行保本理财产品,收益起算
日为2017年8月11日,产品到期日为2017年11月9日,预期最高收益率为4.05%,实际收益为49.93万元,实际收益已于2017年11月9
日到账。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8,000万元购买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91天的银行保本理财产品,收益起算日为2017年8月14日,产品到
期日为2017年11月13日,预期最高收益率为4.35%,实际收益为 86.76 万元,实际收益已于2017年11月13日到账。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8,000万元购买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90天的银行保本理财产品,收益起算日为2017年9月1日,产品到
期日为2017年11月30日,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为 4.4%,实际收益为 86.79 万元,实际收益已于2017年11 月30日到账。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2,000万元、超募资金3,000万元共5,000万元购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长城支行对公结构性存款(挂
钩利率)开放型 92天人民币产品,收益起算日为2017年11月10日,产品到期日为2018年2月10日,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为4.3%,实际
收益为54.78万元,实际收益已于2018年2月11日到账。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1,000万元、超募资金12,000万元共13,000万元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开展人民币结构性存
款业务,收益起算日为2017年11月10日,产品到期日为2018年5月10日,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为4.4%,实际收益为286万元,实际收益
已于2018年5月10日到账。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8,000万元购买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单位结构性存款稳健型 870391 号产品,收益起算日为2017年11月
14日,产品到期日为2018年2月26日,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为4.19%,实际收益为95.51万元,实际收益已于2018年2月28日到账。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8,000万元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开展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业务,收益起算日为2017年12月
1日,产品到期日为2018年6月1日,预期到期支取利率4.45%(年利率),实际收益为178.2万元,实际收益已于2018年6月4日到账。


3、经2017年10月2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2017年11月13日召开的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继续使用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择机购买银行短期保本理财产品的议案》,决定继续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7,000.00万元的公司超募资
金及闲置募集资金(含利息和理财收益)择机购买短期银行保本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投资期限为:不超过一年,
自2018年2月3日起算。


根据上述决议,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情况如下:

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5000万元购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83天的银行保本理财产品,收益起算日为2018年2月6日,产品到期日
为2018年8月8日,预期年化收益率4.6%,实际收益为115.32 万元,实际收益已于2018年8月8日到账。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2,000万元、超募资金3,000万元共计5,000万元购买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89天的银行保本理财产品,
收益起算日为2018年2月7日,产品到期日为2018年5月7日,预期年化收益率4.55%,实际收益为55.51万元,实际收益已于2018年5月
8日到账。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2,000万元、超募资金3,000万元共5,000万元购买平安银行对公结构性存款(挂钩利率)开放型92天人民
币产品,收益起算日为2018年2 月14日,产品到期日为2018年5月17日,预期年化收益率4.45%,实际收益为56.08万元,实际收益已于
2018年5月17日到账。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8,000万元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开展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业务,收益起算日为2018年2月




28日,产品到期日为2018年5月28日,预期到期支取利率4.40%(年利率),实际收益为88万元,实际收益已于2018年5月28日到账。


公司已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2,000万元、部分超募资金3,000万元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开展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业务,
收益起算日为2018年5月8日,产品到期日为2018年11月8日,预期到期支取利率4.70%(年利率),实际收益为117.5万元,实际收益已
于2018年11月8日到账。


公司已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1,000万元、部分超募资金12,000万元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开展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业务,
收益起算日为2018年5月10日,产品到期日为2018年11月10日,预期到期支取利率4.80%(年利率),实际收益为312.22万元,实际收益
已于2018年11月12日到账。


公司已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2,000万元、部分超募资金3,000万元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开展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业务,
收益起算日为2018年5月18日,产品到期日为2018年11月18日,预期到期支取利率4.65%(年利率),实际收益为116.29万元,实际收益
已于2018年11月19日到账。


公司已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5,000万元购买平安银行对公结构性存款(挂钩利率)产品,收益起算日为2018年5 月30日,产品到期
日为2018年8月28日,预期年化收益率4.9%,实际收益为60.41万元,实际收益已于2018年8月28日到账。


公司已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3,000万元购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结构性存款产品,收益起算日为2018年6月1日,产品到
期日为2018年8月30日,预期年化收益率4.9%,实际收益为36.25万元,实际收益已于2018年8月30日到账。


公司已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8,000万元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开展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业务,收益起算日为2018年6
月4日,产品到期日为2018年11月4日,预期年化收益率4.7%,实际收益为156.73万元,实际收益已于2018年11月5日到账。


公司已使用部分超募资金5,000万元购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结构性存款产品,收益起算日为2018年8月13日,产品到期
日为2019年1月31日,预期年化收益率4.45%,实际收益为104.24万元,实际收益已于2019年1月31日到账。


公司已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5,000万元购买平安银行对公结构性存款(挂钩利率)产品,收益起算日为2018年8月29日,产品到期
日为2018年11月29日,预期年化收益率4.3%,实际收益为54.19万元,实际收益已于2018年11月29日到账。


公司已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3,000万元购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结构性存款产品,收益起算日为2018年8月31日,产品
到期日为2018年11月29日,预期年化收益率4.3%,实际收益为31.81万元,实际收益已于2018年11月29日到账。


4、经2018年10月1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2018年11月5日召开的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继续使用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择机购买银行短期保本理财产品的议案》,决定继续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万元的公司超
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含利息和理财收益)择机购买短期银行保本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本次投资授权期限为自
2019年2月3日起至本届董事会董事任期届满之日止(即自2019年2月3日起至2020年2月19日止)。


根据上述决议,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情况如下:

公司已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8,000万元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开展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业务,收益起算日为2018年11
月5日,产品到期日为2019年5月5日,预期年化收益率4.1%,预期最高收益约为164万元。


公司已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2,000万元、部分超募资金3,000万元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开展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业务,
收益起算日为2018年11月8日,产品到期日为2019年2月8日,预期年化收益率4.2%,实际收益为52.67万元,实际收益已于2019年2月
12日到账。


公司已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1,000万元、部分超募资金12,000万元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开展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业务,
收益起算日为2018年11月12日,产品到期日为2019年2月12日,预期年化收益率4.2%,实际收益为136.5万元,实际收益已于2019年2




月12日到账。


公司已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2,000万元、部分超募资金3,000万元共计5,000万元购买平安银行对公结构性存款(保本100%挂钩利率)
产品,收益起算日为2018年11月20日,产品到期日为2019年2月20日,预期年化收益率4.2%,实际收益为52.93万元,实际收益已于2019
年2月20日到账。


公司已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9,200万元、部分超募资金2,800万元共计12,000万元购买平安银行对公结构性存款(保本100%挂钩利率)
产品,收益起算日为2018年11月30日,产品到期日为2019年5月29日,预期年化收益率4.2%,预期最高收益约为248.55万元。


公司已使用部分超募资金5,000万元购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结构性存款产品,收益起算日为2019年1月31日,产品到期
日为2019年5月2日,预期年化收益率3.95%,预期最高收益约为49.24万元。


公司已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3,000万元、部分超募资金15,000万元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开展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业务,
收益起算日为2019年2月12日,产品到期日为2019年5月12日,预期年化收益率4 %,预期最高收益约为180万元。


公司已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2,000万元、部分超募资金3,000万元共计5,000万元购买平安银行对公结构性存款(100%保本挂钩利率)
产品,收益起算日为2019年2月21日,产品到期日为2019年5月22日,预期年化收益率4 %,预期最高收益约为49.32万元。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
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公司在自查中发现,2010年4月19日从募集资金账户平安银行深大支行支付2009年的专利年费6.00万元,2010年8月11日从深圳发
展银行中心城支行支付2009年移动存储产品宣传广告费0.45万元,这两笔费用不应在募集资金账户中支付。公司已于2011年4月份将该款
项的本息从其他结算账户中转入上述募集资金账户。


公司在自查中发现,2011年5月20日从募集资金账户平安银行深大支行支付北京通商律师事务所律师费用50.00万元、40.00万元,2011
年9月28日支付北京通商律师事务所律师费用120.00万元,这三笔费用不应从募集资金账户中支付。公司已于2011年10月14日将该三笔
款项的本息归还到上述募集资金账户。


公司在自查中发现,广西朗科2012年结算的募集资金利息73.97万元,存入了广西朗科中国银行北海支行一般账户,未按规定存入募
集资金专户,广西朗科已于2013年1月21日将该笔利息归还到募集资金账户。


公司在自查中发现,2013年1月29 日从募集资金账户平安银行中心区支行支付深圳市虎格广告有限公司广告费用5.00万元,这笔费用
不应该从募集资金账户中支付。公司已于2013年4月15日将该笔款项的本息归还到上述募集资金账户。













  中财网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