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开尔新材:关于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并注销相关专项账户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234 证券简称:开尔新材 公告编号:2019-022 浙江开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并注销相关专项账户的 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金额、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858号文《关于核准浙江开尔新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批复》核准,由主承销商海 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 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0万股,发行价格12.00元/股。截止 2011年6月17日,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0万股, 募集资金总额240,000,000.00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26,000,000.00元后的募集 资金为人民币214,000,000.00元,已由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6月17 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214,000,000.00元,减除其他上市费用人民币 5,325,000.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08,675,000.00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1)第12926号 验资报告。 2、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2015年12月29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3106号《关 于核准浙江开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拟非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1,918,235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5.90 元/股。本次实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5,534,588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 价格为人民币15.90元/股,实际收到募集资金为人民币406,000,000.00元,扣除 发行费用人民币7,566,037.74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98,433,962.26元。上 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6年3月17 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16]第610180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公司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了《浙江开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运用、变更和监督等方面 均作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公司严格按照《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募集资金,募 集资金的存储、运用、变更和监督不存在违反《管理制度》规定的情况。 公司于2011年7月连同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金华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市婺州支行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 华分行三家募集资金存放机构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 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 不存在问题。 公司于2012年1月连同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 任公司合肥市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 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公司于2012年8月连同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取消了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金华分行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及三方监管协议,与浙江泰隆商业股份有限公 司金华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 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公司于2015年4月取消了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金华支行、浙江泰隆商业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 管协议》,连同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支行、 浙江泰隆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 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 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公司于2016年4月连同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 华市婺城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市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 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公司及杭州开尔装饰材料有限公司于2017年11月连同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 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钱塘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四 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的履 行不存在问题。 三、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情况 鉴于公司所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已建设完成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募集 资金已使用完毕,相关专项账户将不再使用。根据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 定,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已注销完毕,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对应募集资 金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具体如下: 序号 存储银行 银行账号 用途 1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 579900406810506 企业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2 中国建设银行金华分行 33001676754053001581 超募资金专户 3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合肥市分行 100715019170010001 超募资金-年产10000吨搪瓷波纹板 传热元件专用生产线建造项目 4 中国银行金华市婺州支行 400059009259 营销网络升级项目 5 中国建设银行金华分行 33050167673500000111 补充流动资金 6 中国建设银行金华分行曹宅支行 33001676754053001543 新型功能性搪瓷材料产业化基地建设 项目 7 中国银行金华市婺城支行 372770758996 新型功能性搪瓷材料业化基地建设项 目 8 泰隆银行金华分行 3308010120100032075 企业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9 中国建设银行金华分行 3305016767350000120 年产30万平方米搪瓷钢板生产线技 术改造项目 10 招商银行杭州分行钱塘支行 571910156110908 珐琅板绿色建筑幕墙营销中心建设项 目 特此公告。 浙江开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十四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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