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同兴达: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的专项报告

时间:2019年03月14日 19:56:32 中财网


证券代码:002845 证券简称:同兴达 公告编号:2019-023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3234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
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向社会
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2400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人民
币15.99元。本公司共募集资金383,76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
40,216,000.00元,募集资金净额343,544,000.00元。


截止2017年1月19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瑞华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瑞华验字[2017]48230003号”验资报告验
证确认。


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331,902,334.04
元(含手续费),其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
金项目人民币89,346,364.60元;于2017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279,064,706.59元(包括置换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本年度实际使
用募集资金52,837,627.45元(含手续费)。截止2018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
账户产生的利息收入为1,492,358.89元,付款产生银行手续费1,915.04元。


截止2018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3,134,024.85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
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业经本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根据《管理制
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
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
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季度对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根据本公司《管理制度》规定,
公司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或发行募
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净额”)的5%的,公司
及商业银行应当及时通知保荐机构。


2017年3月,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赣州市同兴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与保荐
机构海通证券及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自贸试验区深圳蛇口支行、招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梅龙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桃源居支行、中国民生
银行深圳宝安支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2018 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账号

初时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存储方式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自贸试验区深圳蛇口支行

10886000000007415

184,504,000.00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梅龙支行

755910730510707

100,000,000.00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桃源居支行

773168407861

59,040,000.00

13,134,024.85

活期

合 计



343,544,000.00

13,134,024.85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1、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
披露的情况。


2、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经公司董事会于2019年3月14日批准报出。


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3月14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编制单位:错误!未找到引用源。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34,354.4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5,283.76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3,190.23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是否已变
更项目(含
部分变更)

募集资金承
诺投资总额

调整后投
资总额(1)

本年度投
入金额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
金额(2)

截至期末
投资进度
(%)(3)
=(2)/(1)

项目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
态日期

本年度实
现的效益

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项目可行性是
否发生重大变


承诺投资项目



1、新建基于 ON-CELL一体化全贴合技术液
晶显示模组生产线项目



18,450.40

18,450.40

2,077.49

18,518.67

100.37

2019年2月

8,409.06

不适用



2、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

10,000.00

-

10,000.00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3、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5,904.00

5,904.00

3,206.27

4,671.56

79.13

2019年7月

不适用

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34,354.40

34,354.40

5,283.76

33,190.23











超募资金投向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合计



34,354.40

34,354.40

5,283.76

33,190.23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分具体募投项目)

1、新建基于 ON-CELL一体化全贴合技术液晶显示模组生产线项目2017-2018年属于建设期,未预计效益。截至2018年12月31日该项目部分产
线已达产运营并实际产生效益。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中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主要是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进一步确保公司的财务安全、增强公司市场竞争力。而非单独项目
整体投入,因此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3、公司募集资金项目中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目的是增加研发人员,通过研发人员的投入增强公司的研发能力和技术创新能力,提高公司产品的




技术竞争力;通过研发设备的投入,以提高公司整体研发效果,强化公司在手机、平板电脑显示模组领域的技术优势,保持公司产品的市场领
先性,增强公司整体核心竞争力。而非单独项目整体投入,因此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2017年7月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研发中心建设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研发中
心建设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变更,实施主体由“赣州同兴达”变更为“同兴达公司”,实施地点由“赣州开发区宝福路以东、赣通大道以南”变更
为“深圳市龙华区工业东路利金城科技工业园厂房”;2017年8月22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
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地点变更,实施地点由“深圳市龙华区工业东路利金城科技工业园厂房”变更为“深圳市龙华区观
澜街道观光路银星高科技工业园”。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7年2月24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
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89,346,364.60元,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的自筹资金事项出具了瑞华核字[2017]48230001 号《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鉴证报告》。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止2018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
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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